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是我和日本网友和气猫之间的对话,我说:
再美言太君一句,台湾能有今日成就,主要是拜太君所赐。后期与美国第七舰队强力介入和台湾彪悍民风有关。如果紧靠台湾贩卖“番膏”的野蛮汉人,一万年也不能民主化。
有人跟帖说很多人不理解“番膏”是什么意思,我就解释解释什么是番膏。
名词解释:番膏
是指清朝时期至日治时期在台湾开垦的汉人群体,把捕获的台湾原住民族的人肉和内脏吃掉,吃剩下的人骨,熬制成之药膏,就是番膏。
除了番膏,开垦台湾的汉人还开发了很多料理方法,除了番肉、番鞭、番下水等。
番膏贩卖到大陆,奇货可居,价钱很贵。在福建厦门一带有专门做番膏生意的,在吃啥补啥的广东一带很流行。
关于开垦台湾的汉人吃原住民的历史资料很多,我简单列举几条:
1、于光绪元年(1875),吴光亮所率领的广东客家子弟兵即广东飞虎军与台湾原住民“奇美”社人爆发激战,吴光亮部署把奇美社人几乎杀光,这就是大港口事件,之后,他们将所击毙的阿美族壮丁全部煮着吃了。
2、我的老乡胡适的父亲胡传胡铁花,1891年,奉调台湾,担任“全台营务处总巡”,任职期间发现埔里地方有卖人肉,当地汉人每每发现原住民,就杀了卖肉。胡传的原文是:“民杀番,即屠而卖其肉;每肉一两值钱二十文,买者争先恐后,顷刻而尽;煎熬其骨为膏,谓之“番膏”,价极贵。官示禁,而民亦不从也。”
3、日治时期大正十年(1921年),任职台南地方法院通译官的片冈岩所着《台湾风俗志》中,记载汉人习惯吃原住民肉的史实:“南投厅埔里社以北邻接番地,住民若杀一个番人时,举庄都来庆祝,将番人首级插上枪尖…打锣鼓欢呼游行各庄…有人将番人尸体寸断煮熟,然后切片分给每一个人吃…”
从清道光十四(1834)年起,以客家人姜秀銮为首的“金广福”武装拓垦集团,开始屠杀新竹北埔、三湾、竹东赛夏族人,抢夺土地;光绪初年黄南球的“拓垦成”武装移垦集团,屠杀狮潭赛夏族与大湖乡泰雅族,抢夺土地;这两个集团所在整个有新竹市十多倍大的土地上,居然找不到丝毫被害原住民万人冢的原因,是原住民都被汉人吃掉了!
往久远的历史追溯,甚至可以说,汉人从河南陕西为中心,不断向周围扩展成后来的中国,是以吃掉原住民为代价的。
相对于书面文字资料,口述资料更加多。有许多口述资料显示汉貌似热爱吃“番肉”,通常是水煮,和大陆一般流行的炖肉方法一致。据说煮肉的汤会冒出很多水泡,味道则是“人肉咸咸”,这个“人肉咸咸”的台湾俗话,其实就是这个来源。当然,非常有经济头脑的汉人不止把番膏卖到大陆沿海民风淳朴、讲究诗书礼仪的汉人中去,也卖腌制的番肉。
为何在台湾开垦的大陆来的汉民热爱这么野蛮邪恶的吃人行为,甚至出现番膏?我觉得大体有这么几个原因:
1、出草。
出草的意思是猎人头习俗“猎首”的别称,就是将该人之头颅割下来,做祭祖的人牲(就是拿人祭祀)有关。这是台湾除了离岛兰屿的达悟族以外,比较广泛的原住民习俗。出草在各部族的处理方式大同小异,而其实行方式同是为把入侵者或猎取他族的人头割下,再用以拜祭祖灵。出草后的人头处理方式有“剔肉存骨,悬之门”、“剥去皮肉,饰髑髅以金”、“漆顶骨”、“剔肉披瓠,馘首者提之树下,挂于枝,绕树一周,不回视”等。
这种猎人头的习俗常常被汉人与日本人视为野蛮行为而瞧不起。
但是汉人是迷信族群,与后来的日本人有很多文明落差。当时的很多汉人认为只要吃了原住民的血肉,身上就有“番人味”,原住民能够闻到“同类的味道”,就不会伤害自己,可以防范“出草”。
如此荒诞不经的说法,在当时的汉人中却是深信不疑,他们到处抢购原住民人肉,有市场就有提供者,越来越多人冒着风险去“猎生番”,甚至有一种台语俗谚说:“杀一名生番,较赢打着几只鹿”;“打着一个生番卡好做一年田,通身躯陇甲伊吃了了。”
2、出于对原住民“出草”的报复,而进行的吃人行为。
3、中医迷信。
汉人迷信吃啥补啥,据说生番全身上下都可以做成中药:骨头和中药材一起熬制成的“番膏”可以医治寒热病;“番心”则可以治疗心气病;“番胆”可以医治刀伤、枪伤;“番乌腕”,也就是腿骨,可以用来治疗脚风。
医生传教士马偕博士的回忆录中则记载:“…有数十个人到那里去,目的是要得到生番部分的肉体作为食物和药,生番如果是在内陆被杀,通常他的心脏会被拿去吃,身体的肉也被割成一条一条的,骨头就被煮成胶,保存起来作为治疟疾的特效药”。
除了生番的大小肠和头发不能吃,其他包括番鞭、下水等等都会拿来吃,也算是汉人创造的台湾名吃。
4、那个年代的台湾蛋白质匮乏,抓着什么吃什么,不管是什么肉。
当然,这只是一种说法,解释不了番膏在部分地区的流行,甚至一度卖到北京。
黄文雄所着的《中国的食人文明》一书中有以下叙述:
有一位苗栗客家老人,在电视上手中展示一张日本警察征调民伕参加讨伐原住民(应该是泰雅族)的“杀人令”,电视台台记者问这位老人说:你们杀了那些原住民后,尸体都哪里去了,那位老人居然很爽快地回说:统统吃掉了!
回到本文开头,一直以来,中华民国粉们总是意淫一个美好的传统中国,事实上这种文化中国根本不存在,有的确实食人族陋习。
日本早期在台湾的殖民并不美好。实行特别法,以警察政治控制社会,台湾人没有平等的参政权,在日治初期的现代化教育程度也远低于在台湾的日本人,但之后教育逐年普及。
日本人在台湾大举扩建台湾的现代基础建设,包括公路、铁路,以及其它公共设施;建立公共卫生系统;教育设施方面则从小学一路至大学;日本也在台湾建设灌溉系统,以及自来水设施。日本人引进文明文化的守时、守法等观念,使得台湾面貌一新。
政治制度方面,1920年至1935年间,建立了包括州协议会、市协议会、街庄协议会等完整的议会系统。部分议员改以民选方式产生,实行地方自治。稍稍有民主制度理论常识的人会明白,地方自治是民主制度的关键,没有有效的地方自治,也就不存在民主制度问题。
一边是贩卖番膏的大陆汉人,从1662年到1895年的野蛮统治,一边是日本时代短短五十年对台湾从制度到文化,从经济到社会民情的大幅度提升,你相信文明是读四书五经的汉人群体带给台湾的吗?
公元404年,一位基督教徒跳进角斗场,走到正在格斗的角斗士之间,求他们放下刀剑,并且向观众喊话,要他们真诚归向上帝。结果,这位僧侣被观众乱石砸死。这位僧侣的殉道,却唤醒了罗马人冷酷的心,从404年1月1日的角斗竞赛,成为罗马角斗的最后一场。废弃的角斗场随后荒芜,到18世纪中期,教宗宣布这里为殉道士圣地,立起上千个十字架。
野性、暴虐的欧洲人,从此生命翻转,自己活,也为他人活,成为无数人的人生信条与信仰见证。而汉人,迄今为止,依然流行吃婴儿胎衣不以为耻。
我们不能假设基于地方自治、法治习俗和国民普遍道德水准的民主制度,可以植根于贩卖番膏,相信四书五经和中医大补的群体之中。
孟德斯鸠他老人家说,一般而言,一个民族不会选择某一种宪制:他们必然是由适合他社会环境的那种政府统治着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任何民族都会得到他们配得的那种政府或者至少他们的历史和生存条件所带给他们的那种政府。
也就是说,每一种政治制度总是和那里独特的民情相匹配。如果台湾一直是贩卖番膏的群体在主导台湾的制度和社会,今天的台湾可能的后果能想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