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拜读了您的新作“骂总统的言论自由”和“公民有纳粹主张的自由”,要知道,这两点已经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涵盖,领先你两百多年。而且人家的主张比你的主张还有更坚实的法理基础。
请重点放在现有西方发达国家体制不能有效处理的问题上。例如您的民粹主义主张,还有选举献金宣传的限制等等,这些至少是现有西方框架不能涵盖的内容。
刚才拜读了您的新作“骂总统的言论自由”和“公民有纳粹主张的自由”,要知道,这两点已经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涵盖,领先你两百多年。而且人家的主张比你的主张还有更坚实的法理基础。
请重点放在现有西方发达国家体制不能有效处理的问题上。例如您的民粹主义主张,还有选举献金宣传的限制等等,这些至少是现有西方框架不能涵盖的内容。
美国宪法也没有明说人民有权骂总统吧
美国言论自由的具体边界很多时候是靠最高法院界定的。
這幾個文章看下來,我覺得出完新憲法以後還要出一本新「字典」
反正都開創新法了,那也可以開創始無前例的法律條文嘛 這個字典就可以是法律字典,裡面就逐個解釋「中國人」、「言論自由」、「華裔卡」,不僅給敘述還要給範圍嘛,這樣比憲法就不用一直增加下去了。
然後裡面可重點寫上,言論自由包含可以怒罵國家元首。
這樣就能把大部分「詳盡」的敘述丟進裡面,出現新的憲法解釋文的時候,就在「字典」裡面新增單字,重新定義。
這樣就方便塗塗改改嘛
也就是說立法者覺得原本的憲法框架無法容納「罵總統」這件事,所以還要特定將罵總統作為明文規定融入憲法框架裡。
那是不是為了防止未來有人將國家元首的職位改名,又或者是防止推動「不敬罪」或者是「反國歌法」,再考慮在憲法新增一個又一個的規定。
或許,這個新國家只有「憲法」一部法典吧
md,我刚写完才点进你这条。
这个论坛已经够凉的了,稍稍放低一点标准吧,水至清则无鱼。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很明显,骂总统不能被立法禁止,也就是合法,至于总统起诉当事人诽谤,总统不能动用美国司法部长来搞当事人。
@falsehippo #176540 但他又没有创建国家,因此他只能说“我给幻想中的国家写的宪法”,由于这个表达太罗嗦,而他又不是在写论文,因此多数情况下简称“我的宪法”问题也不大,反正中文本身(在日常交流中)强调灵活多于精确。
或许正是这个缩写,让他沉浸在幻想中。全称是有魔力的,它能破除简称的幻觉。
@falsehippo #176568 这话有点狠了,打人不打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