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反驳粉红对言论自由的曲解?
首先感谢一下各位大佬对之前我的问题的耐心解答,以后我会多来听取各位的不同思想和意见,最主要的是,给我提供了很多非常真实可靠的理论依据来做视频,唤醒更多人,之后的视频,我会在影片中加上2047的感谢词,为本站做更多的宣传,今天的问题如下⬇️
Twitter 大蛆黄支下如是说:

有人喜欢拿宪法第35条“中国公民有言论自由”说事,那咱来看看宪法
- 第51条 中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 第52条 中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 第54条 中国公民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安全的行为
这些你们咋不遵守?感情只拿“有利”的用?
请问如何反驳对方的扭曲意识形态?
青年一切死亡都有冗長的回聲 不反驳狗屎,反驳狗屎对心情不好
iceyjuiceLook at the cleanse! Look at the move! JINPING, WHAT WAS THAT?! 厉害了,原来微信乳包能危害祖国安全,损害国家利益
奭麦郎满辗鲜衣八岿合艰萨逆疯金颐提酵甚瞻冰坡秩歼殊淆冯 中国式言论自由即“言论前有自由,但不保证言论之后的自由”,按照这个标准我们可以说朝鲜也有言论自由。所谓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也是一个口袋罪,和“寻衅滋事”一样,上面说你损害国家利益你就损害了。这“国家利益”是何物?在毛时代,毛的命令、毛的思想就是国家利益,当时很多被打倒的右派想必也是被扣上了“危害国家利益”的帽子。但是那个时代被弄死的几千万人的利益算不算“国家利益”?被禁言甚至打倒的知识分子的利益算不算“国家利益”?明明中共领导人才是这几十年一直在侵犯国家利益以及公民权利的罪人。
至于后两条,在中文环境下是有道理的,因为“大一统”是两千年来东亚的政治正确,这并非中共统治下的特色。日本、越南、印尼都经历过大一统战争,朝韩都认为对方是“分裂傀儡政权”,缅甸至今中央军和地方军的冲突依然不断,哪怕在独派思想非常流行的台湾依然有做着青天白日梦想光复大陆的蓝营。但是世界不光有东亚,如果我们把目光放长远了看,欧美似乎对“大一统”不是那么执着(美国内战是个特例)。举个例子,英国能允许爱尔兰独立,且也给苏格兰独立也一路开了绿灯。再看看全世界一战、二战、冷战之后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新国家,我们可以看到,“大一统”并非是世界的主流,“民族自决”才是现代国家建立的基石
趙少康中廣集團董事長 1,损害国家利益的正是中国共产党。因为要维护一党专政而拒绝进一步的政治改革。体制僵化,冗员冗官,拒绝民间舆论监督和民间独立媒体,形成体制性的贪污腐败。制造官僚阶层和人民群众对立的矛盾。造成不必要的产生自各级机关的财政负担和只增不减的维稳经费。为了控制私有经济发展,保护生产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和官僚资本而与民争利,使得民营经济在国进民退的大环境下举步维艰。过去只讲GDP的官员政绩考核促使官员盲目拉动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而不顾后续债务偿还能力,增加了银行坏账风险。为了扩大财源,贪图地方政府和国家分成的卖地收入,造成今天房地产泡沫化。国际上为了争夺地区影响力并为生产过剩的重工业国企寻找市场,不顾后果的推动一带一路,对政局不稳,财政状况堪忧,人均收入有限的中亚,西亚等高风险国家进行大量基础投资建设,而无视本身已经在多省亏空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
最可恨的是为了维持其专政统治长期实行愚民教育,使民众被奴役而不自知。社会风气崇尚物质主义和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令中国百姓的道德素质空前低下,也与其他国家在民主社会下成长的现代公民的价值观格格不入。
2,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也正是中国共产党。新疆集中营和藏区的宗教打压政策使得少数民族对中共极权体制失望,国际社会屡有少数民族对中共政策的控诉,坚持本民族信仰的少数民族在中国大陆活的毫无尊严。反送中运动中无视港人和平诉求一意孤行,公开破坏一国两制,离心香港青年人。对台孤立政策只有一个中国(共产中国),没有各自表述(中华民国),打压台湾在国际社会的参与度,近年来不断武力威慑企图压迫台湾屈服,使得台湾民意离中国大陆越来越远。
3,危害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也正是中国共产党。原先奥巴马时代末期中共承诺的南海非军事化,之后出尔反尔在南海构筑军事岛礁和军用机场,使得南海周边国家增加对中国的敌视态度。去年中印边境冲突,按照印度媒体说法解放军率先越界搭设帐篷,后在印方戍边部队和平交涉无果后主动发起对印度边防军的偷袭,使得从1980年代以来缓和的中印关系骤然紧张。16年民进党上台后,连续军机绕台言语恐吓台湾社会,使得台海危机一触即发。中美贸易战期间,对于已经签署的《第一阶段中美贸易协定》单方面毁约。反送中运动时无视国际社会劝告,撕毁一国两制,更把《中英联合声明》说成不具实际意义的历史性文件使得中国国际信誉扫地。疫情之初大量收购海外口罩和医疗用品,而后在疫情在国际上蔓延开来之时,又利用囤积的口罩和国际上对中国医疗生产线的依赖开展口罩外交趁火打劫。因为澳大利亚率先在联合国提议对covid19展开溯源调查而开始对其进行贸易制裁。以势压人的流氓态度溢于言表。更是放任国内的战狼大放厥词,甚至连"核平地球"的说法都能在微博上广传。
总之这样的留言实在不值一驳,建议不要和职业网评员作无聊的口水战。他们收钱办事,尝试说服他们毫无意义。另外非常感谢你对本站的肯定,只是本站的很多活跃用户并不对一次吸纳进大量新用户非常乐观,多少有些担心内容逐渐低质化重蹈品C的覆辙。所以在互联网平台推荐本站之前希望听取站内的管理层的建议。多谢你的留意。
倪倪自由散漫 @WhiterDouSha <#129675> 所以说有的时候真的是对牛弹琴,我姐法国留学读了硕士,回来以后还是一个小粉红,我是死了心了,你跟他们说什么他们也听不进去,观念已经形成了不会那么容易改变。也许中国就是一片被上帝抛弃的土地,被诅咒的土地,生在这里逃不出去算我倒霉,还是神友说得好啊,下辈子希望重开北欧。
倪倪自由散漫 @WhiterDouSha <#129675> 小姐姐你还执着于与这些粉红对线说明对这里的人和这片土地还没死心,我是死心了,虽然我人出不去,但是我对这里发生的光怪陆离的一切都感到无所谓了。我这个没跑出去的都想开了,你这个已经跑出去的也没必要老是跟这些智障生气,我要是能出去我不会理会这片肮脏的土地发生的一切事情。
天下无贼 我又要跳出来找骂了,我觉得他说的其实有一定道理…………
“国家安全”这种借口,美国也是拿来随便用的,说白了区别就是你在美国说一万句话,会被人封一次口,在中国是说一百句会被封一次口。没有质的不同,是量的不同。
然而实际上就是“量变导致质变”,如果这些什么国家安全,什么民族团结的标准特别低,标准飘忽不定,随心所欲,而且又非常低,说什么都可以套上,变成了“箩筐罪”,那这种“依法”,还有什么意义呢?变成了“依法随心所欲”而已了。
潮朔 衍生问题,宪法自相矛盾怎么办,第一条规定要党的领导,第五条又规定党不大于法。 那么我是否可以得出结论,党即是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MasterChief先知指引的騎士.The prophecy is uncertain, there's always hope. @丁丁兄弟 <#129703> 他那还是墙内“世上没有绝对言论自由”的老套路的变种,披上了量化的外衣。没必要驳斥。natasha 管理员已经警示提醒过了:<#129696>
thphd2047前站长 这三条法律的存在,恰恰证明中国没有言论自由、强调言论自由是必要的。
第51条 中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在中国,公民的言论是否损害国家利益,是由法院认定的。但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不是全体国民选举的,而是共产党政府任命的,所以实际上是共产党根据它的喜好决定公民的言论是否损害国家利益。
**即使公民的言论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共产党也可以说它损害了国家利益(因为它对中国有绝对控制权、最终决定权),并以此惩罚当事人。**甚至有的中国公民发表维护国家利益的言论也被惩罚,比如李文亮及其他几位医生被警察训诫。判刑的例子就更多了,刘晓波了解一下。
任何统治阶级都会剥削被统治阶级,任何政府都会剥削民众(都是毛泽东说的),所以民众需要各种自由来保护自己。美国公民可以发表反对共和党、反对民主党的言论而不构成违法犯罪、不受到处罚;但是中国公民发表反对共产党的言论就会构成违法犯罪、会被处罚,所以中国人无法用言论自由来保护自己不被统治者剥削。这是言论自由最重要的作用,没有这个作用等于没有言论自由,因为任何言论都可以被统治者说成违法犯罪。
因此第51条的存在,恰恰证明中国没有言论自由、强调言论自由是必要的。
共产党最近一次承认对中国拥有绝对控制权、最终决定权,见 https://zh.wikipedia.org/zh-cn/%E5%AE%9A%E6%96%BC%E4%B8%80%E5%B0%8A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出版习近平著书《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新华社报导指出“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决定权在党中央,必须以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7]
2020年5月,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坚持“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谢春涛表示“面临着复杂的国内外局势,更需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具有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8] 10月1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院长辛向阳指称“党中央是大脑和中枢,党中央必须有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9]
中国目前宪法第一条也规定了共产党领导中国一切。
第52条 中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同上,公民的言论究竟是否属于“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也是共产党擅自决定的,不是全体国民决定的。
因此第52条的存在,同上,恰恰证明中国没有言论自由、强调言论自由是必要的。
现在共产党在新疆搞黑监狱,亲自破坏民族团结;在媒体上威胁武统台湾,亲自破坏祖国统一。(杀台湾人叫维护统一?那台湾人杀北京人也可以叫维护统一了)
既然共产党这样搞都不违法,公民这样搞为什么就违法呢?
第54条 中国公民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安全的行为
同上,公民的言论究竟是否属于“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也是共产党擅自决定的,不是全体国民决定的。
因此第54条的存在,同上,恰恰证明中国没有言论自由、强调言论自由是必要的。
写给各位网友
我知道这些歪理对各位高材生来说并没有什么好驳斥的,但当下的中国有许多人就是想不清楚这些问题、需要被启蒙。我觉得豆沙的视频是非常好的启蒙媒介,所以在此逐条分析,最终目的是生产更多更优质的启蒙媒介。希望大家看到这项工作积极的一面。
刘仲敬Historian | 《遠東的綫索》、《經與史》作者,刀下閱屍 嗯,他会得到他德行匹配的下场的。为何要试图拯救那些追求堕落的人?
钦明方泽忘了密码习特厚:习近平特别受到人民厚爱 看到上面某些讨论不吐不快。
Google退出中国不是因为不愿意做关键字审查,而是因为中国政府拒绝给出具体规定。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至于限制手段的不同我就懒得重复了。言尽于此。
Ambulance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 其实要反驳很简单。一个人是否危害国家利益和安全,必须由独立公正的司法系统进行审判才能将其定罪。众所周知,中国没有真正公正独立的司法系统,就连制宪这件事也是随心所欲想改就改,所以在这个前提下,拿宪法条款出来更多是一种讽刺性的行为,无论粉红还是反贼,有谁真正拿宪法当一回事呢?粉红心里自己也很清楚,中国人没有言论自由。相反如果把宪法当真,那就离监狱的大门不远了。
倪倪自由散漫 @Ambulance <#129756> okok.不过我是懒得和他们理论,将来能努力出去就出,出不去我也只能认命,关起门来和家里人过自己的日子
burleigh 52这个我印象中确实不少国家都会有类似的变种,虽然绝大部分定义的严格程度都和中国不一样。鉴于在中国做这种定量分析比较困难,因此难以和其他国家比较,建议跳过这一条。
其他两条里面,建议先请对方定义什么是国家利益,祖国安全,祖国荣誉。如果他理解里面的祖国荣誉包括中国领导人的荣誉,中国行政立法司法工作人员的荣誉,中国公民的荣誉,中国企业的荣誉,中国制造电冰箱的荣誉,那和他是没什么好说的了。至于法律认定的祖国荣誉是什么,相信我,没有人能保证这没有或者有包括中国制造电冰箱的荣誉……。
另外一面,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审查每一个人头颅里面的几个立方厘米的能力。因此可以说,在中国,每个人都有在自己脑内自语的自由,想说什么都可以。而且很多时候和几个密友确实也是想说什么都可以。但是这种言论自由,和我们一般所理解的言论自由是不是一回事,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庆丰话品葱难民君子以不强自息 老百姓凭什么要维护国家利益?强制爱国本来就是对言论自由的破坏,何况爱国又不能当饭吃
sag_macerator 宪法维护言论自由,但是实践上和司法上显然不是的。 议会姓党,法院姓党,公安姓党,这在实务上可以任意定义言论自由的尺度,需要你违法就违法。 因此,中国的言论实际上不自由。
陈士杰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正常国家的宪法,不会有这种模糊的语句。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国家的利益、社会的利益、集体的利益都是很难定义的东西,非常可能变成迫害公民的口袋罪。如果我随便吐痰,这算不算危害社会的利益?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这也是非常模糊的语句。
我如果说“两岸目前还不具备统一的条件”,这也算是没有维护国家统一。所以也要因此把我抓起来吗?这不是赤裸裸的侵犯言论自由吗?
“维护全国各民族团结”更是扯淡的概念。我只要说一句“维族人做的羊肉串不好吃”,这就可能导致维族人对我以及很多汉人的厌恶,进而起到激化维汉矛盾的作用,所以这句话也可以被理解成“没有维护民族团结”,因此我也算是违法了?这就是整人的口袋罪了。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祖国的荣誉是很难定义的。
柏杨写《丑陋的中国人》也可以算是侵犯祖国的荣誉,所以就要把他抓起来吗?
如果我在美国随地吐痰,让美国人觉得中国人素质低,这也能算成危害了祖国的荣誉,难道这也能构成逮捕我的理由吗?
总而言之,正常的民主国家的宪法是肯定不会有这种模糊的语句的,这种模糊的语句就是政府抓人的借口,就是给政府制造口袋罪的,完全是反民主反人权的条款。
按照现在的出生率,大概你会重开到非洲……
不想起名的燁某 这不简单?让他们别翻墙不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