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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拿铁小鹿 文字共和国
    拿铁小鹿   在小组 站务 发表文章

    建议恢复楼主负责制

    我认为让楼主有掌握楼内言论尺度的权力(可以隐藏在自己楼下回复者的发言),可以鼓励发帖和创作的积极性。

    如果有人认真的回答被隐藏,可以重新另发一贴,因为隐藏的内容还是可以看到的。

    但以下情况管理员或应介入改变楼主的操作:楼主进行“炸楼”,即无故删除楼下所有或绝大多数“正常”的内容(即不是互相攻击或争吵的内容),此时管理员有权恢复。

    你们觉得我说的有道理吗?

  2. 拿铁小鹿 文字共和国
    拿铁小鹿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郭文贵案目前的指控涉及超10亿美元的欺诈性集资项目

    此贴中所说,郭文贵于2022年3月15日上午被捕。此案目前管辖的区域是纽约州,因此由纽约南区法院处理其案件。提出起诉的为纽约南区检察官 Damian Williams 和联邦调查局纽约地区主管助理 Michael J. Driscoll。由于牵涉到 FBI,此案很可能涉及联邦层面的调查。

    被指控的除了郭文贵还有他的财务顾问余建明(KIN MING JE),指控包括电汇欺诈、证券欺诈、银行欺诈和洗钱等12项罪名(指控书全文),每项最高刑期从5年至20年不等。余建明目前仍在逃。

    对于郭文贵和余建明提出的具体指控如下:

    • 2020年从私人发行的“GTV股票”中获取约4.52亿美元。在“股票”发行期结束后,郭文贵等人挪用了筹资中的1亿多美元投入了一支高风险的对冲基金,受惠人为郭文贵某亲戚名下的媒体公司(Saraca)。

    • 从2020年开始通过“喜马拉雅农场联盟”项目获取超过1.5亿美元。这些资金被挪用如下:(1)2000万美元被转入郭亲戚名下,其中一半被用来支付私人飞机的开支;(2)500万被转入郭妻子名下;(3)230万美元被用来维护私人游艇;(4)1000万美元转入余建明及妻子账户。

    • 从2020年开始通过“G club”会员项目(入会费为10000至50000美元)获取2.5亿美元。根据内部文件显示,该项目有5900多名会员,但郭文贵并没有对其提供所承诺的会员优待。会费被大量挪用如下:(1)郭家的奢侈消费,如260万美元的游艇和500万美元的豪车;(2)耗资2650万美元的五万平方英尺的豪宅;(3)1300万美元的豪宅装修费用;(4)110万美元转入余建明账户。

    • 从2021年开始通过“喜马拉雅交易所”出售虚拟货币(包括“稳定币”喜元和“浮动币”喜币)获得2.62亿美元。郭谎称喜币20%的价值由黄金支撑。喜马拉雅交易所筹资中的3700万美元被用来购买郭某亲戚名下的豪华游艇。

    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间,美国政府从21个不同的银行账户中扣押了约6.34亿美元。

  3. 拿铁小鹿 文字共和国
    拿铁小鹿   在小组 文字共和国 发表文章

    罗新:历史学家的美德

    原载于微信”一席“(https://mp.weixin.qq.com/s/v_ivRmthkvJ6uygX07UB1g ),题为《你要是相信了,你就变成了它的囚徒、它的俘虏》。文中的加粗为我的选择性加粗。

    罗新为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未来也许并不完全是我们所期望的那个样子,但是如果没有我们投入其中的那些期望和努力,这未来就会是另一个样子,是我们更加无法接受的样子。

    大家好,我是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的罗新。我今天跟大家讲一个和前面的老师们比起来没有什么趣味的题目:历史学家的美德。

    我们都知道,过去是我们此刻时间之前的一切,过去是一团混沌,没有秩序,就跟我们现在的生活一样。可是我们在这一团混沌当中抽取某些内容,赋予它意义,赋予它秩序,把它讲出来,这个就变成了历史。跟过去比起来,历史是很小很小的一部分。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从过去中选择原料、组织模型、生产出历史来,是我们人类最古老、最基本的智力活动。而对这个生产过程,对历史的生成、演变、发展和应用进行考察的学科就是历史学。

    那么什么是历史学家的美德呢?

    一般人都会回答说是求真。我们想说求真不是一种美德,求真是我们这个学科的本质,是一种本性。没有人讲历史的时候会说“我这个历史不是真的”,没有任何人这样讲。不管他讲的是不是真的,他都会说是真的。

    为什么呢?因为历史的本质必须是真的。讲述真实的过去、忠诚于事实,这是历史唯一的特性。许多被认为是真实的那些历史,现在我们已经逐渐逐渐地不把它算是历史了,而被归入神话、归入伪史、归入编造。

    人类历史上各个文化、各个时代的大多数历史学家都是要求真的,每一个人都是在忙着求真,至少他们宣称他们求真。可是他们还是会自觉不自觉地制造神话、制造伪史,用我们通俗的话说就是制造谎言。有的时候是自觉的,有的时候是不自觉的。所以求真其实应该是历史学的职业本身,这个职业要求求真,所以它不是一种品德。

    那么什么是历史学家的美德呢?历史学家有三大美德:批判、怀疑和想象力。

    我们举一个例子。我去年从北京步行走到内蒙古的正蓝旗,也就是从元代的大都走到元代的上都。我在准备行走读材料的时候,读到了元代很多诗都记录上都附近,主要是在今天的内蒙和今天的河北北部有一种常见的鸟,这种鸟叫白翎雀。

    我当然很感兴趣,我就想知道在路上能看到多少白翎雀。当然很遗憾,我一个都没有看到,这当然是现在生态变化的一个结果。可是跟这个白翎雀有关的历史,跟我自己的专业有关系的历史问题,有一个这样的故事。

    这个故事是关于成吉思汗的。成吉思汗的人生当中有一些他一辈子大概都很难说得清楚的灰色故事、黑暗故事,是关于背叛的,这对他来说是非常难以交代的事情。其中最严重的一个是和他自己的结义哥哥扎木合之间的关系。

    他们本来亲如兄弟,但是后来两个人互相背叛,他后来把扎木合杀死了。等到他胜利了之后,他要再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就要解释是扎木合先背叛他的,他必须这样讲。

    所以现在我们举的这个例子就是关于他,也许不是成吉思汗本人,但是是成吉思汗这一方的人所讲的关于扎木合如何先背叛了他的弟弟成吉思汗,那个时候成吉思汗还叫铁木真。

    这个故事出现在三种文本里面:汉文、波斯文、蒙古文。这三种历史资料讲同一个故事,当然这个故事的源头一定都是蒙古语自己的。但是在元代就形成了三种文本,这三个文本讲的故事不一样。

    我们先看第一个文本,就是《二十四史》当中的《元史》所讲的这个故事:

    扎木合言于王汗曰:“我于君是白翎雀,他人是鸿雁耳。”

    白翎雀寒暑常在北方,鸿雁遇寒,则南飞就暖耳。意谓帝心不可保也。

    ——《元史·太祖本记》

    扎木合对他们两个人共同的义父王汗说,我对于您来说是个白翎雀。“他人”,说的就是铁木真,不敢说出名字来,说他人是鸿雁。

    元代的历史学家马上在后边做出解释,说为什么他这么说呢,因为白翎雀无论寒暑都住在北方,它是一种留鸟,不是候鸟。鸿雁,就是大雁,它是一种候鸟,天冷了就往南飞,天热了就往北飞。

    这个意思是说我对您是忠诚的,任何情况下我和您在一起。有的人他不是这样的,他会像鸿雁一样来来去去。用汉文写的这个故事很容易理解对吧,我们觉得用鸿雁和白翎雀来做这个比喻很准确。

    可是我们再看波斯文的这个材料,波斯文的材料我们用英译本的权威本来翻译成汉语:

    ……扎木合认出王罕的大旗,飞驰而至,说:“汗啊汗啊!你看到了,我兄弟(走了),如雀儿(sparrow)从夏营地迁到冬营地一般。”

    他的意思是:“我的亲人成吉思汗已决定逃走,而我总是说:‘我是你的雀儿’。”

    ——拉施特《史集》( Thackston 英译本 )

    	
    

    它说扎木合跑到王汗那去,跟他说汗呀汗呀,你看到了,我兄弟他走了,他不跟着我们,他就像雀儿一样。这里用的是sparrow,麻雀,说铁木真像雀儿一样,从夏营地迁到冬营地一般,他跑了。

    我们再看蒙古文讲的这个故事:

    我是存有的白翎雀儿,帖木真是散归的告天雀儿。

    ——《蒙古秘史》明代总译

    《蒙古秘史》明人做的汉文的翻译是这么说的,我是存有的白翎雀儿,这是翻译扎木合的话。铁木真呢,他是散归的告天雀儿。两种雀儿,一种是白翎雀,一种是告天雀。

    那么用我们今天的现代汉语来翻译明代的这个翻译,意思是什么呢:

    王汗啊王汗,我是与你在一起的白翎雀,我的安答是离你而去的告天雀。他已到乃蛮人那里去了,他是要投降乃蛮才故意落后的吧。

    ——《蒙古秘史》余大钧译本

    是说王汗啊王汗,我是和你在一起的白翎雀,我的安答,我的兄弟,是离您而去的告天雀儿,他已经到乃蛮人那里去了,他是要投降乃蛮才故意落后的吧,所以他在后边迟迟不过来。

    这三个文本都说同一件事情,源头也应该是一样的。你看是在很早的时候就讲起来的一个故事,但是因为在三个不同的文本里边细节很不一样。

    我们当然知道它的总意是想说扎木合先背叛了自己的兄弟,跑到王汗那儿去挑拨离间,想离间王汗与成吉思汗之间这种义父义子的情感。但是这中间为什么故事会讲得不一样?

    这个不一样当然已经不妨碍我们对这个事情性质的理解,但是作为历史学的研究者,我们就应该去质疑这个问题:到底哪一种有可能是最接近原来的本意的?

    经过分析我们当然知道应该是蒙古文的最接近,因为蒙古人对自己身边的那些鸟是最熟悉的。告天雀跟白翎雀的不同是白翎雀的窝是比较稳定的,在一个树丛里面;而告天雀的窝是经常移动的,虽然它也是一种留鸟。

    所以作为蒙古人,他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并没有讲那个遥远的鸿雁,因为鸿雁跟白翎雀之间不成比例,一个大一个小,他讲的就是身边的两个小鸟。

    而汉人在写《元史》的时候,他对这两个鸟不清楚,特别是对告天雀不清楚,所以他就主动把它改成鸿雁,改成鸿雁太容易理解了,所以做了这种改动。

    而波斯人在引用这个故事的时候,这两种鸟对他来说都没有听说过,都不知道是什么,所以只好就说是雀儿雀儿,用了这样一种改称。这样的话这个故事的原型就被打散了,看不到了。

    所以我们说史学家在读历史、研究历史的时候看到了很多的不同,但是不要忙着说哪一个是对的。如果你说这个是对的,如果你采取这个说法,你得说出个理由来。我们要对它做一个非常细致的分析,看到一个材料是怎样形成的、为什么会这样形成。

    刚才举的是历史上的一个很小的例子,在身边、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在我们读书当中会有更大的例子。因为历史非常有用,我们随时都在用历史,越是有大的事情的人,越是有更高的目标的人对它的依赖就更大。

    生产假的历史、篡改历史、制造一些遗忘、不让你知道这件事情,这样的都是在做历史。这种滥用或者错用历史,就是我们应用历史的基本形态。

    比如说我们看到没有朱德的井冈山会师,这是“文革”时期一个小漫画书上的图片,把井冈山会师画成是毛泽东和林彪的会师。

    以及我们刚才在片头看到的那个《开国大典》里面,没有刘少奇,没有高岗。不仅没有他们,后来有很多人都从这张图片里面消失。

    这个图是记录历史的、是反映历史的,可是我们看到它因为时代的需要、因为当前的需要而不停地要改变过去。

    所以我们学历史的都知道,过去当然是确定无疑的,是已经发生的,是唯一的。但是事实上我们总是因为现在的需要而把过去那个唯一的改成多种历史。我们现在所知道的过去的历史就是多种多样的、非常复杂的,它是因为我们现在的需要、因为我们未来的需要而不停地改变的。

    从古至今已经积累了巨量的历史知识库,这是没有问题的。我们今天做历史的人、研究历史的人、写历史的人,主要是面对这个巨量的历史知识库重新选择素材、组织史料、阐述意义,这就叫写出新的历史。

    通过对已经知道的历史进行考察,我们确认或者否定前人的某些讲述,在新的问题意识之下生产出新的历史知识。历史不是在无中生有,而是有中生有,我们总是从已有的历史当中生产出新的历史来。

    当我们面对旧的历史知识的时候,首先需要的就是批判、是怀疑。批判性思维是人类理性的一个基础,我们总是在怀疑过去、批判过去,才能够生产出新的有意义的历史。

    所以有的学者说历史本质上是一种论辩,是一种不同意,这样才是历史。对已有论述、对已有的别人讲的历史进行质疑,对它纠正、提升,改变它,甚至是和它抗争。

    我们的历史就是历史学家在过去的混沌当中重新发现或者发明关联、模式、意义与秩序,这样才能够形成新的历史,才能讲述出新的历史。

    可是更多的情况下,不仅是普通的读者,就是历史学家自己都沉浸在已有的历史论述当中,不加怀疑,不加批判,这些人就是历史的囚徒。而囚徒就失去了选择的能力,囚徒不可能生产出新的历史知识。

    历史学家要创造新的历史知识,永远都在怀疑现在的东西,和主流抗争,反对主流,质疑主流,质疑现实,这样才能够生产出新的知识。我们举一个例子,讲怀疑和批判的重要性,这是我自己研究工作当中的一个例子。

    大兴安岭北段有一个著名的山洞,叫嘎仙洞,在今天的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这个地方。一千五百年前,那个时候的历史书里面就已经写到了这个地方。

    历史记载说,北魏太武帝的时候,在东北有一个小的国家,这个小国家就派人来报告北魏的皇帝,说在我们国家的西北边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山洞,几百年前你们的祖先曾经住过这个山洞,你们是从这儿迁出去的,这个山洞是你们家的。

    太武帝听了当然很高兴,就派了两个人,代表北魏官方去这个山洞,在那做了一番祭祀,祭祀完毕还在石洞的墙壁上刻下了一篇祝文,这个就是祭祀的文字。

    这篇祝文在《魏书·礼志》里边做了一个详细的记录,说有这么一个事,这个事的确发生了。后面人们也再没有看到过关于这个洞的其他的材料。

    可是有些学者始终相信这个事情发生过,所以有的人就一直矢志不移地一再地在那一带寻找,而且不负有心人,真的还找到了。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一个叫米文平的学者带着一些朋友跑到那儿去找到了这个洞。

    在他撤出的时候,正好傍晚的太阳光斜射进来照到墙壁上。当然那个墙壁已经覆盖了厚厚的各种各样的沉积物,但是他看到好像有字,就上去把那个石壁弄开,看到了这个祝文。这个祝文的铭文是真的,跟魏书上的记录只差几个字。

    这当然是一个很令人震惊的发现,这个发现被认为是一个划时代的事件,鲜卑学就此成立了,这是鲜卑学的一个重大的、划时代的事,怎么吹捧都不为过。

    从此对这个发现的解释一般都是说我们现在终于知道鲜卑人的老家在哪里了,原来就在这个石洞,这个石洞就是他的发祥地,好像他们一群人就在这里生活,从这个洞出去就变成了后来的北魏。

    根据这个还模拟出来了一个北魏拓跋鲜卑的迁徙图。我们看这个迁徙是从嘎仙洞迁到了呼伦贝尔,从呼伦贝尔再迁到了今天的河套地区,河套地区包括了平城也就是今天的大同,从河套地区最后迁到洛阳。把拓跋鲜卑的历史说成是一个三阶段。

    大家都相信这一点,特别是因为现代考古学把它重新发现了,所以就更加相信在一千五百年前太武帝派人去过,以及那个小国家向太武帝的报告都是真实可靠的。

    但是我在做这个研究的时候首先提出一个问题:我们只能够说太武帝的确派人去这个地方做了祭祀,但并不能说明这个地方真的是太武帝他们所真心相信的老家。没有任何材料、没有任何逻辑说明这一点,这中间有重大的缺环。

    事实上,我们要看这个时代就知道,实际上北魏从来没有统治过这个地区,直到太武帝时期,太武帝把这个地区的一个统治政权北燕打垮了才对这个地区拥有了新的统治权。所以这个地方的一个小国家就要去讨好他,不管是具体情形如何,总之这个国家的人就派人向他做了报告。

    这个报告的核心意思是说你们家早就在我们这里,你们对我们具有先天的统治权。这个故事又跟拓跋鲜卑的史诗里面已有的关于迁徙的故事挂上了钩。鲜卑人很有可能是从大兴安岭地区走出来的,或者早期有这样的一些故事,但是一定要跟这个石洞挂上钩,这是非常困难的,是很难理解的。

    当然我们不在这里做各种论证,我们从当时的周边环境、当时的政治形势,以及历史上鲜卑和周边其他人群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来分析,他这么做是有必要的,是有用的,在这个意义上他才做了这件事情。后来的考古发现只不过论证了当初他的确这么做了,并不因此能够说明这个地方就是鲜卑人的发祥地。

    所以从研究上来说,我们永远要处在怀疑状态,不要轻易地相信这个。你要是相信了,你就变成了它的囚徒、它的俘虏。

    我们刚才说的是一个很小的例子,在近代中国史学里边最成功的最了不起的例子是《古史辨》。很多朋友都知道《古史辨》,这是由以顾颉刚先生为主的一大批中国学者在20年代到30年代所做的一个伟大的工作。

    这些书把中国传统历史进行了反复地清理,把大量不属于历史的那些传说、神话从中国历史里边划出去了。因为他们的工作,我们的历史教材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我们过去可能要从什么伏羲、神农讲起,现在我们知道我们的历史实际上是从夏商周讲起,甚至夏都很难讲起来了,夏存不存在到现在还是一个讨论的话题。

    可是在他们做这个事情之前,我们都相信有伏羲、女娲这些,在中国历史里边都是要讲的内容。是他们做的工作把这些都去掉了,这些都是非常了不起的。有怀疑、有批判才能重建中国历史的系统。

    很多人都说让材料自己说话,但是史料不会自己说话。史料不是透明的、不是无辜的,史料都是在特定的情形下由特定的作者有特定的目的为特定的读者所写的,所有的材料都是这样。

    我们刚才看到的《开国大典》它是有特殊的情况,任何一个东西都是有特殊情况,你一定要去理解这个东西,所以你要有批判和怀疑的品德,才能够帮助你质疑过去的各种说法,提出一种抗辩、一种论辩。而只有抗辩和论辩才能够创造出改变的机会,这不仅是在我们的学术里面,在生活当中也是如此,这是我们的理性思维最宝贵的地方。

    历史学家的神圣职责就是揭破各种历史神话,要知道一代又一代的历史学家在揭破神话的同时,囿于自己所处的时代和环境的限制,又难免自觉不自觉地制作各种新的神话,我们写的历史里边有很多是新的神话。

    可以这么讲,我们熟悉的历史包含着大量的神话和假的历史,有一些将会被揭穿、被剔除、被取代,有一些会因为史料匮乏、证据单一,没有办法去证伪或者证实,就像刚才嘎仙洞这个问题,我们质疑它,可是我们却没有办法,证伪证实你都做不到。

    但是只要你具有了怀疑和批判这种美德,不仅可以勇于揭破那些神话来创造新的历史知识,而且还使我们在那些暂时难以撼动的新老神话面前保持警惕。我们可以不相信它,对它保持警惕,不要忙着成为它的俘虏。

    我刚才讲的是批判与怀疑,现在我们讲想象力,想象力是我们历史研究的另外一个非常大的美德。

    历史是给拥有好奇心的人提供了一种替代性经验,替代性经验就是我们在想象中经历前人的经历,如果没有这个想象力,我们是无法理解前人的。

    比如说这是秘鲁考古学最近的一个重要进展,他们找到了一个1200年前的贵族墓葬中最重要的贵夫人的头骨。他们用了各种技术、各种办法,把这个头骨复原为旁边的这样一个人的形象。

    这当中当然用了很多技术,专家们也认为这些技术是靠得住的。但即使是这样,专家们也一再说这个中间我们还是用了许多想象,比如说我们用现在的一个秘鲁印第安人的头发来做她的头发。

    所以这个复原当然很重要,如果我们整天看着那个头骨的话这个历史显得没什么意思。而我们看到的是这样一个人,立刻变得亲切起来,但是这个过程需要想象力。

    我举一个例子,这个例子里边是两个学者对我们所熟悉的一篇文本陶渊明写的《桃花源记》的研究。

    《桃花源记》是一个文学作品当然没有问题,也是一个带有哲学寓意的作品,也没有问题。但是对于研究中国史的学者来说,这个文本可能还具有历史意义。也就是说,陶渊明写这篇东西应该有现实的依据,不然他没法想象出这样一个世外桃源。

    很多人做了这方面的研究,有两个在这个领域里边最重要的学者,他们都分别勇敢地面对了这个话题,一位是我们都熟悉的陈寅恪先生。

    陈寅恪先生认为桃花源是在今天的三门峡南边的山区里边,基本上就是今天的函谷关再往西,在洛阳和长安之间的这片山地里面,就是古代的所谓的桃林塞这么一个地方。当然他有很多的例子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那他的这个研究是不是准确呢?因为这是带有很大的想象,没有那么多直接的证据,但是最重要的是他把一个重要的话题引入了。他说因为桃花源的一个特点是世外桃源,是现实当中的人进不去的,是可以躲避现实政权的一个地方,所以它是逃难的地方。

    从东汉后期到十六国前期,在中国北方偏远的山区,有大量这种因为战乱年代逃难而形成的居民点。他说这一类的东西是《桃花源记》这篇文章一个重要的时代背景。

    由于他的这个研究,后来的学者就对这一类话题非常有兴趣。从此以后,研究北方坞壁就变成了一个重要的领域,过去没有什么人做这个工作,所以这是他的一个重要的贡献。但是这不等于我们相信他说的那个桃花源在哪里是对的。

    另外一位学者是唐长孺先生,他是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研究在过去数十年里面最重要的一个学者。

    他说我读了陈先生的这篇文章,我对他提出质疑。我认为他说桃花源在那个地方不对,桃花源应该在哪呢?就是《桃花源记》所说的这个地方——武陵。

    武陵就是今天湖南的常德,今天我们有一个旅游景点就是常德的桃源县。唐先生说桃花源就应该在这一带。当然并不是说就在今天这个桃源县,而是说在洞庭湖以西这一带的山地里面。

    但是不像故事里边所写的是一个从秦朝跑出来躲避秦朝统治的难民区域,而是当地的土著人民。这些人不愿意加入到汉人所统治的社会里面,而向山区逃跑,跑到山里面躲起来。唐先生说是这些人。这些人就是蛮人,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谓的少数民族。

    两个人都有充分的证据,两个人都举了很多的例子,但是两个人都举不出直接的例子来,都是在中间有一个很大的断层,就是没有证据,所以这部分靠想象。

    陈先生的想象时间是1936年,是知道马上就要发生大的战争,虽然不知道哪一天但是知道要发生,也知道中国很可能是打不过的。所以大家是要逃难的,所以要考虑一个逃难的地方,所以就联想到了1500年前人们是怎么做的。

    唐先生写这篇文章是1956年。我们知道1956年刚刚完成民族识别,改变了后来中国历史以及未来的历史的民族政策刚刚实施,所以他要考虑少数民族问题。

    所以两个人的研究结论决然不同,但是两个人都应用了各自的时代,两个人的研究都充分地发挥了想象力,而且都为未来的学者开辟了一个全新的领域。

    比如说南方政权到底是怎么对付这些蛮人,这些蛮人如何逃避国家的统治而跑到山区里面去。我们今天看到南方到现在仍然在高山顶上还有大量的瑶寨、羌寨,那都是逃避国家统治留下来的一些残存的印迹。

    这里边就需要巨大的想象力。我们不敢说他们的研究是对的,但是我们说他们的研究很伟大,都很棒,都是很美的。

    我们知道有一句著名的话,是英国的一部小说上的,但是后来的学者们,特别是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都特别喜欢这句话:The past is a foreign country.我把它翻译成往昔乃是异乡。

    对于历史学家来说,我们访问过去就好比是访问外国或者是异乡,那儿的人跟我们有点像,也有点不像,观察他们可以增加我们对自己的认识。

    历史是揭示人性的,但不是通过抽象的哲学方式讨论人性,而是通过让我们在想象中经历他人的经历,认识我们共有的人性。这个过程当中想象力至关重要。

    批判、怀疑、想象力这些美德,在什么意义上对我们这么重要呢?

    当面对那么多陈旧的历史论述,那些论述说“只能是这样”“历史从来就是这样”,当面对这些教条式的论断的时候,我们如果具有这些美德,就会知道历史是让我们提出抗辩的,我们根本不相信你们说的这些。

    因为历史教给我们的是自古以来就有多种可能、多种行动、多种方式、多个道路、多种结局,并不是只有一个。历史给我们提供了抗辩和异议的工具,而抗辩和异议是改变现实必不可少的一步。你首先要从这里开始。

    历史学家为了现实、为了未来才去研究历史,并不是只有一种嗜古的兴趣。为了确保我们走向期待中的未来,历史学家把过去邀请到现实中来,是为了看清楚我们究竟是如何从过去走到现在。这样历史学家以回到过去、与过去对话的方式,参与现实,保护我们的未来。

    20多年前刚留校在北大历史系教书的时候,我当新生班主任,给他们写了一篇文章,在文章里面也是提了这个问题。我那篇文章主要是讲这个冬天会不会下雪。

    历史是有意义的,前年、去年是不是这个时候下了雪?但是不取决于那个东西,有可能去年下了今年不下。那什么有用呢?是我们今年的期望会有意义。我们期不期望它下雪、我们想不想它下雪,这就是我们在参与它。

    也就是说历史会影响我们的未来,但是真正影响未来的、决定未来的,是我们的现实、我们的行为、我们的期待。

    所以我说未来也许并不完全是我们所期望的那个样子,但是如果没有我们投入其中的那些期望和努力,这未来就会是另一个样子,是我们更加无法接受的样子。

    为此,我们就应该珍视、保护、培育这三大美德:批判、怀疑和想象力。

    谢谢大家。

  4. 拿铁小鹿 文字共和国
    拿铁小鹿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武汉医保改革:医改最大受益人被”洗脑“"忽悠"到上街反对医改?此次医保改革的影响之我见

    关于武汉医保改革的事,本来在另一个帖子里回复了,但鉴于那篇官推“辟谣”的文章《能把医改最大受益人忽悠到上街反对医改,这洗脑本事真是绝了》(微信链接)刷爆了朋友圈,我想了想还是得专门写一篇文章说说医保改革的事。

    首先那篇文章有几个地方说得是对的,例如:

    1. 这次武汉医改减少了打入个人账户的钱,但是减少的部分进入了统筹账户的资金池,门诊从个人账户/自费刷卡改为可以从统筹账户报销。医保个人加统筹经费总额应该没有变化。

    2. 核酸理论上应该走地方财政,可能还有部分中央拨款,实施中去年下半年应该是如此。(之所以说“理论上”是因为22年5月医保局强调不得用医保支付大规模核酸检测费用,那么为什么医保局要如此强调呢?21年发生了什么呢?不知道。那篇文章的作者也说是“去年下半年的大规模核酸和医保资金池一点关系都没有”,没有对20年21年22年上半年核酸经费的来源“辟谣”。)

    3. 公务员职工医保部分和非公务员一样受到此次改革的影响。

    但是有几个地方是不完整的,例如:

    1. 这次医保是否有利于老年人有待商榷。更准确地说,这次医保有利的其实是经常看普通门诊的人,老年人常用的重症、慢性病、住院、大额医疗的报销政策并没有变。

    2. 这次医保是否“利益受损最大的就是公务员和国企员工,因为其单位缴纳的保费高“,其实要看具体的收入和医疗花费情况,因为总体来说退休员工个人账户减少的金额很多,而公务员的一些收入和补贴其实是隐形的。从单位缴纳金额来说,其实利益受损最大的是较高收入的企业在职员工(包括私企)。

    3. 公务员的医保补贴部分确实不受影响,这部分资金是专门的财政预算,不走医保资金池。


    下面就我所知之处说一下,有错漏处还望指出。

    1 中国的医保

    中国的医保主要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

    • 职工医保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是“五险一金”中“五险”之一,目前也涵盖没有正式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主要覆盖城乡居民中有工作的人。

    • 居民医保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覆盖城乡居民中没有工作的人,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和前两年刚实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保。

    • 公务员医保情况较为复杂。虽然理论上公务员早已并入了职工医保系统,但公务员系统有财政预算额外提供的医疗补贴,所以总报销比例较职工医保为高。此外据维基百科,包括湖北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公务员依然享受公费医疗。据我所知,全国各地达到一定级别的公务员和很多离退休干部也享受公费医疗。公费医疗的特点是个人不用缴保费,经费来自财政拨款,报销比例很高。

    这次武汉医改涉及的主要是职工医保。 职工医保是强制性的,所有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参保。保费由单位和在职职工共同缴纳。缴费额和职工收入成比例,每个地方不一样,一般是职工缴纳收入的2%,单位缴纳6%~10%,退休职工不用缴费,只要在职时缴满了一定年限就可以享受医保。我查了查,武汉的医保缴费比例是职工缴纳2%,单位8%。

    职工医保缴纳的费用会进入两个账户,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个人账户就是自己用来买药、支付看病自费那一部分的;统筹账户则进入该区域的医保资金池,一般用于门诊住院报销。

    2 本次武汉医保改革的内容

    这次武汉(以及之前其他一些地区)医保改革的一个内容就是,改革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金额显著减少,对退休职工来说尤甚。改革前,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划入职工缴纳的全额和单位缴纳的一部分,加起来3.1%~3.7%;退休职工个人账户每月划入养老金的4.8%~5.1%。而改革后,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划入自己缴纳的2%,退休职工每月划入2021年平均养老金的2.5%(固定为83元);单位缴费则进入统筹账户资金池。与此相应,统筹账户的资金会增加

    比如说,我是一个30岁的武汉在职职工,每月工资加奖金构成参保基数,共5000元。

    • 在改革前,我的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划入155元(3.1%),其中自缴100元;单位共为我缴纳400元,55元进入个人账户,剩下的345元进入统筹账户。

    • 在改革后,我的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划入自缴的100元;单位为我缴纳400元,全部进入统筹账户。

    再比如说,我是一个65岁的退休职工,每月养老金5000元。

    • 在改革前,我的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划入240元(4.8%),出自医保统筹账户。

    • 在改革后,我的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划入83元(2021年平均养老金的2.5%),出自医保统筹账户。

    医改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扩大了报销的范围,将普通门诊费用部分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如下。

    这张表中的“年度起付线”,相当于deductible,也就是要自费支付到这一门槛后可以开始报销。“年度报销限额”则为maximum,就是门诊花费报销达到这一额度之后不能再报销。

    除此之外,重症、住院、大病的报销比例没有什么变化。有一张网上的表格归纳得不错,如下(我把据说是P图的部分除去了)。

    3 武汉医保改革对于医疗费用的影响

    首先一个明显的变化就是,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减少了,对于退休职工来说尤甚。 我之前举的例子里,同是月收入5000,在职职工每月个人账户减少55元,每年减少660元;退休职工每月个人账户减少157元,每年减少1884元。减少的部分都进了统筹账户。

    其次就是增加了普通门诊的报销。改革之前看普通门诊是自费,改革后达到起付线之后报销比例为50%~84%。去看门诊时,医生开的处方药物在指定药店(所谓的“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服务试点药店”)也可以按照门诊比例报销。

    这就代表着,大量医保经费从个人账户转到了统筹账户这个资金池里。如果个人要达到和改革前类似的“待遇”,那么就要更多地使用普通门诊的报销。


    现在假设我是一个月收入5000的退休职工,有某种慢性病(不属于门诊重症慢病中的一项),需要每月吃药(假设该药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 改革前,我的个人账户每月240元,全部用来在附近的小药房买药,全年花费2880元。

    • 改革后,我的个人账户每月83元,我得首先去医院普通门诊开个药方,去统筹服务试点药店买药,用医保卡刷够自费的500元,然后能报销84%的费用。所以我前几个月的药钱需要部分自费(157元每月),刷够6个月自费花了942元之后(83 x 6 = 498元,当成500元),我每月可以报销84%,也就是每月自付药钱为38.4元,结余83 - 38.4 = 44.6元,年结余267.6元。

    • 我买同样的药,全年增加了自费支出 942 - 267.6 = 674.4元。

    所以像每月医疗固定花费较多的,但又不是那么多的,此次改革会使其受损(主要因为赔付门槛的存在),年度自费金额增加


    现在假设我是一个月收入5000的退休职工,有某种慢性病(不属于门诊重症慢病中的一项),且需要每月吃药(假设该药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 改革前,我的个人账户每月240元,每月花50元在小药房买药,全年花费600元,卡上结余2880 - 600 = 2280元。

    • 改革后,我的个人账户每月83元,我得首先去医院普通门诊开个药方,去统筹服务试点药店买药,用医保卡刷够自费的500元,然后能报销84%的费用。所以我前几个月的药钱依然是刷卡,每月50元,刷够10个月之后(50 x 10 = 500元),我每月可以报销84%,也就是每月自付药钱为8元,结余83 - 8 = 75元,年结余75 x 2 + 23 x 10 = 380 元。

    • 我买同样的药,全年减少了个人账户余额 2280 - 380 = 1900 元。

    所以像每月医疗固定花费较少的,此次改革会使其受损(主要因为个人账户的缩减),年度个人账户结余减少


    现在假设我是一个月收入5000的退休职工,有某种慢性病(不属于门诊重症慢病中的一项),需要经常去门诊做各种检查监测,假设我去的都是一级医院。

    • 改革前,我的个人账户每月240元,每月门诊花费500元,自费260元,全年自费 260x12 = 3120 元。

    • 改革后,我的个人账户每月83元,我得先刷卡,第一个月自费 500-83 = 417元,然后就达到门槛的500元了,之后报销84%,每月从个人账户支付 500x0.16 = 80元,由统筹账户报销420元。当达到4000元门诊报销额度后(大约10个月),我需自付 420 x 11 - 4000 = 620元,扣除个人账户结余 3 x 9 + 83 x 2 = 193元,自费 620-193 = 427元。

    • 我接受同样的医疗服务,全年减少了自费支出 3120-417-427 = 2276 元。

    所以像每月医疗固定花费较多且主要是走普通门诊(不是重症慢病、住院、大额这些),此次改革会使其受益(主要因为普通门诊纳入报销范围),年度自费金额减少


    此外还有其他成本。在改革后,更多的人为了报销需要去医院使用门诊/开药,并且需要去指定药店才能报销处方药。 这可能增加医院医疗系统的负担,且对有些人来说不那么方便(比如本来隔壁小药店可以买的药现在要去指定地点才能报销)。

    所以这次武汉抗议事件之后,当地的回应之一就是增加了统筹服务试点药店的数量,从几十家增加到了几百家,让报销处方药更方便。如果以后能继续扩展网点,让报销更方便,那是好事。


    《能把医改最大受益人忽悠到上街反对医改,这洗脑本事真是绝了》这篇文章称老年人都是受益者,其实并不准确,因为大病和住院的门槛报销比例并没有变,而老年人并不一定更多使用普通门诊。总体来说这次医保改革究竟对于武汉人有什么影响,要看上面的三种情况在人群中所占的比例。(每种情况都可以算一个范围,但我暂时懒得算,如果之后有时间算再补上)。

    此外,公务员总体受的影响确实没那么大,因为公务员的个人账户是有补贴的,在职人员每月为收入的1.4%~2.9%,退休人员每月为收入的3.6%。这一部分并没有受到医保改革的影响。那篇为医保改革辩护的文章说“公务员医保不受影响”全是造谣,其实也不准确。应该说,公务员的职工医保同样受影响,但公务员的医保补贴不受影响。


    以下摘自《武汉医改设计者真是个天才,医改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有多高?数学模型告诉你》。QQ链接请注意。

    (一)在职职工就医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是多少?

    在职职工医疗费用在700元以下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零。假设一年内医疗费用是1000元,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时,统筹基金支付(1000-700)x 80%=24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24%。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支付(1000-700)x 50%=15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15%。

    在职职工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医疗费用为5075元时比例最高,为68.97%。随着医疗费用的提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持续下降。在职职工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医疗费用为7700元时比例最高,为45.47%。随着医疗费用的提高,统筹基金支付持续下降。

    假设一年内医疗费用是1万元,(10000-700)远超年度限额3500元,统筹基金支付金额为3500元,相应的支付比例为35%。假设一年内医疗费用是10万元,(100000-700)远超年度限额,统筹基金支付金额仍为3500元,相应的支付比例为3.5%。

    (二)退休人员就医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是多少?

    退休人员在医疗费用500元以下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零。假设一年内医疗费用是1000元,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时,统筹基金支付(1000-500)x 84%=42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42%。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支付(1000-500)x 60%=3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30%。

    退休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医疗费用为5262元时比例最高,为76.02%。随着医疗费用的提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持续下降。退休人员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医疗费用为7167元时比例最高,为55.81%。随着医疗费用的提高,统筹基金支付持续下降。

    假设一年内医疗费用是1万元,(10000-500)远超年度限额3500元,统筹基金支付金额为3500元,相应的支付比例为35%。假设一年内医疗费用是10万元,(100000-500)远超年度限额,统筹基金支付金额仍为3500元,相应的支付比例为3.5%。

    总之,医疗费用达到(年度起付线+年度限额)/支付比例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最高。这个数字只是理论数字,医疗费用数额很少有这么巧的。我发现发明医保改革设计者真是个天才,乍一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还不低,不过加上各种限制条件,实际支付比例大打折扣。特别是当医疗费用较高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明显下降,比如当医疗费用达到1万元时,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不超过35%,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不超过40%。当医疗费用达到10万元时,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不超过3.5%,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不超过4.0%。当然,门诊就医很少能达到10万元分费用,但是在各种检查下,年度费用达到1万元还是很容易的。尤其对于有基础病的老年人,相当于医保费用的三分二的需要从个人账号支付或自掏腰包,这样的医改意义何在呢?

  5. 拿铁小鹿 文字共和国
    拿铁小鹿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伯克利音乐学院中国留学生Xiaolei Wu因威胁张贴民主传单的同校人士被起诉

    美国司法部的报道

    FBI调查人员对案情的陈述(路透社网站)

    FBI的推特通告

    real_china_irl上发出来的中国小留微信群聊天记录


    根据各方报道,基本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Wu Xiaolei今年25岁,根据其公开社交媒体上的信息疑为北京人,从2021年8月起至美国伯克利音乐学院(位于波士顿)留学。

    2022年10月22~24日,Wu在instagram上看见同校某中国人(持美国绿卡,在中国国内有家人)在学院张贴声援四通桥示威的海报(翻译内容大约是"要自由,要食物,要呼吸,要艺术,要民主,要爱,与中国人民站在一起"),于是在三百多人的“Berklee Class of 2024”微信群中表示,“别你妈贴反动海报了”,“再贴给你丫手剁了”,“已经给国内打举报电话了,公安机关会问候你的家人”,“学校也可以查这个人档案,谁有权力查并且愿意做的,我们会很感谢”。

    微信群中其他几位中国人也同时对贴海报的人进行了攻击,称其为“小儿麻痹”“下等人”“反党反华了还说啥中文用啥微信”等。微信群聊天截图如下(来自红迪),其中Wu的微信ID为AlDiMeowu。

    10月24日凌晨,Wu用学校邮箱给贴海报者发邮件称,他已经打了举报电话,对方只要回国就会被逮捕,对方的家人也会被共产党当局政审。Wu将邮件内容截图发到Instagram,并且在微信群号召其他人向他学习。邮件原文是中文但暂未找到,调查人员在案情陈述中引述的英文翻译如下(括号里为我的大致翻译):

    How come no posting today? (你今天怎么没发帖)?

    I heard you are going back to the country. I think you should just cancel your flight ticket. I am afraid the customs may seize you, put all your family members through political review... (我听说你要回国。我看你还是把机票取消吧,我看海关会抓你,你家人会被政审……)

    You can continue to get hyped by yourself. You put my name on the poster, I have no problem, best if you find someone to stab me with a knife. I think you only dare to stir up trouble at school. In any case if you went to Chinatown, Quincy to post, you could be beaten to death by people of the chamber of commerce there, and by then no one would rescue you even if 911 was dialed. Those who follow you to kick up a fuss are all supporters of Hong Kong independence and Taiwan Independent, right? Then as a Chinese growing up in Mainland China, you are rather pathetic. No, I don’t think you deserve to be a Chinese. You don’t deserve to hold a red-cover passport. You should wash dishes for the capitalist dogs. Be careful that you get poked with a needle by a homeless person someday when you pass by south bay, then get eaten by someone. (你可以继续自己高潮。你可以把我的名字写在海报上,我没问题,最好你找个人来刺我一刀。我看你只敢在学校搞事。如果你去唐人街或者Quincy贴海报,你会被商业部的人(?)打死,即使你打911也没人来救你。那些跟着你的人都是港独和台独的支持者对吧?作为在中国大陆长大的中国人,你很可悲。我觉得你不配当中国人,你不配拿红皮护照。你应该去给资本家狗洗碟子。小心你哪天去South Bay被流浪汉一针扎死,然后被吃掉。)

    ... You can join Falun Gong, it seems place like that can make underclass people like you find a bit of sense of existence. (你可以加入法轮功。那种地方可以让你这样的下等人找到一点存在感。)

    Oh right, you can also sue me for personal attacks against you, but I feel that with your family background, you will not be able to get rid of me. I already got screenshot(s) of your social account(s) number(s). I also read your records at school. I also called the tip-off line in the country. If you can overturn this, I consider you fucking awesome. Don’t go back to the country, it is not appealing to you... (哦对了,你也可以因为人身攻击起诉我,但是我觉得以你的家庭背景,你不能把我怎么样。我已经把你的社交媒体号截图了,我还看了你在学校的档案,我还打了举报电话。如果你能对付这些,那么你牛。不要回国,那边对你可不好……)

    I hope your family is having a good time being greeted. Be “safe” (我希望你的家人被好好问候。当心。)

    事后,伯克利音乐学院找Wu谈话。Wu承认自己发了上述信息,表示自己希望威吓阻止对方贴海报的行为,并称贴海报者严重触犯了中国刑法,背叛了祖国不配做中国人。Wu亦向学校表示,“公安机关会问候你的家人”的意思是指中国警方对政治忠诚进行调查。Wu还承认自己曾联系学校职员试图非法获得贴海报者的相关信息。

    波士顿时间12月14日,FBI在调查后逮捕了Wu。Wu在波士顿的联邦法庭被起诉“stalking”(跟踪骚扰罪)。我的猜测,由于此案是由FBI探员而非波士顿当地警察调查,并于联邦法庭受理,Wu大概是被人向FBI举报了(例如举报其为外国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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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7转贴】【政治/历史】浅谈海外民运的历史

    https://2047.one/t/8355 作者:陈士杰


    海外民运大概创始于1980年代初,标志性的事件是王炳章创建《中国之春》杂志。

    早期海外华人社区普遍受到国民党的影响,所以普遍都是反共的。

    《中国之春》当时在海外华人社区的影响,比今天中共扶持的亲共媒体和法轮功媒体加起来都大。我见过几位台湾的老立委和老国代,他们当年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几乎都看过《中国之春》。

    民运在1980年代茁壮成长,早期中国公派的留学生,绝大部分都参与过民运活动。民运的支部在西方各大学校遍地都是,和今天的“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差不多。

    民运的最顶峰是在六四事件,当时民运在纽约、洛杉矶、芝加哥等大城市的活动,能够召集到近万人来参加。海外华人十之八九都支持民运。

    民运在1990年代初期依然盛气凌人,学自联、民阵这种新型组织也给民运带来新鲜血液。

    1990年、1991年的纪念六四活动,也能找到不少人来参加,非常气派。

    民运由盛转衰的转折点是在1992年邓小平南巡,邓小平保证改革开放要继续维持下去,不会回到毛泽东时代。

    1992年邓小平南巡意味着六四屠杀之后的国内肃杀结束了,海外华人回国经商就业的也不少,海外民运参与者也就越来越少,尤其是大陆来的留学生,几乎都刻意迴避民运,为了就是不妨碍未来回国。可以说国内新东方崛起的时候,民运就已经不行。

    民运在1990年代中期,开始变质了。由于民运新人越来越少,民运人士很多又没有正规工作,所以就要给自己找钱找出路。通过民运办政治庇护的移民赚钱模式就生成了。甚至出现了民运人士拿李登辉的钱帮台湾政府做特务,这种非常荒唐的事情也发生了。从那以后,民运人士之间见面的时候,首先问“你是谁的人”,也就是拿了谁的钱,替谁办事。有的民运拿国民党的钱,就在海外华人裡面宣讲票投李登辉。也有的民运拿了民进党的钱,就在海外华人圈宣讲票投彭明敏。可谓丑态百出。总之,1990年代中期之后,民运已经没有称霸华人圈的地位。

    1990年代末是民运的一个大亮点。当时美国国内在争是否要把贸易和人权脱钩,是否给中国永久最惠国待遇。当时魏京生等少数民运人士反对给中国永久最惠国待遇。但王丹等一大串民运人士支持贸易和人权脱钩,支持让中国人先富裕起来,富裕的中国人干掉共产党。但历史证明,王丹是错的。

    在北京申奥成功以及奥运会举办之前,中国人权问题也是一个热点,民运当时曝光度也是挺高的,北京奥运也算是给民运强行续命。

    2008年之后,民运就开始快速衰败。虽然在2010年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2011年中国茉莉花革命、2012年陈光诚事件等个别事件上有一些媒体版面,但这种小亮点掩盖不住衰败的大趋势。

    民运的失败主要原因是中共国际影响力的扩大。在1990年代以前,海外华人社团都是国民党扶持的,国民党反共,海外华人主流就是反共。1990年代中后期,中国有钱了,中共就开始渗透海外华人,到今天甚至国民党都已经亲共了,海外华人大部分自然也就和民运划清界限了。现在甚至连美国主流社会都意识到中共的威胁,中共都渗透到白宫国会,民运自然也就越来越不行。

    至于法轮功,其实法轮功也大不如前了,没有多少新人,大多法轮功还是十几年前来美国的同一批人。不过法轮功转型很成功,文昭这批人的出现,把法轮功从一个宗教团体,转变成了一个反共的精英群体,甚至还打入共和党内部,法轮功这一点上比民运强得多。

    这就是泛泛的谈一谈,东扯西扯,写的不连贯各位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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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7转贴】【政治学/法学】人权作为私有财产权 - 穆瑞·羅斯巴德

    https://2047.one/t/14415 @NoStepOnSnek

    下面的评论也很有意思。


    "Human Rights" as Property Rights by Murray N. Rothbard (节选)[1]

    某些自由主义者们希望保护像“言论自由”这样的权利的概念,并在此同时拒绝承认私有财产的概念。但是,与此相否的是,所有“权利”的概念只有被当成“私有财产权”时才是有意义的。因为不仅没有任何“人权”不是“私有财产权”,而且当前者不用私有财产权作为标准时,会失去其绝对性和清晰性,变得模糊和脆弱。

    首先,从两种意义上来讲“财产权”跟“人权”是相等的: 财产权只能为人所有,所有拥有财产的权利是只是人类拥有的权利; 其次:一个人对他自身的权利,他个人的自由,是他对他自己身体的拥有权,也是一个“人权”。但是对我们的讨论更重要的是,“人权”,当不以私有财产权来定义时,会变得模糊不清和充满矛盾,使某些自由主义者们得以“公共政策”或“公共服务”为由来削弱那些权利。正如我在另外一个著作中写道[2]:

    拿言论自由这样的“人权”来举例来说。言论自由的意思是,所有人可以说任何他想说的话。但是没有被问得问题是:在哪里?在哪里一个人有这样的权利?在一个他未经允许侵入的财产之内他肯定没有这个权利。简单来说,他只有在他自己的财产内,或者在另外一个同意(作为一个礼品或者租用契约)让他使用的人的财产之内,有这个权利。事实上,那么,“言论自由的权利“作为一个单独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存在的仅仅是一个人的私有财产权:对他自己财产的自由支配的权利和与其他所有者做自愿协议的权利。

    简单来说,一个人没有“言论自由权”;但是他的确有租借一个大厅并对进入其边界的人们做演讲的权利。他没有“媒体自由权”;但是他的确有写并发表一个传单,并卖给愿意买的人(或送给愿意接受的人)。所以,在所有这些例子当中,我们有的都是私有财产权,包括做自由的契约的权利和做财产转移的权利,这些权利都是构成私有财产权的一部分。除了一个人在任何情况下固有的私有财产权,这里没有一个另外多出的“言论自由权”,或者媒体自由。

    此外,不用私有财产权,而用“言论自由权”来作为分析的基础,会导致困惑和对权利这个概念本身的削弱。对于这一点最著名的例子莫过于霍姆斯大法官所提出的“没有人可以虚假地在一个有很多人的影院里大喊‘着火了’,所以言论自由当然权利不能是绝对的,而且必须被“公共政策”的考虑所虚弱和调整。然而,如果我们以私有财产权为基础来分析这个问题,我们会发现这里没有必要的对权利的绝对性的削弱。

    因为,从逻辑上来讲,大喊的人或者是一个顾客或者是剧院的所有者。如果他是剧场的所有者,那么他就是在侵犯他正在安静地欣赏表演的顾客的私有财产权,对此他已经提前收钱。如果他是一个顾客,那么他就是侵犯其他正在欣赏表演的顾客的私有财产权剧场的所有者的私有财产权,因为他违反了他进入剧场的条件。因为那些条件一定会包括不以打扰表演这种方式来侵犯剧场所有者的私有财产权。在两种情况中,他都可以被起诉为私有财产权的侵犯者。所以,当我们专注于涉及到的私有财产权时,我们会发现霍姆斯大法官的例子并不导致任何对权利的绝对性的削弱的需要。

    的确,布莱克大法官,一个很著名的言论自由“绝对者”,在一个对霍姆斯大法官的“在影院里大喊着火”的论点很精准的批评中,说得很明确:他对言论自由的倡导是基于对私有财产的权利。布莱克这样说:

    我昨天跟你去了一个剧院。我想如果你和我当时站起来并在影院里乱撞得话,不管我们说或者没说什么,我们都会被拘捕。没有任何人说宪法给了人们一个权利到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去说任何他们想说的事情。买门票并没有买去那里做演讲的权利。我们在这个国家里有一个也被宪法保护的私有财产的系统。我们有一个基于私有财产的系统,这意味着一个人没有权利去任何地方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比方说,我会感到一些不悦如果有人来我的家来告诉我他有一个宪法上的权力来这里因为他想做一个批评最高法院的演讲。我承认人们做批评最高法院的演讲的权利,但是我不想让他在我的家里这样做。

    “在剧院里大喊着火”,那真是个精彩的格言。但是你不需要大喊着火才会被逮捕。如果一个人在剧院里制造混乱,他不会是因为他喊了什么而被逮捕,而是因为他的喊叫这个行为本身。他会被赶出剧院,不是因为他所表达的任何观点,而是因为没有人想在那里听他的观点。这就是为何我会回应“不是因为他喊了什么而是因为他喊了”

    [1]https://mises.org/library/human-rights-property-rights

    [2]https://mises.org/library/man-economy-and-state-power-and-market/html/c/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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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7转贴】【法律】惩罚和相称性:一个自由意志主义的论点

    https://2047.one/t/17462 @deepl

    下面的评论亦值得一读。


    Punishment and Proportionality

    本文节选自《自由的伦理》第13章。

    作者:穆瑞-罗斯巴德(Murray N. Rothbard),美国经济学家,历史学家、自然法理论家,奥地利经济学派代表人物。


    自由意志主义政治理论中很少有比惩罚理论更令人不满的地方。通常,自由意志主义者满足于主张或发展这样一个公理,即任何人都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或财产;但对侵犯者可以采取什么制裁措施,几乎没有任何论述。我们提出这样的观点:罪犯失去权利的程度取决于他剥夺另一个人权利的程度,也即“相称性”(proportionality)理论。我们现在必须进一步阐述这种相称性惩罚理论可能意味着什么。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比例原则是对罪犯的最高惩罚,而不是强制性惩罚。在一个自由意志主义的社会中,正如我们所说,争端或诉讼只有两个当事方:受害者(或原告),和被指控的罪犯(或被告)。原告在法庭上对被告提出指控。在一个自由意志主义的世界里,不会有针对定义不清的“社会”的犯罪,因此也不会由“地区检察官”来决定一项指控,然后对被指控者提出这些指控。相称性规则告诉我们,原告可以从被定罪的施害者那里最多获得多少惩罚;它规定了在惩罚者本人成为侵害者之前可以施加的最大限度的惩罚。

    因此,应该很清楚,根据自由意志主义法律,死刑必须严格限制在谋杀罪上。因为只有当一个罪犯首先剥夺了受害者的生命权时,他才会失去生命权。而对于一个泡泡糖被盗的商人来说,处决被定罪的泡泡糖盗贼是不被允许的。如果他这样做了,那么他——这个泡泡糖商人——将成为一个杀人犯,他可以被泡泡糖盗贼的继承人或委托人带到法庭上来。

    但是,在自由意志主义法律中,不会强迫原告或其继承人执行这一最高刑罚。例如,如果原告或其继承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不赞成死刑,他可以自愿免除施害者的部分或全部惩罚。如果他是一个托尔斯泰主义者,完全反对惩罚,他可以直接原谅罪犯,这样就可以了。

    或者——这在古老的西方法律中有着悠久而光荣的传统——受害者或其继承人可以允许罪犯赎买他的部分或全部惩罚。因此,如果基于相称性,受害人可以将罪犯送入监狱十年,那么如果受害人愿意,罪犯可以向受害人付款以减轻或消除这一刑罚。比例理论只提供了惩罚的上限,因为它告诉我们一个受害者可以合理地施加多少惩罚。

    在谋杀案中可能会出现一个问题——受害者的继承人可能在追捕凶手方面不够尽责,或者不适当地倾向于让凶手通过赎买的方式抵消惩罚。这个问题可以简单地通过遗嘱解决:人们在遗嘱中说明他们希望对可能的谋杀者施加何种惩罚。信奉严格报应的人和反对一切惩罚的托尔斯泰的人都可以准确地实现他们的愿望。甚至,死者可以于生前在遗嘱中规定,他加入的一家犯罪保险公司将成为对其可能的凶手的起诉人。

    那么,如果相称性规定了惩罚的上限,我们如何确定相称性本身?第一点是,惩罚的重点不应是偿还对“社会”的债务,不管那意味着什么,而是偿还对受害者的“债务”。当然,偿还债务的第一步是试图追获损失。这一点在盗窃案中很明显。如果A从B那里偷了15000美元,那么A的第一个,或者说最初的一部分惩罚必须是将这15000美元归还到B的手中(加上相关损失赔偿、司法和警察费用,以及损失的利息)。

    假设盗贼已经花掉了这笔钱(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适当的自由意志主义惩罚的第一步是强迫小偷工作,并将随后的收入分配给受害者,直到受害者得到赔偿。那么,理想的情况是将罪犯置于被受害者奴役的状态,罪犯将处于这种合理的奴役状态,直到他赔偿了他所伤害的人的损失。

    我们必须注意到,强调追偿损失的惩罚与目前的惩罚截然相反。现在发生的情况是以下的荒唐事:A从B那里偷了15000美元;政府追查、审判并给A定罪,所有这些都需要B付出代价,因为B是这个过程中受到损失的众多纳税人之一。然后,政府没有强迫A补偿B,也没有强迫B工作直到还清债务,而是强迫B——也就是受害者——交税来支付罪犯在监狱中度过十年或二十年的费用。这种惩罚的正义究竟在哪里?受害者不仅失去了他的钱,而且还为抓捕、定罪、支持罪犯的监狱生活付出了更多的钱,只为了某种可疑的刺激感;罪犯仍然被奴役,但不是为了补偿受害者这个良好目的。

    以赔偿受害者为优先的原则在法律上有很多先例;事实上,这是一项古老的法律原则,随着国家对司法机构的扩张和垄断,这项原则也逐渐消失。例如,在中世纪的爱尔兰,国王不是国家元首,而是“犯罪保险人”:如果有人犯罪,首先是国王向受害人支付“保险 金”,然后再迫使罪犯向国王支付赔偿金(向受害人的保险公司赔偿完全来自向受害人赔偿的理念)。

    在美国殖民时代,许多地方由于太穷,负担不起监狱这种作用可疑的奢侈品,小偷被法院“租借”给他的受害者,并被迫为受害者工作,直到他的“债务”得到偿还。这并不一定意味着监狱会在自由意志主义社会中消失,但它们无疑会发生巨大的变化,因为它们的主要目标是迫使罪犯向其受害者提供赔偿。

    事实上,在中世纪,对受害者进行赔偿是惩罚的主要概念;只有当国家越来越强大时,政府当局才会越来越多地介入赔偿过程,越来越多地将罪犯的大部分财产没收为己有,而留给不幸的受害者的则越来越少。事实上,随着重点从赔偿受害者(也即罪犯对受害者的补偿)转移到惩罚“反对国家”的所谓罪行,国家施加的惩罚变得越来越严厉。正如二十世纪初的犯罪学家威廉姆-塔拉克(William Tallack)所写的那样:

    主要由于封建男爵和中世纪教会势力的暴力贪婪,受害方的权利逐渐受到侵犯,并最终在很大程度上被政治权威占有。他们对犯罪者进行双重报复,将其财产收归己有而不是赔偿给受害者,然后用地牢、酷刑、火刑或绞刑惩罚犯罪者。但原始受害者实际上被忽略了。

    或者,正如舍费尔教授(Professor Schafer)所总结的那样,“随着国家对惩罚制度的垄断,受害者的权利也慢慢从刑法中分离了出来。”

    但是,赔偿虽然是惩罚的首要考虑因素,却很难作为完整和充分的标准。首先,如果一个人袭击了另一个人,而没有偷窃财产,那么罪犯显然没有办法进行赔偿。在古代的法律形式中,往往有罪犯必须向受害者支付金钱赔偿的表格:攻击需要付这么多钱,致残需要付这么多钱,等等。但这样的表格显然是任意的,与犯罪本身的性质没有关系。因此,我们必须回到这样的观点,即标准必须是:罪犯所丧失的权利与他所剥夺的权利相同。

    但是,我们如何衡量权利的程度多少呢?让我们回到15000美元的盗窃案上。即使在这里,简单地归还15000美元也几乎不足以弥补犯罪(即使我们加上损失费、法律费用、利息等)。首先,仅仅损失被盗的钱财显然不能在任何意义上起到对未来此类犯罪的威慑作用(尽管我们将在下文中看到,威慑本身是衡量惩罚程度的一个错误标准)。

    那么,如果我们说,罪犯失去的权利需要达到他剥夺受害者权利的程度,那么我们就必须说,罪犯不仅要归还15000美元,而且必须被迫向受害者再支付15000美元,这样他就反过来失去了他从受害者那里夺取的那些权利(价值15000美元的财产)。因此在盗窃案中,我们可以说,罪犯必须支付双倍的盗窃金额:一次是归还被盗金额,另一次是赔偿他剥夺他人的损失。

    但我们仍未完成对犯罪所涉及的权利被剥夺程度的阐述。因为A不仅仅是偷了B的15000美元——这15000美元是可以归还的,并且可以施加同等的惩罚——他还让B陷入了恐惧和不确定的状态,这种不确定性与B被剥夺权利的程度相称。但对A的惩罚是事先固定的、确定的,从而使A的处境远远好于他原来的受害者。因此,为了使惩罚与罪行相称,我们还必须增加一倍以上的惩罚,以便在某种程度上补偿受害者由此罪行遭遇的不确定性和恐惧性。这种额外的补偿应该是什么,我们不可能确切地说出来,这需要任何合理的惩罚制度——包括适用于自由意志主义社会的制度——尽可能地解决这个问题。

    在身体攻击的问题上,使受害者恢复原状不适用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再次采用我们的相称惩罚标准;如果A以某种方式殴打了B,那么B就有权以更高程度殴打A(或让他被司法雇员殴打)。

    在这里,可以加入允许罪犯赎买惩罚的方式,但只能作为与原告的自愿契约。例如,假设A严重殴打了B;B现在有权对A进行同样或更严重的殴打,或者雇用某人或某个组织为他进行殴打(在自由意志主义社会中,他们可能是由互相竞争的私人法院雇用的法警)。但是,A也可以试图用钱赎罪,向B付钱让他自愿放弃殴打侵犯者的权利。

    因此,受害者有权根据犯罪的程度按比例进行惩罚,但他也可以自由地允许侵犯者赎买惩罚,也可以部分或完全地宽恕侵犯者。惩罚的比例水平规定了受害者的权利,即可允许的惩罚上限;但受害者决定行使多少或是否行使这一权利则取决于他自己。正如阿姆斯特朗教授(Professor Armstrong)所说:

    在犯罪的严重程度和惩罚的严重程度之间应该有一个比例。它为惩罚设定了一个上限,提出了应得的东西……正义赋予适当的对象(在我们看来,就是受害者)在某种限度内惩罚罪犯的权利,但人们不一定非要惩罚到正义的限度不可。同样,如果我借给一个人钱,我有权要求他归还,但如果我选择他不用归还,我也没有做任何不公正的事情。我不能要求对方归还超过欠款的钱,但我可以自由地少要一点,甚至什么都不要。

    或者,正如McCloskey教授所说:“如果在仁慈的驱使下,我们施加的惩罚少于正义的要求,我们的行为也依然公正;但如果超过了应有的惩罚,就会出现严重的不公正。”

    许多人在面对自由意志主义的法律制度时,都会关心这个问题:是否会允许有人“自行执法”?会不会允许受害者或受害者的朋友亲自对罪犯施加惩罚伸张正义?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因为所有惩罚的权利都来自于受害者的自卫权。然而,在自由意志主义的、纯粹的自由市场社会中,受害者通常会发现把任务委托给警察和法院机构更为方便。

    例如,假设哈特菲尔德1代谋杀了麦考伊1代。麦考伊2代决定自己寻找并处决哈特菲尔德1代。这很好,只是就像上一节讨论的警察胁迫的情况一样,麦考伊2代可能不得不面对被哈特菲尔德2代在私人法庭上指控为谋杀的前景。关键是,如果法院认定哈特菲尔德1代确实是凶手,那么在我们的设计中,除了公众对执行正义的认可之外,麦考伊2代不会发生任何事情。但是,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对哈特菲尔德1代的原始谋杀进行定罪,或者确实是哈特菲尔德家的其他人或某个陌生人犯下的罪行,那么麦考伊2代就像之前提到的“警察入侵者”的情况一样,不能恳求任何形式的豁免;他会成为一个谋杀犯,可以在愤怒的哈特菲尔德继承人的要求下被法院处决。

    因此,正如在自由意志主义社会中,警察会非常小心地避免侵犯任何嫌疑人的权利——除非他们绝对相信他有罪,并愿意为这一信念拿自己的身体冒险——也很少有人会“自行执法”,除非他们也同样相信对方绝对有罪并愿意为误判付出代价。此外,如果哈特菲尔德1代只是打了麦考伊1代,然后麦考伊杀了他作为回报,这也会让麦考伊作为一个谋杀犯受到惩罚。因此,几乎所有人都将倾向于让法院来执行正义,而法院会根据类似现在适用的证据规则、审判程序等做出决定,这些决定将被社会接受为诚实的、并且是可以实现的最好结果。

    很明显,我们的比例惩罚理论——也即人们可以根据侵犯了他人权利的程度而受到相应惩罚——坦率地说是一种报应惩罚理论,一种 “以牙还牙(或两颗牙)”的理论。“报应理论”在哲学家中的声誉很差,他们通常很快就把这个概念斥为“原始”或“野蛮”的,然后竞相讨论其他两种主要的惩罚理论:威慑和改造。但是,仅仅以“野蛮”来否定一个概念是不够的;毕竟,在这种情况下,“野蛮人”有可能找到了一个比更现代的信条更优越的概念。

    H.L.A. Hart教授将我们在这里提倡的“最粗糙的形式”的相称性(“赎罪法则”,lex talionis)描述为:

    罪犯做了什么就应该对他做什么的概念。只要对惩罚的思考是原始的——事实上往往是原始的——这种粗糙的想法就会再次出现:杀人者应该被杀,暴力袭击者应该被鞭打。

    但“原始”几乎不是一个有效的批评。哈特自己也承认,这种“粗糙”的形式比“比例-再分配理论”(proportionality-retributivist)这一更“精致”的版本带来的困难更少。他唯一有理有据的批评是引用布莱克斯通(Blackstone)的一句话:

    有许多罪行,如果应用比例惩罚原则,就会带来明显的荒谬和邪恶。盗窃不能以盗窃来惩罚,诽谤不能以诽谤来惩罚,造假不能以造假来惩罚,通奸不能以通奸来惩罚。

    但这些批评几乎没有说服力。盗窃和伪造构成了抢劫,当然可以让抢劫者向受害者提供赔偿和相应的损失;在这方面不存在概念上的问题。而在自由意志主义者看来,通奸根本就不是一种犯罪,而且,正如下文所示,“诽谤”也不是犯罪。

    让我们来看看这两种主要的现代理论,看它们是否像“报应理论”那样提供了一个真正符合我们正义概念的惩罚标准。“威慑”是功利主义提出的原则,是其积极否定正义和自然法原则的一部分,并以严格的实用性取代了这些所谓的形而上学原则。在威慑理论看来,惩罚的实际目标应该是阻止进一步的犯罪,无论是罪犯本人还是社会其他成员。但是,威慑理论会带来几乎所有人都会认为是严重不公正的惩罚模式。例如,如果根本没有对犯罪的惩罚,大量的人就会进行小偷小摸,比如从水果摊上偷窃水果。另一方面,大多数人对谋杀的内在反对远远大于对在商店里小偷小摸的反对,因此犯更严重的罪行的可能性会小得多。因此,如果惩罚的目的是为了阻止犯罪,那么防止入店行窃所需的惩罚要远远大于防止谋杀,这种制度违背了大多数人的道德标准。因此,在以威慑为标准的情况下,对于小偷小摸——例如盗窃泡泡糖——必须要有严格的死刑,而谋杀犯可能只需要在监狱里待上几个月。

    同样,对威慑原则的一个经典批评是,如果威慑是我们的唯一标准,那么警察或法院公开处决一个他们知道是无辜的、但他们让公众相信是有罪的人,是完全合适的。在知情的情况下处决一个无辜的人——当然,前提是这一情况可以保密——将和处决有罪的人一样,充分发挥威慑作用。然而,这样的政策也当然与几乎所有人的正义标准背道而驰。

    几乎所有人都会认为这种惩罚方案是怪诞的,尽管它们满足了威慑标准,这表明人们对比威慑更重要的东西感兴趣。人们会压倒性地提出反对,表示这些为了威慑而决定的惩罚尺度,或可以为威慑杀死无辜之人的结果,颠覆了我们通常的正义观。在这种设计下,惩罚不是“与罪行相称”,而是与罪行的严重程度成反比;对无辜者而不是对罪犯也可以进行惩罚。简而言之,威慑原则意味着严重违反了人们的直觉,即正义意味着对且只对有罪的一方进行某种形式的适当和相称的惩罚。

    最新的、据称高度“人道主义”的惩罚标准是“改造”罪犯。这种理论认为,老式的正义观集中于惩罚罪犯,无论是为了报应还是为了阻止未来的犯罪;新的标准则人性化地试图改造罪犯,使其改过自新。但进一步考虑,“人道主义”的改造原则不仅会导致任意的和严重的不公正,它还将决定人的命运的巨大和任意的权力放在了惩罚者的手中。因此,假设史密斯是一个连环杀人犯,而琼斯从一个摊位上偷了一些水果。他们的刑期将不是按照他们的罪行比例来判的,而是不定期的,在他们所谓的成功“改造”之后,监禁就会结束。

    但是,这就把决定囚犯命运的权力交给了一个所谓“改造者”的团体。这将意味着,原则不再是法律下的平等——这是正义的基本标准——也即同等的罪行得到同等的惩罚,而是一个人如果很快“改过自新”就可以只去监狱呆几个星期,而另一个人则可以无限期地留在监狱里。因此,在我们的史密斯和琼斯的案例中,假设根据“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大屠杀者史密斯可以迅速改过自新;他在三周后被释放,得到了所谓成功的改造者的赞许。与此同时,偷果子的琼斯仍然不可救药,至少在专家委员会看来他显然没有被改造。根据改造原则的逻辑,他必须无限期地被监禁,也许要一生被监禁,因为虽然他的罪行可以忽略不计,但他始终不受“人道主义”导师的影响。

    因此,K.G. Armstrong教授在谈到改造原则时写道。

    合乎逻辑的惩罚模式是对每个罪犯进行改造,直到他有足够的改变,让专家认证他已经改过自新。根据这一理论,每一个判决都应该是不确定的——也许要“根据心理学家的意愿来决定”,因为对惩罚范围明确限定的原则已经没有任何依据了。“你偷了一条面包?好吧,我们必须改造你,即使这需要你的余生。”从犯罪的那一刻起,罪犯就失去了作为一个人的权利……这不是我所关心的人道主义。

    从未有人像刘易斯(C.S.Lewis)那样,清晰地揭示出惩罚即改造的“人道主义”理论隐藏的暴政和严重的不公正。注意到“改造者”将他们提议的行动称为“治愈”或“治疗”,而不是“惩罚”,刘易斯说:

    但是不要让我们被一个名字所欺骗。未经同意被带离我的家和朋友;失去自由;接受现代心理疗法所知道的对我的人格的所有攻击……这个过程永远不会结束,除非我被成功“改造”,或者我足够聪明可以欺骗他们我已经被成功改造——谁在乎这是被称为惩罚还是其他?它显然已经包括了惩罚令人恐惧的大部分因素——羞耻、流放、束缚和流失的岁月。这是极大的冤屈,但冤屈是人道主义理论所不齿的概念。

    刘易斯继续展示了“人道主义者”可能会对民众实施特别严酷的暴政,因为他们要对民众进行“改造”和“治疗”。

    在所有的暴政中,为了受害者的利益而实施的暴政可能是最具有压迫性的暴政。生活在强盗男爵的统治下可能都比生活在无所不能的卫道士的统治下更好。强盗男爵虽然残忍但有时还会打个盹儿,他的贪欲还可能会在某个时候得到满足;但那些“为了我们好”而折磨我们的人,会无休止地折磨我们,因为他们这样做是得到了“良心的认可”。他们更有可能上天堂,但同时也更有可能把地球变成地狱。这种善意带来的是难以忍受的侮辱。违背自己的意愿被“治疗”某种我们可能不认为是疾病的状态,就是把我们视为那些尚未达到理智年龄或永远不会达到理智的人——我们被归为婴儿、低能儿和家畜。但是因为罪有应得受到惩罚,无论多么严重,因为我们“应该知道不该这样做”,就是被当作按照上帝形象制造的人那样对待。

    此外,刘易斯指出,统治者可以利用“疾病”概念作为一种手段,将任何他们不喜欢的行为称为“犯罪”,然后以治疗的名义实施极权主义统治。

    因为如果犯罪和疾病被视为同一件事,那么统治者选择称之为“疾病”的任何精神状态都可以被视为犯罪,并且被强制治疗。申辩说,令国家不满的精神状态不一定总是涉及道德败坏,因此也不一定总是应被剥夺自由,将是徒劳的。因为我们的统治者使用的不是罪与罚的概念,而是疾病和治疗的概念……这都不算是迫害。即使治疗是痛苦的,终身的,甚至是致命的,那也只是一个令人遗憾的意外;其目的只是纯粹的治疗。即使在普通医学中,也有痛苦的手术和致命的手术;在此也是如此。但是,由于它们是“治疗”,而不是惩罚,所以只能由同行专家以技术为由进行批评,而不能由人作为人以正义为由进行批评。

    因此,我们看到,以时髦的改造原则进行惩罚至少可以和威慑原则一样怪异,而且远比威慑原则更不确定和武断。报应原则仍然是我们唯一公正和可行的惩罚理论,而同罪同罚是这种报应式惩罚的根本。在此,“野蛮”才是正义,而“现代”和“人道主义”则变成了对正义的怪异模仿。

  10. 拿铁小鹿 文字共和国
    拿铁小鹿   在小组 文字共和国 发表文章

    【2047转贴】【经济学】中国的“腐败”和美国的“腐败”

    https://2047.one/t/18004 @deepl


    选译自 https://freakonomics.com/podcast/is-the-u-s-really-less-corrupt-than-china/,访谈日期为2021年11月。此访谈提供了关于“腐败”问题的一个新视角。

    部分图片来源于:https://oecd-development-matters.org/2020/06/25/unbundling-corruption-why-it-matters-and-how-to-do-it/

    此系列的翻译将放在“魔鬼经济学”标签下。


    简介

    洪源远(Yuen Yuen Ang)是新加坡裔美国人,密歇根大学政治学教授。她出版了一本名为《中国的镀金时代:经济繁荣与巨大腐败的矛盾》的书。她试图回答关于“腐败”的一个重要问题:**中国作为一个腐败程度很高的经济体,为何能够发展到如此之大、发展得如此之快?**经济学家通常认为,腐败是经济增长的一个障碍;而中国的腐败是出了名的高,至少根据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的排名是这样的。一些学者认为,腐败对中国构成了生存威胁;习近平主席似乎也这样认为,所以自他2012年上任以来,领导了大规模的反腐败运动,超过150万名政府官员受到惩处,其中数千人被送进监狱。

    洪源远认为,中国今天的腐败问题与美国一个多世纪前的“镀金时代”(1870-1900)很相似。“在资本主义‘腐败’的演变中,有一个模式。腐败并不会随着国家的富裕而完全消失的,相反,它在结构和形式上有所发展,变得更加复杂。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仍然是一个新来者。”例如,《华尔街时报》不久前报道:“131名联邦法官违反法律,审理他们有经济利益的案件。”《纽约时报》不久前报道:“会计巨头从政府内部制定有利于自己的税收规则。”最近的一项学术分析发现,当公司把钱花在游说(lobbying)和影响力政治(political influence)上时,他们得到的回报远远大于把钱花在研究和开发上。

    对腐败的定义和分类,“松绑的腐败指数”

    1989年,中国的GDP是3470亿美元,而美国的GDP是5.6万亿美元。从那时起,中国的GDP平均每年增长9%,大约是美国增长率的四倍。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的GDP现在达到了近15万亿美元,而美国则是近21万亿美元。与此同时,腐败在中国是如此深入人心,是文化的一部分,以至于它产生了特有的词汇。例如“裸官”(即在中国国内看起来一无所有的官员,实际上在海外拥有大量的财富),例如“雅贿”(指通过送艺术品古玩等方式进行行贿)。但是,这里有一个令人困惑的悖论:在一个有如此多腐败的国家,这种增长是如何发生的?

    洪源远的答案是,这与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腐败”是什么形式有关。洪源远有自己对于“腐败”的定义和分类。

    腐败的常见定义是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而这个定义通常不包括合法的影响力政治(influence politics)。我的定义比这更广泛:只要有足够大的权力能够影响或支配游戏规则,就开始有了腐败的可能性

    我提出了四种类型的腐败,这四种类型可以从两个维度进行划分。**首先,腐败是否涉及精英。第二,腐败是“盗窃”还是“交换”。**首先,与盗窃有关的腐败,可以分为小偷小摸(petty theft)和重大盗窃(grand theft)。小偷小摸就像敲诈——例如一个警察拦住你,抢走了你的200美元。重大盗窃如贪污——尼日利亚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数十亿美元被从国库吸走。然后,我区分了两种类型的交易型腐败:第一种我称为“加速费”(speed money),即为了克服政策限制导致的延误和困扰,而向中低级官员行贿;另一种我称为“准入费”(access money),支付给有权有势的官员,不是为了克服繁文缛节,而是为了在他们那里进行特殊交易。

    如果把这些类型的腐败比作药品……小偷小摸和重大盗窃就像有毒的药品,如果你服用这种药物,肯定会损害你的健康……“加速费”就像止痛药,它们通过克服各种政策性的限制规定帮助你缓解头痛,但它们不能帮助你快速增长肌肉,也就是不能帮助你发展你的业务。而“准入费”是资本主义的类固醇,能帮助你快速增长肌肉,帮助你完成超人的壮举,但它们有副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积累,只有在经济熔断的情况下才会爆发。

    我们实际上可以在今天的中国看到所有这些副作用。它们包括极端的不平等,任人唯亲,还有政策扭曲。例如,在中国,大量资金被投入到高档房地产市场中,而经济适用房却被忽视了。中国的增长模式在2000年代从制造业转向建筑业、债务和房地产。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你看到资本家贿赂政府官员,以获得便宜的土地、贷款、建筑项目……今天,当我们看到恒大危机时,这一切都很合理。它长期以来一直在酝酿之中。

    恒大集团(Evergrande Group)是一家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中国2800多个城市拥有1000多个项目。房地产开发对中国经济繁荣的作用怎么说都不过分:房地产行业占中国GDP的比值高达30%;在美国,这一数字为13%。但中国约有20%的住房处于无人居住的状态。恒大是这场房地产盛宴中最大的参与者,他们一直在努力偿还债务。据报道,恒大欠中国大约170家银行和全球另外120家贷款机构3000多亿美元的债务。恒大的倒闭可能会引发危机一些小型开发商已经违约,其他开发商也可能处于违约边缘。

    如果你阅读美国历史,在19世纪,美国有五次这种类型的危机。五次! 每20年就有一次……(而恒大的危机)很多人称它为“雷曼兄弟时刻”。

    洪源远认为,雷曼兄弟投资银行的倒闭,以及引发大衰退的2007-2008年金融危机,部分是由她所谓的“准入费”所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三位经济学家的研究论文显示,在2000-2007年的美国,政治游说行为与更多的风险贷款和更高的违约率有关。该研究还发现,曾向政府游说的公司更有可能在经济危机后收到救助款。

    访谈提到,洪提出的“松绑的腐败指数”(Unbundled Corruption Index)——也即将“腐败”分为四种类型并将在某些国家合法的行为(如作为“准入费”的游说)囊括在内——还没有被主流学界接受。

    我无法将它在期刊上发表。……审稿人对“松绑的腐败指数”感到非常生气。我们知道审稿人都很挑剔,这很正常,但他们不仅仅是挑剔,他们是真的很生气,试图抛出所有可以想到的理由来阻止它。当我看到这一点时,我知道,哦,我正在做的事情冲击了他们个人的东西,也许他们自己一直在使用腐败的传统衡量指数,也许他们已经使用传统指数进行了论证。当然,他们不希望自己的研究受到挑战。

    中国和美国“松绑的腐败指数”

    洪源远认为,透明国际的“腐败指数”可能有误导性,因为它“掩盖了腐败有不同类型的事实”。洪源远想要的是一种能衡量四种不同类型的腐败的方法——小偷小摸、重大盗窃、加速费和准入费——她想为每一种“腐败”计算出单独的分数。她还想改进用于生成这些腐败分数的调查数据。因此,她开始自己收集数据。因为她是一个研究人员,而不是一个全球机构,所以她只关注了15个国家(【注】15国四种腐败类型的分数附在文尾,下图为中国和美国)。这些国家包括中国、印度、俄罗斯、尼日利亚和美国。

    左上角:小偷小摸;右上角:重大盗窃;左下角:加速费;右下角:准入费

    我采访了那些有某个国家专业知识的人,包括教授、记者、有10年以上经验的商业主管。我没有要求人们用一个过于宽泛的问题来衡量一个国家的腐败程度,而是为他们描述了一个情景,例如:“某某与某位政治家关系密切,因此,他能入手大量的建筑工程项目。你认为这种情况在你所评价的国家有多普遍?”

    如果我们将中美两国的腐败分数与总体“清廉指数”相比,我们看到的相似之处是,**美国总体而言腐败的总量比中国低得多。**这完全是意料之中的事。但如果把总分拆成四个类别,我们可以看到更多的细微差别。首先,在中美两国,小偷小摸、重大盗窃和加速费都比中国低很多,但两国有大致相同数量的“准入费”。

    (采访者:所以在中国,“准入费”可能是贿赂;在美国,它可能更可能是团体游说或寻求政治影响力,是吗?)

    是的,可以这样想。在中国,没有相当于政治游说行业的东西。

    (采访者:哦,给他们点时间吧!)

    也许还是不会有。因为游说是一种机构活动,游说的对象是机构而非个人。我认为,游说行业在中国不会发展,因为权力是如此个人化。在中国的贿赂,对象必须是一个特定的、有很多权力的人。

    (采访者:如果你要创建一个指数,比如对中国经济发展贡献最大的因素,你认为技术转移或知识产权盗窃——不管我们怎么称呼它——可能有什么作用?)

    作用不大。我知道有很多关于技术转移的讨论,且在中国确实存在知识产权盗窃。但研究发现,中国知识产权盗窃的水平并不显著高于其他同等发展水平的国家。

    (采访者:是否可以说,总的来说,“准入费”类型的腐败是值得的,因为它提供了各种公共产品以及带来了连锁效应?例如,如果有人能为这个地区的孩子们造一所新学校,我为什么要关心建造新学校的开发商是不是向当地的党政官员支付了10%的回扣?当然也可以说,这10%的回扣钱更好的用处是提高建筑质量,这样当发生地震时——比如2008年四川的那场可怕的地震——也许数以千计的孩子就不会因为他们的校舍建筑质量低劣而死亡。)

    但是人们也可以提出反驳,如果没有这种腐败,政府官员就不会在这个过程中如此投入。所以真的很难说,这是一种好处还是一种代价。我认为它们是交织在一起的。

    (采访者:我们是否能假设今天在美国仍有像 Jack Abramoff 这样的事情发生?)(【注】)

    我不知道,但我要推荐斯坦福大学商学院教授Anat Admati的研究。她指出,银行业的问题特别糟糕,且因为其不透明而加剧。除了少数专家之外,没有人真正知道金融衍生品是如何运作的。公众不了解它们;甚至像我这样的教授,除非你以研究这个为生,否则你也并不真正了解它。我认为,当资本主义经济变得高度金融化、极其复杂时,就为不负责任创造了条件,因为没有人了解如此技术性的东西。

    对于中国和习近平时代的看法

    对于中国,洪源远发表了更多的看法。她认为,“自1949年以来,至少有三个不同的中国。”作为一个研究中国问题的学者,她出版的第一本书叫《中国如何逃出贫困陷阱》(How China Escaped the Poverty Trap)。什么是“贫困陷阱”?这是说,一个贫穷的国家如果不具备一个繁荣国家的特征和制度,就很难变得繁荣起来。从个人层面上来说,如果一个人不先获得良好的教育、医疗、交通等,怎么能得到一份好工作并进入中产阶级?虽然许多国家无法摆脱“贫困陷阱”,但中国显然已经走出了那一步。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1979年以来,经济的爆炸性增长已经使8亿多中国人摆脱了贫困。但是一些研究经济发展的学者不愿意给中国太多的荣誉。毕竟,它是一个专制主义/威权主义国家,所以认可它的经济奇迹可能被视为对其政治制度的认可。

    (采访者:如果我请你描述当前的“中国模式”,但与此同时“中国模式”变化得相当快——至少在过去40年左右是这样,你会如何描述“中国模式”?我特别想知道你认为公众对这种模式有什么误解。)

    我将尝试给出一个简短的答案。两件事。第一个误解是假设中国只有一种模式。如果你看看事实,就会发现有多种“中国模式”,取决于你在哪里和什么时候看这个国家。

    毛泽东领导下的中国是一个高度个人化的独裁政权,权力集中在毛泽东手中,同时还有个人崇拜;经济以中央计划经济的方式运行,采用自上而下的指令。我们知道,那个时期是一场彻底的灾难。接着,是邓小平领导下的中国,那是一个非常不同的中国。邓小平将中央政府的角色从独裁者转变为董事长;一个常见的误解是,中国的发展成就要归功于威权主义和自上而下的控制,但这不是事实。但是这里还有一个转折,就是在习近平于2012年成为主席之后,中国又转向了专制威权主义。

    (采访者:我是这样解读你的数据的,希望你能告诉我对不对——高层的“准入费”腐败相比低层的“加速费”和小偷小摸,对于一个更专制的国家来说更有意义,它标志着一个成功的专制制度。原因之一是,低层的小腐败越多,高层拿到的就越少……更重要的是,如果我是一个高层官员,我不希望低层官员过于贪婪或腐败,因为这种类型的腐败相当明显,它将使国家形象受损。如果我可以减少这些低层腐败,我就可以创造一个相对不腐败的国家形象,这使得高层的人能在较少的外部审视下方便实施高层腐败。)

    对,这种解读是完全正确的。中国各个城市和县城的领导人能通过遏制低层掠夺性腐败获益,因为他们想吸引企业和投资者。而掠夺性腐败对他们一点好处都没有,有损他们的发展目标,更有损他们的仕途。然而,这些地方领导人想遏制低层掠夺性腐败,首先必须有能力支付其下属官僚。

    (采访者:在你的书中,我发现最令人吃惊的事实之一是你所说的“利润分享”。也就是说,一个中级或低级官员有大约70%的收入来自工资之外的形式——礼物、餐点之类的。你能谈谈这个问题吗?)

    那是在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中国官僚的薪酬方式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似,即官方工资实际上非常低,在许多情况下低于生存水平。例如,我访问过一个县,那里的(公务员)入职工资每月不到80美元。经济学家把这称为“姑息工资”(capitulation wages),意味着当工资太低时,人们隐含的期望是用贿赂、敲诈或偷窃来弥补它。如果这些低级别的官僚没有足够的工资来生存,你就无法可行地阻止他们试图偷窃或敲诈。我发现,事实上,在官方工资之外,超过75%的实际报酬来自这种高度灵活的“附加值”,诸如奖金、各种实物福利、食品、免费休假等。这些“附加工资”多少,与地方政府的创收能力系统性挂钩,这就是为什么它被称为“利润分享”(profit-sharing)——它是对政府利润的分享。

    洪源远认为,这种“利益分享”制度是中国能够摆脱贫困陷阱的原因之一。当其他发展中国家努力清除低级腐败(限制增长的毒药类型的腐败,如小偷小摸)时,中国则激励了其他形式的腐败——如“准入费”这样类固醇形式的腐败。

    访谈还讲到了习近平的反腐行动。

    (采访者:你描述了自2012年起,管理中国的习近平将这个国家重新纳入了专制威权主义轨道。你认为习近平知道你的研究吗?假设他不知道,你认为他对你的分析会有什么看法?)

    我想他会同意我所使用的“中国的镀金时代”这个词,因为我认为这正是他面对的情况。

    (采访者:有什么证据表明,习近平是真心实意的(打击腐败),而不是主要为了削弱反对派而采取的政治手段?)

    有很多人问我,“(习近平的)反腐运动是真正的改革吗?还是只是习近平用来铲除敌人的工具?”答案是,它是两者的混合体。习近平对结构性腐败有真正的担忧,他想要解决这个问题,既是拯救党,也是拯救自己。在过去的两个月里,他踩下了油门,所有人突然意识到:“天哪,习近平是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者!”人们对此感到震惊。但如果你看看他上任时的标志性政策,他已经非常清楚地表明,他对“社会主义”是认真的。

    (习近平将腐败视为结构性问题的一个证据是恒大债务危机。这场危机是由中国共产党颁布的新法规引发的,该法规规定了一个公司可接受的债务比率。此举被一位专家描述为“政权故意引发的控制下的拆迁”。在洪的腐败四分法中,这属于对“准入费”的打击,也是失控的资本主义让习近平感到不安的一个信号。)

    习近平不喜欢经济里有过多的资本主义,他在讲话中多次表达了这一点,所以这不是猜测。但在中国,他可以使用自上而下的方法,这也是他一直在做的。他直接发号施令。比如说教辅?不好,禁止这个。电子游戏?不好,禁止这个。大型科技公司?太大了,阻止他们。所以我认为,如果习近平成了美国总统,他会看到类似的问题,他可能会对它们感到厌恶。但他很快就会知道的一件事是,在一个民主国家,你不能只是发布命令来解决问题。

    (采访者:但另一方面,美国总统可以使用行政命令。想象下,美国总统可以在短期内做很多事情来削减政治游说的影响。你认为如果习近平是美国总统,政治游说是他可能考虑针对的目标吗?)

    他可能会,但我不确定他是不是知道该怎么做,因为美国的制度与中国的制度非常不同。当拜登总统想通过“重建美好未来”(Build Back Better)法案时,他必须说服国会中足够多的人通过他的法案来投资公共基础设施。在中国,习近平不需要这样做。

    (采访者:在我们还在讨论基础设施法案的时候,他已经命令建造了100座桥梁。)

    对,他只需要说:“你知道吗?有钱人应该捐款。”第二天阿里巴巴和腾讯就会捐出一大笔钱。这不是一个可以选择的问题。而在美国,你永远不可能这样做。你能想象拜登总统告诉五大公司“现在你们应该捐款”,而它们会捐出他们财富的百分之五吗?

    (采访者:对,他甚至不能命令他们交税。我不认为直接要捐款能成功。)

    就是这样。我认为这只是其中一个明显的差异。(如果习近平是美国总统)我认为他会为自己的束手束脚感到非常烦闷。看看中国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无论一个商人多么富有,他总是政治家的下属。而在美国,这种情况实际上几乎是相反的。可以说,资本家比公职人员拥有更多权力。因此,我认为如果习近平在美国执政,他真的会被这种情况所震惊,并且无法适应。

    对于腐败的制约

    (采访者:你认为对美国腐败的最大制约是什么,尤其是那些在中国不突出的腐败?)

    实际上我们在20世纪初的“进步时代”(Progressive Era)就看到了这一点。开放的新闻界、揭露丑闻的记者、独立的检察官。选举肯定也发挥了关键作用。选举改革挑战了政治机器,还有政治活动、劳工运动等等。而这一切都因为民主而成为可能。

    (采访者:一方面,“这一切都是因为民主”听上去很有道理;但另一方面,人们可以看到“进步时代”的某些元素在中国扎根,例如内部检举和机构自我监督。你似乎在说中国也很快会有自己版本的“进步时代”,是这样吗?如果是这样,那会是什么样子?)

    我认为,习近平的任务是结束“镀金时代”,把中国带入自己的“进步时代”。而他的方法与美国版本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更喜欢采用自上而下的命令和运动。但我认为,命令会适得其反。命令只能解决问题的表象,但不能解决问题的根源。因此,如果他想成功,他必须采取一种更温和的方式。现在他的命令已经动摇了商业信心;他面临着一个非常棘手的挑战,即如何在保持繁荣的同时实现公平和正义?

    最后,洪源远谈到了她对美国的看法。

    我在美国生活得到的一个启示是,即使是在一个所谓的“第一世界国家”,问题也并没有结束。我知道,这对美国人来说,也许显而易见;但对于一个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启示。因为我们总是被教导说,如果我们也成为了“第一世界国家”,就成功了。你毕业了。你的任务完成了。而生活在这里让我明白,即使有高收入,即使有先进的民主,情况也可能会崩溃。这里有巨大的不平等,两极分化,民粹主义,而我并不是美国的悲观主义者。

    尽管我在美国看到了所有的问题,我仍然可以自信地说,世界上没有其他地方可以让我拥有在美国所拥有的机会。作为一个在学术上怪异和不合群的人,在大多数地方我很可能无法被人接受。所以我看到两方面:这个国家有资本主义的黑暗面,但我仍然对它为人们提供机会的开放性感到极大的信心和希望。


    附录:15个国家的“松绑的腐败指数”

    左上角:小偷小摸;右上角:重大盗窃;左下角:加速费;右下角:准入费

    国家按照腐败总指数从高到低排列:孟加拉,俄罗斯,印度尼西亚,尼日利亚,印度,中国,泰国,南非,巴西,加纳,美国,韩国,台湾,日本,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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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7转贴】【政治学(为主)】消极文集

    消公者,中年个体户也。少以共朝道之不行,乘桴浮于海。庆丰八年大疫,消公日夜注水于7站,屡作政论,倚码万言。又重仓于币圈。十年,币崩,消公脱壳而亡。呜呼,微斯人,吾谁与归?公尝曰,人不消极枉中年。仆诚以集其文,藏诸名山,传之其人也。

    不要把上网当作键政、发泄情绪,只要是学以至用认真做点事,肯定是有效果的,真的是会有效果的,一定有作用的,不要急着看到回报,这是我最核心的经验。我和很多人都是受「编程随想」的博客影响才站出来的。我相信将来也会有人受到我的影响站出来。即便是被关闭了的「共识网」,也在关闭之后影响了我,那些写东西的和随手存档的人的付出并没有白白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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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存放草稿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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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7转贴】【经济学】奥地利学派的商业周期理论简介:兼谈中国的房地产与基建行业

    原文 注:其下的评论和讨论也颇有价值。

    Surge

    Preface

    这是一篇万字长文。

    写作的初衷是有感于中文自由论坛关于经济学的文章和讨论比较少,介绍和讨论奥地利学派的就更少了。提到奥地利学派,大家可能了解的比较多的是哈耶克。哈耶克的政治学、社会科学作品被阅读的比较广泛,比如《通往奴役之路》《自由秩序的原理》《致命的自负》。作为奥地利学派的代表性人物,哈耶克的洞见是深邃的,造诣也是非凡的。然而奥地利学派的政治、社会与法律等理论是以经济学为基础的。哈耶克一生没有出版过系统的阐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作品,有关经济学的理论,分散在他的诸多论文和出版物中。从哈耶克入手系统的了解奥地利学派经济学思想比较困难。

    所以借着最近恒大债务危机的热点话题,撰写了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介绍奥地利学派的商业周期理论,也是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重要组成内容之一。我遵循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传统,结合米塞斯、哈耶克、罗斯巴德和加里森的研究,以面向本科生教科书的方式,科普性的做了介绍。我想,有一定经济学常识或本科时期修过《经济学原理》这门基础课的,读懂本文应该没什么问题。

    如果掐掉本文最后一段,放在知乎上发表我想问题不大。墙内中文圈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者(比如张维迎),其实对中国的经济现状心知肚明。苦于互联网审查与文字狱,有些话他们不大敢实名说出来。所以,我还是想理论结合实际,分析点实事。毕竟要学以致用嘛。

    最后希望大家对文章不足之处多批评指正。同时祝贺2047数据完全恢复。

    商业周期与经济危机

    什么是商业周期?

    商业周期,又称景气循环(Business Cycle),是指以GDP/GNP的变动衡量的经济波动情况。商业周期一般包含扩张(Expansion)、繁荣(Peak)、收缩(Contract)和衰退(Trough)四个阶段。一次商业周期的长度至少包含一次繁荣和衰退阶段。商业周期的收缩衰退阶段,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经济危机(Crisis)。

    自从20世纪以来,几次著名的经济危机严重影响了民众的生活,重创了世界经济。1929的大萧条,1970s的石油危机,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2008-2009的次贷危机都是经济危机的典型代表。除此之外还有局部的危机,如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日本楼市崩溃也属于经济危机的范畴。

    不管诱因是什么,以下几个现象几乎总是伴随着经济危机的降临而出现:

    • 资产价格(包括股市)的大幅下跌,尤其是大宗资产、房地产行业;
    • 通货紧缩(Deflation)或滞胀(Stagflation);
    • 大规模的生产过剩(包括楼市、基础建设烂尾);
    • 钱荒;
    • 几乎所有企业家的投资决策出错。

    最终许多人的资产和积蓄在危机中化为乌有。

    商业周期与经济危机的各种经济学理论

    什么导致了衰退和经济危机?这个问题被讨论了近二百年。不同时期,不同派别的经济学家给出了不同的解释,希望找到导致商业周期的根本原因,从而预测和化解经济危机。但是目前“主流经济学“没有给出答案。经济危机被认为是“随机原因的随机总和”。简而言之,“主流经济学”认为商业周期是资本主义制度的痼疾,像人的生老病死一样,既无法预测也无法防止

    在此之前,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开创者凯恩斯爵士(John Maynard Keynes)曾给出了经济危机的发生原理并开出了药方。凯恩斯认为经济危机是需求不足导致的,因此经济危机中的一个现象就是“生产过剩”,生产出的商品货物堆积无人购买。解决的方法是人为制造持续的、小规模的”通货膨胀“,刺激总需求的水平,达到总供给(AS)与总需求(AD)平衡。这就是凯恩斯的AD-AS模型,首次出现在凯恩斯的代表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

    下图纵轴为价格水平(P),横轴为产出水平(Y)。刺激总需求,总需求曲线向右移动。价格水平提高(出现通货膨胀,法币贬值)同时经济增长。

    AD-AS模型

    凯恩斯认为经济增长必然伴随着通货膨胀。但1970年代美国的石油危机中,却出现了一种凯恩斯经济学无法解释的,称为“滞胀”的经济现象。即价格水平上升的同时产出并没有同步增长。即上图所示的总需求曲线交于总供给曲线的垂直部分,如果/再刺激总需求,结果只是价格水平(P)的增长,人们生活愈加困苦。所以凯恩斯的“总需求不足”的理论失灵了。

    凯恩斯之外,也有不少经济学家提出各自的经济学解释。比如基于历史事件的统计而得出的基钦周期、朱格拉周期和康德拉季耶夫周期理论;存货和投资行为理论;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皮特(Joseph Schumpter)提出的创新与破坏理论。这些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经济危机的部分现象,但对商业周期的整个过程缺乏说服力。在诸多的经济学派中,奥地利学派的商业周期理论,是唯一能逻辑自洽的阐述商业周期的全过程,并成功解释现实经济危机现象的经济学理论。

    奥地利学派

    奥地利学派简介

    奥地利学派(The Austrian School),又称作奥地利经济学派(下文简称“奥派”),是一个以主观价值等为理论基础的经济学派。奥派经济学家并不都是奥地利人。之所以称为“奥地利的”,是因为奥派现代意义上的创始人卡尔·门格尔(Karl Menger)以及奥派的第二代经济学家维塞尔(Friedrich Von Weiser)和庞巴维克(Eugen Von Böhm-Bawerk),第三代经济学家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是奥地利人,因此被其他经济学派称之为“奥地利学派”。奥派不仅是经济学派,它也有完整的、前后逻辑自洽的一套涉及经济、政治、法律、社会学的综合理论。但这些理论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基础的是经济学理论。

    奥派的经济学理论,主要由以下四方面构成:

    1. 主观价值论以及人类行为学(Praxeology)构成的方法论;
    2. 以主观价值和边际思想为基础的市场一般理论;
    3. 货币、银行以及资本利息构成的商业周期理论;
    4. 企业家角色和主观价值论、知识理论和市场秩序理论构成的市场过程论。

    奥派的方法论,遵循了西方文明从古希腊开始,由马里亚纳,里查德·坎迪龙,萨伊,巴斯夏沿袭的传统。只是门格尔在前人基础上,系统的总结了经济学的一般原理。门格尔和杰文斯(William Stanley Jevons)、瓦尔拉斯(Léon Walras)几乎同时独自的发现了经济学中的“边际理论”。某种意义上,卡尔·门格尔是现代经济学的奠基人之一。

    奥派的经济思想史,奥派与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关系等问题,我将另行撰文叙述。这里就不赘述了。

    奥地利学派的货币、资本与利息理论

    奥派的商业周期理论与奥派的资本利息与货币理论息息相关。要理解奥派的商业周期过程,首先需要了解奥地利学派有关资本和利息的相关理论。为了方便叙述,我举个例子说明。这个例子将呈现奥派商业周期理论的若干重要概念。

    资本与利息:鲁滨逊经济学

    故事背景:

    鲁滨逊是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他一个人漂流岛荒岛,生活了28年,最终返回文明社会。在鲁滨逊数十年的荒岛生活中,大部分时间是一个人生活,但之后他从食人族手中解救了一个土著人,并给他起名叫“星期五”,收为助手。假设现在鲁滨逊还没有认识“星期五”,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

    • 鲁滨逊靠捕鱼为生。
    • 鲁滨逊在海岸的浅滩上靠双手捉鱼,一天可以捉5条鱼。
    • 鲁滨逊可以用岛上的植物编织鱼网。用渔网在浅水捉鱼,一天可以捉10条鱼,编织鱼网需要1天时间。
    • 鲁滨逊可以用岛上的木材做船去离岸较远的地方捕鱼。磨石头和木棍做斧头需要2天时间。砍木头做一艘船需要7天时间。船造成后带上鱼网去鱼多的地方捕鱼,一天可以捉150条鱼。

    鲁滨逊漂流记揭示的经济学原理

    • 资本:资本是扩大生产的必要条件。如果鲁滨逊想抓更多的鱼,需要资本品——网、船。而资本的积累(制造网、船)需要时间和投入生产要素(劳动、木头、植物)。
    • 利息:利息是对时间偏好的一种补偿。人总是希望欲望现在就被满足而不是在一段时间之后。鲁滨逊能忍耐10天做网、船,是因为之后他可以捕捞150条作为回报。如果10天之后他仍然只能每天捕捉到5条鱼,他就不会造网和船。利息就是补偿他等待了10天而多出的50条鱼(150-5x10,不考虑过程中的时间价值)。
    • “储蓄-投资”的关系:制造资本品需要耗费相应的时间,而这些时间原本可以用来捉鱼。因此制造资本品之前他需要储蓄——首先捉几天鱼,保证有足够的食物,不至于在编织鱼网和造船的过程中饿死。
    • 更长的生产结构:鲁滨逊要造船,首先要砍木头。砍木头需要先造斧头。因从从鱼-斧头-船,生产过程延长了。延长的生产结构使生产力提高了。

    奥地利学派的生产过程理论——生产的阶段性

    解释商业周期理论之前,首先解释奥派的独特生产过程理论。

    门格尔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敏锐的发现了生产的阶段性,即“商品间的因果关系”。消费品是最低等级的商品,因为消费品直接满足人的欲望。生产要素是更高等级的商品,与人的欲望的满足是间接关系。后来的奥派学者将门格尔的“商品之间的关系”理论具体化。奥派学者哈耶克(F.A. Hayek)用三角形图示表示的生产理论,被称为哈耶克三角

    哈耶克三角有很多种表现形式,其中一种表现形式如下图所示。 Hayek Triangle

    直接满足消费者欲望的商品被称之为低级商品/消费品/消费财货(Consumer Goods),间接生产出消费品的商品称为资本财货(Capital Goods)或高级商品。离最终消费品越远,生产阶段越高级

    以iPhone为例。最终消费者买回家的包装好的手机是消费品。富士康将各部分零件组装为整机的阶段,是一级生产阶段;TSCM用硅、金属元素生产芯片,索尼用玻璃、硅和金属元素生产镜头,制造电路板等各部分手机零件是二级生产阶段;上游供应商冶炼铝,制造玻璃和硅晶圆是第三级生产阶段;矿业企业开采铝矿石、金矿,二氧化硅是第四级生产阶段。

    哈耶克三角解释了:

    • 高级商品不断转化为低级商品,最终满足消费者的欲望。货币沿着生产过程逆流向上,每一级别的生产要素投入者获得相应的回报。
    • 距离消费品越远的生产阶段,其变为最终消费品的时间也就越长。参考鲁滨逊的例子:更高有形生产力的形成需要更多的时间。生产力的提升就是生产结构的延长。
    • 每一级生产阶段投入多少要素,取决于两个生产阶段之间的利息差。也就是本生产阶段的企业家会计算下一生产阶段支付的货币折现后的盈亏情况。折现率就是利息率。

    奥派经济学第一次完美的将利息扩展为了一个通用的概念——对时间偏好的补偿。不仅适用于借贷市场上,还适用于生产阶段。学过金融学的同学知道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常用的一个模型:折现现金流模型(Discounted Cash Flow Model,DCF)。DCF预估投资项目未来预计产生的现金流,通过折现率将现金流折现到现在,与投资成本比较。只有在折现净现金流(折现未来现金流入减去现金流出)为正值,那么企业才会进行这项投资。否则企业会拒绝投资。这里的“折现率”与两个生产阶段的“利息率”是同一个概念,同时也是金融学概念中的企业“资本成本”。

    奥地利学派的商业周期理论

    奥派的商业周期理论基础,在门格尔时代已经奠定了基础。奥派的资本、利息和货币理论,由门格尔的学生以及女婿,奥匈帝国财政部长庞巴维克完成了理论体系的构建。之后,米塞斯在其著作《人的行动》中,完整的叙述了商业周期的理论和过程。哈耶克用被其他学者称为“哈耶克三角(Hayek Triangle)”的理论进一步说明了商业周期的流转过程。在“哈耶克三角”的基础上,奥派经济学家罗杰·加里森(Roger Garrison)将生产过程、货币市场的均衡、消费与投资均衡三个系统综合在一张图表中表示。直观的反映了奥派商业周期的理论。

    “长久”的增长

    下图所示的,在奥派经济学文献中被称为“长久的增长(Secular Growth)”。

    左上角图示是”哈耶克三角“,表示生产过程;右上角是消费与投资均衡的图示;右下角是储蓄-投资(借贷市场)均衡。

    Secular Growth

    在长久的增长中,在某一时刻由于技术的进步或资源禀赋出现了外生增加。生产性边界外移,生产结构增加(哈耶克三角底边变长)。这时,因为生产结构的增长,投资的需求增加(D移动到D’)。借贷市场上供大于求。短期内借贷市场的供给(储蓄)不能立刻增加。因此真实的利率会短暂上升(蓝点上升到白点),这时会出现通货紧缩的现象。单位货币的购买力上升,相当于增加了借贷市场上的供给(S移动到S’)。利率的上升导致储蓄的增加,因此借贷市场上利率回落到原有的时间偏好水平(白点下降到黑点)。此时消费-投资边界外移,人民的真实财富增加了。

    这种增长被奥派视为真实的增长。“长久的增长”不是简单的用GDP的增加来判断,更重要的是生产结构的延长和资本结构的改变。“长久的增长”是人民财富真实的增加。这一点和主流经济学有所不同。

    通货膨胀与商业周期

    商业周期始于货币政策的扩张。货币政策的扩张通常会带来通货膨胀(Inflation)。扩张的货币政策常被称为“印钞”。但扩张的货币政策不总是通过增发法币来实现,从信贷市场进入的通货膨胀称为“信用扩张”。

    一个令“主流经济学”家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几乎所有的企业家同时犯错——在经济危机中绝大部分企业家因为错误的投资遭受亏损。奥派经济学家敏锐的发现,引起广泛的、几乎涵盖所有行业的投资决策失误,只能是货币市场的问题。

    在某一时刻,政府降低了同业隔夜拆借利率/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制造信用扩张。信贷市场上的货币供给增加了。如下图所示,货币的供给曲线S(Saving)向右移动到S’(Saving plus credit expansion)。此时自然利率ieq被压低到了i’。

    Garrison on Triangle

    一方面,生产更高等级商品的利润率(利息差)一般很低。通常情况下这些商品不会被生产,随着货币利率的下降,企业家会认为投资生产这些商品是有利可图的。因此企业家开始投资这些项目。从而生产结构延长,表现为“哈耶克三角”的底边向着更高级生产阶段延长。

    微观金融分析:企业可以用更低的借款利率向银行借钱投资;用更低的票面利息发行债券;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带来的资产价格的上涨引起股市的繁荣,企业可用更高的价格发行股票。因此企业的资本成本降低。按企业原来的资本成本,投资某些项目是亏损的,资本成本降低之后,再次进行项目估值,原本无利可图的投资项目产生了利润

    另一方面,扩张性的货币政策会让人们错误的认为自己更富有了(手上的钱变多了)。因此会让人们更多的消费,减少储蓄,消费品价格也随之上升。

    综上两个方面:当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实施后,在一段时间之内投资和消费会同时增加,并且原来没有的新产业也会被开发出来,物价和工资都会上升。表面经济进入了“繁荣”阶段。

    但是,这种“繁荣”终究是要破灭的。从鲁滨逊的例子我们看到了,投资-储蓄是一体两面的。在货币扩张政策下的投资增加,而储蓄没有同步增加。在信贷市场上,投资需求增加而储蓄在减少,迫使真实的利率上升(微观金融表现为企业的资本成本上升)。从而企业家惊慌的发现,他们所进行的投资项目是无利可图的!重新核算的企业会计账面价值出现了严重亏损。大量的工程被放弃,生产出的商品无人购买(即凯恩斯所认为的消费不足)。这就是经济危机。

    为了避免经济危机的出现,只能再次将货币市场的利率人为的压低,因此必须持续的采用信用扩张的政策。一旦信用扩张政策停止,真实的利率会立刻上升。

    那么一直进行扩张的货币政策就可以让经济危机永不到来吗?答案是否定的。

    原因有两点:

    1. 因为每一次扩张性的货币政策会导致资产价格水平的上升(不同资产价格水平的上升幅度是不同的),也就是人们所说的通货膨胀。再一次“放水“所需要的“水”量增大,信用扩张的难度越来越高,操作空间也越来越小。
    2. **恶性通货膨胀(Hyperinflation)**是持续的扩张政策的最终结局,也是这场游戏的终极约束。当人们发现法币的购买力以日以小时计算的下滑,人们会疯狂的购买能购买到的一切实物物资。最终人们将抛弃法币,转持有外汇或贵金属。货币市场彻底崩溃,退回到物-物交换时代。

    所以在现实中,各国政府会给通货膨胀设定红线。一旦某个神秘的通胀指标(比如CPI)接近了这条红线,就赶快给经济“降温”,避免出现恶性通货膨胀。(按照凯恩斯主义的观点,GDP应该越高越好,为什么会害怕经济“过热”呢?)

    小结

    奥派的商业周期理论,完整的解释了商业周期中出现的现象(见本文开头)。解答了引起商业周期,造成经济危机的根本原因是扩张性货币政策(通货膨胀)。所以奥派经济学家认为,避免经济危机的方法是避免开启“繁荣”。

    但是现实中很难做到。因为政府本身具有制造通货膨胀的原动力。

    政府的通货膨胀原动力

    奥派的经济学家认为,引起经济危机的罪魁祸首是政府。政府具有制造通货膨胀的动机和压力,寄希望于政府来防止通货膨胀无异与虎谋皮。

    为什么政府需要通货膨胀呢?

    随着政府规模的扩大,政府职能的扩展,政客的各种承诺,对外战争的需要,政府的支出会越来越大,扩大财政收入则是政府需要处理的首要问题。

    无通货膨胀的政府运作

    无通货膨胀的政府的财政收入完全依赖于税收。在现代银行体系建立之前,唯扩大财政收入的唯一的办法只能加税。税收的增加是有限的,会让纳税人立刻感觉到痛苦。当纳税人的收入减少(如农业社会遇到天灾,收成锐减),税收仍旧持续增加的时候,往往导致王朝的颠覆或政权的更迭。

    这种大多是现代的银行体系出现之前的政府形态,加上当时世界大多数地区使用金属货币,政府没有能力制造全国性的货币扩张。税收无以为继从而导致财政破产,是政权覆灭的原因之一。中国历史上的唐、宋、元、明等朝代的晚期,皆因财政拮据,最终灭亡。

    政府制造通货膨胀的动机和压力

    现代银行体系建立之后,特别是中央银行建立之后。将新货币投入流通的发行者通过通货膨胀产生巨大收益。政府和央行几乎是凭空创造货币,因为他们不需要出售财货或服务来开采黄金等贵金属。政府作为债务人的大量借债,也因为通货膨胀被稀释了。

    通货膨胀是现代政府除了税收之外的第二个提款机,成为政府除了税收之外更便利与隐蔽的攫取公众财富,扩大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了。 相较于直接税收,通货膨胀更不容易被察觉和感受到痛苦。让现代政府避免重蹈古代政府破产的覆辙。当然通货膨胀也不是绝对无限的,一旦玩过火了,恶性通货膨胀则是灾难性的。因此政府要小心的关注“经济过热”的问题。

    政府有制造通货膨胀的原动力,从而开启了“繁荣”,因此商业周期(经济危机)周而复始,不能消除。

    附录:中国的房地产与基建行业的回顾与展望

    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首位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保罗·萨缪尔森(Paul Samuelson)在代表作Economics中给了经济学如下定义:

    Economics: The study of how societies use scarce resources to produce valuable commodities and distribute them among different people.

    这个定义代表了当今主流经济学的认知。按照奥派的学术观点,萨缪尔森的这个定义显然是错误的,起码是不准确的。“主流经济学”将研究自然科学的方法应用到经济学中。抽离了“人”的因素,机械的去研究根本不存在的物理定律般的经济规律。

    与自然科学不同,经济学是社会科学。社会是人类的社会,那么社会科学就是研究“人”的社会的学问。脱离了“人”的因素的研究毫无意义。主流经济学将“人”的因素从经济学研究中抽离了,是因为主流经济学严重依赖的数学模型无法处理人的因素。为了迎合数学处理的需要,只能将人的因素拿掉了。因此“主流经济学”研究的内容与现实社会有很大差距。也因此“主流经济学”对许多现实问题根本无法解释。

    奥派经济学家路德维希·米塞斯将经济学定义为一种告诉我们特定的手段能否达成目的,或如何达目的的一种科学。经济学本身不作价值判断,但经济学指导人们如何去行动,或告诉人们给定的行动能否达成目的。

    虽然经济学可以预测行动的结果,但经济学不能回答结果何时来到。米塞斯曾给出这样的精辟总结:

    The economist knows that the boom must result in a depression. But he does not and cannot know when the crisis will appear. This depends on the special conditions of each case. Many political events can influence the outcome. There are no rules according to which the duration of the boom or of the following depression can be computed.

    (《人的行动》路德维希·米塞斯 Human Action, Ludwig Von Mises)

    谈到中国房地产和基建行业,分析历史数据,中国房地产与基建行业的起飞始于2007-2009年,也就是全世界的次贷危机期间。在此之前,中国的房地产平均价格虽有上涨,但总体来说算得上平稳。2008年之后,房地产的平均价格如火箭冲天,一发不可收拾。中国的基建行业也如火如荼,全国开始大量兴建高速铁路。起因就是饱受争议的胡温政府“四万亿”刺激计划。奥派的商业周期理论成功回答了为什么信用扩张之后,首先是资产价格的飙升和基建行业的繁荣,而消费品价格的上升却不是特别显著。

    “四万亿”计划之后,中共政府一直在制造通货膨胀,以维持经济“繁荣”的局面。从购房者角度看,只要房价的上涨停滞,就意味着亏损。因为购房者需要偿付给银行贷款利息。所以中共必须维持房价的持续上涨,那么就必须持续向信贷市场输入通货膨胀。另外,与西方国家有所不同的是中共国的土地是国有的,政府向企业、民众出让的只是土地使用权而已。出让土地使用权所获的的土地出让金,已经成为了中共国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了。地方政府出让土地获得财政收入-房地产公司通过宽松的信贷政策借钱拿地建设-民众向银行贷款买房让资产保值增值,这三者的利益,以一种扭曲的方式成为了共同体。泡沫越来越大,谁也不敢去捅破,这样一直到拖了现在。

    有的学者认为,中共国的经济都是泡沫。这样的说法过于偏激了。中共国的经济的确存在很大的泡沫,尤其在房地产和基建行业,但也有真实增长的成分。正因为泡沫和真实的增长混在一起,外界更不易推测中共国的经济发展趋势与走向。

    中共国的真实情况比较复杂。首先,中共国的房地产市场不是完全自由市场。各地对房地产的交易有不同的限制规则。有的要求持有5年之后才能卖出,有的对二套房有限制政策。这种非完全自由市场干扰了价格信号的传递,延缓了房地产市场价格调整的过程。其次,因为习俗的不同,中国人的储蓄率一直高于西方国家。按照奥派商业周期理论的分析,经济危机的到来是因为真实利率的回升。中国人的高储蓄也一定程度上拖延了这一过程。最后,中共国的地产集团一直是红色权贵的家族产业,白手套。地产基建企业的兴衰还掺杂了中共内政治斗争的因素。所以一直都有学者拿日本、美国的例子比照,预测中国房地产于某某年崩溃,结果没有实现,反倒被人耻笑。

    这段时间发生了按收入排名,曾经是中国第一房地产商恒大集团的债务危机事件。被媒体炒作为“爆雷”“黑天鹅”“灰犀牛”,这种形容是不正确的。按照奥派商业周期的理论分析,“恒大事件”必然出现,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坍塌是注定的。”恒大事件”只是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张。

    奥派商业周期理论说明了,随着资产价格的上涨,通货膨胀的可操作空间越来越小。中共政权也意识到了持续放“水”政策不可持续,越来越谨慎的采用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因而房地产企业的资本成本上升,恒大挺不住了。

    摆在中共面前的只有两条路:

    1. 让恒大破产,让中国房地产行业的泡沫破灭;
    2. 挽救恒大,再度开启扩张性货币政策,再来多少万亿,维持房价高企。

    恐怕无论选哪个,中共国的经济甚至中共政权都有覆灭之忧。既然是覆灭是经济规律注定的,剩下的也只是时间问题了。

    延伸阅读(供经济专业,有兴趣的读者参考):

    1. 10 Questions to Professor Roger Garrison in London
    2. Chapter 9: The Austrian School: Capital-Based Macroeconomics
    3. Mathematical Version of Garrison’s Model
  16. 拿铁小鹿 文字共和国
    拿铁小鹿   在小组 文字共和国 发表文章

    【政治学】网友推荐的政治学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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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不搞真启蒙的都是骗子

    原文作者:B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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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中共的體制及官場文化 (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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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齐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

    哈贝马斯:《合法性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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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伯:《经济与社会》

    诺格德:《经济制度与民主改革—原苏东国家的转型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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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尔德:《民主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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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缪尔森《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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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蒂格里茨:《政治与市场: 世界的政治-经济制度》、《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 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

    梅耶:《法和经济学》

    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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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小凯:《经济学原理》、《百年中国经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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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尔布雷思:《丰裕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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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勃伦:《有闲阶级论》

    罗宾逊夫人:《现代经济学导论》

    弗里德曼:《资本主义与自由》

    魁奈:《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

    康芒斯:《制度经济学》

    诺斯:《西方世界的兴起》、《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

    布坎南、戈登·塔洛克:《同意的计算-立宪民主的逻辑基础》

    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自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

    曼昆:《宏观经济学》

    张五常:《佃农理论:应用于亚洲的农业和台湾的土地改革》

    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 及其方法》(综合法学派)

    哈耶克:《自由宪章》、《法律、立法与自由》

    丹宁:《法律下的自由》、《变化中的法律》、《通向公正之路》、《法律的训诫》、《法律的正当程序》、《法律的未来》、《最后的篇章》、《法律的界碑》(一个大法官的司法实践之作)

    孟德斯鸠:《沦法的精神》(三权分立首次问世)

    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

    哈特:《法律的概念》(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

    富勒:《法律的道德性》(自然法学派)

    德沃金:《法律帝国》、《认真看待权利》、《自由的法-对美国宪法的道德解读》(自然法学派)

    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社会法学派)

    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社会法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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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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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格、利维:《法律与资本主义的兴起》

    杰佛逊:《杰佛逊文选》

    季卫东:《法律程序的意义》

    牧野英一:《法律上之进化与进步》

    梅利曼:《大陆法系》

    弗里德曼:《法律制度》

    贝靳斯:《法律的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

    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

    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

    拉伦茨:《法学方法论》

    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

    星野英一:《私法中的人》

    西塞罗:《论法律》

    奥古斯汀:《上帝之城》

  17. 拿铁小鹿 文字共和国
    拿铁小鹿   在小组 文字共和国 发表文章

    【2047转贴】【历史】秦晖《传统十论》序论,1,2,3(后续待补)

    https://2047.one/t/18219

    序言

    • “封建社会”这个概念在现当代中国学界,主要强调租佃关系(地主-佃农关系)是社会的“经济基础”(古汉语中“封建”主要指“封邦建国”)。虽然存在术语的混用,但这并不重要,真正的问题是,**传统社会向近代转型的关键在哪里?真的在于废除租佃制(所谓“反封建”)吗?**秦晖并不认为如此。例如,他在《田园诗与狂想曲》中考察了关中农村,那里地权非常分散、近乎“无地主”,但却具有意识形态所称的“封建社会”一切弊病——所以,租佃关系发达并非传统社会的必要条件。

    • 秦晖提出假设:传统社会的本质不在于经济租佃关系,而在于个人受到身份性共同体的束缚,而近代化或现代化的本质就是从共同体的强制性依附关系中解放个人,使人们能够以自由契约方式发展社会联系

    注:秦所言“身份性共同体”,是指不自由的依附关系,例如农奴制庄园是“身份性共同体”,但自由雇佣制的企业则不是;身份性的部落或村社是,自由迁徙者的社区则不是;能够惩罚异端的教团是,信仰自由的教会则不是;“贼船好上不好下”的会党是,而自由公民的政党则不是。

    • 秦提出“小共同体”和“大共同体”的概念。小共同体,例如孔子怀念的“三代”,或西方中世纪的封建领主,常披着“温情脉脉的家庭面纱”(也即社会遵循伦理原则运行),但那只适用于交往半径较小的社会。在大范围的陌生人社会中,要维持某种不自由的“共同体”存在,更多地需要一种冷酷的、非契约性的制度化约束。

      • 西方传统社会有强大的小共同体。西方人走出其传统的“封建”社会,是一个自由契约取代不自由的小共同体的过程,常通过“市民与王权的联盟”首先摆脱小共同体本位,然后由自由契约取代王权,实现中世纪向近代社会的转型。

      • 中国传统社会存在强大的大共同体,即家国一体的“宗法共同体”。如果在中国过分强调自由契约与小共同体的对立、过早撕掉“温情脉脉的家庭面纱”,只会使个体暴露在大共同体的制度化约束之下,并且因为一盘散沙的原子化状态而无法摆脱大共同体的约束



    第一论:传统中华帝国的乡村基层控制:汉唐间的乡村组织

    • 学界很多人关于传统乡村的认识范式为:国权不下县,县下唯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

      • 对应马克斯韦伯所谓传统中国的“有限官僚制”。

      • 很多学者强调国家/皇权-宗族/绅权的二元模式,即认为传统中国社会存在着两种秩序和力量:一种是“官制”秩序或国家力量,以皇权为中心,是等级分明的梯形结构;另一种是乡土秩序或民间力量,以宗族为中心,每个宗族和村落作为天然的"自治体"结为蜂窝状结构。皇权或国家权力在民间是“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绅权”或宗族权力才是有实际影响力的。

      • 以“国家-宗族”二元模式来看中国历史,可能导出两个推论:或强调文化特殊论,以“宗族自治”来排斥“西方”的法治与公民权观念;或强调国家对基层的控制,来论证中央集权是向“现代化”迈进的“民族国家建构”进程。

    • 然而秦晖认为,传统中国基层社会的“宗族化”并不像学界认为的那么广泛深入;中央集权帝国的基层统治基础并非自治的宗族社会,而是编户齐民组成的“吏民”社会。“国权不下县,县下唯宗族,宗族皆自治”以及“国家-宗族”二元社会理论存在实证问题。

      • 秦研究了东汉末年魏晋时期长沙郡赋税户籍档案(长沙走马楼吴简),发现基层社会呈现出以下特点:(1)当地不存在宗族组织,多姓杂居、散居而非同姓族居;(2)国家权力下乡,并无“乡村自治”,基层机构复杂,多乡吏,进行租税役调的课征、户籍管理和文化管制(如禁止私人办学),科层式对上负责,乡吏如有过失则对官府负责。

      • 尽管魏晋时期被公认为中国历史上世家大族最盛的时代,但朝廷有能力控制的乡村基层社会依然是一个“编户齐民”的、非宗族化的“吏民”社会。世家大族则是朝廷控制不了、或只能实行间接统治的地方。但与所谓国权不下县、县下唯宗族的说法相反,世家大族的活动其实是“县以上”的高层政治现象,与“县以下”的平民社会几乎无关;国权归大族,宗族不下县,县下唯编户,户失则国危,才是真实的传统。

      • 王朝稳定的时代,“国家”势力更大,非宗族的“吏民”社会特点显著。秦汉至唐宋存世档案有几百个村庄的记录,包括湖南、湖北、四川、中原、河西走廊等。从内地到边疆,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全是非宗族化的乡村(小家庭、多姓杂居,没有一例聚族而居或大姓居优的)。私社也一般是非宗族组织,围绕具体的事务(如佛事、丧葬事务)形成。

      • 春秋以前中国是族群社会,以封地为族姓、以族姓为地名很常见。自秦以下,族群社会被官僚制帝国的编户齐民社会所取代,乡村聚落的命名也非族姓化了。用姓氏命名乡村的现象,隋唐始见其萌,宋代兴起,至明清、尤其是清代才大为流行。

      • 明清亦有地区差异。如民国时东南沿海较为盛行一姓聚居或大姓居优的聚落模式,华北、关中则仍然以多姓杂居、宗族不兴为特色

    • 人们论述“国权不下县”时往往强调古代技术条件限制了国家权力的延伸,但其实,相对能够凭借制度化权力组织调动各种资源的统治机器而言,技术条件对民间远距离交往的限制才真正是难以逾越的障碍,尤其是统治权力还有意限制这种“串联”

    总结:在中国历史上大部分时期,乡村基层被国家权力通过编户齐民/“以吏治民”体系控制,血缘共同体(家族/宗族)无法、也不被允许提供乡村“自治”资源,更谈不上以这些资源抗衡皇权


    https://2047.one/t/18454

    第二论:中国经济史上的怪圈:“抑兼并”与“不抑兼并”

    • 从先秦直到明清,一直有是否要“抑兼并”(即抑制土地、财产的吞并和集中)的争论。当代一些学者把兼并之争看作是经济思想领域中“国家统制派”(抑兼并)与“自由放任派”(不抑兼并)之争。

    • 秦晖认为,汉以后的经济问题上有两种政策传统,一为“道儒”,二为“法儒”。“道儒”源出先秦道家的黄老“无为”思想,主张“不抑兼并”的自然主义;“法儒”源出先秦法家的“有为”信念,主张“抑兼并”的经济统制主义。

      • “抑兼并”有两大理由:一是道义方面的,即“不患寡而患不均”,抑制兼并可以促进平等;二是财政方面的,即国家应该“利出一孔”(即强化朝廷的经济垄断)才能“富国足用”(即增加财政收入)。前一理由源出早期儒家,后一理由源出早期法家,这也是在这一问题上儒法能合流而构成“法儒”的主要原因。总之,法儒一支,法家与儒家都同意抑制兼并以维护宗法共同体,其分歧在于:儒家倾向于以宗法礼义伦理来阻遏兼并,而法家多主张用刑罚和行政手段来打击兼并。正如汉以后的传统文化在许多方面都是“儒表法里”的一样,“抑兼并”通常说的是道义理由,实际动机则多出自财政理由,即通过经济垄断充实国库。而“抑兼并”的直接结果则是国家财政、尤其是中央财政的“汲取能力”极度膨胀而形成所谓“国富民穷”的局面。

      • “不抑兼并”的道义理由是“官不与民争利”,它与先秦儒家“因民之所利而利之”的理论有关。至于“官”是什么,有两种解读:“官”可以指“公家”(朝廷),也可以指权贵。于是,“官”不与“民”争利也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国家不与私人争利;二是权贵不与平民争利。“不抑兼并”的实际理由通常是基于第一种解读,也即论者多是等级制拥护者,反对“抑兼并”实际上是害怕权贵被朝廷抑制,而反对“官与民争利”是害怕朝廷和权贵竞争。而“不抑兼并”的结果通常是“今国与民俱贫,而官独富”。

      • 所以,“法儒”对于兼并的态度是,强化朝廷的经济垄断,抑制民间和权贵的经济力量。所谓“三代子百姓,公私无异财。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赋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奸回法有诛,势亦无自来。”而“道儒”对于兼并的态度是,放松中央集权控制,增加权贵和地方势力的经济力量。

    • 传统中国的主流是一个“大共同体本位”的文明,除了东汉之外,国家对“兼并”一直无所作为的情况很少见。更常见的是:“不抑兼并”导致权贵势力膨胀,威胁中央集权;“抑兼并”导致朝廷“汲取能力”扩张,竭泽而渔,国富民穷;于是朝廷在“抑兼并”与“不抑兼并”的交替中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循环,直至危机日重而终于崩溃。

    • 秦晖认为,中国历史上所谓的“兼并”在本质上并不是经济行为而是权力行为。“兼并”与其说是富民兼并贫民,不如说是有权者兼并无权者(包括无权的富民)、权贵兼并平民、统治者兼并所有者。因此,梁启超等人在王安石的“抑兼并”政策中看到了“国家自为兼并”(例如利用官办经济、特许商户进行垄断经营),而在司马光的“不抑兼并”中也可以发现针对平民的抑制,例如认为“贵贱天之分”,官员权贵在经济上享有特权。

    • 秦晖认为,中国之所以没有发育出近代经济,甚至历代王朝之所以未能免于崩溃,并不是由于对“兼并”抑制得不够或者抑制得太过分,或者国家过于“有为”(国家干预)或者“无为”(自由放任)。根本的问题是,传统经济过程没有确立“过程的公正”,而这是建立近代市场经济所必需的,也是使传统经济、传统国家走出“繁荣-崩溃”往复循环的怪圈所必需的


    https://2047.one/t/19213

    第三论:“大共同体本位”与传统中国社会:兼论中国走向公民社会之路

    • **“中国传统究竟是什么”**这一事实判断是近现代中国思想界的重要主题,也是“应该肯定还是否定传统”这一价值判断的基础。

      • 一种主流(官方)的认识范式是,中国传统社会是基于土地私有制和地主佃农生产关系的“封建社会”,土地兼并—农民战争的叙述模式被用以解释历史上王朝更迭的周期性动乱。对这种“传统社会”的反对导致了旨在消灭“地主阶级”、实施土地国有化的“土地革命”。

      • 另一种主流的认识范式是,中国传统社会是基于宗法伦理、重视家族和谐而反个人主义的“儒家文明”。这一范式在改革开放后复兴,成为排拒“西化”的思想武器。对这种“传统社会”的反对引出了倡导个性解放、自由主义的运动,而对这种“传统社会”的推崇引出了反对“西方个人主义”的传统复兴运动。

      • 这两种认识范式都无法解释五四以来具有激进自由主义色彩的“反传统运动”为何会导向比传统社会更反自由的极权社会,并同时迸发了向(法家)传统回归的热情。秦晖认为,传统社会的本质其实是大共同体亢进、小共同体虚弱的“伪个人主义社会”

    • 强调乡村宗族作为小共同体的自治(相对于国家干预)与和谐(相对于个性和内部分化)并将其视为华夏文明特性所在,是主流对中国传统社会认知的共同点。然而从中国历史来看,由汉到清的统治精神(除了魏晋以后一个时期外)仍然是“大共同体本位”的,小共同体并不发达,个人权利更是备受压制

      • “儒家文明”的认识范式认为,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是家族本位、具有价值观共识、实施高度自治的小共同体,国家政权力量只延伸到县一级,本地士绅的权力制衡着皇权(国家权力)的向下延申;儒家学说即反映了乡土社会的特性,以家拟国,实现了礼法一体、君父一体、忠孝一体,体现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规则,即所谓“中国特色”,与“西方传统”的个人本位文化相对。持此种视角的包括新儒家、后现代主义、乡村建设派、社会学者(例如提出“中国是有限官僚制”的韦伯)等等。

      • 但秦晖认为,认为中国是皇权不下乡、社区自治的小共同体本位社会,并不合理。这种范式无法解释屡屡发生的“农民战争”。历代农民战争极少以反抗租佃土豪为旗号,反而经常出现“不当差,不纳粮”“三年免征”“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之类反抗国家权力的口号。俗语历来有“官逼民反”而从无“主逼佃反”之说,类似《水浒》中描写的庄主率领庄客造朝廷的反的情况屡见不鲜。如果真是社区自治,国家权力无法涉及,农民战争为何多是直接反抗国家政权,又怎能突破社区范围而在全国水平上发生?

      • 秦开创了大共同体一元化统治的法家传统,压制小共同体,提倡个人“私有制”(如父子异财、夫妻异产),看来似乎十分现代化,但这只是“伪现代化”,因为小共同体的解体并非由公民个人权利的成长所致,而是由大共同体的膨胀所致,其间更无公民权利生长的余地。宗族在法家传统下的衰落并没有导向更多的个人权利,反而导向“暴秦苛政”对个人权利的极度压制。汉承秦法。以礼入法(或曰法律儒家化)则发生在曹魏至唐宗族兴起、大一统帝国解体、小共同体(门阀士族宗主)兴盛的背景下。从北魏废宗主督护直到唐宋帝国复兴,中国出现了“儒表法里”的趋势并在此基础上重建了大共同体一元化传统(表面上承认多元权威如皇权、族权、父权,实际独尊皇权;口头伦理中心主义,实际权力中心主义;表面官吏儒化,其实儒学吏化;表面崇尚大家族,实际刻意打压限制;维持小共同体的宗法式法律内容逐渐虚化,维护皇权和一元化大共同体的内容逐渐实化),这一传统延续至明清。科举制即是“儒表法里”的一大制度创新,它与秦的军功爵制度只是所测之能不同,以科举制类比现代文官制度也是一种“伪现代化”。

      • 因此,中国传统社会缺乏小共同体认同和有实权的自发村社组织,如在北方倡导“乡村建设”的梁漱溟所说:“中国人切己的便是身家,远大的便是天下了。小起来甚小,大起来甚大……西洋人不然。他们小不至身家,大不至天下,得乎其中,有一适当范围,正好培养团体生活”。中国缺少传统欧洲那样的村社、采邑、教区、行会和家族,土地分授、迁徙限制、租庸调都不是村社而是国家行为。正如苏联和中国土改中遇到的不同阻碍力度所示,“私有化”的中国农民反而比有村社传统的“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俄国农民更易于“集体化”。中国农民在历史上面临的更多桎梏在于国家的土地统制,如屯田制、占田制、均田制等等。

    • 近古-近代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小共同体——主要体现为宗族,既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发达(由于强势国家权力的制约和打压),也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传统”(例如清末立宪派团体与宗族联合推动自治)。

      • 与前近代西方相比,中华传统帝国的统治秩序有鲜明的“国家主义”而非“宗族主义”特征。传统中国并非一个宗族社会,反而是一个“反宗法的臣民社会”。首先,古代中国实施编户齐民制,具有非常严密的基层控制网络,例如汉代出土资料显示,“一里为户仅数十,设职不下20个”,显示了国家权力对基层控制的强度。其次,基层以上中央集权趋势就更明显,而中央财政汲取能力过度膨胀是很多王朝崩溃的导火索。再次,中国小农对小共同体的隶属其实比很多其他前近代文明要淡薄,对国家的隶属则更可观。宗族礼教的真正意义在于抑制个体权利,而不是想扩张“族权”,更不是支持宗族自治。近古出现的许多宗族甚至是地方官府为了便于行政管理而出面组织的“官办宗族”,乡绅也多是通过科举制依附国家权力的“国家经纪人”。历代统治者儒表法里,而法家传统是极端反宗族的,它强调以专制国家本位消除家族本位,建立不经任何阻隔而直达于每个国民个人的君主极权统治。换句话说,帝国的大共同本位不仅不容个人权利,也容不得小共同体的权利

      • 然而近代中国的启蒙、现代化思潮中缺乏对于大共同体扼杀个人权利和小共同体权利的反思,反而将批判重点放在“强大的宗族”上。这是因为:(1)现代化思潮在救亡的民族危机背景下发生,人们痛感国势孱弱,在强国梦中很难产生对国家主义传统的反思,例如新文化运动也是反“儒”而不反“法”,在对宗法礼教发动激进抨击的同时并未对“儒表法里”的传统作认真的清理,反而在反对宗族主义的旗号下走向了国家主义。(2)西学中存在“问题错位”,西方的近代化启蒙是针对小共同体桎梏的中世纪传统而来,许多学者把欧洲现代化过程称为“从宗族社会到公民社会”的转变,国家主义反而是西方的近代“进步”思潮;这就导致西学中有种种国家主义思潮,加剧了传统社会批判者只反宗族主义不反国家主义的倾向。

      • 在宋元以后,宗族的兴盛程度出现了与通常的逻辑推论相反的趋势:越是闭塞、不发达的传统地区,宗族越不活跃,越外向、商品关系发达的地区反而多宗族。例如,北方农村多是多姓杂居村落,南方沿海农村多独姓聚居村;关中各县土改前族庙公产大多不到总地产的1%,而珠江三角洲各县常达30%-50%乃至更高,浙江浦江县全县地产1/3为祠庙公产,义乌县有的村庄竟达到80%。此外,明清以来还存在因大共同体本位的动摇与小共同体权利的上升而导致的宗族现象,如清中期后随着官府控制的削弱,广东民间大姓合股进行商业性沙田开发,使珠三角地区宗族势力膨胀,许多县的耕地中族产多已占一半以上,甚至高达80%。乾隆时一度企图强行推行族产私有化,但并无成效。清末立宪派的“家族自治”运动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

    • 在前近代社会中,束缚个人本位的共同体桎梏多种多样。个性发展往往不可能一步到位,而需要桎梏性较小的共同体权利先扩张,对更大的桎梏形成制衡与消解

      • 例如:欧洲的行会是市场的障碍,但行会与领主的斗争为争取城市自治发挥了重要作用。传统西方缺少中央集权专制政体,阻碍人的个性发展的主要是依附性的采邑、村社、宗族等小共同体,此时公民(市民)可以与王权合作反对领主权与村社陈规,建立公司、协会、社团、自治社区等契约型的组织,也是公民社会的基础,也即**“市民与王权的联盟”**。

      • 传统中国“大共同体”的桎梏比“小共同体”强得多,除了帝国解体的特殊时期(如魏晋时期)外,很难出现真正意义上的“领主”之弊,或者说“领主”之弊比起全能国家之弊、官府胥吏腐败专横之弊来是次要的,因而中国历史上屡见农民宁当领主“私属”而逃避为国家“编氓”的现象。因此,基于血缘、地缘的宗族、村社等小共同体组织即便内部结构仍很“传统”,但只要它对大共同体本位体制而言具有自治性,就可能成为推动市场关系与人的个性发展的有利因素。因此,中国从大共同体本位的传统社会向公民社会的演进可能要以“公民与小共同体的联盟”作为中介,也即争取公民个人权利与争取小共同体权利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 例如:(1) 乡镇企业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与其说是最能利用市场机制,不如说是最能摆脱行政控制;因此,无论企业产权形式如何,自治性的小共同体往往在组织方面比一盘散沙式的“伪个人主义”更为有效。苏南、内地的很多成功的乡镇企业都在乡土人际纽带深厚、行政权力弱的角落里发展起来;以“能人”为中心、以小共同体为依托的“庄主经济”是乡镇企业的通行模式。(2)“农村基层民主”实践中,社区民主的含义与其说是民选村官,毋宁说主要在于限制政府权力,使“村官”更多地体现社区立场,在政府权力面前维护村人的权益。民选村官反而在市场经济不发达的相对贫困地区进展顺利,而在东南诸省的富裕农村,许多地方的村政演变是村企合一、企业“吃掉”村级组织、“村子公司化、支书老板化”,“庄主经济”演变为“庄主政治”。(3) 80年代以来浙江等一些农村地区出现编撰“村志”“村民世系表”现象,农民的小共同体意识明显加强,还会用各种手段对政府的“禁谱令”进行抵制。

    • 秦晖认为,现代化和公民社会对传统中国人与传统西方人同具吸引力,但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现代化与公民社会都不是必然的路径

      • 现代化基于个人本位意识和公民权利观念,现代社会的组织基于自由契约而非强制人身依附关系,在此基础上才有公民社会、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

      • 西方虽然经由“公民与大共同体(王权)的联盟”为中介实现现代化,但公民与王权的联盟可能使王权利用公民战胜领主,而导向中央集权的专制帝国(如16世纪的西班牙)。同样,中国传统社会虽然可能经由“公民与小共同体的联盟”走向现代化的公民社会,但这个过程中小共同体也可以借由公民战胜王权,导向诸侯领主林立的“乱世”,开始又一轮历史循环

      • 西方历史上,“公民与王权的联盟”要避免公民被王权所利用,需要先在“传统”王权庇护之下变小共同体本位社会为公民社会,再以公民社会组织为纽带制衡王权,变王朝国家为公民国家。同理,要通过“公民与小共同体联盟”实现公民社会,需要先在传统小共同体基础之上变王朝国家为有公民社会组织的公民国家,再制约“庄主”。因此不能简单从西方历史类比,得出“先有(王权庇护下的)自由后有民主”;中国式的王权是无法保护个人自由的。而中国式的小共同体能否有助于“民主”,则有待于实践。

    • 秦晖认为,虽然儒家思想本身不是现代化理论,但它对大共同体本位、尤其对于极端的大共同体一元化体制有解构作用,在中国的条件下并非现代化之敌人

      • 儒家的基本价值体系中缺乏个人本位的公民权利观念,因此儒学不能取代“西学”作为现代化的主要价值资源。

      • 但是儒家价值与大共同体本位体之间的矛盾,从秦汉以来一直存在。儒家倾向于“小共同体多元化”而反对大共同体一元化(“人各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儒家的长幼亲疏贵贱之别与法家大一统下普遍奴隶制的平等(“编户”必须“齐民”,皇权管制下进行平均主义,所谓“三代子百姓,公私无异财;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赋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奸回法有诛,势亦无自来”)相矛盾。

      • 在“公民与小共同体联盟”的条件下,出现现代公民意识与“儒家传统”的联盟并非不可能,但这种“新”儒学必须不是以解构所谓“西学”、而是以解构中国法家传统为己任,否则儒学就无法跳出董仲舒以来“儒表法里”的怪圈。

  18. 拿铁小鹿 文字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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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的知识地图(Map of Knowledge)和本组内容

    对于人类的知识包含哪些学科和领域,众说纷纭。有人对此画出地图,以标明学科的分类和不同分类之间的联系(例如此处)。以下是学科分类的一个简化版本,原图作者为José Sánchez-Cerezo de la Fuente。


    本组主要聚焦于”人类/人类社会“相关学科领域(如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等,见知识地图左下角),也包括”人类创造物“(如哲学、文化、宗教、艺术等)相关讨论,以及相关的生物界和物理世界的知识(例如人文物理、人类生物学等)。

    本组将陆续整理并分类2049/2047曾经发布过的具有学术价值的旧贴。

    本组并非学术期刊,也无需参与者具有专业的背景知识,但希望成为一个鼓励阅读、思考、积淀的地点。因此目前(试行)组规如下:

    • 发帖内容不限立场,但需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 可以转载,可以翻译,亦可原创。原创需体现一定的思考深度(例如书评,或对一个问题的分析)。
    • 讨论需保持礼貌,切勿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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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笔记】秦晖:“大共同体本位”与传统中国社会:兼论中国走向公民社会之路

    本文为秦晖老师《传统十论》第三论的读书笔记。本书其他的读书笔记见下:

    1. 传统中华帝国的乡村基层控制——汉唐间的乡村组织

    2. 中国经济史上的怪圈:“抑兼并”与“不抑兼并”


    第三论:“大共同体本位”与传统中国社会:兼论中国走向公民社会之路

    • **“中国传统究竟是什么”**这一事实判断是近现代中国思想界的重要主题,也是“应该肯定还是否定传统”这一价值判断的基础。

      • 一种主流(官方)的认识范式是,中国传统社会是基于土地私有制和地主佃农生产关系的“封建社会”,土地兼并—农民战争的叙述模式被用以解释历史上王朝更迭的周期性动乱。对这种“传统社会”的反对导致了旨在消灭“地主阶级”、实施土地国有化的“土地革命”。

      • 另一种主流的认识范式是,中国传统社会是基于宗法伦理、重视家族和谐而反个人主义的“儒家文明”。这一范式在改革开放后复兴,成为排拒“西化”的思想武器。对这种“传统社会”的反对引出了倡导个性解放、自由主义的运动,而对这种“传统社会”的推崇引出了反对“西方个人主义”的传统复兴运动。

      • 这两种认识范式都无法解释五四以来具有激进自由主义色彩的“反传统运动”为何会导向比传统社会更反自由的极权社会,并同时迸发了向(法家)传统回归的热情。秦晖认为,传统社会的本质其实是大共同体亢进、小共同体虚弱的“伪个人主义社会”

    • 强调乡村宗族作为小共同体的自治(相对于国家干预)与和谐(相对于个性和内部分化)并将其视为华夏文明特性所在,是主流对中国传统社会认知的共同点。然而从中国历史来看,由汉到清的统治精神(除了魏晋以后一个时期外)仍然是“大共同体本位”的,小共同体并不发达,个人权利更是备受压制

      • “儒家文明”的认识范式认为,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是家族本位、具有价值观共识、实施高度自治的小共同体,国家政权力量只延伸到县一级,本地士绅的权力制衡着皇权(国家权力)的向下延申;儒家学说即反映了乡土社会的特性,以家拟国,实现了礼法一体、君父一体、忠孝一体,体现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规则,即所谓“中国特色”,与“西方传统”的个人本位文化相对。持此种视角的包括新儒家、后现代主义、乡村建设派、社会学者(例如提出“中国是有限官僚制”的韦伯)等等。

      • 但秦晖认为,认为中国是皇权不下乡、社区自治的小共同体本位社会,并不合理。这种范式无法解释屡屡发生的“农民战争”。历代农民战争极少以反抗租佃土豪为旗号,反而经常出现“不当差,不纳粮”“三年免征”“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之类反抗国家权力的口号。俗语历来有“官逼民反”而从无“主逼佃反”之说,类似《水浒》中描写的庄主率领庄客造朝廷的反的情况屡见不鲜。如果真是社区自治,国家权力无法涉及,农民战争为何多是直接反抗国家政权,又怎能突破社区范围而在全国水平上发生?

      • 秦开创了大共同体一元化统治的法家传统,压制小共同体,提倡个人“私有制”(如父子异财、夫妻异产),看来似乎十分现代化,但这只是“伪现代化”,因为小共同体的解体并非由公民个人权利的成长所致,而是由大共同体的膨胀所致,其间更无公民权利生长的余地。宗族在法家传统下的衰落并没有导向更多的个人权利,反而导向“暴秦苛政”对个人权利的极度压制。汉承秦法。以礼入法(或曰法律儒家化)则发生在曹魏至唐宗族兴起、大一统帝国解体、小共同体(门阀士族宗主)兴盛的背景下。从北魏废宗主督护直到唐宋帝国复兴,中国出现了“儒表法里”的趋势并在此基础上重建了大共同体一元化传统(表面上承认多元权威如皇权、族权、父权,实际独尊皇权;口头伦理中心主义,实际权力中心主义;表面官吏儒化,其实儒学吏化;表面崇尚大家族,实际刻意打压限制;维持小共同体的宗法式法律内容逐渐虚化,维护皇权和一元化大共同体的内容逐渐实化),这一传统延续至明清。科举制即是“儒表法里”的一大制度创新,它与秦的军功爵制度只是所测之能不同,以科举制类比现代文官制度也是一种“伪现代化”。

      • 因此,中国传统社会缺乏小共同体认同和有实权的自发村社组织,如在北方倡导“乡村建设”的梁漱溟所说:“中国人切己的便是身家,远大的便是天下了。小起来甚小,大起来甚大……西洋人不然。他们小不至身家,大不至天下,得乎其中,有一适当范围,正好培养团体生活”。中国缺少传统欧洲那样的村社、采邑、教区、行会和家族,土地分授、迁徙限制、租庸调都不是村社而是国家行为。正如苏联和中国土改中遇到的不同阻碍力度所示,“私有化”的中国农民反而比有村社传统的“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俄国农民更易于“集体化”。中国农民在历史上面临的更多桎梏在于国家的土地统制,如屯田制、占田制、均田制等等。

    • 近古-近代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小共同体——主要体现为宗族,既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发达(由于强势国家权力的制约和打压),也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传统”(例如清末立宪派团体与宗族联合推动自治)。

      • 与前近代西方相比,中华传统帝国的统治秩序有鲜明的“国家主义”而非“宗族主义”特征。传统中国并非一个宗族社会,反而是一个“反宗法的臣民社会”。首先,古代中国实施编户齐民制,具有非常严密的基层控制网络,例如汉代出土资料显示,“一里为户仅数十,设职不下20个”,显示了国家权力对基层控制的强度。其次,基层以上中央集权趋势就更明显,而中央财政汲取能力过度膨胀是很多王朝崩溃的导火索。再次,中国小农对小共同体的隶属其实比很多其他前近代文明要淡薄,对国家的隶属则更可观。宗族礼教的真正意义在于抑制个体权利,而不是想扩张“族权”,更不是支持宗族自治。近古出现的许多宗族甚至是地方官府为了便于行政管理而出面组织的“官办宗族”,乡绅也多是通过科举制依附国家权力的“国家经纪人”。历代统治者儒表法里,而法家传统是极端反宗族的,它强调以专制国家本位消除家族本位,建立不经任何阻隔而直达于每个国民个人的君主极权统治。换句话说,帝国的大共同本位不仅不容个人权利,也容不得小共同体的权利

      • 然而近代中国的启蒙、现代化思潮中缺乏对于大共同体扼杀个人权利和小共同体权利的反思,反而将批判重点放在“强大的宗族”上。这是因为:(1)现代化思潮在救亡的民族危机背景下发生,人们痛感国势孱弱,在强国梦中很难产生对国家主义传统的反思,例如新文化运动也是反“儒”而不反“法”,在对宗法礼教发动激进抨击的同时并未对“儒表法里”的传统作认真的清理,反而在反对宗族主义的旗号下走向了国家主义。(2)西学中存在“问题错位”,西方的近代化启蒙是针对小共同体桎梏的中世纪传统而来,许多学者把欧洲现代化过程称为“从宗族社会到公民社会”的转变,国家主义反而是西方的近代“进步”思潮;这就导致西学中有种种国家主义思潮,加剧了传统社会批判者只反宗族主义不反国家主义的倾向。

      • 在宋元以后,宗族的兴盛程度出现了与通常的逻辑推论相反的趋势:越是闭塞、不发达的传统地区,宗族越不活跃,越外向、商品关系发达的地区反而多宗族。例如,北方农村多是多姓杂居村落,南方沿海农村多独姓聚居村;关中各县土改前族庙公产大多不到总地产的1%,而珠江三角洲各县常达30%-50%乃至更高,浙江浦江县全县地产1/3为祠庙公产,义乌县有的村庄竟达到80%。此外,明清以来还存在因大共同体本位的动摇与小共同体权利的上升而导致的宗族现象,如清中期后随着官府控制的削弱,广东民间大姓合股进行商业性沙田开发,使珠三角地区宗族势力膨胀,许多县的耕地中族产多已占一半以上,甚至高达80%。乾隆时一度企图强行推行族产私有化,但并无成效。清末立宪派的“家族自治”运动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

    • 在前近代社会中,束缚个人本位的共同体桎梏多种多样。个性发展往往不可能一步到位,而需要桎梏性较小的共同体权利先扩张,对更大的桎梏形成制衡与消解

      • 例如:欧洲的行会是市场的障碍,但行会与领主的斗争为争取城市自治发挥了重要作用。传统西方缺少中央集权专制政体,阻碍人的个性发展的主要是依附性的采邑、村社、宗族等小共同体,此时公民(市民)可以与王权合作反对领主权与村社陈规,建立公司、协会、社团、自治社区等契约型的组织,也是公民社会的基础,也即**“市民与王权的联盟”**。

      • 传统中国“大共同体”的桎梏比“小共同体”强得多,除了帝国解体的特殊时期(如魏晋时期)外,很难出现真正意义上的“领主”之弊,或者说“领主”之弊比起全能国家之弊、官府胥吏腐败专横之弊来是次要的,因而中国历史上屡见农民宁当领主“私属”而逃避为国家“编氓”的现象。因此,基于血缘、地缘的宗族、村社等小共同体组织即便内部结构仍很“传统”,但只要它对大共同体本位体制而言具有自治性,就可能成为推动市场关系与人的个性发展的有利因素。因此,中国从大共同体本位的传统社会向公民社会的演进可能要以“公民与小共同体的联盟”作为中介,也即争取公民个人权利与争取小共同体权利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 例如:(1) 乡镇企业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与其说是最能利用市场机制,不如说是最能摆脱行政控制;因此,无论企业产权形式如何,自治性的小共同体往往在组织方面比一盘散沙式的“伪个人主义”更为有效。苏南、内地的很多成功的乡镇企业都在乡土人际纽带深厚、行政权力弱的角落里发展起来;以“能人”为中心、以小共同体为依托的“庄主经济”是乡镇企业的通行模式。(2)“农村基层民主”实践中,社区民主的含义与其说是民选村官,毋宁说主要在于限制政府权力,使“村官”更多地体现社区立场,在政府权力面前维护村人的权益。民选村官反而在市场经济不发达的相对贫困地区进展顺利,而在东南诸省的富裕农村,许多地方的村政演变是村企合一、企业“吃掉”村级组织、“村子公司化、支书老板化”,“庄主经济”演变为“庄主政治”。(3) 80年代以来浙江等一些农村地区出现编撰“村志”“村民世系表”现象,农民的小共同体意识明显加强,还会用各种手段对政府的“禁谱令”进行抵制。

    • 秦晖认为,现代化和公民社会对传统中国人与传统西方人同具吸引力,但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现代化与公民社会都不是必然的路径

      • 现代化基于个人本位意识和公民权利观念,现代社会的组织基于自由契约而非强制人身依附关系,在此基础上才有公民社会、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

      • 西方虽然经由“公民与大共同体(王权)的联盟”为中介实现现代化,但公民与王权的联盟可能使王权利用公民战胜领主,而导向中央集权的专制帝国(如16世纪的西班牙)。同样,中国传统社会虽然可能经由“公民与小共同体的联盟”走向现代化的公民社会,但这个过程中小共同体也可以借由公民战胜王权,导向诸侯领主林立的“乱世”,开始又一轮历史循环

      • 西方历史上,“公民与王权的联盟”要避免公民被王权所利用,需要先在“传统”王权庇护之下变小共同体本位社会为公民社会,再以公民社会组织为纽带制衡王权,变王朝国家为公民国家。同理,要通过“公民与小共同体联盟”实现公民社会,需要先在传统小共同体基础之上变王朝国家为有公民社会组织的公民国家,再制约“庄主”。因此不能简单从西方历史类比,得出“先有(王权庇护下的)自由后有民主”;中国式的王权是无法保护个人自由的。而中国式的小共同体能否有助于“民主”,则有待于实践。

    • 秦晖认为,虽然儒家思想本身不是现代化理论,但它对大共同体本位、尤其对于极端的大共同体一元化体制有解构作用,在中国的条件下并非现代化之敌人

      • 儒家的基本价值体系中缺乏个人本位的公民权利观念,因此儒学不能取代“西学”作为现代化的主要价值资源。

      • 但是儒家价值与大共同体本位体之间的矛盾,从秦汉以来一直存在。儒家倾向于“小共同体多元化”而反对大共同体一元化(“人各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儒家的长幼亲疏贵贱之别与法家大一统下普遍奴隶制的平等(“编户”必须“齐民”,皇权管制下进行平均主义,所谓“三代子百姓,公私无异财;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赋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奸回法有诛,势亦无自来”)相矛盾。

      • 在“公民与小共同体联盟”的条件下,出现现代公民意识与“儒家传统”的联盟并非不可能,但这种“新”儒学必须不是以解构所谓“西学”、而是以解构中国法家传统为己任,否则儒学就无法跳出董仲舒以来“儒表法里”的怪圈。

  20. 拿铁小鹿 文字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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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笔记】秦晖:中国经济史上的怪圈:“抑兼并”与“不抑兼并”

    本文为秦晖老师《传统十论》第二论的读书笔记。

    序言和第一论《传统中华帝国的乡村基层控制》的读书笔记见链接


    第二论:中国经济史上的怪圈:“抑兼并”与“不抑兼并”

    • 从先秦直到明清,一直有是否要“抑兼并”(即抑制土地、财产的吞并和集中)的争论。当代一些学者把兼并之争看作是经济思想领域中“国家统制派”(抑兼并)与“自由放任派”(不抑兼并)之争。

    • 秦晖认为,汉以后的经济问题上有两种政策传统,一为“道儒”,二为“法儒”。“道儒”源出先秦道家的黄老“无为”思想,主张“不抑兼并”的自然主义;“法儒”源出先秦法家的“有为”信念,主张“抑兼并”的经济统制主义。

      • “抑兼并”有两大理由:一是道义方面的,即“不患寡而患不均”,抑制兼并可以促进平等;二是财政方面的,即国家应该“利出一孔”(即强化朝廷的经济垄断)才能“富国足用”(即增加财政收入)。前一理由源出早期儒家,后一理由源出早期法家,这也是在这一问题上儒法能合流而构成“法儒”的主要原因。总之,法儒一支,法家与儒家都同意抑制兼并以维护宗法共同体,其分歧在于:儒家倾向于以宗法礼义伦理来阻遏兼并,而法家多主张用刑罚和行政手段来打击兼并。正如汉以后的传统文化在许多方面都是“儒表法里”的一样,“抑兼并”通常说的是道义理由,实际动机则多出自财政理由,即通过经济垄断充实国库。而“抑兼并”的直接结果则是国家财政、尤其是中央财政的“汲取能力”极度膨胀而形成所谓“国富民穷”的局面。

      • “不抑兼并”的道义理由是“官不与民争利”,它与先秦儒家“因民之所利而利之”的理论有关。至于“官”是什么,有两种解读:“官”可以指“公家”(朝廷),也可以指权贵。于是,“官”不与“民”争利也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国家不与私人争利;二是权贵不与平民争利。“不抑兼并”的实际理由通常是基于第一种解读,也即论者多是等级制拥护者,反对“抑兼并”实际上是害怕权贵被朝廷抑制,而反对“官与民争利”是害怕朝廷和权贵竞争。而“不抑兼并”的结果通常是“今国与民俱贫,而官独富”。

      • 所以,“法儒”对于兼并的态度是,强化朝廷的经济垄断,抑制民间和权贵的经济力量。所谓“三代子百姓,公私无异财。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赋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奸回法有诛,势亦无自来。”而“道儒”对于兼并的态度是,放松中央集权控制,增加权贵和地方势力的经济力量。

    • 传统中国的主流是一个“大共同体本位”的文明,除了东汉之外,国家对“兼并”一直无所作为的情况很少见。更常见的是:“不抑兼并”导致权贵势力膨胀,威胁中央集权;“抑兼并”导致朝廷“汲取能力”扩张,竭泽而渔,国富民穷;于是朝廷在“抑兼并”与“不抑兼并”的交替中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循环,直至危机日重而终于崩溃。

    • 秦晖认为,中国历史上所谓的“兼并”在本质上并不是经济行为而是权力行为。“兼并”与其说是富民兼并贫民,不如说是有权者兼并无权者(包括无权的富民)、权贵兼并平民、统治者兼并所有者。因此,梁启超等人在王安石的“抑兼并”政策中看到了“国家自为兼并”(例如利用官办经济、特许商户进行垄断经营),而在司马光的“不抑兼并”中也可以发现针对平民的抑制,例如认为“贵贱天之分”,官员权贵在经济上享有特权。

    • 秦晖认为,中国之所以没有发育出近代经济,甚至历代王朝之所以未能免于崩溃,并不是由于对“兼并”抑制得不够或者抑制得太过分,或者国家过于“有为”(国家干预)或者“无为”(自由放任)。根本的问题是,传统经济过程没有确立“过程的公正”,而这是建立近代市场经济所必需的,也是使传统经济、传统国家走出“繁荣-崩溃”往复循环的怪圈所必需的

  21. 拿铁小鹿 文字共和国
    拿铁小鹿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读书笔记】秦晖:传统中华帝国的乡村基层控制——汉唐间的乡村组织

    开一个坑写秦晖老师《传统十论》的读书笔记。本篇是序言和第一论的内容。

    序言

    • “封建社会”这个概念在现当代中国学界,主要强调租佃关系(地主-佃农关系)是社会的“经济基础”(古汉语中“封建”主要指“封邦建国”)。虽然存在术语的混用,但这并不重要,真正的问题是,**传统社会向近代转型的关键在哪里?真的在于废除租佃制(所谓“反封建”)吗?**秦晖并不认为如此。例如,他在《田园诗与狂想曲》中考察了关中农村,那里地权非常分散、近乎“无地主”,但却具有意识形态所称的“封建社会”一切弊病——所以,租佃关系发达并非传统社会的必要条件。

    • 秦晖提出假设:传统社会的本质不在于经济租佃关系,而在于个人受到身份性共同体的束缚,而近代化或现代化的本质就是从共同体的强制性依附关系中解放个人,使人们能够以自由契约方式发展社会联系

    注:秦所言“身份性共同体”,是指不自由的依附关系,例如农奴制庄园是“身份性共同体”,但自由雇佣制的企业则不是;身份性的部落或村社是,自由迁徙者的社区则不是;能够惩罚异端的教团是,信仰自由的教会则不是;“贼船好上不好下”的会党是,而自由公民的政党则不是。

    • 秦提出“小共同体”和“大共同体”的概念。小共同体,例如孔子怀念的“三代”,或西方中世纪的封建领主,常披着“温情脉脉的家庭面纱”(也即社会遵循伦理原则运行),但那只适用于交往半径较小的社会。在大范围的陌生人社会中,要维持某种不自由的“共同体”存在,更多地需要一种冷酷的、非契约性的制度化约束。

      • 西方传统社会有强大的小共同体。西方人走出其传统的“封建”社会,是一个自由契约取代不自由的小共同体的过程,常通过“市民与王权的联盟”首先摆脱小共同体本位,然后由自由契约取代王权,实现中世纪向近代社会的转型。

      • 中国传统社会存在强大的大共同体,即家国一体的“宗法共同体”。如果在中国过分强调自由契约与小共同体的对立、过早撕掉“温情脉脉的家庭面纱”,只会使个体暴露在大共同体的制度化约束之下,并且因为一盘散沙的原子化状态而无法摆脱大共同体的约束


    第一论:传统中华帝国的乡村基层控制:汉唐间的乡村组织

    • 学界很多人关于传统乡村的认识范式为:国权不下县,县下唯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

      • 对应马克斯韦伯所谓传统中国的“有限官僚制”。

      • 很多学者强调国家/皇权-宗族/绅权的二元模式,即认为传统中国社会存在着两种秩序和力量:一种是“官制”秩序或国家力量,以皇权为中心,是等级分明的梯形结构;另一种是乡土秩序或民间力量,以宗族为中心,每个宗族和村落作为天然的"自治体"结为蜂窝状结构。皇权或国家权力在民间是“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绅权”或宗族权力才是有实际影响力的。

      • 以“国家-宗族”二元模式来看中国历史,可能导出两个推论:或强调文化特殊论,以“宗族自治”来排斥“西方”的法治与公民权观念;或强调国家对基层的控制,来论证中央集权是向“现代化”迈进的“民族国家建构”进程。

    • 然而秦晖认为,传统中国基层社会的“宗族化”并不像学界认为的那么广泛深入;中央集权帝国的基层统治基础并非自治的宗族社会,而是编户齐民组成的“吏民”社会。“国权不下县,县下唯宗族,宗族皆自治”以及“国家-宗族”二元社会理论存在实证问题。

      • 秦研究了东汉末年魏晋时期长沙郡赋税户籍档案(长沙走马楼吴简),发现基层社会呈现出以下特点:(1)当地不存在宗族组织,多姓杂居、散居而非同姓族居;(2)国家权力下乡,并无“乡村自治”,基层机构复杂,多乡吏,进行租税役调的课征、户籍管理和文化管制(如禁止私人办学),科层式对上负责,乡吏如有过失则对官府负责。

      • 尽管魏晋时期被公认为中国历史上世家大族最盛的时代,但朝廷有能力控制的乡村基层社会依然是一个“编户齐民”的、非宗族化的“吏民”社会。世家大族则是朝廷控制不了、或只能实行间接统治的地方。但与所谓国权不下县、县下唯宗族的说法相反,世家大族的活动其实是“县以上”的高层政治现象,与“县以下”的平民社会几乎无关;国权归大族,宗族不下县,县下唯编户,户失则国危,才是真实的传统。

      • 王朝稳定的时代,“国家”势力更大,非宗族的“吏民”社会特点显著。秦汉至唐宋存世档案有几百个村庄的记录,包括湖南、湖北、四川、中原、河西走廊等。从内地到边疆,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全是非宗族化的乡村(小家庭、多姓杂居,没有一例聚族而居或大姓居优的)。私社也一般是非宗族组织,围绕具体的事务(如佛事、丧葬事务)形成。

      • 春秋以前中国是族群社会,以封地为族姓、以族姓为地名很常见。自秦以下,族群社会被官僚制帝国的编户齐民社会所取代,乡村聚落的命名也非族姓化了。用姓氏命名乡村的现象,隋唐始见其萌,宋代兴起,至明清、尤其是清代才大为流行。

      • 明清亦有地区差异。如民国时东南沿海较为盛行一姓聚居或大姓居优的聚落模式,华北、关中则仍然以多姓杂居、宗族不兴为特色

    • 人们论述“国权不下县”时往往强调古代技术条件限制了国家权力的延伸,但其实,相对能够凭借制度化权力组织调动各种资源的统治机器而言,技术条件对民间远距离交往的限制才真正是难以逾越的障碍,尤其是统治权力还有意限制这种“串联”

    总结:在中国历史上大部分时期,乡村基层被国家权力通过编户齐民/“以吏治民”体系控制,血缘共同体(家族/宗族)无法、也不被允许提供乡村“自治”资源,更谈不上以这些资源抗衡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