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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守法刁民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一次启蒙小粉红的经历

    这是我近期启蒙一位小粉红的经历,启蒙的对象是我一个熟人的丈夫,是个生意场上的大老板,前些年因为被政府项目入套,结果一个朝令夕改而被坑了两千多万,茶足饭饱之后,大家就随意的聊了起来。以上是背景。个人觉得这次经历比较典型,所以经过整理,发出来给大家看看,顺便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

    最初是小粉红先提起话来的,他说看了长津湖,感觉自己生在中国,非常的幸运,美国都是水深火热、民不聊生。

    然后我搭上一句,虽然美国确实也有不好的地方,但是美国人民的收入、福利都比我们要好,他们生活日用品和食材的物价相对收入比也不高。我们这里过去十年的物价都涨了五倍了,工资却没涨多少。

    小粉红涨红了眼,义愤填膺说到,一定是美帝,先是通过殖民掠夺累积了大量的社会财富,现在又打贸易战经济制裁封锁我们,所以我们的物价才高的、经济才差的。

    我接过话说,我们的公权力不受监督而滥用,导致经常权大于法,不尊重和保障知识产权,也没有建立起诚信的市场投资环境,这就导致经济发展不起来,尤其这几年,像人口红利和自然资源等优势都丧失了,房地产也有价无市,收入少开支大,不断印钱放水给企业借新债还旧债也就越来越频繁,印的钱多了,自然通货膨胀,最终万物价格暴涨,这完完全全是我们自己的原因,和美帝没多大关系。而且退一步说,即便美帝是有原始财富积累的优势,也不是我们滥用公权力侵犯民权,破坏经济民生的理由呀,相反,使得经济民生更加困难,和美帝的差距越拉越大,这样岂不是更符合美帝的狼子野心吗?

    小粉红点了点头,我也就点到为止了。

    以上就是交流的大概过程。以下是对上述启蒙过程的总结:

    我和其他民运派不一样,在启蒙的过程中,我不会太着力的去帮欧美洗白,那样太累,而且政治不正确。一但小粉红意识到彼此立场不同,就很难再交流下去。

    我只是告诉他,我们的体制本身是如何破坏经济民生的,我们的经济运行情况是怎么样的。然后一笔带过,就算墙外殖民掠夺也不是我们自己破坏经济民生的理由。而且自己破坏经济民生不是更帮助美帝西方收割我们的韭菜吗?这样话锋一转,不仅把问题交待清楚,而且政治立场绝对正确,马上就变得高大上起来了。

    所以我是越来越觉得,虽然不是每个人都行之有效,但是不同的沟通方法,确实有可能达到不同的结果。墙外的民运派(我不知道到底是不是反串黑),感觉他们越是在立场问题上据理力争越和民众的情绪对立起来,然后发现民众不听他们的,他们就很极端的得出,中国人没救了,要肢解中华、核平支那这样的结论来。

    现在我和小粉红交流,只要是从经济民生入手,发现都是可以很简单就启蒙的,只要彼此对生活压力有共识,也不是完全不能交流。只有极个别现在还嘴硬什么“经济蒸蒸日上”、“民生一片向好”的,既然双方根本不在一个平行宇宙,没有事实认知的共识,那我就等他们抱怨生活困难时,再用小粉红的话术铁拳他们就好了。比如朋友圈有人三刷长津湖,场场都说哭了,我笑而不语。等到他抱怨油价贵,我就说烈士们为我们打下的江山和平,你有什么资格抱怨,人家吃冻土豆都不抱怨,你加个油就喊贵。所以对于底层粉红,一旦他们被铁锤,我就演粉红嘲笑他们,他们抱怨现实,我就搬出粉红话术,他们一下就对粉红那套产生反感。

  2. 守法刁民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谈中国大陆近期的趋势推演和民运派在启蒙民众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谈谈中国大陆近期的趋势推演。中国大陆近期的趋势推演,我认为中国大陆近期的趋势是经济民生不可逆的大幅倒退,具体表现在物价暴涨、收入停滞、医疗教育养老住房生育失业卫生环保等各方面的全面倒退。理由是中国过去四十年发展的红利(包括:改革开放由计划经济转变为部分市场经济、人口红利、倒卖资源、加入世贸、偷抢技术)几乎都已消耗殆尽,相反,人口负担和环境治理的成本越来越高。

    接着,由于中国大陆体制的限制,中国大陆又没法发展起自主独立的高新科技产业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因为发展高新科技产业,前提是要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有稳健的投资市场,而这两点又要求必须做到依法治国,不能以言代法、以人代法,不能让公权力部门滥用职权来以权谋私、干预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就是要做到对公权力行之有效的监督,但对公权力的有效监督偏偏是中国大陆体制最为缺乏的。除此以外,比如科研人员难以对抗学阀,科研人员薪酬低、设备差,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经常被窃取,垄断生产资料的国有企业人浮于事而不敢贸然创新等原因更不用说了。

    总而言之,大陆的历史红利消耗殆尽,而又没有高新科技产业继续支撑经济民生的发展,那么大陆近期出现经济民生的大倒退就是必然会发生的趋势。而且这种趋势近期还没法改善,对于底层民众而言,唯一的出路,只有移民。

    另外谈到民运派的话语权越来越缺失的问题。有些人认为随着墙内越来越封闭和高压的环境,对墙内民众的启蒙越来越困难,其实我认为并不然,甚至我认为墙内民众的启蒙比起过去反而要更为简单了。经过对墙外民运派的长期接触,发现他们之所以无法启蒙墙内民众,甚至被墙内民众反感,往往是因为无法对症下药,get不到民众的点而适得其反。

    民运派的毛病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总是追求过于抽象的概念,无法与墙内民众达成共鸣。一个是对争议性的议题过于执着,从而混淆主次,甚至上升到人身攻击,实属无益。

    首先,说民运派的概念过于抽象,其实就是他们的主张太不接地气。民运派往往都是喜欢提出一些高大上又严重对立化的纲领。比如一上来动不动就推翻某党派、天灭赵家、宪政自由民主法治,因为墙内的民众普遍没有接受过宪政教育,所以他们其实是不太理解宪政自由民主法治这些概念,不懂得这些概念和自己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有什么切身关系,但民运派往往也没有耐心(我也不知道民运派到底是真的没耐心还是自己也一知半解)给科普宪政民主法治自由抽象概念和老百姓最关心的经济民生有什么联系,而是喜欢以一副道德圣人的姿态,站在道德制高点,对不明白宪政民主法治自由等抽象概念的民众予以批判,只要一听到民众对宪政自由民主法治这些抽象主张不感兴趣,就过早的把对宪政自由民主法治有顾虑和疑惑的民众认为是反对宪政自由民主法治的人,这其实是不准确的。如果民众真的不在乎自己的正当权益,那么民众又为什么会对经济民生问题如此在乎呢?经济民生不正是宪政自由民主法治这些抽象制度在生活中的具体表现吗?

    接着,说民运派对争议性的议题过于执着,从而混淆主次,也是导致民运派丧失民众基础的很重要的原因之一。比如前段时间外网很火的一首《玻璃心》,不少墙外的民运派、反华派都跟着自嗨起来,还自诩“怼小粉红神曲”,比如歌曲中包含了两岸议题、包含了吃狗肉之类的饮食习惯的批判等等。这首歌是否刺痛“小粉红”的玻璃心我不在乎,但我看到的是这种对争议议题非黑即白的讽刺批判,其实对于墙内的的华人来说,反而显得墙外缺乏包容心态和协商空间,那些普罗大众为了对抗墙外这种缺乏包容心态和协商空间,不可避免会越来越拥护赵家专制派,而赵家专制派越被拥护,那么墙内维稳的成本就越低,危害世界的能量就越大。

    比如对于台湾的主权归属问题是存在争议的,从来就没有说哪一方一定是绝对的,即便小粉红他们是错的的,但不等同民运派讽刺他人的行为就是对的,不给争议话题留空间要么就是认同小粉红的观点,要么就是彻底嘲讽(反对)小粉红的观点,非黑即白强迫站队,其实结果只会让两岸矛盾更加激化,这不正是赵家专制派想要达到的目的吗?那你说这到底是怼赵家专制派怼小粉红还是帮他维稳了呢?

    又比如谈到饮食习惯,原本也是争议极大的的问题,歌曲当中又成了非黑即白的强迫站队问题,以前就有一个段子,说西班牙人嘲笑中国人吃狗肉,中国人嘲笑日本人虐杀鲸鱼海豚,日本人嘲笑西班牙人斗牛毫无人性,外星人看了笑地球人都是沙雕。玻璃心这首歌曲当中,直接把饮食习惯这种争议极大的问题作为了批判小粉红和非小粉红的标准,又把很多中间派莫名归入小粉红来嘲讽,民运派还追捧这样的“神曲”,民众能不反感民运派吗?

    比如歌曲中还唱到什么两百斤不换肩之类的,虽然他不是嘲讽中国百姓的,但是对于中国百姓来说顶多也是当作段子,完全引起不了共鸣,只会觉得海外民运派关注的都是这些花边丑闻不接地气的信息,对民间疾苦丝毫不了解,这样的民运派,老百姓又怎么会买账呢?哪怕是集中营,那在墙内也是知之甚少的,老百姓感受不到又怎么会有共鸣?

    如果是真的要启蒙老百姓,何必挑那些有争议的议题或者远离老百姓生活的议题,歌曲完全可以讽刺那些老百姓都感受得到的,人人都无法忽视的问题,比如“非法讨薪”、比如“六亿人月入一千”、比如“到处停电”、比如“可防可控有限人传人”、比如“害死李文亮”、比如“反映食物腐败被刑拘的家长”、比如“依法维权无效被迫杀人的欧金中”、比如“发一张狗头警员照片或者一个炸收费站的恶搞视频就被刑拘”、比如“故宫的大G不了了之”、比如“油价物价暴涨工资却好几年不涨”……这么多和老百姓息息相关高度共鸣并且小粉红完全无法回怼,并且对赵家专制派公信力构成极大打击的问题都避而不谈,这些问题这才是起到启蒙作用和讽刺效果。

    综上所述,中国大陆近期经济民生的大倒退已经是不可逆的趋势,但绝不会出现所谓极端派说的大洪水,而是出现大泥沼,所有人都泥足深陷而又无法自拔,中国大陆也不会像某些激进的反对派那样认为会崩溃,现实是崩而不溃。民运派要学会放下姿态,不要执着以宪政民主法治自由这些抽象的概念去区分敌我,不要谈两岸矛盾、饮食习惯、领导人轶事等等不接地气的、争议巨大的话题,从经济民生的方面入手(比如物价工资医疗养老教育失业生育住房卫生环保等),让民众明白经济民生的困苦和专制当局统治的关系,就能很容易引起墙内民众的共鸣,重拾民众对民运派的信心,逐步瓦解专制政权的公信力,等待墙内发生变化。

    补丁:希望各位读者明白,这篇文章想要阐述的主要问题不是近期如何改变墙内的现状,这在近期是无法得到改善的,改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这篇文章着力的重点是解决“民运派”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如何重新争夺话语权和民运派需要如何在现存的社会环境下生存发展的问题,对应反驳的是认为“民运派已经没有生存空间,墙内已经被小粉红战狼五毛占领,墙外只剩下越来越极端的各种反华支黑群魔乱舞”的观点。我认为民运派还是有很大生存发展的空间,还是有重新夺回话语权的机会,只是过去的民运派一直走在错误的道路上。

    补丁2:我不是想说《玻璃心》这首歌本身有什么问题,而是通过《玻璃心》这首歌引起墙外一众民运派系的自嗨的现象反映出来,墙外民运派系严重脱离墙内民众,各种无脑支黑反华派系愚蠢傲慢和自以为是的去理解墙内民众,才使得墙内会被小粉红战狼五毛主导了话语权。

  3. 守法刁民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谈谈关于我对民族自决的看法。

    最近有姨粉一直批判我践踏民族自决,以前我还真的没有深思过这样的问题,因为我觉得现阶段中国大陆地区主要的问题是专制统治,而非民族自决,不过既然有人来质疑,我也思考了一下,顺便在此做个回应,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想法。我认为,建立宪政统一的实践认知,并非否定民族自决,而是要在实践共识的基础上适用民族自决。

    根据长年工作原因上的实践调查可知,疆独的主要支持力量是中东的伊斯兰极端主义组织,比如塔利班,如果疆独,那么新疆大概率会成为伊斯兰专制宗教国家,比起现在,民众的苦难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当然我是绝对不认同现在的专制统治,专制统治下民众依然是苦难的。而如果大陆目前开放选举,民众在没有接受宪政教育下,普选结果大概率还是会支持专制政府。哪怕是台湾,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2003年台湾同胞来大陆南方某三线城市的经历,台湾同胞对于大陆的印象还停留在“一家三口穿一条裤子,谁出门谁就穿裤子”、“大陆人都没水喝”来大陆自己带了水,还带了锅碗瓢盆,如果是这样的认知让民众去选择,大概率选择的结果也并非符合事实,所以如果没有正确实践认知的民族自决就属于民粹而非民主。民可使知之,不可使由之,也就是应当在民众对宪政统一的实践结果有充分认知的前提下让民众去选择,而非在民众没有建立起宪政统一的实践认知下任由民众根据道听途说作出选择,煽动仇恨拉拢民意而非通过实践认知引导民众,这是不负责任的,也是政客和政治家的区别。

    如果民粹主义一意孤行要搞分裂,那么我只好支持国家效法林肯维护统一。对于民粹主义者说的苏格兰公投、加州公投、魁北克公投,都是建立在地区民众对英国、美国、加拿大有统一的实践认知并且不损害全国整体利益的基础上进行的,和中国的情况没有对应性,对于不利于国家整体利益的公投,比如加泰罗尼亚公投、克里米亚公投,在世界主流方面都是饱受负面争议的。所以一个地区是否适用民族自决,前提是要该地区有过一段较长时间的宪政统一的实践,建立起宪政统一的实践认知,并且在不损害整体利益的前提下,由宪政统一下成长起来的一代人去决定。目前中国从未有过宪政统一的实践共识,也就根本没有否定宪政统一的实践认知,自然就不适用民族自决。当然,按照目前各国的实践,宪政国家,各地民众普遍都是拥护国家统一的,因为这更有利于拥有更强的国际竞争力和国际话语权,更有利于国家为民众在国际上争取更多的权益。

  4. 守法刁民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浅谈中国大陆地区的经济如何发展

    笔者根据2020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可知,中国大陆目前有六亿人月入仅一千元左右,该报告的数据来源为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对此,有些读者可能会提出质疑,认为六亿月收入一千左右的人群当中是否包括了无收入或者低收入人群,从而拉低了劳动人口的实际收入水平,这个统计数据确实包括了低收入和无收入人群,但是报告中也将这些人群单独罗列出来,收入在500元以下及无收入人群,占人口比例总数为2.2亿,因此,即便减去了2.2亿,中国大陆仍有3.8亿的劳动人口实际的月收入水平在一千元左右。

    当笔者进一步考察该报告发现了更为惊人的事实,根据该报告显示,中国大陆有六亿人月收入在1090元以下,如果将月收入提升到两千,则有三分之二的人不达标,如果月收入提升到五千以上,符合条件的人群总数仅为5%,根据目前中国大陆的房价和车价可知,哪怕月入五千,都难以承受,而根据小康社会的标准就是中产阶级,中产阶级的典型标志是自有车房的标准,而根据收入越高的人占比越小的生活常识可知,收入靠前的5%的人群大多数都未踏入中产阶级,那么按照当前的物价水平,尤其是车房的价格,剩余的95%的人群说是贫穷丝毫不为过。更何况这是新冠疫情之前的数据,受疫情的影响,疫情以后的数据应该更差,哪怕时过境迁,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发展,当下仍然不容乐观,就算再多过几年,按照这个发展趋势计算,整体差异也不会有太大变化。

    知乎有些读者用劳动部公布的实际劳动人口去换算实际收入,其实并不可靠。星火记者联盟发现一个特别关键的问题:中国农民没有退休一说,只要活着,就计入“就业人口”中,60岁以上老年农民共有12,928万,77,603万总就业人数—12,928万老年农民=64,675万实际就业人口。用适龄人口83,887万—实际就业人口64,675万=失业人口19,212万,中国的真实失业率是19,212万失业人口/83,887万适龄人口=22.9%。2019年的总人口仍然是13.9亿,3月14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部就业人口规模是7.76亿(其中有2.86亿农民工),劳动力年龄人口仍然是9亿以上。这些数据与星火记者联盟测算失业数据时的2016年度基本数据相比,几乎没太大变化。也就是说,真实失业率仍然高达22%以上,远高于劳动部公布的4%-5%的失业率。因此用劳动部公布的劳动人口去统计实际收入水平有失偏颇。

    有些读者喜欢在通过和其他国家比烂来为现状开脱寻找借口,其中最为喜欢比较的对象是印度,他们总是在印度身上为残酷的现实找到心里安慰,但其实这种比较方式并不准确。中国是一个单一主体民族(汉族人口占比高达92%以上)、单一官方语言文字(国语汉字)的国家,印度有两百多个民族,最大的民族印度斯坦占总人口的46%,但是请注意虽然都叫印度斯坦族,除了使用印地语之外,还有人使用乌尔都语和旁遮普语。这不是像中国北京和上海的口音不一样,他那是连书写系统都有区别,乌尔都语是用拉阿伯字母书写,是巴基斯坦的国语,旁遮普语也是。同一民族使用不一样的文字,这种混乱的状况在印度古代就一直存在,传到东南亚的佛经是用巴利文书写,而传到中国的大乘佛教是用梵文书写,这是两套语言。印度内部文化上的不统一,如同中国时期的战国,各国书写文字不一样,只是又远比中国的战国时代复杂。

    民族、语言和风俗信仰的无比复杂,为什么不容易形成有效率的中央政府呢? 因为这样的政府,它的首要任务是把这些缺少联结纽带的民族维持在同一个国家里,它就的主要精力就是做种种利益的平衡,让大家不至于拆伙分家,效率就受损失。

    举例说,政府要投资修建一条贯穿国家的铁路,有利于拉动物流、促进贸易,于国于民肯定是大好事啦,但是议会讨论,马上就有某某族的议员出来反对,铁路线要经过我们这一族的神山,会破坏我们的信仰和风俗,不同意!不同意就改线路吧,绕着你们这座山走,但是因为工程绕道、造价也提高了,马上又有别族的议员不高兴了,凭什么维护你们的风俗信仰,我们族的纳税人要多出钱,我们也不信你那一套!最后政府的方案只好和稀泥,要不然为了修这条铁路这个国家就闹分裂了。铁路分成几段修,每修一段投入运营产生效益以后再去说服各族的议会代表,让他们看到成效以后各自都做点让步,这样一条两年能修完的铁路结果十年都没修完,你说它效率高得了吗?

    所以用像印度这种多主体民族、多官方语言文字、多宗教和传统文化习俗的国家,属于发展条件就先天不足,和中国大陆那种单一主体民族、单一官方语言文字的国家没有可比性,中国大陆应该比较的对象应该是类似德国、日本那样同样是二战后满目疮痍、一穷二白的单一主体民族、单一官方语言文字的国家。

    以同民族同文化用语言但是不同制度的台湾和上海进行比较,台湾人口是2349万,上海是2418万人,两者相对接近,可比性高。2018年上海市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7108.1亿元,台湾2018年度的财政收入折合人民币是4326亿,而台湾2018年的GDP折合人民币为39001.04亿,上海为32679.87亿,换而言之,台湾的社会财富比上海要多,而政府管理需要的财政开支却远低于上海,台湾用4326亿的财政收入不仅维持了公共事务的日常管理,还实现了成熟完善的全民社保,同时还要供养军队、购买军备,上海作为中国大陆富裕的典型,7108.1亿的财政收入,不用供养军队和购买军备,却连全民社保都无法完善,两者的差距高下立判。注意,这里说的台湾更富裕不是财富总量,因为总有些读者喜欢以国军南渡台湾带去多少多少财富为大陆发展不良推卸责任,这里说的是财富的利用率,台湾用更少的钱比上海做了更多的事,并且做得更好,这就不仅仅是靠一个财富总量为借口可以蒙混过关的。

    当然,也有些读者认为台湾的土地面积比上海大五倍左右,所有上海发展比不过台湾,这个理由也是偏颇的,先不说台湾东部的土地几乎没有开发,光从土地面积论,俄罗斯的领土面积比广东省大得多了吧,如果领土越大经济越高,俄罗斯的经济应该比广东省高出多少倍都不止,但是俄罗斯的经济总量才和广东省相当,如果我们从广东省人口和俄罗斯人口比较,就会发现两者之间具有可比性,所以比较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是人口而非领土面积。

    有的读者认为,台湾人与大陆人不同,无法比较,对此我并不是很认同。我们可以从明清时期、抗战时期、毛时期、改革开放时期来把大陆和台湾对比。 先说明清及明清之前的时期,那时候中国大陆和台湾都是出于封建专制的统治之下,但台湾就像两广地区一样,同样是远离中央权力中心,此时地方对于中央大多数是名义上的归顺,事实上主要还是以地方自治为主,以两广地区为例,明清时期的的两广人,尤其是粤语区民众基本都还不会说国语,大陆和台湾制度上并无差异。

    抗战时期,大陆主要城市和台湾都是被日军统治,彼此制度上本质上也没有太大差异。

    毛时代的大陆,台湾处于蒋时代,虽然开明程度有所差异,但彼此都还是出于权威集权统治的时代,制度上没有本质差异。

    1978年改革开放后,大陆开始引进日本动漫和港台的歌曲及电影、电视剧,而台湾直到1991年之前还处于蒋二代的集权统治,开放程度甚至不如大陆,1991年台湾行宪后,大陆已经改革开放十多年,虽然台湾随后不断开放,但对于那个没有互联网的时代,从小看日本动漫、听港台歌曲和港台电视剧电影长大的一代大陆人来说,和同时代台湾人的成长轨迹及文化影响并没有太大差异。尤其是两广地区的民众甚至比同时代的台湾人更早融入现代文明。

    综上比较可知,认为台湾人和大陆人有区别是缺乏事实基础和逻辑认知的。更何况绝大多数的台湾人都是近代,特别是共和国建政后才移民去台湾的,每年清明回乡祭祖的台湾同胞都络绎不绝。

    那么中国大陆的经济为何陷入了困境,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从中国大陆的经济发展历史去分析成因。中国大陆的经济发展也并非一直以来都是困顿的,早些年中国大陆的经济确实也取得了不少的发展。中囯经济发展开始于七十年代末,也就是改革开放。所谓改革开放,其实就是向西方囯家学习。改革开放,在经济领域,开放小宗商品的买卖交易自由,允许民办企业,任何计划经济国家只要向市场经济过渡,哪怕过渡不充分,都必然要比原本一潭死水的计划经济要发展得好。到九十年代之后,由于当时东南亚整体比较动荡,中国相对稳定,因此中国凭借着庞大的廉价劳动力和破坏环境低价出售资源(比如稀土),很快又赚得了第二桶金。千禧年以后,中囯政府以作出市场经济为承诺,进入WTO享受了世贸的资源,使得中国政府又赚了第三桶金,但当初在世贸作出的承诺至今尚未兑现,这使得中外的经贸摩擦不断升温,中国大陆可以通过关税手段取得的红利越来越少。加之近年来,小宗商品的低端市场开始往南洋转移,庞大的廉价劳动力60、70后年纪增大,而适龄青年由于生活成本太高、生育压力太大,导致新生代出生率断崖式下滑,人口结构发生巨大的变化,人口红利瞬间变成极大的人口负担,另一方面由于自然资源无节制的长期开采,导致自然环境的急剧恶化,治理环境的成本逐渐高于廉价出卖自然资源的利润,人口红利和自然优势的丧失甚至走向负面,必然导致经济出现严重的发展问题。

    既然出卖廉价劳动和廉价自然资源的老路已经走不通,国际贸易的关税红利也越来越少,要继续发展经济,提高民众的生活水平,就要另辟蹊径,不能再走过去的老路。那么怎么才能发展经济呢?众所周知,经济的发展本质上是实体经济的发展,这是有区别于像炒房、套路贷这样的泡沫经济,泡沫经济只是将大部分人的剩余资产进一步集中到少数人手中,从而使少数人致富,但社会的整体财富并没有增加,反而让贫富差距被进一步放大。

    要发展实体经济,就要提高生产力,在人口红利和自然资源优势双双丧失的前提下,要提高生产力就只能依靠科技发展,现代社会,科技才是第一生产力。 以韩国汽车为例子,早在二三十年前,韩国汽车在世界上根本没有多少知名度,然而十来年的时间,就让韩国汽车在国际上与众多巨头一争天下,为什么呢?因为私营企业出发点和国有企业不同,私企由于企业领导层和企业是一种共生关系,因此当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冲突时,私企为了更好的取得市场竞争地位会更倾向于长远利益的发展,比如搞研发。由于私企不受行政管理拘束,在巨大的经济利润驱使下,可以专心研发、闭门造车,当私企拥有了自己的核心技术,从而不需要单方面依赖科技输入去维持国家的产业发展,甚至还可以通过技术输出实现长足的经济增长。

    那问题是科技生产力在现阶段可以提高吗?或者说可以提升到国际领先水平实现产业升级独立吗?答案是:不能!

    为什么不能?因为我们的制度不允许。换而言之就是我们的生产关系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首先,革新意味着创新,创新意味推翻权威,换而言之就是认为我是的对的领导是错的,这在目前的体制内是大忌。

    接着,科研人员的福利待遇普遍过低,真的有什么科研成果最终也是被领导拿去了,他抓着你的绩效,敢不给吗?换而言之做科研的要钱没钱要名气没名气。那人图啥?对不起大多数人不是白求恩,没有这么高尚。

    再次,尤其是国企,上头要求每年都必须要有产出收益,科研项目进行同时必须保持GDP增长(科研研究本来就是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活,还要保增长,你在耍我吗),同期持平都属于重大经营事故。如果你是国企领导怎么办?你会拿自己的身家前途赌科研项目吗?肯定不会呀,赢了是国家的,输了都怪你决策不当,而且绝大多数的科研项目都是没有成果的,谁傻谁搞科研呀!那怎么办?拿来主义呀!拿国外的科技成果过来咱们改头换面一下组装组装,产品就哗哗的产出,收入就哗哗的进账,GDP就蹭蹭往上涨,这才是上头喜闻乐见的,他们才不会管这钱怎么来,有政绩就行了。

    那么在这么一来原则上不准挑战权威,二来一旦挑战成功一没有福利二成果也被夺取,三来不管创造是否成功都必须还要保增长的体制下,谁还有革新创造的动力? 相反,正因为实体经济发展萎靡,才使得了热钱为了不贬值被迫内流到泡沫经济房地产当中,导致房价高企,房价高导致大家更加买不起,大家买不起银行的钱政府就还不上,银行的钱还不上就可能导致破产,而很多房企背后的出资人就是国企,事实上用的是国家财政作为抵押,一旦资不抵债拍卖资产就有可能出卖国家资产,为了保护地方财政还银行的钱,国家就只能继续印钱,流通的钱多了人民币就必然贬值,然后人民币购买力下降,民众为了维持原本的生活质量,物价继续飞涨,由于社会实体财富不变,所以民众的工资依然原地踏步,而房地产为了保值和还贷,房价继续上涨,导致大家更加买不起房子,形成恶性循环。

    要发展科技,首先国家就要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就没有人有动力去搞科研开发,不能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给科研人员画大饼、打鸡血,而不是切实保障和尊重科研人员的知识成果,这是违反人性的。另一方面,国家还要健全市场竞争机制,让投资人敢于投资,不用担心市场朝令夕改而蒙受损失。而要做到前者尊重知识产权和健全市场竞争机制,本质上都是要做到依法治国,做到有规可循。而要做到依法治国,就要对公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尽可能避免公权力滥用,以言代法、以权谋私。

    如何有效的避免公权力滥用,有的读者认为应该从阶级论入手,言下之意就是,统治国家的阶级越先进,那么这个阶级的思想觉悟也就越高,也就越不会沉迷于低级趣味而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对于这种观点值得我们斟酌。 按照阶级论的立场,最先进的阶级应该是无产阶级,但在事实上,如果国家机关不采用普选产生,那么这个国家的统治阶级就是管理国家生产资料的官僚,而这些官僚由于管理着巨大的生产资料分配权,又无法通过普选遴选,那么这些官僚必然很容易滥用生产资料分配权而沦为寡头权贵,也就和封建主义的统治阶级重合了。 好了,当国家的机关采用普选产生时,国家的统治阶级永远是更有利于拥有更多生产资料的人,因为他们更有利于通过运用生产资料的管理权获得竞选优势,根据国家生产资料分配所有制的区别,在以国家过度干预经济、统一管理生产资料分配所有制的情况下,拥有更多生产资料管理权的官僚更有竞选优势,而在国家适度干预经济或者不干预经济的情况下,拥有更多生产资料管理权的商人则更有竞选优势,而由于生产资料管理权可以换取更多的利益,根据人总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天性,这些拥有更多生产资料管理权的官僚或者商人,他们也就演变为官僚资本家和社会资本家,换而言之不管是采用何种生产资料分配所有制或者是否采用普选产生国家机关,实质上无产者依然无法成为统治阶级。

    统治阶级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根基自始就因为违背客观规律而不可能成立,人类也从来没有真正实现过由无产阶级作为国家的统治阶级,比如马云就是党员,一位大资本家竟然是无产阶级政党代表当中的一员,而且在社会上还有相当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这不是天大的讽刺嘛?因此阶级论是一种完全正确但对于解决问题毫无帮助的理论。

    抛开阶级论,对于如何有效监督公权力,我们就只能从公权力运行的逻辑的角度入手去分析。从逻辑分析,监督公权力的方式有且只有两种,一种是上级监督下级、领导监督下属,一种是分权制衡、相互监督,前者无法从逻辑上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如何监督最上级?另一个是少数上级如何监督成百上千的下级?如果中层监督不到位,上级又无法越级监督基层,那么这种监督就变得形同虚设,而且上级用监察机关来监督下级,下级为了自保,必然事事请示监察机关,如此一来,监察机关就沦为了事实上的下级决策机关,那么同级还有谁能监督已经事实沦为决策机关的监察机关呢?所以,从逻辑周密性的角度看,分权制衡、相互监督的机制比起前者得上级监督下级、领导监督下属要更符合逻辑。只要分权得足够充分,腐败需要讨好的人也就越多,需要讨好人越多,腐败成本也就越高,也更容易曝光,行为人想通过收买公权力谋取不法利益的红利也就越少,从而也就起到尽可能避免公权力滥用侵犯民众正当权益的事情发生。当然,分权制衡、相互监督的机制也并非万能的,世界上也不存在尽善尽美的监督机制,我们只能根据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从不同的监督机制中选择对民众正当权益损害更低的一种,选择治国理政的道路从来不是做一道判断题,而是做一道选择题。

    有些读者认为,分权制衡、相互监督的监督方式比起上级监督下级、领导监督下属的监督方式更容易造成推诿,从而导致效率低下,不可否认,公权力机关之间相互监督制衡,难免会丧失一些决策效率,但是即便如此,分权制衡、相互监督的监督方式不见得就比上级监督下级、领导监督下属的方式效率要更差。 上级监督下级、领导监督下属,本质上是以领导人的权威作为监督的保障,因此本质上这种监督机制属于一种权威政治。下面我们就从决定发展效率的因素的几个方面去分析权威政治的效率。

    先说作出决策的速度,如果说权威政治在效率上的优势最明显就是体现在作出决策的速度,说得好听一点,就是当机立断、力排众议、抢占先机,说得不好听,就是领导人的头脑发热拍拍屁股就能拍板上马,这也是权威政治经常吐槽分权政治效率低下的理由,因为立宪政治要求权力分立,既要体现多数人的民意又要照顾少数人的权益,因此作出决策的效率自然不如权威政治领导人高瞻远瞩、当场拍板这么迅速,然而事实上,权威政治除了作出决策的速度比分权政治高以外,其余都不如分权政治。

    接着,我们来说作出决策的正确性,一般而言,一项政策是否正确,也就是判断是否有利于发展,很难有准确的标准,比如降准,有的人认为有利于放贷投资发展经济,有的人却认为这笔钱难免最终回流到负债累累的房市,鼓励企业拿新债还旧债,不利于经济发展。虽然分权政治很难界定什么样的政策是有利于发展的,但是分权政治可以尽可能的避免公权力通过发布政策去侵犯民众的正当权益,因为在立宪政治下,每一项决策往往都是各个利益派系相互妥协的产物,虽然为了达成这个妥协难免会耗费比权威政治高得多的时间和人力成本,但是这可以保障作出的决策能够尽可能的避免公权力侵犯民众的正当权益。国家是通过公共管理行为更好的实现民众的权利,如果一个国家的发展是在没有经过充分的民众或者民众代表同意而以牺牲相当部分民众权益作为发展的筹码,即便这个国家发展得再好但又有什么存续的意义呢?而且今天能够牺牲一部分的人,明天就能牺牲另一部分的人,所有人随时都有可能成为被牺牲的对象,民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本无法得到保障,比如2018年8月山东寿光为了等旱季卖水给下游的居民而蓄水过高从而导致洪峰一来就不得不三坝泄洪,导致下游的居民饱受洪灾之苦,还有2019年2月24至25日,自贡容县为了开采页岩气而导致人为地震导致当地居民死伤,还比如全国各地的环保整治项目紧急关停了当地的合法企业,事后又无法给予适当的赔偿,在桂林就有已经借款斥资几百到两千多万的采石场企业还没正式投入生产就被关停,当事人一夜之间就从千万富翁变成千万负翁,势必大大打击了民众投资生产的信心。

    再来说说保持决策的执行性,换而言之就是即便权威政治作出的某个决策是正确的,是符合民众利益的,是有利于发展的,但怎么避免这个决策在执行过程中不走样、不变形,从而导致政策得以和预期计算时一致。这里举明朝“一条鞭法”为例子,因为在古代的税负往往是以实物的形式上贡朝廷的,实物由于自身的属性,很容易在上贡的过程中出现损耗,比如粮食,一千旦的粮食可能由于路程上的损耗,比如破的、漏的、潮湿变质、串味等等自然因素,到了京师可能就剩下四五百旦了,而一条鞭法则是允许官吏在途中变卖掉这些贡品然后换成其他同等值钱更加轻便也更容易保质的货物上贡朝廷,从政策出发点看,这原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良政,但在执行中,由于从中央到地方的层层权威领导,各级掌管了货物定价权的官吏就通过低价买进不值钱的货物然后强迫民众高价收购,导致百姓叫苦连天、民不聊生,一条良政由于权威对权力的垄断,硬生生变成一条恶政。

    最后说说决策的成本,权威政治的核心矛盾之处在于,如果权威本身施政不当,谁来对权威进行制约从而尽可能的避免权威侵犯民众的正当权益?对权力进行制约无非两种途径,一种是上级或同级领导对下级或同级下属进行监督,一种是体制内各级之间相互制衡、体制外选票监督,权威政治明显不可能使用后者,否则当权威能够受到其他体制内外的力量制衡时,权威就必然受到挑战,权威也就难以树立权威。如果使用前者,那么就会陷入一个逻辑怪圈,那就是谁对最终权威进行制约?同时,上级权威事实上不可能直接了解基层的工作,他也必须通过层层下级的权威机关去保障政策的实施,如果下级权威机关有所腐化或者懈怠,或者为了应付上级而走形式主义、痕迹主义,也就必然导致上级的政策花费了大量的执行和监督成本却无法如预期执行,我举两个例子,比如精准扶贫工作,一千块钱的扶贫项目,连同各种台账、报告、心得、照片整理、日常走访、宣传政策、打印、开会等等所花费的成本就两三千,还没算驻村干部的补贴,那还不如直接把这些成本换成现金直接给到扶贫户,但实际上不可能,因为如果不做上面这些工作,那么你这一千块钱的扶贫项目可能都落实不了,好了,国家做这些项目花这么多钱,钱从哪里来?由于实体经济萎靡不振,所以只能靠印,首先是前几年众所周知的四万亿救市计划,然后2018年第一季度就放水8000亿,年底又搞一个新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到了2019年开年,又有一个降准,折合再放水8000亿,那么放了这么多水扶贫户是拿到钱了,但问题是这个钱是靠印出来的,印的钱多了,货币的购买力就下降,物价就飞涨,而扶贫户拿到的钱也就无法实现预期的购买目标,但是为了贯彻扶贫计划,供养和落实的政策成本却一分都不少,甚至由于物价飞涨还在不断增加,从此国家便陷入一个烧钱黑洞。再举一个例子,比如现在全国搞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从政策初衷是便民利民的,但事实上由于权威机关垄断了民众的救济途径和设定人为的援助门槛,比如要求民众必须持传票申请法援,必须在受援以后才能才能帮忙调取对方当事人具体的身份信息,但当事人由于缺乏对方当事人具体的身份信息而无法立案,所以根本无法享受法律援助,但是从国家到省市县镇村派出点七级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却一个不落,光一个县级的平台打造从设备到场地到各种文案材料就要好几百万,还要经常维护,还要长期供养一批日常的行政工作人员,无疑就是一笔天文数字,但是其核心的援助功能却无法发挥作用,就算有个别承接受援的案件,工作人员却要经常应付于各种例会、台账、心得总结、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各种节日和临时性重大事件的特殊安排等等,根本无法及时处理受援人的案件。

    总而言之,在权威政治下,实施一个政策虽然在拍板的过程比分权政治更高效,但是既无法保障政策的正确性,也无法保障政策的执行力,更无法保障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所付出的成本远高于比通过政策发展获取收益的情况,而且由于层层的台账、痕迹、大小例会、反复调研,政策原本的核心工作反而无法及时完成,换而言之,政策由于错误反复修正和在执行过程中的繁琐痕迹审查,最终必然导致政策就会在执行层面彻底丧失效率,结果就是权威政治既无法保障政策的效率,也无法保障政策的正确性,还浪费时间、人力、物力、金钱,权威政治不仅不是发展效率最高的,反而会大大降低发展的效率,最终是完全南辕北辙、得不偿失的。

    有一些读者认为,如果分权政治比权威政治有效,为什么崇尚分权政治的美国政治生态还会出现总统大选涉嫌舞弊、舆论媒体一面为民主党站台、白人歧视黑人和黑命贵零元购的事情发生呢?笔者认为,虽然上述说的现象均是事实,但这并非说明分权政治导致了美国社会的混乱,相反,正因为美国的政治生态分权制衡不足,才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事件。

    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无论国会还是总统都是采取多数制选举产生的国家,所谓多数制,通俗来讲,就是胜者全得制或者叫赢者通吃制,多数制并非真的是字面上多数人说了算的意思,多数制事实上就是选区取得选票最多的党派可以获得这个选区所有的选票,举个例子,假设在加州,民主党只取得了20%的选票,而其他的政党获得的选票都少于民主党,哪怕只是少一票,那么由于民主党作为加州取得票数最多的党派,最后整个加州的选票都统统归民主党所有,其他各州原则上也以此类推,换而言之,一个只取得20%选民支持的政党,最后竟然可以代表整个州的选民,一个只取得国家20%选民支持的政党,只要他的票数是竞争者当中最多的,那么他就代表了全国的选民,这无疑是不合理的。

    由于大党派,比如民主党和共和党比起其他小党派拥有更多的竞选资本,因此他们候选人的宣传肯定是要更广泛的,比重最高的选票大概率也是拥有更雄厚竞选资本的两党,而在多数制的选举机制下,事实上可能代表了大部分民众的一众小党派、无党派候选人根本没有发声的机会,他们的声音都因为选票比不上两党而被两党所湮没,这种情况下,就使得民主党可以利用邮寄选票舞弊成为可能,设想一下,如果小党派可以发声,拥有竞选权,邮寄选票大范围的出现都是投给民主党的选票就难以取信于民,同理,如果小党派可以发声,媒体一面倒的为民主党站台也明显缺乏中立性而难以取信于民,同时,正因为采用多数制,使得代表大多数人温和声音的小党派无法发声,而极端对立的两党的声音就被无限放大,从而也使得极端势力得以利用多数制渗透进两党,从而使得国家的立场越来越极端化,从而也就演变出白人种族主义、黑命贵零元购、白左圣母婊盛行的结果。 所以说,美国当下的问题不是因为分权而造成,恰恰相反,是两党利用多数制垄断了国家机器,导致小党派的权利给扼杀、剥夺而导致的。多数制的好处是统计简易、结果出炉快,这在美国立国之初国家意识分裂不大、通讯交通不发达的时代确实是利大于弊的,但是放在当下的社会,美国的多数制已经落伍了,成为制约美国发展的重要因素。

    相对的,像是在欧洲,比如德国、意大利,他们采取的是相对于多数制的比例制选举法,所谓比例制,就是每个选区以每一参选组别所得选票占全部的百分比分配议席,比如同样是拿加州举例子,民主党假设在加州只取得了20%的选票,而其他党派取得了10%-19%不等的选票,那么在比例制之下,民主党只能取得加州20%的议席,其他政党的议席数量也按照他们获得的选票百分比折算,这就使得哪怕是小党也有机会进入国会和组阁,大党派顶多是有一点议席优势,但小党派可以联合起来制约大党派,避免大党派只手遮天,更避免极端思潮借渗透大党派抬头,维持国家的平稳发展。

    当然,一说起欧洲,有些读者又会对欧美的福利政策进行吐槽,认为欧美社会的福利政策豢养懒汉,浪费社会资源。从表面上看,福利政策豢养懒汉确实如此,但这正如有些人看到牛奶倒掉也不给穷人喝就义愤填膺的对商人咬牙切齿,或者看到大胃王博主视频就联想到浪费可耻的简单头脑一样。其实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些都是误读。

    先说商人宁愿把牛奶倒掉也不给穷人,牛奶作为一种新鲜品,如果商人把卖不出去的牛奶给穷人喝,一来牛奶的储存所耗费的成本谁去支付?二来牛奶假如喝出问题了,请问谁来负责?三来都知道牛奶卖不出去就要送给穷人喝,请问以后谁还会去买牛奶?大家都等着牛奶卖不出去然后喝免费的不好吗?从此以后还有谁去生产牛奶,没有人生产牛奶反而导致所有人都喝不上牛奶。同理,还有卖不出去的蔬菜瓜果宁愿烂在地里也不会拿去送人,否则大家都不会再来帮顾蔬菜瓜果,都等着卖不出去然后来捡便宜,这样以后还有谁愿意种植呢,没人种植反而导致谁都吃不上。 大胃王视频也是同理,确实,大胃王胡吃海塞确实从个体消费的程度上“浪费”了不少粮食,但是经过大胃王这么一表演、一宣传,品牌的知名度也就上去了,这省下来的宣传费广告费足够大胃王365天,天天胡吃海塞还绰绰有余,企业通过大胃王的宣传推广,获得了更多的订单,企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每年为国家新创造的社会财富比大胃王所浪费的粮食不知道要高出多少倍,企业家再拿这些利润的百分之几去做做慈善,一来挣了名声地位,也给自己的品牌进一步做了推广,二来不知帮助了多少贫困人家,从这个角度看大胃王这样的“浪费”岂不是利国利民、利人利己。

    最后说回欧美豢养懒人的福利政策,按照二八定律,百分之二十的人掌握了社会80%的财富,而掌握百分之八十财富的20%人群当中,他们80%的财富又集中在20%的20%的人群中,换而言之,欧美社会实际上2%人的社会财富就足够养活100%的人,由于分权政治社会可以通过分权制衡、相互监督的监督机制来避免公权力滥用,使得政府有廉洁的途径通过税收政策,从2%的人手中收取税收去补贴给80%的人,这80%的人确实不排除当中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好吃懒做、无所事事,但只要民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他们就会有更充足的时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这里面就会有少数人可能发明创造出新的科技产物,而新的科技产物又可以带动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那么所创造的社会财富就比豢养懒汉的成本要多得多。假如一个国家的民众天天都是996上下班,每天单位宿舍两点一线,回家狼吞虎咽一顿以后就匆忙洗漱睡觉,明天一大早爬起来社畜,请问谁还有闲情逸致去搞发明创造?996机械性的重复劳动是不会提升生产力的,发明犁耙的人对人类的贡献比同时代之前全人类创造的社会财富总和还要多,要培养一个鼓励发明创造的社会环境,就必须容忍绝大多数的懒汉存在。

    连古人都懂得师夷长技以制夷、师夷长技以自强,但有些读者,总有着莫名其妙的优越感或者自负,具体表现在盲目的排斥西方的一切,甚至不区分某个事物是西方特有的还是人类逻辑共有的,反正只要西方采用过的就要否定,这种自负本质上是一种自卑,心理上不能接受西方国家更早发现某种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的现实。

    东拉西扯这么多,其实就是要说明,中国大陆要证明比西方国家更发达,首先就是要发展经济、提升民生,而想要发展经济,就必须发展生产力,要发展生产力就必须科技兴国,要实现科技兴国就必须实现依法治国,要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对公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而要实现有效的监督就要对公权力分权制衡、相互监督,而对于拒绝分权制衡、相互监督的理由在笔者看来,无论逻辑上还是实践上都是靠不住的。反之,凡是拒绝分权制衡、相互监督却说要比西方发展得更发达,都是虚伪的而不符合逻辑的。

  5. 守法刁民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从经济到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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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守法刁民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一些為人處世的啓發和感悟

    不講規則的玩不過講規則的,因為你不講規則,別人講規則,那別人就有道理對你不講規則,而你又有求於別人的時候,不講規則的人肯定是最吃虧的。比如在國際上,朝鮮踐踏人權就屬於不遵守規則的人,他就怕捍衛人權的,朝鮮要搞核試驗,被美帝一制裁就慫了。

    同樣,講規則的又玩不過亂用規則的,因為亂用規則雖然無恥,但也在規則之內,反對他們倒成了被說是破壞規則的人了,比如白左黑命貴濫用人權就屬於亂用規則的人到處打著向白人討公道的旗幟到處打砸搶零元購。

    而亂用規則的又玩不過不講規則的,因為亂用規則的,雖然符合規則,但明眼人都看出來亂用規則的人目的是很無恥的,既然允許無恥優先於規則,那麼不講規則的人他無恥起來也就更加肆無忌憚,講規則的無恥當然也就玩不過不講規則的無恥。像白左黑命貴也就在捍衛人權的的國家裡可以作威作福,如果在趙專這樣的專制社會,輕則尋釁滋事,重則人間蒸發了。

    這放在我們以後為人處世也是一樣的,面對趙專不講規則的時候我們就要講規則,比如面對違法行政,我們就要依法維權,用他自己的規則去收拾他,他就沒有底氣繼續違法。面對趙專講規則的時候,我們就要利用他規則的漏洞對付他,比如在趙專允許的社交平台上通過民生經濟問題旁敲側擊提出質疑,引起民眾反思和討論,增加趙專維穩的成本。面對趙專亂用規則的時候,比如尋釁滋事、非法經營,這個時候你再用法律去維權已經沒有意義了,他就是依法治你,全世界的人都看得出來他是不安好心,我們需要做的就是公之於眾,讓全國的人看清體制的真相,比如之前那個法院判決拒絕加班要賠償公司和996協議合法的案件那樣。

    我們這個世界終歸是要回歸到大家都講規則的一天,雖然不時都會有些人在講規則的社會濫用規則,但那些人遲早會在不講規則的人那裡得到教訓,等濫用規則的人在不講規則的人那裡吃的鐵拳多了,也就學會遵守規則的意義。

  7. 守法刁民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一些為人處世的啓發。

    不講規則的很明顯玩不過講規則的,因為你趙專不講規則,別人講規則,那麼別人就有道理,別人對你趙專也不講規則,你趙專就只能吃啞巴虧。

    同樣,講規則的又玩不過亂用規則的,白左就相當於是濫用遊戲里的bug,雖然很無恥,但人家畢竟是講規則的,你右派也不能拿他怎麼辦。

    接著就是亂用規則的玩不過不講規則的,因為亂用規則的,雖然符合規則,但明眼人都看出來目的是很無恥的,那麼不講規則的人他無恥起來也就更加肆無忌憚,講規則的無恥當然也就玩不過不講規則的無恥。

    這放在我們以後為人處世也是一樣的,面對趙專不講規則的時候我們就要講規則,比如面對違法行政,我們就要依法維權,用他自己的規則去收拾他,他就沒有底氣繼續違法。面對趙專講規則的時候,我們就要利用他規則的漏洞對付他,比如在趙專允許的社交平台上通過民生經濟問題旁敲側擊提出質疑,引起民眾反思和討論,增加趙專維穩的成本。面對趙專亂用規則的時候,比如尋釁滋事、非法經營,這個時候你再用法律去維權已經沒有意義了,他就是依法治你,全世界的人都看得出來他是不安好心,我們需要做的就是公之於眾,讓全國的人看清體制的真相,比如之前那個法院判決拒絕加班要賠償公司和996協議合法的案件那樣。

    在國際上,趙專就屬於不遵守規則的人,趙專踐踏人權,就怕捍衛人權的,比如原本要出兵鎮壓香港,後來因為美帝制裁就作罷了。捍衛人權的就害怕濫用人權的,比如白左黑命貴,打著捍衛人權的旗幟到處打砸搶。而白左黑命貴也就在捍衛人權的的國家裡可以耀武揚威,如果在趙專這樣的專制社會,輕則尋釁滋事,重則人間蒸發了。

  8. 守法刁民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不必太在乎小粉紅和姨粉的觀點,他們改變不了現實,過好自己生活就行。

    西朝鮮的憲政化之路:🐷不作大死的前提下,🐷死後,後繼無人,理由有三,

    1、在體制不改的前提下無論誰接手都難以有所作為,領導權成了燙手山芋。

    2、🐷信任不過任何人,不會放權給接班人,以免接班人有所作為功高蓋主反噬🐷,尤其擔心接班人學克魯曉夫反噬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爆🐷黑料,否定🐷。

    3、有能力的人🐷不會放心放權,所以🐷接班人都是酒囊飯袋,自然也就無法取得體制認可。

    此時,中央權力真空,高層派系內鬥,由於嫡系派系已經蕩然無存,而🔫也不可能瞬間形成軍閥,於是就會像89除當時的嫡系軍外那樣,全體中立,此時,高層誰能拉攏國際支持誰就可以控制大局,國際主要由美帝說了算,因此本質上美帝支持誰誰就可以當權,美帝也不可能憑空支持,美國為了保障和大陸交往正常化、規則化,必然要求大陸當局作出憲政化改革,並且派員監督干預改革進程,高層為了獲得美帝支持只能答應美帝條件,並且向全世界公開改革方案和進度。於是最終西朝鮮在美帝干預下實現憲政改革,當權派在美帝支持下穩定政權,民眾在高層妥協下獲得憲政。

    此時無論小粉紅和姨粉如何主張,都不影響憲政化之必然進程。所以不必太在意小粉紅和姨粉的觀點,好好過好自己的生活就行。

  9. 守法刁民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國家如何選擇政體?議會制還是總統制?

    多黨制還是兩黨制和總統制或者議會制無關,和比例制還是多數制有關。採取多數制的美國英國台灣日本等呈現的都是兩黨制,採取比例制的德國意大利等國呈現的都是多黨制。

    相對來說,國家採取議會制還是採取總統制,本質上是看哪種制度更好實現三權分立的平衡。如果國家採用的是多數制,那麼國會往往都是兩黨的,這個時候國會很容易形成較大的合力,為了防止議會專制,國家應當提高總統的地位,採用總統制對國會進行只制衡更有利於國家的發展。如果國家採取的是比例制,那麼國會往往都是多黨的,這個時候國會很難形成較大的合力,如果這個時候採用總統制,總統一人就能否決議會好不容易就達成的共識,而國會又難以形成絕對多數去推翻總統的否決,事實上就形成國會要作出任何決策都要討好總統,而總統相當於獨裁者的存在,所以如果國家採取的是比例制,為了避免總統獨裁,更適合採取議會權力較大的議會制,使得行政首腦無法輕易推翻議會來之不易的共識,議會也可以通過來之不易的共識來對政府進行倒閣避免政府獨裁,這個時候由於國會共識非常艱難,所以即便議會權力更大些,事實上卻達到三權分立的平衡。

    因此,當我們討論國家應該採用議會制還是總統制,關鍵是看國家是兩黨制還是多黨制,而決定國家兩黨制還是多黨制,關鍵看採用比例制還是多數制。比例制的國家產生多黨制,適合採用議會制。多數制的國家產生兩黨制,適合採用總統制。

    那麼比例制和多數制相比,哪個更好?要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先瞭解多數制和比例制是如何分別形成兩黨制和多黨制的。

    所謂多數制,也稱勝者全得制,選區當中的多數派得到選區內的全部票數,進而得到該選區在議會中的全部席位,由於大的黨派由於宣傳資本實力雄厚,所以往往在選區當中都可以得到比其他小黨活著獨立參選人更多的選票,因此小黨和獨立參選人在多數制之下的票權往往會被大的黨派吸收,而大的黨派又被更大的黨派吸收,隨著中間各種派的票權被意識形態對立的兩個陣營分別吸收,最終國家就會形成意識形態截然對立的兩個陣營,國家權力也就形成由意識形態對立的兩個大黨派角逐,也就會形成兩黨制。多數制的好處是,統計方便,至少保障了國家權力掌握在多數派(注意多數派並非必然等於多數人,只是指人數最多的派系)手中,缺點是少數派和中間派的民意無法得到體現,比如經過選舉,多數派取得某個選區20%的支持度,而其他黨派只取得了15%左右的支持度,根據多數制,取得20%的多數派就獲得整個選區的票數和議席,相當於說20%的人竟然代表了選區內100%人的利益。

    所謂比例制,是和多數制相對應的制度,選區當中的多數派只獲得所代表數量比例的票數和議席,這個時候,小的黨派和獨立參選人的票數和議席就不會被大的黨派吸收,議會的民意就會呈現出多元化,這就是比例制會逐漸形成多黨制的原因。比例制的好處是理想狀態下,可以充分體現民意,避免民意被多數派的少數人挾持,舉個例子,在採取比例制的情況下,假設某個選區的票數是大黨20%其他黨派和獨立參選人都是10%,那麼這個選區的議席就會是大黨佔20%,其他黨派和獨立參選人各佔10%,壞處是當議席數較少時,比如某個選區的議席就只有兩席,而該選區又沒有任何一個政黨或者獨立參選人可以取得過半數的支持,那麼無論哪個黨派當選,都必然是少數人代表多數人,難以充分體現民意。

    對此,採取多數制還是比例制,我的看法是具體看議席,由於參議院設置的選區議席都是平等的,而且出於體現參議院可以相比於眾議院犧牲民意表達更注重辯論質量的特點,參議院不可能設置太多的議席,議席都是只有兩席,因此,參議院的選舉往往採用的是多數制,這種情況下,即便多數派的少數人代表了所有人的票權,也比讓少數派的少數人代表所有人的票權要好,就相當於說,假設20%的支持度是多數派,那麼由於議席數量的限制,根據多數制讓20%代表100%的多數黨說了算即便不是充分民主,也要比根據比例制讓10%代表100%的票數黨說了算要合理一些。同理,在眾議院由於人口比例低而分配到議席較少的選區,採用多數制比採用比例制更合理。而且對於採用多數制的眾議院選區由於都是議席分配少的選區,即便代表的選區民意不充分,但由於議席少,在國會中影響力也小,所以也不會對整體民意造成太大的負面影響。而對於眾議院人口比例大而且議席較多的選區,則應當適用比例制,充分體現民意。

    在這裡插個話,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不難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憲政比民主更重要,因為民主本身在實踐中結果並不必然體現民主,要有效制約國家的公權力,關鍵還是要依靠憲政。

    如果一個國家的參議院和眾議院議席少的選區採取的是多數制,而眾議院議席多的選區採取的是比例制,那麼這個國家將會呈現出兩黨制主導的參議院和多黨制主導的眾議院來統治。

    所以這裡大家就可以理解,為什麼國家是否形成兩黨制或者多黨制,和總統制還是議會制無關,和多數制和比例制有關,相反,選擇總統制還是議會制,應當要反過來配合國家到底是選擇了多數制還是比例制。

    那麼到這裡,我們知道參議院是兩黨制,眾議院是多黨制,我們還是無法得出到底國家應當採取議會制還是應當採取總統制的結論,別急,我們繼續往下分析。採取總統制還是採取議會制的核心思想都是要避免任何一個機關權力過大,要盡可能往三權分立的方向靠攏,如果當前的黨派制度下議會權力較大,那麼就採用總統制,如果行政首腦權力較大,就採用議會制。那麼兩黨制的參議院和多黨制的眾議院主導的國會下,國家權力是國會更大還是行政首腦更大呢?

    認為行政首腦權力更大的理由如下:由於眾議院是多黨制主導的,這就導致了如果採用總統制,那麼當總統濫用權力否決了議會的法案,國會很難組織起絕對多數票強行通過法案或者彈劾總統,所以應當採用議會制。

    認為國會權力更大的理由如下:由於參議院是兩院制主導的,這就導致如果採用議會制,那麼小黨派和獨立參選人最終必然會為了通過法案而向把持參議院的大黨派妥協,所以組織起絕對多數票是可行的,議會制下大黨派就會利用黨派優勢組織起多數票來威脅政府,而政府又無法否決議會的決議,就會形成事實上的議會專制。

    以上兩種觀點,我更傾向於前者,理由是雖然眾議院的小黨派和獨立參選人容易受到把持參議院的大黨派相要挾,不排除一般性事務上容易會向大黨派妥協,但對於出現需要絕對多數決的情形,說明事態嚴重,如果連重大事務小黨派或者獨立參選人依然盲從附和大黨派,必然會影響該黨派在選民心目中的地位,本來小黨派和獨立參選人要當選就不容易,一旦失去民眾支持就更加難東山再起,所以只要是眼光足夠長遠而且足夠理性的小黨派或者獨立參選人議員,都不可能盲從大黨派主導的絕對多數決,不論投票結果如何,反正小黨派和獨立參選人能夠不受大黨派的影響可以自圓其說的獨立行使投票權,就不擔心失去選民的支持,所以即便是大黨派主導的參議院想要組織起絕對多數決往往並不容易,而且就參議院內部基本是意識形態對立的兩黨輪流把持,這兩黨想要達成共識取得絕對多數本身就極其艱難,更不要說再牽扯上眾議院的小黨派及獨立參選人。但反過來說,如果採用總統制,那麼當總統濫用權力否決了議會的法案,國會確實很難組織起絕對多數票強行通過法案或者彈劾總統,事實上就會變成總統獨裁統治。退一步講,如果議會專制和總統獨裁兩個風險都存在,即使出現議會專制的情況也要比出現總統獨裁出現弊政後可以改弦更張的難度更低,對國家損害更低。綜上所述,採取參議院多數制、眾議院比例制為主的議會制政體更適合國家發展。

    多說一句,如果採取議會制,那麼倒閣只要眾議院通過即可,不需要參議院參與,理由是由於參議院是多數制選舉產生的,我們上面論述過了,多數制下多數派政黨不一定能代表多數民意,如果倒閣需要參議院參與,那麼就不排除會出現少數民意形成的多數派兩黨長期輪流壟斷政府,也就是政府可能長期只能體現少數的民意,就無法保障政府會考慮大多數民眾的利益,這其實就是一種難以被體制監督的專制。雖然倒閣由各選區按人口比例分配議席的眾議院說了算確實犧牲了地區部分的利益(不能說絕對的犧牲,畢竟各個選區本身也帶有地區利益的因素),但由於眾議院採取的是比例制為主的選舉制度,這就使得眾議院因為犧牲地區部分的利益通過多黨制的政黨制衡找補回來,不至於發生眾議院專制濫用權力去倒閣,如果因民粹主義盛行,政局不穩,再通過制度設計,限制每屆眾議院的倒閣次數即可解決。而且由比例制為主產生的眾議院獨立掌握倒閣權,也可以有效制衡多數制的產生的參議院利用大黨派優勢綁架眾議院,這個時候,就算參議院利用大黨派優勢通過的法案也難以在執行層面得到眾議院信任的內閣支持,從而實現分權制衡。

  10. 守法刁民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黑龍江齊齊哈爾男子包養15歲女生案件依憲無罪辯護意見

    一、暴民把道德和法律混為一談是濫用法律、破壞法治。法律禁止和14歲以下的幼女發生性行為是為了保護幼女身體健康,對於14週歲以上的婦女與他人發生性行為,你可以說他不道德,但不能說不健康,既然沒有涉及不健康那麼也就沒有侵犯法益,沒有侵犯法益就沒有社會危害性,沒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也就不應該入罪。

    二、暴民用惡法來維護道德只會釀成更大的不正義。主張用傳播淫穢物品罪、聚眾淫亂罪的人,殊不知比傳播淫穢物品、聚眾淫亂更嚴重的獸交、亂倫、通姦、14週歲以上男性被強姦都不屬於性犯罪,舉重以明輕,既然更重的行為是無罪的,那麼傳播淫穢物品罪和聚眾淫亂罪社會危害性更低(甚至我都不知道這有什麼具體的社會危害性,有誰受到了危害,怎麼的危害),用本身就不合理的惡法強行安插罪名入罪,說白了就相當於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樣就變成以後誰大家看他不爽,就可以針對性的根據某人制定刑法,那麼所有人都有可能成為下一個戴罪之人,這反而是造成更大的不正義。這種莫須有的入罪,這就違反了憲法關於保障公民人身自由、甚至生命健康權利的規定,違憲的法律就應當是無效的,遺憾的是我們至今尚未有獨立的違憲審查機制。

    三、暴民普遍對未成年心智雙標。一談未成年犯罪就說未成年心智早熟,具有充分的行為後果判斷能力,要降低刑法入罪年齡。一說未成年性交(不包括14歲以下幼童),就說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不具有充分的行為後果判斷能力,所以只要是和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一律都要入刑。敢情未成年人的心智水平是橡皮膠糖,對嫌疑人有利時就是不成熟,對嫌疑人不利時就充分成熟?那到底是依法治國還是依法治你?

    四、誅心之論。暴民理屈詞窮之際,就會從動機入手,將認為無罪的人說是動機不純,用聖人標準去要求無罪的人,以此打壓不同的聲音,其實這就是誅心之論。平心而論,世上就沒有人是大公無私的,如果一個人有私心那麼他就是有罪的、就是錯誤的存在,那麼世上的人都是活著浪費空氣,死了浪費土地。我們討論問題必須要就事論事,不能對人不對事,從動機入手,世上再無好人,也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五、暴民將個人喜好強加於法律規範之上。有一些支持入罪的人,說不入罪就會破壞秩序,破壞風氣,我想問問到底是破壞什麼秩序?破壞的是什麼風氣?這種破壞有誰受到了損失?又有什麼證據證明一個保守迂腐的社會秩序就一定比包容開明的社會秩序、社會風氣更利於社會的發展?所謂的破壞秩序、破壞風氣都是暴民的藉口,本質上就是認為他們所不喜歡、不接受的行為都是有罪的,都是錯誤的,這個世界上應該以他們的喜好存在,但這種觀點明顯是錯誤的,這個世界上不道德甚至不健康但是合法的事情太多了,比如抽煙、喝酒,比如小賭、搏擊,比如過年過節放煙花爆竹,但為什麼這些明顯不良的社會風氣、社會秩序得以保留?這種直接傷害人身心健康的行為,難道不比和14歲以上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這種純道德爭議的行為更惡劣嗎?同樣是純道德上的爭議行為,比如像王思聰那樣的土豪左擁右抱,羅志祥多人運動,為什麼民眾又可以容忍,甚至男的不少羨慕嫉妒,女的不少投懷送抱,為什麼我們的社會可以包容?無非就是因為這種秩序和風氣民眾的喜歡普遍接受罷了,由此可見,所謂的破壞秩序、破壞風氣只是暴民用來掩飾自己將個人喜好與法律規範胡攪蠻纏的藉口。

    綜上所述,黑龍江齊齊哈爾男子包養15歲女生案件依憲無罪,把一個無罪的行為硬是通過輿論上升到刑事案件,本質上是當今社會的民怨戾氣極深的反映,暴民紛紛要求判刑根本不是出於伸張正義,而是打著伸張正義的名義極力迫害他人來發洩平日生活里的怨氣。這種通過集體輿論審判欺凌個體公民發洩不滿的怨念和惡意,比起齊齊哈爾包養15歲女生的嫌疑人來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但又有誰能監督和制約他們呢?

  11. 守法刁民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沒有最好的制度,只有最合適的制度。議會制和總統制抉擇討論的終結!

    沒有最好的制度,只有最合適的制度。中國未來應該選擇什麼制度,本質上是要根據中國未來的政治生態所決定的。

    從權力分立更徹底的角度來看,總統制比議會制更優越,但這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國會不會太分裂,一般適合兩黨制的國家。因為總統制下,議會可以制衡總統的方式具體上就是反否決權、單方面彈劾權,至於官員任免以及財政預算權也是屬於法案的一種,因此其實也屬於反否決權的範疇,而無論反否決權還是彈劾權,前提都是必須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數通過,當國會是多黨制的時候,國會一盤散沙,往往連二分之一的票數都難以實現,更不要說三分之二,哪怕在兩黨制的美國,往往動用到三分之二否決權和三分之二彈劾權啟動的程序都極其艱難,如果是在多黨制的國家,要啟動就更加艱難了,如果不能有效啟動反否決權或者彈劾權,就很容易造成總統權力獨大,破壞制衡。但反過來說,美國采用總統制又是最適合美國國情的,因為美國是兩黨制,如果採取議會制,那麼兩黨主導的國會原本就很強大了,再讓議會至上,美國就會成為國會獨大的國家,破壞三權分立。

    綜上,中國未來到底採取什麼制度,本質上是由中國未來的政治生態所決定的,這個問題目前誰也無法回答,如果中國未來自然形成是兩黨制,那就是最好的,因為那樣可以實行三權分立最徹底的總統制,但如果中國未來的政治生態是多黨制,那麼最適合中國的制度就是議會制,畢竟多黨制下議會內鬥都已經如此分裂,不可能再有更多的精力去對付行政首長,議會制下不可避免會出現議會獨大,但如果必須在議會獨大和總統獨大兩者之間抉擇,議會獨大要比總統獨大更好一些,畢竟議會內部會有制衡,而總統就沒有制衡。

    兩黨制總統制(充分三權分立)>多黨制議會制(不充分三權分立)>兩黨制議會制(議會獨大)>多黨制總統制(總統獨大)。

  12. 守法刁民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中華國憲法(草案)

    2020年10月7日版(共40條)

    (文后附简体中文版)

                                  前言
    
    由於牆內長期的信息封鎖和言論管制,民眾對憲政知之甚少,更不要說建立有質量的憲政體制,這種情況下,如果徹底拋棄原本的體制,牆內就會湧現很多專制地方政權相互開戰,難免戰火連天、民不聊生。為了消滅原體制內的專制勢力,同時防止各地分裂割據爆發內戰,在原體制框架下實現憲政的內核轉型,才是中國走向憲政損失最少最快的辦法。
    
    中華國是由中華憲政會依本法領導的憲政國家,中國原執政黨自本憲法施行之日起改組為中華憲政會,根據中華憲政會章程運作。中國原軍隊改組為中華護憲軍。
    

    一、國會

    (一)眾議院

    1、職權:眾議院有權決定是否及如何提起制定、修改、認可、廢除、解釋法律、撥款、調兵的法案。法案經參眾兩院分別通過後成立。

    2、組成:眾議院由450名眾議員組成,眾議院名額按照各選區的人口比例分配,每個選區至少要有一名議員。

    3、產生:眾議員由全體選民一人一票直接投票產生,獲得所在選區選民過半數票數即可當選。

    4、主持:眾議員以一人一票簡單多數決投票的方式選舉其中一名眾議院擔任眾議長主持眾議院的日常工作。

    5、任期:眾議員的任期為每兩年一屆,可以連選連任,眾議員為專職公務員,在任期間不得兼任其他職務。

    6、會期:除特殊情況外,每週一至五為例會時間,按行政班開會,除合理理由缺席外,代表都應參會。

    7、決策:過半數議員參會可以進行表決,眾議員們以一人一票簡單多數決進行隱名投票表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提案支持票獲過半數視為通過。

    8、限制: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得參選或選舉眾議院。

    (二)參議院

    9、職權:參議院有權有權決定是否及如何提起制定、修改、認可、廢除、解釋法律、撥款、調兵的法案。法案經參眾兩院分別通過後成立。

    10、組成:參議院由100名參議員組成,參議員的名額按照各地區單位分配,各地區委員名額相等。

    11、產生:參議員由全體選民一人一票直接投票產生,獲得所在地區選民過半數票數即可當選。

    12、主持:參議院以一人一票簡單多數決投票的方式選舉其中一名參議員擔任臨時參議長主持參議院的日常工作。

    13、任期:首屆參議員的三分之一的任期為兩年,三分之一為四年,三分之一為六年,第二屆開始選舉的每屆均為六年。每兩年換選其中三分之一,可以連選連任。參議員為專職公務員,在任期間不得兼任其他職務。

    14、會期:除特殊情況外,每週一至五為例會時間,按行政班開會,除合理理由缺席外,參議員都應參會。

    15、決策:過半數參議員參會可以進行表決,參議員們以一人一票簡單多數決進行隱名投票表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提案支持票獲過半數視為通過,但當票數持平時,參議長有權作出表決。

    16、限制: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得參選或選舉參議員。

    二、中央政府

    (一)總統

    17、職權:

    (1)總統為行政長官,有權決定是否及如何執行國會通過的法案,但分別經參眾兩院以三分之二或以上通過的法案,總統必須負責執行;

    (2)總統為三軍統領,但除中央警衛局外,調動其餘軍隊需事先取得國會授權,中央警衛局的人員及裝備規模不得超過全軍的百分之五;

    (3)總統有權赦免除彈劾案外的罪行。

    18、產生:總統及副總統為搭檔各選舉一名,均由選舉人團按照簡單多數決同時選舉產生,各地區選舉人團名額和該地區在立法機關總議席數量相等,各地區選舉人由該地區選民直接過半數選舉產生,取得地區多數選舉人團選票的候選人獲得該地區全部選票,獲過半數選票者向最高法院院長宣誓忠於本法後當選。若無候選人取得過半票,則由眾議院選舉總統,參議院選舉副總統。總統為專職公務員,在任期間不得兼任其他職務。副總統僅兼任參議長。

    19、任期:總統和副總統任期為每四年一屆,總統最多可以連任一次。

    20、限制:未滿三十五週歲的公民不得參選總統或副總統。未滿十八週歲的選民不得選舉總統或副總統。

    (二)總理

    21、職權:

    (1)保存及使用國璽;

    (2)與外國代表處理及協調國際事務;

    (3)作為總統對國際事務的首席顧問;

    (4)協調、指揮及監督政府整體海外事務(部分軍事行動除外);

    (5)從上一任總統卸任到下一任宣誓就職期間,總理可以暫時代理總統職務,但時間不得超過8天;

    (6)簽署根據憲法修正案規定需要總統和總理聯署才能生效的規範性文件。

    22、產生:包括總理,副總理各產生一名,總理、副總理及其餘行政部門首長、副首長均由總統提名、參議院委任產生。如果現任總理在任職期間辭職或在職期間無法繼續任職時,副總理就將暫行代理總理職務,直到總統和參議院通過新的總理任命為止。

    23、任期:無固定任期,總統不信任即可提名新人選給參議院委任更換。總理為專職公務員,在任期間不得兼任其他職務。副總理可以兼任其他行政公務員。

    24、限制: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得擔任總理或副總理。

    25、順位:總統辭職或在職期間無法繼續任職時,按以下順位代任主席剩餘的任期:

    (1)副總統;

    (2)眾議長;

    (3)臨時參議長;

    (4)總理;

    (5)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順位職務。

    三、法院

    26、職權:

    (1)各級法院均有裁判具體案件是否及如何適用抽象規範性文件的權力,一切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干預承辦法官獨立行使審判權。

    (2)最高法院有權在具體案件中附帶性共同審查法律和行政命令的合憲性,違憲審查案件只能由最高法院審理,地方各級法院無權審查法律和行政命令的合憲性。最高法院的判決同時具有普遍適用的判例作用。

    27、架構:各級依照全國、行省、地區、郡縣的行政區劃對應設立最高、行省、地區、基層四級法院,中央管轄範圍及省際衝突糾紛在地區、行省、最高法院審判,其他法律糾紛在基層、地區、行省法院審判,行省、地區法院可以在轄區內的地區及原本的市級設立分院,各級法院均採用大陸法系和三審終審制。

    28、組成:最高法院包括院長在內共由九名大法官組成,其他法院法官名額根據法律確定。

    29、產生:法院採取中央和地方兩套系統,最高法院院長由中華憲政會主席兼任,中華憲政會主席按中華憲政會章程產生,其餘中央系統的法官由總統提名、參議院委任產生,大法官中最年長者為副院長。地方系統的法官統一由行省省長提名,行省參議院委任產生。

    30、決策:普通案件採取合議庭一人一票簡單多數決,簡單案件可由獨任法官裁決。最高法院的案件需由九名大法官共同合議裁決,其他法院的普通案件不得少於三名且為奇數組合的法官進行合議裁決。

    31、任期:最高法院法官若盡忠職守,有權按期領受俸祿,繼續任職。最高法院院長在職期間因故無法繼續履行職責時,由副院長代為行使其職權,直到新院長產生為止。其他法院法官任期由各地方自行規定。法官均為專職公務員,在任期間不得兼任其他職務。

    四、其他

    32、褫奪:總統、副總統、議員、其他官員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職務犯罪及其他犯罪,或者各級法官有上述情節或未盡忠職守,眾議院經過半數通過可向參議院對上述人員提出彈劾,被彈劾者有權組織辯護,至少過半數參議員到會方開庭審理,經開庭審理並得至少三分之二出席參議員通過,彈劾生效,當場褫奪被彈劾者的職權。總統和副總統彈劾案由最高法院院長主持,最高法院院長被彈劾時,由最高法院副院長主持。

    33、分權:中央僅行使國防、外交、國稅、央財、貨幣、移民、省際衝突之職權,其餘權力由地方自行制定法律行使。

    34、兼職:立法、行政、司法機關的工作人員不得相互兼職。

    35、獨立:各地方需注意,為保障全體國民之權益,凡按本憲法法理統屬之地方,即視為該地方之主權讓渡歸中央所有,自此以後,凡地方未徵得中央同意擅自脫離獨立,均按違憲論,中央有權採取一切手段阻止違憲行為、恢復統治秩序。如各地方之間或與中央存在糾紛,望各地方與中央共同協商、依法解決,莫採取過激極端行為。

    36、公民的權利與義務:由修正案補充。

    37、各地方政權組織方式:參照本法制定。其中行省一級立法機關採取兩院制,地區和郡縣、鄉鎮一級立法機關採取一院制。

    38、修憲程序:經一人一票簡單多數決的全國性公投過半數通過或參眾兩院均分別以至少三分之二票數通過可以提起憲法修正案,經四分之三的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修正案生效。

    39、民主過渡期:中華國的民主過渡期為二十四年。過渡期內設立臨時三軍統帥,臨時三軍統帥由中華憲政會按章程產生,過渡期內三軍統帥職權暫時凍結,轉由臨時三軍統帥行使,且不設任期。民主過渡期自本法生效之日起算,生效之日起第四年首月首日,本憲法規定的地方行政區劃必須全面完成。生效之日起第八年首月首日,郡縣各級公職人員無需取得中華憲政會批准就能競選、委任、任免;生效之日起第十二年首月首日,郡縣、地區各級公職人員無需取得中華憲政會批准就能競選、委任、任免;生效之日起第十六年首月首日,除中央一級外,各級公職人員無需取得中華憲政會批准就能競選、委任、任免;生效之日起第二十年首月首日,全國各級公職人員無需取得中華憲政會批准就能競選、委任、任免。生效之日起第二十四年首月首日,過渡期結束,臨時三軍統帥一職永久取消,權力移交至總統行使。

    40、行政區劃:全國分為中央、行省、地區、郡縣、鄉鎮五級。其中,劃分為蒙古,西域,圖博,遼東,九州五大行省,在地方職權範圍內,除港澳台特別行政區外,各行省內的法制由行省一級統一規定。地區一級包括原省市撤銷並重新規劃折中劃分為地區和港澳台特別行政區,原城區、縣及縣級市改為郡縣一級。鄉鎮一級保持原狀不變。

         中华国宪法(草案)
    
               2020年10月7日版(共40条)
    
                                  前言
    
    由于墙内长期的信息封锁和言论管制,民众对宪政知之甚少,更不要说建立有质量的宪政体制,这种情况下,如果彻底抛弃原本的体制,墙内就会涌现很多专制地方政权相互开战,难免战火连天、民不聊生。为了消灭原体制内的专制势力,同时防止各地分裂割据爆发内战,在原体制框架下实现宪政的内核转型,才是中国走向宪政损失最少最快的办法。
    
    中华国是由中华宪政会依本法领导的宪政国家,中国原执政党自本宪法施行之日起改组为中华宪政会,根据中华宪政会章程运作。中国原军队改组为中华护宪军。
    

    一、国会

    (一)众议院

    1、职权:众议院有权决定是否及如何提起制定、修改、认可、废除、解释法律、拨款、调兵的法案。法案经参众两院分别通过后成立。

    2、组成:众议院由450名众议员组成,众议院名额按照各选区的人口比例分配,每个选区至少要有一名议员。

    3、产生:众议员由全体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投票产生,获得所在选区选民过半数票数即可当选。

    4、主持:众议员以一人一票简单多数决投票的方式选举其中一名众议院担任众议长主持众议院的日常工作。

    5、任期:众议员的任期为每两年一届,可以连选连任,众议员为专职公务员,在任期间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6、会期:除特殊情况外,每周一至五为例会时间,按行政班开会,除合理理由缺席外,代表都应参会。

    7、决策:过半数议员参会可以进行表决,众议员们以一人一票简单多数决进行隐名投票表决。除本法另有规定外,提案支持票获过半数视为通过。

    8、限制: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得参选或选举众议院。

    (二)参议院

    9、职权:参议院有权有权决定是否及如何提起制定、修改、认可、废除、解释法律、拨款、调兵的法案。法案经参众两院分别通过后成立。

    10、组成:参议院由100名参议员组成,参议员的名额按照各地区单位分配,各地区委员名额相等。

    11、产生:参议员由全体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投票产生,获得所在地区选民过半数票数即可当选。

    12、主持:参议院以一人一票简单多数决投票的方式选举其中一名参议员担任临时参议长主持参议院的日常工作。

    13、任期:首届参议员的三分之一的任期为两年,三分之一为四年,三分之一为六年,第二届开始选举的每届均为六年。每两年换选其中三分之一,可以连选连任。参议员为专职公务员,在任期间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14、会期:除特殊情况外,每周一至五为例会时间,按行政班开会,除合理理由缺席外,参议员都应参会。

    15、决策:过半数参议员参会可以进行表决,参议员们以一人一票简单多数决进行隐名投票表决。除本法另有规定外,提案支持票获过半数视为通过,但当票数持平时,参议长有权作出表决。

    16、限制: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得参选或选举参议员。

    二、中央政府

    (一)总统

    17、职权:

    (1)总统为行政长官,有权决定是否及如何执行国会通过的法案,但分别经参众两院以三分之二或以上通过的法案,总统必须负责执行;

    (2)总统为三军统领,但除中央警卫局外,调动其余军队需事先取得国会授权,中央警卫局的人员及装备规模不得超过全军的百分之五;

    (3)总统有权赦免除弹劾案外的罪行。

    18、产生:总统及副总统为搭档各选举一名,均由选举人团按照简单多数决同时选举产生,各地区选举人团名额和该地区在立法机关总议席数量相等,各地区选举人由该地区选民直接过半数选举产生,取得地区多数选举人团选票的候选人获得该地区全部选票,获过半数选票者向最高法院院长宣誓忠于本法后当选。若无候选人取得过半票,则由众议院选举总统,参议院选举副总统。总统为专职公务员,在任期间不得兼任其他职务。副总统仅兼任参议长。

    19、任期:总统和副总统任期为每四年一届,总统最多可以连任一次。

    20、限制:未满三十五周岁的公民不得参选总统或副总统。未满十八周岁的选民不得选举总统或副总统。

    (二)总理

    21、职权:

    (1)保存及使用国玺;

    (2)与外国代表处理及协调国际事务;

    (3)作为总统对国际事务的首席顾问;

    (4)协调、指挥及监督政府整体海外事务(部分军事行动除外);

    (5)从上一任总统卸任到下一任宣誓就职期间,总理可以暂时代理总统职务,但时间不得超过8天;

    (6)签署根据宪法修正案规定需要总统和总理联署才能生效的规范性文件。

    22、产生:包括总理,副总理各产生一名,总理、副总理及其余行政部门首长、副首长均由总统提名、参议院委任产生。如果现任总理在任职期间辞职或在职期间无法继续任职时,副总理就将暂行代理总理职务,直到总统和参议院通过新的总理任命为止。

    23、任期:无固定任期,总统不信任即可提名新人选给参议院委任更换。总理为专职公务员,在任期间不得兼任其他职务。副总理可以兼任其他行政公务员。

    24、限制: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得担任总理或副总理。

    25、顺位:总统辞职或在职期间无法继续任职时,按以下顺位代任主席剩余的任期:

    (1)副总统;

    (2)众议长;

    (3)临时参议长;

    (4)总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顺位职务。

    三、法院

    26、职权:

    (1)各级法院均有裁判具体案件是否及如何适用抽象规范性文件的权力,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预承办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

    (2)最高法院有权在具体案件中附带性共同审查法律和行政命令的合宪性,违宪审查案件只能由最高法院审理,地方各级法院无权审查法律和行政命令的合宪性。最高法院的判决同时具有普遍适用的判例作用。

    27、架构:各级依照全国、行省、地区、郡县的行政区划对应设立最高、行省、地区、基层四级法院,中央管辖范围及省际冲突纠纷在地区、行省、最高法院审判,其他法律纠纷在基层、地区、行省法院审判,行省、地区法院可以在辖区内的地区及原本的市级设立分院,各级法院均采用大陆法系和三审终审制。

    28、组成:最高法院包括院长在内共由九名大法官组成,其他法院法官名额根据法律确定。

    29、产生:法院采取中央和地方两套系统,最高法院院长由中华宪政会主席兼任,中华宪政会主席按中华宪政会章程产生,其余中央系统的法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委任产生,大法官中最年长者为副院长。地方系统的法官统一由行省省长提名,行省参议院委任产生。

    30、决策:普通案件采取合议庭一人一票简单多数决,简单案件可由独任法官裁决。最高法院的案件需由九名大法官共同合议裁决,其他法院的普通案件不得少于三名且为奇数组合的法官进行合议裁决。

    31、任期:最高法院法官若尽忠职守,有权按期领受俸禄,继续任职。最高法院院长在职期间因故无法继续履行职责时,由副院长代为行使其职权,直到新院长产生为止。其他法院法官任期由各地方自行规定。法官均为专职公务员,在任期间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四、其他

    32、褫夺:总统、副总统、议员、其他官员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职务犯罪及其他犯罪,或者各级法官有上述情节或未尽忠职守,众议院经过半数通过可向参议院对上述人员提出弹劾,被弹劾者有权组织辩护,至少过半数参议员到会方开庭审理,经开庭审理并得至少三分之二出席参议员通过,弹劾生效,当场褫夺被弹劾者的职权。总统和副总统弹劾案由最高法院院长主持,最高法院院长被弹劾时,由最高法院副院长主持。

    33、分权:中央仅行使国防、外交、国税、央财、货币、移民、省际冲突之职权,其余权力由地区自行制定法律行使。

    34、兼职: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35、独立:各地方需注意,为保障全体国民之权益,凡按本宪法法理统属之地方,即视为该地方之主权让渡归中央所有,自此以后,凡地方未征得中央同意擅自脱离独立,均按违宪论,中央有权采取一切手段阻止违宪行为、恢复统治秩序。如各地方之间或与中央存在纠纷,望各地方与中央共同协商、依法解决,莫采取过激极端行为。

    36、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由修正案补充。

    37、各地方政权组织方式:参照本法制定。其中行省一级立法机关采取两院制,地区和郡县、乡镇一级立法机关采取一院制。

    38、修宪程序:经一人一票简单多数决的全国性公投过半数通过或参众两院均分别以至少三分之二票数通过可以提起宪法修正案,经四分之三的地方立法机关通过,修正案生效。

    39、民主过渡期:中华国的民主过渡期为二十四年。过渡期内设立临时三军统帅,临时三军统帅由中华宪政会按章程产生,过渡期内三军统帅职权暂时冻结,转由临时三军统帅行使,且不设任期。民主过渡期自本法生效之日起算,生效之日起第四年首月首日,本宪法规定的地方行政区划必须全面完成。生效之日起第八年首月首日,郡县各级公职人员无需取得中华宪政会批准就能竞选、委任、任免;生效之日起第十二年首月首日,郡县、地区各级公职人员无需取得中华宪政会批准就能竞选、委任、任免;生效之日起第十六年首月首日,除中央一级外,各级公职人员无需取得中华宪政会批准就能竞选、委任、任免;生效之日起第二十年首月首日,全国各级公职人员无需取得中华宪政会批准就能竞选、委任、任免。生效之日起第二十四年首月首日,过渡期结束,临时三军统帅一职永久取消,权力移交至总统行使。

    40、行政区划:全国分为中央、行省、地区、郡县、乡镇五级。其中,划分为蒙古,西域,图博,辽东,九州五大行省,在地方职权范围内,除港澳台特别行政区外,各行省内的法制由行省一级统一规定。地区一级包括原省市撤销并重新规划折中划分为地区和港澳台特别行政区,原城区、县及县级市改为郡县一级。乡镇一级保持原状不变。

  13. 守法刁民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中華國憲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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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守法刁民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權威政治效率高於憲政?

    先說結論再談理由:權威政治不僅不是發展效率最高的,反而會大大降低發展的效率,最終得不償失。下面我就上述結論作具體的說明。

    決定發展效率的因素無非如下方面: 1、作出決策的速度 2、作出決策的正確性 3、保持決策的執行性 4、保持決策的成本

    先說作出決策的速度,如果說權威政治在效率上的優勢最明顯就是體現在作出決策的速度,說得好聽一點,就是當機立斷、力排眾議、搶佔先機,說得不好聽,就是領導人的頭腦發熱拍拍屁股就能拍板上馬,這也是權威政治經常吐槽立憲政治效率低下的理由,因為立憲政治要求權力分立,既要體現多數人的民意又要照顧少數人的權益,因此作出決策的效率自然不如權威政治領導人高瞻遠矚、當場拍板這麼迅速,然而事實上,權威政治除了作出決策的速度比立憲政治高以外,其餘都不如立憲政治。

    接著,我們來說作出決策的正確性,一般而言,一項政策是否正確,也就是判斷是否有利於發展,很難有準確的標準,比如降准,有的人認為有利於放貸投資發展經濟,有的人卻認為這筆錢難免最終回流到負債累累的房市,鼓勵企業拿新債還舊債,不利於經濟發展。雖然立憲政治很難界定什麼樣的政策是有利於發展的,但是立憲政治可以盡可能的避免公權力通過發佈政策去侵犯民眾的正當權益,因為在立憲政治下,每一項決策往往都是各個利益派系相互妥協的產物,雖然為了達成這個妥協難免會耗費比權威政治高得多的時間和人力成本,但是這可以保障作出的決策能夠盡可能的避免公權力侵犯民眾的正當權益。國家是通過公共管理行為更好的實現民眾的權利,如果一個國家的發展是在沒有經過充分的民眾或者民眾代表同意而以犧牲相當部分民眾權益作為發展的籌碼,即便這個國家發展得再好但又有什麼存續的意義呢?而且今天能夠犧牲一部分的人,明天就能犧牲另一部分的人,所有人隨時都有可能成為被犧牲的對象,民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本無法得到保障,比如2018年8月山東壽光為了等旱季賣水給下游的居民而蓄水過高從而導致洪峰一來就不得不三壩洩洪,導致下游的居民飽受洪災之苦,還有2019年2月24至25日,自貢容縣為了開採頁岩氣而導致人為地震導致當地居民死傷,還比如全國各地的環保整治項目緊急關停了當地的合法企業,事後又無法給予適當的賠償,在桂林就有已經借款斥資幾百到兩千多萬的採石場企業還沒正式投入生產就被關停,當事人一夜之間就從千萬富翁變成千萬負翁,勢必大大打擊了民眾投資生產的信心。

    再來說說保持決策的執行性,換而言之就是即便權威政治作出的某個決策是正確的,是符合民眾利益的,是有利於發展的,但怎麼避免這個決策在執行過程中不走樣、不變形,從而導致政策得以和預期計算時一致。這裡舉明朝「一條鞭法」為例子,因為在古代的稅負往往是以實物的形式上貢朝廷的,實物由於自身的屬性,很容易在上貢的過程中出現損耗,比如糧食,一千旦的糧食可能由於路程上的損耗,比如破的、漏的、潮濕變質、串味等等自然因素,到了京師可能就剩下四五百旦了,而一條鞭法則是允許官吏在途中變賣掉這些貢品然後換成其他同等值錢更加輕便也更容易保質的貨物上貢朝廷,從政策出發點看,這原本是一件利國利民的良政,但在執行中,由於從中央到地方的層層權威領導,各級掌管了貨物定價權的官吏就通過低價買進不值錢的貨物然後強迫民眾高價收購,導致百姓叫苦連天、民不聊生,一條良政由於權威對權力的壟斷,硬生生變成一條惡政。

    最後說說決策的成本,權威政治的核心矛盾之處在於,如果權威本身施政不當,誰來對權威進行制約從而盡可能的避免權威侵犯民眾的正當權益?對權力進行制約無非兩種途徑,一種是上級或同級領導對下級或同級下屬進行監督,一種是體制內各級之間相互制衡、體制外選票監督,權威政治明顯不可能使用後者,否則當權威能夠受到其他體制內外的力量制衡時,權威就必然受到挑戰,權威也就難以樹立權威。如果使用前者,那麼就會陷入一個邏輯怪圈,那就是誰對最終權威進行制約?同時,上級權威事實上不可能直接瞭解基層的工作,他也必須通過層層下級的權威機關去保障政策的實施,如果下級權威機關有所腐化或者懈怠,或者為了應付上級而走形式主義、痕跡主義,也就必然導致上級的政策花費了大量的執行和監督成本卻無法如預期執行,我舉兩個例子,比如精准扶貧工作,一千塊錢的扶貧項目,連同各種台賬、報告、心得、照片整理、日常走訪、宣傳政策、打印、開會等等所花費的成本就兩三千,還沒算駐村幹部的補貼,那還不如直接把這些成本換成現金直接給到扶貧戶,但實際上不可能,因為如果不做上面這些工作,那麼你這一千塊錢的扶貧項目可能都落實不了,好了,國家做這些項目花這麼多錢,錢從哪裡來?由於實體經濟萎靡不振,所以只能靠印,首先是前幾年眾所周知的四萬億救市計劃,然後2018年第一季度就放水8000億,年底又搞一個新四萬億經濟刺激計劃,到了2019年開年,又有一個降准,折合再放水8000億,那麼放了這麼多水扶貧戶是拿到錢了,但問題是這個錢是靠印出來的,印的錢多了,貨幣的購買力就下降,物價就飛漲,而扶貧戶拿到的錢也就無法實現預期的購買目標,但是為了貫徹扶貧計劃,供養和落實的政策成本卻一分都不少,甚至由於物價飛漲還在不斷增加,從此國家便陷入一個燒錢黑洞。再舉一個例子,比如現在全國搞的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從政策初衷是便民利民的,但事實上由於權威機關壟斷了民眾的救濟途徑和設定人為的援助門檻,比如要求民眾必須持傳票申請法援,必須在受援以後才能才能幫忙調取對方當事人具體的身份信息,但當事人由於缺乏對方當事人具體的身份信息而無法立案,所以根本無法享受法律援助,但是從國家到省市縣鎮村派出點七級的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卻一個不落,光一個縣級的平台打造從設備到場地到各種文案材料就要好幾百萬,還要經常維護,還要長期供養一批日常的行政工作人員,無疑就是一筆天文數字,但是其核心的援助功能卻無法發揮作用,就算有個別承接受援的案件,工作人員卻要經常應付於各種例會、台賬、心得總結、周報、月報、季報、半年報、年報、各種節日和臨時性重大事件的特殊安排等等,根本無法及時處理受援人的案件。

    總而言之,在權威政治下,實施一個政策雖然在拍板的過程比立憲政治更高效,但是既無法保障政策的正確性,也無法保障政策的執行力,更無法保障政策在執行過程中的所付出的成本遠高於比通過政策發展獲取收益的情況,而且由於層層的台賬、痕跡、大小例會、反復調研,政策原本的核心工作反而無法及時完成,換而言之,政策由於錯誤反復修正和在執行過程中的繁瑣痕跡審查,最終必然導致政策就會在執行層面徹底喪失效率,結果就是權威政治既無法保障政策的效率,也無法保障政策的正確性,還浪費時間、人力、物力、金錢,是完全南轅北轍、得不償失的。

  15. 守法刁民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談談法治和人治的區別。

    人治和法治的區別不在於是否由人去治理,而在於由人怎麼治理。

    在憲政國家,由於法律是根據憲法和民眾的意願所制定的,因此要求國家依法治國(法治)可以使得國家在行使管理和服務職能時能盡可能的符合充分民眾的意願,能盡可能的避免公權力濫用權力侵犯民眾的正當權益。相對而言,依人治國(人治)則是指治理國家時,無需要求盡量體現民眾的意願,而由部分擁有統治權的領導者進行集中決策,這種情況下如果領導者的個人能力不足或者品行不端,就容易濫用權力以權謀私,侵犯民眾的正當權益。

    需要注意的是,依法治國或者說法治並非指機械的依照法律治理國家,而是指依良法而治,因為在人治國家,統治者的意願往往也會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由於這些法律無需要求體現民眾的意願,是惡法,因此並非法治。

    同理比如專政和憲政都是由人去施行,難道兩者是一樣的嗎?肯定是不一樣的。雖然都是由人去施行,但前者講究由一部分人決定所有人的權利義務,後者則講究決策既要體現多數人的民意又要照顧少數人的利益。

    綜上所述,法治和人治的區別並不在於國家是否由人來治理,因為兩者都是由人去治理,也不在於國家是否依照法律治理,因為兩者都可以是依照法律來治理,而在於人如何去治理,在於治理所適用的法是否能盡可能的符合廣泛民眾意願。

  16. 守法刁民   在小组 2047 发布问题

    數字貨幣可以取代美元結算體系嗎?

    要回答上面的問題,我們要先對數字貨幣的屬性有個大體的認知。

    首先,數字貨幣只是作為貨幣的載體,中國可以出美國也可以出,世界各國也可以出,所以說數字貨幣因為可以禁止洗錢所以會替代美元的說法不準確,因為別人的數字貨幣也可以禁止洗錢。

    接著,別人之所以通過美元來替換不是因為別人喜歡拿美元來替換,日元理論上也可以直接和人民幣兌換,不需要美元作為中介,那為什麼別人不直接拿日元兌換人民幣呢?因為人民幣沒有信用,美元有信用。簡單來說,美元的發行背後是有美國作為靠山,美國制度決定了需要接受外界的監督。所以別人在使用美元時可以通過監督來防止美元匯率失衡,但中國大陸是沒有的,除非哪一天中國大陸憲政化以後,中國大陸貨幣的發行機關可以得到監督,那麼別人就會使用大陸的貨幣直接兌換,所以和大陸貨幣兌換的根本原因不是因為數字貨幣這個載體,而是國家信用。

    第三,他說中國貿易量佔世界最大,這是事實,但背後的原因他沒有說,中國貿易量大不是因為中國的貨物多好,而是因為中國的貨物便宜和廉價,比如稀土,中國佔據75%的全球市場,因為我們的價格只有別人的三分之一,但是!隨著環境惡化和人口紅利轉變為人口負擔,我們已經不可能再通過廉價的尚品傾向主導市場,未來的市場會是以質量為優先所決定的。同時,中國大陸的貿易主要還是靠進口為主,所以我們實際上是依賴外國而不是外國依賴我們。中國外銷的產品,幾乎都是可替代非必要產品。但是國外進來的產品,比如芯片,就是不可替代且必要的產品。這就決定了,別人不可能因為用數字貨幣而放棄美元,因為美元可以購買到不可替代且必要的貨品,但人民幣也好,大陸發行的數字貨幣也好,都做不到。

    總而言之,用數字貨幣來代替美元實現內循環在中國大陸憲政化之前是不可能實現的。伊朗俄羅斯都自顧不暇,更不要說幫中國內循環了,現在俄羅斯的銀行還主動配合美帝對華的制裁呢。

  17. 守法刁民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姨粉的心理分析

    (我一直很犹豫要不要谈这个话题,因为这个话题可能会得罪很多姨粉,甚至会让自己成为众矢之的,但我思考再三,我还是觉得应该坚持说出自己的看法,因为只有坦诚相见,才能收获大家真诚回应的声音)

    (文后附简体中文版,以下为正文)

    姨粉他們不滿專制但並不希望推翻專制統治,因為嘲笑專制統治下民眾的苦難,是他們獲得心理優越感的來源。民眾嘲笑喉舌就會動搖專制統治的基礎,也就會動搖他們嘲笑民眾從而獲得心理優越感的淵源,他們希望看到的是專制統治的黑暗以及生活在黑暗的民眾沈默互害愚昧順從,總之就是不希望看到民眾反抗和不服從,就像他們總是選擇性無視「不控評必翻車」的現實一樣。只有民眾愚昧互害愚昧順從,他們的民族劣根性、中華民族無藥可救的極端言論也就有市場,進而反華種族歧視主義也就有理論基礎,反華種族歧視主義被「合理化」,那麼核平中華、肢解中華也就變得「順理成章」、「大義凜然」,從這個角度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反華種族歧視者往往是一邊鄙夷專制統治,另一邊極力鼓吹專制統治不可戰勝論,與其說專制統治不可戰勝,還不如說專制不可戰勝論迎合了他們認為中國人不配享有憲政、只配服從專制統治的反華種族歧視理論,而維繫反華種族歧視主義理論的根本目的,本質上就是他們通過嘲笑生活在苦難中的同胞來為自己失敗的人生尋找精神安慰的一個出口罷了,是一種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痛苦之上的心理扭曲,簡而言之就是幸災樂禍,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分析,對別人的苦難沒有同情心和對自己的罪惡沒有愧疚心的人,就屬於典型的反社會人格,這就可以解釋了為什麼擁有反社會人格的人,往往都是種族歧視份子和暴力犯罪者的原因,因為他們就是要通過塑造極端理論來為自身的反社會行為說服自己從而尋求心理平衡,天使遇到不公會伸張正義,惡魔遇到不公會將之「合理化」,比如將種族歧視合理化。而喜歡幸災樂禍的人,他們就是天生的惡魔。

    (以下为简体中文版)

    他们不满专制但并不希望推翻专制统治,因为嘲笑专制统治下民众的苦难,是他们获得心理优越感的来源。民众嘲笑喉舌就会动摇专制统治的基础,也就会动摇他们嘲笑民众从而获得心理优越感的渊源,他们希望看到的是专制统治的黑暗以及生活在黑暗的民众沉默互害愚昧顺从,总之就是不希望看到民众反抗和不服从,就像他们总是选择性无视“不控评必翻车”的现实一样。只有民众愚昧互害愚昧顺从,他们的民族劣根性、中华民族无药可救的极端言论也就有市场,进而反华种族歧视主义也就有理论基础,反华种族歧视主义被“合理化”,那么核平中华、肢解中华也就变得“顺理成章”、“大义凛然”,从这个角度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反华种族歧视者往往是一边鄙夷专制统治,另一边极力鼓吹专制统治不可战胜论,与其说专制统治不可战胜,还不如说专制不可战胜论迎合了他们认为中国人不配享有宪政、只配服从专制统治的反华种族歧视理论,而维系反华种族歧视主义理论的根本目的,本质上就是他们通过嘲笑生活在苦难中的同胞来为自己失败的人生寻找精神安慰的一个出口罢了,是一种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心理扭曲,简而言之就是幸灾乐祸,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对别人的苦难没有同情心和对自己的罪恶没有愧疚心的人,就属于典型的反社会人格,这就可以解释了为什么拥有反社会人格的人,往往都是种族歧视分子和暴力犯罪者的原因,因为他们就是要通过塑造极端理论来为自身的反社会行为说服自己从而寻求心理平衡,天使遇到不公会伸张正义,恶魔遇到不公会将之“合理化”,比如将种族歧视合理化。而喜欢幸灾乐祸的人,他们就是天生的恶魔。

  18. 守法刁民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初到貴境,淺談啓蒙反專制的三個邏輯認知

    (文后附中文简体版)

    一、如何識別哪些是不值得擁護的政權?

    答:在現代社會,政權是因為能夠盡可能的捍衛、救濟甚至爭取民眾的正當權益,所以才值得民眾的擁護。那如何判斷一個政權是否捍衛、救濟甚至爭取民眾的正當權益?

    由於為了實現對國家公共事務的管理,政權必然需要左右民眾的權利和義務,因此,當政權左右民眾權利義務時,越難以避免公權力濫用侵犯民眾正當權益,民眾的正當權益就越難以得到捍衛、救濟和爭取,民眾的正當權益越難以得到捍衛、救濟和爭取,民眾自然也就越沒有擁護政權的必要。

    那要防範公權力濫用侵犯民眾的正當權益,就必然需要對公權力進行監督,對公權力進行監督的方式有且只有兩種,一種是上級監督下級、領導監督下屬,但這種監督模式有兩個不合邏輯之處,一是下級由上級監督,下屬由領導監督,但上級領導卻無法得到監督;二是上下級之間層級越多,跨級監督的有效性也就越差,導致政策越往基層,與越上層的決策走樣越大,換而言之,這種監督模式無疑於形同虛設。還有一種監督模式是分權制衡、相互監督,雖然這種監督模式也並非盡善盡美,但無論在邏輯上,還是在各級的監督力度上都明顯比前一種更合理。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只要看到不採取分權制衡、相互監督的政權,就能直接認定這是不值得擁護的政權,因為這個政權沒盡到避免公權力濫用而侵犯民眾正當權益的基本責任。由於不值得擁護的政權是監督形同虛設、上級領導專橫獨斷的政權,因此,不值得擁護的政權,我歸為「專制政權」。

    二、如何推翻專制政權?

    答:現代政權的統治基礎與古代政權的統治基礎,有著根本性的差異,古代政權的統治基礎來源於君權神授、天人感應,統治者就是天子,除非統治者已經到了昏庸暴虐、人神共憤的地步,而且還需要配合各種人為或者自然的「神跡」,民眾才認為統治者已經失去了天子的身份,屬於德不配位,才可能造反。而如果政權還沒有到餓殍遍地、民不聊生的地步,即便民眾意識到統治者並非捍衛民眾的正當權益,出於三綱五常中君臣關係的倫理道德,民眾仍然需要向統治者效忠,順應天命,如果不效忠統治者,就是有違禮法,逆天而行,有歪倫常,為世所不容。

    現代政權的統治基礎是君權民授,民眾再也沒有無條件向政權領袖效忠跪舔的義務,反過來政權有必須捍衛民權、為民服務的責任,政權從父母官的角色變為人民公僕,政權和民眾的關係,也從君臣關係轉變為僕主關係。這也就意味著專制政權要取得民眾的支持,不能再依靠君權神授的倫理道德,只能通過謊言和恐怖誤導和恐嚇民眾,使民眾繼續以為或承認專制政權是捍衛民權、為民服務的。而恐怖本身的武裝力量也是因為長年累月受到的謊言誤導,導致被扭曲的三觀與現實之間存在極大的差異,所以才聽從專制政權,所以歸根到底,專制政權一切的統治基礎在於謊言,只要謊言被世人識破,專制政權也就再也無法取得普遍民眾和武裝力量的積極支持。失去普遍民眾和武裝力量積極支持的專制政權,必然陷入塔西佗陷阱而無利可圖,最終垮台。

    目的是推翻專制統治,如果維持體制也能實現轉型是最理想的轉型模式,因為這是對國家損害最低、效率最高、抵抗最少的轉型方式,但如果必須推翻原體制才能推翻專制,那麼退而求其次,推翻體制也是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

    三、專制政權倒台後,是否會出現軍閥割據、天下大亂?

    答:軍閥割據的前提是政權倒台前軍閥勢力已經在政權內部割據形成,而類似東歐劇變前的專制政權,由於政權中央對於包括武裝力量在內全國民眾的直接控制,打壓一切與權力核心不一致的聲音,因此,全社會根本沒有分割格局的基礎,這種狀態就稱之為原子化社會。

    在一個原子化社會內,一旦專制政權倒台,武裝力量由於不可能來得及形成軍閥,自然也就不可能出現軍閥割據,因為民眾不會允許國家長期出現權力真空,所以新生政權很快就通過民意掌控大局,然後再重新領導武裝力量。只要沒有軍閥割據,也就不會出現類似阿富汗、伊拉克、利比亞、敘利亞的情況,當然南斯拉夫是東歐唯一的例外,因為南斯拉夫原本就因為民族矛盾而存在軍閥割據,所以不必擔心原子化社會一旦專制倒台就會出現軍閥割據。

    (以下为简体版)

    一、如何识别哪些是不值得拥护的政权?

    答:在现代社会,政权是因为能够尽可能的捍卫、救济甚至争取民众的正当权益,所以才值得民众的拥护。那如何判断一个政权是否捍卫、救济甚至争取民众的正当权益?

    由于为了实现对国家公共事务的管理,政权必然需要左右民众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当政权左右民众权利义务时,越难以避免公权力滥用侵犯民众正当权益,民众的正当权益就越难以得到捍卫、救济和争取,民众的正当权益越难以得到捍卫、救济和争取,民众自然也就越没有拥护政权的必要。

    那要防范公权力滥用侵犯民众的正当权益,就必然需要对公权力进行监督,对公权力进行监督的方式有且只有两种,一种是上级监督下级、领导监督下属,但这种监督模式有两个不合逻辑之处,一是下级由上级监督,下属由领导监督,但上级领导却无法得到监督;二是上下级之间层级越多,跨级监督的有效性也就越差,导致政策越往基层,与越上层的决策走样越大,换而言之,这种监督模式无疑于形同虚设。还有一种监督模式是分权制衡、相互监督,虽然这种监督模式也并非尽善尽美,但无论在逻辑上,还是在各级的监督力度上都明显比前一种更合理。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只要看到不采取分权制衡、相互监督的政权,就能直接认定这是不值得拥护的政权,因为这个政权没尽到避免公权力滥用而侵犯民众正当权益的基本责任。由于不值得拥护的政权是监督形同虚设、上级领导专横独断的政权,因此,不值得拥护的政权,我归为“专制政权”。

    二、如何推翻专制政权?

    答:现代政权的统治基础与古代政权的统治基础,有着根本性的差异,古代政权的统治基础来源于君权神授、天人感应,统治者就是天子,除非统治者已经到了昏庸暴虐、人神共愤的地步,而且还需要配合各种人为或者自然的“神迹”,民众才认为统治者已经失去了天子的身份,属于德不配位,才可能造反。而如果政权还没有到饿殍遍地、民不聊生的地步,即便民众意识到统治者并非捍卫民众的正当权益,出于三纲五常中君臣关系的伦理道德,民众仍然需要向统治者效忠,顺应天命,如果不效忠统治者,就是有违礼法,逆天而行,有歪伦常,为世所不容。

    现代政权的统治基础是君权民授,民众再也没有无条件向政权领袖效忠跪舔的义务,反过来政权有必须捍卫民权、为民服务的责任,政权从父母官的角色变为人民公仆,政权和民众的关系,也从君臣关系转变为仆主关系。这也就意味着专制政权要取得民众的支持,不能再依靠君权神授的伦理道德,只能通过谎言和恐怖误导和恐吓民众,使民众继续以为或承认专制政权是捍卫民权、为民服务的。而恐怖本身的武装力量也是因为长年累月受到的谎言误导,导致扭曲三观与现实之间存在极大的差异,所以才听从专制政权,所以归根到底,专制政权一切的统治基础在于谎言,只要谎言被世人识破,专制政权也就再也无法取得普遍民众和武装力量的积极支持。失去普遍民众和武装力量积极支持的专制政权,必然陷入塔西佗陷阱而无利可图,最终垮台。

    目的是推翻专制统治,如果维持体制也能实现转型是最理想的转型模式,因为这是对国家损害最低、效率最高、抵抗最少的转型方式,但如果必须推翻原体制才能推翻专制,那么退而求其次,推翻体制也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三、专制政权倒台后,是否会出现军阀割据、天下大乱?

    答:军阀割据的前提是政权倒台前军阀势力已经在政权内部割据形成,而类似东欧剧变前的专制政权,由于政权中央对于包括武装力量在内全国民众的直接控制,打压一切和权力核心不一致的声音,因此,全社会根本没有分割格局的基础,这种状态就称之为原子化社会。

    在一个原子化社会内,一旦专制政权倒台,武装力量由于不可能来得及形成军阀,自然也就不可能出现军阀割据,因为民众不会允许国家长期出现权力真空,所以新生政权很快就通过民意掌控大局,然后再重新领导武装力量。只要没有军阀割据,也就不会出现类似阿富汗、伊拉克、利比亚、叙利亚的情况,当然南斯拉夫是东欧唯一的例外,因为南斯拉夫原本就因为民族矛盾而存在军阀割据,所以不必担心原子化社会一旦专制倒台就会出现军阀割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