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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杜鹃花落》的保护性转载

    本文作者李家前。

    2047编者注释:首发于“教师家园”,又被选为成都《新都区初2021级九年级第一次诊断性考试》试卷中的短文阅读题。黑体表示试卷版新增或修改的部分,删除线表示试卷版相对于首发版删去的部分。

    评论候补

    一场遭遇战,不及防。多个半月的搜索、追击无果后,终于,返城不远的一个偏僻山里,发现了仇人的踪迹。

    里就几户零星的破落人家,早没有人烟的气息。有的只是满山的灌木,还有那连片的杜鹃花,嫣红的花朵,褐色的枝桠,一眼望去,看不到地面。连片的杜鹃花铺将开来,没有惊艳的感觉。终让人感觉是萧条的晚秋,一片落花满地的烂泥塘。

    二三十名左右的共军共匪,在灌木间跳跃,却没有分散逃窜,围着一圈,边还击边撤退,奔向山左边的小山坡。岗田大佐知道,他们跑不了了,重重包围圈已经形成,留给他们的只是投降,只是更应该是死亡。

    十多天的没好休息,岗田眼光充满了血丝,但满腔的愤怒仍支撑他,像一只狂躁的狮子一样,不停地指挥者队伍围攻。所有的士兵,前冲,前冲。儿子,终于可以给你报仇了!想起儿子来,岗田心中阵阵隐痛,帝国大学毕业的高材生,从来不干预军事的宝贝儿子,只为到这里看老父亲一眼,在武装护送的军车中竟被截了,还是一帮破衣烂衫的土八路干的。

    十多天了,几乎动用了所有的兵力和手段,敌人大部队踪迹全无,却在返城的路上与这帮小股土八路遭遇了。抢了我的儿子,还要去城里破坏?想到儿子凶多吉少,复仇的心事充溢者岗田的心胸,一定要拿着小股军人共匪祭旗,减轻自己满腔的愤恨

    包围圈越来越小,敌人被困在山坳边的小山包上,轻重机枪的绞杀中,六〇炮,迫击炮的轰炸下,毫无屏障可依的小山包,差不多削成了平地。小树枝四处乱飞,一炮过去,漫天的黄土,夹杂着树枝树叶,还有零星的杜鹃花,飘飘荡荡在人体残肢落下后的血色里,空气中透着血味,像是有人在洒向空中的花瓣祭礼。

    抵抗的枪声越来越少,突然间,山顶有人拿着好像是拿白色的布晃了一下,然后就又突然被按了下去,反抗的枪声又响了起来,敌人内讧了!顽固不化,谁要你们投降,我要你们死,岗田疯狂地嘶喊着:“冲!冲!”

    目标越来越近,士兵们催促投降的喊声也越来越大。终于,山顶几乎已经消失了所有的声音,士兵们一面打着冷枪,一边慢慢向中央靠近。

    山顶,终于,慢慢地, 一根树枝又伸了出来,挑着一件白白的,与战场烟土环境很不相符的衬衫,所有人停下枪声,静静看着那场景,身子好像泄了劲儿,马上就会倒坐在到地上的感觉。

    不成样的坡顶,突然,山顶又一声枪声,树枝断了,衬衫飘悠悠向山边落去,枪声来自距离树枝不远的地方,岗田的神经又一次激昂起来,“炮呢?炮呢?给我轰!”

    迫击炮又装弹了,所有人仰着头,看着炮弹飞向空中,又直直地向着树枝举着的方向落下来。然后,又诧异地看着旁边枪响的坑里,大鹏一样的身影,在空中一个漂亮的弧,压在了树枝树起的那个坑里。

    炮弹落地了,又是最后一片尘烟中,随着烟云落尽,一切寂静得可怕,所有人好像失去了知觉,只有岗田在喃喃自语:“儿子,你还活着吗,他们把你弄到哪儿了……杀光他们……爸累了,仇报了,回家……”

    所有人跟着岗田,拖着疲惫的身体,拖着疲惫的身体,所有人跟着岗田小心翼翼地走到树枝的旁边,拉开噱血肉模糊的一袭袭一具灰军装。下面,竟还藏着一身洁净完整的日本样式青年装,唯独少了洁白的衬衣没衬衣,没扣扣子露出青年健壮的胸膛,张白皙清秀的脸上,嘴边淌着斑斑殷殷的鲜血。

    儿啊!老岗田一口鲜血喷出,像一滩泥,委软到了地上,鲜血喷在了那青年身上那片胸膛,绽放开来,像嫣红的杜鹃花,慢慢地散开,飘零,融在了泥土中……

    试题

    • 根据文章内容完善表格
    地点 情节 “岗田”的情感活动
    山坳边 共军在重重包围中,边还击边移动 (1)
    小山包 (2) 疯狂嘶喊,充满愤恨
    坡顶 (3) (4)
    • “杜鹃花”在文章中三次出现,请依次分析相关描写在文中的作用。提示:杜鹃花多用于游子思乡,也象征着国家的繁荣富强和人民的幸福生活。

      • (甲)山坳凹里就几户零星的破落人家,早没有人烟的气息。有的只是满山的灌木,还有那连片的杜鹃花,嫣红的花朵,褐色的枝桠,一眼望去,看不到地面。连片的杜鹃花铺将开来,没有惊艳的感觉。终让人感觉是萧条的晚秋,一片落花满地的烂泥塘。
      • (乙)小树枝四处乱飞,一炮过去,漫天的黄土,夹杂着树枝树叶,还有零星的杜鹃花,飘飘荡荡在人体残肢落下后的血色里,空气中透着血味,像是有人在洒向空中的花瓣祭礼。
      • (丙)儿啊!老岗田一口鲜血喷出,像一滩泥,委软到了地上,鲜血喷在了那青年身上那片胸膛,绽放开来,像嫣红的杜鹃花,慢慢地散开,飘零,融在了泥土中……
    • 文中的宝贝儿子“从来不干预军事,只为到这里看老父亲一眼”,如此遭遇,令你心生惋惜吗?请围绕该角色命运,谈谈你的看法。

    • “杜鹃啼血”形容极度悲伤,悲剧的始作俑者是谁?尝试分析不同人物的结局,并阐明作者的创作意图。

  2.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团签玩烂了再扩个签,不须两制,试看由治及兴——对港澳自由行“扩大”至西安和青岛的评论

    背景

    《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签注有很多种,例如个人旅游G(自由行)、团队旅游L、探亲T等。团队旅游L签注,全国所有城市的户籍居民(新疆西藏等办不出护照的地方除外)都可以办理,而个人旅游G签注,只有指定的51个城市(多为富裕的大城市)户籍居民可以办理。

    在早期,持团队旅游L签注出行时,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现为国家移民管理局)要检查当事人是否真的是“随团旅行、团进团出”,出境时随行的旅行社领队要提交盖有旅行社印章的《赴港澳团队旅游名单表》,不符合团进团出的,不放行。

    而后,为了促进港澳自由行,中央政府开始通过“变通”的方式增加自由行的适用范围。

    • 最初的变通方式是,准许港澳自由行最少一人成团,并且不强制领队陪同。因此,当事人办理团队旅游L签注后,只要向旅行社购买一张《赴港澳团队旅游名单表》,假装“一人一团”,就可以自行乘飞机或经深圳陆路口岸前往香港。
    • 大约在2017年8月至9月,内地边检在出境检查时已停止查验《赴港澳团队旅游名单表》,可以直接持团签通关,因此从那时开始,团队旅游L签注与个人旅游G签注在实务中已经无区别。由于全国都可以办理团队旅游L签注,这是变相的“全国范围实施港澳自由行”

    发生了什么

    由于香港的旅游业在COVID-19后恢复不及预期,香港商界希望中央政府能出台支持性措施,刺激内地居民来港旅游。然而,有消息指内地多个城市对此抱反感态度,因为在经济下行、内需不足的背景下,内地各市也在“拼旅游、抢游客”,因此对中央此时出台惠港政策颇有微词。

    事实上,去年12月,就有香港商界人士提出了相关要求:

    港区全国人大常委李慧琼昨(2023年12月30日)称,在会上提交建议,倡放宽内地访港旅客的免税额,由5000元增至3万元,并将「一签多行」及「一周多行」逐步扩展 到大湾区内地9个城市等,冀明年2月上京开会时,争取会见不同部门跟进。立法会旅游界议员姚柏良认为,放宽免税额对增加旅客消费略有帮助,惟对业界刺激有限,称便利内地旅客签注更能吸引他们来港。

    在各方博弈的背景下,北京宣布“扩大两个城市进入自由行范围”:

    内地23日公布,国务院批准下月6日起,西安和青岛户籍居民申请个人游签注赴香港、澳门,每次可在港澳逗留不超过七天。 特首李家超下午约三时半于政总会见记者,称感谢中央积极回应特区政府的诉求,新措施反映国家主席习近平对香港的关心和支持,特别是对本港经济发展。

    评论

    各位如知道上述背景,即刻就能发现问题。在团签滥用已经成为“公开秘密”、全国户籍居民实务上都可以自由行的情况下,此时扩大个人旅游G签注的办理范围,而且只扩大两个城市,根本就是在自欺欺人。

    另外,如果各位有亲身经历走过香港和深圳之间的陆路口岸,各位就会知道,在人流高峰期,深圳的海关基本处于躺平状态——不论是小背包还是大行李箱,95%以上都不检查。背包中装着几万元数码设备或者化妆品的“水货客”每天都有,甚至成了“水货大军”,五千元的免税额根本就是摆设。因此,李慧琼女士的把免税额提升到三万元的建议,本质上是对中国大陆“非法治”的特性缺乏认识(或者视而不见),提出的建议看上去很好,但纯粹就是纸上谈兵。姚柏良议员“便利内地旅客签注更能吸引他们来港”的论点,我认为是正确的。

    本质上,这场“扩大自由行到西安和青岛”就是北京和香港唱的双簧。北京不想给香港实质性的好处伤害内地自己的利益,但是却要维持“阿爷对孙子有求必应”的虚伪形象,因此才出台了这么一个只能看不能用的“惠港措施”。只要对港澳事务不太了解的“广大群众”,不论是内地人还是香港人,被这宗新闻骗到了,中央的目的也就达到了。而香港这群被称为“忠诚废物”和“垃圾会”的行政、立法官员,也好就着这一篇“官方假新闻”对香港市民“交差”,顺便对中央在“吹一波彩虹屁”。

    另外,为了缓解新加坡免签对港澳签注制度带来的舆论冲击,各路党媒近日开始鼓吹“中新免签不代表中港应该免签”,甚至在文章中公然传播虚假信息。只要会使用维基百科乃至于会使用谷歌搜索,就能很容易查到新加坡和邻国马来西亚已经互免签证了很多年。香港中通社记者李彦洲在向“香港01”投稿《中新免簽了陸港就應該免簽嗎?》一文时,居然在文章中张口就来,大言不惭地写下 “新加坡也不敢和馬來西亞免簽,因為兩國有陸路口岸” 这种虚假陈述,令人汗颜。

    当我看到这个“惠港新政策”的时候,我即刻就联想到了毛泽东的词作“土豆烧熟了,再加牛肉,不须放屁”,因此随口诌出了这篇文章的标题。不妨让我把这篇念奴娇填完,作为本文的结尾:

    示威抗议,两百万,不敌沉默多数1。亚太金融枢纽在,可惜成了遗址2。拥辉打科3,光荣清零,笑死新加坡4。用脚投票5,哎呀人口萎缩。

    试问有何良策,皮卡丘6说,后盾强大祖国。高端奴才通行证,九十五趴加托7。还能旅游,团签玩烂了,再扩个签8。不须两制,试看由治及兴9

    注释:

    1. 中共称香港七百万市民,除了上街的两百万之外,剩下五百万都是拥护中共和港共的“沉默的大多数”。
    2. 西方媒体认为,港区国安法公布后,西方资本逃离香港,香港已经是“金融中心遗址”。
    3. 香港在COVID-19疫情期间已经买到了效果很好的辉瑞BNT疫苗,但政府官员为了向中央献媚,即便港大研究表明辉瑞BNT能产生的抗体是科兴的十倍,依然拼命宣传科兴疫苗。
    4. 香港在“清零”和“共存”中摇摆不定,导致香港既无法像澳门一样和内地通关,也无法和世界其他“共存”政策地区通关,成为疫下孤岛;“光荣孤立”是形容英国对欧洲外交政策的术语,此处形容香港的孤岛状况。新加坡政府官员,包括李显龙夫人何晶,曾在社交媒体上呼吁中国内地和香港放弃清零政策,学习新加坡共存经验,但不被理会。
    5. 得益于BNO-Visa和加拿大救生艇计划等外国支持,香港2019年后开始出现移民潮。
    6. 现任香港特首李家超的外号。
    7. 香港推出了开放式工作签证《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意图在全世界抢人才,结果95%申请人是内地居民,剩下5%中大多也是持有外国护照的原中国公民(“托儿”)。
    8. 本文介绍的“个签扩大到青岛和西安”。
    9. “由乱转治,由治及兴”是香港政府在港区国安法通过后对香港本地状况的形容。连登论坛上一名ID为“水原千鹤”的用户在批判其他用户“不看好香港”的言辞时,对这名用户说“那是因为你悲观,我看到了由治及兴带来的好处”,引发强烈争议,让这句话成为网络流行语。
  3.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短评备忘】李彥洲先生,你读国际关系专业的大学,有没有教会你使用谷歌搜索?

    原文

    标题:來稿|中新免簽了 陸港就應該免簽嗎?香港01 作者:李彥洲,是新聞工作者,大學修讀國際關係。 链接:https:// www. hk01. com/article/989233

    摘录

    另一方面,新加坡和近在咫尺的馬來西亞卻不是免簽,馬來西亞的人均收入和中國差不多,和新加坡的關係不可謂不緊密。但即便如此,平地居多且道路寬闊的新加坡也不敢和馬來西亞免簽,因為兩國有陸路口岸,一旦放開,肯定會有大量馬來西亞人湧入,影響新加坡的正常生活。

    评论

    新马两国相互免签已经行之有年,以至于互联网上都无法查到这个政策是哪一天开始的。关于陆港免签,我在本论坛也发出了文章、提出了建议。

    李彥洲先生,我不想用您的政治立场来对您文章中”陆港不应该免签“的观点作批判,我也不想单凭文章中的一处错误,就轻率地质疑您的诚信、道德水准与政治背景(是否属于”涉共人员“)。但我有很大兴趣问一问您:您撰文投稿香港01时自称大学修读的是国际关系,在您就读这所大学期间,是否有人教你使用谷歌搜索?

  4.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关于新加坡免签后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门的建议处理方案

    这是一篇备忘录,记录了我和其他坛友有关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门政策改革的讨论。我们知道中共没有动机“为人民服务”来实施这份建议,但为了全面彻底地揭露这一点,我们应该把这份文件撰写出来并公开发表。

    相关背景事实

    1. 内地与港澳之间无法实施对内地居民免签的原因,是香港和澳门两地的承受能力有限。如果准许内地居民无限制地入境港澳,将会带来巨大的人口流动风险。这项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单日出入境旅客数量过大导致口岸不堪重负,第二是内地居民在港逾期滞留或进行范围外活动(如非法就业)。
    2. 根据香港出入境的数据,2023年全年约有2亿1180万人次出入香港,其中访客约占6770万(32%),其余为香港居民(68%);就方式而言,航空入境约占3170万(14.97%),陆路占1亿7200万(81.20%)。数据表明,香港出入境的主要压力在陆路口岸,通关主要的对象是香港居民
    3. 航空入境存在“航班座位数”这一天然的总量限制,且就目前数据看来,航空入境对全香港的入境不构成压力。
    4. 目前,所有内地居民都可以取得赴港澳团队旅游(L)签注,而后自由行前往香港。

    建议的解决方案

    1. 航空免签化。上面的数据告诉我们,鉴于航空入境的旅客数目占比小、旅客数目中访客的占比也不大,对全部以航空方式入境港澳的旅客实施免办签注政策,不会对口岸造成过大而无法承受的压力。
    2. 旅游签注深珠化。实施航空免签后,“赴港澳旅游签注”就可以从一项全国性机制转化为一项主要由深圳/珠海两个毗邻港澳口岸实施的地方机制,并只适用于从深圳/珠海离境的旅客。 深圳或珠海可以单独使用全电子化签注系统,来同时完成出境许可制和流量控制两个目标。
    3. 护照通行证化。保留往来港澳通行证,但不再大面积签发。通行证只保留给非旅游签注(如探亲)的申请人。修正《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加入护照通行证化条款:
      •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
      • 已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公民,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公告的范围内,可直接持护照往来内地与港澳地区,其所持有的护照可视为本条第一款所述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其他建议

    • 建立可信旅客制度(可延后实施)。对具有良好背景的旅客,其进入港澳地区的逗留期限可以从原来的7日,比照英国护照持有人入境香港、香港居民入境澳门,延长到最长180日(香港)、1年(澳门)。这类旅客经审查后,发给有效期与通行证相同(最长十年)的可信旅客(K)签注。

    入境范式

    对旅游签注进行以下改革:

    类型 有效期 停留期 备注
    陆路入境旅游(L) 1天 7天 只在深圳珠海口岸签发,用喷涂方式签发给卡式往来港澳通行证持有人。或者用电子化方式(带二维码的PDF文件)签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持有人。需要预约并获得配额,只能在签发当天使用
    个人旅游(G) 1年 7天 保持不变,但“扩大”到全民可申请。因为目前的L签注可以当G签注用,所以事实上目前全国户籍居民都可以自由行。这是给未持有或临时遗失中国护照者的备用方案,正常情况下应当持中国护照免签或申请L签。
    可信旅客(K) 10年 180/365天 用喷涂方式签发给卡式往来港澳通行证持有人

    入境范式如下:

    入境模式 证件 备注
    1:航空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免签7日,不限出发地,不需要签注
    2:航空 往来港澳通行证 此场景适用于非普通旅游旅客,如探亲(T)或可信旅客(K),需要签注
    3:非航空(深圳珠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需要提前申请电子化的陆路(L)签注
    4:非航空(深圳珠海) 往来港澳通行证/无签注 需要提前申请电子化的陆路(L)签注,申请后在口岸的签注机可以当场完成喷涂。这个模式留给未申请或忘记携带中国护照,但持有港澳通行证的旅客。持有非L签注的旅客也需要申请一个电子化的L签注,但无需喷涂。
    5:非航空(深圳珠海) 往来港澳通行证/有签注 需要提前申请电子化的陆路(L)签注,但无需喷涂。这个模式适用于持有探亲(T)或可信旅客(K)等其他签注的旅客。
    入境模式 出发地 内地出境检查 港澳入境检查
    1 任何 见护照即放行,可自助通关 见护照即放行,逗留期7日,可自助通关
    2 内地 见签注放行 见签注放行,相应给予逗留期
    3 深圳珠海 在进入口岸前检查电子化L签注,如有即可放行。检查前置的目的是为了准许护照持有人自助通关。陆路政策实施后,即便持中国护照经港澳飞往外国,也需要签注,但不受配额限制(见下文)。 见护照即放行,逗留期7日,可自助通关
    4 深圳珠海 在进入口岸前用签注机将电子化签注喷涂到卡式通行证上,进入口岸时检查喷涂的L签注,然后与2相同 与2相同
    5 深圳珠海 在进入口岸前检查电子化L签注,如有即可放行,然后与2相同 与2相同

    深圳珠海电子化签注系统

    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之一才能申请,签注与证件绑定。L签注有以下子类别——

    类别 前提条件 说明
    L-1 持有中国护照 与中国护照绑定
    L-1T 持有中国护照且过境 必须持有7日内出发的机票,不受配额限制
    L-1W 持有中国护照 基于紧急情况、人道主义、公众利益其他事由要求豁免配额限制,经口岸当场审核决定准予通关。
    L-2A 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且没有签注 对应上述模式4,需要在口岸喷涂签注后通关
    L-2B 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其他类型签注 对应于上述模式5,在口岸检查电子化L签注后,用所持的签注(例如探亲T)通关,以获得更长的停留期。
    L-2W 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 同L-1W
    • L签注全部为单次有效且有效期只有1天(24小时通关口岸可以为2天,防止0点1分到达的极端情况),且限定通关口岸。
    • 上述签注除L-2A需要喷涂之外,全部为电子化,且只在进入口岸前检查一次
    • 上述签注中L-1、L-2A和L-2B有配额限制。配额限制的目的是为了限制单个自然日内通过口岸的人数。每个日期(“D日”)的陆路签注,在“D-100日”开放预约,“D-90日”开始发放。如果在“D-90日”申请人数比配额少,全部签发。如果申请人数比配额多,抽签决定。
    • L-1T签注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请,只要当事人在申请系统中提供离境机票。签注系统与香港民航系统对接,通过机票票号实时验证。但是,如果持L-1T签注进入港澳后没有按原计划离开,会被限制一定时间内不得再次申请(类似于DT的惩罚机制)。
    • L-1、L-2A和L-2B签注全部需要收费。由于签注是单词有效且有效期只有一天,这笔费用事实上是陆路过境费。不同通关日期的费用可能不同,例如假期可能会征收双倍的费用。

    配套机制

    从新政策启动后,对申请费用作如下调整:

    • 假设护照的申请费用为120元不变。现行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费用为60元。
    • 将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费用调整为240元,除非当事人同步申请非普通旅游签注,则申请费减低为60元。申请时劝阻当事人不要花冤枉钱,告知申请人持中国护照可以直接往来港澳,建议当事人直接办中国护照。

    调整后的效果

    • 持有中国护照者可以直接免签飞往香港或澳门,免签7日。
    • 持有中国护照者从香港进入澳门,或者从澳门进入香港,免签7日。
    • 持有中国护照者从深圳或珠海进入港澳,仍然免签7日,但受“签注制度”限制总量。

    我们认为,这达到了免签之下保证港澳不受冲击的效果,是可行的方案。

  5.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短评】对中新宣布互免签的回顾,以及对香港尴尬处境的观察

    回顾

    中国与新加坡宣布互免签政策将于农历新年(2月9日)落地。我们重申在之前的文章《投一吨桃报一只李的“相互”》所述的论点——

    中新互免签协议是存在“地下交易”的。我们吁请读者和媒体继续关注中国与新加坡在接下来一段时间内是否会在任何领域内达成实质上对中国不公平的安排,例如实质不对等的航权安排。届时应该回顾一下“24项成果”(如果任何一方公开内容的话),看看这个“互免”到底花了多大的代价。

    中新蜜月的最大受害者是香港的航空业,此外可能波及到澳门的旅游业。

    对于某些外交部高阶公职人员,尤其是驻新加坡大使孙海燕在九个月前(2023年4月)八字还没有一撇的时候,就在社交媒体上搞“空头支票大外宣”的行为,我们曾经用最强烈的言辞加以批判。尽管如此,对于九个月后能够顺利达成互免,我们仍然要向外交部的公职人员,尤其是那些在此过程中不懈努力但却无法留名的事务性、技术性公职人员,表示感谢和祝贺。

    皮球现在在港澳办的脚下

    长期以来,北京对大陆人进入香港澳门采取“签注制”,而且限制每次只能停留七天、限制广东省居民每60日只能申请进入澳门一次。北京提出的理由是,香港澳门的面积小、承载能力弱,因此需要限制入境港澳的人数,“保障港澳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然而,新加坡免签后,这个问题是必然要问的。为什么面积只有香港65%的新加坡可以向中国护照持有人赋予30日的免签证待遇,而香港却不行? 好事者们自然可以用“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接壤,但新加坡必须航空入境,存在天然的旅客总量制约因素”作为理由。但是这样就会立刻产生第二个问题:为什么不能对航空入境港澳的内地居民实施免签,而只对陆路入境者实施总量管控?

    曾经一度,深圳居民实施过赴香港“一签多行”,而后香港以内地居民滥用一签多行赴港进行“水货活动”为由收紧为一周一行。可是结果有目共睹,在收紧后水货活动没有大幅减少,只是水货客从一签多行的内地人,变成了持回乡证的香港人。因此,紧接着就会迎来第三个问题:对陆路出入境不实施总量管控的根本原因,是不是和双重国籍、购房优待等理由相同,是为了保障港澳同胞在内地的特权? 在需要削减总量。但却无法对统战对象(港澳居民)施加有效管控的情况下,内地韭菜自然就成为了“不惜一切代价保障港澳繁荣稳定”的“代价”。

    在很久之前,社交媒体上就有过这么一则消息:

    一个地方,英国公民入境免签180天,欧美日韩公民入境免签90天,吉布提、布基纳法索等旷世穷国的公民免签十四天,中国人需要办理签证且只能停留七天。请问这个地方属于哪个国家?

    很可惜的是,港澳办似乎对这件事没有足够的政治敏感度。在新加坡免签三十天后,这个问题会自然而然地成为港澳办的必答题。港澳办还会继续沉默吗?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6.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短评】投一吨桃报一只李的“相互”:对新加坡副总理黄循财在JCBC会议上表态的评论

    黄副总理到底说了什么

    新加坡副总理黄循财在JCBC会议上作了“在新中航班不断增加的基础上,双方将通过30天互免签证安排,加强两国人员往来”的表态。《联合早报》转述新加坡外交部消息称“两国将商讨落实细则,并在2024年较早时候落实”。就上述表态,我们提请读者关注以下事项

    • 新加坡作为一个已经对一百多个国家的护照持有人实施免签政策的国家,将某个国家新列入免签国名单,在技术上绝对不需要长达数月的“准备期”。只要他想免签,明天就可以宣布实施。
    • 中国对新加坡的单方面免签在疫情前已实施长达15年(自2005年至2020年),且在疫情后已于2023年7月恢复。如果要实现“相互免签”,新方只需像马来西亚那样行政互惠,自行宣布、立刻实施就行了,根本就不需要谈判、也不需要签协议。
    • 黄循财副总理从一开始说的就不是“相互免签”,而是“在增加航班的基础上相互免签”。
    • 据媒体报道,中国与新加坡在JCBC会议上达成了共24项成果。

    怎么个“相互”法

    “相互免签”的含义是你给我免、我给你免,但新加坡的意思是,在中国已经单方面给他免签的情况下,要让他给中国免签,中国还需要再给他一些其他的利益——这包括增加航班、也包括24项“成果”的落实。换言之,新加坡所寻求的根本就不是什么相互免签,而是中国向他大幅让利。免签只不过是他拿了一揽子好处之后,回赠的一个小赠品而已。在这种情况下,“相互”二字不过就是个用来遮掩的幌子。

    中新蜜月的最大受害者是香港

    新加坡寻求的主要利益是增加航班量,但众所周知,新加坡只是个小岛,不会有那么大的游客承载量。增加的航班量,主要是便于新加坡的航空公司加售转机机票,例如袋鼠航线(中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然而,东亚和东南亚的航空格局中,香港与新加坡一直是竞争关系。允许新加坡增加航班量,受伤的不仅是本土航空公司的直飞航线,还有香港的区域航空枢纽地位。

    外交部在迎合一尊的好大喜功

    今年,借助疫情后各国寻求恢复旅游业的急切欲望,外交部在中国普通护照的免签证上确实有许多突破。然而,“卖国也要卖个好价钱”——这不意味着外交部可以罔顾国家利益,为了多搞几个免签国给习近平“交账”,大幅对外国让利。

    可以预见,明年三月的两会将是外交部的吹牛会,而中国与新加坡的“互免”可以在此前得到落实。新加坡的对华谈判向来都是策略得当、技巧高明。因此,当中国人明年免签入境新加坡时,不要只顾着明面上的方便,而应该回顾一下届时公布的“24项成果”,看看这个“互免”到底花了多大的代价。

  7.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在周庭(Agnes Chow)宣布奔向自由之际填的词:《Madam Ag》

    原曲:《新娘阿花》 词/曲/唱 金玟岐

    Madam那年二十加
    阿爷把她往牢里拉
    拍板的人叫做习大大
    爱权爱折腾还没多少文化

    Madam遇上习大大
    民主人权自由都是屁话
    阿爷说她犯了国安法
    不准离港保释候查

    后来故事发展很奇葩
    阿爷带她去深圳拍照打卡
    改革开放的成果很多啊
    留学也别忘了祖国很强大

    祝福她 祝福她
    就算此刻身处海角天涯
    也别放弃追逐自由啊
    不管大洋彼岸春秋冬夏

    祝福她 Madam Ag
    香江故事就寄存在昨天啦
    那些眼泪让它随风飘洒
    心安处不论有多远 会像是家

    阿爷骂起了Madam
    处心积虑诚信又破产啊
    这些套话听了好多遍啦
    就当笑话吧

    后来故事编不下去啦
    李家超说一生要追捕她
    跑出来灭火的汤家骅
    赶快说国安不适用引渡法

    祝福她 祝福她
    就算此刻身处海角天涯
    也别放弃追逐自由啊
    不管大洋彼岸春秋冬夏

    祝福她 Madam Ag
    香江故事就寄存在昨天啦
    那些眼泪让它随风飘洒
    心安处不论有多远

    祝福她 祝福她
    就算此生终将海角天涯
    只要紧紧抱住自由啊
    哪怕大洋彼岸春秋冬夏

    祝福她 Madam Ag
    新的故事就铺陈在眼前啦
    终有一日眼泪尽情飘洒
    相约煲底我们重聚 狮子山下

  8.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把国格放进垃圾堆要分几步:在外交部宣布单方面向西荷法德意免签之际对中国出入境事务的评论

    把大象放进冰箱需要分三步,但是把国格放进垃圾堆只需要一步:不平等地向外国人打开国门。

    国家利益,还是政治献媚

    我想重申:没有人会否认,选择性地不对等地向外国护照持有人提供免签证入境待遇,可能会符合国家利益、符合公众利益。例如泰国以旅游业为支柱产业之一,而香港以建设区域会展中心为目标,这些境管区都向许多外国护照持有人提供不对等的免签证待遇。然而,中国内地不是旅游热点、也不是会展中心,根本没有任何借口提供不对等的免签入境。

    今年第一季度,驻新加坡大使孙海燕在Facebook上煞有其事的声称中新二国正在商谈“互免签证等便利双方人员往来措施”,而最后的结果是7月26日,在被制裁、抵制到全球无国可出访的港共市长李家超获准访问新加坡的同一天,北京宣布恢复新加坡护照持有人的15日免签入境待遇。在便利人员往来这个课题上,中共外交部是“来、大门敞开;往、关他屁事”。这并不令人意外。中共外交部代表的是中共的政治利益,甚至是外交部部长的个人利益,而从来不会代表中国人的利益。外交部高官只是想着如何去向习近平献媚,回应习近平作出的“促进人员往来”重要指示,从而为他们自己谋取政治好处罢了。这些手持外交、公务护照,家属、配偶、情妇最不济也有公务普通护照的既得利益者们,才不会关心那些手持普通护照(俗称“猪肝红”)的屁民韭菜,在外国旅行时是什么待遇。

    中国的出入境状况正向三流国家狂奔

    移民法本就是为了防范外国移民而采取的措施,其目标是拒绝不符合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外国人入境。即便像泰国那样以旅游业为支柱产业的国家,也会把“落地签证”作为国格的最后一层遮羞布,通过申请表和签证费挽回一点国家主权和民族自尊。至于免签证,要么建立在互惠的基础上、要么建立在可观的国家利益的基础上。例如,作为另一个经济不太发达的人口大国,印度政府长期以来是坚持互惠的典范:西方各国的护照持有人都需要申请签证才能入境印度。而巴西长期以来也同样坚持对等,直至最近几年经济严重下滑才对美国、加拿大松动。免签证坚持“互惠不松动”是有绝对原因的——因为没有其他的筹码适合用来与免签证作交易而不伤害国民感情。试想本国向外国敞开国门,而外国对本国人严加审查、随意拒绝入境,在情感上是绝对不能轻易接受的。

    在本世纪早期,中国曾经向日本免签证以换取日本向香港特区护照免签证。又基于中国与新加坡的经济合作关系,中国向新加坡和文莱(文莱是君主制国家、与新加坡关系很好)赋予了单方面免签证15天的待遇。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这种不对称逐渐缩小:文莱在2016年5月1日也允许中国护照持有人落地签14天——由于不需要填写申请表,这种落地签除收费外与免签没有区别。2023年中国走出“新三年自然灾害”后,中国的出入境管理也沦为了“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政治宣传工具。谁能满足中国的政治需求,就向谁抛出橄榄枝。日本的免签被取消是如此,说要谈互免但最后单方面恢复新加坡免签是如此,而今天向欧洲五国单方面免签的情况也是如此。

    “发展旅游业”可以成为免签的遮羞布,但只要仔细分析一些国内的情况就知道这个说法站不住脚。但凡持外国护照访问过中国的人都知道——中国国内普遍不收现金、没有微信不能预约景点、各类系统不支持外国护照的情况比比皆是。就连被称为“支持证件最好最全”的12306铁路系统,也是最近几年才全面友好支持外国证件和港澳台证件购票、乘车、退票改签流畅操作。只有免签而没有其他配套措施,“发展旅游业”这个借口就是苍白的。这恰恰暴露出中共作为一个独裁国家,政策规划水平和行政执行效率却连民主国家都不如的窘迫境地——除了免签,中共也拿不出别的东西来吸引游客了。有道是:一流国家防人入境,二流国家选人入境,三流国家求人入境。如果情况发展下去,那么中国有朝一日步入“四流国家没人入境”的悲惨状态,也不会令人意外。

    新马二分法伤害马华的民族感情

    同样是免签入境中国15天,新加坡是“空手套白狼”,给港共市长李家超安排了一次访问就换回了免签待遇。而马来西亚却“双倍奉还”,你免我15天,我免你30天。我们能理解,对于马来西亚而言免30天是更方便的——因为马来西亚入境还保留了盖章的手续,而马国给大多数国家免签都是30天(发达国家90天),入境章的预制版也只有30天和90天两个版本,其他天数都要盖章后手写停留期。如果给中国免一个不伦不类的15天,虽然对等了,但是中国游客来一个就要手写一个停留期,通关速度必然受到影响,不符合马国的国家利益。

    然而,马来西亚华人对这种操作并不一定会领情。他们会问:为什么马来西亚“双倍奉还”,而新加坡却可以“无中生有”?要知道,在马来西亚华人的舆论场上,“热爱祖籍国”(中国)的论调是经久不衰的,而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却公开强调新加坡华人是“落地生根”,不要想着“落叶归根”(去中国),又说新加坡人有自己的故事(区别于中国)可以说,而且一定要说的精彩。

    作为(前)中国公民,我们的立场固然是要尊重新加坡主权独立的事实。但是,我们自然会问,为什么中共政权热情友好的马来西亚华人,对那些“爱的那么汹涌爱得那么深”的群体,总是让他们“梦醒了搁浅了挥手了却回不了神”。而对于左手两岸血浓于水一家亲、右手“国防靠美国、经济靠大陆”的台湾,以及左手“全方位高质量前瞻性伙伴关系”,右手“落地生根、讲好南洋华人故事”的新加坡人,中共却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让他们“被偏爱的总有恃无恐”?

    蒙古国是中共出入境政策的最后一块遮羞布

    在能免签入境中国的国家中,蒙古国自称第二霸道、没人敢称第一。二十世纪后期各社会主义(极权主义)国家普遍有滥发公务护照或者公务普通护照(原名因公普通护照,简称公普)的情况。这是因为这些国家的政治制度在早期不准许公民因私出国,因此“假考察真旅游、假因公真因私”是一个历史现象(对于某些国家,例如朝鲜,还是现实现象)。例如朝鲜的因私护照堪称绝版,网络上流传的朝鲜护照多为因公普通护照。中国也曾经出现过滥发因公普通护照,导致“老太太注册个体工商户许可证就可以拿着公普去俄罗斯买鸡蛋”的事情发生。然而,中国后期建立了严格的因公护照发放体制,以管理体制带来的信誉保证,为公务护照与一百多个国家国建立双边免签协议打下了坚实基础。

    然而,中共“予友邦不予家奴”的情况在蒙古国身上体现德淋漓精致。蒙古国从最初的滥发公普,到全民直接发公普,到最后新版护照全部使用原公普的代码“PE”,而护照上连个“公务”字样都没有。在这种情况下,中共居然继续承认蒙古国的护照是公普,给蒙古国人民上到地方长官下到农村老太太,人人免签三十天,此乃滑天下之大稽。若是蒙古国也能给中国公民免签,像文莱那样“实质性互惠”那也就算了。然而现实是,中国公民因任何理由进入蒙古国,包括过境至俄罗斯,都需要申请签证、缴纳签证费。中共一面对自己的人民严加管控,出境入境但凡有疑问就调查到底,一面对蒙古国“网开一面”,他说是公务普通护照我就全盘承认,犹如蒙古国三百多万人口,从一岁婴儿到八十岁老翁都是现任公务员,如此“国门卫士”,全世界今日仅有中共一家。

    西荷法德意的雪上加霜

    众所周知,中国公民申办申根签证,除了法国和意大利比较友好之外,其他国家都是把《签证法典》中的条款玩到淋漓尽致——要求办理签证时提供行程表、要求提供已经定好座位的机票(意味着要付款)等等。此外,申根国强制性要求办理签证者购买覆盖全程的旅游保险,但对免签国国民无此要求。现实中,德国、荷兰、西班牙等国在批出申根签证时“模范遵守条款”,批出签证时有效期“卡着行程给”,申请长期多次签证从来都是能不给则不给。行程单如果不够详细,动辄根据“行程不可靠”这种口袋罪条款拒签。试问这样的国家,你不对他采取对等化措施,让他们的国民体验一下自己“以民主方式”制定的法律,反而给他们免签证待遇。如此“恩将仇报”是何居心

    此外,德国驻华大使在推特上呼吁中国“把免签待遇拓展到所有欧盟国家”,因为“欧盟法律要求只有外国对所有申根区国家免签时,申根区才能给该外国免签”,这更加是双重标准的官样文章。申根区一直以来对美国护照持有人免签;但长期以来,东欧新入申根区的国家,如波兰,长期得不到美国的免签证待遇。如果一定要认为德国大使话中的“才能”两个字没有错误的话,那我们只能得出以下有趣的结论:要么德国大使认为“波兰不是欧盟国”,要么德国大使认为美国不是“外国”(而是欧盟的宗主国)。如果上述两个论述都不对,那我们必须说,德国大使的言论是伪君子的双重标准。

    结语:卖国政府的绝唱

    一个国家的实力,首先来自于自己的人民。中共政权把自己的人民视为韭菜,对他们的旅行权益毫不关心,只在习近平“亲自指挥”的时候拿些破事出来溜须拍马,找些“猪大代表”出来混淆普通护照与公务护照的界限,妄称中国与150多个国家有互免签证协定。这种行为完全无助于解决自己的问题,完全不符合国家利益,甚至不符合中共自己的腐败政治利益。然而,考量中共政权的历史和现状,我并不对这种情况感到惊讶。千年之前,曹刿在《论战》中就提出了“小惠未遍,民弗从也”的警示。我不认为我的文章能够改变中共的行为模式。然而,如若我的文章能够警醒一些见到马来西亚免签时“自然而然地”对中共改观的海外华侨,提醒他们不要为一隅所骗,那我就心满意足了。

  9.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在中国只有中共高级干部才算“人”:对中国声称商谈相互免签最终却单方面恢复新加坡护照免签的评价

    这篇文章的措辞十分强硬,我本来打算写在孙海燕大使7月底离任之际就写好发出来,但唯恐新加坡十天半个月之后出台一些不冷不热的“签证便利化措施”作为半对等优惠,将导致这篇文章的措辞变成笑柄。而今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怕是不会再有什么便利“双方”人员往来措施推出了,而我也可以安心地写这篇文章了。

    新加坡的单边免签待遇

    中国对新加坡单方面免签政策启动于2003年7月1日,而后只在奥运期间暂时中断过,一直到2019年冠状病毒病疫情之前都是如此。单方面免签其实并非什么“屈辱”——只要有明确的政治、经济或文化考量,单边免签证完全是一项在国际社会广泛存在的移民法实践。

    • 基于推动旅游业的官方政策,泰国、澳门等地向全世界(个别国家除外)提供落地签证待遇。
    • 基于维持香港金融、会展和商业中心地位的考量,香港向许多国家提供了单方面免签。这包括美国这种富裕国家,也包括危地马拉、洪都拉斯、萨尔瓦多之类的不发达国家。
    • 基于外交关系和地缘政治表态,伊朗向中国、香港、澳门护照持有人提供了单方面免签(且不向台湾提供)。

    而中国与新加坡的关系,在二十年前的2003年与当今的2023年已经完全不同:

    • 经济上,当时的中国——新加坡产业合作在李光耀时代就被抛售了
    • 文化上,新加坡与中国已经从文化交流变成了文化互斥,李显龙的“落地生根论”是文化上与中国大陆划清界限的明确表示。
    • 地缘政治上,当时新加坡是南海关系的调停者,但菲律宾仲裁案后新加坡的表态完全反转了。
    • 新加坡曾经与香港是互补的,但现在基于香港《国安法》的不确定性,新加坡与香港已经变成了直接竞争关系。

    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政府完全没有动机继续向新加坡提供单方面免签证待遇,如果中国政府真的是以中国的国家利益和国民的公众利益为考量的话。

    China? CCP? Singapore Knows Best!

    然而,李光耀李显龙之流毕竟不是等闲之辈,他们非常清楚中国的统治者——中国共产党真正需要什么。中国共产党需要的是面子——因为面子是虚假宣传的肥料、政权稳定的保险丝;而为了面子,共产党可以光速卖国、在所不辞。新加坡会迎合中共的需要,从而最大化新加坡的国家和公众利益。新加坡领导人为了自己的国家争取利益,无可非议;但共产党为了自己的私利出卖中国国家利益,则是另一回事了。

    逐利只是其一。新加坡当局和中共的另外一个共同点是,他们都了解华人文化。中国的韭菜不是什么“公民”,而是可收割的人力资源——这是新加坡政府和中共的政策共识。而新加坡政府在追求自身国家利益的过程中,自然少不了对中国的韭菜资源加以利用。

    • 根据新加坡法律,男性未成年人如果随同父母取得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此时他们还是中国公民),则该男性未成年人会负有在新加坡服兵役的义务。

    如果回顾一下社交媒体上把“为了美国绿卡去美国当兵”的人骂成汉奸卖国贼的论调,我们很难不对这件事情感到惊讶——似乎很少有人把移民新加坡服兵役的人当成是卖国贼。

    • 新加坡永久居民的申请是“标准不公开、拒绝无理由”的黑箱操作。如果一家三口(父母带儿子)居住在新加坡,但申请新加坡永久居民时只申请父母二人,这种申请通常不会获得批准。读者不妨猜猜新加坡政府是怎么想的?

    这种政策无异于是“把儿子卖给新加坡政府换取自己夫妻移民”。西方文化对这一点是断然无法接受的,但在所谓的“亚洲价值”下,“老子有权处置儿子”似乎是理所当然的封建产物。

    “相互、对等”:孙海燕的谈判策略

    虽然共产党是卖国贼,但共产党并不是蠢货——他们知道如何与新加坡谈判以最大化自己的私利。

    4月12日,中国驻新加坡大使孙海燕首先在社交媒体“脸书”上透露:“中方已向新方提出愿就互免签证等便利双方人员往来措施进行商谈,希望双方主管部门尽快谈出成果!”

    孙海燕固然清楚,新加坡早就给中国公务、外交护照免签,也绝对不会给持中国普通护照的韭菜们免签。因此,这种论调只是孙海燕的谈判策略和政治筹码。

    而令人伤心的事情是,中文社交媒体上有许多人竟然真的“被中共感动了”,大喊“厉害了我的国”。恕我直言,这些人的论调中有两处错误:

    • 目前中共政权的处境是生死存亡之秋,绝不是什么厉害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不是“你的国”

    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的是,惨遭西方国家集体制裁、想离港访问却又无处可去的中共香港市长李家超宣布在7月24日访问新加坡,而就在他抵达的前一天,7月23日,中共驻新加坡大使馆宣布恢复新加坡护照持有人访华15日免签待遇。一个月后,8月30日,另一位制裁大户、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访问新加坡。

    事实上,中国和新加坡两国确实践行了承诺、便利了“双方人员”往来。

    • 中方便利的是全体新加坡公民
    • 新方便利的是遭到西方制裁无处可去的中共高级干部

    而促成香港两位人权杀手外访的孙海燕大使,带着她谈判专家的美名,在7月底离开新加坡去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升官履新了。

    香港的移民法:奴才与贱民的最佳表观特征

    事实上,中国护照持有人“不是人”,而是奴才、贱民,这一点并不需要援引新加坡的签证政策来加以证实。香港的移民法对待大陆人的方式,是更好的证明。

    • 香港对全世界170多个国家免签,包括吉布提、加蓬、毛里塔尼亚、苏里南等旷世穷国均有14天免签待遇,但大陆人去香港必须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且只能停留7日。
    •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工作需要“备存档案的机关”提供《赴港工作同意书》。全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人去香港,从来没有任何类似要求。
    • 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的子女(尽管他们已经符合香港法律对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定义)必须在内地先上户口。如果想确立香港人的身份必须排队申请单程证,将内地户口这个“贱籍”脱去,才能取得香港身份证和香港护照。而这名子女如果出生在澳门、台湾或者任何世界其他地方(出生在外国需要符合中国国籍法第五条)都可以立刻取得香港身份证和香港护照。

    只有人才有人权,而你在中国法律下并不是人

    中国人作为“奴才”和“韭菜”的定位在出入境事务上表现得最为直接,但并非只在出入境事务上有所表现。如果你在户口迁移、住房、教育、医疗待遇等方面,将自己和中共高级干部加以对比,并且和西方国家的公民加以对照,你很容易发现谁才是“人”,而谁又不是。在这一点上,新加坡政府并没有歧视中国“人”,它只是没有僭越地向“奴才们”赋予“人”的待遇,正如香港政府没有这样做一样。

    最后,我重复我在《国籍法的前世今生》这篇文章末尾所说的话,作为本文的结尾:

    因为事实上,中共国只有韭菜,没有公民。“公民”二字,或许是十四亿人对中国国籍最大的误区。

  10.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作为旅英华人,伦敦涂鸦事件中有我不得不说的几个问题

    旧涂鸦好,新涂鸦坏?

    1. 在事件中不少华人会有这种“直觉”,指那位把墙都涂白并写上核心价值观的人是“破坏英国文化”。我认为这种观点必须警惕,这是一种潜在的种族主义。这事实上是在说——

      • 可以容忍(种族/国籍意义上的)英国人在英国的墙上非法涂鸦,而对外国人(如中国人)或非白人则不能容忍,或者二者的容忍程度可以基于种族或国籍有所不同
      • 可以容忍所谓的“符合英国街头文化”的涂鸦被非法喷涂,而符合外国文化(如中国、前苏联的)的则不能容忍,或者二者的容忍程度可以基于文化而有所不同
    2. 事实上,这种观念往往会在中国人身上出现,但很少在英国人的观念中出现。这是因为——

      • 根据英国法律以及事发地点的市政法律,在公共建筑(政府财产)的墙上喷涂任何作品,不论种类和内容,一律是违法的。不论肇事者的种族、国籍,也不论内容“美不美”。
      • 英国政府对待非法涂鸦的措施只是宣布政府不会主动抹去有艺术价值的涂鸦,英国政府无法“保护”这个涂鸦不受他人再次喷涂,因为这些涂鸦本身就是非法的
    3. 如果各位读者认真阅读BBC的文章,就会发现BBC在处理这件事情上非常谨慎。基于英国的文化和BBC的一贯传统,BBC绝对不会以“文化沙文主义”的方式来报道这个事件——

      • 对被遮蔽的本来的非法涂鸦,BBC只用了“可惜”一词。而且是引用了其他人的观点,BBC本身并没说这种情况可惜。
      • BBC极力避免了任何可能被解读为“新的非法涂鸦没有艺术价值”或者“新的非法涂鸦艺术价值不如旧的”之类的论调。

    但华人是会“内斗”的

    1. 相反,一些自媒体(尤其是某些台湾自媒体)却极力嘲讽,说这是“破坏英国文化”。这种观点绝不对得到英国民众的认同,哪怕他们真的这么认为也绝对不会公开这么说(除了一些极左极右组织为了政治利益要抛出骇人的言论)。这是因为这种论调无异于在表达“英国人或者白人比外国人或非白人享有更多自由、享有更多文化话语权”,这在当今的英国绝不是可以“在台面上”说的话。

    2. 我很高兴地看到了有其他人士在涂鸦旁喷上了其他字样。

      • “民主”变成了“不民主”
      • “爱国”变成了“我爱国,国不爱我”
      • “平等”加上了“some are more equal(某些人更平等)”,出自英国作家奥威尔的《动物农庄》
    3. 这些后续情况表明,这件事情未必是坏事,正如2047论坛某些群友所主张的,因为这件事把习近平制定的“24字虚伪价值观”公开摆到了台面上让人批判和讨论,而中共是无法在英国用行政权力终止这场讨论的。这些事情是千千万万中国人想做,而碍于国内有监控摄像头而不敢作的。这件事在自由的英国上演了,既是历史必然,也值得庆幸。

    4. 作为旅英华人,我希望呼吁全世界的华人以文化的高度看待这个问题,不论你来自大陆、港澳、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还是其他地方。我们不能以对方涂鸦的内容来贬低涂鸦的人,因为他也有他的言论自由;如果我们这样做,我们会将自己陷入赤裸裸的双重标准中,从而自我矮化我们所应当做的,是拥抱“24字核心价值观”,尽我们所能去引发外国公众对中国情况的关注,来证实我们对中共当局的一贯批判——在言论自由的框架下用真实言论去对抗虚假言论。

    5. 同时,我希望再次惊醒来自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华人。我已经多次写了文章批判台湾政府、台湾媒体和部分台湾民众,细节不再赘述。我只想重申:在追求中国民主化的道路上,台湾不是我们的朋友,至少现在不再是了。

    不要让这件事冲击英国价值观

    1. 同时,我也呼吁所有的旅英外籍人士和少数族裔英国公民,不分国籍和种族,不要支持或默许英国政府,对近期在这面墙上喷涂作品的人,包括最初喷涂24字的人,采取任何执法措施。
      • 如果这面墙上的文字是冷战时期从东柏林逃出来的德国白人写的,我想英国人一定会是同情大于厌恶。而今天这些文字是习近平治下从中国逃出来的黄种人人写的,英国人本该更为同情和包容,因为中国的暴政比东德更严重。但如果英国人的态度是厌恶大于同情,那用一下控制变量法,必然是种族和文化因素作祟。
      • 默许任何基于种族或文化的差异化执法行为,不仅保护不了所谓的英国街头涂鸦文化,而且会让我们从1970年代开始建立的引以为傲的包容性的价值观毁于一旦。正如美国“焚烧国旗案”中的大法官所说:有时我们需要做我们不喜欢的决定;(不能支持定罪,因为)这会损坏我们最重要的原则
  11.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短评】秦刚孩子的国籍问题,以及为什么这会成为他的死穴

    如果秦刚的情妇真的在2022年11月在美国分娩了,那他这辈子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他私生子的出生时间和出生地点。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说:

    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翻译】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

    此处“并受其管辖”的意思是这个人受到美国法律管辖。谁身处美国却不受美国法律管辖呢?拥有外交豁免权的人。这包括外交官,也包括他们的配偶和子女。

    秦刚2021年7月29日至2023年1月5日,是中国驻美大使。因此,他在任期间在美国生的子女,不论是婚生还是非婚生,只要能确认是他所生的,都享受外交豁免权,因此不能根据出生地原则获得美国公民权。

    中共高官的情妇在美国生出一个乃至一堆“美宝”(美国国籍的宝宝)不是什么新鲜事,但秦刚的事情之所以“支不住了”,是因为在孩子出生的时候,他是驻美大使。第一,这是超级大丑闻;第二,他所生的孩子应该是不具有美国国籍的中国公民,但事实上中共绝不可能给这个孩子发中国护照。而一旦秦刚在法律上(哪怕是非公开地)与这个孩子相认,美国必然要取消这个孩子的美国公民权,同时发照会给中国政府,因为这是外交问题。而按照美国政治的一贯情况,这件事不可能隐秘处理,必然公开。

    最危险的情况是,这件事并非由秦刚本人说了算——他的情妇可以以孩子母亲的身份在美国法庭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秦刚是孩子生父,并且要求他支付抚养费。这位情妇当然不会这么做,但是只要她能够这么做,就足以成为威胁勒索秦刚本身,乃至威胁勒索中南海的资本。

    因此,谁都无法挽救秦刚。随着他儿子的一声啼哭,他的政治生命已经彻彻底底结束了。

  12.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平行时空作品:伪“美国签证决策者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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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电玩科技背后的事:美国签证和台湾护照

    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为了批判电玩AK或者批判节目中回复他的那位台湾观众,而是希望指出几个公众常见的认知错误。

    关于台湾护照

    1. 大陆地区人民除了结婚之外是没有可能换台湾护照的,因为台湾不开放大陆地区人民移民,最近连观光都关闭了。

    2. 台湾护照好用的原因有二:第一是台湾的人均GDP比较高,非法移民的疑虑低;第二是台湾对等地给予外方免签证待遇。这两件事情中国大陆都做不到,尤其是第二点。第一点似乎不用解释,第二点可以请可以读者看一下下方“中国给外国免签”的地图,一目了然:

    Visa_policy_of_China

    3. 比中国(人均GDP约12000USD)更穷的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对等免签是可能的,参见巴西护照(人均GDP约8000USD)的免签国:

    Visa_requirements_for_Brazilian_citizens

    4. 如果大陆护照持有人想在台湾护照面前刷存在感,建议去阿联酋(迪拜/阿布扎比),那里是全世界唯一一个给大陆免签但不给台湾免签的热门旅游国家。

    关于美国签证

    5. 细节请参见《法定的傲慢与偏见:美国《移民与国籍法》第214(b)条》一文。

    6. 美国签证中的移民倾向(“有无意放弃的外国住所”)完全就是一个法律上的技术性幌子,由于领事官员的评语看不到,拒签决定又不能提交司法审查(“领事全权主义”),因此领事官员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你,比如你左脚先进门。

    7. 事实上领事官员不可能因为你左脚先进门拒签你的(否则他就要被开除了),但美国国务院确实可以指令领事官员基于一些不相关的原因去拒签你,例如:

    • 美国国务院想控制签发总量
    • 美国国务院想把中美关系恶化反映在签证上(外交考量)
    • 美国国务院认为你赴美旅行不符合国家利益,例如批准你去看一个人已经挤爆了的公众节目会导致当地美国人更加抢不到票,批准你去参加一个热门的研修项目会削弱本地人的竞争力(如果这个项目对全球开放)等等。

    8. 上述拒签理由都和“移民倾向”没有关系。214(b)只是个框,什么都能往里装。

    9. 不要跟我说“美国是机会平等”的国家,首先机会平等是对公民而言的,签证是最不平等的东西。其次你去问问美国亚裔公民,他们觉得平等吗?不要把“好莱坞输出(骗人的)美式价值观”和“CIA有舆论操纵经费”这种事情当阴谋论。如果你相信共产党在利用《长津湖》和《战狼》输出中国形象,也相信共产党在推特和油管上用机器人影响舆论,你猜猜共产党是跟谁学的

    10. 面对美国签证,最重要的事情是——如果你是一个真正的游客,你要知道被拒签不是你的错。这个世界上好玩的地方很多,没去成美国反而减少了你遭受严重/致命刑事犯罪的可能性。

    正常的国家

    11. 外国对本国严加限制的情况下,正常的国家一定会对外国签证采取对等化措施。看看共产党采取了哪些“对等到你想哭”措施?

    • 在中国护照去美国连“不出机场的转机”都要签证的情况下,给美国护照持有人144小时过境(可以入境)免签待遇。在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也不准中国护照不出机场转机的情况下,同样的待遇也给了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护照持有人(猜猜为什么)。
    • 在大陆地区人民连赴台观光都被禁止的情况下,给台湾护照持有人大陆居留权(国民待遇)

    12. 像美国那样“为了本国国民的利益给外国人制造困难”反而是正常国家的做法。我们不是生活在一个不正常的世界,我们只是生活在一个不正常的国家。

    我们应该怎么做

    • 不要逢美/台必舔,人家跟你不是一家人。
    • 不要落入美国签证的陷阱,问题不在于美国不给你签证,问题在于共产党卖国政权给美国人/台湾人超国民待遇。
  14.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行政院不是意识形态的厕所,国家安全也成不了民主腐化的遮羞布:对台湾行政院“大陆人民不是中华民国国民”的评论

    新瓶里的旧酒

    台湾行政院5月25日通令“大陆地区人民不是中华民国人民”,终于把台湾法制史上这个沉默了十五年(从陈水扁政府“研究旅居海外四年大陆地区人民身份会议”开始)的笑话捅了出来。关于台湾的国籍法、移民法和法制状况,我已经在2047论坛先后写了三篇文章加以批判:

    • 《虚无的实在与错乱的必然:中华民国国籍与台湾的出入境管制》
    • 《谁动了我的卤肉饭:拒绝陆客的是民进党而不是共产党》
    • 《台湾是一个有人权的国家,但是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不是人:从李延贺被捕案谈及大陆人对台湾的迷思,以及外网自媒体的价值立场》

    因此,我不会在这篇文章中在长篇大段地重复那些老生常谈的法治理论,而是尽可能予以简短的回击。

    重申立场:英国公民与大陆人民

    我重申我在《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不是人》一文中的立场:

    我认为大陆人创办的海外自媒体应该站在创办者国籍国(如果加入外国国籍)的立场,或者站在大陆人民的立场上。这意味着我们既不会和中共政权同流合污,也不会对伤害大陆人民的域外政权“逢民主必点赞”。

    由于我已经成为英国公民、宣誓效忠英女王,我首先会基于英国公民的身份评论这件事情。同时,我会基于我原大陆人民的身份加以评论。

    行政系统不是意识形态的厕所

    • 任何行政决策必须基于宪法所确立的宪政秩序,否则是违宪的;必须基于上位法如《国籍法》所确立的法律原则,否则是违法的。
    • 《中华民国宪法》、《宪法》增修条文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三者共同构成了1949年后中华民国的宪政体制,确立了——
      • 中华民国的领土包括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自由地区)
      • 中华民国的人民分为大陆地区人民和台湾地区(自由地区)人民
      • 在此基础上,只有台湾地区(自由地区)人民才有台湾地区的居留权和中华民国台北政府治下的政治权利,大陆地区人民进入、逗留、定居台湾地区须经批准
    • 《中华民国国籍法》——
      • 是完全的血统主义法,完全不考虑出生地(出生在火星都可以,遑论出生在大陆)
      • 允许双重国籍,所以即便两岸是两个国家也不会影响中华民国国籍,只会更加确立当事人是中华民国国民;因为基于主权原则,当事人是否具有本国国籍要按照本国法(中华民国法)判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无关
      • 1929年有一个修正案,2000年有一个修正案,中间没有任何修正案;这意味着1929至2000年之间出生的人(包括1949至2000年在大陆出生的人),其是否具有中华民国的国籍,必须按照1929年的法律加以判断
      • 行政机关没有任意、普遍剥夺国籍的权利,而立法院从没有任何通过任何法案或决议剥夺大陆地区人民的中华民国国籍

    行政机关以“民意”为由违反宪法和上位法行政,是台湾法治史上贻笑世界的败笔。台湾行政当局以“上世纪的论述不再符合当下情况”和“民意改变”为由违法行政,和中共当局声称《中英联合声明》过时无效,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法律不会因为“民意改变”而自动过期,除非人民依照民主程序修改它,此乃法治社会最基本的原则。任何一个践踏这一条原则的政府都不是法治政府,而是人治政府。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是中华民国政府对大陆主权的体现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设置了一个“大陆地区人民”的身份。这个身份的丧失必须取得外国国籍后在外国居住四年,期间每次返回大陆地区不超过三十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以及注销在大陆的户籍。这是中华民国对大陆人民行使主权的体现。

    如果中华民国对大陆人民没有主权,那应当根据国际法来确定大陆地区人民的国籍——如果我根据英国法持有英国护照,且根据中共法律自动丧失了中共国国籍(中共《国籍法》第九条),则中华民国政府应当确立我具有英国国籍,而不是去考察我的大陆户口、居住外国的情况。正如一个日本人取得英国护照、自动丧失日本国籍后会在台湾法律下自然变成英国人一样,而不存在一个《台湾人民与日本人民关系条例》规定他必须“注销日本住民票”并且“在英国居住四年,四年期间每次返回日本不得超过三十天”才能申请身份转换,否则他仍然被视为日本人

    之所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可以确立谁是大陆地区人民、谁不是大陆地区人民,就是因为大陆地区人民是中华民国国民:根据主权原则,中华民国有权根据本国法律决定谁是本国人民。否则根据国际法的一般实践,确立外国国籍应当以外国法(中共国法)为准据法。

    台湾人民有权修宪或者发布独立宣言重新制宪,但践踏法治是不可接受的

    本文所批评的,绝非台湾人民追求独立和自决的权利,而是台湾人民走向这一路径的方式。既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外国、大陆地区人民是外国人、台湾的主权独立,那根本就不需要什么《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直接把宪法一改就好了。

    如果基于中共的武力威胁无法顺利修改宪法,那“维持现状”也不是什么问题。无非就是承认大陆地区人民是特殊的中华民国国民,不承认义务也不享受权利而已。基于意识形态而实施“行政台独”、基于所谓“国家安全疑虑”而对大陆地区人民施加歧视性措施,或许可以满足某些台湾人“享受民主自由高高在上”的变态心理需求,但只会让台湾的民主政治变成民意践踏一切的暴民政治。

    今天,台湾政府基于国家安全理由用违宪违法的的行政措施开除大陆人的“中华民国国籍”,而台湾人民容忍了。那么明天,下一个当权的台湾政府也可以用国家安全理由剥夺台湾人民的身体自由。如果你考察纳粹德国和苏维埃俄国的暴政史,或者反思以下“动员戡乱时期”台湾警总的行为,你不会对这个结论感到惊讶

    与腐化的台湾深化双边关系不符合英国公众利益 Deepening Bilateral Relationship with Corrpted Taiwan is NOT Consistent with British Public Interest

    英国价值体现在外交政策中为在全球舞台上促进普世价值,这包括我们长久以来引以为傲的法治精神。陛下之政府亦有责任在对外关系层面确保所有英国公民被平等地对待,尤其是对于归化公民而言,不分其原籍国为何。

    It is the British value that our diplomatic policies would promote universal values on the global stage, incluing the priciple of the Rule of Law that we have long been proud of. It's also the responsibility of HM's Government to ensure all British citizens are treated equally with respect to foreign realtions, especially regardless of their country of origin should they be anaturalised one.

    如果英国支持台湾人民追求独立,但台湾人民或台湾政府却歧视原籍国为中国大陆、香港、澳门的英国护照持有人(例如要求他们提供中共政府的证明文件,否则不适用免签证待遇),这将严重地违背我们的价值。在此基础上,英国向台湾护照持有人提供免签证待遇,将不符合英国的公众利益。

    Given the British are in favour of Taiwan people's desire for independence, while the Government and people of Taiwan are descriminating British Passport holders with an origin from Mainland China, Hong Kong and/or Macau (e.g. requiring them to produce supporting documents issued by the Communist Chinese Government or exclude them from visa-free access into Taiwan), it would be a significant damage to our values. And therefore, it would be against British public interests for HM's Government to offer visa-free access to Taiwan passport holders.

    结语:中共卖国政府与“岛国高级华人”之间的较量

    我愿在此引用某位“钟姓”Youtuber当年在其视频内的发言:

    ......由于中国大陆武汉传出肺炎病毒,有台湾人被误认为是大陆人,因此遭到歧视......

    我无法使用孤立个案证明“大多数”或“大量”台湾人对大陆人民具备敌意和歧视,但就事论事地评价这位Youutber的言论(请查看其原视频结合其语气判断),他不认为“歧视”本身是错误,而是因为“台湾人被当作大陆人(因而被歧视)”是一个问题。这足以反映出某些台湾人对“普世价值”的态度和当年的澳大利亚总理没什么区别,那位总理说——

    人与人之间平等的原则只适用于英国人之间,英国人和中国人之间不适用这条规则。

    作为一名英国公民,我很庆幸现在澳大利亚人没有居英权,因此我不会和澳大利亚人被归为同一类。但作为一名原大陆人民,我为大陆人民目前所受到的不公待遇而感到痛苦。台湾人入境大陆的签证要求已在2015年被取消,而大陆地区人民目前连入台观光都不被批准。大陆人民一边看着台湾人输出歧视,一边看着他们拿着《台湾居民居住证》高唱“台湾户口等于北京户口”,在大陆人民所承受的压迫上再撒一把盐。 这种状况完全归因于中共政府的卖国自肥的政治立场。

    最后,我仍然呼吁(原)大陆人创办的海外自媒体,回归到其所述的国籍国的立场,或者定位到大陆人民的立场。我以马丁·路德·金的名言作为本文的结尾:

    到头来我们记住的,不是敌人的攻击,而是朋友的沉默。

    如果大陆人民与台湾人民无法成为朋友,我们应当自立自强地尊重这个事实,不要以德报怨。既然大陆人的民主、自由和人权与他们无关,台湾的独立又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15.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台湾是一个有人权的国家,但是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不是人:从李延贺被捕案谈及大陆人对台湾的迷思,以及外网自媒体的价值立场

    李延贺事件发生后,舆论似乎有一种朝野震惊的感觉。然而,如果你经常混迹2047论坛,你绝对不会对这种情况感到意外。在《虚无的实在与错乱的必然》和《谁动了我的卤肉饭》两篇文章当中,我已经把台湾政府在国籍法和自由行两个问题上的政策骂到祖宗家了。此后长期以来,我秉持着“尽量不要给共产党送弹药”的立场,对台湾的问题是能不批评就不批评。

    然而,李延贺事件成为了压垮我良心的最后一根稻草。我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讲清楚以下几件事情:第一,台湾政府对大陆的立场。第二,常见的大陆“灾胞”对台湾的迷思和错误认识。第三,我所认同的外网自媒体应当秉持的政治立场。

    台湾对大陆的立场

    1949至1987

    大陆对台的政治立场,我们是不陌生的。中共一贯主张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共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然而,两岸的媒体都少有提及中华民国台北政府在1949年至1990年代的立场。

    事实上,“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一语是蒋介石的台北政府先说出来的,而且一说就是二十多年。在美国的支持下,蒋介石主张“汉贼不两立”,控制了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长达二十多年。1949年戒严至1987年解除戒严,《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一直生效,《戡乱时期截断匪区海上交通办法》授权国防部“截断”(实为直接掠夺)“中国人”或者“中国船”的物资。

    因此,蒋介石的台湾政府从没有放弃中国的名称和对大陆的“主权”,但他行使主权的方式和共产党是一样的----鱼肉百姓。“你共产党没有合法地位都可以鱼肉百姓,我蒋介石这个中国正统更加有权这么做”,逻辑在此。

    1987至2000

    即便是戒严之后,“中国正统”的逻辑仍然存续了一段时间。许多大陆人对中共把台湾政府称为“台湾当局”、台北称为“中国台北”深感不满,但是如果去查阅台湾政府1992年的《中共党政军机关企业学术机构团体旗歌及人员职衔统一称谓实施要点》,你会发现同样的东西也一样存在:

    • 中共“首都”应当称为北平,而不是北京。首都二字要加引号。
    • “国务院”或者“某地人民政府”要加引号,“总理”也要加引号。

    同时,这段时间内的大陆人民,如果旅居海外四年(期间返回大陆每次不超过三十日)并且取得外国国籍,则身份会转变为台湾地区无户籍的中华民国国民,可以直接领用中华民国护照,但在设法取得台湾户籍之前不具有台湾居留权。这项规定与中华民国《国籍法》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是一致的。

    2000年之后:陈水扁时期

    2000年陈水扁上台是一个分水岭。正如赖清德所说,民进党是“务实的台独工作者”。民进党要达成他们的政治利益,绝对不会在乎台湾的法制是否受到破坏,更不会在乎没有投票权的大陆人民的死活。

    政党轮替后,第二届陈水扁政府的行政院在2005年1月11日召开了“研商旅居国外4年以上且取得外国国籍之大陆地区人民身分认定事宜会议”,并根据该会议的决议(网络上并无公开文件)在2005年1月28日发出台内户字第09400762762号函

    这份函件的主旨是:大陆地区人民旅居海外四年取得外国国籍之后,不是中华民国无户籍国民,而是外国人。但是如果这个大陆地区人民原来是台湾地区人民,他仍然是中华民国国民。这种行为被我称为行政台独,因为他不经任何正当程序就开除了所有大陆人的中华民国国籍。这种行为至少要经过台湾两千多万人民执行公民投票后才能决定,绝对不是一个行政命令可以决定的。关于大陆地区人民的中华民国国籍问题,请参见我《虚无的实在和错乱的必然》一文。

    蔡英文时期

    蔡英文时期的民进党对台湾法治的“伟大贡献”,借用陈水扁的话,真可谓是“罄竹难书”。这一点我留给台湾人去评论,我只评论与大陆地区人民有关的部分。

    • 蔡英文第二任选举前中共停发台湾自由行签注(即自由行旅客无法直飞台湾)。蔡政府一边痛斥中共阻碍两岸正当交流,一边对民间要求开放第三地转机来台的呼声不闻不问。
    • 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结束大流行后,台湾恢复了全世界旅客入境,只有大陆人不能入境。陆委会先借口“疫情”,后直言不讳称是“国家安全考量”。

    关于大陆人入境台湾问题,请详见本人另外一篇文章:《谁动了我的卤肉饭》。

    • 2016年6月驾驶橡皮艇偷渡金门,向台湾政府寻求政治庇护的江西异议人士温起锋,滞留台湾4年多,未取得身分证。2020年11月遭台湾政府遣送回中国大陆后,传出被捕,被送到看守所,至今音讯全无。
    • 台湾规定大陆人士取得台湾户籍后,必须在三个月没注销大陆户籍,并且向台湾政府提交中共政府出具的证明,否则其台湾户籍(定居许可)会被注销。李延贺居住在台湾多年,期间出版销售大量反共书籍,取得台湾身份证后于2023年3月回上海注销户籍,结果被中共国安单位拘留。
    • 2018年8月12日,时年38岁的大陆籍钱姓男子抵达台湾骑自行车环岛游,结果在高雄遭遇漏电路灯触电身亡。台湾法院依法判决国家赔偿给钱姓男子家人。但高雄政府抗辩“大陆地区人民不是中华民国人民”,这张主张被法院驳回。政府二审败诉后民进党立法委员王定宇在社交媒体称判决大陆地区人民是中华民国人民“荒唐”,并且扬言要用法官法评鉴作出判决的法官。

    结论

    事证均在,我认为我不需要多言,可以直接讲结论:

    1. 台湾政府所谓的“民主自由”只是一种口号,目前台湾的政治是腐化的民主政治,也就是民粹政治。台湾内部社会完全缺乏法治精神,一切公法问题都习惯用“立法委员陈情”来解决,与英美法系的法庭解决问题(例如香港)完全背道而驰。台湾人民不以为然,似乎这才是民主真正的样子:“票多就是理、赢家就通吃”,这是典型的民主政治的腐败状态。

    2. 中共不惜一切“代价”收复台湾,台湾也会不惜一切“代价”反对中共入侵,台湾政客也会不惜一切可以牺牲的“代价”来利用反共立场赚取政治利益。大陆地区人民在这三个问题中都是那个“代价”。尤其是台湾政客,他们绝对不敢得罪台商,不敢得罪有选票的台湾人民,大陆人是他们最容易压榨的弱势群体。每当台湾人民的反共情绪不够高,就“献祭”一两个大陆人,来提醒台湾人中共是邪恶的独裁政权。至于大陆人的死活,没人在乎。

    3. 台湾政府只对大陆人这样,在大陆常见的“对外国人亲善”的现象在台湾也很常见。因此,与其说这是一个政治问题,不如放大了说——这是一个华人世界的文化问题。世界其他地区的华人有把大陆华人看作“低等华人”的习惯,本质上的原因是华人世界通行的文化是封建等级制,而不是人人平等。

    台湾是有人权的国家,但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法律和行政系统下不是人,没有人权。请各位有困难、准备跑路的大陆灾胞擦亮眼睛,不要刚出地狱(大陆)又入火海(台湾)。我也劝请各位有良知的自媒体人,不要逢台必吹、误导公众。

    常见的台湾迷思

    1. 台湾是民主的、自由的的国家。

    台湾是民主的,但跟你没关系:大陆人在台湾没有居留权、没有投票权、定居只能靠结婚、结了婚可以不批准、批准了必须回大陆注销户籍、回大陆注销户籍可能会被共匪迫害。最重要的是,大陆地区人民定居台湾者十年内无权参选重要公职,终身无权参选台湾总统。如果台湾内政部认为你有危害国家安全之虞(虞:疑虑、怀疑),任何时候不需要具体证据就可以撤销你的台湾户籍(定居许可),遣返你回大陆。

    台湾是自由的,但跟你没关系:大陆地区人民持短期签证在台湾集会、游行、示威、上节目(含视频电话call-in)会因为违反入台证条件而触法。

    或许台湾“民主自由”的唯一用途是用来嘲讽大陆人没有民主自由,让迷茫的台湾年轻人在投XX党一票的时候自我高潮。

    2. 台湾是公平、正义、法治的国家,台湾保护难民。

    请自行查找台湾的贫富差距、黑帮罪案和恐龙法官的统计数据。

    中华民国不是《难民地位公约》或者《议定书》的缔约国,也没有任何难民保护法。即便有一天它加入了公约,台湾也可以主张你“是中华民国人民”而不适用公约,把你遣返大陆。

    3. 台湾资金进出自由、房屋永久产权、保护私有财产。

    资金进出自由跟你没关系,大陆人在台湾非长期居留不能开银行账户、股票账户,兑换外汇受到严格限制。

    房屋永久产权跟你没关系,非台湾人购买不动产需要批准,台湾政府可以强制大陆人出售不动产。

    保护私有财产跟你没关系,如果你的父母是台湾人而你不是,他的遗产你只能继承两百万新台币(50万人民币),剩余部分归台湾籍继承人或者充公。

    4. 大陆地区人民是中华民国国民。

    2000年之前是的。2000年之后只有台湾要霸凌你的时候,你是中华民国国民。比如大陆籍船长在台湾船上对海盗使用致命武力,台湾法院会“献祭”这个大陆船长,以杀人罪判他十几年监禁,来彰显台湾的国际人道主义精神。

    因为这个船长是大陆人(中华民国人民),所以虽然发生在亚丁湾,但是台湾法院有域外管辖权。如果这个船长是台湾人,你猜这个法官敢这么判吗?

    5. 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的地位等同于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台湾地区有户籍国民>外国人>港澳地区人民>台湾地区无户籍国民>>>大陆地区人民。

    大陆地区人民在大陆、港澳、台湾三个地方都是被歧视的贱民。请参见《国籍法的前世今生》和《虚无的实在与错乱的必然》两篇文章。

    难道民主自由是错的吗

    需要澄清的是,民主自由绝对不是错误的。只不过台湾社会是民主制度的腐化状态。柏拉图《政治家篇》提到了三种政治体制的六种状态:

    • 权力属于一个人称为君主制。开明的君主制是“王权政治”,腐化的君主制是“暴君政治”。
    • 权力属于一小群人称为精英政治。良善的精英政治是“贵族政治”,腐化的精英政治是“寡头政治”。
    • 权力属于所有民众称为民主政治(广义)。有效的民主政治是“民主政治(狭义)”,失效的民主政治称为“民粹政治”,也就是多数人的暴政。

    我们反对习近平的君主专制,是因为习近平掌控国权之后以小学生的智慧、宇宙霸主的野心在胡乱颁布政策、疲惫全国人民、挥霍民脂民膏,国家即将陷入台海战争、万劫不复。正如肯尼迪所说,民主不是完美的,自由也不是免费的。人民喜爱民主政治不是因为民主政治不出错,而是因为民主政治具有一定的自我修复机能,其出错的代价比君主专制出错的代价要小得多。

    同理,我们反对台湾的“民主政治”,是因为台湾的民主政治处于完全失效的状态:

    • 良善的民主政治是符合人性的,但台湾的“民主政治”一遇到大陆人就进入特殊模式,前一秒还在说人权法治普世价值,后一秒马上忘得干干净净、张口闭口谈国家安全。
    • 良善的民主政治是趋于稳定的,这需要良好的立法和公正的司法。但民进党政府搞行政台独,为了不丢失“民国派”的选票搞主权模糊,制造宪法级别的混乱。

    这个世界上有许多行之有效的民主制度,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敏寺制(小选区单一议席制)和以欧洲大陆(发源于瑞士)为代表的比例代表制都是成功的民主制度。台湾所采用的发源于美国的“赢家通吃”的制度在美国建国早期也发挥了非常有效的作用,但其弊端随着大财团和两党分化的出现逐渐显现,最终造成了今日美国和台湾的两党恶斗的局面。民主是分优劣的:中国如果要实施民主,必然也要参考全世界不同类别的民主实践

    自媒体的立场

    我一直主张,海外大陆人所做自媒体要么反应自媒体创办人国籍国(假如你加入了外国国籍)的立场,要么应该反应大陆人民的立场。我们的历史使命是为那些被共匪噤声的人发声。我们大多数人都知道大陆人民的利益和共产党的利益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对立的,但我们在处理与其他国家的利益关系时并不那么敏感。

    大陆人民的利益是独立的,不存在一个所谓的“民主自由世界”的利益,我们也绝对不能仅仅因为台湾或美国反共,就把台湾的利益或者美国的利益当成大陆人民的利益加以宣扬。逢台必赞、逢美必挺的后果,就是大陆人民从谎言的洼地里逃出来后,进入了另外一片谎言的盆地。试想一下:如果有大陆人看了某频道的“台湾好”之后偷渡到台湾这个“难民公约洼地”,结果被送回大陆迫害,我们是难辞其咎的。

    另外,正如上面所说:台湾自媒体必然以台湾人民的利益为皈依,而中国大陆人民的利益和台湾人民的利益并不总是一致的,事实上我的经验是,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相悖的。所以,我希望有幸阅读到这篇文章的大陆人能够擦亮眼睛——既然你接受台湾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它和(民主的、真正属于人民的)中国之间必然会有竞争、必然会有利益冲突。事实上,我们现在正遭受的痛苦是:中共剥削大陆人民的利益,并且向在大陆的台湾人民提供超国民待遇。因此才会出现某台湾自媒体拍视频称“台湾户口等于北京户口”的情形。台湾人在大陆是政治经济文化上的既得利益者,在台湾又可以从讽刺和羞辱大陆人无民主无自由中获得优越感,因此他们没有动机来帮助中国实现民主化,甚至没有动机公正地向我们讲述台湾的内部事务、向我们揭露台湾内部的状态。这是我们在观看台湾自媒体时需要反思和谨记的。

  16.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非必要无正义:八孩铁链女案判决所折射出的中共统治逻辑

    铁链女案判决出炉后,网络上的讨论轰轰烈烈。如果国内社交媒体在审查机制下无法发出有力的讨论,这一现象尚且能够被理解。但是,如果外网的声音仍然局限在“讽刺判决”或者批评“司法不公”,我认为这种现象是值得忧虑的。作为这个时代的意识形态先驱者,我们不能只停留在就事论事的阶段,这意味着我们永远无法了解自己的敌人(中共官员)。因此,我写了这篇文章。这篇文章想要教授给读者的,不是“怎么定一个购买和侵犯被拐妇女的男人的罪”,而是“在中共政治体制和中华洼地文化下应该定什么罪”。

    社会架构

    我们无需参考统治者给出的任何意识形态定义——我们假设自己是一个外星人,然后站在这个角度上去观察中共统治下的社会,我们会得出以下结论:

    • 中共国的社会分为官场和民间。官场是相对封闭的、有显性阶层的,内部高层自行决定权力迭代模式,也只有内部高层才能决定谁能够从民间进入官场底层。民间是无显性阶层的,社会地位由财富量和“政治地位”动态决定,政治地位是官场不时决定和变更的。

    • 官场对民间有强大的控制力。这体现在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全部被官方所持有和控制,并能够通过官场的金字塔式架构,使内部高层(中共中央)拥有决定性决策权。但决定性决策权不代表精确执行。与任何一个金字塔架构一样,下至基层必定有变通、欺骗、腐败等现象。

    • 官场的功能是从民间搜刮财富供自己享用。高层通常通过直接控制国有资源、国有企业来侵吞资产,中层通过行政审批权勾结民间商人获得贿赂,底层通过选择性执法或舞弊来获得贿赂。

    • 官场是脆弱的。这是因为巨大的腐败利益导致参与者失去底线,可以使用栽赃、陷害甚至暗杀等任何手段来维持的自己政治地位,从而保住自己获取利益的能力。在中底层,这表现为官员对纪检委和组织部的恐慌,因为纪检委和组织部掌握人事权。在高层,这一层面表现为“国家(政治)安全”的担忧,因为人民觉醒会导致政权垮台。

    如果我们使用通用的模型,中共国的社会就是封建等级制。而且其中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中共国的社会是“软奴隶制”,具体请参见下方“文化相关量”段落。

    统治逻辑

    因此,中共的统治逻辑是简单而清晰的——先保住政权,在这个基础上尽可能地提高民间制造财富的能力(生产力),以便更多地剥削。因此,任何政治决策都会经历这两个阶段:

    • 稳定性影响评估。这一决策是否会影响社会稳定?具体来说,它是否会影响——
      • 官场高层之间的团结,即是否会导致“利益共同体”散伙;
      • 官场中层对官场高层的忠诚,即是否会导致官场中层联合造反;
      • 官场底层的执行力,即是否会导致官场底层消极怠工或者罢工,不执行政治命令;以及
      • 民间是否会因反对政策而造反。
    • 生产力影响评估。这一决策是否会促进官场对民间的剥削(注意:不一定是民间生产了更多,可能只是剥削比例提高了),还是相反?

    统治逻辑非常简单——在候选政策里删去对稳定性有显著危害的政策,然后在无危害或者危害小的政策里选剥削量最大的。

    民间稳定性是文化相关量

    民间稳定性并不是政治相关量——绝大多数人民不懂政治理论的情况下,他们绝对不会使用政治知识来判断一项政策是否正确。相反,他们会从自身的生活经验考虑“统治者是不是对人民好”。因此,民间稳定性是一个文化相关量。

    让中国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庆幸的是,洼地人已经被儒表法里的“汉武帝新时代华夏特色儒家礼教思想”给改造地非常奴化,“君臣”和“父子”两座大山把绝大多数人民放置在被压迫地位,因此确保了(畸形的)社会稳定。

    我们需要在此处强调的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本质上是一种奴隶制。这是因为奴隶制的本质特征是主任对奴隶的“人身”具有支配权,而君父对臣子的人身是有支配权的。这与西方中世纪的骑士和封建领主之间“骑士为领主服役”的领属关系是有本质区别的。

    进入近现代后,法律不明文赋予“君父”对“臣子”之间的人身支配权,但是实际中这种支配是存在的,并且会隐藏在现代西方的话语之后——通常以滥用法律概念或者消极变通执行法律的形式存在。例如:

    • 纪委可以不分青红皂白地“双规”(现称留置)官员,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并且在特定情况下对他们使用酷刑拷问。
    • 父母对子女使用暴力造成人身伤害、把在外的子女“带回家”,公安机关不以故意伤害或者绑架论

    上述是“君臣父子”的现代化,“夫为妻纲”的现代化也是一样。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家庭暴力的处理是滥用调解制度,以不同于陌生人之间的人身伤害来处理的。“婚内强奸”也是如此。

    这种状态是封建“奴隶制”的软性现代化,因此我称为“软奴隶制”。

    如何处置拐卖妇女案

    现在,我们可以来玩《2047论坛版我是徐州市长》模拟游戏了。假设你是1980年代的徐州市长,你会如何处置拐卖妇女案?拐卖妇女案会造成的稳定性问题是被拐卖者的家属伤心欲绝,但是由于绝大多数案件中失踪人口找不到,他们不可能聚集在某个特定地点闹事,因此受害者家属的画像是原子化的,此类案件对社会稳定性影响不大。

    但是,从草菅人命的统治者角度来看,拐卖妇女“好处是很大的”。在特色礼教文化下,男子成家、立业、生子之后就会稳定在某个地点,此后为了“养家”开始进入奋斗模式,因此不会成日想着如何造统治者的反。相反,如果大量农村低收入低教育背景的男性无法找到配偶,他们就会变成游民,更有可能在性激素的驱使下变成治安不稳定的因素。

    那妇女的利益呢?拜托,奴隶主什么时候会在乎奴隶的利益?因此,对拐卖妇女案“打击不力”根本就不是什么执法资源问题,而是执政者的政治动机问题。

    董志民案的处理思路

    董案的处理思路也是类似的。必须处理董案的原因是网络舆论已经对统治合法性和社会稳定性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置之不理”这一选项无法通过“稳定性影响评估”,被直接从候选方案中划去了。

    但是,本案中“定强奸罪”也是一个基于稳定性被划去的选项。这是因为与被拐卖妇女一起生活的男性目前还在洼地中大量存在。定强奸罪会导致官方释放出这样的立场——被拐卖妇女和购买者之间的婚姻关系会受到挑战。这将导致全国的“买主”产生恐惧,由此制造巨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统治者的政策必须以维持民间的政治稳定为第一考量,而民间的政治稳定是一个文化相关量而非政治相关量。因此统治者的操作就是提供利益,来强化民间对特色礼教(奴隶制)的服从。 在本案当中,官方要在 不否定奴隶制的情况下平民愤 。因此官方采用了这样的叙事——

    • 虽然存在拐卖妇女,但是婚姻是熟饭,要承认婚姻是合法的
    • 既然董某已经合法地把“婆娘”讨回家了,那他就应该善待她,扮演好一个封建男人的角色
    • 但是董某不仅不给她吃好穿好、有病看病,反而把她关起来、拴起来,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是一定要打击的

    这就是中共为何坚决不能判“强奸罪”成立的原因。

    非必要无正义

    我要在文末重复我在许多场合都说过的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既不人民(People's)也不共和(Republic),如果以“原版儒家”和其他春秋诸子百家的文化为正统中华文化,那它也不中华(China)。中华人民共和国(PRC)的真正面目是党国韭菜园(Party's Regime over Chives)。

    但是或许,今天我为“PRC”找到了一个更好的名字:

    种姓制党国 (Party's Regime of Caste)

    我们必须在这里重申——除非“正义”有利于韭菜们在稳定的情况下集体为官老爷创造可供剥削的财富,否则“正义”是绝对不会到来的。在一个奴隶制社会中,如非必要,不要指望奴隶主会提供这种奢侈品。

  17.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WIP】人教版历史教科书改造项目

    工作进行中,先生成一个帖子ID占位

  18.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人大解释国安法:中共过河拆桥拉港共代理人下水的时代开始了

    事前的预测

    黎智英寻求外籍大律师参与国安法案件辩护一事,历经原讼法庭、上诉法庭、终审法院,最终胜诉。胜诉的主要理由是,《香港国安法》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外籍大律师。见此情形,急于表忠心的港共总督李家超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寻求解释国安法,结果把整个建制派拉入了火坑,开启了香港建制派“党委化”的新时代。

    在此之前,本论坛包括我在内的几位活跃法律人曾经常识预测这个《解释》到底会怎么写——因为中共曾经以“强行歪曲字面意思”的方式在居港权案中解释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关于“中国其他地区的人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须办理批准手续”的规定,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包括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不论以何种事由要求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均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其所在地区的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批准手续,并须持有有关机关制发的有效证件方能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包括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如未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批准手续,是不合法的。

    在引发这一次释法的居港权案件中,终审法院明确判决:

    按對言詞的一般理解,根據《基本法》而擁有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不能稱之為“中國其他地區的人”。他們是中國這地區(香港)的永久性居民。將他們形容為是為了定居而進入特區的人也是不正確的。他們進入特區並非為了定居。他們本身為永久性居民,擁有進入特區及在特區隨意逗留的權利。

    李家超要求释法时援引了第六十三条。所以,我们曾经预测,释法大概会这么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担任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规定,是指担任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律师,必须在执业活动中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具有保守国家秘密条件的律师,包括在香港不具有全面执业资格的非中国籍律师,如果在该法下参与诉讼活动,是不合法的。

    人大踢皮球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中共控制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一反常态地给出了一下解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承担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定职责,有权对是否涉及国家安全问题作出判断和决定,工作信息不予公开。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受司法复核,具有可执行的法律效力。香港特别行政区任何行政、立法、司法等机构和任何组织、个人均不得干涉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均应当尊重并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决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中遇有涉及有关行为是否涉及国家安全或者有关证据材料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的认定问题,应当向行政长官提出并取得行政长官就该等问题发出的证明书,上述证明书对法院有约束力。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于11月28日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的有关报告认为,不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担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可能引发国家安全风险。不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是否可以担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问题,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需要认定的问题,应当取得行政长官发出的证明书。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没有向行政长官提出并取得行政长官就该等问题发出的证明书,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履行法定职责,对该等情况和问题作出相关判断和决定。

    我们翻译一下这个解释的意思:

    一、《国安法》里面已经在香港本地设置了一个权力滔天的机构“国安委”,而且李家超你就是主席,你有权力对这件事情做出决定。

    二、李家超你有权给法院发出证明书,对法院领导进行政治指示。

    三、李家超你一定要给法院发证明书。如果法院没让你出证明书,你必须直接做出决定。

    话外之音

    外行看热闹,法律人大概也就看出这些内容,但是作为一个对中国政治了解深刻的人,如果只能看出这么点,恐怕是政治不及格。我们进一步解读一下这个解释的话外之音。

    1. 李家超你自己有权力做决定,你为什么不做决定?难道一定要中央给你擦屁股吗?你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直辖市的市长,难道不知道替党分忧、为党献身吗?你让人大常委解释这个烫手的事情,你不记得人大常委曾经被美国制裁过吗?难道还要再被制裁一次?上一次是小喽啰,再制裁可就上政治局常委了。

    2. 所以,为了让以习明泽为核心的太子党可以不被制裁继续去美国享受 为了神圣的共产主义革命事业,从今以后这种满脸喷粪的脏活就交给身为香港国安委主席的你了。既然我们授权了,以后请你不要再来让我们解释了——你决定就可以了。当然,是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做决定。你如果不懂,你就看看内地的政治——决策都是中央做,责任都是地方承担。身为香港市长,你心里没点B数吗?

    3. 爱国的香港法官们,别怕!党国不会忘了你们的。我说了你们一定要去索要证明书,但没说不索要会把你们炒鱿鱼对吧。没有惩罚,就没有义务。你们只要闭着眼睛找一个技术性理由,不去索要证明书就可以了。李家超会帮你们把脏活干了的。到时候你们“都是被李家超逼的”,美国也不能制裁你们对吧。放心放心,谁是耗材、谁是人才,党中央一清二楚。

    综上所述,李家超你吃着人民的小米,你就要为党和人民付出、奉献。你不能让高官被制裁,也不能让法官被制裁。现在,为党和人民献身的时刻到了!请你牢记入党誓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党牺牲、无私奉献,所有历史责任请你一肩扛起。至于接下来要怎么做,你自己看着办吧。

    如果你下不了狠心,问问自己:是美国的制裁比较可怕,还是祖国的制裁比较可怕

    后国安法的香港政治生态

    从前,香港建制派处于一个超然的地位。他们只要站出来给中共说几句不痛不痒的话,中共就会给他们大量的经济利益,以至于党内一直把他们称为“忠诚的废物”。国安法通过后,反对派全军覆没,香港政治进入了“狡兔死走狗烹”的习近平新时代。建制派再也不能动动嘴皮子了——他们已经全员被绑进了中共的土匪窝。“中央是你的坚强后盾”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现在,香港建制派才是中央的“耗材、肉盾”。

    我们不知道中共消耗香港耗材的速度会有多快——我们只知道在中共的历史上,为其服务的人,从来就没有什么好下场。这次解释国安法,只是再一次说明了这一点。

  19.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告军人、警察及其他武装部队人员书

    致各位现役的解放军军人、民兵、警察以及其他武装人员,我们怀着复杂的心情向你们写下这一封信——我们呼吁你们不要被上级领导所欺骗;我们呼吁你们加入人民的行列,对暴政说不。

    中共自古以来就使用“斗争”作为其立党策略,这一策略来自古代的帝王心术、历史悠久。最高领导人通过不断发动各种运动来让人民疲于奔命,达到长久维持其独裁统治的目的。欺骗你们也是这个诈骗链条的一环——他们忽悠你们高别人一等,可以“管理”和“压榨”其他的一般民众(“人民群众”)。但真相是,你们不过是他们眼中的高级韭菜——当人民的怒火无法被熄灭时,他们会毫不犹豫推卸责任,让你们出来背黑锅;——当中共不顾一切要攻打台湾时,你们就是战场前线的炮灰。1950年的朝鲜战争就是最好的证明——在那场战争中,无数人民子弟兵被迫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被卷入了一场错误的战争,最终惨痛地失去了自己的生命。中共高官是没有人性的,毛泽东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利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包括他的长子毛岸英在内。

    今天,中共告诉你们人民受到了“境外势力”的挑唆,要颠覆这个政权。可事实上,颠覆这个政权的,恰恰是中共自己。诚如蔡霞教授所说,中共已经成为了政治僵尸——德高望重的前任总书记胡锦涛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安保人员架出二十大的会场;全党已经沦为了习近平及其利益集团的玩具。习近平身边充满了谄媚小人,不断地溜须拍马来让自己获得青睐、获得升官发财的机会。他们知道自己的地位乃至这个党都朝不保夕,所以变本加厉地贪污、受贿、滥用职权。面对疫情,中共拒绝科学的解决方案,反而史无前例地提出“清零政策”。传染病之所以叫传染病,就是因为他不可能清零——人类历史上唯一能够通过疫苗消灭的传染病是天花,这花了174年(1796年发明牛痘到1970年证实清零)的时间。德尔塔变异株出现后,全世界都判断清零是不可能的,转而全力推广效力最高的辉瑞和莫德纳两种疫苗,与病毒共存。目前,几乎全世界都已经取消了一切防疫政策,恢复了正常的生活。实行共存政策的国家“横尸遍野”只是习近平顽固独裁、死不认错的谎言。

    今日的中共已经沦为了习近平一个人的政党——而习近平只是一个初中学历的白痴。他不仅无法提出合理的防疫政策,而且另有野心——“收复”台湾,成为“千古一帝”。许多学者都认为,目前的清零政策防疫是假,训练人民的奴性、测试战时体制是真。战争中没有赢家,让保家卫国的军人弟兄去为习近平打一场没有意义的侵略战争,更不为人民所愿意。侵略乌克兰的普京已经内外交困,而在全世界的支援下,乌克兰已经开始全面反攻、胜利在望。侵略没有出路,暴政必将灭亡。事前教唆公务员“高人一等”,事后让人民“批斗”公务员,是中共转移矛盾、让人民内斗、坐收渔翁之利的惯用策略——十年文革就是如此。2019年,中共教唆香港警察“忠诚勇毅”,以高人一等的姿态去平息香港的“动乱”,最终结果是基层警察仍然过着买不起房子、结不起婚的日子,而警队高官却坐收渔翁之利:中联办用人民的纳税钱,为被外国制裁的中共党羽一刻之间还清了数千万元的房屋贷款。

    威逼、利诱、诈骗是一时的,民主、自由、法治是永恒的。我们都是父母,我们都有子女。扪心而问,我们是希望自己的子女生活在一个拥有完善福利制度、能够没有后顾之忧地学习奋斗的国家,还是生活在一个靠送礼、“献身”、欺压其他人来发达发迹的国家?我们如何确保自己的子女在这样的国家里能够成功地“发达发迹”,而不是满腹经纶却输给了“有关系的人”?各位军人、警察、武装部队的同胞——我们都是中国人,我们都希望自己的国家强大,我们都希望自己能活得有尊严,我们都希望社会能够照顾所有人的利益而不是少数人的利益,我们希望天下一家、情同手足。我们再一次呼吁各位,不要被中共的谎言所欺骗——站到历史的正确一边。

    Ambrosia

    2022年11月27日 伦敦

  20.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从空想到实践:我们需要一个由专业人士组成的俱乐部

    我们所面临的现状

    事先声明:我这篇文章不旨在于批判任何人——我感谢所有关注中国现状并且为此发声的人。然而,我必须客观地指出,纯粹的“发声”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最近三五年以来,中共的网评员不断在互联网上用简单粗暴的方法干扰和分化我们。他们所用的招数有三大类:第一类是诉诸人身攻击,这类已经基本无效了;第二类是诉诸传播假信息,这类方法在各位活跃在社交媒体上朋友的不断努力之下,也能迅速得到澄清。然而,第三类是我们目前无法解决的:在涉及专业知识的复杂问题中,以貌似专业的口吻支持中共的既定政策。

    这类问题通常具有以下的特征:(1)涉及到高度的专业知识,不为一般人所能轻易认知; (2)涉及到具体政策的执行,会引发难以平衡和判断的多方利益冲突; (3)其决策的优劣不明显不直观。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清零”与“共存”的路线之争。我们所见到的是,网评员和其他一些公众在社交媒体上没日没夜地主张,如果中国实施共存政策,将会产生许多不必要的老人和儿童的死亡。我们可以使用简单的逻辑去反驳他们(见下文),但是我更希望深入地探讨一下这类问题背后的本质:为什么我们在这类问题面前显得无能为力?

    我不介意把丑话说在前面:目前活跃在社交媒体上的“民主人士”,其教育背景大多不忍直视。民主变成民粹并非是偶然,因为简单地用“这不民主”来驳斥一个政策只要几秒钟,而去详细地分析一项社会问题的背景、现实、可行方案及利弊,大多需要几个星期的时间。而且,详细分析一个政策,确非一般民众力所能及。因此,如果我们想要真正推动国家的进步,我们需要团结我们所能团结的专业人士,来分享各自的专业见解,从而能够达致对中共现行政策的直接剖析,帮助观众中的一般民众理解其中的是非曲直。

    我想举一些例子来说明专业观点和非专业观点之间的差异。我希望从我的本行法律开始谈起,然后按照我个人感兴趣的程度,选几个中央行政机关部门谈一谈。我希望这些例子能够清楚地说明政策认知的三种境界:应该达到何种效果、现在是怎样、可以做出何种改变或改进。我也希望这些例子能够说明:外行和内行之间的差距是很大的。

    法律

    应该是怎样

    我们从民事司法、刑事司法和行政司法三个领域分别论述。民事司法的目标是调整民事主体(包括个人和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民事司法需要高效和公平——简单来说需要做到有诉必理、公平裁判,以及在资源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快速办结。

    刑事司法的终极目标是惩治刑事犯罪,以此给受害者恢复性的补偿安慰,以及吓阻潜在的犯罪者。刑事司法必须做到公平:清白者不能被冤枉,犯罪者不能逃脱惩罚;处罚必须与犯罪的恶劣程度相匹配;不能以恶治恶,例如纵容公务员胡乱抓人、使用酷刑。刑事司法最大的标杆是公平公正。近代司法观点认为,清白者绝对不能受到迫害,因此采取无罪推定和“宁放勿纵”的原则。在这种制度下,警察的办案水平和刑事侦查技术被倒逼着成长,努力朝着“不侵犯人权的情况下破获更多案件”的目标前进。

    行政司法在各国间的差异是最大的。在普通法国家,公民普遍可以对行政机关的决定提出挑战。如果行政机关错误地作为,就可以申请“调卷令(certiorari)”推翻其决定;如果行政机关非法不作为,就可以申请“强制令(mandamus)”逼迫其作为。在民主制度下,如果行政机关不遵循法院的指示,则其首长大概率会被罢免或者无法连任。这保证了行政机关只能依法作为,并且不能非法不作为。

    现状

    中共在民事司法上遇到的主要问题是资源不足或不平衡——具体指的是法官的数目。这是因为中共把司法作为维稳工具之一,并且采取了类似日本的法官培养模式。这导致法官无法从优秀的律师中选拔,而新入职的法官大多没有经验。他们无力产生任何改变,而且会直接受制于已经在法院体制中“混迹已久”的上级。上级法官大多来自政法委的政治任命,与中共的其他公务员部门类似,“忠诚大于能力”和“近亲繁殖”的情况明显,所以导致新入职的法官迅速融入已经僵化的司法体系。

    僵化的司法体系是没有效率的——而各种不科学的考核标准如办案速度(在资源缺乏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达到民诉法规定的时间限制)或“上诉率”(而不是上诉的胜诉率),会导致法官为了自己的前途而藐视公平正义。例如,在司法资源紧缺的上海,法官会以“案子太多”为由拒绝当事人立案。在“分流制度”实施之后会通过“(半)强制诉前调解”的手段拖延立案。为了防止当事人上诉,法官会不分是非曲直“各打五十大板”,诸如名誉损害或者精神抚慰赔偿等自由裁量下的判决金额等于“(原告认为数额+被告认为数额)/2”的情况屡见不鲜。

    行政司法和刑事司法是较为复杂的。一方面,行政机关基于考核要求,一旦当事人提出行政诉讼必然“积极参与调解”,甚至满足当事人的非法要求,造成了事实上的“按闹分配”。另一方面,只要有政治因素在内,行政机关尤其是公安国安机关必定不惜一切代价迫害当事人,包括勾结黑社会非法禁锢当事人,让当事人“闹不起来”,无法主张法律权利。这种情况在刑事诉讼当中屡见不鲜——公检法穿一条裤子导致公安机关寻求批准逮捕的要求大概率被检察院接受,造成不必要的羁押和保释(取保候审)制度的名存实亡。在当事人被羁押的情况下,法院的低效率意味着当事人会长期处于待决状态;公安部主管的看守所(关押未决犯)的条件比司法部主管的监狱(关押已决犯)的条件要差很多,且公安部强力主张“看守所要称为办案阵地”,导致当事人被羁押后要么受苦要么“认罪认罚”,冤狱就此产生。

    改进

    在这个基础上,如果要改进中共国的司法,必须从三方面做起。第一是重构法官的选任体系。法官必须从资深的律师中选任,以确保其法律素养。法官必须独立办案,应当撤销“审判委员会”制度,禁止非办案法官,尤其是上级法院的法官或者本法院的领导,对办案法官施加任何影响。重构法官的考评体系,法官不能因为其判案行为受到任何处罚,除非其受贿、徇私枉法,法律观点和判决错误不能被认为是“枉法”。

    第二是重构法律体系和司法体系。从立法阶段就厘清不必要的模糊;政治问题应当政治解决(比如夫妻财产是不是共债共签的问题,应该民意调查、研判之后立法处理),不应当依靠司法解释,更不能让司法解释“试试看”,发现不对又变来变去。这会直接导致民众对法院系统失去信任。将法院分级分层解决效率问题:不要简单依据行政区划来设立基层法院,而是要根据争议的性质和数额设立不同类型的法院和其他审裁体(例如小额庭),其他审裁体的主官可以由年轻的律师来担任,以此扩大可用裁判人员的数目,又不至于损害司法人员的平均素质。

    第三是重构法律执行体系。必须清楚地把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分开,行政不能影响司法,司法不能替代行政。要将行政和司法之间的非法相互干预,视为最严重的刑事犯罪和政治违规。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律来行政,而法院只负责解释法律、做出判决。

    然而,我们能见到的是——共产党把愚民和疲民视为基本国策,把近亲繁殖和官官相护视为维持独裁统治的“法宝”。让中共做出这些改进是不可能的。

    我不熟悉的部门

    财政

    财政不是我的本行,所以我只能谈我认识中的那一小部分。至于超出我认识的,我只能以提问的形式问出来。我认为财政的目标有以下几个:正确的财政政策、正确的货币政策、各部门之间合理的预算分配、审计监督。因此以下问题出现了:

    • 如何判定财政政策的正确性?国债应该发多少?税率应该怎么定?
    • 如何判定货币政策的正确性?利率和准备金率怎么定?外汇管制和自由兑换应该如何决策与平衡(全管制?局部自由兑换?国内离岸一币两亚种?)?
    • 如何有效地执行审计监督?

    农业

    同样地,对于不了解的内容,只能提出问题:

    • 中国有多少耕地、林地?我们能生产多少农产品?效率还能提高吗?
    • 基于前一问题,我们是粮食进口国还是出口国?我们应该对农产品出口采取还是不采取管制?
    • 基于国际政治形势和国家安全考量,我们是不是要大力投资农业来确保自给自足?
    • 如果无法做到自给自足,是否需要采取限制人口增长的措施来达到资源和人口平衡?

    显然,中共是剥削廉价劳动力、换取外汇供高官享受的。他们从来不会为了增加人均资源而控制人口,计划生育在他们手里是“另一门压榨人民的好生意”。

    工业

    • 中国工业产业链是否齐全?如果不齐全我们要不要做到齐全?
    • 取得尖端科技的瓶颈在哪里?
    • 中国工业原料能否自给自足?是否需要出口管制?能否强化资源回收来达到循环?
    • 电力和能源的布局应当是怎样的?目前可再生能源有多少,是否需要增加投入,增加投入是否具有实在效益?

    防疫:一个小对比

    回到本文开头的问题。当公众关注足够的时候,学者的观点自然会通过媒体进入大众视野。这种时候自然能够很轻易地做出分析,来反驳“清零”政策。首先,流感存在了很多年,如果流感没有必要清零,那和流感类似的疾病也不需要清零。

    • 爆发早期,COVID-19的死亡率约为4%
    • 病毒变种导致传染性增强、但致病性减弱
    • 接种mRNA疫苗(辉瑞BNT / Modena)加强针后,亚洲诸国的滚动病死率已经降低到0.1%以下,这意味着已经接近流感^1
    • 港大研究表明辉瑞抗体是科兴的近九倍^2
    • 新加坡政府宣布科兴要接种三针才能视为已完成基本接种,而辉瑞只需接种两针。随后宣布接种科兴者必须接种辉瑞BNT或Modena才能视为完成加强接种。
    • 上海复兴早在2020年3月就获得了辉瑞BNT的疫苗代理权,但是中共卫生部至今还没批准
    • 德国总理舒尔茨访华后,中共同意“批准BioNTech新冠疫苗用于在华居住的外国人”

    因此,这些事情放在一起之后,一个结论是显而易见的。中国不具有实施共存战略的条件,而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共为科兴疫苗护航,强制民众接种,赵家资本入股赚取暴利。中共以各种借口,包括“爱国”和“支持国产”在内,阻挡高保护力的mRNA疫苗进口,导致民众无法接种并产生足以在低重症死亡率下共存的免疫力。

    专业人士俱乐部

    我们回到本文的主题——我们应当如何认知中共的政策从而发现其问题。光靠民主自由的口号显然是无用的,而一个人的知识总归是有限的。只有在防疫这种公众关心的问题下,诸多学者的声音才能被媒体广泛传播。至于问题回到“中国农业如何发展”和“如何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的问题时,显然我无法得到答案,我也无法通过互联网搜索找到足够的资料。

    如果我们能够聚集专业人士,互相探讨自己熟悉的话题供其他人了解,我们就能迅速组出一个“影子内阁”,进而分析中共的各种政策,用三言两语告知人民其中的弊端所在、中共的诡计所在。在当前的条件下,我会继续在2047撰文,其主题以法律为主,但我也会逐步探讨其他我所熟悉的话题。

    然而,我希望邀请各位有识之士来2047撰写各位领域内的专业文章,以加深其他非本领域的专业人士以及一般公众的认识。这个过程必定很长远,因为2047仍然默默无闻。但是,我希望从我自己开始,改变民主人士“每天喊口号”的恶性生态。

  21.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Letter of Petition for Immediate Shutdown of all Communist China's Missions in the United Kingdom

    We refer to the incident of Chinese diplomats imposing violence onto demonstrators outside their consulate-general in Manchester. In light of this event and the evolving situations in recent months, we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to shut down immediately all Chinese mission in the United Kingdom, to protect our society and communities from desperate attacks that have been conducted, are being conducted, and are to be conducted by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via its diplomats.

    The year of 2015 was considered as the beginning of a golden Anglo-Chinese relationship. However, dating back from today, that was also the beginning of the Chinese Foreign Ministry altering their mode of conduct. It was a direct result of XI Jinping’s political proposal of a new era, allegedly of Chinese own characteristics, in fact of establishing a bandit-like system of jungle rules. As part of this proposal, the Chinese foreign missions have been encouraged to attempt in every possible manner, mostly undiplomatic and desperate, to propagandise for XI Jinping.

    The philosophy of communists is “to struggle”, a term referring to establish their dictatorship at any cost. During their history, the communists ever engaged themselves in kidnapping, robbery, murder and all other kinds of sins. All parties of communists, including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are established on a strict pyramid hierarchy, where unconditional obeyance of the instructions from the leader is the only approach to survival. This means, if considered under British laws, the Communist Party is but a criminal organization.

    The only matter of law preventing from making such a finding, is that they are acting in the name of China, a sovereign state, thus making their Party a sovereign criminal organization. It would be naive of any foreign nation, including the British, to treat the Chinese Communists as a normal foreign government, respecting them with diplomatic privileges and to expect them to respond to us in the same and reciprocal manner. I wish my fellow British not to forget how XI Jinping ever treated our Queen, Ministers, and public servants during his visit to London in 2015. The golden age of the Anglo-Chinese relationship is but a lie for XI to score on before his fellow Communists.

    Deception is also part of their strategies, especially when during the periods of weakness, such as during 1978 to 2012 for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When the Chinese Communists were persuading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to co-operate with them and thus to claim a share in China’s economic boost, they were, as claimed openly by their second-generation leader Deng Xiaoping, “accumulating powers”. Once the accumulation is finished, nothing on earth could stop them turning back to what they really are.

    Rather than a sensational story, the Chinese communists are a danger in reality. LU Shaye, CCP’s ambassador to France addressed in public a French scholar as a “rogue” in response to that scholar’s speech in favour of establishing a better France-Taiwan relationship. In the United States, CCP’s diplomats ever engaged themselves in “counter backs” to the demonstrators at their embassy in Washington DC, by holding loudspeaker and uttering dirty words. Today’s event in Manchester is not alone, and CCP’s undiplomatic conduct will not stop. As an ex-Chinese, I am fully confident that any diplomatic protest would be in vain, as they were in vain for the past years when the British government protested for the situation in Hong Kong.

    Every British individual who ever learned the history of the World War II knows how proud our Prime Minister Arthur Chamberlain was when he claimed that we reached a treaty with the Nazi Germany, by admitting the Germen absorbing Czech and Slovakia. That treaty was an exorbitantly expensive lesson for the British people to learn that compromises never bring peace. The only feasible way to secure the people is strong and firm counter backs against any violation to our values at our home. For all the reasons, we urge the government to shut down all Communist China’s missions in the United Kingdom, immediately and without delay.



    Ambrosia PAGE [alias]

    A British citizen, a solicitor in England and Wales, an ex-Chinese national, and an ever-suffered man.

    17 October 2022

  22.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谁动了我的卤肉饭:拒绝陆客的是民进党而不是共产党

    2019年8月1日,中共文化旅游部宣布暂停47个城市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嗣后,台湾政府猛烈攻击中共当局阻碍两岸交流。当年,我在聊天群组中反复声称,对陆客构成实质性窒碍的是民进党主政的台湾政府,而不是大陆政府。然而,这番言论没有引发群组中台湾人的惊醒——在反共的背景下,这种声音实在是太刺耳了。四个月之后,COVID-19疫情爆发,全球开始实施大规模旅行限制,这件事很快就被人们淡忘了。

    疫情发生后,台湾由于“提前四个月”对大陆实施旅行限制,顺理成章成为了抗击疫情的“模范生”。但随后,由于疫苗供应问题百出,其模范光环被“共存模范”新加坡超越;2022年初,新加坡宣布开始恢复跨境旅行。嗣后,最早宣布躺平的英国,也摆脱了COVID-19带来的阵痛,开始享受旅行复苏带来的红利。而台湾的疫情却由于疫苗接种状况的不理想,而继续阻碍着跨境旅行。

    2022年9月,台湾宣布开放免签国旅客入境。随后宣布10月13日开始,非免签国旅客也可以入境。这时,2019年8月的窘境又再次被恢复了——全世界不能入境台湾的旅客只有大陆人。而与当时相比,海外大陆人以及港澳居民现在也被加到了禁入范围中。因此,在这个时候重提一下2019年8月的谎言,我认为十分有必要。

    大陆的出境管制

    大陆居民能够取得的旅行证件有三种:护照、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俗称“陆胞证”)。在1986年《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通过之前,这三种证件都遵循着相同的运作模式,就是需要逐次取得出境的许可。这有点类似于台湾戒严时期的出入境情况。为了从中共管治范围离开,护照持有人必须取得“出境签证”,而双程证、陆胞证持有人必须取得“出境签注”。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出境签证”是大陆公安发给当事人准予其出境的文件,而不是目的地国家的“入境签证”。因此为了防止混淆,本文会将这三种文件统一称为“出境许可”。

    1986年开始,“出境签证”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首次出境时(也就是办理护照时)的审批制度。换言之,自1986年开始,已经办理好护照、再次持护照出国的中国人,不再需要办理“逐次的出境许可”。2000年,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共开始在全国各地试点“按需申领护照”的制度,也就是不再需要提交各种境外邀请函、旅行社发票等文件。自此开始,中共的出境审查只限于护照真实性的调查,也就是身份核查。这与西方国家的出境制度完全一致。

    然而,为了“把自由关在墙外、不让民主渗进来”,中共没有改革前往香港、澳门、台湾的制度。这就导致中共的出境审查实施了双轨制——出国是自由的,去港澳台是麻烦的。1997年和1999年香港澳门分别被中共收回,此后中共去港澳的“出境签注”就顺理成章地同时具备了“出境内地”和“入境港澳”的两大功能。香港入境事务处和澳门治安警察局看到中共签发的出境签注,会视同是自己发出的入境许可。而这一情况当然不适用于台湾。

    台湾的入境模式

    台湾当局从不承认中共的合法性,也基于各种考量无法承受大陆人免签证入境台湾。2008年,海峡两岸签订了旅游协议,嗣后修订加入了自由行条款。协议中规定的模式是三部曲:第一,大陆居民向大陆公安机关申请陆胞证;第二,大陆居民持陆胞证申请自由行签注(可以和第一步同步受理);第三,大陆居民将陆胞证和自由行签注台湾移民署规定自由行签注是必须的文件)交给大陆承办旅行社,由旅行社扫描影本向台湾移民署申请入台证。大陆居民拿到“陆胞证、出境签注、入台证”三种文件之后,可持凭陆胞证和出境签注乘坐大陆出发直达台湾的航班,然后在台湾口岸持入台证入境。

    旅居海外的大陆人(台湾行政术语为“第三类大陆人”)可以直接持中共护照,向台湾驻外代表处申请入台证,嗣后直接飞往台湾即可。由于不涉及“从大陆出境”的情况,因此根本不需要陆胞证和出境签注。然而,移民署要求这一类大陆人必须事实上居于海外,短期出国旅游的大陆人并不属于这一类别。

    除了自由行之外,台湾方面也会签发探亲、商务、不动产等类别的入台证。这些入台证申请时除了相关事由文件和旅行证件(可选择陆胞证或中共护照其一)之外,并不需要提交中共签发的“出境签注”。当事人可以得到入台证之后向中共公安申请相应类别的出境签注,或者选择直接持护照前往外国(如日本),或者持双程证加港(澳)签注前往香港(澳门),然后转机来台湾。只要从中国出境时第一目的地不是台湾,且持有入境第一目的地的合法入境文件,则中共只能放行,而无法干预第一目的地之后的行程。在这种模式下,当事人根本无需办理前往台湾的出境签注,因为在中共眼中他们的目的地是外国(如日本)或港澳。

    2019年8月发生了什么

    2019年8月中共单方面宣布暂停自由行:其手段是“停止签发自由行出境签注”。如果各位从前没有看过上面的背景知识,似乎很快就会 得出“中共不放人”的结论。但是,看完上面的背景知识后,各位很容易就能发现问题在哪里:如果台湾移民署在审批自由行入台证时不把中共的出境签注列为必要文件之一,出境签注对于来台湾根本就不是必要文件,因为当事人完全可以从外国(如日本)或者港澳转机,来避开中共的出境检查

    事件发生后,民进党政府声称“深表遗憾”,交通部长林佳龙8月7日到台东视察南回铁路时表示,政府除推出第一波秋冬旅游补助外,也研议振兴观光方案,包括开放陆客与东南亚国家民众从第三方入境免签等措施^1

    嗣后,正如各位所见到的。“东南亚高品质旅客来台网签”政策迅速落地了,但是大陆旅客第三方入境免签一直没有出现。就连“第三方驻外馆处申请入台证”的第三类大陆人(旅居海外大陆人)观光入台证的适用范围也没有丝毫扩大。我必须指出:大陆游客不能入境台湾,不是因为没有那个签注(出境许可),而是因为没有入台证(入境许可),其原因归根究底是台湾移民署把中共的处境许可列为申请入台证必备文件。嗣后,民进党内阁不断甩锅,日常指责中共阻碍两岸交流。其中逻辑正如“美国不给中国人发签证,然后指责共产党不让人来美国”一样,可笑之极。

    2022年9月又发生了什么

    2022年9月,民进党内阁宣布10月13日起非免签国国民可以申请签证来台,但是陆委会却宣布大陆人入境的范围目前仅限“探亲”等四类 ,而不包括观光。在2020年初,台湾政府就以疫情为由禁止所有人入境,包括先前已经受影响的大陆游客,也包括旅居海外的“第三类大陆人”和香港澳门居民。然而,10月13日,所有类别的入境者都已经恢复,但大陆居民、海外大陆人、香港澳门居民除外^2

    陆委会表示,将根据疫情、两岸互动情势最新发展,滚动检讨、逐步调整中、港、澳籍人士入境管制措施,以维护国家安全与整体利益。

    让我开心的是,起码这次陆委会不会再说“大陆人(且只有大陆人)身上带病毒”所以不能入境了。不过,如果观光都能变成国家安全问题,那不难理解为什么疫苗在民进党手里能变成政治问题。

    结论

    虽然我不需要办入台证,但是我认为台湾人民仍然需要了解真相。把陆客和卤肉饭隔开的,到底是共产党,还是民进党?

  23.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讣告: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逝世

    英国时间2022年9月8日,蒙上帝恩典、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离开了人世。回首她的一生,或许最令人怀念的是每一年的圣诞演讲:从二战时从事护理工作的少妇,到冠病大流行期间慈祥的老太太,女王陪伴着英国人民渡过一场又一场起起伏伏。大半个世纪之后,她完成了她光荣的使命,前赴天国向耶稣交差了。

    正如英国国歌所唱:May she defend our laws, and even give us cause。作为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元首,她出色地完成了礼仪荣典的职责,跨越党派、跨越种族、跨越阶级,竭尽所能地团结整个国家。可以预见的是,她的逝世会将英国是否应当继续保持君主制的议题重新拉回公众的视野,其他王室成员的事实非非也会再度成为公众的热议。但是,无论如何,这些风雨不会阻碍我们给予她至高无上的评价——不论是那位二战时从事护理工作的少妇,还是那位电视机屏幕上的老太太。

    女王陛下,一路走好。God Save the Queen.

  24.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中共驻新加坡大使孙海燕教你学习新时代特色英语

    来源

    Facebook视频链接在此,欢迎前去欣赏。孙大使演讲原文如下:

    These days, you might be quite worried about the developing situation trigger by Nancy Pelosi's visit to China’s Taiwan region. I am sure you understand that the visit not only violates the US's own official one-China principle, infringes on China's sovereignty, but also threatens the whole region's stability. We are all fully aware that some American politicians and Taiwan separatists are the troublemakers. Their actions are driven by selfish calculations, in an attempt to bolster their own political standing. Of course, we cannot allow this unprovoked challenge to our sovereignty pass without appropriate responses. Of course, we cannot allow individual political agendas to harm regional stability without a firm NO.

    This week, I had the privilege to attend the Singapore National Day Parade. While sitting at the Marina Bay floating platform, and watching the celebrations, I was deeply touched by Singaporean's patriotism. You love your country so much, cherish peace so much, and long for a brighter future so such. At that moment, I felt just like I am one of you. I could relate to your feelings, because the Chinese people, as well as people in this region, are exactly the same as you are: "Together Stroger”, indeed. The region is our shared home, and regional stability is our shared interest.

    We have got enough challenges to tackle together: strengthen our regional supply chains, speeding up our economic recovery, enhancing our cooperation, uplifting people's livelihoods and building a brighter future. As for the powers so far away, if they come to help with good will, we definitely welcome. If they come to manufacture another crisis, then we have every right to say a firm NO. Their aggression have caused wars and famines in so many regions of the world. Let's speak out to those troublemakers together: no, no, not here, not at our home.

    口音语调

    首先,我们要感谢孙大使充分领悟了习近平新时代外交思想的精髓,用自己独特的口音和语调强力排斥了“英语是昂撒的英语”这一过时无效的论点。孙大使的生动实践充分说明:中国人特别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主观能动性是无穷的,是可以把英语这门严肃的语言讲成笑话的,是可以讲出中国人和昂撒人都听不懂的中国特色英语的。尤其要表扬孙大使的下列行为:

    • 开篇第一个词these就用了中国特色发音(读成了this),做到了习主席所说的“扣好第一粒扣子”。
    • “NO”的发音刚中带柔,酷似叫床,一举击中流量时代的密码,牺牲了小我的脸面,成全了大国的外宣。

    行文

    此外,我们也要热烈表扬给孙大使写稿子的外交部秘书:

    • 最后一段将不可数名词"aggression"与复数谓语"have"巧妙搭配,生动体现了域外势力多次制造事端的事实。
    • 通篇多用小学英语,简单句、短句为主,让低龄儿童也能看懂,真正做到了大外宣全覆盖。
    • 发挥散文的特点,整篇文章没有脉络、不用连接词,让人摸不着头脑,看完只记得淫叫声“NO”,真正做到了高强度洗脑与避免启发民智的有机统一。
    • 乱石击空,中国人与本区域人民“are exactly the same”脱口而出,毫无违和感。

    反面教材

    马克思教导我们:外国语言就是斗争的武器。为了帮助各位爱国人士更好地学习英语,我们以同样的口吻和主题写一篇“反面教材”,并指出反面教材中的诸多错误,供各位外宣人士研究。

    Good afternoon. First of all, on behalf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the people in China, please accept my sincere congratulations to you the Singaporeans for your 57th anniversary of the National Day. I had a privilege to attend your National Day Parade this week at the Marina Bay floating platform, where I was deeply touched by a series of performances that illustrated the Singaporean nation as a patriotic and peace-loving people with determinations to defend your homeland for the prosperity of this country.

    The Chinese nation shares exactly the same values, with which the Chinese government is determined to establish and maintain foreign relationships with other countries on the reciprocal and mutual-respect basis, but is also determined to fight back without any hesitation if our sovereignty is challenged by anyone in any means. As may have occurred to you, the Chinese military forces have conducted rapid and firm actions in response to Nancy Pelosi's visit to Taiwan, a territory of China. We have warned the United States many times before, and as you see, when it comes to the sovereignty, we never eat our words.

    No country in today could develop on its own, and therefore of course, the rising tensions would not only impact the parties directly involved, but also would arouse the concerns of every country in the nearby region. If we allow such events to continue to occur, the stability and prosperity of the whole region would be at significant risks. Just like the platform of the NDP which belongs to Singaporeans, the region belongs to everyone here, and we have every right to perform our own approach to prosperity for ourselves. We cannot afford it reduced to a platform for external politicians to seek agendas selfishly at their own and sole interests and at our costs.

    Fifty-seven years ago, when exorbitant pressures were imposed on Singapore to seek your YES to foreign interventions, the Singaporean said NO with bravery. Seventy-two years ago, when tons of US-made bombs were dumped onto the Chinese soldiers in order for our YES to surrender, we said NO with courage. Today, should any external power, for their own interests and at our costs, intends to deviate us from the approach to a shared and prosperous regional economy with robust supply chains, we have no reason not to stand together, get stronger, and give the same answer again.

    以上文本是一个错误示范,有以下缺点:

    • 文本太长、句子太复杂,不利于理解;习近平可能看不懂,这会影响升官发财的机会。
    • 废话太多,不够战狼,不符合外宣要求。
    • 没有开门见山提到台湾,反而先“祝贺新加坡人民”,偏题严重、浪费预算。
    • 最重要的一点是,文章根本没有标注断句位置,复杂词汇也没有标读音,领导根本就读不出来。

    以上反面教材是我个人的一点拙见,欢迎各位外宣的同志批评指正,看能不能把它改的更坏,更加符合反面教材的要求。

  25.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猜测:SPAR19可能不是Pelosi的座机,而只是迷惑外界的假班机

    首先,SPAR19的飞行路线不正常。它从马来西亚离开后经过新加坡,然后向东横穿印尼加里曼丹岛,最后从菲律宾东侧外海(截至目前没有进入菲律宾领土)北上。这里有三个问题:

    第一,这不是最短路线

    第二,它没有从西马来西亚(马来半岛)向东飞进入东马来西亚(沙巴、砂拉越),而是穿越了印度尼西亚。理论上来说,Pelosi人已经在马来西亚境内(吉隆坡访问),她从该国领土的西侧转移到东侧然后离开,不会引发任何问题;然而,过境印度尼西亚领空则需要和印尼方面协调并取得同意,惶论这是莫名其妙绕远路。

    第三,为了保障安全,从外国领土/领空穿过比走公海更加安全,因为解放军如果在外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领土上作出任何行动,这就不仅仅是中美之间的问题了,这是中共对该外国领土的侵略;美国和菲律宾之间签订了驻军协议,Pelosi的座机完全可以从菲律宾领空上穿过,然而SPAR19的路线却是菲律宾东侧的外海

    另外,一个令人非常关注的事实是:有一架无呼号(No Call Sign)的飞机在SPAR19起飞后飞往菲律宾西南端的小岛,在这个岛上盘旋了不知道多少圈之后又向东北方飞回菲律宾本土。飞回本土的时间大约是SPAR19起飞后两个小时——从吉隆坡按最短路线(向东飞往东马)飞到这个点的时间大约刚好是两个小时。试问什么样的飞机没有呼号什么样的飞机又会在菲律宾西南端名不见经传的小岛上绕N圈然后折返?答案呼之欲出:这是根据美菲驻军协定在菲律宾执行任务的美国军机,它在这个位置等待Pelosi真正的座机飞来,然后在菲律宾领空内执行伴飞护卫的任务

    如此一来,SPAR19的怪异行为就能够得到解释:这是一架迷惑外界的靶机,它的任务就是选一个不正常的路线拖延时间。这样Pelosi真正的座机就可以用最短时间飞往台湾,然后降落在别的什么机场(例如桃园),然后Pelosi可以在台湾国安系统的保护之下驱车前往台北市区,在“合理的时间”出现在媒体面前。Pelosi真正的座机可能就是从日本飞来的SPAR20——这架飞机直到现在都没有出现在雷达上。没有理由在Pelosi访问马来西亚结束后,美国的行政专机仍然会停留在马国领土上,这没有必要。SPAR20应该是在不开启应答机的情况下离开了吉隆坡——带着Pelosi本人。

    当然,上述猜测可能全部都是天马行空,那么更严重的问题就会产生。为什么SPAR19没有进入菲律宾领空?因为即便从印度尼西亚过境,最短路线仍然是从菲律宾西南角进入,经宿务和马尼拉上空前往台湾空域。如果菲律宾因为某种原因不想“牵涉其中”而拒绝了Pelosi的座机入境,这是比两岸关系更严重的问题——美菲关系出现了裂横。

  26.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假如我来写法律:我心目中的中国国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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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法定的傲慢与偏见:美国《移民与国籍法》第214(b)条

    最常见的美国签证是商务/旅游(B1/B2),而最常见的拒签理由则是214(b)。《2013年中国旅游业统计公报》显示,美国是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第六大目的地。排除港澳台以及以代购旅游为主导的韩国之外,美国是第二大旅游目的地国,仅次于泰国。同时,可以相信美国是中国公民第一大非法移民目的地国。在这种态势下,美国使领馆签证处每日大排长龙:申请人络绎不绝,被拒绝的申请人同样络绎不绝,被拒绝后见诸社交媒体的针对214(b)条款的分析和猜测同样络绎不绝。

    在撰写这篇文章之前,我必须作出一些重要的申明:

    1. 本文所阐述的结论是不负责任的——我没有引用任何关于美国签证政策的论据,《外交事务手册》相关部分的保密性也使得任何资料不可能公开存在。
    2. 本人所阐述的结论可能与其他社交媒体撰稿人的结论相同,但本人得出结论的过程显然与他们不同——本文与其他文章不构成互相印证关系。
    3. 请不要援引本文所阐述、认定的任何结论,更不要用于现实中申请美国签证。读者不妨认为本文中所属的美国是另一个星球上的国家。

    历史背景

    美国历史起源于十七世纪初英国向北美的殖民——从一些经营北美业务的欧洲公司雇员开始。1620年的五月花号虽不是第一批赴美的移民,但却成为标志性的事件。此后,“移民国家”成为美国最显著的标志。然而,移民是一把双刃剑——地广人稀的北美大陆需要移民,但已经移民的人们恐怕有不同的态度。

    任何国家版图和人口的扩张历史必定伴随着文化冲突。18 世纪至 19 世纪初德国人、苏爱人(有苏格兰血统的北爱尔兰人)大量涌入美国。德国移民坚持讲德语的习惯令操英语的殖民地居民不安,但随着独立战争的爆发,德国人的爱国热情、英勇作战、在人种上的相承使他们快速融入主流社会,矛盾逐渐消弭[^1]。

    南北战争结束后,非裔后代根据《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和《1870年归化法》,开始合资格按出生地取得美国公民权,或者归化为美国公民。但是,众所周知,这种法律上的一体化完全不能解决任何种族、文化、社会、语言问题。《1882年排华法》开创了合法种族歧视的先河,而《1903年移民法》禁止无政府主义者移民又开创了政治见解歧视的先河——这些法律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的精神彻底撕得粉碎。

    如果读者认为这不过是白人的“排外主义”,那就大错特错了。著名的自由女神像矗立在哈德孙河的自由岛上——这是自由的象征;但坐落于自由女神像一公里旁的Ellis岛就没这么“自由”了——这里设置着臭名昭著的移民检查站。“对许多人来说,这座岛屿是通往自由与梦想的大门,但对于那些被拒绝入境的人来说,这是眼泪之岛”,Harlan D. Unrau在其关于Ellis岛的历史资料研究中这样写道。[^2]

    Ellis岛:自由之门与眼泪之岛

    自1920s开始,美国移民局就开始实施对移民的资格检查(eligibility check),并将不合资格的移民排除在外。在进行移民检查之前,还需要进行医疗检查——虽然其中也包含着巨大的不公平,但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内。法定的(不)合格性分为两大类,第一类被称为群体合格性(mass eligibility):关乎种族、原籍国、移民配额等因素。第二类被称为个体合格性(individual eligibility),具体包括:

    • 经济适当性(economic fitness)
    • 道德适当性(moral fitness)
    • 技术适当性(technical fitness)

    经济适当性关乎下列要点:新移民是否携带足够的现金;是否能找到工作;是否具备定居的能力等等。移民检查所需的平均时间介乎两个小时到五个小时,新移民会被问及数十个问题。Unrau在其文献中强调了关于经济适当性的判定是“武断的”(arbitrary),并引述称:法律并未规定 “经济不适当”(economic unfitness)的具体内涵,而判定取决于行政规则和个案实践。

    一个可笑的点是:对新移民“经济适当性”的审查,第一步就是检查他们所乘坐的船舱的等级。一等舱与二等舱的乘客甚少被检查,而大通铺的乘客则会被仔细甄别。

    “经济适当性”的不确定性可以被视为是美国移民法的“例行滥用”和“任意实施”的开端。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行政措施背后的逻辑是但不完全是 “种族选择”,而更接近于“先来者迫害后到者”。后来者是否能入境,完全取决于先来者的系统性偏见。作为一个殖民强盗建立的国家,美国会实施这种政策并不令人意外,但具有相当强烈的讽刺意味——第一批移民者前来的时候,印第安原住民是否也向他们施加了相同的行政程序?显然没有。一群白人侵略者自诩为这块土地的主人并对后来者施加系统性偏见——用中华文化里的概念来描述就是“占山为王”。

    非移民身份

    需要声明的是,即便美国把移民措施搞成了这种羞辱性的“彩票”,但在美国两百多年的移民史上仍然有大量的人前来定居——这是因为当时欧洲的环境太过于痛苦。相比之下,这种“临门一脚踏入自由”的感觉恐怕起到了兴奋剂的作用。在相对有利的移民政策下,美国逐渐发展强大,并最终历经两次世界大战,成为全球第一号强国。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航空业的蓬勃发展使得地球上任意两点的飞行时间不超过24小时——这也意味着贫穷地区非法移民奔向收入翻10倍的美国梦也只需要不到24个小时。

    《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第214(b)条说:

    Every alien shall be presumed to be an immigrant until he establishes to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consular officer, at the time of application for a visa, and the immigration officers, at the time of application for admission, that he is entitled to a nonimmigrant status under section 101(a)(15).

    任何外国人将被推定为移民,直至其在申请签证时使领事官员信纳,及在申请入境时使移民官员信纳,其确立了其符合第101(a)(15)条下的某一种非移民身份。

    而该法第101(a)(15)条界定了各种非移民身份,该条下的各段就是美国签证的分类代号,例如(B)段说:

    (B) an alien (other than ......) having a residence in a foreign country which he has no intention of abandoning and who is visiting the United States temporarily for business or temporarily for pleasure;

    (B) 在外国有其无意图放弃的住所、为商业目的或旅游目的临时访问美国的外国人(除了......类别);

    因此,以B2旅游签证为例,美国法律的框架如下:

    1. 美国没有发给“为旅游目的访问美国的外国人”的签证。美国只有发给“在外国有其无意图放弃的住所、为旅游目的临时访问美国的外国人”的签证。
    2. 任何外国人都被推定为“移民”,即被推定为不符合101(a)(15)项目下任何一种情形,直到其本人确立他符合某一种情形,例如(B)段的旅游,为止。
    3. 其对于某种旅游身份的确立(establishment)必须让领事官员满意地信纳。

    因此,领事官员关于214(b)的处理过程是这样的:

    1. 申请人是否确立了(B)身份的后半段?他显露出的意图,是否是旅游?
    2. 申请人是否确立了(B)身份的前半段?他是不是“在外国有其无意图放弃的住所”的外国人?
    3. 我(领事官员)对申请人的确立是否满意?

    “满意地信纳”的标准

    在行政法上,使(某官员)满意地信纳,即to the satisfaction of一语,通常用于表达行政自由裁量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与司法自由裁量权相当,通常有两种模式:

    1. 证据优势(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通常被称为“与对立面相比更有可能”(more likely than not)。
    2. 超越合理怀疑(beyond reasonble doubt)。

    通常来说,行政机关不能作出不合理的决定,否则司法机关可以在司法复核(judicial review)程序中颁下济助(又称救济,remedy),例如颁下移审令(Certiorari)——其效果是行政机关的决定会被撤销。不合理的情况包括:不合法、程序不公、不理性(韦氏不合理,wednesbury unreasonableness)。

    另外一个需要强调的事实是:证明与证伪之间的区别。例如,一个人的意图可以通过其行为来体现:他举起了枪、他扣动了扳机,结果弹道轨迹上的另外一个人迅速卧倒,子弹没有击中另一人。虽然没有击中,但是当事人的枪击另一人的意图已经明显地表露出来了——因此得到了证明。然而,一个人的意图是不能被证伪的:一名携带枪支的人是否有意图伤害他人呢?如何证明他没有这种意图,而只是用来自卫?正因为意图不能被证伪,法律给出的答案是无罪推定——证明意图的责任落在检控官(大陆台湾称检察官)手上。

    然而,有时候的确需要证伪意图——用于预防潜在的风险。因此,立法者有两种思路:

    1. 不对称信息下的无罪推定,用“没有迹象表明他有意图”替代“证明他没有意图”。这里使用“迹象”而非“证据”,意味着行政机关可以使用任何非法证据,如情报机关数据。
    2. 授予了行政官员酌情权,用“官员相信他没有意图”替代“证明他没有意图”。

    在第二种情况下,“证据优势”就不能再被称为“与对立面相比更有可能”。行政酌情权的引入,代表官员可以采用更务实的做法:例如参考其他人过往的数据,或者凭借经验。但无论如何,举证标准绝对不可能变成“超越合理怀疑”,因为不可能超越合理怀疑地证明一个人没有某种意图。

    美国签证面试

    美国国务院(外交部)采取的做法是结合DS-160表格信息与面试,来决定当事人是否符合“在外国有其无意图放弃的住所、为旅游目的临时访问美国的外国人”这一描述。面试应当采取的程序被收录在美国《外交事务手册》第9编第403.5条中——除了一些废话之外,其他内容均为机密(classified)。所以我们必须猜测里面到底有什么——我们要玩一个模拟游戏。

    虚构的例子:一位美国B2签证申请人,中国国籍,25岁,未婚无子女,旅居英国,职业为土木工程师,月薪4500英镑,申请表中表明他想要去美国纽约州纽约市旅行两个星期,没有旅行计划,拟入境日期是一个半月之后。

    根据美国法律,我们必须假定这位申请人“纽约旅行两星期”是假的,他真正的目的是取得旅游签证后非法滞留美国。他必须向我们证明他符合“在外国有其无意图放弃的住所、为旅游目的临时访问美国的外国人”的描述。

    于是,以下的有趣对话发生了:

    对话 领事分析
    领:去美国干什么?
    申:旅游。
    非法移民都说去旅游,不可信。
    领:你在英国什么身份?
    申:工作签证。
    不具有永久居留权,非法移民第三国可能较大。
    领:去哪里?
    申:纽约。
    庇护城市、非法移民聚集地。
    领:去多久?
    申:两周。
    经验表明非法移民大多说两周。
    领:谁给钱?
    申:我自己。
    有经济能力,可以黑在美国。
    领:一个人去?
    申:是的。
    没有羁绊。
    领:会说英语吗?
    申:是的。
    黑下来没有语言障碍。
    领:根据INA 214(b)你的申请被拒绝。 申请人未能令我满意地确立伦敦是他无意图放弃的住所。
    申:我有各种文件。
    领:不需要,下一位。
    ——

    如果同样的情况使用英国法律,结论会大有不同(英国签证无面试,仅看申请表资料):

    申请资料 领事分析
    领:去美国干什么?
    申:旅游。
    没有可疑迹象
    领:你在英国什么身份?
    申:工作签证。
    高素质高收入签证类别,道德风险高,非法移民可能低。
    领:去哪里?
    申:纽约。
    纽约是热门目的地,无可疑。
    领:去多久?
    申:两周。
    假期长度适当,无可疑。
    领:谁给钱?
    申:我自己。
    旅费预算250*14=3500英镑,不超过一个月收入,无可疑。
    领:一个人去?
    申:是的。
    未婚无子女,一个人去,无可疑。
    领:会说英语吗?
    申:是的。
    可以申请合法工作身份,不必黑下来。
    领:看起来符合批准条件。 没有迹象表明他有放弃伦敦这一住所的意图,原则上批准。
    申:我有各种文件。
    领:不像伪造的,与申请表相互印证,构成补强证据。
    批准。

    在此,必须强调一下我从Quora上看到的前领事官员的回答中,透露出来的不可思议的信息:

    1. 美国国务院的教条是:文件不可信。某位伪造文件的专业人士,就把摊点开在美国驻新德里签证处门口。美国领事官员的教条是:让申请人讲一个故事。可信的故事越问越可信,不可信的故事必定漏洞百出。
    2. 领事官员绝对不会把他们怀疑的点告诉你。否则要么陷入无休止的争论,要么你很容易再来编一个新的谎言,或者带来伪造的文件。
    3. “如果你得到了美国签证,不要非法滞留,这会损害同地区同胞旅美的机会。”

    盲目自信与公平程序

    我们来看另一个虚构的例子。中国国籍,35岁,已婚有一个12岁女儿,住在青海省,农民,月薪8600人民币(1000英镑),申请表中表明他想要去美国纽约州纽约市旅行两周,有旅行计划,拟10月1日入境。于是,以下的有趣对话发生了:

    对话 领事分析
    领:去美国干什么?
    申:旅游。
    旅游没什么问题
    领:你户口在哪里?
    申:青海。
    青海人非法移民率低
    领:去哪里?
    申:纽约。
    乡下人想去见世面,合理
    领:去多久?
    申:两周。
    两周不长不短正合适
    领:旅行计划是谁做的?
    申:俺女儿做的,娃娃想去玩。
    申请人是为了满足子女才旅行的
    领:谁给钱?
    申:俺有存款。
    有存款,非法就业的动机比较弱
    领:一个人去?
    申:和俺女儿一起去。
    不太可能带着未成年人一起非法逗留
    领:老婆不去吗?
    申:她一个娘们儿什么都不懂,到了美国怕闹笑话,让俺带女儿去长见识。
    不认同对方的道德观念,但是符合当地文化,移民法范畴内无疑点
    领:会说英语吗?
    申:不会。
    移民美国有语言障碍
    领:(打字)。 DS-160表明申请人的收入较低,但足够支付旅行开销。申请人旅美动机是为了满足女儿的愿望。申请人的配偶不随行,构成令其返回的重要促因(incentive)。我满意地信纳申请人符合INA 101(a)(15)(B),批准。
    领:玩得愉快!
    申:谢谢。
    -

    然而,如果我说这位申请人随后带着女儿飞到了美国,以他是法轮功成员遭到中共迫害为由申请政治庇护,后又为妻子申请政治庇护受益人绿卡或者配偶移民绿卡,我相信没有人会指责我“离谱”——绝大多数在美国申请庇护的申请人都是如此拿到旅游签证的。

    如果当事人申请的是英国签证,光是收入与旅行开销不相称一项,就足以拒绝他一百次。在这个例子中,美国国务院犯下的重要错误是:

    • 青海人出境人数本身就少,样本不充足。
    • 第三人意图不足以构成一个“可信的故事”。
    • 非法移民大多是中高收入人群(先验),不代表中高收入人群大多是非法移民(后验)。
    • 单身无子女者更注重自己的享受,而已婚有子女黑在美国汇款回国才是非法移民常态。
    • 英语水平极佳的人,是最不可能非法移民的人——他们可以合法移民。

    造成上述种种问题的根源在于:

    1. INA 214(b)与INA 101(a)(15)(B)的结合,导致申请人要证明自己“没有”放弃当前住所的意图。“to the satisfaction of”的定义不明确,导致领事官员可以把标准无限向“超越合理怀疑”提升,而我们之前已经说过,任何人不可能证明“自己没有某个意图”,更不可能超越合理怀疑地证明。
    2. 领事官员的怀疑点不会明确告知申请人——这是赤裸裸地侵犯正当序权利,并且使得领事官员的“合理怀疑”的合理性永远不会被质疑,他们可以合法地无上限“做白日梦”拒绝正常的申请人,或者“迷之自信”批准经济状况很差的个案。
    3. 领事官可以基于种族、国籍、文化、当前在美非法移民结构等诸多因素,把别人的过错强加到你头上
    4. 领事官员控制面谈过程,没有任何“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之类的兜底问题。因此申请人可能永远得不到合理机会,澄清领事官员的“合理怀疑”。

    一个相反例子很能说明问题:领事官员一律坦白自己的怀疑,并且要求申请人给出可信的解释。回到第一个旅英华侨的例子:

    质疑 答辩
    领:请解释你为何不会放弃现在的工作? 申:我的工作月入4500镑,非法移民的工作比我赚的少,还很累。
    领:为什么旅游长度是两周,而不是更长或更短? 申:我的年假额度是15天。
    领:为什么一个人去? 申:我喜欢一个人旅行。
    领:为什么学英语? 申:我一直以来想移民英国,我现在正在积累居住年限,到五年就申请永居,六年就申请入籍。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是领事官员,你是否会批准签证申请?两个例子对比可以表明:如果面试是由领事官员主导的,申请人只能钻入领事官员脑中的刻板印象。

    然而,美国宪法是救不了签证申请人的——正当程序并不适用于签证申请。某位美国领事官员在Quora上有一句标志性说辞:

    This (指INA214b) is how a foreign country administers itself. As a foreigner, all you could do is to accept it.

    而且,她有一条给F1(学生)签证申请人的忠告:

    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美国不是你妈妈,她不会像父母一样照顾你。申请一些英国、德国的学校,这样你被拒绝之后还有其他安排。

    加拿大:正常人长什么样子

    加拿大与美国有着非常密切的地缘关系,两国的移民法框架类似。然而,如果有人声称加拿大和美国一样是签证流氓,那就是对加拿大的严重误解。事实上,加拿大移民法在事前(申请)、事中(审理)、事后(救济)三个阶段,都比美国来的公平合理。

    申请阶段

    与美国的DS-160表格不同,加拿大的签证申请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来证明自己的旅行目的、财政状况和家庭状况。纵使移民局给出了建议提交的文件,但是否提交、提交什么、提交多少完全是申请人的自由。另外,申请人可以提交“Client Information”,这可以包括申请人的额外陈述、其他人的声明、移民顾问或律师的法律意见信(向签证官主张为什么申请人不应该被拒绝)。

    审理阶段

    加拿大的签证采用材料审理形式——大多数流程中,签证官不会向申请人提出任何问题。申请人可以反复检查材料,而不必承受“面试”带来的紧张。

    加拿大法律保障程序公平——如果申请人的可信度被质疑,或者移民局使用了第三方材料,移民局应当向申请人发出《程序公平信》(Procedural Fairness Letter),给予申请人解释、澄清的机会。

    救济阶段

    拒签后,申请人可以委托加拿大公民、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处加拿大的人(包括公司)代表申请人根据《信息接触法》及《隐私法》调取移民局“全球案件管理系统”中的记录,其中包括签证官拒签的具体理由。

    申请人如果对这一理由不服,可以在拒签后60日内(如在加拿大境外申请签证)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核。

    司法复核:制约政府的最后防线

    司法复核一词来源于香港法例对Judicial Review一词的翻译——因为香港是全球唯一以中文为正式语文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所以其翻译具有权威性。在普通法中,司法机关有固有(inherent)权力去审查政府的行为。如果法庭认为政府的行为不符合应有的标准,则可以下令搁置(撤销)该行为,并要求政府机关在遵从法庭判决的前提下,重新考虑其行为。

    司法复核需要经过“预审”才能进行。预审的正式名称是“申请许可(leave)”,法庭将参考申请人和答辩人双方的材料,通过书面审理(不开庭)来决定是否存在合理的争议。如果存在合理的争议,则需要批出许可,准予开庭。准予开庭后,其过程就与普通诉讼类似。

    复核标准

    加拿大《联邦法院法》第18.1条列明了法庭能够采取的行动,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采取行动:

    (3) 在司法复核申请中, 联邦法院有权
     (a) 命令任一联邦委员会、公署或其他审裁体做出任何行为或事项,而该行为或事项是其非法未履行、非法拒绝履行或无理拖延的;或
     (b) 将任一联邦委员会、公署或其他审裁体的任一决定、命令、行为或程序宣布为无效或非法、推翻、搁置、搁置并饬回以便在遵循联邦法庭认为合适的指示的情况下予以重判、加以禁止或加以限制。

    (4) 联邦法庭可判予第(3)款下的济助,如其信纳该联邦委员会、公署或其他审裁体:
     (a) 无权行事、越权行事或拒绝履行其职权;
     (b) 未能遵守自然公义原则、程序正义原则或其他依法应当遵守的程序;
     (c) 做出决定或命令时适用法律错误,不论错误是否呈现在记录表面;
     (d) 以错误的事实认定为其决定或命令的基础,而该认定是悖理、任意或无视其面前的材料所做出的;
     (e) 因欺诈或伪证而行事或不行事;
     (f) 以其他违法方式行事。

    “其他违法方式”中最典型的就是“不合理”(unreasonbleness)。这是普通法中的审核标准,最早可追溯到英国的Wednesbury案。加拿大法律继承了这一标准,并在Dunsmuir和Vavilov两案件中赋予了更为精确、严格的要求。合理性指行政机关的决定必须具有以下三个特点:正当性、透明性和可理解性。正当性包括目的、逻辑上的正当性,因此官员不能基于错误信息或者持有不正当的偏见来做出决定。透明性指官员做出决定的理由必须公开透明,除非基于国家安全或公众利益不予披露。可理解性指官员必须将事实和法律通过说理过程组织为能够支持其结论的理由,不能搞“战略模糊”。

    另外一个审查的标准是“正确性”,即法庭会越俎代庖站在官员的角度来处理行政问题。在Vavilov案之前,法庭认为当行政行为涉及专业知识时,应当采用合理性标准,只去复查官员的决定过程是否正当、透明、可理解,而不能越俎代庖。在Vavilov案中,“合理性”标准被认为是绝对的默认标准,因此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适用正确性标准,除非理由充分。因为签证审批涉及专业知识,所以一直以来的标准都是合理性。

    司法复核的作用

    司法复核具有三大作用。其一,为当事人提供直接可靠的救济。如果当事人的签证被拒签,而当事人对此不满或者感到受屈,即可径行提出司法复核。其二,阻挠行政机关滥用职权、错误行政。因为错误的决定可以被法庭推翻,所以行政机关就不会肆意妄为。其三,在法庭判决的案件中产生判例,在往后的申请中指导申请人和行政机关。

    移民局如果认为申请人有道理,则会尽快与申请人达成和解——甚至可以在法庭批出许可之前就达成和解。因为如果移民局用无理的理由来阻挠司法复核申请,法庭可以判讼费(普通法制度中败诉方支付的用于弥补胜诉方律师费、时间开销等损失的费用)给申请人。

    可为与不可为

    加拿大法庭的观点

    在美国签证申请中常见的“拒签理由”都已经被加拿大法庭的案例推翻了,例如:

    1. 移民倾向(申请永久居民,不论是意图还是已经申请)不是合理理由。加拿大《移民与难民保护法》第22条明确允许双重倾向。
    2. 单身无子女不是合理理由,除非与其他更具体地因素结合并产生有说服力的理由。参见[48] 2009 FC 336。
    3. (对于学生签证)为什么不在其他地方求学而要选择加拿大不是合理理由。参见[10] 199 FTR 302。
    4. 同一个家庭一起旅游(所以祖国没有家人提供“约束力”)不是合理理由。参见 [32] 2021 FC 760。

    领事不可审查性

    相比加拿大,美国的司法复核制度就简单多了——不能复核。虽然当事人有起诉的权利,但美国法庭的判例表明,美国法庭认为是否允许外国人入境完全是行政机关的权力,法庭不应当干预——这被称为领事不可审查性。因为即便当事人去起诉,审查标准也只有一条——政府是否提供了“表面合法”的理由。因此,只要领事官员说他不信纳你“在外国有无意放弃的住所”或者“是为了旅游目的进入美国的”,就可以合法地拒绝你,而不受任何后续监督。

    法定的傲慢与偏见

    美国从建国以来,就是一个流氓国家。今日美国的上层阶级,均为早期移民时的强盗、黑帮、垄断商人、庄园主、黑奴贸易者。虽然新兴行业会催生新的富翁,但是这种流氓文化并没有得到彻底的改观。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人的自尊心从“屠杀印第安人的刽子手”猛然转变为“世界和平维护者”“民主自由的灯塔”。这种虚伪的印象,构成了对“美国文化”虚伪的叙事,但已经作为“标准答案”深入美国政治体系的骨髓。弗格森的《帝国》中描述了英国绅士“见到印度贫穷人民用奇怪的眼神看着白皙美丽的英国女士”时的心境:不会有英国人在意自己有几个印度妾室,但是印度人用双眼看着英国淑女时,一种“印度男人强奸英国女士的可怕想象”就跃然脑中了。

    INA 214(b)与INA 101(a)(15)(B)反映的是这样一种叙事:一方面,美国是充满机会的希望之地,就像蒙受肮脏卑贱的第三世界男士性暴力风险的白人淑女一般。而美国领事官员神圣的义务,就是做这位白人淑女的忠实骑士,正义地阻止非法移民“强奸”美国粉嫩的经济。另一方面,如此的言论在知乎和Quora上屡见不鲜:美国国务院的官员都是“人中龙凤”,他们经受过专业的训练,绝对没有可能对你有种族偏见、文化偏见,绝对没有可能滥用职权;美国签证不能上诉是要维护领事机关的效率,不能告知理由是为了避免当事人准备对应的说辞,或者拿着针对性的伪造文件再次申请。

    然而,这种叙事终究只是文学作品。经济上,美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这样一个“梦幻之地”时期。他成为梦幻之地的根本原因,是当时的欧洲实在是太惨了。专业性上,被一个签证官拒签的人用同样的材料拿到另一个签证官的批准,这种说法是经常在社交媒体上出现的。当欧洲人民一跃完成政体转型,当第三世界的发展带来世界多极化,美国早就失去了其过往的光辉。它现在已经沦为世界上最卑鄙无耻的富人们恶性竞争的场所——不论是未成年性奴的牢笼,还是腐败资金的温床。它的内部政治也已经沦为两党的金钱游戏。弗洛伊德案更进一步表明,在一个流氓主义社会里,基层民主不会自动产生公正无私的警察机关。

    而美国最终会使用“我富我有理”的逻辑,去摧残所有人的自信心。正如富人在游艇上、跑车上炫耀他们的女伴侣数量之多、美貌之美。生活在伦敦的人常常需要哲学地思考面对身旁富人的奢靡享乐。虽然我不是基督徒,但我愿意吸纳圣经中的一些思想:

    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 14:17)

    在利益面前,上帝让我们确信我们生活之目的,在于实现公义、彰显美德,传承发展科学、艺术、文化,构造我们所理想的社会。克服这种近乎迫害妄想的“美式傲慢与偏见”的最佳方法也是如此:大量地前往其他国家旅游增加自己的阅历。只有见识过许多生活方式的人,才知道对于人而言,什么样的生活才是正常的。这句话用来形容赵国韭菜再好不过,但借宋美龄(在美国国会演讲时)的话说:言及美式傲慢,倍加正确。

    或许你可以试一下办理英国签证,飞来希思罗,然后惊人的发现:英国人的自大并不会写在脸上——至少在你付钱的时候。这就是这个古老的海商国家所具有的商业美德。

    如果我非得去美国不可

    如果非要不可,最好避开所有的“非法移民侧写”。本部分不构成任何移民建议,本人对读者采用下列策略导致的后果概不负责:

    1. 准备旅行计划,包括航班、目的地。尝试记住一些细节,但不要背诵。
    2. 根据计划填写DS-160表格。
    3. 前往面试,除护照和预约确认外,不携带任何支持性文件
    4. 如实回答领事官员的事实性问题。
    5. 被问到旅行目的地等复杂问题的时候,凭借记忆描述去尽可能详细回答。不要100%准确,也不能一无所知。
    6. 被问到“旅行动机”“为什么第一次就去美国”之类的主观问题,请复述你为什么对目的地感兴趣,并且表达出“别的国家你也想去,但年假只有15天,总要一个一个来”。
    7. 不要以“过境转机”为旅行目的,因为领事官员希望你“说一个故事”然后质疑你,但是过境转机没什么可以质疑的地方。
    8. 不要选择冷门目的地,除非你有特定的理由,否则会构成你在当地有熟人的合理怀疑。一个外国人第一次来中国去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你是不是觉得他有问题?
    9. 选择自然景观目的地,例如自然公园,比选择大都市好。合理回答你为何对自然公园感兴趣,否则会被认为是托词,尤其是在之前拒签的情况下。

    [1]: 《美国移民大辩论历史透视》钱皓
    [2]: Unrau, Harlan D. Statue of Liberty Ellis Island Historic Resource Study.

  28.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虚无的实在与错乱的必然:中华民国国籍与台湾的出入境管制

    我固然可以在《国籍法的前世今生:从地方到全球》中谈一谈中华民国国籍——如果我不害怕文章最终会长到没人看的话。在我的知识范围内,全球各国国籍法第二复杂的是英国,其国籍法定义了六种国籍。第一复杂的是中国:如果我们认为中国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的话,那么谈论中共国国籍法的篇幅只会是其全貌的一半。再者,很少有人关心民国国籍法,正如没有人关心中共国宪法。因此,我只得在《前世今生》中先行论述中共国国籍法,而把后者留给本文。

    在撰写这篇文章时,我纯粹是以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向读者介绍我看到的事实:这部国籍法说了什么、怎么解释、怎么被执行,以及我如何看待这部国籍法。写这篇文章需要勇气——如果读者中的台湾人并非与我相识,恐怕他们看到这篇文章的标题“虚无的实在与错乱的必然”就要对我文诛笔伐了。

    历史背景

    中华民国国籍法(1929年版)的诞生

    1909年,清廷政府颁布了《大清国籍条例》,采用了父系绝对血统主义原则:

    1.凡左列人等不论是否生于中国地方均属中国国籍︰
     (1) 生而父为中国人者
     (2) 生于父死后而父死时为中国人者
     (3) 母为中国人而父无可考或无国籍者。

    1911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元年即制定了国籍法;袁世凯政府在民国三年(1914年)作出修订(网络上无法找到修订条文——笔者按),而国民党政府在民国十八年(1929年)重新制定了条文。该法基本沿用了大清国籍条例的父系绝对血统主义原则,其第一条说:

    第一章 固有国籍
    第一条
    左列各人属中华民国国籍:
     一、生时父为中国人者。
     二、生于父死后,其父死时为中国人者。
     三、父无可考或无国籍,其母为中国人者。
     四、生于中国地,父母均无可考或均无国籍者。

    然而,该法最大的特色是取消对双重国籍的限制,该法第十二条说:

    自愿取得外国国籍者,经内政部之许可,得丧失中华民国国籍。......

    换言之,当事人如不提出申请,则国籍根本不会丧失。该法也取消了1909年法中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须确保丧失本国国籍的规定。因此这部法律是全面允许双重国籍的法律。这部国籍法一直沿用,在国民政府迁台后亦然,直至民国八十九年(2000年)。

    台湾光复、戒严、解严

    1945年台湾光复后,对于大陆地区居民来台并无限制。其后魏道明担任台湾省主席时,仅对于出入台湾旅客作安全检查,既未规定入境军旅须事前申请,也没有遣返或限期出境的处置。1949年2月10日,台湾警备总司令部会同台湾省政府公布《台湾省准许入境军公人员及旅客暂行办法》,开始对外地人员进入台湾实施管制。回台台籍人士、军人、公务员、商人尚可进入台湾,“无正当职业者”不准入境。此暂行办法公布初期执行混乱且不严格,又有若干立法委员以该暂行办法违反《宪法》第十条关于人民居住及迁徙自由之保障提出违宪审查,但还未经审查,上海即被中共占领。同年5月20日,台湾开始戒严。《戒严法》第十一条第九款规定:寄居于戒严地域内者,必要时得命其退出,并得对其迁入限制或禁止之。该暂行办法的违宪性得到补救。5月28日,《出境军公人员及旅客登记办法》公告施行。自此,人员出入台湾均受到移民管制。

    1957年3月,《动员戡乱时期台湾地区入境出境管理办法》公布。从1949年至1978年,台湾在军事管治下实施了长达29年的严格出入境管制。除公务、就学、探亲、商务等事由,经过重重审批能得到护照外,其他情形如观光无法得到批准。然而,此段期间内有大量公教人员“出国考察”,被批评为假考察真旅游。1967年的出境人数约为10万人,1971年的出境人数约为20万人,而同期台湾人口数约为1475万(1970年数字)。1978年12月30日,《国民申请出国观光规则》公布施行。在台湾及金马地区设籍居住之中华民国国民,除役龄男子外,每年均可申请出国观光两次,每次不超过三个月,但仅限前往自由国家及地区,不得前往共产国家及地区。此外,以观光为由出国者不得在国外改变护照领照事由及延期加签,也不得在香港申请护照转往其他国家或在国外申请换发护照。

    1987年,台湾解除戒严。年底,台湾政府开放台湾地区人民赴大陆探亲,以及许可大陆地区人民申请来台。1999年,《入出国及移民法》通过,其第五条规定:该法实施满一年后,居住台湾地区设有户籍国民入出国,不须申请许可。自此,台湾地区居留权的概念出现,并成为台湾户籍的衍生品。

    解严后的情況

    1991年,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公布施行,其第十条说: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间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及其他事务之处理,得以法律为特别之规定。1992年,《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通过,确立了大陆地区人民之概念为“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之人民”,并规定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须申请许可。同年通过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将旅居国外四年以上且取得当地国籍者,或取得当地永久居留权且具有中华民国护照者,排除在大陆地区人民之外。1997年4月,《香港澳门关系条例》通过,同样对港澳人民进入台湾地区作出限制,但在许多方面“准用外国人之规定”。

    2000年1月14日,《国籍法》全文修正,其第二条第一项规定: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属中华民国国籍:
     一、出生时父或母为中华民国国民。
     二、出生于父或母死亡后,其父或母死亡时为中华民国国民。
     三、出生于中华民国领域内,父母均无可考,或均无国籍者。
     四、归化者。

    2000年4月28日,《护照条例》全文修正,其第九条规定:

    普通护照之适用对象为具有中华民国国籍者。但具有大陆地区人民、香港居民、澳门居民身分或持有大陆地区所发护照者,非经主管机关许可,不适用之。

    国籍法的矛盾

    《1962年英联邦移民法》

    1949年,大陆沦陷,中华民国的版图与人口同时缩小。同样的情形发生在1961年的英国——虽然大英帝国的版图没有缩小,但英国政府基于对大量殖民地居民前往本土的担忧,把“联合王国”从整个大英帝国中切割出去,确立成一个单独的移民法法域,或可称之为“出入境管理区域”(境管区)。在该法生效后,只有在联合王国本土出生或者持有本土签发的护照者,才具有联合王国的居留权。这部法律并没有改动联合王国及殖民地公民(CUKC)的身份,这一身份的废除是在《1981年英国国籍法》中完成的,该法对五种英国国籍做出了清楚的界定,并与后来的英国国民海外(BNO)国籍共同构成了英国的六国籍体系。

    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一个重要论点:管辖区域的改变不会让具有国籍者丧失国籍,除非新立的法律明文为之。

    1929年中华民国国籍法

    1929年至1999年,中华民国政府一直在执行1929年国籍法,直至2000年法生效。如果对比1929年法第一条与2000年法第二条,除了国籍传承由绝对父系主义改为男女平权之外,我们很明显发现一个重要结论:用词上有所不同。

    [1929] 一、生时父为中国人者。
    [2000] 一、出生时父或母为中华民国国民

    这里存在一个非常明确的法律问题:中华民国国民的身份只能经由中华民国政府发给的证件证明,但中国人的身份是超越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争的。任何有中国血统且没有效忠外国的人,都是中国人。这是民族国家对主权的直接解释——国家会尽力将主权扩大到极致,除非在某一处,本国的主权与外国的主权发生了冲突。一个国家无权放弃自己的国民,除非国家发生了分裂。这种分裂必须在国际法上以“新国家的诞生”为前提。如果中华民国始终主张领土范围不变,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性,那么两岸的现状只能被称为割据,而不是分裂。

    中华民国的所有法律或法令中,始终体现出大陆地区是中华民国领土,始终体现出大陆地区人民是中华民国国民。例如,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二条称“大陆地区“指台湾地区以外之中华民国领土,而护照条例将“大陆地区人民不适用”的但书加在“具有中华民国国籍者”后方。这毫无疑问地表现出台北中华民国政权对大陆的主权主张、对大陆地区人民的国籍主张。

    (八八)境行顺字第七七七二九号函

    基于这种主张,内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在1999年9月17日(民国88年)发出的一份主旨为“有关大陆地区人民取得外国国籍者之身分认定事”的行政函件说:

    一、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人民关系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关于大陆地区人民之规定,于大陆地区人民旅居国外者,适用之。另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六条规定:本条例第三条所称大陆地区人民旅居国外者,不包括旅居国外四年以上,且取得当地国籍者或取得当地永久居留权并领有我国有效护照者在内;至于旅居国外四年之计算,系指自抵达国外翌日起,四年间返回大陆地区之期间每次未逾三十日而言,其有逾三十日者,当年原则上不列入四年之计算。
    二、大陆地区人民旅居国外者,如符合旅居国外四年以上,且取得当地国籍者或取得当地永久居留权并领有我国有效护照者之条件,其身分即转换为台湾地区无户籍国民;其中取得当地国籍者,并兼具外国人身分。如不符合该等身分转换之条件,则仍为大陆地区人民。

    台内户字第09400762762号

    政党轮替后,第二届陈水扁政府的行政院在2005年1月11日召开了“研商旅居国外4年以上且取得外国国籍之大陆地区人民身分认定事宜会议”,并根据该会议的决议(网络上并无公开文件)在2005年1月28日发出台内户字第09400762762号函件。其关键部分为:

    【说明二】有关旅居国外4年以上且取得外国国籍之大陆地区人民,准予其身分变更为外国人,嗣后并得准以外国人身分申请归化我国国籍。
    【说明六】香港、澳门居民如已取得外国国籍,并持有该外国护照者,依香港澳门关系条例第4条规定,持有英国国民(海外)护照或香港护照以外之旅行证照者或持有澳门护照(或葡萄牙结束治理前于澳门取得之葡萄牙护照)以外之旅行证照者,其身分即非属香港、澳门居民,而系为外国人。
    【说明七】原具有台湾地区人民身分者,嗣后身分转换为大陆地区人民,复有旅居国外4年以上且取得外国国籍时,如经查未向本部申请许可丧失我国国籍者,自应仍具有我国国籍。

    这份行政函推翻了《(八八)境行顺字第七七七二九号函》,认为旅居海外四年大陆地区人民取得外国国籍后,其身份应当变更为外国人,嗣后可归化中华民国国籍。而不是变更为无户籍国民兼具外国国籍。

    非法的行政措施

    我们回顾一些基本法理:

    1. 行政措施不能违反上位法。
    2. 行政措施必须合法、合理。合理包括符合合理期望原则。
    3.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法律修订,除非修正案明文规定有溯及力,否则没有溯及力。溯及力必须是必要的、合理的;侵犯宪法权利或者造成重大不公平的溯及既往,是非法无效的。

    所以,我们必须考察1999年(民国88年)到2005年(民国94年)之间,法律到底发生了怎样的修改,才使得旅居海外四年以上取得外国国籍的大陆地区人民,身份从无户籍国民兼具外国国籍,变成了外国人(嗣后可归化入籍)。相关的上位法是《国籍法》《台湾地区与大陆地人民关系条例》和《台湾地区与大陆地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这些法律在此期间内均有修订,但没有涉及“大陆地区人民旅居国外四年后转换身份”。事实上,《台湾地区与大陆地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六条一直采用了排除口吻,即把“旅居海外四年并取得当地国籍”人排除在“大陆地区人民”之外。然而,施行细则作为下位法只能把这类人排除在“大陆地区人民”之外,而绝无可能冲撞上位法《国籍法》把这类人士排除在“中华民国国民”之外。

    假如一桩有关于此的行政诉讼告到台湾法院,再假如台湾的法院荒唐地认定这三部上位法中某一个微小的改动产生了这样的效果,这种效果也不会对1999年9月17日之前出生的人产生溯及力。因为法律在1999年9月17日之前的状态赋予了当时已出生的人一项权利(成为无户籍国民的权利),而《(八八)境行顺字第七七七二九号函》进一步建立了行政合理期望。任何剥夺这种资格的法律修订,必须产生宪法级的相称性。正因如此,《香港澳门关系条例》第4条第3项才会说:

    前二项香港或澳门居民,如于香港或澳门分别于英国及葡萄牙结束其治理前,取得华侨身分者及其符合中华民国国籍取得要件之配偶及子女,在本条例施行前之既有权益,应予以维护。

    这意味着,他们的身份嗣后不会变成条例下“香港澳门居民”,而会一直保持无户籍国民的身份。同样的原则必定适用于1999年9月17日出生的所有大陆地区人民。

    大陆地区人民的定居

    同样荒谬的行政措施依然存在于《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中:

    第三十三条
    1 大陆地区人民申请定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许可,并自不予许可之翌日起算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之一定期间,不许可其再申请:……四、有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定之虞。……
    2 ……
    3 ……
    4 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定居,并办妥户籍登记,有第一项第二款至第四款情形之一者,撤销或废止其定居许可,并由移民署通知户政事务所撤销或废止其户籍登记。

    上述规定的荒谬之处在于:

    1. 对于已经放弃大陆户籍,在台设籍的人来说,他们在台湾之外是没有居留权的。如果把台湾户籍比作国籍,撤销定居许可(台湾户籍)后他们会变成无国籍人。
    2. 这种撤销户籍的模式只适用于“大陆地区人民”,不适用于自然出生的中华民国国民,也不适用于定居台湾的无户籍国民和香港澳门居民。
    3. 撤销定居许可(台湾户籍)只需要有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定之虞,只要一个(未必合理的)怀疑,而不需要法庭作出任何裁定。

    无户籍国民

    无户籍国民有下列几个来源:

    1. 1949年台湾戒严时旅居海外且持有中华民国护照者。
    2. 泰缅孤军。
    3. 中华民国国民在海外所生的,未在台湾设户籍的子女。
    4. 归化中华民国的外国人。

    对于每一个来源,禁止他们入境台湾都是违反宪法的:

    1. 1949年台湾戒严时,他们是根据《戒严法》被禁止入境的;戒严解除时,这个权利应该自动恢复。将《入出国及移民法》中在台无户籍者入台须申请许可的条款适用于他们,是违宪的。其违宪性正如当年的《台湾省准许入境军公人员及旅客暂行办法》。
    2. 禁止效忠自己的武装部队成员入境,堪称国耻。至于法理上与1相同,军事命令解除后他们会自动回复平民身份,拒绝他们入境是违宪的。
    3. 拒绝有居留权者的子女享有居留权是侵犯家庭,强迫他们返回台湾设籍是侵犯他们的迁徙自由。

    至于第四条,台湾又制造了全球奇葩。全世界的归化入籍都是一步到位,而台湾分为两步走:

    1. 取得中华民国国籍,在这个过程中除非得到豁免,否则要放弃外国国籍。
    2. 申请定居。

    这意味着,如果申请定居失败,当事人将沦为无户籍国民。与定居台湾的大陆地区人民被撤销定居许可(台湾户籍)的情况相同,从居留权的角度上说,他们会变成无国籍人。

    结论

    整个系统的结构如下图所示,其中黑色实线是合法的现行政策,黑色虚线是根据上文所述非法的现行政策,红色实现是应当合法的政策:

    纵观整套法律制度,不难得出如下结论:

    1. “大陆地区人民”身份是一个“贱籍”。只要确立了这个身份,当事人在台澎金马的权利义务就受到《台湾地区人民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的规范。这个身份涵盖了所有台港澳之外的“中国人”,包括取得外国国籍者,除非他们已经旅居海外四年。
    2. “港澳居民”是一个优待身份,他们可以直接申请在台长期居留乃至定居。这个优待身份一旦取得外国国籍,就会自动丧失。
    3. 在中华民国法律没有放弃对大陆管辖的情况下,《台内户字第09400762762号函》在国籍上采取了“实质性的台独立场”。从此,大陆地区人民这一身份在台澎金马沦为一个只有义务、罕有权利的“卑贱的假想敌”身份。
    4. 对“定居(户籍迁台)”和“归化(加入中华民国国籍)”的精神分裂式的二分法,创造了两种身份:台湾地区人民和台湾地区人民(前大陆地区人民)。二者虽然同时具有户籍、身份证、护照(有身份证号),但是在法律下完全处于两种不同的地位。对后者的限制还有十年内不得担任公职,这与归化中华民国国籍的外国人的限制相同。

    中华民国(台澎金马)自诩为民主和自由的国家,这是事实。但是这不妨碍它在法治方面做的一塌糊涂。在任何一个民主发展到高度的社会里,这种“行政措施决定国籍、居留权”的事情都不会发生。如果你把中华民国的国籍、居留权状况,和之前被称为“战略模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作对比,你会发现前者并不模糊,而是清晰到错乱、清晰到相互矛盾。从台湾的土地能够容纳人口的量来考虑,这确实是实际的考量。从国家安全的角度考虑,也不是什么奇怪的安排。但是,从法治的角度考虑,混沌比不清晰更可怕。因此,我把它称为“虚无的实在与错乱的必然”。

    我很荣幸能在本文的结尾解释我在多年前讲过的一句话:

    在台湾,有户籍国民>港澳居民>外国人>无户籍国民>大陆地区人民,因此大陆地区人民是五等公民。

    之所以外国人大于无户籍国民,是因为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的条件优于无户籍国民,而无户籍国民兼具外国国籍者不得申请永久居留。至于港澳居民大于外国人,则是因为他们申请定居的条件优于外国人申请归化加定居的条件。而对于大陆地区人民,借用《狂人日记》的腔调:整部中华民国法律都写着“大陆贱民”四个字。这种系统性歧视带来的侮辱,最终变为台湾政治角力中的资本。

    民主只是工具,它是用来保障自由和法治的。而良好的法治,才能进一步保障自由。立法权的正确用法绝不是滥用国会豁免权去吵架打架,而立法委员的选举也不是选美或者选辩论主持人。如果立法者每天只记得自己有质询权,而忘记自己最重要的工作是立法,那么这个国家将会变成“立法者的人治”,不仅不会改变行政机关的人治,还会令其雪上加霜。如果把打架和呵斥式的质询定义为民主,民主只会沦为空洞的骨架,最终用民主程序产生一个国会过半的独裁政府,让所有的质询权丧失效力。

    自由的高尚用法也不是游行、示威和占领立法院。自由意味着创作、意味着观点的表达。有些自由会带来自我的满足,而有些自由更会带来社会的进步。一部好的作品可以传播知识、启发思考,一个好的示威可以变成行为艺术,让所有人关注。解决问题的方案从来都不是拿着“我要XXX”的牌子上街,而是告诉所有人:为什么我们要XXX。

    作为一个和台湾没有关系的华人,我远在千里之外行使着自己的言论自由写下这篇文章。我得到了自我的满足,但我是否能为社会带来进步呢?这就由不得我,而是要取决于阅读这篇文章的台湾人了。不过,既然我有言论自由,我会重复那句我时常挂在嘴边的话,作为本文的结尾:

    The legal system in Taiwan is a joke.

  29.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关于谷爱凌(Eileen Gu)的国籍与国籍法第八条

    如果您阅读本文时有困难,请先阅读本人《国籍法的前世今生》一文。

    背景事实

    1. 谷爱凌出生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因此她出生时根据美国法律,具有美国国籍。任何放弃美国国籍的个人任何丧失美国税务居民身份(包括放弃公民权)的人,如其是符合26 USC 877(a)或26 USC 877A的高净值人士或未提交声明人士,其资料均会上载到美国财政部网站上,而至今为止(2022年2月),该网站没有刊登谷爱凌的资料。这说明谷爱凌至今仍然有美国国籍并未缴纳过任何弃籍税。然而,谷爱凌自称“在美国是美国人”说明其并未放弃美国国籍,因为“在中国是中国人”可以从文化的角度上理解,但“美国人(American)”在英文语境下指的就是美国公民/国民。

    2. 根据维基百科的资料,她的父亲是美国人,母亲谷燕来自中国北京。因此,若谷爱凌出生时谷燕是美国合法永久居民(LPR,俗称绿卡持有人),则谷爱凌自始不具有中国国籍;若相反,则谷爱凌属于先天(出生时)的中美双重国籍。我们没有资料证实谷燕在谷爱凌出生时是否为LPR。

    3. 使用“before:日期 谷爱凌 加入中国国籍”在谷歌搜索的结果表明,最早出现的消息来源在2019年6月6日及6月7日。例如,搜狐新闻^1说:谷爱凌在社交媒体上宣布加入了中国国籍。然而,谷爱凌在微博上的原文是这样的:

    我是谷爱凌,一个热爱滑雪的女孩,滑雪赋予了我力量。我很骄傲能够在三年后代表中国征战北京2022年冬季奥运会。我希望能够通过追求极限运动来增进中美两国人民的交流、了解和友谊。为推广自由试滑雪,鼓励青少年特别是女孩对体育运动的热爱,并为提高中国和世界冰雪运动而努力!

    我从九岁起,在中国滑雪界得到了很多人的帮助,包括南山雪场卢总,中国Elan,GOSKI,The North Face,极致玩家CCTV9,-2C和Dynamic IQ任总等。我想在这里深深地向他们表达谢意!

    我希望在今后的三年里能更多的见到你们!北京,我来了!

    明显地,微博中通篇没有一个字提到“加入”中国国籍。所有提到“加入国籍”的消息,均为网络媒体或个别自媒体(例如“美宝之家”^2)。这些网媒援引的消息除了微博之外,还有2019年6月谷爱凌在国际滑雪联合会官网上的代表队转为中国这一事实。

    相关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八条列明: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因此,除非中共明确开后门,否则谷爱凌不可能在不放弃美国国籍的情况下取得中国国籍。

    因此,根据现有的资料和“证据优势”(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原则,更为可信的结论是:谷爱凌在出生时就具有中美双重国籍,她从没有“加入”中国国籍,她只是一个“转换代表队”的双重国籍者。而“放弃美籍加入中国籍”只是爱国自媒体的洗脑话术。

    这与谷爱凌本人的说法是一致的。她在获得冬奥会金牌以后,在新闻发布会上两次被问到她是否还保持有美国国籍。她回答:我在美国就是美国人,在中国就是中国人(I’m American when I am in the US and I’m Chinese when I’m in China.)。如果各位还记得《前世今生》一文的话,这个就是主国籍原则

    事实就这么简单吗

    一篇对谷燕的报道^3指出:

    1985年,谷燕这位北大化学系毕业的高才生,在完成了生化硕士学业之后赴美国深造。她不满足于只在科技界发展,她说:“华人在科技界成功的已经很多,但在美国金融业成功的却很少。”于是,在美国斯坦福大学拿了MBA硕士学位后,谷燕到华尔街寻求发展。

    1997年底,这位曾在华尔街雷曼兄弟投资公司为世界银行成功运作13亿美元的华尔街知名金融专家,毅然放弃了高额的收入,踏上了归国兴业之路。

    而谷爱凌于2003年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这里的疑问立刻出现了:已经归国兴业的谷燕是不可能在无雇主担保的情况下,继续持有L-1/H-1B(工作)签证的。在当时的大环境下,很难想象谷燕有一位美国籍配偶,但却不申请移民签证,而是拿B2(访客)签证赴美产女。

    因此,一些可怕的推测就出现了:

    • 谷爱凌在出生时因谷燕是美国LPR而不具有中国国籍,但中国驻美使领事馆因为某种原因“闭上眼睛”发了护照/旅行证给谷爱凌?
    • 谷爱凌在出生时因谷燕是美国LPR而不具有中国国籍,但中共见利益忘法律,“闭上眼睛”给她发了护照/旅行证?
    • 谷爱凌在出生时因谷燕是美国LPR而不具有中国国籍,但中共见利益忘法律,批准她在不放弃美国国籍的情况下加入中国国籍(例如借口她申请加入中国国籍时是未成年人)?

    无论如何,这一事件当中必定存在公众误解。要么谷爱凌出生时就是中国公民,要么由头至尾谷爱凌的中国国籍就是不合法的。

    后续

    2022年2月10日,小众新媒体“华尔街电视”的记者李其在推特上声称其就谷爱凌的国籍问题致函国际奥委会,并得到了国际奥委会的回函^4

    有关谷爱凌国籍问题的更新,IOC在回复我的查询时给出了和中国领事馆不同的说法,称:“谷女士于2019年获得中国国籍。在2020年洛桑青年冬奥之前,体育国籍变更已于2019年12月提交给IOC执委并获批,严格按照《宪章》41条1款2款附则。中国奥委会遵循适当程序,提交了必要文件,包括她的中国护照副本。”

    在这则推特下,有一名不明身份人士的回复,回复中上传了谷爱凌的中国护照个人信息页(带有马赛克)。但护照的签发年份2019、过期年份2024,并未被马赛克。这份五年有效期(发给未成年人)的中国护照表明谷爱凌在其18周岁生日,即2019年9月3日之前就取得了中国国籍。

    另外,谷爱凌出生时是中国公民的可能性几乎被排除了。根据国际奥委会给李其的答复,谷爱凌变更体育国籍的个案是根据《奥林匹克宪章》第41条附属立法第2款操作的。这一款只适用于“国籍发生变更或者获得新国籍”(who has changed his nationality or acquired a new nationality)的情况。宪章第41条规定多重国籍运动员可以代表任意一个国籍国,但只有在符合附属立法第2条的情况下才能转换。由于谷爱凌之前代表美国出赛过,所以除非她的中国国籍是“新国籍”,否则她并无资格转换体育国籍代表中国参赛。

    41 参赛者的国籍
    1 任何参加奥运会的选手必须是参加赛事的国别奥委会所属国的国民。
    2 任何关于赛手是否能代表某一国家的决定须有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作出。

    附属立法
    1 同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国民的参赛者可以代表其中任何一国,由其选择。然而,在代表一国参加奥运会、洲际或地区运动会、相关IF(国际联合会)认可的世界或地区锦标赛后,其不得再代表另一国,除非其符合 下文第2款中规定的条件,该等条件适用于已改变国籍者或获得新国籍者。
    2 曾代表一国参加奥运会、洲际或地区运动会或相关IF(国际联合会)认可的世界或地区性锦标赛,且改变国籍或取得新国籍的运动员,可代表其新国家参加奥运会,前提是距离参赛者上一次代表其前国家已有至少长达三年的期间。此段期间,经相关国别奥委会和相关IF(国际联合会)同意,可由国际奥委会在考虑个案状况后予以缩短乃至取消。

    谷爱凌在2019年6月发微博变更代表队。根据国际雪联的记录^5,2019年6月之前谷爱凌参加的最后一场奥运/区运/竞标赛是2018-09-04在Cardrona, NZL举办的FIS Junior World Ski Championships,她当时应该是代表美国参赛的。2019年6月之后参加的第一场奥运/区运/竞标赛是2020年1月18日在Leysin, SUI举办的Youth Olympic Winter Games。这意味着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不仅批准了她变更体育国籍的申请,而且行使酌情权缩短了三年时间限制。批准的理由可能是其中国血统、其母亲与其运动生涯的关系,等等。

  30.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Ambrosia关于2022年1月7日事件的声明

    “2047论坛”于2021年12月底遭受了一次黑客攻击。根据管理员们的判断,这次攻击是专业的,极有可能是中共的行动。2022年1月8日开始,网站的服务器被下线,站长thphd失联至今,极有可能已经被中共控制。招致攻击的诱因,极有可能是在2021年12月,本人在本站发表的《中共的独裁》黑皮书。从活跃用户数目来说,2047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网站;但从站务管理精神和活跃用户素养来说,本站是中文圈内不受中共审查的网站中,最为吸引人的。身为这个网站的用户之一,能在这里发表这篇《黑皮书》,本人深感自豪。同时,本站成为了中共攻击的目标,本人绝不意外。中共毫不畏惧真正的反华份子,他们最畏惧的就是“爱国份子”,尤其畏惧倡导理性思考的人。这也是本站用户数目稀少,却仍然招致中共攻击的原因。

    各位中共的网警们:你们或许会为一时的成功而沾沾自喜,但你们的所作所为,是为中共高层独裁者作伥。从事这份职业,你们或许有一些神圣的理由,例如你们的配偶、子女、父母需要你们经济上的帮助。你们之中有些人是名校的毕业生,却在就业形势下成为了集权机器的一部分;如果你们是其他民主国家的警务人员,你们本可以用这些技术攻破毒贩、恋童癖者的网站,神圣地挽救一名又一名毒品受害者和无辜的儿童,成为真正的英雄。你们之中也有些人很早就在中考、高考中败下阵来,而从警对你们来说是美妙的橄榄枝;如果你们是其他民主国家的公民,你们将会活在各尽其能、守望相助的社会中,又怎么会面临“一考定终身”“分数唯一论”的残酷制度?当你们在键盘面前透支自己的视力、肾脏、肝脏,加班加点为中共抹杀不利言论的时候,随着你们的健康一同消失的,是这片土地上三十三个省区、五十六个民族、超过十三亿人口的未来。

    而此时此刻,中共高层独裁者的子女,或许正在纽约、多伦多、伦敦、法兰克福、墨尔本、奥克兰等世界上生活品质最好的城市,用着人民的血汗钱,抱着美色、喝着美酒、开着豪车来表达他们作为八旗子弟的“爱国之情”。凭良心讲,他们热爱这个给他们奢糜生活的“祖国”没什么错,但是这个国家只是中共割韭菜的独裁政权(Party's Regime over Chives),而绝不是那个中共口中“为人民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这个国家既不中华、也不人民、更不共和。这个政权没有资格自称是我的“祖国”,更没有资格自称是你们的“祖国”。

    最可怕的是,某些野心家进入了你们的队伍。他们从没认为自己是做奴才混一口饭吃,而认为自己是“领导”和“干部”,有权力、有地位剥削基层警务人员立功升官。甚至还妄想着自己也“姓赵”,也有资格去“爱国”。俨然从未考虑过,自己有朝一日也会蒙受铁拳。而在这种不公平的体制中,他们的下一代无论多努力都不可能脱颖而出,甚至会因为父母职务、党员身份而无法留学、移民,遭受更猛的铁拳。

    “打仗时枪口抬高一寸,当了俘虏共军都优待”,这句《渡江侦察记》里的台词经常被讹传为德国民主转型后法官对前纳粹士兵有罪判词中的指责。我固然不会要求野心家们把枪口抬高一寸,但我有三句话送给他们:

    1. 那些杀不死你的,终将使你变得更强大。——尼采

    2.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艾青《我爱这土地》

    3. No, I need to do this. This is the only way I have, to fight back. ——电影《红龙之爪》51分54秒。

    这一事件让我感到十分悲痛,对于那些之前经历过端点星事件的人来说更是二次创伤。但言论自由不会就此消亡,因为这既是神赋予的人权,也是时代赋予的使命。最后,我想引用澳大利亚国歌(COVID-19之后修改的版本)中的歌词,来庆祝2047复站:2047ers all let us rejoice, for we are one and free!

    For we are a conversation, and we can listen to one another. 谢谢各位。

  31.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一国一制”下香港的民主倒退》黑皮书

    国务院发表《中国的民主》白皮书后意犹未尽,又发表了《“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白皮书,可谓语不惊人死不休。本着好人做到底的原则,本人再度创作姐妹篇 《“一国一制”下香港的民主倒退》黑皮书。

    谨以本文向不懈抗争的香港人致以崇高敬意。祝各位已经移民的香港人工作生活顺利,留在香港的香港人平安。预祝各位2022新年快乐。

    目录

    前言

    一、港英时期香港政治从落后到进步

    (一)香港华人境遇不断改善且始终优于大陆

    (二)港英时期北京抵制香港扩大民主

    (三)六四后强化措施奠定移交初期稳定

    二、香港移交开启了香港民主的大倒退

    (一)中共的独裁政体决定了香港回归后必然实行独裁

    (二)绑架全国人大粗暴干涉香港政治和既有司法体系

    (三)中共宪制全面阻碍香港走向一人一票的真普选

    (四)使用临时立法会令香港民主与法治断崖式回退

    三、中共抓住一切机会阻挠香港民主政治向前发展

    (一)第一次阻挠:歪曲基本法三部曲改五部曲

    (二)第二次阻挠:独裁岿然不动民主苦挤牙膏

    (三)第三次阻挠:假普选袋住先惨遭高票否决

    四、拒绝民主进步导致温和派丧失希望暴力派大行其道

    (一)宪制秩序扭曲,冲突愈演愈烈

    (二)立法权被滥用,法律丧失威信

    (三)强推争议法案,导致拉布抗争

    (四)歪曲两制内涵,造成一国崩溃

    五、香港沦为中共国的党家殖民地

    (一)强行加塞香港国安法毁灭香港既有政治法治

    (二)搬全国人大常委龙门肆意撤销反对派职务

    (三)阉割香港选举制度上演港共代理人对台戏

    六、香港党家殖民地民主制度寿终正寝

    (一)“一国一制”葬送了香港民主发展

    (二)“党人治港”原则使自治成为空壳

    (三)香港特色独裁政治一条路走到黑

    结束语

    前言

    香港在英国殖民统治之下,华人待遇一直优于大陆,并随着世界历史进程逐步改善。中共政府接收香港时,谎称实行“一国两制”方针,实质上创建了港共代理人制度,并不断阻挠民主政治发展。中国共产党和中共国政府摧毁香港民主的作为、意图一路向黑,造成的惨痛后果有目共睹。

    铜锣湾书店事件后,中共强推《逃犯条例》修订,香港市民人心惶惶、人人自危,游行示威此起彼伏,香港局势一度出现严峻局面。爱港市民与泛民主派阵营为遏制中共狼子野心,积极向国际社会发声,寻求外国政府关注和干预。中共自知理亏,便向他们扣上分裂国家、颠覆政权、“颜色革命”的帽子,以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为挡箭牌,滥用国家安全概念,阻挠港人谋求民主政治发展。

    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中共党首习近平授意下,“一国两制”概念惨遭篡改,中共为确保“党人治港”行稳致远,不惜采取一切手段。习近平要求,必须确保香港的民主永远只是港共治港的挡箭牌;此后,中共在香港大打意识形态牌,篡改阉割“一国两制”概念,大肆宣扬“从本地实际出发”“爱国者治港”和“有序进行”等政治新话(newspeak)。针对近年来香港出现的民主运动和游行示威,中国共产党和中共政府惊恐失措,决定立刻打《宪法》和《基本法》牌,全面管治香港、取消港人享有的一切民主权利,强行推广口袋罪式的国家安全法和驻港国安特务机构,阉割香港选举制度,坚定落实“党人治港”原则。这一系列集权高压的举措,使香港实现从特别行政区到不特别行政区的转折,使香港民主发展彻底寿终正寝。中共政府仍将继续阉割“一国两制”,继续渗透香港各界别各领域,使香港的民主制度彻底沦为中国大陆式的花瓶制度。

    摧毁香港的民主,其目的旨在于压迫香港居民、实现独裁专政、确保香港长期为中共体制服务、确保香港为中共高官及其亲属和代理人牟利。中共全面歪曲香港民主的产生和发展历程,用政治新话遮掩中共政府对香港的独裁压迫,目的是混水摸鱼、扰乱视听、渔翁得利,继续推动香港向中共治下的城市转变,确保香港“一国一制”行稳致远,更好造福全体中共高管及其亲属与代理人。

    一、港英时期香港政治从落后到进步

    香港在1840年前是清廷的领土及管辖范围。十九世纪二十年代,英国商人开始利用香港向中国内地走私贩卖鸦片。鸦片战争后,英国军队侵占香港岛。1842年8月2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英国迫使清政府于1860年10月24日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南端界限街以南的地区。中日甲午战争后,英国趁火打劫,强迫清政府于1898年6月9日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新界”地区99年,由此侵占整个香港地区。这三个不平等条约都是英国侵略中国的产物。中共长期声称英国压迫香港人民,但1949年林彪指挥的解放军第四野战军进军到深圳后,执行毛泽东对香港“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针,停止进军香港。香港在1949年后继续被英国殖民统治,是中共一手炮制的结果。

    (一)香港华人境遇不断改善且始终优于大陆

    历史上,与其他英国殖民当局对当地人一样,港英当局对华人实行种族歧视、严刑峻法。但1877年上任的第八任香港总督轩尼诗开始实施亲华政策。1881年的《刑罚修正条例》废除了流刑、烙刑和鞭笞背脊,鞭笞(臀部)不再公开进行,并定明惟有在英格兰可判鞭笞之罪方能在香港被判鞭笞^1。1895年,要求华人晚上外出须持警司签发的夜晚通行证的宵禁令被废除^2。虽然华人在集会、建设房屋、华英种族隔离等方面仍然受到限制,但港英政府对华人的司法保障远优于当时清廷的残酷统治。在推翻清廷的革命中,香港成为革命者筹划革命和流亡避难的地点之一。

    1949年,在“长期打算、充分利用”方针下,解放军并未占据香港。大跃进、三年大饥荒时期,大量大陆居民偷渡赴港,史称“逃港潮”。1967年,香港左派在文革的煽动下发动“六七暴动”,被港英当局强力镇压。六四事件后,香港成为学生运动领袖逃亡的中转站,史称“黄雀行动”。从1949年中共建政以来,历史反复上演着大陆人民奔赴香港、大陆革命波及香港、中共特务渗透香港,这是香港华人不受中共政治迫害,待遇优于大陆的明证。

    1880年,第一位华人被委任为立法局非官守议员;1926年,第一位华人被委任为行政局非官守议员;1948年,第一位华人担任政务官;1957年,第一位华人担任警司。在港英政府治下,华人地位不断提高。

    (二)港英时期北京抵制香港扩大民主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殖民体系开始瓦解。1946年时任总督杨慕琦提出设立民选市议会,惟“国共两党均视香港任何正式的民主进程为迈向香港独立”,杨慕琦计划最终破产。1958年,周恩来向一名英国军官表示,任何在香港引入哪怕一点点自治的尝试,都会被视作“非常不友善的举动”和“阴谋”。周恩来表示,这种做法会被认为是让香港走上独立道路的手段。1976年5月20日,英国政府批准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同时适用于香港,但排除公约关于定期选举的规定在香港适用。1983年1月28日上午,撒切尔夫人对中国领导人邓小平讲明,她有责任为香港人争取他们接受的解决方案,即使香港的民主“有限”,亦跟中国的政制情形迥异。邓小平当下警告,如果在香港提升民主程度,中方或会推翻此前的协议。

    (三)六四后强化措施奠定移交初期稳定

    1989年,六四事件发生,英国对港政策彻底改变,打出“两局共识”“居英权计划”“人权法案条例”“新机场建设”和“政改方案”五张牌。其中“居英权计划”在移交后起到稳定香港人心的重要作用,而1991年通过的《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在移交后赋予终审法院极大的违宪审查空间,使其能够捍卫《基本法》赋予香港居民的权利。1992年10月7日,彭定康政改方案将投票年龄由21岁降至18岁、分区直选改用单议席单票制、功能组别由法团投票改为个人投票、新增包括全港工作人口的9个功能组别;功能组别之选民范围扩大至全港270万工作人口中所有合资格选民。时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的鲁平斥责彭定康是“千古罪人”“钻基本法漏洞”,后北京终止“直通车”,另组临时立法会,彭定康的政改方案被全部推翻。但是,彭定康昙花一现的方案,使民主价值深入香港人心。

    二、香港移交开启了香港民主的大倒退

    1997年7月1日,中共收回香港,以“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为口号,开始不断强化其对香港的独裁控制。

    (一)中共的独裁政体决定了香港回归后必然实行独裁

    在中共国,宪法是党可以随意蹂躏修改的废纸,一切权力均掌握在中共手中。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共掩饰“党大于国”的虚假外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中共控制的代理人经过走秀选举产生,不对人民负责,不受人民监督。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监察、审判、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更不对人民负责,更不受人民监督,充分体现党管一切。根据“长期打算、充分利用”方针,香港作为中共政权的地方行政区域,其政权的组织与运行必然同样遵循“党管一切”,实行独裁统治;同时,香港保留了一些民主成分作为中共的遮羞布。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共指定了控制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成为“假两制”的核心内容,明确香港移交后“政府由当地的中共代理人组成。主要官员在当地通过小圈子互相选举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任”。实行“党人治港”,用小卷子选举控制香港政府,与港英政府直接任命官员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

    (二)绑架全国人大粗暴干涉香港政治和既有司法体系

    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中英联合声明》,其第三条及附件一列明了英国政府将香港交还后,中共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且将保持五十年不变。在订立基本法时,上述方针政策得到进一步详细阐述,包括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列明行政长官选举“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

    随着香港移交的完成,九七前的甜言蜜语戛然而止,中共蹂躏基本法的企图开始逐步显现。长期以来,港人在内地所生的子女受制于中共压迫人权的限制出境政策,必须申请单程证方能来港定居。单程证设有配额,而在中共的高压腐败统治下,大量港人在内地所生的子女忍受着长期的等候,而中共却大肆向高官子女、国安特务、红顶商人等人签发单程证供其赴港。1999年1月,被称为香港版马布里诉麦迪逊案的“吴嘉玲案”在终审法院颁下判词。终审法院确认港人在内地所生的子女符合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故他们在出生时就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港府入境事务处必须无拖延地向他们签发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要求他们在内地等待“单程证”配额的行政措施在香港法律下是违法的。

    判决后,时任行政长官董建华和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以“大量人口涌入香港损害繁荣稳定”为由要求中共推翻终审法院的判决,悍然拒绝这些港人亲生子女行使他们与生俱来的香港居民身份。1999年6月26日,中共控制下的全国人大常委出台了基本法的第一次立法解释,强词夺理地演绎了基本法第二十二条,居高临下地宣布终审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由此开始了中共以全国人大常委解释基本法干预香港法治的先河。嗣后,中共对“人大圣旨”迅速上瘾、屡试不爽。在香港政治改革、行政长官任期、立法会议员宣誓等过程中,屡屡滥用全国人大的决定权和法律解释权,造成香港宪制危机。起初仍由港共代理人作戏邀请,从立法会宣誓风波开始便在法院判决前迅即自行释法,肆无忌惮地悍然将黑手伸向香港司法系统。

    (三)中共宪制全面阻碍香港走向一人一票的真普选

    ——滥用宪法和基本法干预香港发展民主制度。香港基本法明确界定了该法修改的程序。然而中共大肆滥用全国人大“决定”和“法律解释”向基本法和香港法律系统植入木马,多次阻挠香港立法会依照基本法推动政治改革。习近平上台后,悍然提出基本法中不存在的“全面管治权”,行政长官从地下代理人转变为公开的代理人,港人治港迅速沦为“党人治港”。

    ——任意演绎基本法操纵香港政治制度。基本法明确将行政、立法、司法分置,而中共为了确保其能够通过行政长官控制香港,悍然提出“行政主导”,强逼立法机关乃至于司法机关“顺服”行政系统。中共为一己颜面保留了基本法的政治体制框架,但不断以“循序渐进”和“香港情况”为借口阉割立法权和司法权,最终达到“行政主导”名义下的“中共主导”。中共无法回避基本法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双普选”的要求,便在“提名委员会”上做手脚,妄图制造香港居民在三个中共代理人中“普选”一个,而反对派全部出局的大陆式假选举局面。

    ——构建“爱国者为主体”借口下的“党人治港”。基本法除要求行政长官对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外,没有要求任何官员宣誓效忠中共国或中共政府,只要求他们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甚至允许外籍人士担任中低阶公务员,以最大限度保持香港的自治属性。中共一手包揽“爱国”标准的定义权和判别权,大搞“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借口爱国、实则要求候选人“爱党”,实行“一国一制”下的“党人治港”、全面管治,这是香港民主的丧钟。

    ——用国安法架空基本法下一切权利和自由。国安法赋予驻港国安公署克格勃式的权力,完全排除香港法院的司法审查权。国安法指定法官一年一任、随时换人,以中体西用的模式令香港司法系统沦为中共的袋鼠法庭。任何行使权利自由的行为,只要稍加演绎就可被包装为违反国安法的罪行。国安法几乎完全排除了当事人保释的可能,将中共大陆式的“刑期倒挂”和“以押代刑”引入香港,制造寒蝉效应。在国安法下,基本法和香港本地的普通法彻底沦为行尸走肉。

    (四)使用临时立法会令香港民主与法治断崖式回退

    ——“直通车”安排破裂。中英协商下,原香港最后一届立法局议员,经确认可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六四事件后,末任港督彭定康坚定扩大功能组别,力求以民主作为暴政的防火墙。中共坚决反对,“直通车”安排就此破裂。

    ——单方面组建临时立法会。直通车破裂后,1996年3月24日,中共以全国人大港区筹委会决定,利用代理人控制的推选委员会产生了60名临时立法会议员。临时立法会倒退了多项法律:《公安条例》被回退到1995年以前,导致“不反对通知书”制度死灰复燃;雇员代表权咨询权及集体谈判权条例》被暂时终止实施,嗣后被永久性废除,导致劳权倒退;《社团条例》中的社团注册制度被恢复。

    这些事实说明,中共畏惧香港实施现代民主制度、畏惧港人的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扩大,“一国两制”只是中共不断蚕食香港的虚假口号,香港的民主、人权和法治在1997年就已经病危;最终,“党人治港”在2020年走向公开化,香港民主实践寿终正寝。

    三、中共抓住一切机会阻挠香港民主政治向前发展

    香港移交后后,中共抓住一切机会,将香港纳入其独裁统治体系。2004年4月6日,中共全国人大常委第二次解释基本法(“4·6解释”),强调2007年行政长官选举办法“可以不修改”,并将选举办法的修改程序从三部曲改为五部曲。中共“拖”和“骗”并用,三次阻挠香港民众追求民主发展。

    (一)第一次阻挠:歪曲基本法三部曲改五部曲

    “4·6解释”通过后,2004年4月15日,港共代理人行政长官董建华在实施片面的“公众咨询”后,根据中共旨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报告片面强化了中共代理人对实施阉割式间接选举、小圈子选举的“呼声”,把双普选称为“部分人要求”,淹没了绝大多数香港居民希望立即实施双普选的愿望。

    全国人大常委会走过场“征询”港共代理人的意见,后于2004年4月26日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4·26决定”)。该决定立即否决了双普选,决定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维持不变,同时强调了嗣后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若要改变,必须遵循“4·6解释”规定的五部曲:行政长官提交报告、全国人大同意、特区政府提案并经全体立法会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签署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基本法》中并没有要求“行政长官提交报告”和“全国人大同意”这两部曲,也没有要求第三部曲(《基本法》中的第一部曲)必须由政府提交修正案。

    2005年10月1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出了2007年行政长官及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该方案被泛民主派批评为“原地踏步”,因为在方案中并没有为实施普选定下具体的时间,被认为是“政府对民主诉求采取的拖延政策”。2005年12月21日,该方案未能在立法会获得法定的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二)第二次努力:独裁岿然不动民主苦挤牙膏

    200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产生后,香港社会希望尽早明确普选的时间表以及2012年第四任行政长官和第五届立法会产生办法。2007年12月12日,曾荫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政制发展咨询情况及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

    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12·29决定”)。根据该决定,2012年第四任行政长官的具体产生办法和第五届立法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可以作出适当修改;2017年第五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在此之后,立法会的选举可以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意对2012年第四任行政长官和第五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作出适当修改。根据该决定,2010年4月1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布了关于2012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并在6月7日以议案的方式提交立法会。2010年6月24日及25日,立法会分别通过关于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订。2010年7月28日,行政长官同意这两个修订并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和备案。2010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予以批准和备案。

    这次改革定下了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实现“双普选”的时间表,但仍然没有敲定普选的细节。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人数由800人增至1200人,但绝大多数成员依然是中共控制的资本团体,没有改变“小圈子”的性质。立法会议席由60席增至70席,公民选举产生的立法会议员(地方选区和区议会功能组别)有所增加,进一步增加了民主成分。2012年3月和9月,第四任行政长官和第五届立法会按照新的办法选举产生。但2017年政治改革的失败充分表明,这只是中央政府在香港民主发展上的烟雾弹,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的政治争拗由此埋下祸根。

    (三)第三次努力:假普选袋住先惨遭高票否决

    香港社会对2012年的政治改革方案明显不满。2014年7月15日,港共代理人梁振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8·31决定”)。按该决定,提名委员会要必须按照第4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规定组成,维持1200人,特首候选人规定是2至3人,每名候选人更须获得提委会过半数提名,才可以成为正式候选人,门槛为原先1/8选委会委员的4倍;2016年香港立法会选举办法不准修改,必须沿用2012年香港立法会选举模式。此决议激发泛民政党及争取民主的香港市民强烈不满,因为他们认为在此制度下,所有不获中央属意参选人,几可肯定必会被小圈子产生的提委会“筛走”,真正让全港合资格选民“普选”者只会有亲建制人士,故他们认定“8.31框架”下特首普选根本谈不上是他们主张的“真普选”,要求消除候选人门槛,实施“公民提名”。

    “8·31决定”一出,追求民主的香港市民对中央政府和港共政府的不满到达极点。2014年9月28日,“占领中环”运动爆发,持续长达79天,这场公民抗命被称为“雨伞革命”,事件最终以全面清场结束。建制派呼吁先通过这个方案(“袋住先”),随后再继续扩大民主成分,而泛民主派则拒绝“袋住先”,认为中央会以“已经实施普选”为由拒绝进一步改革,导致“袋住先”变成“袋一世”(一辈子不变)。2015年6月18日,港府将行政长官普选方案提交立法会表决,建制派为了响应中联办“全体赞成”的要求,在主席曾钰成已经宣布开始表决后立场,意图拖延时间等待未到场的议员刘皇发,结果因为沟通不畅导致最终投票人数超过法定人数,议案以8票赞成、28票反对被大比数否决。2017年第五任行政长官将沿用上一任的选举办法产生。

    回归以来,中共一再干扰和阻挠香港民主发展。特区成立至2017年,举行了四次行政长官选举和六次立法会选举,中共控制的小圈子选举委员会和立法会功能组别完全控制了行政和立法,而市民选出的反对派议员遇到“恶法”只能通过拉布、点法定人数等方式拖延时间,香港市民无法通过一人一票来制定自己的法律、决定自己的命运。中共在香港如法炮制,操控被选举权的方式“选”出36名港区人大代表,并引入5600多人担任香港以外各地政协委员和全国政协委员。任何清楚中共在大陆所作所为的人都能理解,中共妄图在香港复制大陆的假民主,让香港与中共控制下其他大陆城市并无分别。

    四、拒绝民主进步导致温和派丧失希望暴力派大行其道

    习近平上台以来,大陆的政治、文化加速倒车,独裁集权大行其道,“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也自然受到冲击。中共不断滥用人大的决定权和基本法解释权,插手干预香港本地事务,破坏“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庄严承诺,将香港变为中共肆意妄为的政治后宫、欺骗外国政府引进敏感技术和资金的“工具港”,破坏基本法确立的政治体制和司法系统。

    (一)宪制秩序扭曲,冲突愈演愈烈

    ——中共多次通过各种“决定”和“基本法解释”,干预香港自治、架空香港终审法院。中共践踏“两制”,最终导致港人的国籍认同破裂,拒绝承认“一国”;歪曲基本法、加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圣旨”,导致香港市民对“两制"和自治失去信心;妄称《中英联合声明》是过时无效的历史文件,用港区国安法架空《香港人权法案条例》。打压港人举办的民间公投和“全民制宪”运动,扼杀香港人自己的声音。

    中共利用傀儡人大常委会制定恶法,然后站在道德高地要求香港市民遵守之,引发大规模游行、示威、抗议;嗣后为了平息,不惜以警察暴力、警黑合作来打压呼吁民主的香港人,造成警民大面积武力冲突、市民受伤。

    愤怒的港人用倒挂、撕扯、踩踏、焚烧国旗,污损国徽,在奏响国歌时发出嘘声,撕毁和焚烧基本法文本等方式抗议没有“两制”的“一国”,抗议法西斯式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本地立法,抗议用来打压言论自由的《国歌条例》;中共却欣喜若狂地“捡到了宝”,用大规模刑事检控妄图制造寒蝉效应,却引发香港市民更大规模的抗议。

    ——对“一国两制”失望的香港市民认为中共先撕毁基本法,因此要求“香港独立”“民族自决”,在香港社会各层面特别是青少年群体中普及中共在大陆的暴行,教育市民认清中国共产党的真面目,避免香港市民被中共的谎言欺骗。

    大量追求香港独立的组织涌现,支持香港独立的候选人在立法会和区议会当选。2016年10月12日,第六届立法会议员宣誓就职,候任议员梁颂恒、游蕙祯展示“香港不是中国”横幅,使用具有侮辱性的“支那”一词。中共因此突然发现了新武器,在本地司法案件审结之前“预先释法”,公然妨碍香港司法公正;随后利用全国人大决定,肆意认定候选人不符合“拥护基本法”要求,大量DQ(剥夺资格)泛民主派候选人。中共特务绑架铜锣湾书店员工事件发生后,香港人心惶惶,中共却嗣后推出《逃犯条例》修订案,香港人的恐惧情绪达到极点。香港人的行动从温和的诉求、到游行示威,最终演变成了激烈的冲突。示威者成为了中联办的“常客”,甚至造成了冲击。2019年7月1日,示威者冲击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大楼,用涂黑香港特区区徽、破坏立法会设施、在主席台展示“没有暴徒只有暴政”等方式发泄不满。

    这种冲突没有唤醒中共的良知,反而称为暴君的兴奋剂。中共于2020年6月30日黑箱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连夜签署、刊宪,在当日23时突击生效。这部法律在生效之前,公众完全不知道法律文本的内容。嗣后,中共利用国安法模糊的定义和“指定法官”等多项违背基本法的安排,随意污蔑“初选”和“35+”等符合基本法的泛民主派选举策略是“危害国家安全”,指控他们“妄图操控立法会选举”和“逼迫行政长官辞职”。这些行为不但完全符合基本法(行政长官被否决财政预算案应当解散立法会、解散后重选的立法会继续否决则必须辞职),而且是中共长期以来在香港的所作所为。这充分体现了中共只许自己防火,不许别人点灯的流氓行径。

    ——无助的香港人自然无法寻求“中国人民”的帮助,而只能寻求英国、美国等民主国家。中共继续实施惯用伎俩,将一切指控都称为“抹黑”。在美国、英国、欧盟等主权实体对中共和港共官员实施制裁后,中共恼羞成怒而顾不得颜面,在中美天津会谈时公然向美方提出“纠错清单”,其第一项要求就是取消对中共党员的签证限制,顿时贻笑国际社会。

    在呼吁乃至制裁已经无效的情况下,美国、英国等国政府不断强化姿态,从幕后走到台前,官方高规格接见香港泛民主派成员。最终,一贯坚持“只接受高素质移民”的英国政府也无法再视而不见,宣布为所有BNO护照持有人、其配偶及受养子女提供普惠式的五年签证,进而让他们可以申请英国无限期居留许可,最终加入英国国籍。

    (二)立法权被滥用,法律丧失威信

    ——中共肆意滥用人大常委会“圣旨”,干预香港自治、操纵立法和行政机关。香港市民用尽法律范围内一切救济无果,只能实施“公民抗命”,违法达义。2014年“占领中环”、2016年“旺角冲突”和2019年“修例风波”中,港人多次游行示威表达诉求,但中共完全不予理会。这导致港人丧失对管制体系的信任,香港法律在港人心中失去威信。

    在和平民主的可能性完全丧失的情况下,激进派认定“暴力是解决香港政治问题的选项”,这导致“占领中环”和“修例风波”中出现大量暴力冲突。

    ——中共始终采取拒绝对话的态度,声称“人大决定”不可动摇。因而在“修例风波”中,激进示威者开始采取堵路、损毁交通设施、瘫痪机场运作、占领校园等方式表达诉求和发泄不满。严重时香港铁路公司有超过90%、共计147个车站遭到损坏,作为香港交通要道的红磡海底隧道被迫关闭,作为亚太航空枢纽的香港国际机场陷入瘫痪。多项政府公共服务受阻,大中小学和幼儿园被迫长时间停课,多所大学校园被“占领”,众多商业场所无法营业,逾1200间店铺和多家银行的服务设施被损毁。

    暴力冲突不断升级。与深圳福田公安徐锦炀、林志威一同行动的环球时报记者付国豪被示威者拘禁殴打,在马鞍山与示威者发生冲突的路人被泼油火烧,有清洁工被砖头砸中身亡。建制派议员何君尧的祖坟遭人损毁。

    ——中共长期以来的压迫政策使香港的政治矛盾最终不可避免地称为共产极权与自由民主的矛盾、中国大陆与香港的矛盾。港人开始仇恨中国共产党、仇恨中共政权、仇恨内地民众。“香港人”和“中国人”开始对立。内地旅客在机场声称“没有祖国香港早就完蛋了”、在市区妨碍公共卫生、在边境区域走水货、赴港产子等中港矛盾事件成为导火索,港人对内地人的抵制不断升高。

    行政长官和政府官员,身负大量非议和滥权指控。律政司对示威者高强度检控,对胡仙案、梁振英案却作出“证据不足”的不检控决定,导致律政司和廉政公署的威信严重受挫。在“修例风波”中,元朗“白衣人”大肆制造暴力,警方迟迟才到场,到场后又不调查和拘捕。何君尧议员甚至被拍摄到与白衣人握手。嗣后,整个香港警队成为示威者的头号敌人,示威者开始“起底”警察和有关人士的家庭信息,警察子女受到霸凌、诅咒。警察和示威者在武力冲突中双双受伤,有警察被咬断手指、被铁箭刺伤、被利刃割颈,有示威者眼球被子弹集中、从高处坠落死亡、被警方开枪击中腹部。警务处处长和保安局局长在港人的心中已经沦为刽子手。

    (三)强推争议法案,导致拉布抗争

    ——中共藐视香港的普通法制度、藐视司法审查在普通法中的地位,屡屡强硬通过争议法案。中共在吴嘉玲案中通过人大释法强行继续将“单程证制度”施加在港人在内地所生的子女身上,造成骨肉分离。在庄丰源案中却无动于衷,令大量内地孕妇来港产子。在政治改革上把“三部曲”强行加塞为“五部曲”。在“一地两检”案中用预先释法用人大释法“确认合作安排符合基本法”,完全藐视基本法与合作安排的字面冲突。反对派议员无法通过正常的民主手段争取选票、否决议案,只得通过在立法会提出大量议员修正案、点算会议人数等手法“拉布”。然而,除了二十三条立法在五十万人游行压力下被撤回之外,各种政府提出的法案,建制派几乎照单全收。反对派议员想依法行使调查权、传召权、质询权、提出不信任动议,永远绕不过建制派在不民主选举下的人数优势。在无法以选票决胜负的情况下,立法会沦为反对派与对政府官员吵架的大会,立法效率严重下降。

    ——建制派为了阻止泛民主派以拉布的方式抗争,强力修改议事规则,将立法会与“全体委员会”混同,调低法定人数;赋予主席极大的权限,使主席能够拒绝点算人数要求、直接付诸表决。当建制派不再掩饰独裁的嘴脸,反对派议员的抗争行为也愈演愈烈。抢手机、激光笔照射行政长官、泼洒恶臭液体等各种乱象开始发生。立法会彻底沦为暴力冲突的场所。

    由于区议会议员全部由普选产生,大量泛民主派议员得以按照民意顺利当选,在区议会中继续抗议活动。

    (四)歪曲两制内涵,造成一国崩溃

    ——中共、港共偷梁换柱,炮制种种“民主”谬论。他们误导香港社会将“小圈子选举”等同于民主,并以是否会妨碍中共继续操纵港共代理人为标准,标签所谓“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和“全过程民主”,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在行政长官普选问题上,他们炮制所谓“香港特色”的假普选、假民主,出台各种歪曲基本法的人大常委“圣旨”,恶意诋毁香港市民为推动民主发展所作的各种努力。

    ——中共干涉选举、破坏选举公平。在2019年11月举行的第六届区议会选举中,大量反对派议员秉承民意当选为区议会议员。中共嗣后却大肆DQ候选人、阉割区议会职能,长期自我标榜民主、强奸香港民意。只要不是中共钦定的候选人,中共一律抹黑、一律封杀。

    ——中共一再将香港带向假普选。中共罔顾民意,在立法会两次强推“袋住先”选举方案。因为三分之二门槛的存在,香港才没有落入小圈子提名委员会的陷阱。然而,中共在订立国安法后强行“完全选举制度”,利用全国人大常委阉割香港民主政治。历史证明,中共在2021年的政改方案,就是他们屡屡想要强加给香港的假普选方案。中共在回归前阻挠港英政府给港人民主,在回归后更亲自指挥、亲自部署阉割香港民主政治。中共是香港民主无法进步的历史罪人,也从根本上破坏了香港的社会环境,破坏了“一国两制”的实施。

    事实一再表明,中共是“一国两制”寿终正寝的罪魁祸首、总设计师,是反对民主的独裁政权。他们的目标,是让香港从特别行政区沦为“党家殖民地”,是让香港人民与大陆人民一样沦为中共的韭菜、奴才。香港的民主发展之所以窒碍难行,港共政权站在前台的直接阻碍者,中共北京政权是躲在幕后的操盘手,全体香港人是受害者,最终一切不利后果则由全体中国人民承担。

    2019年“修例风波”和区议会选举,充分暴露出中共和港共在香港不得人心。最突出的一点是香港人识破且无法再忍受中共操纵选举,使得中共再难通过选谎言让建制派议员长驱直入政权组织和治理架构,使得中共无法确保对香港体制的百分百控制,进而为他们利用香港洗贪污黑钱、吸引外资、骗取敏感技术开绿灯。民主的政治绝不会与民意背道而驰。“完善选举制度”是中共港共撕破遮羞布后的强取豪夺,是维护中共独裁和党家殖民地高压统治的手段,也是确保香港继续为中共高官服务的政治策略。

    五、香港沦为中共国的党家殖民地

    “事有必至,理有固然”。“修例风波”体现出港人对中共和港共的全面否定,现有秩序无法确保中共继续统治香港,令中共恐慌、害怕。2019年10月31日,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在香港强推国安法和国安特务机构,提升香港高压统治;阉割选举制度、增加中共侵入手段,实施以代理人为主体的“党人治港”,提高中共对香港的控制,绝不容忍任何民主改革,绝不容忍反对中共独裁压迫的行为。中共北京当局撕破脸皮、痛下杀手,香港特别行政区寿终正寝。

    (一)强行加塞香港国安法毁灭香港既有政治法治

    维护独裁统治是中共的头等大事。对香港的独裁统治是中共的头等大事,港共代理人是维护独裁统治的第一责任人。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决定》,为中共在港实施法西斯统治提供法理外衣;中共攻击香港司法体系的行动正式开始。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港府同日刊宪公布实施。“黑箱通过”和“公布实施”,打出了对香港法治的致命一击。该法提出分裂、颠覆、恐怖活动、勾结境外势力等中共管用的模糊概念,建立了中共驻港和港共两个层面的法西斯特务机构,并将这套控制体系强加给所有公务员。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确立了中共在港的党家殖民统治,葬送了港人的民主改革之路,香港迅速陷入寒蝉效应,港人大量移民外国,东方之珠彻底四分五裂,是“一国两制”的丧钟。

    任何民主都是反应民意的民主,把独裁统治列为前提的政治体制绝不是民主。如果公民提名和一人一票得不到保障,就不可能有正常、真正的民主。切实防范、制止、迫害发生在香港的民主诉求,不仅是维护独裁统治的前提,也是中共防范大陆走向民主的需要。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为中共香港党家殖民地剪彩揭幕,香港的政治法治彻底宣告死亡。

    (二)搬全国人大常委龙门肆意撤销反对派职务

    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不等香港高等法院作出判决,就“提前释法”,僭越具有订立本地法例职能的立法会和作为最终裁决者的香港高等法院,事无巨细地订立了“不老老实实宣誓”的后果,开始了中共对港明目张胆的直接干涉。

    2020年8月11日,港共行政长官借口二零一九冠状病毒病,重走港共、国务院、全国人大的三段论“释法老路”,推迟第七届立法会选举一年多。2020年1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赋权港府DQ议员的权利,以此驱赶未随着泛民主派总辞的议员郑松泰。

    (三)阉割香港选举制度上演港共代理人对台戏

    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开始阉割香港选举制度、钉死香港民主棺材的最后一个钉子。全国人大绕过香港立法会,直接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3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新的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3月31日起实施。2021年5月27日,只剩建制派的立法会迅即光速通过了《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标志着中共阉割香港选举的最后一步正式完成。

    “完善选举制度”体现了以下五项重要原则:第一,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一制”方针,严格依照中共旨意,坚决维护独裁统治、剥削制度,坚决反对民主政治,维护“工具港”职能。第二,全面落实“党人治港”原则,确保香港的管治权牢牢掌握在中共代理人手中,切实保障中共高官腐败权益。第三,彻底葬送法治,坚决维护党对司法的全面控制,坚决以恶法压人,大量实施秋后算账、制造寒蝉效应。第四,增强选举委员会和立法会的党性,使香港的行政、立法两分支全部沦为港共机关,维护中共高官、港共代理人利益。第五,立法向行政下跪,照单全收,立法会沦为人民代表大会。

    这次“完善选举制度”主要有三个方面内容。

    第一,构建筛选委员会。一是筛选委员会扩大300人加入第五个界别“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和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界”。二是明确规定了筛选委员会五大界别共40个界别分组的划分、名额分配以及产生方式,确保筛选委员会全部由中共控制组织和个人产生。三是用筛选委员会注入立法会,确保立法会牢牢掌握在中共手中。重新构建的筛选委员会党味更浓、党性更强,更能保障中共对港的独裁统治,更加符合“工具港”作为洗钱基地、吸金基地、敏感技术骗取基地的特点,符合香港作为直辖于中共政权的党家殖民地的新地位。

    第二,阉割了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基本保留原来的小圈子选举制度,在提名机制等方面大力收紧,以确保行政长官必须由中共任命的、信任的代理人担任。重点阉割立法会选举制度,更好地服务于中共高官利益、港共利益和乡绅黑社会利益。立法会议员人数由70席增加至90席;由筛选委员会、功能界别和DQ后的分区直选分别产生40名、30名和20名议员。

    第三,完善候选人DQ制度。设立候选人DQ委员会,对参加筛选委员会选举、行政长官选举和立法会选举的非中共钦定的候选人进行DQ,确保“党人治港”原则的全面落实,坚决把中共代理人以外的人排除在香港政权机关之外。

    2021年9月19日,筛选委员会选举秀成功上演。2021年12月19日,第七届立法会选举举行,选举投票率历史最低、废票率历史最高,充分展现了党家殖民地的“全过程民主”不得人心。

    实践表明,香港新的选举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共特点和党性。第一,全是代理人。新选举制度塞入了众多来自不同背景的代理人相互竞争,多元多样前所未有,既有商界、学界、专业界代理人,又有收受中共利益的的劳工、职员、中小企业经营者代表;既有土生土长的香港人,又有拿着不知道怎么来的单程证(居留证、签证)从内地、台湾、外国到香港捞金的人;既有经验丰富的政棍,又有拍马接班的新一代代理人。居住公屋和“劏房”的人士、巴士车长、注册电工等与法律搭不上边 的阿猫阿狗成为立法会选举候选人,这在过去的繁荣辉煌的香港,是根本不可能的。

    第二,具有政治欺骗性。选举不是“单声道”,立法会选举候选人来自不同政治团体、政治派别,假装代表不同的政治光谱,假装持有不同的政治理念和抱负。中共代理人带着不同政见和主张参选,把新选举制度当成“政协公关秀”。在爱党爱港旗帜下,新选举制度画出了“一国一制”实践一条路走到黑、香港长期成为工具、香港同胞要么移民要么完蛋这个符合中共历史的周期律。

    第三,具有马屁均沾性。新的选举制度将立法会议席分为三大板块,各阶层、各界别、各方面均有代表来立法机关拍中共马屁,从而确保了马屁机会的均等度,特别是在有利于中共腐败利益发展的同时,更好地代表了港共代理人的利益,更让代理人更卖力溜须拍马,更加保障独裁统治。

    第四,具有高度竞争性。这次立法会选举,全部90个席位都有竞争,没有任何人自动当选。这标志着建制派躺着收钱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新选举制度符合中共的内斗文化,更加你死我活,更加其乐无穷。所有候选人在同一个平台上竞争,通过比残忍、比党性、比拍马、比献身、比腐败等方式,积极争取中共支持。香港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建制派一直享受有限度的民主,实际上带给中共的并不是有力的代理人,而是躺着收钱、吃拿卡要、忠诚废物、脸面丢尽,中共并没有真正享受到原汁原味的殖民。新选举制度使选举回归恶性、党性、残忍性、腐败性,真正体现中共式的选举,真正让中共渔翁得利。

    显而易见,“完善”后的香港选举制度,全面准确贯彻了“一国一制”方针和歪曲后的基本法,符合中共对港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针。既坚持“一国”原则,又保证“一制”独裁;既充分体现“党人治港”原则要求,消灭了泛民主派,又打击了吃拿卡要的建制派;既保证广泛马屁,又体现均衡马屁;既消灭了选举民主,又实现了协商公关秀;既维护了独裁政权,又有利于提高腐败功能;既有利于促进对港专政,又有利于防止大陆居民闻“民主”之风而动。这是中共独裁的的强化提升和变本加厉,为香港民主彻底敲响了丧钟,为实现中共全面控制香港打下了基础。

    全国人大是中共的“国家”外衣,中共控制全国人大常委会垄断立法权、决定权、人事权和监督权,还拥有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贯彻实施“一国一制”方针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起草基本法、废除直通车、设立临立会、阉割居港权、扼杀民主政治等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特别是2019年香港发生“修例风波”以后,全国人大搬龙门、发圣旨,DQ泛民主派议员,制定香港国安法,阉割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选举制度”,对香港强力镇压、高压统治,对香港民主寿终正寝,对全面准确贯彻执行“一国一制”方针和阉割后的基本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共中央为对香港做出的各种行动,都是为了“一国一制”行稳致远,为了让中共高官、其配偶子女与代理人更好地享受腐败利益,为了党家殖民地香港长期作为“工具港”。中共中央永远是香港民主坚定的打击者、破坏者和扼杀者,是全体香港居民根本利益的对立面。

    六、香港党家殖民地民主制度寿终正寝

    “一国两制”不仅是从英国骗回香港的谎言,也是香港回归后欺骗香港人民的谎言,香港的制度实际上是“一国一制”。经过二十多年的打压,中共政权和港共政府对如何实施“一国两制”外衣下的“一国一制”,认识更深刻,方向更明确,思路更清晰,信心更坚定,步伐更稳健。

    (一)“一国一制”葬送了香港民主发展

    中国共产党是“一国两制”谎言的编造者、讲述者。“一国一制”作为中共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一直被贯彻在中国共产党对港的各项方针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以各种决定和基本法解释强化“一国一制”方针。

    2021年11月11日,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把“一国一制”作为习近平的光辉政绩。习近平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一制”、“党人治港”、全面管治的方针,坚持阉割民主法治制度体系,坚持架空香港司法,强化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落实国家特区机构在港工作,落实“党人治港”原则,拿宪法和阉割后的基本法作为挡箭牌,维护独裁统治、高压政治、腐败利益,控制香港不革命不造反,保持香港的“工具港”地位。把“一国”和全面管治包装在“两制”和高度自治的外衣中,杀香港所长、补党国所需。要毫不动摇地暴力镇压,确保“一国一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不走样、不变形。这为中共控制香港提供了根本保障。

    ——“一国”和“两制”是一虚一实的关系。“一国”是本质、真相,“两制”是外衣、谎言。大陆的中共独裁制度与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有利益冲突,中共的利益永远具有凌驾性。中国共产党独裁是全中国的制度,是核心、灵魂,特别行政区的自由自是局部的虚假外衣。中共不会容许任何人挑战其独裁统治、使用基本法搞违宪审查、对内地进行民主宣传。

    ——拉宪法和基本法大旗作虎皮。中共垄断宪法和基本法解释权,遇事不决就用宪法和基本法拉大旗、搬龙门。架空终审法院用基本法进行违宪审查,确保基本法是中共的专用武器。

    ——中央凌驾党家殖民地。中央全面管治权是真,殖民地高度自治权是假。中央对殖民地全面控制,殖民地假装实行高度自治。殖民政府是影子中央政府,执行中央政府依法发出的指令;中央政府随时有权监督问责。不能把高度自治假戏真做,排斥和对抗中央政府。殖民地是党家禁脔,中央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方不得干预。

    ——全面服从行政长官。行政长官是中共的一号代理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要全面服从。支持港共政府洗好钱、吸好金、引进好技术、洗好脑、演好戏。支持港共政府“一起碌、一起吹”,继续欺骗、糊弄香港市民,不断提高统治能力和压迫水平,实现专制暴政。

    ——促进香港融入全国独裁一盘棋。支持香港接盘国家坏账,给习近平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等政绩工程吹水、铺路。利用香港单独关税区和自由港地位,欺骗引进与各国各地区的资金技术。利用港币建立离岸人民币枢纽,建立国际资产管理中心、风险管理中心吸金,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骗取外国技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为自己人拉偏架,建立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以及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输出“中国故事”。

    中国政府在提出“一国两制”谎言之初,就计划长期打算、充分利用,明确香港应当帮助中共欺骗英国和其他国家,英国和其他国家在香港的利益才能得到照顾。基本法和国安法进一步构建法网,为中共国安特务机构绑架、引渡、窃取隐私铺路。中共将继续利用香港,笼络各国。

    中共实施“一国一制”坚定不移,摧毁香港民主的决心也坚定不移。

    (二)“党人治港”原则使自治成为空壳

    确保“一国一制”行稳致远,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人治港”原则。这是事关独裁政权、高压统治、压迫剥削,事关香港“工具港”地位的根本原则。认中共做主、为中共做奴,是中共治下官员必须遵循的基本政治伦理。奴才政治是共产极权的政治通例。“党人治港”就是由中共的代理人来治理香港。这是“一国一制”的应有之义,是香港独裁政治的本质。在新的形势下强化香港独裁,必须全面贯彻“党人治港”原则,确保所有治港者都是中共代理人,确保其他人一个也不能进入香港的治理架构,坚决防范香港管治权被中共以外的人,包括香港人自己所攫取,确保香港始终是党家殖民地。

    党人的标准是客观的、清晰的,就是中共的代理人,诚心诚意供奉中共作为香港的主子,不损害中共高官的利益。在香港已经成为党家殖民地、划入中共独裁版图之后,中共代理人必须真心维护中共独裁、高压统治、剥削压迫,拉宪法和基本法大旗作为虎皮,维护香港的“工具港”地位。任何香港居民,只要向中共下跪磕头,不从事危害中共独裁、高压统治、剥削压迫和危害中共高官利益的活动,都可以成为中共的香港代理人。那些追求民主、自由、法治的人,最求司法独立和为民请命的人,破坏香港“工具港”地位的人,中共绝不允许他们治理香港。

    强调“党人治港”,不意味着没有持不同政见或主张者存在,也不意味着没有批评政府的声音。中共将继续上演政治协商公关秀,让自己人打自己人,假装香港政治多元、包容。

    中共政府和港共政府将不断压缩港人言论自由、游行集会示威自由、结社自由,只选奴才,形成人人跪舔的独裁局面。

    (三)香港特色独裁政治一条路走到黑

    民主只有一种,独裁的民主外衣千变万化。只有一人一票、公民提名的民主才是民主。近年来委内瑞拉、朝鲜、泰国等地出现的社会政治危机及种种乱象昭示人们,共产主义和独裁政治祸害无穷。手握国器信口雌黄,污蔑民主国家的制度,往往是为了掩盖自己给本国本地区人民带来的动乱和灾难。

    “一国一制”下香港的工具地位决定了中共不会在香港实施民主,绝不会像西方殖民国家一样允许香港成为自治领。中共会继续讲“一国两制”谎言,利用香港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历史等条件,为自身的利益服务。

    ——中央一把抓,民主走到头。香港实施民主制度,与中共独裁不符,与中共长期打算充分利用不符,与“工具港”地位不服,中共必定穷尽一切办法扼杀之。在中共主导下,香港民主永远都是梦。中共会照搬大陆模式,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架空香港政府、立法会、法院,三权一把抓、一路走到黑。这是党家殖民地香港的独裁道路。任何民主的发展都要循序渐进,但没有民主会倒着发展。“循序渐进”绝不是循“倒序”渐进。香港在中共主导下没有民主自由,只剩独裁专制。

    ——党下一个黑,香港不能亮。中共九七年取得香港管治权后,反复强调“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以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让自己骑在香港头上。不是中共管,回归有何用?独裁统治也就无从谈起。二十多年来香港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实质不是民主多少的问题,而是有没有民主的问题,是独裁与民主、压迫与反压迫、暴政与解放的问题。维护中共独裁,香港就绝没有民主。

    ——港督独大,大过司法。香港的体制必须是行政主导,才能让作为中共代理人的行政长官掌握一切大权,为中共服务。在立法会要形成跪舔行政长官和中共的局面,变立法会为行政长官的立法局,使中共香港市委书记(中联办主任)能用香港市长(行政长官)一把指挥棒抓三权,与大陆其他城市实施相同的统治模式。

    ——讲香港故事,搞公关大秀。“一国一制”下香港将沦为中共的党家殖民地,香港的独裁统治必须有利于促进中共高官在港利益,保障其配偶、子女、代理人的利益,形成广泛的经济控制网。香港政治要为国家接盘、站台,也要欺骗外国和台湾,继续成为中共的戏台,成为洗钱、吸金、骗技术的沃土。

    ——架空终审法院,扼杀自由人权。先立恶法再指责他人不守法,是中共惯用的流氓伎俩。拉宪法、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大旗作虎皮,批判泛民主派违反法治原则、损害法治权威,是中共的惯用说辞。香港居民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已经被国安法架空,但中共高官、其配偶、其子女、其代理人则完全不受影响。他们甚至享有违法乱纪却“证据不足不检控”的巨大“自由”。

    ——披民主外衣,唱对台大戏。民主的核心是选举,但中共定义的民主却五花八门。政治制度有没有民意代表性、能不能反映广大居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愿,全是中共一家之言。香港不仅要强化独裁,还应当学习大陆冒充民主制度,把协商、咨询、听证、对话等多种假民主过场都搞起来。

    ——封杀敢言媒体,港人“幸福满意”。独裁制度只会惠及中共高官、其配偶、其子女、其代理人,绝不可能让全体民众从中真正受益。只有不断用国安法封杀媒体、抓捕敢言义士,然后用党媒一家之言吹捧拍马,才能实现“全民都满意”的独裁奇迹。中共彻底引入国安法、彻底阉割选举制度,长期目的就是洗脑港人、恐吓港人,最终让港人与大陆人一样慢慢下跪。自己的高官才能独门撷取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等中心带来的利益,从而确保香港“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确保香港在中共独裁大一统进程中“不搞个大新闻”,而且“跑得还快”。

    中共将继续拉宪法、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大旗作虎皮,不断打压港人声音,并与香港社会各阶层、各界别、各方面代理人一道,演好香港“全过程民主”的自欺欺人的舞台剧。“一国一制”之下,党家殖民地香港民主无门,下跪有路。

    结束语

    民主是香港民矢志不渝的追求。香港市民一直高举民主自由的旗帜并为之奋斗、甚至流血牺牲。23年来,香港人民多次上街游行、示威、抗议,最终甚至诉诸暴力,却仍然在追求民主自由的道路上败给了“枪杆子”。中国其他地区的人民也在蒙受着广泛、严厉、残酷的独裁,社会动荡不安。中国共产党的本质,是高官至上、立党谋私、腐败为己,用“党的领导”强奸“人民当家作主”冒充“依法治国”,对人民施加全过程独裁。这是“一国两制”不能在香港成功的根本原因。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欺世谎言,“一国两制”在香港已经寿终正寝。但中国共产党有野心、有妄想、有武力,把当下民主自由的台湾也加入独裁版图。台湾人民一定要认清中共的谎言,坚持发展不对称战力,为自己、为中国、为世界抵御中共武力攻台的企图。

    党家殖民地香港正迎来逃港2.0的新阶段。随着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和选举制度的阉割,“党人治港”的局面将无可改变,香港的法治已死、营商环境一去不复返,社会氛围死气沉沉。长期困扰香港的各类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恐永远得不到有效解决。一个政治民主、法治健全、自由开放、包容和谐、繁荣稳定、背靠大陆、面向世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已经步入历史、寿终正寝。东方之珠,再见。

  32. Ambrosia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中共的独裁》黑皮书

    感谢国务院发表2021年最伟大的搞笑喜剧作品《中国的民主白皮书》,为表感谢,本人特意创作煽情悲剧作品《中共的独裁黑皮书》,格式照抄该白皮书。如有雷同、纯属现实。

    谨以本文向不懈抗争的香港人、维吾尔人、哈萨克人、西藏人、蒙古族人,以及在疫情中被自费隔离、被停电、被下岗、被失踪、被寻衅滋事的人们致以崇高敬意。

    目录

    前言

    一、中国共产党压迫人民实施全过程独裁

    二、实施符合政治学经济学的独裁制度安排

    • (一)以意识形态作为专政的挡箭牌
    • (二)以橡皮图章人民代表大会掩盖党大于国
    • (三)导演多党合作和政治公关秀
    • (四)建立和维护最广泛的腐败统一战线
    • (五)培养少数民族代理人
    • (六)渗透基层群众

    三、披满有名无实的民主外衣

    • (一)假选举
    • (二)假协商公关秀
    • (三)专断决策
    • (四)维稳管理
    • (五)空白监督

    四、广泛严厉残酷的独裁

    • (一)人民权利被广泛剥夺
    • (二)人民对政治心灰意冷
    • (三)国家濒临崩溃
    • (四)社会动荡不安
    • (五)权力运用不受制约和监督

    五、重演人类荒蛮未开化历史

    • (一)为独裁暴政提供新的借口
    • (二)用经济文化和诡辩逻辑作为遮羞布
    • (三)内政独裁外交“民主”
    • (四)诋毁收买文明国家

    结束语

    前言

    独裁是全人类的共同历史,也是当今的中国和中国人民正在蒙受的中国共产党犯下的暴行和罪孽。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政72周年。72年前,中国共产党利用其在抗日战争中游而不击所保存的实力,与苏联军队在东北所提供的地缘优势,击溃了蒋介石的中华民国政府指挥的中华民国国军;此后,中国的土地上再也没有任何势力能够遏制其横征暴敛、草菅人命。72年来,中共滥用共产主义意识形态,行列宁主义暴力统治之实,让一个已经蒙受了几千年封建社会压迫、近代又惨遭殖民主义剥削蹂躏的、苦难深重的国家,再次沦为暴君的玩物,令中国与世界各先进国家的生产力水平差距越来越大。

    中国的独裁是一党专政,全党从上到下勾心斗角、污蔑陷害、明杀暗害的政治斗争,是一党专政的本质和核心。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首的中共高层利益结合体,完全废除了中共党内权力交接的秩序,使全国范围内最后仅存的民主也不复存在,中共开始实施“全过程独裁”政治。全过程独裁,包括了程序独裁和内容独裁、事前独裁和事后独裁、宏观独裁和微观独裁,党首一人的意志完全支配了全国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人的意志,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独裁,是最严苛、最恐怖、最无情的君主专制。

    独裁是历史的,但也是现代的、发展的,各国独裁来源于于本国的历史文化传统,灭亡于本国人民的政治观念的觉醒和人权需求的增加,葬送独裁与实现民主的道路不同、方法各异。评价一个独裁国家的政治制度能否最终走向民主、是否正在走向民主,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践行民主价值;全体人民能否了解国家社会事务的管理机制、经济文化事业的政策目标;全体及每一公民能否有效使用法律手段维护权利、有效使用政治手段表达改革意愿;社会各方面能否在政治决策中合理分享话语权;科学家及专业人士的意见与政治家的个人偏好和痴心妄想冲突时是否能得到尊重;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被录用为公务员,公务员能否忠于法律而不受上级的非法意志操控,并按其才能被赋予决策权;执政党能否被法律有效制约,公民能否自由结成在野党监督政府。中共政权背离了上述任何一条。

    独裁不只是一个学术概念,而是迫切、严重的现实危险。一个独裁国家的制度应当如何评价,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集权下的高效率、统一下的发展与繁荣。要看宏观经济的体量和增速,更要看财富与资源是否平等分配;要看人民在独裁体制中获得了什么好处,更要看人民在独裁体制中受到了什么伤害;要看独裁政策预期了什么样政治成果,更要看这些政策是不是被怠于执行、偷梁换柱、夹带私货;要看权力运行是否顺畅,更要看权力是否被不受监督地滥用和谋私。以上种种,中共政权好的几乎没有,坏的一条不漏。

    独裁是一国人民的灾难,更是全世界各国的共同灾难。一个国家是不是独裁暴政,应该由这个国家中体验过其他民主国家制度的人民来评判,更应该由全世界热爱和平、谋求发展与繁荣的人民来共同评判。国际社会哪个国家是不是独裁暴政,应该由国际社会共同来评判,尤其应该由已经葬送独裁的民主国家来评判。历史告诉我们,民主有多种方式,但独裁到最后只有一种——就是暴政。用花言巧语来粉饰独裁暴政,用金钱美色来收买外国政要,无法掩盖其人民在暴政下所受的痛苦,哪怕是其十亿分之一。

    独裁是有毒的,是会被输出到其他国家的。在世界上几个独裁最严重、人权最恶劣的国家中,遍布中共的独裁输出。遏制中共在本国与全球的暴行、揭露其粉饰行为,已经成为全球人类社会不可再拖的紧急事务。

    一、中国共产党压迫人民实施全过程独裁

    中华民族是忍辱负重、屡受苦难的民族,几乎从未对世界政治史作出任何贡献。在5000多年历史长河中,中国的政治一直是君主专制,中国人民承受着从朝廷到地方官再到士绅的多层级压迫,农民与体力劳动者始终处于受压迫受剥削的最底层。近代以后,中国被殖民主义的侵入,形成了人民、朝廷、殖民者的政治三角,人民时而在朝廷与殖民者的斗争中获得喘息,时而在朝廷与殖民者的和解中遭受加倍的压迫。嗣后,中国人民奋起抗争,各种革命变革接连而起,各种救国方案轮番出台,但都未能成功制胜清廷。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清帝退位,但袁世凯、张勋接连试图复辟,妄图将中国带回皇权专政之下。国民政府北伐的成功完成了形式上的全国统一,但地方政治仍然被各地军阀控制。嗣后,中国经历了国共第一次内战、抗日战争、国共第二次内战,对中国的经济带来了沉重的打击。1948年,国民政府虽然宣布“行宪”,但随后彻底输掉了国共第二次内战,败退台湾。在此期间,中国有对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等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的各种尝试,但从未有过和平稳定的政治局势作为这些尝试的基础,因此全部以失败告终。中国以“民主”“科学”为基本口号的新文化运动以及五四运动的成功,只标志着科学、教育、文化的进步,而从未带来政治体制的改变。

    1921年,中国共产党在共产国际支持下成立,成为苏俄(苏联)在华代理人,开始在华兜售共产主义包装纸中的列宁式暴力革命。依靠“七二一方针”的保存实力与日本投降后在东北苏军的直接支持,中共很快赢得国共第二次内战并在北京建政。此后,中共开始大肆篡改历史、自我美化,自称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并“让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但现实绝非如此。中共以暴力实施 “土地改革”对旧朝地主富农草菅人命,随后又以“人民公社”为由强制收归国有;以“三大改造”和“公私合营”掠夺国旗上两颗星“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鼓励人民“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却不断以“三反、五反、四清、反右”为借口杀害反对派或潜在的政治异见者;出台“大跃进”等颠覆常人认知的政策,造成生产关系的毁灭性混乱;后造成饥荒,但中共高级官员却在特供体制下享受奢靡的生活。1966年,毛泽东为了确保其个人独裁凌驾于中共集体独裁,悍然发动文化大革命,造成十年内乱。1978年,邓小平为了挽救经济,重新实施市场经济制度;独裁下的市场经济迅速沦为寡头官倒的天堂、官商勾结的温床,实现了从“君主专制”到“垄断资本主义”的飞跃,而中共将后者无耻地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纵然如此,中国共产党从未忘记粉饰自己的暴政。其于1954年制定了其政权的第一部宪法,但其国家主席刘少奇却拿着这部宪法被活生生批斗致死。其确立了“申纪兰式”的橡皮图章——人民代表大会、赞歌花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少数民族党员代理人式统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其独裁提供提供法理框架。城市化之后,中共使用网格式管理操纵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实施所谓“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肆利用警察机关对体制外的人大代表、村(居)委会候选人实施迫害,制造寒蝉效应。

    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以总书记职务为媒介,强化中共的独裁暴政权力、架空国务院等行政机关的领导人,为其终身个人独裁铺路。大搞假选举、假协商,实施决策独裁、管理独裁,用“定于一尊”架空一切监督、扼杀一切反对声音。用“篡改字典”“发明新限定词”等意识形态手段,塑造了“人民民主”“有序参与”“爱国者治港”等新话(newspeak),攻击迫害正当行使政治权利的人民。将游行示威描述为“混乱分裂”,将奴性服从标榜为“安定团结”。历史上的中共先用暴力无情杀戮反对者取得政权,再站在道德高地指责反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者是“反华”,强行将国家民族与党划等号,将爱国与服从党乃至于服从总书记本人划等号,绑架中国人民固有的、不可侵犯的主权。今天的中共先用橡皮图章肆意立法,再指责不服从者是违法分子,把“公民立法、公民守法”的民主秩序断章取义为“党代表公民立法、公民守法”;一边对人民施加剥削,将利益输送给中共高官、其亲属、其代理人,一边对反对者施加监禁、酷刑等残酷迫害,一边毫无廉耻地声称自己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时至今日,中共的自我美化已经到了毫无廉耻的地步。对高传染性的Delta变种病毒追求不切实际的清零目标,反复实施大规模“封城”,强迫人民自费在高价酒店隔离,官商勾结输送利益,却自我标榜为“新冠肺炎疫情重大战略成果”。用数据造假、强制公务员捐款、强制国企购置产品等方法,违背经济学客观规律实施所谓“扶贫政策”,最终通过固化标准的方式声称“现行标准”下脱贫,却自我标榜为“历史性地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以“共同富裕”为幌子打击敌对派系的资本代理人,直接造成大量民众失业。中国人民今日所承受的独裁灾害,是1978年以来最为严重的。

    全过程独裁,是中国共产党欺骗人民接受独裁、深化独裁、滥用独裁的残酷过程,是中共不断推进意识形态诳语、强化压迫制度、欺骗全球人民的最新方案。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是杀人、抢劫、自我美化的法西斯历史。全过程独裁,是中共在“六四事件”之后更新意识形态话语、改变独裁方法、提升独裁强度的必然结果,反映了中共的压迫人民的本质属性和制造红色贵族、红色帝王的根本宗旨。 全过程独裁,充分彰显集权国家性质,充分彰显人民奴隶地位,使中共高官的剥削得到更多产值、其本人及亲属的腐败利益得到更好保障、其买办代理人资本活动进一步扩张。全过程独裁,形成和发展于“六四事件”之后,扎根在全体公务员的行政思维中,蚕食着中华民族漫长奋斗积累的社会财富,学习借鉴其他独裁政权的暴行经验,延续着中华民族长期被压迫为奴隶的历史,得到体制内既得利益者的同流合污,具有长期历史血债和永续压迫的卑劣企图。全过程独裁,具有完整的压迫范式和完整的爪牙网络,使假民主和真独裁结合起来,构建起覆盖96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14亿多人民、56个民族的压迫体制,导致所有人民在恐惧下服从。全过程独裁,既有鲜明的中华民族奴性特色,也体现历史上所有独裁体制的共同模式,是现代君主专制暴政的中共版本。

    中国共产党的统治,是中国发展出全过程独裁的根本原因。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真正让14亿多人民在恐惧下闭嘴、在痛苦中跪下并不容易,需要长期残酷地镇压。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压迫人民、坚持红色恐怖地位,真正骑在人民头上、利用人民续命;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中央集权体制,保证党压迫人民有效剥削社会,保证独裁的理念、方针、政策贯彻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坚持一切为了高官获利,一切来自剥削群众,财富从群众中剥削来,重担到群众中摊派去的“群众路线”,密切监控评估人民群众反抗的可能性,凝聚起最广大人民的恐惧和服从;党内假民主同样泛滥,实行走过场选举、拍马屁决策、法西斯管理、做样子监督,使独裁风气日益严重;实施选奴用奴制度机制,使各方面优秀人才沦为党的奴隶、国家治理体系的螺丝钉,确保党和国家的领导权掌握在现任最高统治者及其指定的继承人的手中;坚持拿法律当挡箭牌,肆意立法、强力执法、干预司法、假装守法,通过暴力机关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强迫人民绝对服从。

    二、实施符合政治学经济学的独裁制度安排

    在中国,国家各项制度都是围绕一党专政构建的,国家治理体系都是围绕实现独裁统治运转的,全过程独裁具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这些制度程序,形成了全面、广泛、强力衔接的独裁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可行、低成本的假民主舞台秀,有效保证了党的主张能够成为国家意志,能够强奸人民意愿,有效保证了党的独裁统治。

    (一)以意识形态作为专政的挡箭牌

    中国共产党自称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在宪法中称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先发制人,定出“工人阶级”“工农联盟”“人民民主专政”等没人懂的术语。建政后反复横跳,甚至举办“真理标准大讨论”来讨论这些术语——除了“党的独裁统治”不可讨论外,其他的意识形态可以随意阉割、模糊、篡改。

    中共坚持“民主”与专政“有机统一”,为独裁统治盖遮羞布。一方面,符合中共意图的政策,通过虚假的民主程序,描述为人民的意志、人民的需要,保证党对国家、经济、文化、社会的控制能披上民主的外衣;另一方面,毫不留情使用专政机关,打击其政敌、异见者、利益竞争者,维护其独裁统治和利益专享,保护其高级官员及其亲属、代理人。把党的利益与公民利益少得可怜的一点点交集冠上民主之名,而后大肆这层外衣下实施专政,压榨剥削人民。

    (二)以橡皮图章人民代表大会掩盖党大于国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共独裁政权党大于国的遮羞布,是绝对独裁的根本保证,是中共筛选机制漏网之鱼的民主天花板,是实现全过程独裁的重要工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假装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党的独裁统治,让党的独裁强奸人民当家作主,然后包装为“依法治国”。给广大奴隶自己是国家主人的错觉,最大限度延缓中共独裁陷入“暴政必亡”历史周期率的时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大于国”的有效实现方式,让中共的中央机关有效控制各项事业,是地方割据和少数民族自决的法理否定,有效保证独裁下的奴隶既努力生产又不会造反。

    中共筛选基层人大候选人、操控上层人大选举,使人民代表大会成为中共的代理人会议,并以国家权力机关的姿态批准中共控制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使他们无需对人民负责、也不受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有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供中共肆意使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使中共中央以国器号令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人事任免权,使中共闭环控制整个国家机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重大问题、发展计划及其执行报告、预算决算行使审查批准权,使中共中央党库直通国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权,使中共中央能任意撤换官员、打击政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相应职权,使中共对地方官员的任免被无条件的执行,产生对全国的控制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民主外衣,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高度浓缩权力后向中共输送,保证了中共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中共手中。

    人大代表充分反映人民马屁。人大代表来自被筛选的体制内人员和既得利益者,横向上来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各阶层,纵向上分全国、省、市、县、乡五级,实现了全国范围内马屁精的广泛覆盖。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人大代表262万名,其中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占代表总数的94.5%。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冒充人民的优势,走过场、睡大觉,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把中共的既定政策包装成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一年一度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县、市、省、全国自下而上、逐级召开,使得中共的代理人从基层逐级向上、控制全国。改革开放以来,每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共拍马屁、共吹政绩,供党的高级官员当面享受,给人民灌输国强民富的错觉。各国家机关依法认真敷衍人大代表提出的无约束力议案、建议;许多废话被吸纳进政策文件中,充实空白部分,成为中共恶劣政策得以藏身的林海雪原,削弱人民的关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中国共产党提供了重要制度形式: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控制,维护党的独裁权威、维护全国臣服在党的脚下。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华民族历史奴性和1949年以来中共独裁暴政实际、体现列宁主义暴力专政国家性质、冒充人民当家作主、兜售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假说的好制度。中共必然长期维持橡皮图章、全面贯彻党的独裁、不断发展假民主的包装水平。

    (三)导演多党合作和政治公关秀

    中国共产党导演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公关秀,是中国的一部政治舞台剧。这一制度起源于大臣高呼“吾皇圣明”的封建传统,彰显独裁者请人拍自己马屁的专制智慧,又对近现代政党政治中体西用,是中共的新型公关模式。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导演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公关秀将长期上演,不断改良。

    在中国,除了中国共产党,还有八个花瓶党派(注①)。在中共独裁的旗帜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演戏、互相吹捧、利益分享、一绳蚂蚱,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导演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公关秀这一具有鲜明中共特色和戏剧效果的新型公关模式。中国共产党是导演,八个民主党派是中共的地下分支、是同中国共产党一起演戏的演员,是中国共产党的马屁精、灭火器、工具人。在中国,反对党都在秦城监狱,在野党都被迫害监禁。中共不是一党独角戏,也没有反对党、在野党,而是“中共导演、花瓶表演,中共独裁、花瓶站台”。

    各花瓶党派、无党派既得利益者以拍马屁大会、叼盘站台、专折密奏等形式,为中国共产党的国家和地方政策站台。中国共产党在分配利益时全员召集、接受监督,确保不因分赃不均发生窝里反。中国共产党和各花瓶党派、无党派既得利益者在压迫人民时合作共事,花瓶党派成员和无党派既得利益者被安插在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中,一些花瓶党派成员和无党派既得利益者担任国家机关领导职务。各花瓶党派和无党派既得利益者紧紧围绕中共政权工作,积极溜须拍马、硬叼死撑,为维护中共独裁发挥作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实行中国共产党导演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公关秀的重要机构。人民政协作为公关舞台,在“协商”中促进全员参与、推进硬叼死撑、实践溜须拍马,既秉承“吾皇圣明”的历史传统,又冒充现代政党政治,充分体现了中共独裁政策压迫前试水温、反弹时稳民心、破产后强狡辩的特点,是独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有中共特色的制度安排。在人民政协制度平台上,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发挥在界别群众中的公关、代理人作用,通过任务布置会议、任务设计会议、拍马屁会议、专业人士会议、灭火会议、试水温会议等,开展公关、走秀、公费旅游、拍马屁等经常性工作,对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各领域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宣传造势、无耻追捧、硬叼死撑、包装欺骗,提出各种方案。中共先发稿再收回,假装采纳了、集中了他们的意见建议。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收受利益后公开宣扬自己接受党的主张,并在各界别群众中强推硬卖党的方针政策,连哄带骗,能哄骗多少人就哄骗多少人,高明地哄骗,大声地哄骗,巩固村夫愚民的暴政基础。全国政协全体会议与全国人大会议每年同期召开,政协委员不仅要在政协表演一次,还要列席全国人大会议,参加对有关法律修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等的讨论,再演一次。这样的制度安排真正实现了大家一起吹、大家一起骗,形成了具有中共特色的“双赢”(赢两次)。

    中国共产党导演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公关秀,花钱少、效果好、可持续,能欺骗最广大人民、全国各族各界跟党走、被党坑,有效避免了旧式独裁制度形成主奴对立的弊端;让各个花瓶党和无党派既得利益者紧密团结起来,吹同一个牛、站同一个台,有效避免了精英阶级造反或恶性内耗的弊端;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分配各种利益、推动剥削政策科学化有效化,有效避免了旧式独裁制度大撒币低回报、撒币不精准、撒币比例不当导致官绅阶级撕裂社会的弊端。

    (四)建立和维护最广泛的腐败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笼络人心、买凶杀人的重要法宝。在独裁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始终把统一战线摆在重要位置,坚持能笼络的都笼络,坚持支持我的反对我的一起笼络,统筹做好花瓶党派和无党派既得利益者工作、“砖家”工作、少数民族代理人工作、宗教代理人工作、红顶商人工作、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移民能力者)工作、港澳台建制派代言人工作、外国代言人工作和渗透至外国的华侨工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制造共同利益,用钱收买人心、谈判各取所需,不断促进花瓶党不造反、少数民族不自决、宗教经典加塞党理论、富人穷人对立、境内境外居民对立,最大限度让所有中共剥削不了的人都和中共一起剥削其他中国人。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共腐败统一战线的组织。全国政协设34个界别,由中国共产党、各花瓶党派、无党派既得利益者、中共控制的人民团体、中共收买的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建制派、澳门特别行政区建制派、台湾中共代理人和海外中共代理人以及其他有利用价值的人组成。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共有委员2100多人,其中非中共党员占60.2%。这样的组织构成,体现了“应笼络尽笼络”的重要特征,能够在认同中共独裁、拥护中共独裁、共同致力于吹牛皮、共赚黑心人民币的政治基础上,求同存异、聚同化异,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最大限度把可能反对中共独裁的人变成支持中共独裁的力量。

    (五)培养少数民族代理人

    中共治下有若干少数民族。铸牢奴隶共同体意识,始终保持少数民族不自决,实现各民族一起被剥削、一起被专政,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方针宗旨。少数民族代理人制度,是指在中共统一控制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选出一些代理人,设立“自治机关”假装在自治的制度。

    中共选拔少数民族代理人,以不造反、不自决为前提和基础,是假自治真独裁、假少数民族真中共党员,是防止少数民族造反、自决的权宜之计。中国少数民族代理人,是在中共控制下的代理人,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共决不放弃的剥削对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共控制的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统一领导。

    设立民族“自治”地方,是从制度和政策层面假装少数民族公民享有平等自由权利以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155个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均安插了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代理人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主席、州长、县长或旗长,均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理人担任。中共根据各少数民族的觉醒程度和抗争性,对少数民族地区实施差异化剥削策略。

    少数民族代理人制度,把中共在民族自治地方实施的暴政包装为少数民族 “当家作主”,对各少数民族建立了不同程度的控制和压榨。在这一制度框架下,少数民族的反共情绪被削弱,少数民族逐渐沦为中华民族奴隶共同体的一部分。

    (六)渗透基层群众

    中国人口多、地域广,基层治理差异大。中共设立和控制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村民、居民、职工被基层党组织直接压制,剥夺一切民主权利,实现极限管理、自生自灭、自我审查、相互批斗,有效防止了人民的民主权利从假象变成实质。

    村(居)民中选用代理人。村(居)民代理人在基层党组织的控制下,成立村(居)民委员会,直接垄断一切民主权利,将中共上级组织的意志下压到基层,渗透把控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假选举,代理人之外的村(居)民只能走过场投票,没有机会成为候选人;实行假协商,由收受中共利益的村(居)民代理人采取多种形式给中共站台、造势;实行压迫政策,由村(居)民代理人通过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将中共对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的既定政策强制合法化;实行集权管理,由村(居)民代理人强行制定压迫村(居)民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用各种形式和“移风易俗”借口非法干预婚礼葬礼、消灭传统民风民俗,加塞中共党性文化;实行官官相卫,由村(居)民代理人进一步控制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包庇村(社区)事务中的腐败、防止村(居)务恶行被公开。截至2020年底,50.3万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民委员会,11.2万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居民委员会,实现无死角渗透控制。

    国企、事业单位职工被迫服从中共。国企、事业单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由其党委人员及其代理人把控,把中共在国企、事业单位的重大决策和剥削职工利益的事项包装为职工的意志;国企、事业单位安排党委人员和代理人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防止职工利用董监事代表争取权利、接触账目,探索领导安抚日、劳资舞台剧、领导信箱等虚假协商形式,掩盖职工真正诉求,压迫劳动者、保障中共的剥削利益,使单位加强劳动力剥削和强化压迫控制,为红色资本扩张提供低人权低劳权的有利环境。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以“工会委员会”为名,彻底葬送职工建立不受中共控制的工会的可能。现阶段中国共有280.9万个基层工会组织,覆盖655.1万个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的基层员工生活在劳权的沙漠。

    基层假民主活动纷繁扰民。从城乡社区里的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论坛、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到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合进社区,从“小院议事厅”到“板凳民主”,从线下“圆桌会”到线上“议事群”,中国人民在水深火热的基层生活中,被迫付出大量时间精力为一个又一个没有实质功能的民主舞台秀鼓掌喝彩。中共通过这些人模鬼样、晕头炫目的假把式,逃避讨论关乎人民利益的实际问题,强迫人们以意见建议的方式拍中共马屁,并向其代理人和爪牙定向输送利益,不化解任何矛盾,只解决涉及矛盾的人,使基层原子化、去组织化,丧失反抗能力。基层渗透许多经验做法被全国推行,为中共维护独裁统治不断注入新的动力。

    基层群众渗透制度,增强了中共对基层群众的控制和压迫,培养了基层群众的奴隶心态,充分彰显了中共独裁的残酷性和非人道性。基层群众渗透,使得社会细胞彼此丧失联系,使被压迫的人失去帮助、不敢反抗,为建设人人害怕、人人奴化、人人卖命的基层独裁结构体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三、披满有名无实的民主外衣

    中国发展全过程独裁,既有残酷的专制压迫,也有虚伪的民主外衣。全过程独裁,把操纵选举与政治公关结合起来,把假选举、假协商公关秀、专断决策、维稳管理、空白监督贯通起来,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国家发展大事“定于一尊”、社会治理难事“暴力维稳”、百姓日常琐事“删帖禁评”,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内容上的整体性、运行上的协同性、国家机器上的广泛性和持续性,使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环节、各方面都服从中共意志、冒充人民声音,有效防止了选举时被迫许诺、选举后被人监督的“民主难题”。

    (一)假选举

    中共通过操控候选人,阻止人民选出代表自己意愿的人来掌握并行使权力,是中共独裁的一条重要防线,是人民被中共僭越主权的根本原因。

    中国的假选举是广泛的:国家机构选举、村(居)委会选举、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无一幸免,涵盖了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的选举是按剧本进行的:人民根本无法行使被选举权,党委一把手“一人”“一票”,照本宣科。中国的选举是可控的:不受体制外任何影响,中共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出自己信任的人。中国的选举是停滞的:迫害独立候选人的手段越来越辣、愈演愈烈。

    国家机构选举。国家机构选举是指,选举产生全国和地方各级橡皮图章人大,再绑架人大产生同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在中国,合资格人士行使选举权困难重重,行使被选举权绝无可能。从全国人大到乡级人大,五级人民代表大会反复实行经中共筛选的间接选举。按照独立候选人强行剔除、党的代理人长驱直入的原则,通过把大量选区划分到国企事业单位等中共阵地,由中共代理人占绝大多数的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间接选举,通过中共控制的名单而产生。各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均由同级人大假选举、等额选举产生,或者直接决定任命。

    基层选举。基层选举是中国最虚假、最离谱的选举实践,包括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和国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村(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与县乡人大选举同步进行、一同被中共控制。村(居)民定期走秀,选出中共控制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国企、事业单位中,职工代表大会是中共强奸职工意愿、实施独裁控制的机构,职工代表中共操纵控制的假选举产生。

    中国的假民主选举是符合“选民奴化——中共独裁——选民更奴化”的中国国情死循环的,是与中共永无止境的剥削压迫相适应的,是随着人民的觉醒不断改头换面的。几十年来,中国适时添置遮羞布: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农村和城市每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8∶1,到1995年的4∶1,再到2010年的1∶1,用冷冰冰的数字逐步掩盖中共昔日对广大农村人口血淋淋的压迫。人们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中共的残酷迫害也不断升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先后进行12次乡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11次县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独立候选人长期被拒之门外、惨遭迫害。

    (二)假协商公关秀

    暴政假商量,伤害群众的事情由既得利益者站台,强奸全社会意愿、冒充最大公约数,是协商公关秀的本质。人民失去选举、投票权利之后,中共在重大压迫前和压迫过程中吹风、演戏、找人站台,尽可能制造社会拥护压迫政策的假象。协商公关秀是中国独有的、奴才独有的、恬不知耻的独裁形式。

    具有深厚基础。协商公关秀源自帝王专制下长期形成的“吾皇圣明”、魅君惑主、明哲保身等官场堕落文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国政治沦为集权政治的现状,源自中国共产党政治斗争的长期实践,源自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卖身投共的实践,源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市场经济中的官商勾结、利益代理,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

    形式广泛多样。在各领域各层级,公关秀参与者对中共的意志吹捧站台,为自身的利益与中共同流合污,通过提案、会议、座谈、论证、听证、评估、咨询、网络、民意调查等巧立的名目,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营造社会支持的假象。侵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洗地;侵犯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洗地;侵犯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洗地;侵犯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在基层群众中广泛洗地。

    体系不断健全。中国不断完善公关秀的种类,探索形成了花瓶公关、橡皮图章公关、官员公关、政协会议公关、人民团体公关、基层公关、社会组织公关等渠道,推动政治公关秀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花瓶公关,是中国共产党就各种制度性问题,邀请花瓶党派站台洗地;橡皮图章公关,是各级人大在审议中要求官员、社会组织负责人、专家学者、基层代理人站台洗地;官员公关,是各级政府在强推政策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花瓶党派、无党派既得利益者、受中共控制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基层代理人等站台洗地;政协会议公关,是在中国共产党控制下,参加人民政协的各花瓶团体、各族各界代理人站台洗地;人民团体公关,是中共控制的人民团体冒充特定群体为中共站台洗地;基层公关,是基层党组织、基层政府、基层群众性渗透组织、经济社会组织和基层代理人等为中共站台洗地;社会组织公关,是各类社会组织配合中共政策为中共站台洗地。这七种公关渠道,极大营造了民主假象、欺骗了国际社会、压迫了中国人民。

    中国的政治公关,照本宣科,发稿读稿,利用各类人士为中共站台洗地,做到强奸民意、杀人诛心,既搞一言堂、又立牌坊,打感情牌、连哄带骗,形成充分协商讨论的政治假象,充分实践了独裁政治,广泛营造了虚假民意,淹没人民真实话语。

    (三)专断决策

    专断决策是独裁政治的重要一环。独裁决策,造福中共高官,镇压人民反抗,剥削人民劳力。在中国,辣剥削、强说谎、硬维稳,肉麻马屁、寻衅滋事成为常态,越来越多的人不敢发出声音,越来越多的支持意见来自中共的代理人和公关演员。

    人大“为党立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党立法、党性立法,保障中共对人大的全方位控制,努力让每一项立法得到领导满意、掩盖人民哭泣。法律立项,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收集马屁,在立法的最初阶段就营造人民支持的假象;法律草案起草,假装听取公众意见和专业人士建议,收买第三方谎称中共内定的法条是他们起草的,让领导的意图得到充分体现;法律草案公布,凡是有争议的(如港区国安法),生效之后才公布,强行把生米煮成熟饭。基层代理人通过联系点,直接参与法律草案的吹捧、站台、洗地等多个环节。

    政府“强行执政”。各级人民政府就即将实施的重大决策和各方提出的重大决策建议,提前找人站台洗地,营造人民参与决策的假象。在决策启动环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中共代理人通过建议、提案等方式吹捧站台;在决策研究制定环节,通过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广泛哄骗洗地、特别是向直接关系人哄骗洗地;在决策草案公示环节,通过政府网站和各类媒体,用虚假的社论吹捧决策草案;在决策最终确定环节,“一把手”利用党内独裁,绑架其他党委成员的意见作出决定;在决策后评估阶段,禁评删帖封号、防民之口,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专家等中共代理人事后叼盘。

    基层代理人提供渗透策略。基层代理人通过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小组会议等形式,就如何利用本地区人民特点强硬推进中共政策提出意见建议。

    (四)维稳管理

    中国的事中共管,人民的事中共更要管。在中国,中共的渗透控制无孔不入,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干预国家事务、干预经济和文化事业、干预社会事务。

    干预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共阻碍人民行使宪法赋予的各项权利,在各个层级、各个领域把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权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人民无法有效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干预城乡社区民主管理。基层中共代理人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向村(居)民施加超越宪法和法律的限制,在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婚姻家庭、邻里关系、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打着“文明”的旗号干预一般民众最日常的生活方式、行为细节,对村(居)民实施蛮横管理、隔绝上访(“矛盾不上交”)、自我审查、互相检举揭发。

    压迫企事业单位职工。全国超过1.5亿市场主体蒙受工商、税务、城管、卫生、消防等机构的随意执法,经商环境恶劣; 7亿多人就业,大量劳动者的待遇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最低限度规定相差甚远,员工行权难、维权难,完全无法组织工会。中共操控国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利用“厂务公开”搞舆论宣传却从不公开核心信息,操纵职工董监事选举、阻断职工代表进入管理层。中共不断扩大其在私营经济中的控制力:目前,全国已建工会企业中,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企业有314.4万家,其中非公有制企业293.8万家、占93.4%。

    介入一切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凡国家设立的均被中共控制,凡民间设立的都受到民政机关的控制。中共控制组织成员,限制其开展活动,禁止其组织成员或服务对象发出反对声音,插手干预社会公共事务。以“行业自律”为借口操纵律师会打压律师、以“社会服务”为名目实施官商勾结和定向利益输送、操纵红十字会滥用善款截留口罩等物资,将独裁统治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截至2021年11月,各级民政部门共登记社会组织超过90万家,其中全国性社会组织2284家。形式多样的社会组织成为中共操纵社会的抓手。

    (五)空白监督

    中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切断人民的维权渠道,保证权力运用不受制约。解决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的问题,靠所谓的“中纪委”和“监察委”搞自我监督是完全无效的,要靠三权分立和多党执政。中共大搞“伟大光荣正确”,屏蔽一切监督体系,对权力的监督沦为中共当权者打击政敌的工具。

    人大无法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常年闭会,其常委会全由中共党员或代理人控制,反受制于当地党政一把手。 人大走过场式通过“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从不行使质询权。人大代表座谈会、基层群众座谈会、问卷调查、网络调研等活动沦为中共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舞台。

    花瓶无法监督。花瓶党派和无党派既得利益者由中共挑选,与中共沆瀣一气。政治协商沦为马屁大会、调研考察沦为公费旅游,名为监督检查、实则溜须拍马。偶尔受党委委托,对中共已经在党内打倒的政治派系实施二次清算。在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中,中共代理人的主要职能是为党的政策站台、吹捧、拍马屁,协助党和政府“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行政无法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升迁规则与腐败直接挂钩,上级只有指令下级实施腐败、滥权、徇私枉法等行为,绝无可能“监督”下级。

    监察无法监督。监察机关与中共纪检委一个机关两块牌子,是打击政敌的工具。政治品行恶劣、违反道德操守、滥用公权力等常见的处分理由,都是打击敌对派系人马的借口。

    司法无法监督。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均设立党组,受制于其所在行政区的党委,法官均有中共任命,并受制于由中共党组控制的“审判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不享有独立决定权,反要替领导背黑锅。其只能扮演司法演员,处置已经被中纪委开除党籍并“将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的已落马人员,按剧本起诉、审判、定罪,没有任何自主权。

    审计无法监督。审计机关是其所属政府的下级机关,人事任命、资金预算均受制于上级机关和党委,其不敢审、不能审、不想审。

    财会无法监督。财政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是利益共同体,后者为大量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利用股市债市为中共代理人提供经济利益,绝无可能采取主动措施遏制财会造假行为。

    统计无法监督。统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配合中央机关造假数据,确保统计资料符合宣传口径、互相不发生矛盾。真实的数据从不公开至中共党外。

    群众无法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各种方式,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组成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的,轻则不予受理,重则遭受寻衅滋事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司法迫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是调解撤回,就是机械适用法律予以驳回,纵有成功案例,当事公务员几乎不会受到严厉处分。监察机关收到控告,就向被控告人通风报信,致使控告人遭受打击报复。

    舆论无法监督。媒体全部为中共或政府所设立,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揭露曝光公职人员行为都是“蜻蜓点水”“打苍蝇”。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中共加紧建设境外网络屏蔽网关“防火长城”(Great Firewll, GFW),并以网信办向社交境内媒体服务提供商不时发送审查指示,审查清除不利舆论。

    四、广泛严厉残酷的独裁

    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参与实践,使全过程独裁从政治方案变为横行神州大地的毒瘤、灾难和人民的苟活方式。人民被中共骑在头上,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中共几乎全部的政策措施上,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国家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机构中,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实现一切行政程序和手续上。独裁的暴风雨蹂躏中华大地,中国人民遭受广泛恶劣、真实恐怖、残酷血腥的独裁。

    (一)人民权利被广泛剥夺

    中国有一部浪漫的宪法,但完全没有违宪审查制度,司法机关也不能直接适用宪法作为审判依据。宪法成为中共中央机关肆意蹂躏的废纸和反驳人权指控的挡箭牌,人民完全无法行使宪法中的政治权利。中国的政治权力是无法通过提高社会地位和财富来取得的,而是被中共垄断的特权。国家权力不是为公民服务的,而是为中共服务的。

    中国实行以公有制为收割机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被割、向中共分配为主向其他人分配为辅、官僚垄断资本主义等经济制度,国民经济命脉牢牢掌握在中共及其代理人手中,中共独裁统治和镇压人民具有坚实经济基础和物质保障。

    在中国,人民行使选举权异常困难,行使被选举权几无可能。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将会触犯寻衅滋事罪,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极有可能招致打击报复。几乎完全没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等自由。人民无法参与国家、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的管理,也无法在日常生活中行使民主权利。每个人都只有一个角色——奴隶,除了配合中共演戏外,无法实质性行使任何民主权利。

    在中国,人权状况极端恶劣。中共控制的资本从住房、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方面大肆剥削民众财富。社会保障体系不堪描述:医疗保险颠覆了医患关系,提供进口药品将导致医院亏损,患者因而“买不到药”;医疗保险对严重疾病的覆盖非常有限,因病致贫成为常态;基本养老保险濒临破产,部分省份已经需要依靠其他富裕省份调剂资金。为了塑造领导人的“光辉形象”,中共实施劳民、伤财、无效的脱贫政策;大搞“一带一路”对外撒币;以“共同富裕”为口号打压民营资本,导致人民失业。

    中共长期以意识形态话术混淆经济成果与人权的关系,否认结社、出版、游行示威等权利是应有的人权。在中国,司法机关沦为打压政治犯的工具,媒体与出版社沦为中共的宣传机器、民间媒体和自媒体被严厉审查取缔,游行示威被视为最严重的扰乱社会治安行为。法轮功修炼者、家庭教会牧师、政治异见者长期遭受迫害,甚至蒙受酷刑和活摘器官,连基本的生命健康权都被残酷侵犯。长期以来,中国人民的空虚感、困顿感、绝望感不断增加,生存权、发展权、健康权无法得到保障,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等方面一败涂地。

    中国人民享有的权利不断被限缩。“六四事件后”,政治体制改革全面停止。习近平成为总书记之后,强化个人崇拜,制造了“脱贫攻坚”“小康社会”“共同富裕”等各式各样的谎言,中国人民被迫唱赞歌、拍马屁;互联网审查全面加强,说真话的人会被起诉“造谣传谣”;以疫情为借口停发护照、限制跨境旅游;抵制澳大利亚动力煤,煤价应声上涨,导致电厂亏本生产、拉闸限电;强制实施清零政策,强迫人民自费隔离。人民的生存权利、发展权力、旅行权利、政治权利都受到严重的限缩

    (二)人民对政治心灰意冷

    人民连票都没有,政策连口号都假到骗不了村夫,长期被打压、维权就被更残酷的打压,这样的独裁是最无情的统治。在中国,被迫害的恐惧深入人心、人民习惯于忍受和沉默,奴颜婢膝成为人们的日常状态,中共吆五喝六,社会死气沉沉。

    人民对改革的希望不断灭失。人民无法参与国家、社会、经济、文化事业管理,事前提不出意见、事后搞不了抗议;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全由中共一手遮天;人大、政协沦为中共代理人,社会组织、网络平台被严密监控,表达诉求立刻招致打压、甚至是迫害。从迫害“白专典型”到迫害武汉的医生,从进不了门到办不了事,独裁的本质从不改变、手法日新月异。党和国家要做什么、如何做、做得怎么样,人民无权置喙、只能默默承受。

    人民利益要求不仅无法实现,甚至无法表达。独裁,起始于强迫人民服从,堕落于颠倒因果黑白。人民意愿只能表达、不能实现,只是浅层次的独裁。在中国,人民的期盼、希望和诉求,从国家大政方针,到社会治理,再到百姓衣食住行,没有地方说、说了是造谣、做了是煽颠。人民的意愿和呼声,在中共的压迫下,成为“谣言”和“煽动”,并通过中央、省、市、县、乡镇各个层级的警察机关联手作恶、层层打压,通过各个职能部门之间主管、主办、协管、协办的比拼竞赛,通过决策、执行、检查、监督、问责等各个环节的环环紧扣,转化为迫害人民生命、自由、良心、信仰的酷刑和迫害。对于涉及自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人们通过信访平台、领导信箱、政务热线、网络“留言板”等提出意见和诉求,不是“涉法涉诉不予受理”“没有法律依据”,就是招来更残酷的迫害和镇压。

    (三)国家濒临崩溃

    独裁严重危害国家治理。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离不开民主自由人权法治,二者相伴相生、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绝无独裁暴政大行其道,却是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人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荒谬现象。独裁制度一定是残酷无情反人道的,一定是把国家推下深渊的。

    中国独裁的高强度,导致了国家机关的高腐败,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困厄在人治、官治的中世纪水平。中国的独裁,充分彰显了中共的残暴无情,极大损害了中国人民的利益,人民既是独裁的受害者,也是中共的印钞机,前途一片黑暗失落,为了生存只能为中共做牛做马、为奴为娼。中国的独裁,粉碎了国家和公民、国家和政党、民族与民族、宗教与无神论、富裕与贫穷、国人与侨胞的关系,扼杀民族主体性独立性,最大限度制造了牵扯,切实利用了相互掣肘、内耗令中共渔翁得利,形成了一党暴政的政治局面和滥杀无辜的悲惨历史。中国的独裁,把党的主张凌驾于国家意志,用党的意识强奸人民意愿,使得党绑架国家、绑架人民为其统治服务,产生极大压迫,形成极少数剥夺极大多数的恐怖制度,控制了全社会的生产力,拖累了各项事业现代化,只有中共高官及其在海外的亲属,生活令人咂舌地日趋腐败奢靡。中国的独裁,始终把中国人民利益当作提款机,以国家独立自主抗拒先进文明,强势维护党大于国、党凌驾一切、党劣化扩张,毁灭性破坏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福祉。

    中共建政70多年来,不断犯错犯浑,不断造成在其他正常国家里不会出现的灾难。中国人民经过水深火热的忍耐,终于在1978年后开始发展经济、回归民生。中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后起直追。而中共恬不知耻地声称这是其独裁领导下“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无民主、无自由、剥削压迫严重的国家,没有人民的忍辱负重,没有亿万人民的舍己求全,实现这样的自救是不可能的。中国的独裁,真正把草菅人民、迫害人民、剥削人民实施到极致,逼得中国人民在骷髅堆、饿殍堆中死里逃生。这是中共犯下的罪孽,是举世罕见的暴行。

    (四)社会动荡不安

    独裁是人类的一段历史。终结独裁,要推动社会向着自由、平等、公正、文明、团结、和谐的方向前行。良好的社会,应百家争鸣,而不是搞一言堂;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不是制造红色贵族皇帝;应保持社会稳定有序,而不是带来缺电和失业;应让社会充满美好善良温情的人性,而不是充斥假大空残厚黑的党性。

    中国人软弱顺从,中共却变本加厉、赶尽杀绝。中共的独裁,实现中共意志和利益的绝对凌驾,造就颠倒黑白、贪赃枉法、永续暴政的国家机器,人民苦不堪言、绝望无助,社会动荡不安、“献忠”频出。中国人民用几十年时间填起了中共建政三十年来的毁灭性灾害,但在剧烈的社会变革中,中共再次趁机夺利,造成官倒、下岗潮、学潮、民工潮,社会动荡不安。中共谎言成性,自称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奇迹”“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全然不顾人民血泪纵横、泣不成声。中国人民从清雍正朝皇权专制以来,在辛亥革命之前从没有经历过思想可以自由地表达、人员可以自由地流动的时代;中共建政后,因言入罪、户籍造墙,一夜回到辛亥前。今天的中国,人们被迫高价自费隔离于旅馆之中;每月有12.26万户企业注销;10亿网民无法使用Google、Facebook/Twitter、Whatapp/Telegram……中国社会封闭高压,只剩下官媒口中“团结和谐、稳定有序”的弥天大谎。中共以暴力恐怖夺取和维持政权、以谎言为暴力的润滑剂。

    (五)权力运用不受制约和监督

    权力是金钱和美色的制造机。当权者恣意妄为,无节制地滥用权力,是独裁的必然状态。中共中央不断加强对基层权力制约和监督,始终坚持中央先贪、始终坚持党内三六九等,形成滥用权力和贪污腐败的央地矛盾,必然导致当权者“趁着权力没过期”竭尽所能剥削人民。

    把权力放在画出来的假笼子里。利用制度的迷惑性、复杂性、形式性和欺骗性,做足制约监督权力的表面文章。持续使用党纪打击敌对派系,持续滥用司法打击敌对派系,法律即造即用、行政任意裁量,创造权力、分享权力、滥用权力、转租权力,让权力在恐怖下肆虐。织密党内法规网络,创造纪律借口,使敌对派系和政治敌人都被纪律处分扼杀。除总书记外,普遍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实现总书记掌握人事权控制整个党。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的拉拢,大开滥权之门、大搞奢靡享受,用特供特权制造忠诚的爪牙。架空党和国家监督制度,运动员自己当裁判;保守腐败秘密,只公开套话、废话、舆论宣传,保证党和国家领导机关和人员坏事不被揭露、丑事不被张扬、蠢事不被关注,最大限度防止革命爆发、人民造反。

    态度上坚决“反对和惩治腐败”。反腐是骗取民心的大戏。中共以“杀掉千百人、稳住十四亿”的丢卒保车策略,坚定不移上演反腐表演。坚持暗箱操作、离岸交割,看不见、查不到、追不回三位一体,嘴上一套、心里一套、澳门一套合体发力。坚持反腐败天天演、大小演、案案演,坚持集体学习、电视认罪、作秀公审,坚持反腐反贿“赢两次”,坚持刑讯逼供、屈打成招,以政治安全、统治地位的高度,以过河拆桥、打击政敌的宗旨,“打虎”“拍蝇”“猎狐”三声部大合唱,以官媒报道、拍电视剧宣传反腐,持续形成廉洁错觉,消灭异己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在假装解决腐败这个政治大戏中,中共不仅吹牛皮,更上演苦肉计。

    评判一种独裁可不可怕,现实最有说服力,被迫害过的人最有发言权,归根结底要看独裁者是否自我收敛。中共的独裁是否残暴、是否无情,归根结底要看中国人民害怕不害怕、中国人民下跪不下跪。有视频显示,近年来,上访群众在政府门前不再是抗议,而是在下跪,这是中国独裁榨干中国人民最后一滴血最真实的反映。中共的独裁道路杀过人、放过火,而中共仍将沿着这条道路变本加厉地走下去。

    五、重演人类荒蛮未开化历史

    独裁是人类社会共同历经的荒蛮、未开化历史,在人类发展进程中无可避免。但是,自20世纪后期以来,在波涛汹涌的民主化大潮中,英属香港自由繁荣,台澎金马转型正义,中国大陆惨绝人寰。当今世界,既面临民主尖峰、自由辉煌,也面临独裁回归、暴政逆施。文明世界怎么了?文明世界还能继续下去吗?回答“独裁之问”,廓清“文明迷思”,关乎世界和平发展,关乎人类文明未来。一些国家迅速陷入了极端暴政,并非文明本身之错,而是文明社会出现了偏差。

    中共的独裁经历了杀戮、恐吓、剥削的三阶段。中共维持专政暴政发展全过程独裁,既有着鲜明的中共特色,也反映了人类陷入法西斯主义的历史;既将中国沦为奴隶场、韭菜园,也威胁了整个文明世界。

    (一)为独裁暴政提供新的借口

    一个国家在独裁状态中,尽快实现民主自由体制、保护社会发展成果,极其重要,也极为不易。

    中共的独裁,没有走苏联和纳粹德国的老路,而是创造了中国式独裁道路;没有照搬照抄法西斯模式,而是创造了中国式独裁。占世界人口近五分之一的14亿多中国人民彻底沦为中共奴隶,被夺去了权利和自由,给潜在和现任的其他独裁者、宗教恐怖分子打了鸡血,为人类民主事业发展制造了新的障碍。这是中共对人类政治文明巨大破坏,也是人类社会的巨大威胁。

    冒充民主,是中共独裁的一贯套路。中共在独裁统治的进程中,也被揭露过,也被围剿过,但侥幸未遭灭亡,流氓战术、死灰复燃、变本加厉。今天的中国,人民没有公民政治权利、没有文化社会权利、经济权力少到可怜,中国不断向深渊跌落。

    树立正确的民主观,并一以贯之地坚持,是发展民主的首要,是实现民主的“总钥匙”和“总开关”。真民主、好民主,要做到多党执政、普遍选举、军队国家化、警察中立化、司法独立化,人民不仅有选举、投票的权利,也有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不仅能表达自己的意愿,也能将其转变为法案、政策;不仅实现国家繁荣,也实现自己独特的人生价值。

    (二)用经济文化和诡辩逻辑作为遮羞布

    民主就是民主,但独裁伪装成民主的方法并非只有一种。各国的历史文化不同、现实国情不同,独裁政权选择的假民主外衣、画皮必然不同。片面肯定外衣、画皮的假象,必然导致实质误判、放任独裁壮大,甚至陷入其政治反噬、动乱输出、威胁本国社会。

    对中共这样一个极端独裁政党来说,选择什么样的民主画皮至关重要。中共吃拿卡要外国经济、科技一切有益成果,但绝不改变自己的独裁统治;奉迎一切虚假的吹捧和亮点的夸大,但绝不接受任何切中要害的指责。中共声称权贵垄断资本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劣迹犹在,如今又声称“中国人不适合民主”“经济发展成果就是民主”等荒唐的谬论,妄图混淆文明世界视听、延续其残暴独裁专政。

    中共滥用诡辩逻辑,将建政三十年的灾难称为“基本国情”,用经济上的落后作为“暂缓民主”“暂不自由”的借口,妄称“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不离开发展空谈民主”,却倒行逆施,用残酷的剥削使中国人民永远无法走向富裕,而中共高官及其在海外的亲属却奢靡称风。中共用“5000年中华文明”掩盖其“建政只有72年”,一度破坏孔庙等历史古迹,如今又自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肆宣扬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糟粕、兜售奴性文化、奴才思想。“战狼”与“卖惨”相结合,一边宣扬“伟大复兴”、一边宣扬“初级阶段”。始终坚持诛心导向,从不解决问题,专门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民主建设永远无法进步,中共暴政永远无法结束。

    发达国家不约而同实施民主制度、保障人权自由,不是偶然。历史告诉我们,各国民主只有快慢之分,而无形态之别。假民主永远真不了,独裁冒充的民主永远好不了。只有坚定真正的民主制度、维护人权自由,才能造就国家富强,才能实现个人价值。纵容独裁政权存续,贻害无穷。中共为了输出独裁不惜参与朝鲜战争,更将不惜一切阻挡文明世界终结中共的独裁统治。中共只许自己放火,容不得别人点灯。

    (三)内政独裁外交“民主”

    民主在一国内体现为人民自决,在国家间则体现为人民之间的平等友好关系。中国人民的尊严应该得到尊重,但中共作为独裁政权不享有这种资格。政治玻璃心、拒绝人民主张、悍然朝学生开枪的政权,是任何文明国家得而诛之的。

    中共是独裁的践行者,更是输出者,不但在本国迫害人民权力,而且在国际上大力支持朝鲜、阿富汗塔利班等极端独裁国家和宗教恐怖分子压迫当地人。嗣后恬不知耻,高呼“和平、发展、合作、共赢”,要求文明国家的政府漠视其暴行,甚至要求这些政府打压本国反对中共独裁的议员、学者。面对全球范围内经济、科技等领域竞争,中共不是与对方公平竞赛,而是暗偷明抢、以市场准入强制技术转让;不是互相交流文化,而是建防火墙、单向输出虚假信息。

    中国将审查输出到全球,意图成为下一个霸权国家;在湄公河修水坝、向泰国缅甸输出人群镇压技术,渗透介入周边国家。大搞“一贷一赂”,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条款苛刻的贷款,令其陷入债务陷阱,在中国为这些国家的高官子女提供奖学金甚至是女“学伴”,量中华之物力、结酋长之欢心。

    民主自由的大同世界远未实现,但中共却陷入精神错乱。本应以民主惠及本国人民,却大搞独裁压迫;本该是“葱”林法则的国际社会,却强力主张国际“公理”“准则”甚至是“民意”,颠倒黑白。明明自己也在走干涉他国内政的霸权路线,却指控更强大的国家对自己侵犯主权、以大欺小、恃强凌弱,大搞外交流氓主义、双重标准。大国要有大国的样子,要首先让自己的人民站起来、富起来,然后再谈“世界和平”“人类发展”,而不是对外唯唯诺诺,对内重拳出击,欺软怕硬;一边教育中国人民反对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德国等传统发达国家,一边用人民的血汗钱送子女去这些国家享受民主、自由、奢靡、腐败、颓废的资产阶级生活。

    (四)诋毁收买文明国家

    独裁到最后终究千篇一律。人类民主事业的真正阻碍,不是实现民主的道路不同,而是冒充民主的独裁政治,是颠倒黑白的奥威尔式“大洋国”。人类政治文明的百花园之所以绚烂多彩,正是由于民主制度包容不同的声音、展现不同的色彩。各民族应坚持主权在民,相互揭露其他国家的独裁暴政和谎言,既警示本国人民勿忘历史,又觉醒其他民族的人民走向民主;而不是见财眼开、见利忘义,收了中共的订单、投资就闷声发大财。

    “一人一票”是民主最普遍的形式,也是最能保障民主不变质的形式。长期以来,中共炒作美国民主制度的弊端,对北欧国家、瑞士、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成功的民主实践闭口不谈。中共把人民血汗作为封口费,以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土匪思维,以十四亿人的市场要挟别国就范、侵犯别国主权、维护自身独裁统治,打着“合作共赢”旗号在世界上大打糖衣炮弹,泯灭良心正义,成为世界毒瘤。人类文明要继续向前迈进,各国要实现和平共处、共同发展,必须消灭一切独裁,终结一切暴政。

    民主国家式人类文明种的重要主体,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潮流中,各民主国家应本着对人类前途命运高度负责的态度,担当起引领推动人类民主事业发展的责任,高举旗帜,猛烈批判,抵制独裁,拒绝腐败,既造福独裁国家人民,又保护本国利益。中国共产党绝不会停下独裁专政、绝不会停止糖衣炮弹;各国应携手共进,解体中共政权,解放中国人民,共同促进人类社会发展进步。

    结束语

    独裁没有最惨,只有更惨。人类对自由的追求是上帝赋予我们的使命。

    民主的中国能造福中国人民、造福整个世界。与中国人民对民主的渴望相比,中国的民主之路还需要不断艰难前行。在中共变本加厉的“习近平新时代”中,中国人民必将在迫害中不断觉醒,始终坚持人权、自由、法治等普世价值,坚定不移反对中共全过程独裁,让中国人民早日加入文明世界、先进国家的大家庭。

    当今中国,正处于最动荡的时期。维吾尔人被关进集中营、蒙古族人失去了他们的母语、西藏人失去了他们的宗教、香港人失去了他们的立法会和普通法;全国人民在强制高价自费隔离和停工停产停电失业的大潮中痛苦挣扎。这固然是磨难,但也是转机。随着世界各文明国家开始关注中国、关注中共独裁暴政,中共再也无法上演骗局。坚持民主制度,维护普世价值,拓展文明世界,提升人民幸福,才能汇聚全人类文明发展的强大合力,共同迈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只要一人被奴役,所有人都不自由。中国人民愿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弘扬民主、自由、人权、法治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互帮互助、分工合作,推翻一切压迫人民的独裁制度,共建人性之上的蓝色星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