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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 新疆少数民族受到迫害,中国的普通汉族人是否需要为此负责?

Ambulance 阿弥陀佛
Ambulance  ·  2021年5月2日 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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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慈欣 反共复民
    刘慈欣   反共复民

    仅仅因为少数汉人参与了对维吾尔人的迫害,就把矛头对准全体汉人,这跟新疆集中营的性质(仅仅因为少数恐怖分子,就迫害多数维吾尔人)没有任何区别。

    而且,煽动和制造民族仇恨是恐怖分子最喜欢和最有利的做法,一旦煽动了民族矛盾,反而会让真正的恐怖分子更嚣张。(此处的恐怖分子不但包括维族的恐怖分子,也包括汉族的恐怖分子)

    最重要的一点,你就算真想清算普通汉人也行不通,因为普通汉人可不会坐着等死。

  2. 公孙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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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钢铁雄心 (^_^)?
    钢铁雄心   (钓鱼网站已屏蔽)

    @公孙策 #137765 东突还是naïve,恐怖主义不但没效果,反而还合理化了新疆再教育营

  4. 民主回歸線   來自臺灣的進步人士,反對極端右翼,不支持極左翼思想。世界主義者。喜歡看二戰歷史、蘇聯歷史和關注人權侵犯事件。頭像爲立場新聞的圖像,代表聲援立場。

    我作爲一個溫和的獨派人士覺得漢人需要付一定的責任吧 雖然集中營是老共提出的并把很多無辜的維吾兒/哈薩克族關進去 而且强迫勞動 强迫墮胎的卻存在(有中國官方文件) 而且2047的好友也承認 雖然中共高官負主要罪責 漢人也應該追求轉型正義 譬如揭露中國高管在新疆犯下的罪行和暴行 譬如接受國外高質量媒體 警惕中國大外宣 反對西方極右翼和極左翼(極左翼可能會爲xj辯護並批評西方對維吾爾的報道是極右翼和ned的陰謀,極右翼會仇穆仇黑 很多皇漢除了從中華大一統文化汲取糟粕以外 西方極右翼反穆仇穆的謊言可能也會被皇漢利用) 還有就是遠離中華大一統文化(當然不是接受劉仲敬那一套 那一套就是地攤民科 也和核平美日的小粉紅/趙勝燁一樣反人性) 我覺得漢人需要反思 不光是xj問題 還有就是文革 饑荒 六四問題 都需要擺脫民粹主義和威權主義 現在民族主義實在是太可怕了 特別是慶祝印度死人 為文革翻盤的也越來越多 有時覺得支黑也是被逼出來的 雖然中共為罪魁禍首 但是漢人還是有一定的道義責任吧

    推特上的 Denisewu 滕彪 徐秀中 還有星哥都要求漢人追責 他們很多也是左翼 不會對准全體漢人 但是很多漢人支持再教育營 把他們儅恐怖分子的 包括部分反共的 的卻是幫凶吧 不一定就是罪過 但是反思的責任還是要有 不過我覺得補償和修改教科書的責任在當局和政府手裏

  5. 民主回歸線   來自臺灣的進步人士,反對極端右翼,不支持極左翼思想。世界主義者。喜歡看二戰歷史、蘇聯歷史和關注人權侵犯事件。頭像爲立場新聞的圖像,代表聲援立場。

    截自推特上的發言: 1.集体反思还有个作用,是预防不再发生类似的事件

    不然,日本人为什么反思军国主义,又不是每个人都去了战场杀人;德国人为什么反思纳粹,又不是每个人都迫害了犹太人;美国人为什么反思种族主义,又不是每个人都当过奴隶主

    呃,中国人用不着反思,文革2.0还不是说来就来

    2.“中华”要主宰“蛮夷”;“治人者”要主宰“治于人者”;大汉民族要主宰小民族;人上人要主宰人下人。 这是改变体制也无法摒除的文化,民主了,这种价值观也是中国的主流。反过来说,这种价值观是主流,又怎么可能民主呢,就算强推民主,早晚也会废除。 要改变这个底色,只能依靠全社会反思,不管什么体制。

    3.因为有大量基于汉本位民族主义立场的汉人为中共在新疆的人权迫害涂脂抹粉,巧言令色地为种族灭绝打掩护,攻击那些抨击中共种族灭绝的人,同时无视中共对讲述被迫害经历的人的迫害,和对真相的掩盖,对独立调查的封锁,对证据获取的禁绝。 这说明仅仅批判中共是不够的,还要批判其背后的民族主义根源。

  6. 民主回歸線   來自臺灣的進步人士,反對極端右翼,不支持極左翼思想。世界主義者。喜歡看二戰歷史、蘇聯歷史和關注人權侵犯事件。頭像爲立場新聞的圖像,代表聲援立場。

    當然 我不是説所有漢人都有罪都罪該萬死 不排華行嗎 什麽核平屠支沒一個無辜的 我覺得也應該反思自己的民族主義 才有利於民主自治 民主自由 有利于徹底否認文革 饑荒 最後有利於清算當局罪行和轉型正義

  7. 民主回歸線   來自臺灣的進步人士,反對極端右翼,不支持極左翼思想。世界主義者。喜歡看二戰歷史、蘇聯歷史和關注人權侵犯事件。頭像爲立場新聞的圖像,代表聲援立場。

    而人權觀察也説出了中國政府在新疆犯下的危害人類罪行,它也提出了對中國政府追責的建議,以及哪些實體需要被追責:

    對中國政府

    立即採取措施,終止對新疆和其他地區突厥裔穆斯林的人權侵害,特別是:任意拘押和監禁,包括所謂的「再教育」營;酷刑和其他虐待;限制宗教自由、隱私與遷徙;性暴力和強迫絕育;以及強迫勞動。
    
    立即採取措施,終止對突厥裔穆斯林的疑涉危害人類罪行。
    
    調查並適當起訴涉嫌嚴重侵犯人權和危害人類罪的政府官員。
    

    對聯合國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應通過決議成立調查委員會,並授予下列權限:
    
        調查以新疆突厥裔穆斯林為目標的疑涉危害人類罪和其他人權侵害行為,包括:非法監禁或其他形式嚴重剥奪人身自由;基於政治、種族、民族、族群、文化或宗教理由迫害某個可識別團體;強迫失蹤;酷刑;謀殺;其他不人道行為,包括強迫勞動;限制宗教自由;性暴力;以及侵犯生育權利;
    
        作出終止相關侵犯行為的建議;
    
        指出負責官員並提出將其繩之以法的具體途徑;
    
        呼籲給予受害者和倖存者適當賠償;以及
    
        定期向理事會和聯合國其他相關機構提交報告。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應履行其獨立監察和報告的職權,收集相關資訊,就其結論發表公開抗議,為新疆人權情勢撰寫報告,並定期向人權理事會提供更新資訊。
    
    聯合國各種特別程序應就其職權對中國當局在新疆侵犯人權進行持續紀錄和公開報導,據以支持設立調查委員會或類似的調查機制。
    
    聯合國秘書長應公開支持對新疆人權侵犯成立調查委員會,並在公開和私下敦促中國當局終止對新疆突厥裔穆斯林的迫害。秘書長應公開支持對發生在新疆的危害人類罪行追究責任。
    
    聯合國大會應要求負責調查新疆人權侵犯的委員會也向大會提交報告,並將相關報告轉交給所有聯合國成員國和聯合國有關機構。
    
    大會應通過決議,公開支持具體問責措施,包括對危害人類罪的責任人實施針對性制裁。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成員國應在中國作為常任理事國的條件下採取最大可能的行動,包括通過阿里亞辦法(Arria Formula)會議或其他途徑,對於成立委員會調查新疆人權侵害表達支持。
    

    對有關各國政府 協調一致的雙邊或多邊行動

    依據美國《全球馬格尼茨基法》和類似的政府間或國內法律工具,實施簽證禁令、旅遊禁令和針對性個別制裁;這種制裁若以集體方式實施將更有成效。
    
    在所有譴責新疆人權侵犯的個別或聯合聲明中,指出中國當局應為犯罪行為負責,這些行為是針對新疆突厥裔穆斯林的普遍且有系統攻擊的一部分,構成危害人類罪。
    
    基於普遍管轄權的法律基礎,協助起訴涉及危害人類罪的中國官員。
    
    鼓勵本國檢察官發動框架性調查,即類似國際刑事法院的初步審查,由檢察機關針對疑涉嚴重違法行為收集並分析有關資訊,為將來起訴奠定基礎。
    
    對既經證實協助中國在新疆執行大規模監控的科技業者實施更強硬行動,包括引用《全球馬格尼茨基法》和類似的制裁措施。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締約各國應就中國對突厥裔穆斯林的違反公約行為提出個別或聯合控訴。
    

    關於貿易、投資和商業活動

    有關政府機構應審查所有對新疆的投資,並在必要時針對據可靠指控涉及嚴重侵害(例如強迫勞動)的產業部門實施貿易制裁,包括撤資。
    
    向企業發出類似加拿大於2021年1月針對下列議題所做的公開建議:
    
        新疆人權侵害的嚴重性,包括強迫勞動;
    
        企業依據國際法和國內法應負的法律責任;
    
        因直接商業活動和供應鏈成為人權侵害共犯的風險;以及
    
        對於在中國一切商業交易應進行透明及徹底人權盡職調查的責任。
    
    在有關強迫勞動的舉報得到獨立且公正的國際專家調查、侵害得到解決、加害者受到追究且受害者得到賠償之前,歐盟不應將《歐中投資協定》送交歐洲議會通過。
    
    呼籲工商業者公開發布在新疆開展業務對象的名稱、地址、所有權及其他相關詳情。
    
    立法規定在新疆運營企業必須執行人權盡職調查。
    
    檢討國際金融機構的投資組合,確保其不致參與該地區的迫害行為。
    

    對境內有突厥裔流亡社群的各國

    確保突厥裔穆斯林申請庇護能夠得到公正制度的裁決。
    
    允許突厥裔穆斯林的家屬入境團聚,以協助家庭團聚。
    
    終止一切遣返措施及其他形式直接或間接強迫突厥裔穆斯林返回中國。
    
    建立機制以追踪發生在其他國家的騷擾突厥裔穆斯林案件,並採取包括刑事司法在內的措施以追究加害者責任。
    
    確保突厥裔穆斯林能夠獲得為酷刑、強暴和其他犯罪被害人提供的法律、醫療和心理援助,以及文化與宗教保存方案。
    

    對企業和投資者

    認識到目前在新疆因為政府干預已不可能履行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要求承擔的人權盡職調查責任。
    
    加入為終止涉及突厥裔穆斯林強迫勞動做法的「行動呼籲」,或採取類似措施。
    
  8. 民主回歸線   來自臺灣的進步人士,反對極端右翼,不支持極左翼思想。世界主義者。喜歡看二戰歷史、蘇聯歷史和關注人權侵犯事件。頭像爲立場新聞的圖像,代表聲援立場。

    當然這是對企業 各國傢和政府的追責 不過我覺得漢人整體也有一定的責任 特別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新疆漢人 新疆漢人是支持xj集中營的主體

  9. 民主回歸線   來自臺灣的進步人士,反對極端右翼,不支持極左翼思想。世界主義者。喜歡看二戰歷史、蘇聯歷史和關注人權侵犯事件。頭像爲立場新聞的圖像,代表聲援立場。

    也可藉鑒一下立場新聞的這篇内容:誰才具有道歉的責任:轉型正義的轉型正義

    2017/10/6 — 18:26 A A A

    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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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林肯智,台灣陽明大學心智哲學所碩士生】

    代表道歉

    一個國家的元首代表一個國家道歉,這是什麽意思?在民主體制底下,這個問題似乎只容許這樣的答案:這個國家的人民每一個都某種程度上參與了某項加害事件,基於它們有責任向受害者道歉,但出於實行上的困難,這個國家的人民只好授權這個國家的元首,由它代表這個國家的人民向受害者道歉。

    1970年時任西德總理 Willy Brandt 在一群記者和官員的圍繞下,在華沙猶太抗爭紀念碑前擺上悼念的鮮花後毫無預警地下跪。從那天之後逐漸形成的主流意見是,這一下跪行為是代表西德籍人或甚至日後的德國籍人向 1943年反抗納粹而被遣送到Treblinka集中營殺害的受難者道歉。這種國家元首代表人民道歉似乎常被視為轉型正義的工程中重要甚至必要的環節,我們似乎都默認了被代表的人民確實具有道歉的責任。那麼回到Brandt下跪的例子,被他代表的西德籍或日後的德國籍人真的都有責任向那些受害者道歉嗎?

    道歉責任的直覺

    讓我們回到最原始的直覺。我如果受傷害,加害者最低限度應該要做的,就是向我道歉。那麼加害者家屬有沒有責任向我道歉?我認為答案很直接,沒有。理由也很簡單,因爲他就不是加害者。如果加害者家屬在遇到受害者時誠心承認加害者的行徑不合乎道德,並且從來沒有因爲受害者的受害而獲利的話,則他就沒有責任向受害者道歉。就算加害者已死、死之前也從來沒有向受害者道過歉,加害者家屬也不可能基於自己從不曾做過的事具有向受害者道歉的責任。

    在這裏我們須留意的是,加害者家屬或許會有向受害者道歉的意願,但這仍不表示加害者家屬具有道歉的責任。道歉的意願與道歉的責任兩者在概念上可以區別。前者出現與否最終可以僅僅涉及個人的意圖;後者出現與否則還須要考慮到超越個人意圖以外的其它外在因素。讓我們初部接受這一項道歉原則:一個個體加害另一個個體是前者有責任向後者道歉的充分與必要條件。

    在某種意義上,加害者家屬其實也是受害者。如果他正確認知到加害者的犯行的話,他自然要適當地修正對加害者的認識、認同、接受與保留程度。他已經不能夠像過去那樣接受加害者了。很難免地,在很長的時間內,其內心會須要經歷一番痛苦的掙紮、其行爲乃至整個生活方式會產生轉變。這種轉變大概主要來自於與加害者相處方式的轉變、對加害者的認識與判斷的調整,這包括調和新舊認識之間所產生的張力與衝突。而且在某些時候,例如面對受害者時,加害者家屬有必要明確表達出對加害事件的不贊同、承認其中不合乎道德之處。有必要的話,他甚至必須譴責加害者,譴責一個有可能是他一直深愛著的人。而這些對他來説,都是極度爲難乃至痛苦的。 在上述種種意義下,他是一個受害者。

    如果連加害者的家屬都不具備道歉的責任,那就更不用說一個與整起加害事件毫無瓜葛的人。所謂毫無瓜葛是指此人不僅不是加害者的家屬、既沒有參與也沒有旁觀整個加害事件、甚至在整個加害事件的開始直到結束都毫不知情。在這樣的前提下,他們當然更不會具備道歉的責任。

    道歉責任的錯覺

    透過上述分析所界定出的有關道歉責任的討論框架,來檢視稍早的問題:被Willy Brandt代表的西德籍或日後的德國籍人都有責任向在Treblinka集中營被殺害的受難者、或向更一般的二戰受難者道歉嗎?答案呼之欲出。即便退一步,我們假設二戰時全德國籍人或者積極參與、或者消極默許當時的各種反人類罪行為,1945到1970年之間出現的德國籍人至多只能是這些加害者的家屬(假設這段期間沒有人移民德國的話)。根據前面的分析,他們都不具有道歉責任。所以到了1970年至少有部分的西德籍人是不具備道歉責任的。事實上這個假設當然不成立:親身經曆二戰的Brandt本人,就是一個當時反對納粹以至要流亡挪威的德國籍人。後來他又逃到瑞典,直到1946年才回到柏林。有類似際遇的德國籍人肯定不是只有它一個,就連他們自己,何來具有向在Treblinka集中營被殺害的受難者、或向更一般的二戰受難者道歉的責任?

    這群人在1945年後所生下的孩子自然就是前面所提的,與整起加害事件毫無瓜葛的人。他們沒有責任道歉卻被代表向受害者道歉,這中間自然涉及了不正義的成分。本文關心的是那些被代表道歉卻沒有責任道歉的人當中,出現確實認知到自己具有道歉責任的人。基於前面提到的道歉原則,由於他們並沒有道歉的責任,這樣的認知就只能是一種錯誤的認知。

    慎重歸屬道歉責任

    但是,這樣的認知出現在西德籍或後來的德國籍人身上,對許多人來說好像是一件很可以接受、或甚至值得肯定並且可以拿來借鑒的事。要知道,道歉責任的歸屬必須極為慎重。問一個人是否應該要有道歉的責任,答案只能是"應該有"或"沒必要",而不能像是問一個人是否應該具有跳恰恰的能力那樣,答案是"都可以,無所謂應不應該"。所以,勉強撇開前面提議的道歉原則,如果我們要同意每個西德籍或後來的德國籍人都有責任道歉,那就等於是同意他們應該要有責任道歉,而不是"都可以,無所謂應不應該"。

    歸屬道歉責任的雙重標准

    繼續撇開前面的道歉原則。如果追問這群人,即同意他們應該要有責任道歉的人:那麼在1945年之後出世的非西德籍且非後來的德國籍人是否也應該具有道歉的責任?我相信他們大部分的答案是沒必要。若是如此,我們就必須進一步追問,這中間的差別是什麼?針對同樣一個事件(二戰),同樣是在1945年後出世的人,為什麼這些西德籍或後來的德國籍人,他們就應該具有道歉的責任,而非西德籍且非後來的德國籍人卻沒有道歉的責任?為什麼會出現這種落差、這種雙重標准?

    這種雙重標准源自於對轉型正義的典型誤解。即認為有責任參與一個國家的轉型正義工程的人就只有該國家的人民。而且無論是否有參與相關的加害事件,罪惡感、歉疚、虧欠、悔悟、等任何類似的感受,都要不同程度的降臨到每一個當時和未來的人民身上。反之,如果不是該國的人民,則完全無須背負這些感受、也沒有責任參與該項轉型正義工程。這項轉型正義的工程對該非國民而言頂多作爲參考借鏡之用。這種誤解極度廣泛,其趨勢明顯只有越來越嚴重。我幾乎從來沒有看過有人問:為什麼一個個體的國籍會是它有沒有責任參與轉型正義工程須要被考量的因素?

    轉型正義的轉型正義

    將國籍作爲考量最終只會造成道德標準不一致的扭曲結果。於是,德國籍人背負沉重的罪惡感無不正當之處;與此同時,非德國籍人將二戰當作是它人的事也無須受到嚴正的批判。對於前者,是轉型正義轉過頭;對於後者,則是轉型正義轉不夠。這都源自於我們對轉型正義的理解出現偏差。看來我們不只須要轉型正義,我們還須要轉型正義的轉型正義。如何才算是在這兩個極端之間取得平衡,是在幾乎不可見的未來裏轉型正義工程勢必要面對的挑戰。

    將國籍這項因素抽掉,則對於誰該參與哪一項轉型正義的工程就可以非常直接了當、首尾一貫。任何具有良知和理性的個體,都有責任參與每一項轉型正義的工程。這個想法要求我們要嚴密地參與與監督每一項轉型正義的工程,而不是將某些工程排除在外當作是其它群體的責任而非也是自己的,然後只有在必要時才將"別人"的工程不加反省地作參考借鏡之用。

    另外,我們也因此可以毫無窒礙地恢復前面所提的道歉原則:一個個體加害另一個個體是前者有責任向後者道歉的充分與必要條件。依據這個原則,Brandt本人就沒有責任向受難者道歉。而且,它代表西德籍人或未來的德國籍人向二戰受難者道歉是不正當的(如果這項他下跪的解讀是他本意的話),因為被代表的個體當中肯定不是每個都有道歉的責任。再一次的,這是轉型正義做過頭的例證,並且須要轉型正義的轉型正義:未來,我們必須重新認識這項道歉行爲、指出其過當之處。

    有人可能會反對說,其實當時西德政府對受害者的賠償還不足夠,西德籍人在Brandt下跪之際仍從二戰時期的加害行爲獲利,所以某個意義上其實西德籍人還在持續加害受害者、甚至在加害受害者家屬,所以它們一律都有道歉的責任。那更好。因爲緊接著這項反對要問的就是,西德政府怎麽處理這件事?當時有誰知道西德政府的賠款不足?有沒有人因此發動抗議?發動了什麽樣的抗議? 發動抗議的人如果從一開始就積極拒絕使用這項從二戰獲得的利益的話,仍舊還有道歉的責任嗎?等諸如此類的問題。引進這項反對的結果,只會迫使我們進入到更複雜更細致的究責問題上,這項反對的用意反而比較像是願意遵守該道歉原則、並且也不違背任何具有良知和理性的個體都有責任參與每一項轉型正義工程這一想法。與此同時,卻會加倍凸顯出用國籍去圈定誰有責任參與轉型正義誰有責任道歉這種做法的粗暴。

    正義與轉型正義

    上述關於道歉的討論其實都無須緊扣轉型正義的議題才能展開。國家元首是否應該道歉以及爲什麽道歉這類問題只是比較容易從這些議題裏浮現出來而已。對這些問題的理解與其可能的解答最終依賴的其實還是我們的正義觀或對正義的直覺。轉型正義議題的出現主要是因為我們碰上了法律問題:轉型前的政府人員從事迫害人民的行為是符合當時法律的,轉型後新政府究竟可不可以依據新的法律去制裁轉型前的政府人員?如果轉型前後所使用的法律沒變,那就是轉型前的政府人員過去雖然犯法卻沒有受到制裁,這時可能就會有法律追溯期的問題。所以為了依法討回受害者的公道,就再也不是尋常法律可以解決的,而必須事先更根本地檢視法律的基礎,這連帶地在檢視我們的正義觀,畢竟法律就是在落實我們的正義觀。轉型正義首先是法律的問題,但追根究低卻還是正義的問題。

    既然最終是正義的問題,這也是為什麼任何具有良知和理性的個體都應該關心每一項轉型正義。正義的追求要求普遍性,任何具備良知與理性的個體先天具有追求正義的資格與傾向。一個個體是否具備良知與理性跟這個個體屬於什麼類別幾乎沒有關系。也就是說,追求正義跟這個個體的物種性別性傾向國籍種族民族國族,甚至與它是否是機器人通通都沒有關系。對正義的追求絕不是為了界定什麼是人,更加不可能是為了界定某種民族,這無疑是跟正義的內涵背道而馳。追求正義又同時堅持民族主義的,其思想始終是一片錯亂。

    最後,本文連同題目幾次提及轉型正義的轉型正義,只不過是為了達到某種"視覺效果"、危言聳聽,而非真的要提倡"後設"的轉型正義。就像正義這個概念一樣,我們對轉型正義的認知只有透過不斷地實踐才會逐步趨近清晰與融貫。所以我們本來就在不斷地修正這項認知,而無須某種徹底的翻新。

    source:https://www.thestandnews.com/international/%E8%AA%B0%E6%89%8D%E5%85%B7%E6%9C%89%E9%81%93%E6%AD%89%E7%9A%84%E8%B2%AC%E4%BB%BB-%E8%BD%89%E5%9E%8B%E6%AD%A3%E7%BE%A9%E7%9A%84%E8%BD%89%E5%9E%8B%E6%AD%A3%E7%BE%A9/

    還有菜市場政治學:淺談轉型正義在台灣:實踐與反思

    我們任何人都無權說「讓過去的事過去吧」,然後揮手間一切就真的過去了。我們的共同經驗恰好相反—過去的一切並未消失、沉寂。除非我們能徹底地解決一切,堅定地直視它的核心,否則它就會不斷回過頭來糾纏我們,甚至挾持;因為這正是它奇特的本質。-Desmond Tutu(屠圖,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南非大主教)
    
    人類對抗權力的鬥爭,就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Milan Kundera(米蘭.昆德拉,作家)
    

    每年在台灣到了二二八紀念日前夕,總是會有抗議、紀念的出現。然而,對大多數的台灣民眾而言,二二八事件所象徵的意義,及其背後所衍生的轉型正義問題其實是非常陌生的。為了讓讀者瞭解二二八事件及轉型正義對台灣的重要性:首先,本文將來談談轉型正義的概念;接著,概述國際上推動轉型正義的經驗與模式;然後,再將比較的視野拉回台灣,透過對台灣經驗的省思,試圖探尋台灣未來在處理轉型正義議題時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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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取自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一、什麼是轉型正義?

    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雖然最早可追溯至古希臘,但直到相當晚近才具體化了這樣的概念,最早由由法理學者Ruti G. Teitel在Transitional Justice(2000)一書中所提出。Teitel認為轉型正義所涵蓋的範圍相當廣,如刑事正義、歷史正義、補償正義、行政正義及憲法正義都可以作為轉型正義的主要內涵。

    轉型正義是指一個國家在進行民主轉型後處理正義的工程,也就是:「政權變遷後,新政府處理前朝政府所留下的歷史問題的方式,目的可能是清算舊政府之不義,或是補償舊政府時其的政治受害者」(Elster 2004)。因此,轉型正義主要包含了三項任務:處置加害者、賠償受害者與歷史記憶的保存,其目的在於使受壓迫而分裂的社會得到和解,並確保過去侵犯人權的事件不再發生(黃長玲 2015)。

    然而,轉型正義是個極為複雜的概念,其複雜性主要是由於各國民主轉型,有各自不同的過程與問題。Stacey(2004)將民主轉型的種類分為「輕易轉型」(easy transition)、以及「困難轉型」(hard transition)。前者是指下台的威權政權統治者失去權力,新政府可以將其以一般罪犯處理,此時處理轉型正義的問題較為簡單;後者則是指當下台者仍保有相當的權力,尤其是軍事力量,轉型正義的進行就會相當困難。基本上,台灣的現況較類似於後者。另一方面,轉型正義的問題也相當容易在新興民主國家淪為政治口號以及被認為是形成政治對立的原因,例如在台灣就時而見到反對的聲音認為轉型正義是仇恨動員與撕裂社會的論述。 二、三種看待轉型正義的不同視角

    根據學者Rigby(2001)的看法,在面對前朝不義時大致上可分為「遺忘」、「和解」及「起訴與懲罰加害者」三種途徑。以下將分別探討幾種由Rigby所指出的轉型正義的機制,以釐清當前實踐轉型正義的論述光譜所呈現的樣態1。

    (一)遺忘

    所謂遺忘,是轉型政權沒有意願、或沒有能力起訴加害者的情況下,實質上、或是法理上免除加害者的罪行,尤其是透過特赦的方式。特別是在舊勢力主導民主化的情況下,主政者不可能會承認錯誤,並逃避必須被追究的責任,諸如台灣當前便陷入了此種模式的陰影中,但此種做法是對受害者的出賣。諸如西班牙在佛朗哥獨裁政權結束後,不論是社會輿論或反對勢力都低調採取選擇性遺忘的態度,可謂「有轉型而無正義」2。

    (二)起訴及懲罰加害者

    而懲罰加害者,顧名思義乃是針對加害者的個人罪行,以司法程序來加以處罰,包括軍事法庭、一般法庭、特別法庭或是國際法庭,以免出現民間採行私刑的方式來加以報復。或是透過司法、或是行政途徑,進行洗滌式查證,對於集體共犯採取褫奪公權的處分,甚至於將其以不當方式取得的財產加以充公。這是東歐共產國家在民主化以後,普遍採用的轉型正義模式,包括捷克、東德。此種作法雖然有助於受害者的彌補,但懲罰加害者卻可能造成破壞社會和諧、造成衝突遽增等後果。此種轉型正義的模式主要是報復性正義(retributive justice)的型態,藉由懲罰過往造成傷害的加害者,希望能夠對受害者所受的傷害有所平復-亦即面向過去所發生的不義,但卻可能忽略未來社會的和諧可能。

    (三)和解

    當然,和解作為轉型正義實踐機制中較為中庸的作法,其前提乃是必須建構於「真相」的取得之上。透過調查的方式,特別是由國人、國際人士組成的真相委員會,找出受害者、加害者以及共犯,同時,讓到底有哪些罪行發生、如何計畫、執行以及受害者及其家庭所承受的傷痛得以揭露。通常,如果政治人物發現起訴加害者是行不通的話,至少要對受害者有所交代社會,將揭露真相視為和解的起碼要求。當前被視為轉型正義典範的南非真相及調查委員會(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 TRC)所採取的便是以和解作為實踐轉型正義的方式。而此種方式可謂是一種「回復性正義」(restorative justice),藉由真相的取得來換取受害者的原諒,同時使社會在未來仍有和諧共存(co-existence)的可能性。

    CKS

    圖片:每年到了二二八前後,全台各地就會出現抗爭或紀念行動。圖為青年社團臺左維新於2015年的二二八對蔣介石銅像的噴漆抗議行動,他們發出聲明表示其目的是在喚起台灣人對於轉型正義議題的重視。圖片來源:臺左維新Facebook粉絲專頁。 三、轉型正義在台灣:民主化的未竟之業

    而為什麼二二八紀念日時,就要談到轉型正義呢?二戰之後,國民黨在台灣所建立的黨國體制與威權統治對人權的長期侵害,主要是由系統性的國家暴力所組成。二二八正是國民黨政權在台灣威權統治的開端,同時二二八事件與之後的白色恐怖也是戰後台灣社會中所面臨的最主要兩大國家暴力事件,前者為軍事鎮壓與大規模屠殺,後者則包括了非法逮捕、拘禁與處決等(吳叡人 2008)。

    1990年代台灣加入了第三波民主化的浪潮,展開民主轉型的進程。但由於台灣的民主化是由原本威權時代的統治政權所主導,屬於漸進式的改革,因此轉型過程大致平和。雖然和平的民主化過程令它國稱羨,但由於過程是國民黨政權為了可以保全自身或繼續執政而選擇接受了政治自由化與民主化的選項,但台灣社會所付出的代價就是後續的轉型正義推動屢遭挫折。因此,民主化後的台灣繼續由國民黨執政,由於舊有威權與保守勢力過大,導致李登輝無力處理轉型正義,因此只選擇賠償受害者,而忽略加害者的存在,結果出現大量的受害者,卻沒有任何一個加害者的情況;另一方面,李登輝決定保留國民黨黨產,讓黨產問題可以說是就地合法化,成為台灣民主選舉公平性的阻礙,也可以看見此時期的轉型正義的保守與妥協性格3。接著,陳水扁剛上任時面對國民黨仍居多數的國會,無力也無法積極處理轉型正義,反而在連任後貪瀆案爆發,失去政權正當性與社會支持時才開始推動,導致結果失敗、被汙名化。而後,國民黨又重新取得政權,於是可以看見馬英九在面對轉型正義時當然更是消極。

    由此可知,轉型正義的推動與結果,很大一部份與該國民主化過程、方式,以及國內政治勢力的競逐有關(吳叡人 2015)。國民黨作為民主化前的長期統治政權,累積了許許多多的政治資源,包括龐大的黨產、在教育與傳媒系統的控制,以及對台灣人的規訓與收編等。所以,在民進黨作為反對黨出現及民主化的進程推動後,當要處理轉型正義問題時,便容易受阻於國民黨長期累積的政治資源,並且被視為只是政治鬥爭與口號,而經常難為社會大眾所重視,最終成為「台灣民主化的未竟之業」(吳乃德 2006)。

    根據幾年前台灣推行兩公約的國際專家審查時,國際專家針對台灣的轉型正義問題提出以下的看法:「解嚴之前的壓迫與大規模的人權侵犯事件對中華民國(臺灣)社會留下巨大傷痕。政府為了撫平歷史傷口及賠償受害者而採取了某些措施,包括通過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以及興建二二八事件紀念碑。然而,轉型時期尚未結束,需要政府更多作為來促成中華民國(臺灣)社會的和解。賠償權應包括被害人在社會與心理層面的復原,也應同時賦予追求真相與正義的權利。」以及「專家建議政府應採取措施揭露白色恐怖年代大規模人權侵犯事件的完整真相。此外,為賠償正義之所需,政府亦應確認被害人所經歷的折磨與苦難。對此,政府應保證被害人與研究人員能夠有效取用相關的國家檔案。」4而這也是為什麼許多人都在二二八的這天要求真相、要求正義的原因。 四、台灣經驗的省思

    然而,台灣社會又是如何看待轉型正義問題呢?去(2015)年的二二八紀念日時,當時的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受訪時說:「台灣要走向和平,不管過去曾經產生多少的歷史,都已經經過半個世紀,希望大家用和平紀念日的精神來面對228、一起面對未來。」而柯文哲同日在致詞時則說了:「我們改變的現在是下一代的未來。有真相,才有原諒。有原諒,才有和解。有和解,才有和平。不讓歷史的悲劇再發生在我們的子孫身上,這是我們這一代人的責任。政府有公義,社會才有和諧,國家才有將來。親愛的朋友們,紀念二二八是為了面對歷史、還原真相,讓台灣社會重新站起、繼續前進。」

    台灣當前面對轉型正義的問題,不外乎是這兩種理解的方式:面向未來社會和諧的可能,以及面向過去的不義。基於這兩種理解所衍生出的轉型正義論述,前者幾乎是加害者國民黨的藉口:忘掉過去才能使未來的社會更加和諧,所以我們必須選擇性遺忘過往所發生的事情,而且國民黨也在執政期間對二二八受害者進行賠償與紀念,高達兩千多億的黨產也交付信託。這種「轉型正義」,一味的把「面向未來」當作首要之務,卻忘了「沒有真相,如何原諒?」。另一方面,面向過去的不義,在台灣卻因政治情勢被迫變成「半清算」及「半和解」的模式,前者如同民進黨所聲稱的要追討國民黨的黨產,後者則如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的提倡,認為要先知道真相,我們才能往下一步邁進。

    228music

    圖片:從2013年開始舉辦的「共生音樂節」,每年都會吸引社會各界民眾參與,已經成為台灣每年固定的青年紀念二二八音樂活動。圖片來源:共生音樂節Facebook粉絲專頁。

    但也如同Teitel(2003)所言:「轉型正義的概念乃是試圖在理想的法治理念與政治現實中取得平衡。亦即轉型正義乃是為了自由民主的考量而經過妥協、非理想的正義型態。」然而,台灣要如何找出適用於台灣情境下的轉型正義實踐模式呢?在找尋答案的同時,我們也必須理解轉型正義的這兩張面孔-亦即主張面向未來社會的和諧而呼籲我們毋須過度在意轉型正義;或是面向過去的不義,要求轉型正義的落實-這兩種視角是如何轉換於台灣的社會中、又如何能在兩者中取得平衡與妥協,方能進一步思索台灣究竟如何能實踐轉型正義的答案。唯有身處台灣的公民能真正共同面對過去並思索未來,才有找到解答的可能。 五、結語

    但是,當這些當年的受害者日漸凋零,文件、檔案也因未妥善保存而散失亡佚時,轉型正義的第一步,也就是真相的發掘不但會越來越困難,而且很有可能就這樣隨著時間的飛逝而逐漸而被掩埋。雖然,對於正義的追求永遠不嫌晚,但轉型正義的工程在執行面上卻可以說是在跟時間賽跑,這就是為什麼這幾年在台灣社會不斷在焦慮與擔憂轉型正義無法徹底獲得落實的原因之一。

    台灣的轉型正義初步結果看似令人氣餒,且社會對此的態度又相當的不一致。幸好,近幾年台灣公民社會的轉變與成熟,使得越來越多人開始注意到轉型正義的重要性。雖然官方未積極支持或給予資源,但諸如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於2015年出版了《記憶與遺忘的鬥爭:臺灣轉型正義階段報告》,或是青年紀念二二八「共生音樂節」活動的舉辦,以及學者呼籲公布二二八與白色恐怖相關官方檔案報告等,都可以看見民間社會在促成轉型正義推動上的努力。

    轉型正義乍看之下好像僅是處理過去,但實際上卻是一個國家如何面對未來的關鍵。所以,當我們在處理了轉型正義的問題之後,也需要為社會共存打造一個全新的開始-就如同政治理論家漢娜.鄂蘭在《政治的承諾》(2010) 中所描述的寬恕,作為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關係-「是嘗試做到看似不可能的事情,解除已經造成的結果,並且在似乎不再可能開創新局的地方,成功地打造一個新的開始。」

    source:https://whogovernstw.org/2016/03/18/linpu2/

  10. 狼狼醬 耶渣
    狼狼醬   私信可以,但我保留你亂罵的時候公開私信的權利。不算好的基督徒,深信左右都是膠的港獨。

    沒有實質行動的,歧視的態度只對神負責。

    有的,要賠償。完。

    網上言論不算數。

  11. MasterChief 自由騎士
    MasterChief   先知指引的騎士.The prophecy is uncertain, there's always hope.

    一刀切,简单化处理,盲目扩大打击面,树立新敌人,是和否的有限选择,都是政治不成熟的表现。

    中共在新疆的恶行虽然还没有达到纳粹大屠杀的程度,但也可以参考类似的问题, 还有沉默的回答,量化定罪是文明社会的常识。https://2047.name/t/11912 @沉默的广场 #134892

    1.直接责任人的范围:新疆省的主管领导、中共中央的决策圈、集中营迫害行动的具体执行者(军队、警察等)

    2.连带间接责任:知道集中营,仍然自愿辅助以上行为的人或组织或公司

    3.轻度间接责任:非自愿或胁迫、被欺骗而辅助了以上行为的人或组织或公司

    4.随大流,不明真相的新疆汉人。

    5.无罪的普通汉人,甘肃以东的外省汉人,与新疆无商业或业务来往的。

  12. Truth  

    假設情景是CCP倒臺,西方國家介入,進行去CCP化(參考去納粹化),并在此時討論這個問題:

    我認爲普通漢人(包括普通的少數民族)負有道義上的責任,實際操作下肯定不會起訴任何普通人,但必須要記住這一件事比如在未來的歷史課本裏記載這些内容。僅僅是在網路上發表過反人類言論的應該像現在西方一樣被cancel掉。對於普通黨員需要付更多的責任,應當受到一些普通的行政處罰。比如西方國家一律不予移民,并且在一定時間内禁止入境。

    還是那句話,要麽不用identic policy,要用就對所有群體用而不是只在西方内部問題用。我是支持後者的。

  13.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品葱 #137770 之前在我的帖子下,阿里萨斯就说过的,没有泛突泛伊运动,新疆维吾尔闹事的主心骨就垮了。

    还有,就算不搞恐怖活动,贵蒙不一样被习近平搞么?真以为不干杀害平民的坏事就能避免被迫害?还是你也觉得中共也只是为了抓坏人?

  14. Ambulance 阿弥陀佛
    Ambulance   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

    我觉得,所谓打击恐怖主义,很大程度上是养寇自重。恐怖主义的确存在,然而是否有如此大的规模,需要把如此多人投入集中营,本身就是非常可疑的事情。

    而且,造成恐怖主义的,正是中共自己的政策。

  15.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Ambulance #137795 具体说来,是高压政治稍微松动一下,加大了各种跳反的力度,后世的强硬派就会拿这个作为理由,说温和派是“软弱”,“胡乱邦”。

  16. 阿里萨斯  

    只谈可行性,汉人不可能德国人反思灭绝营一样反思再教育营,德国人向犹太人的那种忏悔和赎罪程度是非常特殊的,在人类历史上十分罕见,万中无一

    不过如果能实现和平转型与种族和解的话,让新疆汉人像南非白人那样“承担责任”,是可行的,虽然南非白人也从作为一个整体上向黑人“道歉过”、但资助拍摄一些反思类电影,让反思派在文化领域占据上风,在经济层面对新疆汉人课以重税、在行政公务员职位倾向录用维族等等,还是有操作性的,当然前提是“和平转型”,如果结束的不体面,那就无可能了

    坦白讲我认为以现在这种趋势,南非模式可能性不大,一方面汉人不会服气,“我一没搞奴隶制二没搞种族隔离,怎么就成南非白人了?”

    维族那边恐怕也不能指望,如果说扶持汉人左派,让汉人这边有1%的可能性可以被说服,但东突那边,恐怕连1%都没有。他们的政治派别各种阵营都有,有民族主义,有宗教主义,有自由派等等,如果说他们唯一的共识,那就是“驱逐所有汉人,不承认汉人在新疆本土的选举权”,所以说最终结局大概率是很“不体面”的“阿尔及利亚模式”

    虽然让新疆独立,把嘉峪关一封,大多数汉人不会有什么损失,但将近一千万的新疆汉人回流内地,很可能像法国的黑脚人那样成为极右翼团体的中流砥柱,一般政客得罪不起,如果中国将来能出有个凯末尔或戴高乐的人物,忍住不报复就万幸了,什么反思道歉之类的,五十年内是别想了

  17. donleagles  

    @阿里萨斯 #137812 第一,相当的汉族人不想呆在现在的新疆,都想回内地,但是中共不允许。我认为新疆的汉人分两种,一种是直接参与迫害的,该杀;一种是被铁拳一起橄榄的,唯一的愿望是离开那个鬼地方。 第二,如果中国转型失败,西方会继续围堵中国,藏蒙疆港台都会分裂,中国内部沿海省份普遍偏向自由主义多点,不想过苦日子,会不会有联省自治的想法?这样汉人就分裂了,所以反思应该就要看情况。

  18. donleagles  

    汉人百分之百需要负责人。中共对突厥民族的迫害本质是大中华主义、中华帝国主义的体现,跟共产主义、马列主义没有任何关系。 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都原则上非常反对大一统和民族帝国主义,十月革命后芬兰、波兰、波罗的海三国都获得了独立。

  19. 阿里萨斯  

    你这种二分法是东突经常用来仇恨动员的方式,如果按照你这种人的想法,新疆汉人的结局就两种:“或滚或死”

    其实新疆汉族有不同程度回流意愿的最多也就五百万人左右,首先像石河子、克拉玛依这些北疆驻屯型资源工矿业城市的生活与内地比还是很安逸的,第二有大量汉族几辈早已生活在新疆,在内地早就没有了可以投靠的人脉亲戚了

    而且按照你理想中的对汉地分裂的热切向往,届时汉地动荡的危险性或许还超过新疆,毕竟有更高数量级的人口与核武器嘛,而且大量迁疆汉族都是来自北方和西部这些刘仲敬眼里的“张献忠地带”,反正跟“自由主义”扯不上边了

    所以届时会至少有“两三百万”汉人宁肯留在自小熟悉可以通过种族肤色辩分敌友的新疆,也不愿回到陌生而混乱的内地故乡,而且有极大概率会和陕甘军阀联合,重复当年马仲英应邀入疆剿灭第一东突的故事,当然在你眼里,这“两三百万想留下的汉人”是“该杀的”,想不想杀人是你自己的事,我是认为现在想一下子杀掉两三百万人技术上不太可行啦,而且这么做肯定会让北疆东疆的少数维族种群消失于该地汉族种群之前

    第二如果汉地维持的话,那你的理论就更不可能啦,别说杀光几百万有留疆意愿的汉人,恐怕试图造成千人左右汉族死亡的成就都难以达成

    @donleagles #137899

  20. 畫眉鳥   百囀千聲隨意移,山花紅紫樹高低。 始知鎖向金籠聽,不及林間自在啼。

    我本人的主张是汉人独立建国,五族中剩下的四族直接走人,也就是满蒙回藏独立建国,彻底分家,之后也别来往,免得相互不愉快。

    即便有所谓的迫害少民的行为,普通汉人没任何政治责任,谁迫害谁负责,不少维人自己也参与了对本族人的所谓迫害中,那么维人自己是不是首先要清算自己的民族才对,另外对于汉左,请不要代表汉人,你们自己认为应该对少民道歉赔偿,那你们自己去做即可,那是你们的自由,我相信绝大部分汉人都不会阻拦你们赔光家底甚至子子孙孙来给少民当牛做马。

    还有宣传仇汉没有任何意义,我知道这里有不少少民,都抱着幸灾乐祸的心态希望汉人内乱灭族,希望08年西藏暴动及75事件天天发生。但很有趣的是,据我本人有限的了解,汉人中有很多也和你们抱有一样的想法。甚至我觉得真的出现什么动乱,少民因为资源匮乏,一旦汉地是汉人主义者掌权,被彻底屠杀驱逐并非不可能。而在这点上谁也没资格说谁,少民拿到枪一样也会屠杀汉人。

    说了这么多,本人并不支持民族屠杀,但也不支持没底线的所谓反思和道歉,这两者都是在煽动民族仇恨。不过我对未来汉少关系非常悲观,毕竟现在两边愿意坐下来好好谈的人数已经极其稀有罕见,大规模种族屠杀不可避免。到时的暴力程度可不仅仅是进什么教育营这种小儿科的程度。整个西北是要大换血的,满洲因为俄国暗中策动满遗复辟基本上也是同等程度。

  21.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畫眉鳥 #137909 西北大换血?当年同治回乱杀了那么多汉人和回回,结果西北地区还是一堆汉人和回回,屠不干净啊。

    EDIT:其实九头鸟的见地是很不错的,可惜努力对象全错。汉少矛盾,中共有错,少民武装反共的有责任;唯独汉人反贼没有一丝责任。九头鸟不去谴责中共暴政,不去谴责东突武装分子恐怖活动,专门来葱迷7上来怼反贼,纯粹是对着空气输出。

  22. Ambulance 阿弥陀佛
    Ambulance   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

    @畫眉鳥 #137909 你这么一搞,东北三省,广西海南云南这些地方大概都要送出去独立

    所以诸夏独立还是很有操作性的

  23. 爱狗却养猫 饭丝
    爱狗却养猫  

    @消极 #137797

    高压政治稍微松动一下,加大了各种跳反的力度

    所以前几年梁家河图书馆阅览量第一的书目是《旧秩序与大革命》啊。书这么长大伙儿也没耐心读,就记住了一句“革命的爆发是高压统治放松的时候”。

    @消极 #137924 鸟的分析颇可一观,就是涉及身份动机的时候总是jump to conclusions。话说我觉得47国内定义上的“少数民族”有,但是不多。我来直钩钓个鱼:消老师您是少数民族吗?

  24.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25. 松坂砂糖  

    @阿里萨斯 #137906 也未必那么绝对

    你可以改信穆斯林

    说起来这事儿也很奇怪,通过强制手段让你放弃伊斯兰信仰属于种族灭绝。但是强迫你信仰伊斯兰,则不是种族灭绝

  26.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松坂砂糖 #137975 改信伊斯兰也没用,因为维吾尔人的独立运动不仅仅是泛伊,还是泛突。光信伊斯兰并不能避免冲突。

  27. 畫眉鳥   百囀千聲隨意移,山花紅紫樹高低。 始知鎖向金籠聽,不及林間自在啼。

    @消极 #137924 我说的是中共垮台之后的情况,同治回乱,满清又没有垮台,类比都错误了。

    要类比中国历史上最相似的应该是晋朝八王之乱导致的西晋灭亡,北方秩序真空,之后五胡乱华。

    唐亡后的藩镇割据都不合适。因为唐末藩镇还是有很强的军事资源和组织能力。唐帝国解体藩镇就自立为王。而西晋则因为长年内讧,资源消耗殆尽,自组织彻底垮塌。比明末更惨烈更黑暗。

  28. annoym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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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annoym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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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donleagles  

    @阿里萨斯 #137906 陕甘军阀?中共如果垮台,一定是军队彻底瓦解了,没钱发工资了或者打台湾被消灭了。这不是过去那个中国相对孤立的时代了,未来的新疆如果武力镇压只会成为北爱尔兰,新的中国政府抵不住国际制裁的。如果战败则更惨。

  31. donleagles  

    @畫眉鳥 #137909 @阿里萨斯 #137906 当代中国研究你去看一下,基本不再把中国作为一个共产主义国家了,而是把其当作中华帝国的现代版本,是未去殖民化的帝国,这会深远影响未来西方的对华政策,如果不反思汉族中心主义和天朝主义,中共垮台了中国一样是西方的敌人,后果更惨,不但民主转型无望,而且将永远无法融入西伐利亚秩序,成为第二个俄罗斯,俄罗斯靠石油吊着一口气,世界上有谁买Made in Russia的货?中国的极度老龄化,不加入国际秩序将是地狱鬼国。其实很简单,民主化必然意味着大一统帝国的解体,要不然就走回头路,通过煽动民族主义与民粹主义来实现独裁统治,普京大帝的俄罗斯就是中国人的未来,而且还要打几场车臣战争+苏联阿富汗战争+北爱尔兰战争的合体,或许你梦想的大一统后共产中国能部分实现,代价呢?你不主动撤出来,无非多打几十年阿尔及利亚战争,外加成为一个“拥有核武器的失败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