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个感受
假如单论性格,林黛玉应该是特别不讨喜,而宝钗差不多是完美的人设,挑不出什么缺点。但是偏偏黛玉的才略奇高,诗也非常具有感染力,加之仙姝的人设和与主角的爱情,竟使多数读者深爱之,甚至有为黛玉而贬宝钗的。(也许性格和才能方面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另外一个感受
假如单论性格,林黛玉应该是特别不讨喜,而宝钗差不多是完美的人设,挑不出什么缺点。但是偏偏黛玉的才略奇高,诗也非常具有感染力,加之仙姝的人设和与主角的爱情,竟使多数读者深爱之,甚至有为黛玉而贬宝钗的。(也许性格和才能方面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品韭总加速师 @一只鹿兒 做得好啊,快让品韭变成大姨屎和虵利班的战场吧
我他妈就是随便问了一句,没想到这位同学内心戏这么多……
不过无论如何,虫文门同学没有直接攻击我,所以这件事到此为止,我和您照样井水不犯河水。
我觉得应该尽可能兼顾,除了间谍活动,这两并不是排他性。
主权的话,一些香港人怀念以前的港英,但不代表法国人怀念二战的维希政府。主权丧失或者不稳定,后来者可能是更残暴的侵略者,军阀,那时候,自我甚至亲朋都不能保全。
2047要搞虚拟国么?这东西和我在墙内网络混迹多年参与过的虚拟国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这年头Q虚虽然被铁拳过很多次但到现在也没被打死,虽说不算蓬勃发展但起码还远远没到崩溃的程度。
贴虚没混过,具体情况不清楚。
如无意外,两位的账号将在8月31日前恢复。
我同意
把特赦权交给总统政治操作空间太大,很容易对司法公平造成威胁。
主要取决于我是谁。如果我是一介屁民,当然是人权重要。如果我是元首,当然是主权重要。如果参考罗尔斯的无知之幕,当然是人权重要,因为一个人成为元首的概率太低。
雖然是本能。
有没有什么了解我国司法检察系统以及法律现状的书籍和期刊?最近看翟志勇出了本书《从共同纲领到八二宪法》,播客里说得有模有样,有点想买来看看。
中国的法院都是听政法委的,所以中国的法院全部都是袋鼠法庭,和古代的县衙审案一模一样。
非常欢迎来到2047,感谢您以及山东法律界对本站的关注,也感谢您对那篇文章的指正。
我知道各位是反动分子,想推翻共产党搞民主的,
仅纠正这一点:本站并非反共网站,用户绝大多数都不是反动分子,我本人能熟练唱《爱我中华》《东方红》《我爱你中国》等歌曲,在墙内上网多年从未被任何执法部门刁难过。
我读大学的时候挺喜欢读美国宪法典的,说真的美国宪法就是很优秀
我想知道微博监督员的kpi是怎么算的?是举报了以后抓到真的才算kpi?还是举报就行了,抓不抓看党国脸色?
以下是清华王国(暂时没想到更好的名字)宪法。这部宪法是各种东西的缝合体,一点也不规范,请各位高抬贵手。
基本信息
国号为清华王国。
清华王国官方语言为Chinese和English。
国家元首、最高领导人(无实权)称号为清华博士。清华博士必须能够流利使用两门官方语言
清华王国国民,指一切拥有清华王国国籍的自然人。
清华王国武装部队称为清华王国国军。
选民团产生办法
清华王国国会分上议院及下议院。第一届上议院议席,由清华王国国军将士按先来先得原则分配,总席位数不超过37人。第一届之后的上议院议席,由国军全体将士一人一票选举产生。上议院决策方式为一人一票。
清华王国下议院,由清华王国政府正式成立前资助清华王国的土豪组成,总席位数不超过37人。下议院决策方式为一元一票。
清华王国政府正式成立前,设清华王国临时政府,政府首脑 = 国家元首 = 清华博士 由thphd(2047)担任。王国正式成立后,每一届清华博士由全体国民选举产生。
参加国军
资助建国
我初来乍到,今天中午在谷歌看到了这个帖子(https://2047.name/t/14321)进来的,有位朋友的回答让我实在不堪入目让我怼了一句。先说一句,我是中国的一个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是反动分子。我知道各位是反动分子,想推翻共产党搞民主的,说真的我也很向往民主,但是我想说的是诸位在反动的时候也能在法律上进步一下。
那位朋友说老百姓打官司连高院这一级都到不了,更何况是最高人民法院。我首先说的是,现在的行政诉讼法规定起诉县级以上政府一审原则上是在中级法院进行,当然二审是在高级法院,职业装情况下通过再审和审判监督程序老百姓可以把官司打到最高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是在巡回法庭进行,审级属于最高法院,判决书加盖最高人民法院印章。实际情况,老百姓打行政诉讼打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是实际上也不少,大多在巡回法庭审理,有时候最高人民法院和一些地方法院的还会挑一些典型的发在网上宣传,当然他们是不是在演习我就不知道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也能查到相关判决书,当然被告对象都是县级以上政府。
还有现在法学院里有小粉红很正常的,现在这种大环境下那是没办法的事。现在的法学院都用马工程教材,里面基本没什么营养,尤其是他们出的法理学和宪法学,跟政治教材没什么区别了。那帖子讲的山东政法学院我去过几次,这学校本来就不是什么好学校,2007年才改成本科,之前连高职都不是就是一个成人教育学校。很多人说这学校学风很好,比如暑假不回家在学校里上自习什么的,主要是他们在学校复习各种考试,追求功利,最多的就是司法资格考试、公务员考试、考研什么的,真心学习法律知识的人不多,这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专业素养大多不高,律业界评价也不怎么样,官僚子弟出身的学生很多。
@SuperMild #154287 党的统治是党强加于我的,我认为党的统治的收益已经远高于它的成本,所以我没有动机用感谢安慰它。要注意区分作为统治组织的党和具体的工作人员,我可能会感谢某一个党员,但我不会感谢党。
道歉是一门艺术,如果道歉不到位,或达不到对方期望,接收方就如鲠在喉。不过我觉得这次争议,深刻的个人反省比一个简单的个人道歉更有意义,更有助于解决类似争端。
我的反省如下:
1 遇到与自己理念不同的言论的时候,尽量不要使用激动和尖刻的字眼。挑衅对方并不能让自己的言论更有理。
2 如遇到争议升级,要立刻停止讨论,可以自我克制不再查看此贴或者将对方拉黑等方式,停止无意义的争议。
3 对管理操作这件事,我应该更加慎重,宁缺勿滥。
4 多从对方角度考虑,不管是陈士杰还是站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虽然观点归观点,但多些同理心会让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5 修养是一辈子的修为,我还很不完美,需要不断地回炉、反省、自我修炼。我决定做一个更加温和的娜娜酱。
就酱。
山东政法学院我去过很多次,主要是一些业务培训什么的。这学校的法考通过率不低,小粉红多是没办法的事情,毕竟现在的洗脑太厉害了。
@mlsayu_rkesee #154270 给你指出两处错误: 1.现在山东的老百姓,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的确很难找到律师了,即便找到律师很多也不敢出庭或者抛头露面。行政诉讼打到最高人民法院是很常见的事情,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告官的案件非常多,虽然是巡回法庭受理,但是审级属于最高法,判决书也是盖最高人民法院的印章。被告是县级以上政府的行政案件一审原则上是中级法院二审在高级法院,这种情况下通过再审和审判监督程序打到最高人民法院完全是可以的。这是最基本的法律知识,我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您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实在堪忧。您还秀智商挖苦楼主,不知道您的脸皮是不是厚了点。还有4个给您点赞的。
2.现在的法学教育还有宪法学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等依然在出版宪法教材,没有你说的“2018/19年时,连宪法学的教材都摇身一变成为了禁书。”只不过现在用的最多的是马工程教材了。请不要传播不切实际的谣言,这些“禁书”还有可以在各法律书店和淘宝购买,版本很多是2018/19年之后的。别为了黑而黑,这样没意思。
我是在谷歌看到这个帖子,看到您在这里如此厚颜无耻的胡说八道、挖苦别人实在忍不住注册个账号来怼您。
美国、台湾、韩国的特赦权都是总统,日本的特赦权是内阁。
但我认为,行政机关不应该有特赦权,只有国会才能有特赦权。
特赦的本意是为了宽恕情有可原的罪犯。一个犯人是否值得原谅,这是民意决定的,而国会是代表民意的。
所以应该让代表民意的立法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对罪犯的"原谅权",而不是行政机关行使特赦权。由议员提出特赦,国会过半数同意后实行特赦权。
如果是总统有权特赦,特赦就可能沦为完全的政治操作,总统有时候会为了自己政治利益而乱用特赦权,比如福特特赦尼克松、川普特赦自己的亲家。
我写的宪法里面,国会常委会有权特赦,公投也可以特赦。
这种狗被党国烹了一点都不奇怪。尽管牠主观上想维稳,但露出破绽惹了公愤以后反而对维稳不利。党国可是要下大棋的,弃掉你一颗废子还不是很随意。
但是,斩草要除根。党国体制不改,这种狗就源源不断。墙内人民还是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新浪微博官方:清退微博监督员“Shine季浩洋”并永久禁言
https://www.sohu.com/a/486414518_116237
针对网友热议的“微博监督员季浩洋”相关事件,新浪微博监督员官方微博在最新说明中介绍,近日,微博监督员@Shine季浩洋 在其账号及评论中发布未经证实的不当言论,误导其他用户,造成恶劣影响。依据《微博社区公约》《微博监督员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对监督员@Shine季浩洋 予以清退并永久禁言。
官微@微博监督员 介绍,经查证,账号@tomo酱酱 被封并非监督员投诉导致,且该账号近一个月以来没有被任何监督员投诉的记录。关于监督员投诉权限的问题,监督员针对微博上存在的涉黄低俗、违法信息进行投诉,经站方审核以后进行处置,投诉对象为微博和评论,不包括账号;监督员没有封禁账号的权限。监督员是微博用户中的一员,没有获取他人信息的任何权限。公安部门也不会通过联系用户的方式调取个人信息。
@微博监督员 称,对受到此次事件影响的当事人及广大网友深表歉意。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加强对监督员队伍的管理,对于违反社区规则和《微博监督员工作条例》的监督员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感谢广大网友对监督员工作的支持,也欢迎大家对微博监督员进行监督指正。
@微博监督员 还表示,如果@tomo酱酱630 的个人权益遭到侵犯,建议直接报警处理或者司法途径依法维权,微博站方全力支持您依法维权。
2017年,在北京市网信办的指导下,微博专门建立了社区监督员机制。当年12月12日,@微博监督员 发布消息称,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网民监督,净化微博社区环境,有效处置微博上的涉黄信息,在北京市网信办的指导下,微博上线了社区监督员机制。上线以后受到了广大网友的关注,通过报名审核成为微博监督员的共有776人,通过率为4%。微博监督员纳入首都互联网协会自律专员体系。
根据@微博监督员 最近一次统计,2021年7月,违法信息涉黄信息通过网友投诉、主动巡查等方式共删除微博770万余条,其中微博监督员投诉处理374万余条。
@阿里萨斯 #154277 个人认为卢卡陛下可能是想要借此威胁国内反对派,毕竟不论是实际作战能力还是心理层面的震慑力,俄国军队都比卢卡自家的亲卫队要高得多。
另一方面,这种叫嚣着要俄军进驻的姿态也有几分向北约叫板的意味。卢卡深知自己的独裁政权不可能得到欧萌或老美的支持,而他势单力薄,很难以一己之力抗衡来自西边的制裁和压力,也就只能把眼睛望向东方来寻求支援了。中共和卢卡是一丘之貉,自然会给予后者支持,但奈何对方天高皇帝远,自己又没这个能力把手伸进欧洲人的地盘,所以也就是口头上说几句漂亮话,精神支持一下。而俄罗斯作为东欧豪强,又直接与白俄接壤,且也是与美欧关系敌对的专制国家,对于现在的卢卡来说不失为一个理想的“战时盟友”候选。
但这并不意味着总统大人会心甘情愿地从一个主权国家元首的宝座上“跳槽”,而去求一个什么“白罗斯自治共和国首脑”的位置。倒不是因为卢卡陛下有骨气,不肯给俄国沙皇弗拉基米尔打工、当“亡国卢”,而是出于维护自身的政治特权以及与之相对应的巨大利益网。在这一点上,“不肯让权给人民”和“不肯让位给普京”差不多是一个意思。
没有仇恨女子。只是觉得女子长期被监禁还不如一死。因为没有什么价值了而已。自己也无法生儿育女还不如死了?
。。
在很多墙国人的观念里都有死者为大。污蔑死者并对死者家属造成麻烦在墙国是难以得到大众容忍的。
不过往好处想,正是因为有这样亵渎人性的网评员才能让更多的人知道疫苗接种造成的死亡的存在的。如果不是这个网评员的极力掩盖说不定还没有这么多人能看到tomo酱酱的微博。
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很难判定。
就拿两岸来说,比如八九民运和野百合运动出现在历史教材没什么争议,但太阳花和反送中就很难说属于历史还是公民教育了。
我个人的观感是历史是对当前影响已经基本结束、公民教育(政治)是对当前仍有显著影响。十九大和18年修宪肯定不能算历史。
但是事件发生时间和对当前的影响,也没有绝对的关系。如果说10年为界,那为什么不能是5年、15年、或者20年?有些20年前发生的事件,可能对当前的影响比某些10年前的事件更大。
我看到有人投【这个问题没有意义】,但是我又能明显感觉到2047更重视人权,更反感对人权的侵犯。难道民意真的是薛定谔的猫?




















我认为人权和主权根本是毫无关系的两个概念。
外国人在本国享受生存权但没有政治权利,比如无罪推定、辩护权就是生存权,但是选举权、言论自由就是政治权利。
而即便在将来民主中国抹杀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的政策也是有相当风险的。不仅会造成少数民族地区民意的反弹也会有流亡者跑到西方国家去控诉新中国的民族政策。记得以前还有流亡海外的新疆人抗议过中共的民族政策,好比为了鼓励汉族和维族结婚,结婚领证以后还发补贴款的行为。一般人看来给民众发钱也算是惠民政策(相较集中营而言),老百姓需要感恩政府,但是维族人会普遍以为用政策鼓励和汉族的婚娶会磨灭他们的文化传统。
我是主张废除民族识别,以后政府文件就没有民族这一栏了,所以自然不会有鼓励汉维婚姻的政策。
但是,所有国家机关必须有员工听得懂汉语,就和加拿大一样,所有的国家机关必须英法双语,新疆、西藏的任何国家机关都必须有懂汉语的雇员。
人权:老百姓吃喝拉撒
主权:国家安全稳定
@消极 #153947 城邦自治和港獨還是有區別的。前者被稱爲修憲派(不是習包子的修憲),是香港的政治派系之一,廣義上支持「永續基本法,保一國兩制」,並支持推動香港憲政民主發展及實現保障港人自由和人權之普選制度的政治人物與組織。
他們支持保留中華傳統文化,而且還支持制定一個憲法來保護香港的自治自決,能夠在2047年大限后能夠繼續維持自治,還有永續基本法,讓這個法律不能在2047年後改變。但是港獨派就不只是支持自治自決了,還要支持香港獨立建國,一邊一國,將香港從整個中國大陸分裂出去,還支持保衛粵語,反對中國大一統殖民集權文化。修憲派/城邦派不光和民主派決裂了,而且也和民主自決派(後面和民主派合流)決裂,當然也被本土派和港獨派抛棄,他們兩派鬧翻過。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F%AE%E6%86%B2%E6%B4%BE#%E8%88%87%E6%99%AE%E7%BE%85%E6%94%BF%E6%B2%BB%E5%AD%B8%E8%8B%91%E5%8F%8A%E6%9C%AC%E5%9C%9F%E6%B4%BE%E6%B1%BA%E8%A3%82
@消极 #154339 之前的黑名单是单向拉黑,你看不到对方,但对方能看到你。
这么做的本意是,反正对方如果一定要看,注册个新账号总是能看到的。而且这样一来,被拉黑一方除了不能楼下回复之外,并不影响他浏览体验。
双向拉黑的话,如果有人先骂人,然后把对方拉黑,让对方看不到骂了啥,其他人却能看见,在论坛语境下可能会催生一些问题。
不过由于危机四伏,我已经改成双向拉黑了(twitter式拉黑)。过几天如果出了车祸,我再改回来。
世上任何国家的移民政策都不是对世界各国人民完全平等的。
比如今天美国绿卡各国的配额也不是按照人口比例来制定的,加拿大人拿美国绿卡肯定比中国人拿美国绿卡容易得多,而北朝鲜人拿美国绿卡的可能性就几乎是零。
再比如香港的优才计划,也是对古巴、越南等几个国家明确禁止的。
再比如欧盟各国之间的移民政策肯定是更偏向欧盟各国的,中国人想申请法国国籍肯定比德国人要难得多。
所以,如果按照联合国给的如此高的标准,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涉及侵犯人权了。
@消极 #154338 陈士杰版宪法的总统是省议会选出来的,所以应该不会出现临时总统的情况,省议会是在国会选举之前应该就已经选完了。
阿谀奉承之辈倒是见过若干。不过他们即便在拍马屁时也不忘避讳,极少见到敢直呼其名的。
感觉那些人也不算是“粉”吧,看着更像那种随波逐流、见风使舵的“典型”墙民,发言也基本上就是夸一下“反腐”功绩、吹一吹防疫成果再顺便补一条“天灭美帝”的小尾巴,有时候会附送价值5毛钱的“星辰大海”DLC——畅想种花家超越朝鲜成为宇宙第一强国后的美丽新世界(简称“做中国梦”)。总之给人一种被央视牵着鼻子走的感觉。
个人认为呢,伏地魔先生不太具有人格魅力,他也知道只靠自己的能力是很难建立起个人权威的,所以才挖空心思集权于己,觉得只要把不满的人都收拾掉,然后再发动宣传机器给自己建一个“伟大领袖”的全息投影就能比肩红太阳了。殊不知用脚镣和棍棒威逼出来的马屁虽然闻着舒服,但依然只能算是个屁。
当然,喜欢小熊维尼或者其他卡通人物的迪士尼真爱粉还是见过不少的,他们在谈及自己喜爱之物时所流露出的感情要比上面所说的那几位马屁精真挚和纯粹得多。
对于natasha所投诉的陈士杰排华法案一文构成侵犯人权应转水一事,本人早前的决定是,由于双方身份均为管理员,仅针对存在的多次极不友善发言,作取消职务处理。对帖子内容是否构成侵犯人权、转水是否合理等问题,本人并未作出任何决定。
后由于矛盾持续激化,经网友提醒,本人前往原帖对争议内容进行调查,并对部分观点提出了批评与质疑,对原帖中存在争议的逻辑,与其他网友共同进行了多角度的解剖。
对于natasha所投诉的陈士杰排华法案一文构成侵犯人权应转水一事,经深入探讨,矛盾集中在对人权的定义,陈士杰对人权的定义偏保守,即主权位于人权之上;natasha对人权的定义偏自由,即人权位于主权之上。导致两人对于“排华法案”是否侵犯人权无法达成共识,加上之前积累的私人矛盾,产生争执。
争论焦点在于:非本国公民是否应享受平等对待?区别对待是否构成对人权的侵犯?
从实际情况来看,存在明显区别对待的情况是多数(也即这种做法是稳定的)。但联合国提倡的标准,是应当最终消除这种区别对待。
因此究竟应取哪种定义,本人目前实在没办法钦定一个标准。原则上,2047应该站在进步的一方,但本人仍然担心:
总之,这个问题在2047年之前,还可以辩论26年。
对于原帖是否应该转水,由于上述原因,本人目前仍倾向于不转。但是,由于本人未能能及时认识到问题的复杂性,而作出了粗糙的判罚处理,造成的进一步矛盾激化,本人负有主要责任,特此向 @natasha 和 @陈士杰 道歉。
作为管理员,我感到我的知识水平还需要提高,至少对于人权概念的研究,我的进度是落后的,如果我的认识水平还没有达到其他管理员的认识水平,我认为我是没有资格处理其他管理员之间的纠纷的。
对于类似讨论,以下是本人的简单建议:
对于 @natasha 和 @陈士杰 的处理决定,现修改如下:
如果两人能够以任何方式达成和解(就早前发表的极不友善言论互表歉意),我将恢复两人管理员职务,且不再追究此事的任何责任。
@thphd #154331 联邦制的国家,各州/省的独立性很大,如果中国实行联邦制,陕西省的人不一定有权长期在河南省逗留,必须经过河南省的选民同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