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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秦晖:“大共同体本位”与传统中国社会:兼论中国走向公民社会之路

拿铁小鹿 文字共和国
拿铁小鹿  ·  2022年8月4日 Love latte, love deer

本文为秦晖老师《传统十论》第三论的读书笔记。本书其他的读书笔记见下:

  1. 传统中华帝国的乡村基层控制——汉唐间的乡村组织

  2. 中国经济史上的怪圈:“抑兼并”与“不抑兼并”


第三论:“大共同体本位”与传统中国社会:兼论中国走向公民社会之路

  • “中国传统究竟是什么”这一事实判断是近现代中国思想界的重要主题,也是“应该肯定还是否定传统”这一价值判断的基础。

    • 一种主流(官方)的认识范式是,中国传统社会是基于土地私有制和地主佃农生产关系的“封建社会”,土地兼并—农民战争的叙述模式被用以解释历史上王朝更迭的周期性动乱。对这种“传统社会”的反对导致了旨在消灭“地主阶级”、实施土地国有化的“土地革命”。

    • 另一种主流的认识范式是,中国传统社会是基于宗法伦理、重视家族和谐而反个人主义的“儒家文明”。这一范式在改革开放后复兴,成为排拒“西化”的思想武器。对这种“传统社会”的反对引出了倡导个性解放、自由主义的运动,而对这种“传统社会”的推崇引出了反对“西方个人主义”的传统复兴运动。

    • 这两种认识范式都无法解释五四以来具有激进自由主义色彩的“反传统运动”为何会导向比传统社会更反自由的极权社会,并同时迸发了向(法家)传统回归的热情。秦晖认为,传统社会的本质其实是大共同体亢进、小共同体虚弱的“伪个人主义社会”

  • 强调乡村宗族作为小共同体的自治(相对于国家干预)与和谐(相对于个性和内部分化)并将其视为华夏文明特性所在,是主流对中国传统社会认知的共同点。然而从中国历史来看,由汉到清的统治精神(除了魏晋以后一个时期外)仍然是“大共同体本位”的,小共同体并不发达,个人权利更是备受压制

    • “儒家文明”的认识范式认为,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是家族本位、具有价值观共识、实施高度自治的小共同体,国家政权力量只延伸到县一级,本地士绅的权力制衡着皇权(国家权力)的向下延申;儒家学说即反映了乡土社会的特性,以家拟国,实现了礼法一体、君父一体、忠孝一体,体现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规则,即所谓“中国特色”,与“西方传统”的个人本位文化相对。持此种视角的包括新儒家、后现代主义、乡村建设派、社会学者(例如提出“中国是有限官僚制”的韦伯)等等。

    • 但秦晖认为,认为中国是皇权不下乡、社区自治的小共同体本位社会,并不合理。这种范式无法解释屡屡发生的“农民战争”。历代农民战争极少以反抗租佃土豪为旗号,反而经常出现“不当差,不纳粮”“三年免征”“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之类反抗国家权力的口号。俗语历来有“官逼民反”而从无“主逼佃反”之说,类似《水浒》中描写的庄主率领庄客造朝廷的反的情况屡见不鲜。如果真是社区自治,国家权力无法涉及,农民战争为何多是直接反抗国家政权,又怎能突破社区范围而在全国水平上发生?

    • 秦开创了大共同体一元化统治的法家传统,压制小共同体,提倡个人“私有制”(如父子异财、夫妻异产),看来似乎十分现代化,但这只是“伪现代化”,因为小共同体的解体并非由公民个人权利的成长所致,而是由大共同体的膨胀所致,其间更无公民权利生长的余地。宗族在法家传统下的衰落并没有导向更多的个人权利,反而导向“暴秦苛政”对个人权利的极度压制。汉承秦法。以礼入法(或曰法律儒家化)则发生在曹魏至唐宗族兴起、大一统帝国解体、小共同体(门阀士族宗主)兴盛的背景下。从北魏废宗主督护直到唐宋帝国复兴,中国出现了“儒表法里”的趋势并在此基础上重建了大共同体一元化传统(表面上承认多元权威如皇权、族权、父权,实际独尊皇权;口头伦理中心主义,实际权力中心主义;表面官吏儒化,其实儒学吏化;表面崇尚大家族,实际刻意打压限制;维持小共同体的宗法式法律内容逐渐虚化,维护皇权和一元化大共同体的内容逐渐实化),这一传统延续至明清。科举制即是“儒表法里”的一大制度创新,它与秦的军功爵制度只是所测之能不同,以科举制类比现代文官制度也是一种“伪现代化”。

    • 因此,中国传统社会缺乏小共同体认同和有实权的自发村社组织,如在北方倡导“乡村建设”的梁漱溟所说:“中国人切己的便是身家,远大的便是天下了。小起来甚小,大起来甚大……西洋人不然。他们小不至身家,大不至天下,得乎其中,有一适当范围,正好培养团体生活”。中国缺少传统欧洲那样的村社、采邑、教区、行会和家族,土地分授、迁徙限制、租庸调都不是村社而是国家行为。正如苏联和中国土改中遇到的不同阻碍力度所示,“私有化”的中国农民反而比有村社传统的“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俄国农民更易于“集体化”。中国农民在历史上面临的更多桎梏在于国家的土地统制,如屯田制、占田制、均田制等等。

  • 近古-近代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小共同体——主要体现为宗族,既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发达(由于强势国家权力的制约和打压),也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传统”(例如清末立宪派团体与宗族联合推动自治)。

    • 与前近代西方相比,中华传统帝国的统治秩序有鲜明的“国家主义”而非“宗族主义”特征。传统中国并非一个宗族社会,反而是一个“反宗法的臣民社会”。首先,古代中国实施编户齐民制,具有非常严密的基层控制网络,例如汉代出土资料显示,“一里为户仅数十,设职不下20个”,显示了国家权力对基层控制的强度。其次,基层以上中央集权趋势就更明显,而中央财政汲取能力过度膨胀是很多王朝崩溃的导火索。再次,中国小农对小共同体的隶属其实比很多其他前近代文明要淡薄,对国家的隶属则更可观。宗族礼教的真正意义在于抑制个体权利,而不是想扩张“族权”,更不是支持宗族自治。近古出现的许多宗族甚至是地方官府为了便于行政管理而出面组织的“官办宗族”,乡绅也多是通过科举制依附国家权力的“国家经纪人”。历代统治者儒表法里,而法家传统是极端反宗族的,它强调以专制国家本位消除家族本位,建立不经任何阻隔而直达于每个国民个人的君主极权统治。换句话说,帝国的大共同本位不仅不容个人权利,也容不得小共同体的权利

    • 然而近代中国的启蒙、现代化思潮中缺乏对于大共同体扼杀个人权利和小共同体权利的反思,反而将批判重点放在“强大的宗族”上。这是因为:(1)现代化思潮在救亡的民族危机背景下发生,人们痛感国势孱弱,在强国梦中很难产生对国家主义传统的反思,例如新文化运动也是反“儒”而不反“法”,在对宗法礼教发动激进抨击的同时并未对“儒表法里”的传统作认真的清理,反而在反对宗族主义的旗号下走向了国家主义。(2)西学中存在“问题错位”,西方的近代化启蒙是针对小共同体桎梏的中世纪传统而来,许多学者把欧洲现代化过程称为“从宗族社会到公民社会”的转变,国家主义反而是西方的近代“进步”思潮;这就导致西学中有种种国家主义思潮,加剧了传统社会批判者只反宗族主义不反国家主义的倾向。

    • 在宋元以后,宗族的兴盛程度出现了与通常的逻辑推论相反的趋势:越是闭塞、不发达的传统地区,宗族越不活跃,越外向、商品关系发达的地区反而多宗族。例如,北方农村多是多姓杂居村落,南方沿海农村多独姓聚居村;关中各县土改前族庙公产大多不到总地产的1%,而珠江三角洲各县常达30%-50%乃至更高,浙江浦江县全县地产1/3为祠庙公产,义乌县有的村庄竟达到80%。此外,明清以来还存在因大共同体本位的动摇与小共同体权利的上升而导致的宗族现象,如清中期后随着官府控制的削弱,广东民间大姓合股进行商业性沙田开发,使珠三角地区宗族势力膨胀,许多县的耕地中族产多已占一半以上,甚至高达80%。乾隆时一度企图强行推行族产私有化,但并无成效。清末立宪派的“家族自治”运动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

  • 在前近代社会中,束缚个人本位的共同体桎梏多种多样。个性发展往往不可能一步到位,而需要桎梏性较小的共同体权利先扩张,对更大的桎梏形成制衡与消解

    • 例如:欧洲的行会是市场的障碍,但行会与领主的斗争为争取城市自治发挥了重要作用。传统西方缺少中央集权专制政体,阻碍人的个性发展的主要是依附性的采邑、村社、宗族等小共同体,此时公民(市民)可以与王权合作反对领主权与村社陈规,建立公司、协会、社团、自治社区等契约型的组织,也是公民社会的基础,也即“市民与王权的联盟”

    • 传统中国“大共同体”的桎梏比“小共同体”强得多,除了帝国解体的特殊时期(如魏晋时期)外,很难出现真正意义上的“领主”之弊,或者说“领主”之弊比起全能国家之弊、官府胥吏腐败专横之弊来是次要的,因而中国历史上屡见农民宁当领主“私属”而逃避为国家“编氓”的现象。因此,基于血缘、地缘的宗族、村社等小共同体组织即便内部结构仍很“传统”,但只要它对大共同体本位体制而言具有自治性,就可能成为推动市场关系与人的个性发展的有利因素。因此,中国从大共同体本位的传统社会向公民社会的演进可能要以“公民与小共同体的联盟”作为中介,也即争取公民个人权利与争取小共同体权利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 例如:(1) 乡镇企业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与其说是最能利用市场机制,不如说是最能摆脱行政控制;因此,无论企业产权形式如何,自治性的小共同体往往在组织方面比一盘散沙式的“伪个人主义”更为有效。苏南、内地的很多成功的乡镇企业都在乡土人际纽带深厚、行政权力弱的角落里发展起来;以“能人”为中心、以小共同体为依托的“庄主经济”是乡镇企业的通行模式。(2)“农村基层民主”实践中,社区民主的含义与其说是民选村官,毋宁说主要在于限制政府权力,使“村官”更多地体现社区立场,在政府权力面前维护村人的权益。民选村官反而在市场经济不发达的相对贫困地区进展顺利,而在东南诸省的富裕农村,许多地方的村政演变是村企合一、企业“吃掉”村级组织、“村子公司化、支书老板化”,“庄主经济”演变为“庄主政治”。(3) 80年代以来浙江等一些农村地区出现编撰“村志”“村民世系表”现象,农民的小共同体意识明显加强,还会用各种手段对政府的“禁谱令”进行抵制。

  • 秦晖认为,现代化和公民社会对传统中国人与传统西方人同具吸引力,但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现代化与公民社会都不是必然的路径

    • 现代化基于个人本位意识和公民权利观念,现代社会的组织基于自由契约而非强制人身依附关系,在此基础上才有公民社会、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

    • 西方虽然经由“公民与大共同体(王权)的联盟”为中介实现现代化,但公民与王权的联盟可能使王权利用公民战胜领主,而导向中央集权的专制帝国(如16世纪的西班牙)。同样,中国传统社会虽然可能经由“公民与小共同体的联盟”走向现代化的公民社会,但这个过程中小共同体也可以借由公民战胜王权,导向诸侯领主林立的“乱世”,开始又一轮历史循环

    • 西方历史上,“公民与王权的联盟”要避免公民被王权所利用,需要先在“传统”王权庇护之下变小共同体本位社会为公民社会,再以公民社会组织为纽带制衡王权,变王朝国家为公民国家。同理,要通过“公民与小共同体联盟”实现公民社会,需要先在传统小共同体基础之上变王朝国家为有公民社会组织的公民国家,再制约“庄主”。因此不能简单从西方历史类比,得出“先有(王权庇护下的)自由后有民主”;中国式的王权是无法保护个人自由的。而中国式的小共同体能否有助于“民主”,则有待于实践。

  • 秦晖认为,虽然儒家思想本身不是现代化理论,但它对大共同体本位、尤其对于极端的大共同体一元化体制有解构作用,在中国的条件下并非现代化之敌人

    • 儒家的基本价值体系中缺乏个人本位的公民权利观念,因此儒学不能取代“西学”作为现代化的主要价值资源。

    • 但是儒家价值与大共同体本位体之间的矛盾,从秦汉以来一直存在。儒家倾向于“小共同体多元化”而反对大共同体一元化(“人各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儒家的长幼亲疏贵贱之别与法家大一统下普遍奴隶制的平等(“编户”必须“齐民”,皇权管制下进行平均主义,所谓“三代子百姓,公私无异财;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赋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奸回法有诛,势亦无自来”)相矛盾。

    • 在“公民与小共同体联盟”的条件下,出现现代公民意识与“儒家传统”的联盟并非不可能,但这种“新”儒学必须不是以解构所谓“西学”、而是以解构中国法家传统为己任,否则儒学就无法跳出董仲舒以来“儒表法里”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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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读经济学人自然  

    问题又回到了,什么是现代化。

    这个概念需要被重设。

    实际上是科技时代中,人类社会的形态需要满足科技寄生的需要,并且在此前提下在一个合理的人性区间范围内。

  2. rosamorena  
  3. 拿铁小鹿 文字共和国
    拿铁小鹿   Love latte, love deer

    @读经济学人自然 #191842 秦晖所指的现代化是个人和社会组织关系上的,更准确地说,或许可以叫做“自由契约化”。我的理解,您说的现代化着眼于科技和社会的关系,但是我不太清楚您说的“社会形态”是指什么。

  4. 拿铁小鹿 文字共和国
    拿铁小鹿   Love latte, love deer

    @rosamorena #191862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form of the economy (e.g., rural, industrial) and the form of the society is not deterministic. Historical paths are not deterministic.

  5. 读经济学人自然  

    @拿铁小鹿 #191872 科技如果是一个热带雨林,人类就是生活在这个热带雨林里的的群居动物。

    如果群居动物的群居结构及其衍生会抑制,甚至破坏其居住环境。那么这样的一群动物不是被另一群类似动物消灭,就是自己毁坏了自己的居所后瓦解。

    秦晖的着眼点确实一贯是基于个体和群体的空间展开的。群己权界。但是,群己权界只探讨人界的事,而且探讨的还只是一种理想状态下的分布。所以作为工具,很多时候不够用了。人类现在面临支撑人类社会存续的自然界的危机,还有科技带来的自然与人造周遭的高速变化。

    秦晖的内容是很好的思维健身房。健身的目的是要能够在户外也有运动和生存能力。所谓户外,也就意味着未知、不确定和无法用已有框架解释的对象。现在健身房里都没什么人,人要越多越好。

  6. 读经济学人自然  
  7. 李太白01  

    “这种范式无法解释屡屡发生的“农民战争”。历代农民战争极少以反抗租佃土豪为旗号,反而经常出现“不当差,不纳粮”“三年免征”“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之类反抗国家权力的口号”。 这也是胡说,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主要反对朝廷暴税,是反抗官獠而不是反抗什么土豪

  8. 读经济学人自然  

    @李太白01 #191922

    我记得秦晖管历代出现的这些叫「民变」。

    民变的基础条件之一是出现大量流民。

    你引用的「历代农民战争极少以反抗租佃土豪为旗号」这部分和你自己的结论「不是反抗什么土豪」,这点不是一致的嘛?

    我不是做笔记的人,所以,不能确定笔记直接搬运了秦晖的原文内容。

    我想表达的是:单从民变的角度看,与谁对立其实不是民众的出发点。只是事后研究人员们需要做定性的工作(这类工作的输出对民众没什么太多价值,但是对统治阶层有直接或间接的实用价值)。民众的出发点是「我」要如何。换句话说,民众是保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

    秦晖的时代是一个需要和很多僵化解释体系作对抗的时代。实际上现在也是,只不过秦晖的时代,不对抗连呼吸都困难了。现在至少还可以喘着气。

    作为信息,需要在获取的时候考虑到context。基于其中有价值的部分上做建设性的事情。

    30-40年前出道的秦晖的内容到现在仍然是难得的公开思维和信息源。后面的学人们应该感到羞愧才对。拿出你们的思想和作品。

  9.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李太白01 #191922 那你不是和他观点一样了...他说:“历代农民战争极少以反抗租佃土豪为旗号”,你说“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主要反对朝廷暴税,是反抗官獠而不是反抗什么土豪”,这不就相互支持了么?

  10.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这里反抗土豪少,而反抗官僚多,是因为局部的抗租斗争没有显著性,会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类似“白毛女”那种故事只有中共这种打阶级斗争旗号上台的政权才会大肆鼓吹。对于一般的王朝来说,他们不可能是靠局部的ad hoc的械斗,乡里纯佃农暴动上台,而必然是和乡绅精英们合作上台的,所以他们的斗争对象可以是政府,军阀,却不是一般的乡绅,土豪。暴动的农民军打击的是反对他们暴动集团的土豪,即使是中共,也发明了“开明士绅”和“爱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头衔来统战这些人。说白了,革命对象选择这些人,不是因为这些人有钱本身是原罪,而是革命势力起家的时候这些有钱人选择拥护当局反对革命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