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是有区别的。
但现实政治中,罢免和弹劾如果都是议员操作,那就沦为政党政治了,这就没区别了。
各位怎么看这个问题?
我理解的罢免是上级行政官员免职下级,是行政机构的全权,总统不需要理由就能罢免部长,首相不需要理由就能罢免大臣 弹劾是议会的全权,上至总统下至法官都在其射程内,但需要多数通过才行
总统换部长,这不算罢免,这应该算辞退吧。
那国会倒阁算弹劾?不是吧。
弹劾是有罪,罢免是不受欢迎。
拿美国举例,弹劾总统(克林顿和川普)都是众议院指证有罪,参议院判决是否有罪,这其实是一个袋鼠法庭,因为议员没有法官资格(其实是一个都没有,有些甚至不是法律系统出身)。
罢免州长,加州有这个,通过罢免选举(recall election)完成,2003年加州通过罢免选举干掉了民主党人州长,换上共和党的演员大师斯瓦辛格。
前高雄市长韩国瑜是被该市的市民罢免下台的。
https://zh.wikipedia.org/wiki/2020年高雄市市長韓國瑜罷免案#投票制度:
投票前一日年满20岁,设籍高雄市连续4个月以上者为选举人,可参与投票。对于具投票权者,投票日为国定假日。罢免投票的通过门槛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条件:
1.有效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数。
2.同意票数达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四分之一以上(574,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