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是甚麼?
「國家這種團體,其實是武力集團,唯一的目的是維持自身的存在。雖然是武力集團,國家保護自己的方式卻多采多姿:經濟、外交、諜報,只要是能夠讓自身存活,國家會使用一切手段,可以犧牲一切。
而這可以犧牲的一切,當然包括組成國家的一個人或者是一群人。肝、腎、大腸都是重要器官;但為了活命,諸君也願意割除發生病變的器官。 國家是不會為你犧牲的;倒是你隨時有可能被迫為國家犧牲,比如戰爭。」
「國家是一台沒有智慧的巨大機器,所謂國家的意志,其實是執政者的意志。
不管是君主制、共和制、委員制,執政者永遠都是一小撮人。差別只在於誰決定是哪一小撮、多久決定一次、用甚麼力量來決定。而不管是用血統決定,武力決定,選票決定,最後選出來的執政者,都成為掌握權力的人。這一小撮人,可以決定什麼時候,為了國家的利益,犧牲某一部份人。」
(2)國家跟公司的差別是甚麼?
「權力使人腐化」這句話蘊含著一種過分樂觀的期待,好似這些掌權者原本都是神聖高潔的,只是被權力給汙染了。其實掌握權力的人並沒有腐化;他們只是學會運用權力,去追求自己的利益罷了。」
文章摘錄自我朋友的撰文,已經取得作者口頭同意。
古書男子的奇幻地城:國家這種東西,從來就不值得相信
https://roylin1003.blogspot.com/2014/04/blog-post_4419.html?m=1
國家與公司的差別是甚麼? 獨裁者是公器私用。
公司乾脆是私人的,雖然會計理論上將公司作為獨立個體(經濟個體假設),老闆從公司拿錢要視為股東借錢,法律規定公司出借金錢要設算利息收入,說得好像老闆拿走了錢會真的還利息給公司一樣。
在非公開發行公司裡,因為沒有其他股東,或者股東乾脆全是自家人,正大光明的掏空公司的老闆簡直一狗票,因為老闆們視公司為私有物,很多員工們想一想確實是這個道理,生財器具是老闆家裡拿錢投資的,公司賺取的利潤也是老闆家裡的,所以對於掏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3)公司以營利為目的,甚麼是公司利益?
按照前文,使人腐化的權力,其實是讓統治者發現了他們可以通過權力來追求自己的利益,但公司老闆沒有這一過程,因為老闆是公司權力最高者,賺錢本身就是老闆的利益,節省成本與擴大生產投入賺得更多金錢都是追求公司利益所進行的行為。
IAS-37號公報負債準備中關於「虧損性合約」的定義: 其履約的必要成本超過預期能從合約中獲得的利益。
由於這是預期未來會虧損,但損失還沒有發生,所以虧損甚麼的其實是腦補出來的。
但是在衡量負債準備的金額時,假設履行合約需要負擔100萬的損失,但該合約不履行的違約金是90萬的時候,會計準則教你選擇90萬,即公司會選擇「違約」。
註:雖然塑造公司信譽所進行的造勢活動會叫做廣告費,但是公司的信譽不可衡量,那玩意無法計算,所以公司信譽不存在。
我的意思是,注重公司的聲望是人,會認知到公司有聲望的也是人,國家是少數人在決策,公司更是少數人在獨裁。
而公器私用往往會比較麻煩,因為正常的國家總有些程序法作為內控或者是權力制衡防止有人要搞事情。
但公司真的隨心所欲起來,老闆想要拒絕服務只是一念之間,聽了餿主意也可以成立10家人頭公司搞事情,然後會計事務所可以收10家公司的帳務處理費用,原因是老闆聽取了會計師的建議,覺得這樣搞有利益(就算因此要多支付10家公司的帳務處理費)。
所以公司利益其實就是老闆的利益。
老闆覺得不利會乾脆地直接違約。
而我知道的公司老闆會直接養小三啦。
國家對統治者來說別人的東西,納稅錢是別人的錢,糟蹋起來比如灑幣甚麼的毫無負擔,用別人的錢為自己創造利益那是剛好而已,喔對了,這就是貪汙阿。
而公司普遍認為是老闆的私有物,因為老闆對公司的控制權通常會比國家元首對國家的控制權要大,但自己的錢通常花起來會比較精打細算,正因為是自己的錢,所以很注重效率。
至於公平? 我覺得公司估摸沒這個概念,沒人可以阻止老闆給女兒開一個總經理的薪水。
以上對於公司的論述是建立在自家人建立起的家族企業,屬於非公開發行公司,上市上櫃公司可能就要引入「公器私用」的概念了,股東入股以後你的公司裡就有別人的錢,別人可以請監察人會來審查你的公司經營,而這個時候可能就會交給專業經理人來打理,這種公司都會比較正常,也比較可能會是大眾認知的重視信譽的大企業的樣子。
走到這一步大老闆就誕生了,因為公司是專業經理人在打理的,老闆不再需要親力親為,他只負責花錢或者說享受公司分紅,他們不需要工作又享受公司賺錢的利益,所以可以專門搞一些奇怪的事,即前文所說的可以花錢請一大堆安保或者雇傭兵,或者現實世界有那種買一支棒球隊當他們的幕後金主來玩玩的。
所以,大老闆是會誕生的,現實世界會有,幻想世界肯定也會有,如果能買得起棒球隊,那我相信買一支雇傭兵團也沒問題,然後就可以進入軍閥割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