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在路上我发了一个帖子,照片是一个男人和被他吃掉孩子剩余的残肢的合影。 这个男人是湖南常德澧县刘家远。
我说:“中国人的人吃人和共产主义没有一毛钱关系,是祖传每五十年大规模人吃人中很常见的一次而已。从1900-1976,每二三十年就会发生一次大规模人吃人的事,不足为奇。这之前更是如此。那些说中国传统好的,大多没常识。”
今天就接着谈谈这个常识问题,中国人吃人的三种原因。
在犹太基督和希腊罗马的传统中,是明确反对吃人肉的。
《圣经》中三次提到“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埃及记》23:19、34:26、《申命记》14:21)。上帝不能纵容类似于“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的事情的发生,更不容许人吃人。
希腊神话中坦塔罗斯把自己的儿子做成肉泥招待奥林匹斯诸神。众神因此把坦塔罗斯打入地狱。
希腊神话还有宙斯以大洪水毁灭人类,原因是因为人类邪恶到吃人肉。阿卡迪亚国王吕卡翁请众神吃儿童的内脏,主神宙斯推翻宴席,用闪电把吕卡翁的儿子们全部烧成灰烬,吕卡翁被变成狼,终日在森林中嚎叫。随后,宙斯与诸神商议决定以大洪水惩罚人类。
独独中国文化提倡吃人的。中国人吃人大体分3种类型:
1、因为饥饿而吃人,比如大饥荒时吃人等,这在历史上是周期性发生,之前我的节目多有提及,这一次不再详细解读。
2、美食或当成普通食物来吃人,比如历史上各种记载人肉有关的词汇: “啖肉”、“癵肉”、“割股事亲”、“割肝炒菜”、“弱肉强食”、“人市”、“人肉包子”、“人肉市场”、“人肉筵席”、“杀妻宴客”、“干尸”、“盐尸”、“人彘”等;至于普通食物,最常见的就是把人肉当成军队的粮食补给。
3、中医文化吃人,比如迷信吃哪补哪等。
举个栗子:
一、嘉靖十三年,南京有个叫王冠的富豪,家财万贯、僮仆千人。这个王冠在江湖术士“赤肚子”的指导之下,烹饪婴儿吃作为长生不老药。不光吃婴儿的肉,还把婴儿的骨头磨成粉服用。王冠以娶妾的名义养了十几个女孩儿,这十几个女孩儿只要一怀孕就给她们吃堕胎药,王冠把胎儿放在石臼中捣成肉酱,配制成药丸,美其名曰「延命剂」。
南刑部侍郎王爌,直接越过顺天府把王冠捉拿归案。经过查实,除了家中“小妾”堕的胎,王冠还经过稳婆之手偷偷收买别人家的婴儿更是不计其数。
更加诡异的是,案发后,南京的达官贵人们居然一个接着一个地跑到王侍郎家求情。最后,这个王冠被凌迟处死。
二、宋永毅先生提到文革时吃人,说文革时吃人,“主要目的不是吃肉,不是饥饿,不是蛋白质的需要;他们吃的是人的心、人的肝、人的生殖器!那些武装部长、民兵说出的理论是:这些东西可以养生治病,可以壮阴补阳。这不是饥饿引起的,它是有选择的,这种选择是出于一种变态的私欲。这也不是革命理想主义,而完全是功利性的,是有中国特色的,就是说吃人是为自己能长寿,吃人是为了自己的养生。”
今天读了一段网文,谈台湾发生的吃人的事情,看的我毛骨悚然,总觉得像世外桃源一样的台湾,不该发生这些事情。我把这段记录下来,经过与详情是否真实,希望台湾网友指正:
网文如下:
1 “1875年,吴光亮率领清军翻越台湾中央山脉抵达玉里的八通关道路,在开路过程中与“奇密(奇美)”社人爆发激战。吴光亮所率领的广东飞虎军,将所击毙的阿美族壮丁烹煮食尽。 黄文雄在《中国的食人文明》一书证实:中国人是地球上唯一爱吃人肉、而且认为人肉是具有治愈各种绝症的上品妙药!“番膏”指的是清朝至日治时期在台湾开垦的汉人把捕获原住民将其人肉及脏器食余的人骨所熬制成药膏。
胡传(字铁花,即胡适之父亲,曾任清国户官)在《台湾日记与禀启》中说:“民杀番,即屠而卖其肉,每肉一两值钱二十文,买者争先恐后,顷刻而尽。煎熬其骨为膏,谓之‘番膏’,价极贵。”除了番肉、番膏,还有番鞭、番下水等。以水缸包装的原住民腌肉,从台湾鹿港出口到厦门,据说非常抢手。
1921年任职台南地方法院通译官的片冈巖所着《台湾风俗志》记载汉人习惯吃原住民肉的史实:“南投厅埔里社以北邻接番地,住民若杀一个番人时,举庄都来庆祝,将番人首级插上枪尖······打锣鼓欢呼游行各庄······有人将番人尸体寸断煮熟,然后切片分给每一个人吃······”“民前一年前后(明治四十五年),宜兰山地发生二个脑丁(采樟脑工人)杀死番人吃肉的事件。”
一位六十余岁的苗栗客家老人对记者说:你们杀了那些原住民后,尸体都哪里去了,那位老人居然很爽快地回说:“统统吃掉了!”这句话解释了从清道光十四(1834)年起,以客家人姜秀銮为首的“金广福”武装移垦集团,开始屠杀新竹北埔、三湾、竹东赛夏族人抢夺土地,以及光绪初年黄南球的“广泰成”武装移垦集团,屠杀狮潭赛夏族与大湖乡泰雅族抢夺土地后,在整个足足有新竹市十余倍大的土地上,居然找不到丝毫被害原住民万人冢的原因,原来都是被汉人垦民给吃掉了!汉人从河南陕西不断向周围扩展成中国,是以吃掉原住民为代价的。”
今天在推特上还拉黑了一个翻墙出来的网友,原因是他指责我说1900-1976间,每30年就会发生一次大规模人吃人是造谣。
到底是不是造谣呢?我把历史上发生的大规模饥荒简单列举一下,只要有大饥荒,一定伴随人吃人,不用多解释:
1、1920-1921年华北四省区大饥荒:死1000多万人,灾民3000万。
2、1925年川黔湘鄂赣五省大饥荒,死亡人数1500万人。
3、1928-1930年北方八省大饥荒:死1300多万人。
4、1931年饥荒:长江1931-1949年发生水灾11次,其中1931年、1937年两次水灾死人都超过14万人,1931年灾民1亿人,水灾后因饥饿、瘟疫而死亡的人数达300万人;
5、1934年全国大旱灾,导致饥荒,饿死600万人。
6、1936年-1937年川甘大饥荒:成都盆地各县外都是灾区,受灾大约3700余万人。
7、1941-1943年广东大饥荒,约300万人死亡。
8、1942年中原大饥荒:仅河南一省就饿死300万人。
9、1946和1947南方大饥荒:两年间仅粤桂湘三省就饿死了1750万人。
10、1948年6月贵匪将军林彪长春围城;到了10月,长春城内开始卖人肉,10月21日城内守军郑洞国投降。65万人相互吃得只剩下17万了。
11、1959-1961年大饥荒,据杨继绳先生的口述,大约死亡3600万人。
12、文革中廣西全省8個專區,4個自治區直轄市。 除了南寧、桂林和梧州這3個直轄市外,其餘9個專區、市全部都曾發生吃人事件,波及率為75%。
有个网友在我的推特下面留言:约十年前浙江宁波地区破获一起系列杀害多名卖淫女案。同村人们才惊讶地发现这个穷单身汉过去多次煮一大锅肉宴请村干部的原因是毁尸灭迹。关键是:曾去赴宴的人得知后大多并没有作呕状,而是窃喜地说人肉原来那么香……。这事儿我是听亲历者讲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