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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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主修會計,法學只是下班後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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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刺刺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高學歷不等於閱歷

    因為我在某個討論串累積了太多槽點,又不知道從何開始吐槽起,所以我決定蓋個樓。

    我想到什麼回什麼,

    假如让更多的人掌握了更多的知识,则出现知识分子瞧不起人或算计人、教育腐败、学术腐败等问题的概率会大幅降低,因为那时的关键性人物手中的权力也没有那么大了、人也不那么好骗了。

    學歷會帶來閱歷的提升,但是你的閱歷是學校教你的,而詐騙通常會用法律問題或程序問題或買賣問題來欺騙你無知。

    你學校是教買賣、教政府運作還是教程序法? 還主張念到博士可以閱歷大幅up up勒。

    我是覺得啦,「越專業,走的路越是狹窄」,在象牙塔農到20歲過半才出社會,都沒參加過社會的運作,然後跟我說這樣的人不會被社會人士欺騙。

    因為這個人,嗯,學歷夠高? 您對學歷是不是有什麼誤解。

    你不好騙,還可以找下個人騙,畢竟詐騙就是出個嘴皮子空手套白狼,無本買賣勒。

    為什麼詐騙專門騙老人?老人有退休金,老人通常比年輕人有錢,但人老了認知退化判斷下降,比較好騙,你提升年輕人的學歷?打個問號。

    现在大学生就已经面临极度的就业难了,还用得着担心普及博士及以下学历教育后会就业难吗?假如未来的博士及以下学历教育实现了普及,还会有助于促进教育自由、公平、公正、公开,有助于提高人才质量。

    你以為提升學歷就跟打疫苗?所有人都打了疫苗,於是對詐騙有了抵抗力?

    補學歷要幾年?大學4年,碩士念2年,博士念2年? 閣下的疫苗免疫力靠八年的人生光陰當作合理的成本? 投入教育資源跟師資都不是成本?

    整個社會養八年不事生產的人是吧,我建議這種「基本福利制度」何不擴大一下,整個社會六十年都不事生產算了。

    成本不高,我幫你算。

    也就是普及博士教育的7.5倍而已,8年*7.5=60年

    怎麼樣,很簡單吧? 既然普及博士教育做得出來,那想必這種社會福利國家咬個牙也能舉債做出來。

    把孩子的閱歷跟認知外包給學校教育,還覺得學校應該包辦您孩子的知識認知到博士,還要求外包教育機構能使您孩子能對抗詐騙,這要求真是離譜。

    何不乾脆把撫養孩子也外包出去呢?

    ———————————————

    在社会认同制下,假如你想用70多亿美元收买全地球的人去为你出昧良心的结论,平均每人只能得到1美元,请问是多么贫困、多么不值钱的人会为了1美元而去为你出昧良心的结论?

    按照這個邏輯所以現在出一份成績是需要70億人簽名嘛?

    這怎麼聽起來很像是「選舉制度」? 評價一個人的成績考民主投票嗎

    收買全部的選票很困難,所以就沒有賄選囉。

    作为中国人的笔者就没有汉语八级证书,难道能就此说明笔者汉语不过关吗?

    即使笔者在汉语八级考试中没有考过哪个老外,甚至在汉语八级考试中考了不及格,难道就能说明笔者汉语水平不如那位老外吗?很简单,不能,因为汉语的博大精深远远超过汉语八级考试的范围,汉语八级考试的范围只是汉语中极小的一部分,仅凭一个人在汉语八级考试中的表现并不能完全说明其汉语水平高低。

    相反,在广泛的实际应用中、在众人的见证下所表现出的汉语水平,才能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一个人真正的汉语水平。

    我揣測一下啊,「所以為了實現學歷跟能力遴選的民主,順便解決中國人素質低不適合民主這件事,所以提倡把所有人都堆到博士。」

    假如一个人作风正派、天赋不错,但因特定的历史原因耽误了(包括但不限于:战乱、不正之风、家长不重视、贫困、选错专业、选错学校、老师水平低、老师缺乏教学方法)导致“基础”不好,难道就应该让这个人“一步耽误,步步耽误”吗?

    馬太效應,是指表現較好的人得到較多的關注與資源,因此表現好的孩子得到更多的照顧與資源,然後考上更好的學校,享受更多教育資源,相對的表現不好需要指點的孩子反而老師不太願意教導他,然後進入欠佳的學校,分配到的教育資源也較差。

    就這樣,強者恆強,弱者恆弱,損不足而奉有餘。

    而這年頭補正弱勢孩子的做法就是給予獎學金,而偏鄉孩子則是類似補正分數(嗯,沒錯,住在深山裡的學生,他們會有比較特別的升學方式)

    硬要舉例的話就是,「沒聽說過什麼貧困縣市的孩子考上清華大學,這種例子?而這是因為窮困線的孩子不努力嗎? 有沒有可能僅僅是他們運氣不好出生在資源貧脊的城市呢?」因為我不住中國,這個例子我也不知是否正確。

    喔,離題了。

    為了切題我講點跟標題相關的,閱歷的累積大抵上有兩種,1是讀書,2是社會經驗。

    而對於沒有經驗的人來說,累積閱歷最快的方法就是讀書,而對於一些沒讀書的人來說,他們也能通過工作或社會歷練累積大量的閱歷,所以通常來說兩種例子你都能見到。

    (1)書讀很多,雖然沒經驗但談吐跟做事都挺優秀的

    (2)沒讀書,但是卻也懂得很多,看事情也很透徹。

    所以提高學歷的目的是甚麼? 腦子一拍說讓所有人念到博士是甚麼大躍進政策?

    因为在那时的中国博士及以下学历教育均已成为普及教育,只要够年龄,没有想读博而读不上,只有想不想读博。

    雖然我知道筆者描繪的圖景是:"恩,想讀就讀,不畢業也沒關係,但是考試要公正"公正係源於所有人都受過高等教育,而又由於所有人都受足夠的教育(這是要怎麼想讀就讀呢?),所以不會有歧視學歷跟專業。

    願景也他媽太美好,我建議您將其命名為"烏托邦"

  2. 刺刺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文字遊戲的魅力

    大家好,我是最喜歡類比的刺刺,我有個路邊撿來的觀點:

    「人人都是類比的大師,所以即使類比的姿勢不正確,還是可以自如地運用類比來爬樹跟吃香蕉,咳咳,更正,是自如地闡述自己的觀點。」

    正因為人類太過擅長運用類比,所以偷換概念壓根不是一種需要練習的技術,而是一種你不小心就會施展出來的天賦。

    但我覺得詭辯真的是超級沒有營養的話題,我自己發了幾篇幹話,我都快受不了了。

    所以我又有個觀點:「那就是不講定義,不畫框框去界定適用範圍,就來運用類比,去使用邏輯就是在耍流氓。」

    為了讓大家體驗一下我口中的耍流氓,我們就來玩個文字遊戲。

    來,請看情境題:

    ----------分隔線---------

    今天客戶A支付一筆錢,從我這裡購買汽車。 一個月後,我付了一筆錢,把汽車從客戶A那裡拿了回來。 該如何解釋上述的行為?

    (A)這是普通買賣,所以我賣汽車是出售商品當「銷售收入」,我之後買回衣服是進貨當「成本」

    (B)這是抵押借款,我跟客戶A「借錢」,而汽車其實是抵押品,而我之後付錢是「償還債務」 將汽車贖回。

    (C)這是租借行為,我向客戶A收取「押金和租金」,於是客戶A借汽車拿去使用,後來客戶A把汽車還給我,於是我「退還押金」。

    (D)這是普通買賣,我賣掉汽車是出售商品當「銷售額」,可是客戶A對汽車不滿意於是退貨,所以我「退錢」給他,並收回被退貨的汽車。

    (E)以上皆是

  3. 刺刺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讀書心得: 千萬別相信法院

    如今是忙碌的季節,然而公司伺服器的主機板燒掉,儘管電腦聯網,但無法上傳跟下載任何帳務資料,於是大家都在摸魚,假裝在幹點事情,但正因為在摸魚,所以其實保留了很多精力跟體力,於是我想到要發點廢文。

    發廢文有助於整理思緒,因為組織用字遣詞,就是在提煉自己的想法,還有複習,所以我把以前扔到書架上的玩意撿起來翻看,它叫做《千萬別相信法院》

    作者黃越宏是編輯跟記者出身,本書2015年出版,不算舊,雖然嘴上這麼說,這書卻是我在二手書攤撿到的。

    本書是法治時報出版,作者本人正是法治時報社社長,所以是作者自產自銷的出版品。

    刺刺我有個觀點:「如果少說廢話,那麼一本書很快就沒梗可寫,所以一本書大部分都是廢話」

    所以我們光速地提煉一下這作者的觀點:

    (1)戰場的比喻

    作者認為法院是統治者的工具,公權力可以壟斷解釋權。

    正因為法院是戰場,那麼被告與原告在法庭要做的便是戰鬥與分出勝負,而當法院宣布雙方之一方獲勝時,法院需要具有絕對的權威,使勝訴者獲得公權力的背書

    所以法院不可信,是因為它是一個有規則的角鬥場,沒有聽說戰場是拿來相信正義的場所,戰場也不會產生正義,只會產生勝負,而公權力會執行法院判決,以維持法院的權威。

    (2)法官不可信

    官大兩個口,作者用了拆遷的例子,因為無法一口氣拆除所有的違章建築,所以政府官員其實可以決定拆遷先後順序

    正因為要約束官員,所以才有程序法的存在。

    維基百科的「實質影響力說」的敘述:它起源於最高法院於2010年對於陳水扁的龍潭購地案的判決先例。最高法院在此案中新創理論

    作者以此佐證最高法院法官不是根據罪刑法定主義,而是最高法院瞎掰了前所未聞的法律見解作為定罪貪汙的理由,這個行為本身不遵守刑事訴訟法。

    所以官員自己不守法,卻要求民眾守法,是為雙重標準

    而這裡我們有一個基本的認識:「那就是官員本身並不想守法。」

    這個雙重標準還有另一個層面:就是當官員自己違規時,用得是內部的處分規定,而政府機關的內部規定並非公開透明。

    (3)司法官員的升遷是黑箱作業

    作者的例子有點長,我換個例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965992

    標題:審扁案、馬案法官考績「未達良好」 他打官司爭權益

    作者觀點大概是:升遷的提案是長官決定的,你期待這樣的法官判決能公正?

    (4)到處都是訟棍

    作者說,連總統都不能免於被告上法院,不論是黑道或是官員,企業主,都會被告上法院,使人委屈或是惶恐不安,浪費對方的時間、心力、錢財都可能是把對方告上法庭的目的,不一定是要有勝算才提告。

    (5)殺人意圖的例子

    舉例:被告持刀向被害者砍了47刀,被害者送醫後活了下來。

    一審法官說:「被告有殺人意圖,不然怎麼會連殺47刀?」

    二審法官說:[被告沒有殺意,不然砍了47刀怎麼能活下來?]

    二審法官補充說,如果刀子砍在身體軀幹的話,身體軀幹就是臟器或是要害,但是被害人的傷勢都在四肢(刀子落在防衛的手臂上造成的傷勢),所以被告無意傷及要害,故沒有殺人意圖。

    這就是自由心證的厲害之處

    (不過既然作者這樣舉例了,我希望作者把判決書字號曬出來好讓我朝聖一下,但作者沒有提供佐證,所以我認為這是個舉例。)

    (6)律師的例子

    以下是設計對白:

    有一個被告問律師:「我們的官司怎麼樣了」

    律師說:「甚麼叫我們的官司,那是你的官司,你搞清楚,是你的官司,你打輸了是你要去坐牢,不是我要去坐牢,還有,記得付清你的律師費。」

    ----------------分隔線---------------

    後面就是作者提醒打官司要注意的要件,但以本書標題來說,我覺得是作者講完要講的觀點,後面就開始聊天了,總之,這本書就光速地看完了。

    我是長話短說的刺刺,這篇文應該是夠短了

  4. 刺刺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反賊在現實的政治影響力?

    在電報跟人討論的時候,突然感到一些疑惑。

    邏輯是這樣的:「假設網路上的聲音其實都可以在現實裡兌現。」

    例子有很多,比如國民黨支持者或者韓粉在網路上有不小的聲量,在現實裡兌現了500萬票,儘管在網路聲量上看起來是少數,但實際上500萬票也不少。

    比如香港反送中,維基百科的敘述是說最終參與遊行是103萬人(民陣公布),警方則說最多是24萬人。 台灣的自由時報報導說被捕有1萬人,起訴有2000人

    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3285772

    換句話說,最保守的情況是說,香港至少兌現了有一萬個反對者衝塔(被捕)

    質疑美國大選竊選的示威遊行,大家都知道這源於在網路上的呼籲和號召,在維基百科的2021年美國國會大廈遭衝擊事件敘述裡是寫「數以千計支持川普的示威者向國會行進,並最終衝進了國會大廈。」 「輿論調查顯示,大多數美國人不贊成衝擊國會大廈,也不贊成川普在衝擊前後的行為。」 「截止2021年11月中旬,已有至少691人因在衝擊事件中進行聯邦犯罪被起訴。」

    我按照敘述給這個集會遊行貼個標籤,比如與論上大多數不認同參與者,他們是網路上的「少數人」。

    我可能舉的例子並不洽當,因為選舉的示威遊行是可以動員的,又比如國民黨或民進黨的支持者動員,確切來說,在台灣所謂的政治動員就是有組織地召集參與者,詢問是否參加,或者說出錢邀請人們參加,根據參加人數派車,用一台又一台的遊覽車將不同地區的支持者都集中到遊行地點,然後按照集會遊行申請的時間召開示威遊行,這樣遊行人數就可以很多,藉此造勢。

    那麼,這些例子其實都不可混為一談,特別是香港的反送中遊行。

    總之,我所疑惑的是,不論是韓粉、川粉、拜登粉,或者是左派還是BLM,都在現實裡兌現了他們的影響力。

    那請問反賊的影響力呢? 如果說反賊應該很多,那麼明確反共的中國異議人士團體在哪裡呢? 法輪功嗎?

    加速主義反賊會在網路上翻譯戰狼文章,讓國外更加認識中國,藉此達到政治目的,那麼這樣已經行動的反賊,在現實裡肯定也不吝嗇於行動,因為他們實際上已經為自己的政治主張付諸行動了。

    但是依照我目前在網路中文圈的觀察,我覺得網路上的共產黨反對聲應該是沒有在現實中兌現的,那麼共產黨反對者的聲音在現實裡兌現,是不是有條件?

    因為不滿足條件,所以我們看不見所謂的海外中國人組成的反共政治團體?

    如果原因是條件缺乏,那條件是甚麼? 是否是因為來自共產黨的打壓? 我不討論牆內,僅針對牆外,也因為牆外可以公開發表反共言論,也就是一些推特人們常批評的海外民運,但我真得好奇:「海外民運是否真實存在?」

    如果說中國的反對聲音已經在現實兌現,那麼是甚麼? 政治團體在哪裡? (當然你也可以回答我是法輪功,但應該不是所有反賊都是法輪功支持者,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