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涂鸦好,新涂鸦坏?
-
在事件中不少华人会有这种“直觉”,指那位把墙都涂白并写上核心价值观的人是“破坏英国文化”。我认为这种观点必须警惕,这是一种潜在的种族主义。这事实上是在说——
- 可以容忍(种族/国籍意义上的)英国人在英国的墙上非法涂鸦,而对外国人(如中国人)或非白人则不能容忍,或者二者的容忍程度可以基于种族或国籍有所不同。
- 可以容忍所谓的“符合英国街头文化”的涂鸦被非法喷涂,而符合外国文化(如中国、前苏联的)的则不能容忍,或者二者的容忍程度可以基于文化而有所不同。
-
事实上,这种观念往往会在中国人身上出现,但很少在英国人的观念中出现。这是因为——
- 根据英国法律以及事发地点的市政法律,在公共建筑(政府财产)的墙上喷涂任何作品,不论种类和内容,一律是违法的。不论肇事者的种族、国籍,也不论内容“美不美”。
- 英国政府对待非法涂鸦的措施只是宣布政府不会主动抹去有艺术价值的涂鸦,英国政府无法“保护”这个涂鸦不受他人再次喷涂,因为这些涂鸦本身就是非法的。
-
如果各位读者认真阅读BBC的文章,就会发现BBC在处理这件事情上非常谨慎。基于英国的文化和BBC的一贯传统,BBC绝对不会以“文化沙文主义”的方式来报道这个事件——
- 对被遮蔽的本来的非法涂鸦,BBC只用了“可惜”一词。而且是引用了其他人的观点,BBC本身并没说这种情况可惜。
- BBC极力避免了任何可能被解读为“新的非法涂鸦没有艺术价值”或者“新的非法涂鸦艺术价值不如旧的”之类的论调。
但华人是会“内斗”的
-
相反,一些自媒体(尤其是某些台湾自媒体)却极力嘲讽,说这是“破坏英国文化”。这种观点绝不对得到英国民众的认同,哪怕他们真的这么认为也绝对不会公开这么说(除了一些极左极右组织为了政治利益要抛出骇人的言论)。这是因为这种论调无异于在表达“英国人或者白人比外国人或非白人享有更多自由、享有更多文化话语权”,这在当今的英国绝不是可以“在台面上”说的话。
-
我很高兴地看到了有其他人士在涂鸦旁喷上了其他字样。
- “民主”变成了“不民主”
- “爱国”变成了“我爱国,国不爱我”
- “平等”加上了“some are more equal(某些人更平等)”,出自英国作家奥威尔的《动物农庄》
-
这些后续情况表明,这件事情未必是坏事,正如2047论坛某些群友所主张的,因为这件事把习近平制定的“24字虚伪价值观”公开摆到了台面上让人批判和讨论,而中共是无法在英国用行政权力终止这场讨论的。这些事情是千千万万中国人想做,而碍于国内有监控摄像头而不敢作的。这件事在自由的英国上演了,既是历史必然,也值得庆幸。
-
作为旅英华人,我希望呼吁全世界的华人以文化的高度看待这个问题,不论你来自大陆、港澳、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还是其他地方。我们不能以对方涂鸦的内容来贬低涂鸦的人,因为他也有他的言论自由;如果我们这样做,我们会将自己陷入赤裸裸的双重标准中,从而自我矮化。我们所应当做的,是拥抱“24字核心价值观”,尽我们所能去引发外国公众对中国情况的关注,来证实我们对中共当局的一贯批判——在言论自由的框架下用真实言论去对抗虚假言论。
-
同时,我希望再次惊醒来自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华人。我已经多次写了文章批判台湾政府、台湾媒体和部分台湾民众,细节不再赘述。我只想重申:在追求中国民主化的道路上,台湾不是我们的朋友,至少现在不再是了。
不要让这件事冲击英国价值观
- 同时,我也呼吁所有的旅英外籍人士和少数族裔英国公民,不分国籍和种族,不要支持或默许英国政府,对近期在这面墙上喷涂作品的人,包括最初喷涂24字的人,采取任何执法措施。
- 如果这面墙上的文字是冷战时期从东柏林逃出来的德国白人写的,我想英国人一定会是同情大于厌恶。而今天这些文字是习近平治下从中国逃出来的黄种人人写的,英国人本该更为同情和包容,因为中国的暴政比东德更严重。但如果英国人的态度是厌恶大于同情,那用一下控制变量法,必然是种族和文化因素作祟。
- 默许任何基于种族或文化的差异化执法行为,不仅保护不了所谓的英国街头涂鸦文化,而且会让我们从1970年代开始建立的引以为傲的包容性的价值观毁于一旦。正如美国“焚烧国旗案”中的大法官所说:有时我们需要做我们不喜欢的决定;(不能支持定罪,因为)这会损坏我们最重要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