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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排华法案是否应该转水的问题

thphd  ·  2021年8月29日 2047前站长

原文刊在水楼,已经严重影响水楼运作,现移动到此贴 @natasha @陈士杰


@natasha #154301

依我看来,某些帖子不具备在首页的资格,适合水区。并且支持排华法案无异于支持新疆集中营,不属于正常政见讨论,属于反人权。退一万步,不说意识形态,就说流量,有几个脑筋正常的人看见一个论坛公然拥护排华法案而不退缩的?我的投诉贴就是以此为主题,也是我投诉的重点。但是这点完全被忽略掉。

就排华法案的帖子/t/14193,我刚刚去看了一下,我认为不符合转水条件。请你听我解释一下为什么不应该转水。

经过阅读,我认为他的排华法案是一种斗争方式,而这种方式是有他自己的逻辑的,他非常认真地讲了他这么做的原因,给出了解释,回答了网友的质疑,且不像是复制黏贴的,是他一个字一个字打出来的。

其次他发这个帖子是对另一位用户的回复,作为论坛用户他有权回复别人的质疑。

而且他没有像反共左派或者派克笔那样骚扰、污染,他是言之有物的,是认真交流的。

然后,你认为他的帖子无异于新疆集中营,是侵犯人权的。新疆集中营的意思是把人抓起来关进监狱,那么我们来看他原话是怎么说的:

所以新时代的排华法案应该是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获得美国绿卡。已经获得美国绿卡的中国公民也应该禁止他们入籍,并且找各种理由吊销他们的绿卡。中国到时候肯定也会禁止美国公民获得中国永居身份来反制,但想获得中国永居身份的美国公民是屈指可数的,所以中国的反制根本无法伤害美国。

陈士杰说,他的排华法案,是不给华人发绿卡,已经发了绿卡的想办法吊销。但是,吊销绿卡或者不发绿卡,并不等于把华人抓起来关进监狱,所以他这种做法并不等同于新疆集中营。

至于是否侵犯人权,全世界有哪个人权法案规定绿卡是人权?规定在别的国家逗留是人权?所以吊销或者不发绿卡,并不等于侵犯人权。

然后我们再来看看你给陈士杰的回复:

本来我都想消停了,但是看到这么拉低智商下限的发言一再重复,实在是受不了了。

排华法案是美国第一部针对特定族群的移民法。在1943年被废除的时候,美国参议院在议案中正式承认,排华法案使得华人长期受到不公平待遇和歧视,完全违反了美国的宪法精神。

此外,排华法案并没有一刀切禁止所有华人入境,仅仅是禁止“低等华人”如华工入境。持有中国政府签发的证明的高等华人照样通行无阻。支持排华法案,倒霉的只是韭菜阶层,赵家人照样畅通无阻。

  1. 陈士杰说的新排华法案,跟1943年废除的排华法案,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东西,内容完全不一样,你为什么要批判旧的、已经过时的排华法案呢?你这不是驴唇不对马嘴吗?陈士杰的新排华法案,并没有限制任何华人入境,你只要有签证就是可以入境,只是不能拿绿卡而已。你为什么要引用旧排华法案,说旧排华法案是限制华人入境呢?你这不是胡搅蛮缠吗?
  2. 旧排华法案违反美国宪法,新的排华法案并不违反美国宪法,至少逻辑上就是这样,你为什么要说人家低智商?我看你也没有论证新排华法案为什么违反美国宪法啊?
  3. 也就是说,你认为应该转水的垃圾内容,你亲自下去批判,批判得驴唇不对马嘴,还要人身攻击,我看了半天都搞不懂你为什么要扯旧排华法案,这不就正好说明这个帖子的水平至少高于你回复的水平,而没有必要转水吗?

以上是我个人的意见,据此我认为陈士杰的排华法案没有必要转水。但natasha坚持认为是应该转水的,造成了一些风波。所以专门开此贴,征集各位网友的意见,你们认为应该转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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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hphd   2047前站长

    本站华人数量众多,从情感上讲,没有人希望任何国家发生任何形式的排华,这点是可以理解的。

    中国留学生、H1B持有者或者绿卡持有者,必然对这个政策十分反感,这就不用说了。(猜猜我是什么签证?)

    如果让我来批判,我认为陈士杰的这个法案,即便符合美国宪法,也可能导致美国社会对华人的仇视,华人即便可以持签证入境,也会在美国遭到二等公民对待,被人喊“go home”,同时也严重影响已经入籍的华人的正常生活。可以说虽然符合宪法,但部分违背了宪法的精神。

    这么批评当然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以我对陈士杰的了解,我这么说绝对不会引发任何矛盾。

    但是natasha讲旧排华法案的害处,将两者混为一谈,我认为是不足以构成有效的批评的,人身攻击更是毫无必要。

    “你自己没有绿卡,不要影响别人拿绿卡”,属于诉诸感情,作为批判的逻辑也是无效的。如果反对新排华法案仅仅是因为想拿绿卡而反对,那么如果有一天你突然不想拿绿卡了,难道就不反对新排华法案吗?

    本站禁止歧视言论,包括歧视华人(例如屠支)。陈士杰的这个法案如果实施,可能造成对海外华人的歧视,但这只是未来的可能性,而且他的言论本身没有贬低在座任何人的意思。

    他提这个法案的目的是推动中国民主,中国如果民主化了,带来的福利是远高于吊销的那些绿卡造成的损失的。如果要彻底批判,应该论证这个法案无法推动中国民主,或者带来的福利无法抵消绿卡被吊销造成的损失。

  2.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thphd #154319

    首先,站长说的我都同意。我也知道我的这个主张是本站绝大部分海外华人不想听的。

    如果新版《排华法案》通过了,华人用合法签证入境美国的时候也不会被喊go home。因为新版排华法案只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台湾和东南亚的华人不适用。因此当一个华人在美国大街上走路的时候,美国的路人不知道他是中国公民还是东南亚华人。

    所以不会造成歧视华裔的问题,每年给中国大陆的移民配额可以分给上述的几个国家或者地区的华人。

    而且我认为,美国应该停止接收所有敌对国家的移民(比如中国、俄国)。

  3. 福星益妖   台独就是背叛祖国

    你这有点选择性无视。陈大键政家的第一条论点就是: ①美国上世纪的排华法案没有侵犯人权。 由此才引出应该设立新的排华法案。你竟然完全无视这点。

  4.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福星益妖 #154323

    上世纪排华法案主要就是两条:中国人不能入境;中国人不能入籍。

    这没有侵犯人权啊。

    哪条人权法案规定每个人都必须有入境美国的人权?

    哪条人权法案规定每个绿卡持有者都必须有权入籍美国?

    当时的慈禧政权应该制定《排美法案》对等制裁,不让美国人入境大清,不让美国人当大清国民。可惜当时老佛爷没有这么做。

  5. thphd   2047前站长

    @福星益妖 #154323

    你这有点选择性无视。陈大键政家的第一条论点就是: ①美国上世纪的排华法案没有侵犯人权。 由此才引出应该设立新的排华法案。你竟然完全无视这点。

    你说的没错,我现在谈谈这一点。以下是陈士杰原话:

    ①美国上世纪的排华法案没有侵犯人权。美国政府当然可以禁止大清国民入境美国,如果每个大清国民都必须有权入境美国,那么美国的国家主权就没有了。美国政府不需要向华人道歉,因为那些来美国的华人也是自愿来的,不是美国大兵用枪逼着他们来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华人凭什么要求美国政府道歉?

    1942美国参战,而中国是盟友,如果美国继续保留歧视中国人的任何法案,将对在中国及周边地区作战的美军及国军的士气造成严重影响。所以参议院1943说排华法案违宪。根据参议院的决议,旧排华法案违反了人人生而平等的原则

    违反人人生而平等的原则,是否说明排华法案侵犯人权?

    首先我认为,参议院的决定是一个政治上的决定(为了战争的需要),而旧排华法案到底是否真的侵犯人权,和参议院怎么决定是没有关系的,不可能参议院说它侵犯,它就侵犯,说它不侵犯,它就不侵犯。判断是否侵犯人权,必须先定义客观的人权标准。

    人人生而平等,是一种政治话术,实际上从来没有实现,也不可能实现,只有共产主义者才觉得能实现。如果根据参议院决议,人人生而平等就是人权,美国现在连白人都做不到教育平等,黑人更是一塌糊涂。这是否说明美国侵犯美国人的人权?

    我们再看北欧,西欧的国家,也没有哪个国家说只要你来了我就不赶你走的。德国算是最仁义尽致了,接纳了大量穆斯林移民,结果现在德国反穆闹得非常凶,但就算德国也没有说华人来了就可以永久居留。这是否说明德国政府侵犯中国人人权?如果德国政府接纳穆斯林,而意大利政府不愿意接纳,是否说明意大利政府侵犯穆斯林人权?

    此外,假如我被美国政府拒签过一次,美国政府是否构成侵犯人权?

    所以,一个法案是否符合“人人生而平等”,或者对外来人口“来者不拒”,都不能作为判断“有没有人权”、“侵不侵犯人权”的标准,因为这样的话,全世界绝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在不同程度地侵犯人权。

    旧排华法案所排的中国人,并非美国通过奴隶贸易绑架而来,而是在清朝的一些清朝人由于家乡生活困苦,而到美国打工挣钱,这些人无一例外没有美国国籍。

    如果把没有一个国家的国籍的人,给予二等公民待遇,或者驱逐出境,就是侵犯人权的话,那么今天全世界所有国家(包括社会主义国家:)都是侵犯人权的,但不这么做不行,因为不然的话就可能被移民挤爆。为什么今天这么做不算侵犯人权,而一百年前这么做就算呢,标准何在?

    这就是为什么我认同陈士杰说的,旧排华法案没有侵犯人权(虽然我也认为它确实违反了宪法的精神)。natasha如果要反驳这一点,应该先规定一个标准,或者以具体的生活水平来衡量,比如在美国的华人是否平均过得比原来在清朝更惨。但是natasha就复读了一遍参议院的决议,然后嘲讽陈士杰智商低。

  6. 爱狗却养猫 饭丝
    爱狗却养猫  

    1 关于宪法

    为什么要批判旧的、已经过时的排华法案呢?

    首先我想替natasha说一句。批判旧排华法案,是natasha针对陈士杰14193贴中的第一点“美国上世纪的排华法案没有侵犯人权”而言的。可以对ta的批判内容有异议,但批判本身并非无的放矢。

    旧排华法案包括禁止任何华人劳工入境,还包括对已经在境内的合法华人移民(非美国公民)的限制,如不能获得美国国籍,以及在很多州华人(非美国公民)被规定不能拥有产业和公司。

    这个法案并不是针对所有移民,只是针对华人,因此其基本逻辑是:对于非本国公民,可以基于其种族在法律政策上区别对待。这里的“合法的不平等”是对于非公民内部而言的,而不是公民vs.非公民的区别。

    对于旧排华法案是否违宪,19世纪末最高法院的说法是“排斥外国人属于美国政府的主权一例”,国家主权由宪法赋予,所以不违宪。这里的解读强调的是公民vs.非公民的区别。

    但美国的宪法也是在不断演进的,对于宪法精神的解读也随时代而变化。例如奴隶制本来在字面上并不违宪,但是加入旨在废奴的第13条修正案以后就违宪了。还有很多对国内公民基于种族区别对待的法规政策,本来并不违宪,在加入第14条修正案以后就违宪了。

    今天很多人解读宪法,认为对于非公民,也不应该基于种族区别对待。他们并不认为公民和非公民具有相同权利,而是认为在公民内部不能基于种族进行歧视,在非公民内部亦是如此。根据这种宪法解读,新时代的排华法案是违宪的。

    2 关于人权

    “人权”也是一个有时代性的概念,用今天的联合国官方定义来说,人权是“人权是我们人类与生俱来的权利,非任何国家所赋予。这些普遍权利为我们所有人所固有,不分国籍、性别、民族或族裔、肤色、宗教、语言或任何其他身份。它们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从最基本的生命权,到食物权、教育权、工作权、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等让生命富有价值的权利。”

    关于移民的人权问题,国际标准见此,部分摘录如下:

    在移民政策中实现人权还意味着要纳入某些贯穿各领域的人权原则,包括:
    
    平等与不歧视:不歧视原则禁止基于种族、肤色、血统、族裔、性别、年龄、性别、性取向、性别认同、残疾、宗教或信仰、国籍、移民或居留身份或其他身份等一系列非详尽的理由进行区分、排斥、限制或偏好。各国应在法律、政策和实践中解决对民众的直接和间接歧视和不平等待遇,包括特别关注处于弱势的移民的需求。
    

    所以,针对某个种族的移民的区别性政策,严格来说违反目前的联合国国际人权标准,因此属于侵犯人权。

    “人权”和“主权”孰高孰低,则是另一个问题。不与展开。

  7. thphd   2047前站长

    @爱狗却养猫 #154333

    首先我想替natasha说一句。批判旧排华法案,是natasha针对陈士杰14193贴中的第一点“美国上世纪的排华法案没有侵犯人权”而言的。可以对ta的批判内容有异议,但批判本身并非无的放矢。

    对此表示认可,收回之前我对此点的质疑和批评。

    今天很多人解读宪法,认为对于非公民,也不应该基于种族区别对待。他们并不认为公民和非公民具有相同权利,而是认为在公民内部不能基于种族进行歧视,在非公民内部亦是如此。根据这种宪法解读,新时代的排华法案是违宪的。

    对于宪法的解读偏差,是造成在这一问题上意见分歧的主要原因,以后援引美国宪法,是否应明确表明自己的教派?

    所以,针对某个种族的移民的区别性政策,严格来说违反目前的联合国国际人权标准,因此属于侵犯人权。

    是的,如果以联合国国际人权标准,陈士杰的排华法案构成侵犯人权。

  8. thphd   2047前站长

    联合国国际人权标准的一些思考

    联合国国际人权标准,要求各国不得对不同民族移民进行区别对待。但在实际执行上,由于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是民族国家,而民族国家是构建在【保护本民族利益】的意识基础上的,使得它们必定会或多或少地带有对外民族的敌意,且对不同外民族的敌意不同。最显著的例子就是犹太人取得以色列国籍比任何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移民都容易,以及美国对欧洲国家的移民配额永远高于亚洲国家。

    如果彻底消除这种敌意,实际上也就彻底消除了民族国家的边界,实现了世界大同,联合国就不再叫联合国,而叫世界联合政府了,这似乎是1984+美丽新世界的开端。

    当然这是人权vs主权的话题了。目前在世界范围内,人权和主权实际上仍然是绑定的,脱离主权的人权虽然存在(比如本站的存在),但太稀少了。

  9. 趙少康   中廣集團董事長

    。。

  10.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爱狗却养猫 #154333

    世上任何国家的移民政策都不是对世界各国人民完全平等的。

    比如今天美国绿卡各国的配额也不是按照人口比例来制定的,加拿大人拿美国绿卡肯定比中国人拿美国绿卡容易得多,而北朝鲜人拿美国绿卡的可能性就几乎是零。

    再比如香港的优才计划,也是对古巴、越南等几个国家明确禁止的。

    再比如欧盟各国之间的移民政策肯定是更偏向欧盟各国的,中国人想申请法国国籍肯定比德国人要难得多。

    所以,如果按照联合国给的如此高的标准,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涉及侵犯人权了。

  11.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而即便在将来民主中国抹杀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的政策也是有相当风险的。不仅会造成少数民族地区民意的反弹也会有流亡者跑到西方国家去控诉新中国的民族政策。记得以前还有流亡海外的新疆人抗议过中共的民族政策,好比为了鼓励汉族和维族结婚,结婚领证以后还发补贴款的行为。一般人看来给民众发钱也算是惠民政策(相较集中营而言),老百姓需要感恩政府,但是维族人会普遍以为用政策鼓励和汉族的婚娶会磨灭他们的文化传统。

    我是主张废除民族识别,以后政府文件就没有民族这一栏了,所以自然不会有鼓励汉维婚姻的政策。

    但是,所有国家机关必须有员工听得懂汉语,就和加拿大一样,所有的国家机关必须英法双语,新疆、西藏的任何国家机关都必须有懂汉语的雇员。

    @丁丁兄弟

  12. 爱狗却养猫 饭丝
    爱狗却养猫  

    @陈士杰 #154344 现实中确实很多国家都有基于国籍的区别性移民政策,所以联合国管移民的机构也会因此报告他们违反了人权的平等原则。但是报告归报告,违反归违反,联合国也没法管。

    此外,违反平等原则还有程度问题;例如美国目前并没有完全禁止某国/种族的人拿绿卡、入籍。后者属于blatant viol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equality and non-discrimination.

    在实施中美国的歧视性移民政策其实主要倾向于管制签证/入境,例如《防止恐怖分子入境法》(Terrorist Travel Prevention Act)(严格来说不是禁令,但是增加了签证要求);类似Trump travel ban这样的针对几个穆斯林国家移民入境的行政命令,由于饱受国内挑战,极不可能成为持久的法律。

    在实际执行中,美国对移民的歧视性政策,主要包括软(潜规则)和硬(明规则)两个方面。

    1. 潜规则来说,有的国家公民拿签证、绿卡和国籍会更麻烦,但是并没有在法律层面上禁止,只不过为他们制造了大量程序障碍,审核更严格,给出的理由也与国籍、种族、宗教信仰无关,而是和其背景、职业、移民历史有关。美国政府会说,这不是基于国籍的歧视,而是基于国家安全的考量。

    2. 明规则来说,美国绿卡会按照国籍进行配额,他们的理由是为了保持“多样性”,所以理论上每年每个国家最多能拿当年绿卡配额的7%。这从移民国人口角度来讲是歧视性对待,中印两国人更难拿绿卡;但从移民内部比例来说不是(因为说起来名额有限,要保证各国移民的名额)。

    北朝鲜人拿美国绿卡的肯定性就几乎是零。

    事实上是有的,请看https://en.wikipedia.org/wiki/North_Korean_defectors#United_States。不过数量极少。首先从朝鲜跑出来的人就很少,基数太小;其次美国方面担心朝谍,审批非常严格。

  13.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爱狗却养猫 #154333

    对于旧排华法案是否违宪,19世纪末最高法院的说法是“排斥外国人属于美国政府的主权一例”,国家主权由宪法赋予,所以不违宪。这里的解读强调的是公民vs.非公民的区别。

    今天很多人解读宪法,认为对于非公民,也不应该基于种族区别对待。他们并不认为公民和非公民具有相同权利,而是认为在公民内部不能基于种族进行歧视,在非公民内部亦是如此。根据这种宪法解读,新时代的排华法案是违宪的。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没有做过“任何国籍的外国公民在美国要拥有一样的权利”的判例,所以目前而言新版排华法案并不违反宪法。当然我相信如果真的搞了新版排华法案,肯定会有中国公民去告到最高法院的,到时候再看九个大法官如何定夺吧。

  14.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爱狗却养猫 #154600

    在实施中美国的歧视性移民政策其实主要倾向于管制签证/入境,例如《防止恐怖分子入境法》(Terrorist Travel Prevention Act)(严格来说不是禁令,但是增加了签证要求);类似Trump travel ban这样的针对几个穆斯林国家移民入境的行政命令,由于饱受国内挑战,极不可能成为持久的法律。

    潜规则来说,有的国家公民拿签证、绿卡和国籍会更麻烦,但是并没有在法律层面上禁止,只不过为他们制造了大量程序障碍,审核更严格,给出的理由也与国籍、种族、宗教信仰无关,而是和其背景、职业、移民历史有关。美国政府会说,这不是基于国籍的歧视,而是基于国家安全的考量。

    如果美国不想直接通过国籍歧视来禁止中国公民拿绿卡,那么可以换另一个方式。

    美国参众议院制定Communist Immigration Restriction Act,规定即日起所有加入过共产党组织的外国人不能获得美国绿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几乎都加入过少先队,所以等于也实质上禁止了中国公民移民美国。这个法案,顺带着把古巴、朝鲜这种其他敌对国家的移民也禁止了。

  15.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陈士杰 #172457 这个没问题。

    但是麻烦在于“敌对国家的人不一定是美国的敌对人口”,不然我在美国看到的伊朗人岂不是都该扔出去给德黑兰?

    建议美国国务院和驻外使领馆提高对PRC公民的拒签率。

    接受敌对国家的移民,也就是招降纳叛,有助于打击敌对国家的士气。大量赵家人家属包衣躲在美帝,实际上是削弱了中共统治集团的凝聚力。而这些家属包衣在美国并没有政治权力(比如当官之类),又害怕被美国政府当间谍起诉,不敢从事反美活动。

    当然招降纳叛的风险,就是被敌国间谍冒充被政治迫害的侨民搞渗透。这个就要有多层次防御的情报安全体系了。这点,我信任美国从冷战以来久经考验的情报系统。

  16. 陈士杰 回复 爱狗却养猫 /p/197356

    《阿根廷共和国宪法》第25条规定:联邦政府应促进欧洲移民;不得以任何税收来限制、约束或负担那些为耕种土地、改善工业、引进和教授艺术和科学而进入阿根廷领土的外国人。

    宪法都可以规定欢迎特定类型的移民,那国会当然也可以立法规定禁止特定族裔的移民。

  17. 陈士杰 回复 爱狗却养猫 /p/201167

    今天很多人解读宪法,认为对于非公民,也不应该基于种族区别对待。他们并不认为公民和非公民具有相同权利,而是认为在公民内部不能基于种族进行歧视,在非公民内部亦是如此。根据这种宪法解读,新时代的排华法案是违宪的。

    美国政府目前并没有对所有外国人都平等对待啊。

    比如日本公民、韩国公民、新加坡公民去美国就免签证,中国公民去美国就必须办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