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司法实践

陈士杰版宪法附则:大家有什么意见?

陈士杰  ·  2021年1月13日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第四章 附则

(一)公立教育必须占据国家教育资源的主导地位。

(二)国家鼓励中国军队参加世界范围内的维护和平和反对恐怖主义的行动,这是中国军人应尽的国际义务。

(三)中国军队采取志愿兵役制,国家永远不得强制要求公民加入军队。

(四)少数民族占据人口多数的地区的国家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必须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五)国家保护在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国家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六)国家安全会议是负责国家安全事务的机关,决策外交、国防和国家重大变故的相关事项。总统担任国家安全会议名誉主席,总理担任国家安全会议主席。国家安全会议由主席召集。国家安全会议下设国家安全局。国家安全会议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七)现任议员不得参加任何选举。担任议员的公民如果辞去议员职务,辞职后十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公职。

(八)总统、国家议会、中央政府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所在地是北京市;最高法院的所在地是上海市;宪法法院的所在地是广东省广州市;中央银行所在地是广东省深圳市。

上面那几条,放在哪一章都不合适,所以干脆开了一个附则。

各位有什么看法请写出来,谢谢。

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