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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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春晚?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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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的诺贝尔奖演讲是什么意思?他讲的三个故事有什么寓意?
莫言
上世纪六十年代,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学校里组织我们去参观一个苦难展览,我们在老师的引领下放声大哭。为了能让老师看到我的表现,我舍不得擦去脸上的泪水。我看到有几位同学悄悄地将唾沫抹到脸上冒充泪水。我还看到在一片真哭假哭的同学之间,有一位同学,脸上没有一滴泪,嘴巴里没有一点声音,也没有用手掩面。他睁着大眼看着我们,眼睛里流露出惊讶或者是困惑的神情。事后,我向老师报告了这位同学的行为。为此,学校给了这位同学一个警告处分。多年之后,当我因自己的告密向老师忏悔时,老师说,那天来找他说这件事的,有十几个同学。这位同学十几年前就已去世,每当想起他,我就深感歉疚。这件事让我悟到一个道理,那就是:当众人都哭时,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当哭成为一种表演时,更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
我再讲一个故事:三十多年前,我还在部队工作。有一天晚上,我在办公室看书,有一位老长官推门进来,看了一眼我对面的位置,自言自语道:“噢,没有人?”我随即站起来,高声说:“难道我不是人吗?”那位老长官被我顶得面红耳赤,尴尬而退。为此事,我洋洋得意了许久,以为自己是个英勇的斗士,但事过多年后,我却为此深感内疚。
请允许我讲最后一个故事,这是许多年前我爷爷讲给我听过的:有八个外出打工的泥瓦匠,为避一场暴风雨,躲进了一座破庙。外边的雷声一阵紧似一阵,一个个的火球,在庙门外滚来滚去,空中似乎还有吱吱的龙叫声。众人都胆战心惊,面如土色。有一个人说:“我们八个人中,必定一个人干过伤天害理的坏事,谁干过坏事,就自己走出庙接受惩罚吧,免得让好人受到牵连。”自然没有人愿意出去。又有人提议道:“既然大家都不想出去,那我们就将自己的草帽往外抛吧,谁的草帽被刮出庙门,就说明谁干了坏事,那就请他出去接受惩罚。” 于是大家就将自己的草帽往庙门外抛,七个人的草帽被刮回了庙内,只有一个人的草帽被卷了出去。大家就催这个人出去受罚,他自然不愿出去,众人便将他抬起来扔出了庙门。故事的结局我估计大家都猜到了,那个人刚被扔出庙门,那座破庙轰然坍塌。
过去八年,我一直没搞懂。 各位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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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和加拿大有哪些异同?
欢迎住在美国和加拿大的朋友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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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权力对言论自由的限制
众所周知,言论自由的权利在世界各国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当然在朝鲜、老挝、中国这种国家,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已经超过了人权的红线。
个人觉得,政府只应该对如下的言论进行限制:
①公开威胁到别人的生命安全的言论。比如公开主张杀掉某人、公开主张要去打某人、公开主张去纵火或者放炸弹、公开在剧院里面谎称着火、在飞机上谎称有炸弹,这种言论应该要逮捕入狱,重罚。
②声音过大的言论。比如在小区里面大喊大叫,音量过大。不过这样言论警察来了之后,罚款即可,最多是被拘留几天,但不会真的入狱。
除此之外,我认为其他的言论都应该是合法的。
平民造谣诽谤政客应该是民事行为,造谣者即使被法院判了,也不应该去坐牢,最多就是公开道歉和罚款赔偿。
目前在加拿大,对于种族之间的仇恨言论是违法的;德国、法国支持纳粹是违法的;这我都是很反对的,这种言论也应该是言论自由的一部分。
而且我甚至认为,现任议员和内阁阁员没有发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总理告记者诽谤,这是非常不合适的。
纯粹鬼扯,各位有什么想法请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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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士杰版宪法:总理继承顺序
在议会制国家,如果总理缺位,国会选一个新总理就可以了。
但国会选新总理是需要时间的,但是国家不能一日无总理。
所以我写的宪法,加了一条。
中央政府总理在任内死亡或者辞职的时候,其职位由副总理暂时代理。中央政府总理和副总理如果都缺位的时候,由各部部长在国务委员中推选一人代理总理的职务。中央政府副总理或者国务委员暂时代理总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
副总理只有一位,国务委员有若干位。
其实这可以写在《中央政府组织法》里面,但为了慎重起见还是写在宪法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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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士杰版宪法问题:设立几个副总理(广征意见)
陈士杰版宪法原文:
(二)中央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
总理,
副总理,
国务委员一人或者若干人,
各部部长,
秘书长。
中央政府实行总理负责制。
各部实行部长负责制。
中央政府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副总理只有一位,国务委员可以有若干位。国务委员就类似西方国家的不管部长。
德国宪法规定副总理只有一位(而且还兼任部长),但很多国家的宪法没有规定副总理。
大家觉得设立一位副总理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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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的搜索功能有问题
本站搜索功能,搜不到文章。
我输了几个关键词,几乎都搜不出东西来。
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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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民选领导人,你如何毁掉民主制度让自己成为独裁者?
如果一个总统是兼任党主席,本党国会过半。
并且总统提名的大法官都听这位总统的,然后他提名的大法官在最高法官过半。
那么这个总统就有机会形成独裁了。
各位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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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讨厌“第一夫人”这个职位
总统是国家领导人,国家领导人配偶的法律意义就是平民。
人民选的是总统,选的不是总统的老婆。
因此,第一夫人这个职位就很别扭。总统夫人就是总统夫人嘛,凭什么就是first lady了?
况且我也非常反对国家领导人出访外国的时候带着夫人。这是公私不分的行为。
出访是国家之间的行为,总统作为国家领导人出席是合适的。但总统的老婆只是平民,一个平民有什么资格走红毯?有什么资格出席国务场合?
所以我认为各国领导人出访或者接待外宾的时候,夫人都不应该参加。
各位有什么想法?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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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上台后,中美会恢复被关闭的领事馆吗?
说实话,我觉得川普关中国领事馆是毫无意义的行为。
互关领事馆是小孩子打架,不是大国外交要做的事情。
所以我呼吁拜登上台之后,和习近平恢复彼此的领事馆。
当然,在原址恢复可能有点不好看。
所以可以在达拉斯设立一个新的中国领事馆,然后在重庆设立一个新的美国领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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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支持《排华法案》
《排华法案》的本质是不让中国人来美国。美国政府当然可以拒绝外国人(中国人)来美国。如果每个中国人都必须有入境美国的人权,那么美国就没有国家主权了。今天朝鲜人都没有机会移民美国,难道美国也侵犯了朝鲜的人权?所以《排华法案》是正常操作,没有侵犯人权。
《排华法案》有利于中国民运。华人在西方地位越高,共产党的统治就越稳固。因为反共的中国人,可以移民到西方来避难。但是如果有《排华法案》,反共的中国人只能留在国内。美日欧如果真的支持中国民运,应该通过《排华法案》,这样可以把所有反共的中国人都留在中国。这些反共的中国人,由于没有逃到国外的机会,所以只有在国内造反这一条路了。如果美日欧明天通过《排华法案》,中国国内的反共活动会立马增加十倍。
我看《走向共和》的时候,看到孙中山去美国侨社演讲的一段剧情,让我很有感受。孙文说的大意是:美国的每一段铁路,都有一个华工的尸骨,我们如果推翻满清,就可以回国享受民主共和的生活,就不用在美国受苦了。当时,所有反清的中国人,由于没有办法去美国避难,所有只能在国内造反。但今天反共的中国人,却可以去美国避难。能避难,就没人愿意造反。只有不能避难的时候,才逼着人去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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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士杰版宪法: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扩充版)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公民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二)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非依法定程序,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不得对公民实施监禁、拘留、审讯和处罚。 公民因为涉嫌犯罪被逮捕拘禁的时候,其逮捕拘禁机关应将逮捕拘禁的原因,以书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的亲友,并最晚于二十四小时内移送管辖法院审问。 本人或者其本人指定的亲友也可以要求管辖法院,于二十四小时内向逮捕的机关提审。法院不可以拒绝此类要求,法院也不可以先命令逮捕拘禁的机关再一次检查。逮捕拘禁的机关不可以拒绝或者延迟法院的提审。 公民受到任何机关非法逮捕拘禁的时候,其本人或者亲友有权向法院要求追究,法院不可以拒绝此类追究,法院应该于二十四小时内向逮捕拘禁的机关追究此事,依法处理。 公民在拘留或者拘禁后被判无罪时,可依法律规定向国家请求赔偿。
(三)在中国受刑事控告的任何公民或者外国人,在未经获得辩护上所需的一切保证的公开审判而依法证实有罪以前,都必须被视为无罪。任何公民或者外国人的任何行为或者不行为,在其发生时依照法律不构成刑事罪的,不得被判为犯有刑事罪。刑罚不得重于犯罪时适用的法律规定。
(四)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五)公民有居住、迁徙和出入国境的自由。
(六)公民的国籍不得剥夺。公民有主动放弃中国国籍的权利。
(七)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八)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九)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十)公民有获取和发布信息的自由。
(十一)公民有秘密通讯的自由。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讯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
(十二)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十三)公民有权工作、自由选择职业、享受公正和合适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免于失业的保障。公民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每一个工作的公民,有权享受公正和合适的报酬,保证使其本人和家属有一个符合公民的尊严的生活条件,必要时并辅以其他方式的社会保障。公民有为维护其利益而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
(十四)公民有享有休息和闲暇的权利,包括工作时间有合理限制和定期给薪休假的权利。
(十五)公民有权享受为维持其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或者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政府提供的保障。未成年人和母亲有权享受特别照顾和协助。一切未成年人,无论婚生或者非婚生,都应享受同样的社会保护。
(十六)公民都有受免费的基础教育的权利。公立高等教育必须根据成绩而对全体公民平等开放。
(十七)公民有权自由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福利。公民对由于其所创作的任何科学、文学或美术作品而产生的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有享受保护的权利。
(十八)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各级议会议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十九)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罢免各级议会现任议员的权利。
(二十)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修改现行法律的权利。
(二十一)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制定法律的权利。
(二十二)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撤销现行法律的权利。
(二十三)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撤销议会和政府的决议的权利。
(二十四)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罢免现任总理或者地方各级政府首长的权利。
(二十五)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发布特赦令的权利。
(二十六)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结束战争的权利。
(二十七)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废除同外国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权利。
(二十八)每一位年满十八岁的公民在一次选举、罢免和公民投票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二十九)当公民参与公民投票的权利被国家机构非法剥夺的时候,公民有以任何方式反抗国家机构的权利。
(三十)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考试担任公务员的权利。
(三十一)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三十二)监狱在押罪犯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参与公民投票的权利。
(三十三)现役军人没有被选举权和参与公民投票的权利。军人退役后,十年内没有被选举权和担任公务员的权利。
(三十四)国家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亲属,优待军人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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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对待洋人的中国名字的问题
去年年度傅高义死的时候,中国外交部表达哀悼的时候,用的就是“傅高义”这个中文名字,而不是他(Ezra Vogel)的音译名字“埃兹拉·沃格尔”。
但是去年王岐山祝贺贺锦丽当选总统的时候,用的却是“卡玛拉·哈里斯”,并没有用“贺锦丽”这个她本人承认的中文名字。
个人觉得,中共对自己绝对放心的洋人,就会比较亲切的用中文名字。但贺锦丽这种是敌是友比较模糊的洋人,就用英文的音译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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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题)各位的头像是什么意思?
我的头像是加拿大总理的小儿子。
这张照片太可爱,就拿来当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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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金家未来是否可能君主立宪?
金家现在就是不叫皇帝的皇帝,所以我想,未来朝鲜是否可能君主立宪?金家直接当名正言顺的世袭皇帝,朝鲜人民选首相?
只是我开的脑洞,大家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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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劾和罢免有什么区别?
我知道,是有区别的。
但现实政治中,罢免和弹劾如果都是议员操作,那就沦为政党政治了,这就没区别了。
各位怎么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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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士杰版宪法附则:大家有什么意见?
第四章 附则
(一)公立教育必须占据国家教育资源的主导地位。
(二)国家鼓励中国军队参加世界范围内的维护和平和反对恐怖主义的行动,这是中国军人应尽的国际义务。
(三)中国军队采取志愿兵役制,国家永远不得强制要求公民加入军队。
(四)少数民族占据人口多数的地区的国家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必须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五)国家保护在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国家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六)国家安全会议是负责国家安全事务的机关,决策外交、国防和国家重大变故的相关事项。总统担任国家安全会议名誉主席,总理担任国家安全会议主席。国家安全会议由主席召集。国家安全会议下设国家安全局。国家安全会议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七)现任议员不得参加任何选举。担任议员的公民如果辞去议员职务,辞职后十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公职。
(八)总统、国家议会、中央政府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所在地是北京市;最高法院的所在地是上海市;宪法法院的所在地是广东省广州市;中央银行所在地是广东省深圳市。
上面那几条,放在哪一章都不合适,所以干脆开了一个附则。
各位有什么看法请写出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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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特封号和言论自由
无数人谈论这个问题,我也凑个热闹。
在各国,政府只能有一个,但社交平台能有无数个。
因此政府必须尊重言论自由,因为如果一个政府打压异己,人民不能再成立一个政府的。再组建政府就是造反革命。
推特不是政府,推特没有公权力,所以推特也不需要尊重异己。推特总裁可以根据注册协议删掉任何他讨厌的账号。
但由于推特可以随意在平台上打压异己,也就意味着一个国家必须要有多个平台。
所以,不能要求一个平台海纳百川,但必须要求数个平台百花齐放。
美国的反垄断法要动起来,美国至少要有四五个有实力的微博客的平台。
我很欣赏国内十年前的新浪微博、腾讯微博、搜狐微博、网易微博并驾齐驱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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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运与台湾主权
中国民运和台独是毫不相关的两回事。
中国民运即使成功了,也不等于中国民运政府会支持台独,会尊重台湾主权。
历史上,美国多位总统都曾经通过对外战争来凝聚民意,帮助自己连任。
未来中国的民选总统或者总理,也完全可能通过打台湾,搞大中国主义来凝聚民意,帮助选举。
说的更绝一点,中国人民到时候很可能用选票决定要屠杀台北城。
西方人主张的“民主国家没有战争”的理论,很可能未来毁在中国人手里。
现在台独和民运合作,完全是因为“敌人的敌人都是朋友”而已。当民运在中国掌权了,也不等于他们就会允许台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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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士杰版宪政体制简述
我设计的宪政体制大体如下:
总统是虚位元首,总统由国会议员和省议员组成的全国大会选举产生。
国会是公民直选产生,国会议长是议员互选产生。
总理人选由总统在咨询议长、各党党鞭和部分议员的意见后向国会提名,然后国会过半数议员同意后出任。所以总理不一定是国会议员。
内阁各部部长是总理向国会提名,然后国会过半数同意后出任。
国会可以过半数议员罢免个别部长。
国会可以过半数议员倒阁。倒阁需要过半数议员表决同意,然后在倒阁案成立之后,总统要在几天内陆续征求全部国会议员的意见,然后总统在十天之内提名一位总理继任人。如果总统提名的总理继任人获得国会过半数同意,那么总理就直接换人了。但如果没有获得国会过半数同意,那总统只能解散国会重新选举。国会被解散后,由总统提名的、但未获得国会过半数同意的总理继承人出任代总理。
宪法法院大法官、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长、中央银行委员的产生方式和总理一样。但大法官和最高法院院长需要百分之六十的国会议员同意。
然后一个人担任总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年,担任国会议员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年,担任议长的时间不得超过十年。
大家对这套宪政体制有什么疑问和困惑请写出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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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士杰版宪法注释:议长任期限制
宪法原文:
(二十五)公民累计担任国会议长、副议长的时间不得超过十年。
大部分国家的国会议长都没有任期限制。
虽然我写的宪法规定议员任期不得超过二十年,但如果有一个党政大老第一次做议员就当选议长(和游锡堃一样),然后当了二十年国会议长。二十年国会都是一个人主持,感觉不妥当。一个老油条的议长对总理的施政不利。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和副委员长都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限制,所以规定议长任期不得超过十年是不错的选择,也就是在议会不提前解散的情况下的两届。
各位有什么想法请写出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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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士杰版宪法特征:设立特殊法案
陈士杰版宪法原文:
国籍、选举、罢免、公民投票等重要事务由特殊法律规定。特殊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由国家议会或者国家议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成员五分之三以上通过。
把国籍、选务等重要事务放在特殊法案中,特殊法案的修改需要60%的议员同意。这就保障几乎只有跨党派才能修法。这种法律太重要了,如果一个过半席位的政党就能修改,可能在选举的时候出现“球员兼裁判”的情况。
举个例子。罢免韩国瑜的时候,就有国民党的立委担心,民进党可能会在韩国瑜被罢免之后,再上修罢免门槛,让蓝营没法对绿营政治人物实施报复性的罢免。虽然民进党不能这么做,但是民进党完全有能力这么做。
各位要什么想法请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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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士杰版宪法公投注解:公投和政府的决议
宪法原文:
国会有权撤销中央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国会可以撤销政府做的决策。比如蔡英文宣布开放美猪进口,那么立法院就可以否决掉蔡英文的决定。毕竟陈士杰版宪法是议会制的,政府的行政权来自于国会的授权,所以国会当然可以撤销政府的决议。
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撤销议会和政府的决议的权利。
陈士杰版宪法的精神就是公投最大,政府和议会必须服从公投的决定,所以人民用公投的方式否决议会和政府的决议是理所当然的。比如议会批准政府盖三峡大坝,人民不愿意,那就可以公投的方式否决掉。
国会有权将重大争议性议案交付全体公民由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的权力。重大争议性议案的公民投票需经国会四分之三以上议员发起,并且提交宪法法院审议。宪法法院认定议案没有违反宪法之后,最终交由全体公民由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
重大的国会议案,如果议员拿不定主意,或者不愿意背这么大的历史责任,那么就可以交给人民公投,让人民来决定。比如修建三峡大坝这种议案,如果百分之五十几的议员支持,百分之四十几的议员反对,支持者和反对者之间也没差几票,导致这些议员们心里都没谱。那么议员就可以发起公投,支持和反对的两派举行几场政策辩论会,最后交由全民公投决定。
各位有什么想法请写出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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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士杰版宪法注解:议员设立任期限制
今天美国国会有一堆连任几十年的老屁股,一堆参议员都是连任到死才换人。
其实西方国家有很多任期长到吓人的议员,比如丘吉尔当了六十四年英国下议院议员。
国会几十年都是老面孔,都是老油条,对民主政治非常不好。尤其是议会制,一堆国会老油条会坑死老百姓。
因此我设计的宪法增加了一条规定议员的任期:公民累计担任议员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年。
为什么是二十年?因为中共最恋权的江泽民也只当了四届人大代表(4×5=20),所以二十年大概四届或者五届国会,这个任期对一个政客而言足够了。
台湾民主化之后,任期超过二十年的立法委员也只有王金平、柯建铭、丁守中、李庆华、沈智慧等寥寥几个人。
但由于陈士杰版宪法里面,总理不一定必须是国会议员。所以为了防止总理独裁,又单独加了一条“公民担任总理累计不得超过十五年”的条款。
各位有什么想法请写出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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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士杰版宪法注解:国会提前解散
宪法原文:
每届国会任期不得超过五年。
国会任期超过四年后,总理有权要求总统解散国会。
国会得经全体议员三分之一以上联署,对总理提出罢免案。罢免案提出七十二小时后,国会全体议员应该于四十八小时内投票表决。如经全体议员二分之一以上赞成,总统应该征求每一位国会议员的意见后,于十日内提名向国会提名总理继任人。如果总理继任人在国会获得过半数赞成票,总统应该免除现任总理的职务,然后任命总统继任人为现任总理。
如果总理继任人在国会没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现任总理应该于罢免案通过的第十一日向总统提出辞职,并得同时呈请总统解散国会。总统应于总理辞职后十日内宣告解散国会。国会解散后,应于九十日内举行国会议员选举,其任期重新计算。国会解散期间,由上一任总理暂时代理总理职权,制止总统任命新任总理。
世界各国国会任期几乎都是四年或者五年,当然也有特例,比如美国众议院是两年,新西兰众议院是三年。中国现在的人大是五年一届,所以规定成国会任期不得超过五年没有太大的问题。
国会任期超过四年之后,总理随时有权解散国会。这算是给总理一个特权,也算是给立法权一个制衡行政权的机会。
国会如果对现任总理不信任,但是选不出新总理,那就只能解散国会重新大选了。
各位有什么想法请写出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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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山素季的子女为什么不加入缅甸国籍?
我对昂山素季研究不多,只是知道她老公是英国人,儿子也是英国人。
缅甸军政府几年前制定的宪法,规定总统的亲属不得是外国人。这就导致昂山不能当总统。
昂山的儿子为什么不为了母亲当总统加入缅甸籍?为了母亲当总统,自己加入缅甸国籍有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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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淫贴】民主中国的移民方面的法律
中国绝对不能像美国、加拿大一样,大街上什么肤色的人都有。
中国不是移民国家,我本人也坚决反对多元文化,今天美加的大部分社会问题也都是种族繁多造成的。
如果美国九成以上的人口都是WASP,今天美国百分之八十的社会问题都没有了。
中国现在已经未富先老,以后中国的人口会是大问题。如果非要引进移民,也只能是会说流利中文的黄种人。
中国不应该有终身的PR,可以设置五年的工签,外国人工作结束之后就回国去吧。
至于政治庇护,中国政治庇护申请要内阁会议批准。除了非常非常特殊的例子,比如斯诺登,一般外国人都别想了。
中国如果民主化以后,实际上是很有前途的。中国的治安会比英美好,没有日本那么世袭化,没有韩国的财阀政治,还没有台湾的省籍矛盾。
纯粹意淫鬼扯淡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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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很多国家的总统都有年龄规定?
先举几个例子:
美国总统、智利总统和巴西总统必须是年满三十五岁的公民。
新加坡总统必须是年满四十五岁的公民(新加坡总统可是虚位元首)。
台湾总统和韩国总统必须是年满四十岁的公民。
中国国家主席必须是年满四十五岁的公民。
各国为什么对国家元首都有必须年满某个岁数的规定?
反而不管是半总统制还是议会制,总理几乎都没有年龄规定。而且像新加坡这种总统虚位的国家,为什么也要规定总统的最低年龄?
我觉得只要十八岁就可以竞选总统啊。虽然十八岁的人也不可能当选,但没有必要必须规定三十五岁或者四十多岁吧。
各位怎么看到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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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关学的致命漏洞
入关学的逻辑是,当中国在经济和科技超过美国的时候,到时候中国的一党专制就取代宪政民主成为普世价值了,全球的知识分子就开始歌颂一党专制的政治制度。
就像满人在关外的时候,汉族知识分子都觉得满人是人渣垃圾。但是当满人入逐中原之后,汉族知识分子都开始讴歌满清了。
然而满人入关之后,很快就汉化了,爱新觉罗家族很快就接受儒家的理论。
按照入关学的说法,汉人推崇的儒家大致等同于今天西方的宪政民主。
套用入关学的思维,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强国的时候,中共也就在同时放弃一党专制、实行宪政民主了。
所以入关学说到底还是自由派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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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凤凰卫视十几年前拍摄的《太平天国》纪录片
今天看了一下午,非常好。
这部片子我十几年前看过一两集,今天系统的看了一遍,做的不错,水平挺高。
一共十集。
陈晓楠的节目都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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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士杰版宪法解释:为什么要设立中央军委?
大部分国家的军队统帅都是国家元首,比如美国总统、韩国总统、台湾总统、巴西总统、法国总统。
君主立宪国家的军队统帅一般都是君主,但是军队实际管理者是内阁(也有特例,比如日本的军队统帅就是首相而非天皇)。
议会制共和国的军队统帅,一般情况下也是总统,比如新加坡和奥地利的军队统帅是虚位总统,实际控制军队的是内阁(也有特例,比如德国军队统帅是国防部长)。
总之,大部分国家的军队统帅都是国家元首。
根据我设计的宪法,总统是虚位元首,如果让总统当名义上的军队统帅,就有点像半总统制而不是议会制了。况且如果总统是军队名义的统帅,但是总统还不能管政务,人民都会绝对非常别扭。
但如果直接让总理当军队统帅,宰相掌握兵权,在国际上和中国历史上都是很别扭的设计。
所以我想到一个折中的办法,就是成立中央军委。然后总统是中央军委名誉主席,总理是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军委是主席负责制。这么做就让总统在军队里有名义上的头衔,但是军权还是在总理手里。
职业军人最高的职位是中央军委副主席。
没有国防部了,如果美国国防部长来中国访问,那么是中央军委副主席和他进行交流和接待工作。
各位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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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士杰版宪法的“国家议会”英文翻译问题
国会的英语基本上就是三种:
①Parliament,②Congress,③National Assembly
Parliament基本上是西敏制的议会,也就是各部部长都是议员。英加澳新都是Parliament。但我设计的宪法里面,部长不一定是议员,所以Parliament这个词不合适。
Congress是纯粹的立法机构,和行政完全没关系。美国和巴西的国会只管立法,和行政无关,美国和巴西就是Congress。但我设计宪法精神是议会制的,所以Congress不合适。
剩下的也只有National Assembly这个词可以用了。National Assembly可以用在半总统制,可以用在议会制,甚至可以用在总统制。韩国(总统制)、柬埔寨(议会制)、法国(半总统制)都是National Assembly。
其实我设计的宪法更类似德国的制度,不过德国的下议院叫Bundestag,这是一个德语词汇,所以没有参考价值了。
由于陈士杰版宪法是一院制的,所以也不可能用“Senate”或者“House of Representatives”这种名称了。
各位有什么想法请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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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士杰版宪法注解:总理不一定是国会议员
宪法原文:
总理由总统在征求国会议长、国会副议长和部分议员的意见后提名,交由国会全体议员投票表决,获得过半数议员同意后,再由总统根据国会的决定任命。
总统提名的总理候选人获得国会过半数同意票,就可以出任。所以总理不一定必须是国会议员,只要总理能安抚过半数的议员即可。
为了保障总统提名的总理候选人被国会通过的可能性表大,所以总统提名总理之前需要征求国会议长、副议长和各党团的头头的意见。当然这也是走过场而已。
这就和英国的西敏制有本质区别,西敏制的总理肯定是国会议员。
各部部长由总理向国会提名,国会同意后出任。
国会可以罢免总理,国会也可以罢免个别部长。
大家对此有什么意见请写出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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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民运人士的国籍问题
很多海外民运人士是拿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出国的,但是由于在海外从事反共活动,当他们的中国护照过期的时候,中国驻外使领馆决绝给他们换发新护照,中国政府非法剥夺他们的中国国籍了。
这里面有一些民运人士不得不加入外籍当外国人了(比如曹长青),但也有一些民运人士觉得加入外籍再管中国的事情就不理直气壮了,所以他们并没有外国籍,只有当地的绿卡,然后出国的时候拿难民旅行证(比如魏京生、杨建利)。
共产党这一点上做的非常缺德。一个中国公民,不管做了什么事情,都不能把他的国籍剥夺掉。如果民运是非法行为,那么民运人士去中国使领馆换护照的时候,中共应该逮捕他们,而不是不给他们换护照,逼着他们当外国人。一个人的国籍是永远不能被剥夺的(当然移民造假除外)。
中国民主化以后,应该给这些被非法剥夺国籍的民运人士恢复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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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看是什么情况?

有人私信我,给我发了这个,看得我晕头转向,不知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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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驻外大使
英美等民主国家的驻外大使,很多都不是外交官出身。
但中国驻外大使,几乎都是外交官出生。
以美国为例,驻华大使、驻俄大使都是实干派,是总统信任的人。
驻韩大使、驻日大使、驻西欧和北欧大使,很多都是酬庸。比如奥巴马让肯尼迪女儿当驻日大使。
之前加拿大退休的外交部长,被总理打发去做驻德国大使了。
为什么中国没有大使当酬庸的例子?因为大使最高就是副部级,但随便到全国人大或者全国政协当常委就是正部级,所以没人想去做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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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士杰版宪法官职英译
总统 President
副总统 Vice President
国家议会议长 Speaker of the National Assembly
国家议会副议长 Deputy Speaker of the National Assembly
中央政府总理 Prime Minister
中央政府副总理 Deputy Prime Minister
宪法法院院长 Chief Justice of the Constitutional Court
最高法院院长 Chief Justice of the Supreme Court
中央军事委员会名誉主席 Honorary Chairman of the Central Military Commission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Chairman of the Central Military Commission
中央银行委员会委员长 Chairman of the Central Bank Commission
香港特别行政区主席 Chairman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澳门特别行政区主席 Chairman of the Macau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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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瑞嘉教授的遗憾
大概五年前,看过已故的知名汉学家包瑞嘉教授的讲座。
2009年的时候,包瑞嘉教授认为中国在2020年可以实行民主化。最起码在2020年会成为一个更民主开放的社会。
可惜,包瑞嘉教授预言错了。习近平上台之后,开始开倒车了。
可惜包教授已经于2012年逝世。
不知道他地下有知,对今天的中国是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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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题】你们去过哪些国家?
我去过加拿大、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台湾、韩国、日本、古巴、俄罗斯、柬埔寨、泰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