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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评论
评论于冲塔新玩法——图片传播 但我甚至都不是品蔥的用戶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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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于冲塔新玩法——图片传播 讓我想到:未經整理的訊息是沒有意義的訊息。
「他的地窖裡散落著金銀珠寶,倉庫裡堆放著大量的藝術品收藏,他還有雜亂無章的封地契約,還有土地與證書。」
這個人其實擁有一切必要的資訊,但沒有整理,所以他甚至完全不知道自己有甚麼,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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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有衝塔的文宣加密,確實可以達到效果,因為意思表達被刻意的弄得一團糟,所以審查者無法輕易辨識出這是反對言論。
但這樣的效果對其他人也是成立的,因為訊息無法輕易閱讀,其他人也很難知道宣傳的內容。
「他」都需要經過審計,才能知道自己的「財產清冊」
其他人也需要通過解密,才能得知這是一個反對言論。
跟你說,從財務報表提取出「有用的資訊」是一件痛苦的過程,「整理資訊」很累,我是不知道看財報能不能類比這個。
另外,牆內是實名的對吧?
真的能夠確定解密的人是「友」而不是「敵」嗎?
網警可能確實不會發現,但我記得牆內的舉報風氣最為興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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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于论新品葱的政治迫害和2047 我來發表一個幹話:「一個團體不是成為同溫層,就是在變成同溫層的路上」。
我現在開始覺得一個團體向同溫層演變是一種趨勢或者必然,只是快或慢。
前站長提過若要發言需要先做題以作為門檻,是一種篩選,而沒通過篩選的相當於「提前作永遠禁言」
然而不會有人對此產生怨言,但是管理員禁言其實是人為干預,「管理員以自己的意志對群員進行篩選」
不論是提前禁言,或者是管理員言論審查的篩選,都是以管理者的意志為中心。
而刺刺我在telegram的一些群組當管理有些心得:「那就是不會踢人的管理沒有存在感,因為他不會對群組產生篩選的效果」
而群組的成員變化卻是會因為管理員主動踢人、ban人、禁言而產生改變的。
故最溫和的管理員不會改變群組的風氣,因為他不會踢人。
但最激進的管理員肯定會直接塑造群組的樣貌,因為最激進的管理員會一直不斷地對成員直接篩選。
於是乎,群體就開始演變,逐漸變成了管理員的形狀,同溫層就誕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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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于为什么老一辈家长对互联网如此排斥? 感覺話題太發散(意思是沒有聚焦的焦點)
你是想討論這個無腦的政策?(聯繫到當今政治局面)
還是單純想討論老人不想接受新東西?(生活話題?)
還是想討論促成這個遊戲限制的其他因素?(因為限制這個互聯網的畢竟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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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于【我就什么话也不说,这是坠吼的】关于刘仲敬及“姨学” @falsehippo <#177316> 我覺得那是還沒決定立場才會去思考「一個主張能不能有利於自己的目的」。
有些人信仰宗教,並不是出於「我覺得這個宗教的教義比較好,我在挑選宗教,這個宗教我不喜歡,那個宗教的教義太嚴苛,不好遵守,我選擇這個教義寬鬆的宗教,這足夠自由,對我最有利。」
我不覺得這樣的信仰有高低之分,他「大中華主義」的觀點也不應該是一個比較級的最下層,在支黑的地盤講講這些就算了。
因為這也可以讓我偷換概念:「這年頭還在信宗教就是處於迷信的最下層」
地圖炮嗎?對,這就是地圖炮。
回到話題:「確實觀點應該出於理性思考去撿選,去思考什麼觀點最好」
但我要說,其實大多數人往往是先下定決心後,理性思考才依託著實現目標而行。
我舉個例子:「犯罪者並非是衡量犯罪帶來的懲罰是否有害」
而是犯罪者決定犯罪,「而他無時無刻尋找著犯罪卻又可以逃離法網的機會」。
「各位去而決定翻牆,並不斷尋找著匿名卻又可以不斷接受自由訊息。」
我要說的是「這是下定決心後的理性與邏輯」
通常你很難叫人回到上一步:「去思考翻牆本身對不對?」
只有你還沒決定立場,你才會去思考自己的立場到底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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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于【我就什么话也不说,这是坠吼的】关于刘仲敬及“姨学” 對稻草人的補充: 稻草人謬誤是指「用對方不支持的主張去反駁對方」 舉個例子,我不是姨學家,但你藉反駁姨學去反駁我,這樣屬於稻草人。 (我拿自己舉例,並非指原po)
我是不覺得原po有稻草人,但是感覺反駁的點怪怪的
關於(1)完全分裂不太現實,因為人類崇尚秩序,但分裂本身具有程度之分,如果比較對象是現在的中國的話,主張地方自治也是「分裂」
至於古代的分裂時期「都是戰火連天」能不能用來佐證地方自治的論述對不對,那另當別論,我覺得作為論據不太夠。
我覺得借古鑑今不是這樣的,因為這種論述完全可以反著來。
至於姨學的地方自治到底畫了幾個國家我不關心,因為他畫得太多了。
李登輝的中國七塊論比較合理點。
關於(2)民族的統一性,說實話在中共的教育下這一代應該都有對於華人的共同認同。 所以分裂是比較難的,但反過來說,地域歧視、文化差異、經濟差距(窮縣與富顯的貧富差距)都可能造成分裂。
不然我覺得不會有什麼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然後我覺得「即使沒有中華民族,而劉仲敬又創造了一個諸夏即中華民族,劉仲敬不可能消滅這個諸夏,原因就是不能忽略民族的統一性。」
統一性? 我覺得你的依據也很不夠。
(3)「其他人都不太過反華,以此佐證你這麼反華是不對的」,我覺得這不算是正面反駁,比較像是類似道德批判。
我偷換概念:其他人都是基督徒,你不是基督徒,你甚至反基督教,所以你對於基督教的主張是不對的,這個反駁真的有相關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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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于有哪些被反共圈广为流传的伪历史? @消极 <#138459> 我本來想說點啥,但我認為深綠認為「寧可給共產黨統治,不願給國民黨統治」應該是過去的深綠發言。
換句話說那不是現在的深綠。
雖然我的個人經歷不算什麼,但一個會鍵政的台灣人居然從來沒聽過「寧可給共產黨統治,不願給國民黨統治」的深綠也太奇怪了吧。
白色恐怖時代確實有傳聞共產黨想滲透,而且國民黨的禁書裡面也有關於共產黨,而國民黨反對者對於國民黨越是禁止的「自由思想」就越要看的話,那麼那個時代反國民黨而支持共產黨也不算無法想像。
至於現在的深綠?
如果我不是把這件事想成「歷史」的話,我都覺得某樓在捏造「現在」 ———————————————————————
台灣現在的風氣是你反對民進黨就是中共同路人 例如民進黨四個不同意/國民黨四個同意的公投。
然後現在又主打抗中保台,到底哪個「深綠」會主張給共產黨統治www
评论于聊聊汉语拼音里经常被你忽略了的特征——顺便从原理入手,帮你二十分钟学会注音! @lorem_ipsum <#177148> 台灣這邊普遍嘴巴上念法(ㄈㄚˋ)國,但注音寫(ㄈㄚˇ)
血液確實是每個人都會念作寫意(ㄒㄧㄝˇㄧˋ),在打字輸入的時候卻要輸入寫葉(ㄒㄧㄝˇㄧㄝˋ)
(在我看來ㄧㄝˋ是讀作葉,在直覺上就變成念作血葉,所以液體的液注音是ㄧㄝˋ是感覺非常奇怪的事情。。)
至於念作雪ㄒㄩㄝˇ嘛,沒有人在讀雪液(ㄒㄩㄝˇㄧㄝˋ)的
這個注音讀起來就很雪夜,我們還是會執著地念作寫意的
順便說個蒸(ㄓㄥ)餾水,沒有四聲ˋ,應該是一聲
评论于要把“骂总统”的权利写入宪法 我自己回一個樓。 所謂權力,是使他人順從或服從自己的力量。 而施展權力的手段分成三種:
(1)應得權力:通過懲罰、恐嚇,使他人順從自己。
(2)補償權力:通過獎勵、報酬,使他人順從自己。
(3)調控權力:使他人認同理念、主張而順從自己。 (洗腦、欺騙、假消息跟口號都在這個範疇)
所以這都是應得權力的問題,就是有人不聽話,我想要他們聽我的,所以通過公權力或者是黑社會,甚至是粉絲/支持者來嚇阻對方,使對方順從。
所以「總統不得提告人民」、「人們有主張納粹的自由」甚至都可以當作權力制衡的問題。
阿比如統一促進黨就是可以在台北101耍智障,我也很想要通過制裁或懲罰讓他們「閉嘴」,小粉紅天天在網路上上躥下跳我也想要直接禁言他們,大概就是這樣。
所以這是一個限制政府不得通過限制、懲罰、恐嚇來對付異見者的大框架
至於五毛粉紅有沒有言論自由?在目前的討論裡,我認為是有的。
评论于要把“骂总统”的权利写入宪法 因為大家都知道恐嚇人們說要告上法院是很有效的。
上法庭需要花費很多的時間成本跟精神上的損失,所以對一般人來說,跑法院是一個困擾,而企業或政府是可以派代理人或者是一個職員去法院訴訟的,反正用得是政府職員的上班時間,政府的代理人是沒差的。
原po認為政府官員提告這件事也要被限制。
那問題來了,如果提告的對象是「企業」與「媒體」呢,那是不是就可以告了? 比如政府官員能不能對企業或媒體提告。 或者是媒體或企業能不能對人民就政治議題提告?
告什麼?不知道。 能不能告得成,不重要,因為就是弄你要讓你跑法院嘛,所以無關的組織團體突然說要提告你上法院,也是有可能發生的。
阿不然怎麼會有「民眾檢舉衛生署稽查店家食品過期」、「民眾檢舉店家逃漏稅」,結果查完發現什麼毛病都沒有,但店家在稽查過程因為無法營業受到影響
結果私底下請議員去了解,原來是因為店家貼上了彩虹旗,所以反同民眾請議員去弄店家。
政府官員不能弄你,但是「善心民眾」可以弄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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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于中华民国公投:国民党迎来年末打击 我覺得我該補充點東西。
新聞:台南+高雄大贏50萬票
https://tw.news.yahoo.com/%E5%85%AC%E6%8A%95%E4%B8%8D%E5%90%8C%E6%84%8F%E7%A5%A8%E5%8F%B0%E5%8D%97%E9%AB%98%E9%9B%84%E7%8B%82%E5%8B%9D40%E8%90%AC-%E7%B6%A0%E7%87%9F%E8%87%B4%E5%8B%9D%E9%97%9C%E9%8D%B5%E6%9B%9D%E5%85%89-234738604.html
雖然說這個原本是網友先發現的,阿不過記者拿去抄新聞也很常見了。
而且政治人物評估選舉,選後必然會算票,然後你就會發現 「同意票>不同意票的縣市非常多,只是高雄跟台南兩個縣市贏得太多,所以其他縣市的同意票翻不了盤」
而是台灣政論節目也有分析,民進黨自己都不看好接下來的縣市長選舉。
這次投出來顯示說台南高雄鐵綠,其他地方有可能都會轉藍,甚至桃園市(桃園市長鄭文燦是民進黨籍)直接四個同意壓過不同意。
所以國民黨全面大敗不好說,分析股市(x) 分析選舉還是要回到基本盤。
我覺得國民黨正在衰弱是現在進行式,就算國民黨下次地方選舉會贏,還是要相信民進黨把國民黨摁在地上爆揍一頓的本事。
所以即使下一次地方選舉國民黨大勝,問題也不大。 因為這是一個此消彼長的過程。
(所以跟樓上的結論差不多)
然後時代力量會跟國民黨民眾黨合作嘛?? 柯文哲跟國民黨的共識應該是跟民進黨有恩怨。 時代力量這麼綠,我覺得很難跟國民黨走到一塊,不過時代力量裡面親民進黨的人都分裂出去了,所以時代力量只剩下「民進黨反對者」的功能了。
我天天鍵政沒印象有看到時代力量的消息來著
评论于陈士杰同学,请勿重新发明方轮子 這幾個文章看下來,我覺得出完新憲法以後還要出一本新「字典」
反正都開創新法了,那也可以開創始無前例的法律條文嘛 這個字典就可以是法律字典,裡面就逐個解釋「中國人」、「言論自由」、「華裔卡」,不僅給敘述還要給範圍嘛,這樣比憲法就不用一直增加下去了。
然後裡面可重點寫上,言論自由包含可以怒罵國家元首。
這樣就能把大部分「詳盡」的敘述丟進裡面,出現新的憲法解釋文的時候,就在「字典」裡面新增單字,重新定義。
這樣就方便塗塗改改嘛
也就是說立法者覺得原本的憲法框架無法容納「罵總統」這件事,所以還要特定將罵總統作為明文規定融入憲法框架裡。
那是不是為了防止未來有人將國家元首的職位改名,又或者是防止推動「不敬罪」或者是「反國歌法」,再考慮在憲法新增一個又一個的規定。
或許,這個新國家只有「憲法」一部法典吧
评论于为什么宪法没有规定人民也要遵守宪法? 你遵守一個抽象規定給我看? 公民有服兵役之義務? 兵役具體是甚麼你讓憲法寫嗎???
只有到法律層面,或者是行政命令才有面向不特定多數人的一般性規定吧? 越細節就要越往下走,阿不然嘞?
如果說按照"公民遵守憲法",逃兵屬於違憲,大家說好不好? 我覺得好極了
公民有依法納稅之義務,所以法院要對於逃漏稅之案件判決公民違憲?那我們接下來要幹嘛wwww
公民違憲要判幾年? 484直接死刑?大膽刁民竟敢違背國家根本大法!不僅要流放邊疆!還要開除國籍!嚴重者就通通擊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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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于【投票兼讨论】投票年龄是否应该下降到18岁以下? 什麼叫「西方民主」就傻子也有投票權?
只不過參政門檻都設定在「年齡」罷了,說得好像歲數到了大家都足夠聰明了。
如果有人覺得有更好的方法,可以用新的門檻,比如我覺得有無納稅也是一個好門檻,畢竟納稅人要為政府支出政策買單,而不納稅的人不需要買單。
順便借串問一下那個回覆的框框怎麼用?
然後切入正題,18歲成年有刑法為犯罪負責的能力,但20歲才有成年人的社會權利。
於是有人疑惑,享受權利負擔義務,那為什麼18歲人多了責任卻沒有權利呢? 於是有人覺得該下修。
如果按照這個邏輯,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病人,精神病人應該是沒有投票權的。 (我所指的是可以成為免責事由的情況,既然免責,那就免除其權利)
只是這些權利跟義務關係真的是相對應的嗎?
但是,政治權利,由於這個是權利來著,這就又能扯到別的事情,比如說:「民眾的權利如果可以因為其他藉口被否定,則其他奴役或壓迫手段就可以被合理化了」。
又好比不愛國就沒有參政權? 傻子就沒有參政權? 可能是這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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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于你知道哪些反共的知名YouTuber是法轮功的? 給個關於法輪功在台灣活動的觀感。
首先我個人覺得,法輪功根本不像是宗教團體。 或許契合奭麦郎所說的,他們其實也沒怎麼宣傳自己宗教,而裡面包含台灣。
台灣宗教活動發達,往小的說偶爾媽祖遶境或者是一些宮廟會布置舞台取悅神明(電子花車之類的),又或者是一次大約一個星期的佛光山水陸法會。 基督教的活動也很多,雖然那種會挨家挨戶詢問[你們信耶穌嗎?」的傳教士不一定被認為是基督教而被認為是其他教派...
我舉別的例子,又好比我當兵時,基督教給義務兵每個人都發一本聖經。 一人一本,每個人都有,我當兵時那一梯有3000人,所以直接發了3000本聖經。
我想說的是,所謂的宗教團體,他們是相當致力於宗教活動,祭祀或是宣傳會持續不間斷。
但法輪功在台灣,我見過的活動是控訴活摘器官(應該是西門町那邊),又還有:
https://www.secretchina.com/news/b5/2020/12/11/955422.html
這個網址是法輪功連結,裡面是說在台北中正紀年堂前進行大型排字造勢,我的老天鵝呀,這是政治活動好嘛www
你拜拜跟宗教儀式需要搞這種場面的嘛?
我真的沒看過法輪功在台灣進行甚麼宗教活動的。
你問我對法輪功甚麼看法,我覺得就是一個主張反共的政治團體,在他們宗教的本業上幾乎沒什麼作為,也可能是他們競爭不過台灣本土宗教的緣故,所以導致他們看起來是不作為。
所以我覺得主張反共但不信法輪功或許真不是問題。
评论于中国应该给外籍华人发放华裔卡,但华裔卡要有门槛 @守法刁民 <#175486> 在我所學的稅法裡,這聽起來很像是「實質大於形式」的概念。
比如假設刺刺家法律上是貧困人口,他無業,因此沒有收入,名下無財產。 但是實際上刺刺手戴鑽錶,手拿蘋果手機,出門開跑車,一問就是朋友借給我開的。
這時候用上帝視角下去認,認就是說刺刺絕對不是貧困人口。 然而在程序法上面,政府機關要在使用「實質課稅原則」的時候,政府機關應當負擔「舉證責任」。
也就是說當你打算用事實推翻法律形式上的推定的時候,你要用實證去證明「實際情況並非如此」。
我好久沒翻法典了,應該是台灣的納稅人保護法第七條那邊的內容?
你要證明刺刺實質上支配著那些財產,刺刺雖然名義上沒有財物,但是對於跑車有收益、處分之權力之類的。 比如刺刺甚至可以有排他性,不讓車主碰名義上是他自己的車。 車主怎麼會不能碰自己出借給別人的車?除非有合理依據,對吧?
回到法律上的父母子女關係,以及事實上的父母子女關係,當兩者不一樣的時候,若真實的父母關係要在法律上成立,你就要舉證。
夫妻婚姻之中所生之小孩,推定親生子女。 你要主張實際情況並非如此,實際上小孩是別的地方來的,那還是要舉證(包括真實父母找上來並可以提供DNA檢查,或包含醫院的紀錄)。
為什麼要舉證?因為能舉證的東西才會是客觀的。 但是舉證通常都是個案認定的,到現實層面上這個人到底是不是中國人,一定是一個一個下去核的。 我不能認為所有華人等於事實上之中國人可以成立,不可以先驗正確,特別是法律上不可以這樣做。
那最終走到法院上一定要有一個認定標準,或者是事實判斷標準,也就是法律上認定之事實。
那麼這就很殘念似乎我們倒退到一個地方,那就是在現實裡向他人主張有利於己的事實,還真的是有裁量權的問題,要推翻法律上的形式,就是要舉證,而那個裁量事實歸屬的應該是政府機關或者是法院
评论于中国应该给外籍华人发放华裔卡,但华裔卡要有门槛 @守法刁民 <#175475> 我好像理解了,那麼當中國人的民族性標準與其他國家的契約性標準互相競合的時候怎麼辦?
比如假設中國人的身份是民族性,又假設台灣人或美國人的身份是契約性,如果有一個人同時滿足兩種標準。
那麼這個人會有雙重民族?他是中國人也是美國人?
又假設中國使用民族性標準,也假設台灣也使用民族性標準,比如我定義一個台灣人包含1949年來自中國移民台灣的「後代」,現在也是第三代了。 (這個定義可能有問題,但這裡只是假設,因為台灣社會上存在著包容的聲音,要求不把這些來台70年的人們切割出去)
那麼假設兩個地方都同樣使用民族性標準,那這個人既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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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于中国应该给外籍华人发放华裔卡,但华裔卡要有门槛 大概懂了,也就是說你對於原po華裔卡門檻的前提,什麼是「華裔」?有了分歧,
原po以華裔=曾經持有中國國籍認定。
你認為中國民族出生就是華人,還包含了在美國出生談吐完全是美國價值觀的那種只有血緣上跟中國民族相近的那種華人。
所以我懂了
但我覺得對於擬定標準的人而言,好像是幾個敘述就能解決的問題。
因為原po設置了「排窮條款」即繳不起20萬美金的人不能申請。 那麼原po額外設置一個排除「不曾持有過中國國籍」的條款似乎也沒什麼。
按照爭議的邏輯來說,窮人就不是華人了,但顯然不會有人這樣覺得。
所以我覺得,既然沒有人指責排窮條款,那麼曾持有過中國籍作為附加條件,而不是寫在定義裡,就不會有爭議了?
但說實話,這個邏輯盤下來,我完全沒覺得原po的敘述有問題。 我感覺原po這裡的「曾經持有中國國籍」這就是作為一個篩選的條件。
這可能要請原po回答
评论于中国应该给外籍华人发放华裔卡,但华裔卡要有门槛 那麼那個標準是甚麼? 聽你的說法是使用「民族性」,那麼這是包含外表,習慣,認知在內的一個綜合標準嗎?
那血統是否包含? 又比如台灣政論節目常邀請一位叫做石板明夫的日本人自小中國長大,他有流利的中文,後來才去日本,那他是中國人嘛?
评论于中国应该给外籍华人发放华裔卡,但华裔卡要有门槛 所以中國人與中國公民之間,那個不重合的範圍,意味著甚麼?
评论于中国应该给外籍华人发放华裔卡,但华裔卡要有门槛 我覺得談法律問題應該先講定義,首先是中國人是甚麼,如何認定。
再來是適用範圍,中國人這個身分適用範圍在哪,如同上面討論有認為「中國人」的適用範圍不以政權更迭而改變。
雖然為了聊天方便,討論可以不用嚴謹的定義,但既然吵了這麼多樓了,那就應該要了。
我自己的觀點則是前面都講完了,用「篩選」的方式確保符合門檻的是你要的人,都能做出具體篩選的標準了,那肯定是有定義與範圍的。
提出華裔卡的人是原po,那就按原po的定義下去討論。 而如果反對原po的定義,則提出理由,我覺得這個理由應該涉及權利之保障。
而程序法本身其實是約束政府的,意思是政府需要通過若干程序才能剝奪國民身分,或賦予所謂的華裔卡身分。
官大兩個口,嘴巴張開就能決定他人的命運,因此官員需要遵循程序有限度在職權內進行裁量,比如法官只能根據法條判刑,比如政府機關只能根據資料是否完備核准。
這就是權利之保障,正如我發文一直提到享受權利負擔義務,做出「身分」就會可能有差別待遇的依據,比如「配偶」會互負忠貞義務之類的,又或者夫妻之間可以互為代理人諸如此類的。
所以很明顯,我認為只談「國籍」,我其實沒法理解上面討論的超越國籍的「國人」是甚麼概念
那「中國人」身分究竟在離開了政府以後會有甚麼影響? 我對於中國人認同的概念非常稀薄,對各位來說,台灣人是民族嗎?我覺得不是。
還是說要是否是一個民族要看其他政府的態度呢?比如中國政府對香港人的態度,對台灣人的態度,對中國人的態度可能不一致,所以這時候因為有差別而有不同的身分?
還是說民族的認定是約定俗成的?那當人們對於一個人是否是「中國人」的認定不一致的時候呢?怎麼認定?
又前面有回覆提到:「若專制政府隨意把人開除『中國人』的身分,那他是不是中國人,而筆者認為是中國人。」 我覺得是筆者認為這個政府沒有認定一個人是否是中國人的裁量權,那裁量權到底在誰身上?
那如果大家都沒有裁量權呢? 那如果一個中國人都不覺得自己是中國人呢?
所以甚麼是中國人?
评论于中国应该给外籍华人发放华裔卡,但华裔卡要有门槛 @守法刁民 <#175340> 我不太懂。
我覺得實務上,這就是一個「外國人在中國居留證的申請辦法」
原則:外國人要申請居住與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略)
例外:曾經持有中國國籍者可以用以下方式... 而那個以下方式,就是滿足條件者繳交20萬美金取得華裔卡。 剩下的問題,我覺得在定義與適用範圍上,應該沒什麼問題。
如果國家違法處分,將你的國籍剝奪,理論上應該是經過行政救濟程序,再來是提告的行政法院,要求政府恢復你的國籍。
如果新政府要處理這個問題,那是新政府要處理的 新政府要開放窗口給run到其他國家的「曾經持有中國國籍」的人,給他們一個回到「新中國」的機會,就是這樣吧
按照原po提出華裔卡的想法,如果這個新政府沒有意願給予機會... 我覺得再說再討論啦,又比如說被迫害的傾家蕩產,繳不起20萬美金流亡海外的華人什麼的,而他因此入籍他國之類的,可以討論案例呀
评论于中国应该给外籍华人发放华裔卡,但华裔卡要有门槛 @守法刁民 <#175315> 理解,問題是原po發文者角度是站在他是政府,政府要依法行政,既然政府要依法行政我們就要參考現有的法律。
所以這裡當然是談法律上的中國人,他的華裔卡當然是法律問題啊
如果原po的「新中國」不存在了,那請問華裔卡的居住權利找誰主張?那就是一張廢卡了對不? 那麼你在中國的財產呢?那是私有財產啊,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你可以跟新政府說,我雖然沒有中國國籍,但持有房屋與土地,也有長期居住的事實,所以給我一張居留證合理吧?
或者是你長期工作,現在也有工作需要,所以跟新政府說你有長期居留在中國這片土地的必要,因此需要工作簽證之類的。
這一直都是法律問題。
至於文化上,你先不要「你覺得」牛牽到北京還是牛,中國人遷到了月球上還是中國人,然後再反問請問中國消滅了,中國人還是不是中國人。
您的身分在法律上以登記為準。 你可以覺得你是中國人,但如果您想跟「他人」據以主張的時候,則不是。
因為沒有身分證明
雖然我瞭解的不多,我並非法律專業,但我沒聽過政府施政要以「民族」作為合理依據的(我把納粹排除了)
即使是少數族群,也是設有某種資格門檻,通過了門檻你才有適用優惠,又比如「偏遠地區」是一種門檻它可能是用戶籍地,「貧困」也是一種門檻用收入來衡量。
還是您覺得政府執政,或者是法院裁定,要先用「民族」或者是「身分認同」決定裁量標準,再來看你具體行為? 這種類型的不公平真的沒問題嗎wwww
當然,可以嘗試看看在身分證件上新增一種身份,叫做民族
评论于中国应该给外籍华人发放华裔卡,但华裔卡要有门槛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又說不因性別、種族、信仰、膚色而有所差別,阿這裡指的是差別待遇。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原po強調「華人」,但這其實可以區分的,沒啥問題。
首先,外國人跟本國人的權利義務就不同,所以原po說華裔卡其實是「外國人」,那麼外國人沒投票權不享受社會福利在邏輯上沒啥問題。
至於定義什麼叫做華人?
在我的理解,原po的華裔卡其實是兩個門檻:
(1)20萬美金
(2)你需舉證自己家庭或祖上跟中國這片土地有點關係,也可以是血緣
我們可以完全不理會什麼叫做文化上的「華人」,用(2)的門檻差不多就能篩選華人了
用規則來篩選,你量身訂作個門檻,確保通過門檻的是你要的人,就好比這個論壇用考題來篩選一樣,是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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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于中国应该给外籍华人发放华裔卡,但华裔卡要有门槛 雖然不太清楚前因後果,但我猜是「新中國」。 一般來說移民政策如果要「篩選」優秀的人才,大多都會設立門檻,這個聽起來比較像難民政策,就是你繳錢,我就收你。
但是聽原po的發言他是想要吸引鮭魚返鄉產卵,由於是生活與就業,那就是落葉歸根,然而富人回中國生活卻剝奪政治權利,不享有社會福利,按照稅法的「受益原則」來說,既然沒有社會福利與政治權利,理當他們的稅負要很小。
享受權利,負擔義務。
既然權利減少,則負擔也減少,這很合理。
當然,你也可以不給予權利但課予很重的義務,那麼我會認為這個政策是在制裁回來中國的海外富人,如果是制裁,則與原po文章相悖,所以不成立。
根據「平等原則」,政府需要有合理的依據才能做出差別待遇,按照文中的內容猜測,差別待遇的依據是內容也提到的「移民到外國的華人」,也就是說,華裔卡持有者其實是當作「外國人」處理的
換句話說,還可以推測另一個邏輯:「外國人無法移民中國?」
於是我們可以假設出一個情境: 富有的海外華人回到中國,他們可以生活與就業,沒有社會福利與政治權利,因此他們有很少的所得稅,他們只可能享受到政府補助企業,或者政府提供的公共設施,他們的身分是一種特殊族群,可以預見有更多的行政上的差別待遇。
由於所得稅的減少,又由於他們是富人,因此所得重分配之類的課稅理由無法針對他們,因為我前面說過了,他們的權利減少,則義務減少,否則是制裁他們。
那麼他們的企業會更加有競爭優勢。
通常來說企業可以通過政治獻金來遊說政黨,從而使政黨提出一些有利於己的政策或法案,達到政治目的,但文中特地強調「他們沒有投票權」 可以預見他們所設立登記的企業恐怕連捐款或成立基金會都會有監管機構審查,至於通過人頭公司讓代理人以本國企業身分遊說政黨就不好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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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剝奪投票權沒甚麼意義,富人一直是少數人,那為甚麼富人可以左右政黨?
你以為富人很多所以票很多?
選舉要錢的阿,選舉的錢誰出? 政黨出的,或者是參選人自己出的,那資金哪裡來的? 當然是政治獻金阿,不然呢? 沒錢怎麼選舉?
聽我的,禁止企業捐錢給政黨,並且選舉經費由國家撥預算,每個候選人固定經費,打一場公平的選戰,這起碼窮人還有機會選贏喔。
什麼叫做公平,給予企業直接插手選戰,那麼候選人就會根據政治獻金去給予回報,在台灣就是房地產行業,於是房屋持有稅一直都很低,於是房地產行業想繼續保持房價增長的現況,不想改變,政府維持不作為即可。
如果是擔心海外華人的「票數」太多,會稀釋本土華人的票,那你提高門檻,提高華裔卡這個商品的售價就好,售價提高則需求減少,華裔卡這個商品販賣的是在中國居住與生活的權利。
全部被奪投票權? 好吧,挺暴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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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于为什么在提到最低薪资时,西方习惯用时薪,而大陆和台湾习惯用月薪? @SuperMild <#175127> 因為某些企業員工的薪資無法用月薪衡量,比如說他們的年薪是15個月,然而一年只有12個月,月薪無法表述他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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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于为什么在提到最低薪资时,西方习惯用时薪,而大陆和台湾习惯用月薪? 在台灣時薪是part time的概念也就是你是打工人採用時薪計算薪水,打工人沒有年資,沒有特休假。
或者說,pt就是公司臨時排班的人,比如星期六餐廳客滿需要比較多的服務生,或者餐廳晚餐時段人手繁忙,於是叫pt
對學生來說,星期六不用上課,學校放學,出來打工賺零用錢,差不多就是pt。
然後如果公司不需要人手,就會不會排班,pt不存在有薪休假,沒上班沒薪水。
pt的時數不可能讓你做到說一個月有2萬8台幣,因為正職才有年終,三節獎金,工作時數保障。
所以pt在台灣就是拿來不務正業用的,比如說準備國家考試,但又要有生活費。 又或者上述說的學生打工補貼生活費,pt是隨時都可以不幹的。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家裡有錢,但不工作就就渾身不自在,因為生活沒有目標,也沒有壓力,但不想與社會脫節所以跑出來打工。 但真的正職的話就跟一般上班族的工作環境一樣惡劣,有人就只想上4小時的班,然後只圖個身體健康,有沒有這份薪水對他們來說沒差(這種怪人通常是提早退休的人)
评论于如何評價無政府資本主義? @沉默的火安静地烧 <#175110> 關於市場化的仲裁者我有個看法: 對於2008年金融海嘯,有觀點是說市場上的金融審查普遍存在信用透支的問題,由於公司支付價金給第三方機構進行審查,但如果第三方機構不給予AAA評級,公司就不能用AAA評級去說服投資者購買金融商品。
於是公司會轉向其他「願意給予AAA評級」的審查機構,於是嚴謹審查的第三方機構會賺不到錢,只有願意「信用透支」迎合客戶的審查機構有收入,於是市場充斥著唬爛出來的查核報告,劣幣驅逐良幣。
我的意思是,按照b不服仲裁機構B公司,於是轉而其他仲裁公司,頗有這種劣幣驅逐良幣的味道,大家依照「收入來源」給予仲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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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于如何評價無政府資本主義? @SuperMild <#175099> 我不知道你對討論者的理解是否正確。
但按照你所說的邏輯,這是道不同不相為謀。 君不正,臣投他國。 國不正,民起攻之。 父不慈,子奔他鄉。 這個國家是如此的不義,以至於眾叛親離,所以就滅亡了。 所以諸君心目中的邪惡政權有上演如此光景嘛?
這種消極性的抵制是非常非常弱小的,因為你不去消費並不是懲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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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于与支黑谈中国自由民主的出路 @澎湖灣 <#175096> 因為中國人的家鄉在對岸,但對岸盤踞著對台灣虎視眈眈的政體。 而新出生的台灣人家鄉在腳下,不在對岸,他們從「台灣的中國人」的情感感受到恐懼跟威脅,因為那個虎視眈眈的敵人在利用這種情感。
如果說中國打壓台灣是一種加害,台灣人是無法報復加害者的,那麼這個目標會轉移,也就是遷怒,這種怒氣會轉移到台灣的中國人,現況是這樣,但思鄉情懷並不是支持統一的合理理由。
隨著老人老去,家鄉在對岸的人會變少,如果沒有情感,那又怎麼會有認同呢? 筆者寫去中國化我是蒙在鼓裡啦,我國中歷史課本有一半的篇幅是中國史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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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于如何評價無政府資本主義? (1)國家是甚麼?
「國家這種團體,其實是武力集團,唯一的目的是維持自身的存在。雖然是武力集團,國家保護自己的方式卻多采多姿:經濟、外交、諜報,只要是能夠讓自身存活,國家會使用一切手段,可以犧牲一切。 而這可以犧牲的一切,當然包括組成國家的一個人或者是一群人。肝、腎、大腸都是重要器官;但為了活命,諸君也願意割除發生病變的器官。 國家是不會為你犧牲的;倒是你隨時有可能被迫為國家犧牲,比如戰爭。」
「國家是一台沒有智慧的巨大機器,所謂國家的意志,其實是執政者的意志。 不管是君主制、共和制、委員制,執政者永遠都是一小撮人。差別只在於誰決定是哪一小撮、多久決定一次、用甚麼力量來決定。而不管是用血統決定,武力決定,選票決定,最後選出來的執政者,都成為掌握權力的人。這一小撮人,可以決定什麼時候,為了國家的利益,犧牲某一部份人。」
(2)國家跟公司的差別是甚麼?
「權力使人腐化」這句話蘊含著一種過分樂觀的期待,好似這些掌權者原本都是神聖高潔的,只是被權力給汙染了。其實掌握權力的人並沒有腐化;他們只是學會運用權力,去追求自己的利益罷了。」
文章摘錄自我朋友的撰文,已經取得作者口頭同意。 古書男子的奇幻地城:國家這種東西,從來就不值得相信 https://roylin1003.blogspot.com/2014/04/blog-post_4419.html?m=1
國家與公司的差別是甚麼? 獨裁者是公器私用。
公司乾脆是私人的,雖然會計理論上將公司作為獨立個體(經濟個體假設),老闆從公司拿錢要視為股東借錢,法律規定公司出借金錢要設算利息收入,說得好像老闆拿走了錢會真的還利息給公司一樣。
在非公開發行公司裡,因為沒有其他股東,或者股東乾脆全是自家人,正大光明的掏空公司的老闆簡直一狗票,因為老闆們視公司為私有物,很多員工們想一想確實是這個道理,生財器具是老闆家裡拿錢投資的,公司賺取的利潤也是老闆家裡的,所以對於掏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3)公司以營利為目的,甚麼是公司利益?
按照前文,使人腐化的權力,其實是讓統治者發現了他們可以通過權力來追求自己的利益,但公司老闆沒有這一過程,因為老闆是公司權力最高者,賺錢本身就是老闆的利益,節省成本與擴大生產投入賺得更多金錢都是追求公司利益所進行的行為。
IAS-37號公報負債準備中關於「虧損性合約」的定義: 其履約的必要成本超過預期能從合約中獲得的利益。
由於這是預期未來會虧損,但損失還沒有發生,所以虧損甚麼的其實是腦補出來的。
但是在衡量負債準備的金額時,假設履行合約需要負擔100萬的損失,但該合約不履行的違約金是90萬的時候,會計準則教你選擇90萬,即公司會選擇「違約」。
註:雖然塑造公司信譽所進行的造勢活動會叫做廣告費,但是公司的信譽不可衡量,那玩意無法計算,所以公司信譽不存在。
我的意思是,注重公司的聲望是人,會認知到公司有聲望的也是人,國家是少數人在決策,公司更是少數人在獨裁。
而公器私用往往會比較麻煩,因為正常的國家總有些程序法作為內控或者是權力制衡防止有人要搞事情。
但公司真的隨心所欲起來,老闆想要拒絕服務只是一念之間,聽了餿主意也可以成立10家人頭公司搞事情,然後會計事務所可以收10家公司的帳務處理費用,原因是老闆聽取了會計師的建議,覺得這樣搞有利益(就算因此要多支付10家公司的帳務處理費)。
所以公司利益其實就是老闆的利益。 老闆覺得不利會乾脆地直接違約。 而我知道的公司老闆會直接養小三啦。
國家對統治者來說別人的東西,納稅錢是別人的錢,糟蹋起來比如灑幣甚麼的毫無負擔,用別人的錢為自己創造利益那是剛好而已,喔對了,這就是貪汙阿。
而公司普遍認為是老闆的私有物,因為老闆對公司的控制權通常會比國家元首對國家的控制權要大,但自己的錢通常花起來會比較精打細算,正因為是自己的錢,所以很注重效率。
至於公平? 我覺得公司估摸沒這個概念,沒人可以阻止老闆給女兒開一個總經理的薪水。
以上對於公司的論述是建立在自家人建立起的家族企業,屬於非公開發行公司,上市上櫃公司可能就要引入「公器私用」的概念了,股東入股以後你的公司裡就有別人的錢,別人可以請監察人會來審查你的公司經營,而這個時候可能就會交給專業經理人來打理,這種公司都會比較正常,也比較可能會是大眾認知的重視信譽的大企業的樣子。
走到這一步大老闆就誕生了,因為公司是專業經理人在打理的,老闆不再需要親力親為,他只負責花錢或者說享受公司分紅,他們不需要工作又享受公司賺錢的利益,所以可以專門搞一些奇怪的事,即前文所說的可以花錢請一大堆安保或者雇傭兵,或者現實世界有那種買一支棒球隊當他們的幕後金主來玩玩的。
所以,大老闆是會誕生的,現實世界會有,幻想世界肯定也會有,如果能買得起棒球隊,那我相信買一支雇傭兵團也沒問題,然後就可以進入軍閥割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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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于如何評價無政府資本主義? @SuperMild <#175022> 說到底打人一頓的成本這麼高,為了負擔這個責任居然要50萬為自己提供安保服務? 按照假設自由市場有供給就有需求,有價格就能購買,我是不是還能購買槍枝防身,還可以花錢雇傭打手給A公司潑油漆?
這不就很典型的黑幫械鬥嗎? 於是大家為了降低自己的損害與成本,我覺得會直接進入找仲裁人話事的階段啦,不然法庭這個概念怎麼產生的?
评论于如何評價無政府資本主義? 我寫得自己都覺得這是一個賽博龐克的小說世界觀了呢,還能順應天性解決人類少子化,回答問題甚麼的,只是順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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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于如何評價無政府資本主義? 我補充一下上面沒有提到的切入點,首先判斷一個政治體制好不好,就先從「無知之幕」開始:假設你正要投胎,你不知道自己會投胎到哪個社會階層,可能是富人,可能是普通人,也可能是窮人。
我要接著假設:就是你有很小的機會投胎成為富人,你投胎成普通人或者窮人的機率要更大一些。
基於自由的「自願原則」,在這裡可以藉由自願來讓渡自己的人權,如果你沒有錢,你的人權也是可以交易的,即可以賣身為奴。
由於這時候人類有公允價值(即市場上可以找到同類商品的參考售價),所以人類是可以衡量的生財器具,屬於資產,而通常資本家不會虧待生財器具,但會確保生財器具可以持續產出價值以創造利潤。
阿,我覺得還是996啦,只是這個時候沒有第三方機構給你檢舉公司沒有勞基法,有的是基於你個人條件訂下的賣身契約?
有一種東西叫做低人權優勢,貓跟狗只要丟在家裡定期餵食就能長大了,比養一個需要讀書補習和學習才藝以及大量照顧時間,照顧到5歲都不能生活自理的人類小孩,還是養貓跟狗比較好。
難怪現在不願意生小孩的人這麼多,貓跟狗就是低人權優勢。
但現在這個全憑自願的自由社會,要不要支付成本給小孩,也是全憑自願,如果我要投胎成為人類,我還是不希望成為備供出售的商品。
所以我的意思是,小孩沒有自主能力,由父母做決定,既然人權可以出售,我生下來的小孩也是可以出售掉的,當個童養媳甚麼的。
再回到無知之幕,由於你不知道自己將要投胎到甚麼家庭,但這個光景實在有點賽博龐克,我想想自己的抽卡運氣都不太好,單抽出SSR的機率並不高,所以左人我呢,還是想要很基礎的社會福利保證,我又想要政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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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于【美国大选】美国大选投票直播——今天刚投票回来,说说整个投票的过程 我家附近的投票所在一間差不多三層樓高的大寺廟(別懷疑) 寺廟的中間有一個大階梯往上通往拜拜的地方,然後兩側有介於辦公室或教室的地方,所以嚴格來說算是在寺廟外邊。
然後就排隊,投票人員會核對身分證,確認選區裡有你的名字,然後給你的名字蓋章表示已經領取選票。
他會給你政黨票,跟候選人的票,之前那個選舉包含公投的選票,體積有點大,然後你在有罩子遮起來的地方填好票後,把票分別投入對應的投票箱裡。
然後投票所外面圍觀的人很多,應該是監票人員,拿攝影機或照相機,手機都有,排隊的地方也有警察在維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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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于沒有能力上戰場打仗是否代表沒有權利決定台灣的未來? 這讓我想到別的話題,比如沒有繳稅(的窮人)是不是沒有權利投票決定政策,畢竟沒有繳稅其實是對於政府財政沒有貢獻(因為窮人沒有錢),如果依照某些「使用者付費」的想法,繳納所得稅才應該參與公共事務。
好的,離題了。 回到正題,不參戰是否能對戰爭發表看法?
猶如「不繳稅的窮人不用負擔政策開支(背負選擇後的代價),所以不繳稅的窮人沒有權利做選擇。」
我沒辦法回答這個問題,因為按照現在檢驗政治人物的標準,你如果主張抗中保台,你必須要服兵役才有話語權,否則會被質疑是逃兵,對吧?
我只能說一下,關於台灣的選擇,我的觀點引用雷根的著名演說: 「只有一個方法可以得到和平,甚至可以在下一秒鐘就得到,那就是投降。」
「他們拋出所謂戰爭與和平的選擇」
「如果我們選擇妥協,不斷撤退與收縮,最終我們還是要面對敵人的最後通牒」
「然後呢?」
「赫魯雪夫會說我們會在冷戰的壓力下退縮,然後會在他的最後通牒下自願投降,他會這樣想是因為我們提出了用"一切代價維持和平"」
(中略)
「通往和平的路到底在哪? 那就是你和我有這般勇氣去告訴敵人,我們有不願買的帳,這是我們的底線,他們必須停止擴張。」
评论于反串的害处 我說一下我的結論。 由於他們總有辦法切割異端,而反串也是他們訴諸純潔的過程中被排除的一個理由。 所以我不認為這屬於危害。
為甚麼要反串? 因為你不能反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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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于反串的害处 @Wolfychan <#174870> 訴諸純潔,也就是主張「他們並不是真正的愛黨愛國,我才是愛黨愛國」,或者反過來說「這些人並不是真正的民運和反賊,真正的反共應該...」。
因為魔楞人的行為不夠純潔(又或者說他們是反串),所以粉紅開除了極端紅的粉紅籍,而這樣的邏輯如果是合理的,它就不會叫做邏輯繆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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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的事情是,習慣用次元切割刀到把其他人從自己陣營切割出去的傢伙們,他們永遠都有辦法切割那些「汙點」。
接著還可以宣稱,你們反駁的內容都不成立,因為我心中的共產黨是偉光正的,你指責的都不是我黨的汙點(那些汙點被打成了偽類,是異端,是境外勢力,而不是偉大光明的黨)
他們可以開除極端紅的籍,還能開除違反道德者的籍,這個邏輯繆誤被用的很熟練,「上層都沒有問題,下層沒有遵循命令」也是一次甩鍋,又是把「汙點」切割出去的說詞。
「你們不是真正的愛國者」他們可以如此反覆宣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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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于一次启蒙小粉红的经历 在產品設計的書籍裡看到過一些內容,大約是:人們對於銷售商品的業務都有心理防備,如果你直接跟他們推銷起商品---也就是「也就是中國多麼不好」,他們會對你的言論進行篩選,對你宣稱的敘述打折扣。
而原PO的作法是很好的一次繞過了心理防線,你確實的讓對方收下了你想讓他看的內容。
评论于反串的害处 極端言論之所以會被你我或者他人辨認是極端,不就是因為那些言論並非主流嗎? 不為大多數人所接受。 那為啥網路上充斥極端言論? 因為發文者和網路平台都認為有合理化極端思想的事由,對吧? 只要「愛黨愛國」那麼胡說八道都可以說,反過來說只要「反共」也可以在一些反賊圈子合理化人身攻擊或種族歧視,宣洩情緒。
我們先不提反賊,畢竟牆內沒有言論自由,所以反黨言論被打壓。
而這個「政治立場審查」而對極端言論寬容的環境是牆內網路平台擁有裁量權的人造成的,反串挑戰的則是對於政治正確的容忍度,我個人認為是咎由自取啦。
至於這和汙名化有啥關係?沒有邏輯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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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于【新用户报到帖】欢迎加入2047! 報到,來自telegram。
我認為大多數的吵架出於每個人現狀認知的不同,得出完全不同的結論。 A分析師看到了這個企業的流動資產(可立即兌換成資源),他分析這個企業的繼續經營沒有疑慮。
B分析師看到了成本費用過高,他分析這家公司經營有問題,維穩成本上升,遲早經營不善會倒閉。
對事實認知的差異導致不同的判斷,而人們往往會因此吵起來。 我反對「真理越辯越明」,辯論是分勝負的,但比如說預測未來這件事,再事情發生前都無法驗證。
而人們需要的是一個可以好好交流的「討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