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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政治效率高於憲政?

先說結論再談理由:權威政治不僅不是發展效率最高的,反而會大大降低發展的效率,最終得不償失。下面我就上述結論作具體的說明。

決定發展效率的因素無非如下方面: 1、作出決策的速度 2、作出決策的正確性 3、保持決策的執行性 4、保持決策的成本

先說作出決策的速度,如果說權威政治在效率上的優勢最明顯就是體現在作出決策的速度,說得好聽一點,就是當機立斷、力排眾議、搶佔先機,說得不好聽,就是領導人的頭腦發熱拍拍屁股就能拍板上馬,這也是權威政治經常吐槽立憲政治效率低下的理由,因為立憲政治要求權力分立,既要體現多數人的民意又要照顧少數人的權益,因此作出決策的效率自然不如權威政治領導人高瞻遠矚、當場拍板這麼迅速,然而事實上,權威政治除了作出決策的速度比立憲政治高以外,其餘都不如立憲政治。

接著,我們來說作出決策的正確性,一般而言,一項政策是否正確,也就是判斷是否有利於發展,很難有準確的標準,比如降准,有的人認為有利於放貸投資發展經濟,有的人卻認為這筆錢難免最終回流到負債累累的房市,鼓勵企業拿新債還舊債,不利於經濟發展。雖然立憲政治很難界定什麼樣的政策是有利於發展的,但是立憲政治可以盡可能的避免公權力通過發佈政策去侵犯民眾的正當權益,因為在立憲政治下,每一項決策往往都是各個利益派系相互妥協的產物,雖然為了達成這個妥協難免會耗費比權威政治高得多的時間和人力成本,但是這可以保障作出的決策能夠盡可能的避免公權力侵犯民眾的正當權益。國家是通過公共管理行為更好的實現民眾的權利,如果一個國家的發展是在沒有經過充分的民眾或者民眾代表同意而以犧牲相當部分民眾權益作為發展的籌碼,即便這個國家發展得再好但又有什麼存續的意義呢?而且今天能夠犧牲一部分的人,明天就能犧牲另一部分的人,所有人隨時都有可能成為被犧牲的對象,民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本無法得到保障,比如2018年8月山東壽光為了等旱季賣水給下游的居民而蓄水過高從而導致洪峰一來就不得不三壩洩洪,導致下游的居民飽受洪災之苦,還有2019年2月24至25日,自貢容縣為了開採頁岩氣而導致人為地震導致當地居民死傷,還比如全國各地的環保整治項目緊急關停了當地的合法企業,事後又無法給予適當的賠償,在桂林就有已經借款斥資幾百到兩千多萬的採石場企業還沒正式投入生產就被關停,當事人一夜之間就從千萬富翁變成千萬負翁,勢必大大打擊了民眾投資生產的信心。

再來說說保持決策的執行性,換而言之就是即便權威政治作出的某個決策是正確的,是符合民眾利益的,是有利於發展的,但怎麼避免這個決策在執行過程中不走樣、不變形,從而導致政策得以和預期計算時一致。這裡舉明朝「一條鞭法」為例子,因為在古代的稅負往往是以實物的形式上貢朝廷的,實物由於自身的屬性,很容易在上貢的過程中出現損耗,比如糧食,一千旦的糧食可能由於路程上的損耗,比如破的、漏的、潮濕變質、串味等等自然因素,到了京師可能就剩下四五百旦了,而一條鞭法則是允許官吏在途中變賣掉這些貢品然後換成其他同等值錢更加輕便也更容易保質的貨物上貢朝廷,從政策出發點看,這原本是一件利國利民的良政,但在執行中,由於從中央到地方的層層權威領導,各級掌管了貨物定價權的官吏就通過低價買進不值錢的貨物然後強迫民眾高價收購,導致百姓叫苦連天、民不聊生,一條良政由於權威對權力的壟斷,硬生生變成一條惡政。

最後說說決策的成本,權威政治的核心矛盾之處在於,如果權威本身施政不當,誰來對權威進行制約從而盡可能的避免權威侵犯民眾的正當權益?對權力進行制約無非兩種途徑,一種是上級或同級領導對下級或同級下屬進行監督,一種是體制內各級之間相互制衡、體制外選票監督,權威政治明顯不可能使用後者,否則當權威能夠受到其他體制內外的力量制衡時,權威就必然受到挑戰,權威也就難以樹立權威。如果使用前者,那麼就會陷入一個邏輯怪圈,那就是誰對最終權威進行制約?同時,上級權威事實上不可能直接瞭解基層的工作,他也必須通過層層下級的權威機關去保障政策的實施,如果下級權威機關有所腐化或者懈怠,或者為了應付上級而走形式主義、痕跡主義,也就必然導致上級的政策花費了大量的執行和監督成本卻無法如預期執行,我舉兩個例子,比如精准扶貧工作,一千塊錢的扶貧項目,連同各種台賬、報告、心得、照片整理、日常走訪、宣傳政策、打印、開會等等所花費的成本就兩三千,還沒算駐村幹部的補貼,那還不如直接把這些成本換成現金直接給到扶貧戶,但實際上不可能,因為如果不做上面這些工作,那麼你這一千塊錢的扶貧項目可能都落實不了,好了,國家做這些項目花這麼多錢,錢從哪裡來?由於實體經濟萎靡不振,所以只能靠印,首先是前幾年眾所周知的四萬億救市計劃,然後2018年第一季度就放水8000億,年底又搞一個新四萬億經濟刺激計劃,到了2019年開年,又有一個降准,折合再放水8000億,那麼放了這麼多水扶貧戶是拿到錢了,但問題是這個錢是靠印出來的,印的錢多了,貨幣的購買力就下降,物價就飛漲,而扶貧戶拿到的錢也就無法實現預期的購買目標,但是為了貫徹扶貧計劃,供養和落實的政策成本卻一分都不少,甚至由於物價飛漲還在不斷增加,從此國家便陷入一個燒錢黑洞。再舉一個例子,比如現在全國搞的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從政策初衷是便民利民的,但事實上由於權威機關壟斷了民眾的救濟途徑和設定人為的援助門檻,比如要求民眾必須持傳票申請法援,必須在受援以後才能才能幫忙調取對方當事人具體的身份信息,但當事人由於缺乏對方當事人具體的身份信息而無法立案,所以根本無法享受法律援助,但是從國家到省市縣鎮村派出點七級的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卻一個不落,光一個縣級的平台打造從設備到場地到各種文案材料就要好幾百萬,還要經常維護,還要長期供養一批日常的行政工作人員,無疑就是一筆天文數字,但是其核心的援助功能卻無法發揮作用,就算有個別承接受援的案件,工作人員卻要經常應付於各種例會、台賬、心得總結、周報、月報、季報、半年報、年報、各種節日和臨時性重大事件的特殊安排等等,根本無法及時處理受援人的案件。

總而言之,在權威政治下,實施一個政策雖然在拍板的過程比立憲政治更高效,但是既無法保障政策的正確性,也無法保障政策的執行力,更無法保障政策在執行過程中的所付出的成本遠高於比通過政策發展獲取收益的情況,而且由於層層的台賬、痕跡、大小例會、反復調研,政策原本的核心工作反而無法及時完成,換而言之,政策由於錯誤反復修正和在執行過程中的繁瑣痕跡審查,最終必然導致政策就會在執行層面徹底喪失效率,結果就是權威政治既無法保障政策的效率,也無法保障政策的正確性,還浪費時間、人力、物力、金錢,是完全南轅北轍、得不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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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爱狗却养猫 饭丝
    爱狗却养猫  

    写得非常好,将权威政治与宪政的比较剖析得丝缕分明。

    我只有一个小建议:有些段落非常长,看起来比较累;或可采取小标题(如1、作出決策的速度 2、作出決策的正確性 3、保持決策的執行性 4、保持決策的成本)+ 较短段落的方式,提高阅读体验。

  2. 守法刁民  
  3. 迷楼上的卢卡斯  

    有一个逻辑的瑕疵诶,虽然不影响原意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