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删号+清除发言
Your wish shall be granted.
请删号+清除发言
Your wish shall be granted.
@limsupIG0 #180682 去水区了
@observerEDGE #180671 any sane person wouldn't equate criticisms of the current administration to an endorsement of its foreign enemies.
这个视频下的第一个评论,可怕就在于它是部分正确的。美钞在取消金本位之后确实是“假的”。美元本身(在一个更次的程度上,美国经济),确实也不是在严格意义上的在上升 - 但是其他国家做得更差,所以相对来说,美国还是会吸引更多的资本。这一部分都是完全对的,我跟他的区别只是拿这些事实做什么结论。看到美国政府自己的无能让敌人得以利用作为攻击,让我感到很遗憾。
@observerEDGE #180657 @奭麦郎 #180656
I think they only mean to criticize Biden's incompentency
I'm not sure
(1) MAD本身并没有消化人类社会的冲突的能力,它只是通过提高成本的方式,将族群/国家之间的冲突延缓到了最后一刻
(2) 全球化的一个附加效应其实恰恰是通过复杂化利益网络跨越族群/国界的分布,瓦解博弈竞赛的阵营,提高合作收益,间接地缴了所有人的枪
你说得有一点我不理解,为什么在(1)里人类社会存在不可避免的冲突,在(2)中却存在合作收益呢?
至于这个问题本身,人类在“有限世界中的不可避免的冲突”应该已经由主观价值理论和其的后果而证伪了,进而在一个所有人都理性地行动的世界里,核扩散不应该是一个问题。
所以真正的问题只有,所有人不会在所有时间都理性地行动。对核扩散最有力的反驳是,这会提升一个政权不理性地(或者失误地)发动核武的几率,而这个几率的提升则代表这个事情几乎必然会发生,而由于这个不理性的最初行为的一连串“理性”的反应,世界会被毁灭。
对这个问题我不确定我知道一个答案,但是或许以下的描述可以当作是一个潜在方案:所以,我之所以给上一段最后的一个“理性”加括号,是因为我认为现在所被认为的“理性”做法或许不是最好的。在这里定义现在的doctrine的话,那就是,任何对本国,或者盟友所使用的任何数量的核武,都会招致本国对敌国的完全摧毁。
之所以所这个doctrine不“理性”,是因为这里没有一个“对等比例”的原则,这是对敌人哪怕只是使用一颗核弹所作的deterrence。我认为这个原则应该被一个比例性的doctrine所替代,即,如果敌人对一个城市投放核弹,那么我方应该向敌人的两个相似人口的城市投放核弹,或者像一个人口两倍的城市投放炸弹。将“互相毁灭”的原则改为“两倍反击”。
所以这样一个doctrine的逻辑后果就是,一个国家所应该拥有的核武的最高数量不得大于可以摧毁两倍其人口的核弹数量。以香港的例子来说,香港只应该被宽容拥有一颗可以摧毁广州或深圳的核弹(参考现在人口)。多与这个数量的核弹可以warrent国际干涉。美国的3750颗核弹也是严重违反这个原则的。
所以,或许我想说的是,关于MAD的根本问题或许不是多少个人拥有它,而是这个世界上总共存在多少个。MAD本身的扩散所带来的问题或许不应该像你想象的那么大,而它所带来的对自由的防护或许可以正当化它的代价。
Basically my point
香港应该拥核
@tinypaper #180237 My apologies, but my point stands
地区自决为基本人权
@王晶晶 #180077 所以集美们,在中国关注人权,不是像西方国家那样当作大学生的一个课后业余爱好,充实一下意义。在中国要做,就是要有当义人的觉悟。在中国搞和理非,也不会带来任何人权的进步,只会带来坦克清场,和理非的成立需要当权者具有道德。
事实上,你如果想用这些数据直接证明中共的经济造假,那么你需要经济增长比例必须小于能源增长比例,而这是不成立的。但是这些数据当然可以和其他数据结合起来当作佐证做分析,虽然它不能直接达到证明中共经济数据造假的目的。
One should always remember that it is only a privilege to be allowed entry into the United States as an alien
我觉得这段对话真的是让人不想再看下去,全部删掉好了。
立法有两项原则。一种是针对问题,为了直接解决这个问题,而立法,这是短视的,无序的,很多时候也会造出很多自相矛盾的法律;另一种,是看到一个问题,分析这个问题是一个什么更广泛的原则的结果,然后针对那个原则立法,这样的结果是随着社会遇到种种问题,其背后运转的原则会被逐渐完善,是接近真理的。
这一种立法显然是第一种。
@Prometheus #179989 你认为哪些现有的不应该是精选
what is this, really not bad
用卫星传讯系统呢。我看已经有这种服务了。
好,现在就转
@Prometheus #179966 我也是暴力制衡的极大推崇者。
https://2047.one/t/17616#179923
但是我同时认为,理论辩论也是有用的,因为一个好的理论,会影响现实,并减少暴力制衡过程的时间和伤害,坏的理论则反之。
不过我能理解你的出处。只是我在网路上的default是进行理论辩论。
这个问题太复杂,也取决于社会其他的各个因素。但是如果跟一夫多妻制相比的话,婚姻制度应该是更好的。
你们应该做的,是组织和计划,去丰县杀了那个男人
@Prometheus #179900 我说了任何我支持刘的理论的话么?我只是指出了你辩论技巧的问题。
@Prometheus #179838 You don't present a valid argument against Liu's thoughts, all just personal attacks and useless ramblings. I hope you are self-aware.
@那喀索斯 #179827 America doesn't need to do well, it just needs to do better than others
bluejeans在国内被墙了么?
@消极 #179837 that is a legitimate concern, not a problem that should be dealt with through legislative means tho.
@falsehippo #179806 论证过程是:因为“A和B没有谁更好,每个人都可应该选择合适自己的”,所以“家庭主妇没有薪资”本身不是问题,有问题的只会是如果她被被迫结婚(各种意义上的,虽然并不是所有意义上的问题都应该用立法方式解决,但是你的立场是一个站在提高社会警觉的立场上的,所以在这里包括所有意义上的),或者被迫无法离婚。判断一个女性的权益有没有在婚姻关系中受损,也不应该关注于她有没有薪资,而这是你(之前?)的关注点,所以你不是对的(但是你仍然可以去关注这一点,虽然我认为你这样做不会带来最大的功效,或者甚至不会带来好的功效)。
这些逻辑关系对于我来说是显而易见的,进而我没有考虑到你可能看不到它们。
@falsehippo #179801 I'm not saying you can't. I'm saying you are not right.
对比一下,这两年澳新的严格防疫政策饱受诟病,但至少我们都知道,一旦疫情解除,澳新的严控政策也会解除。
You think...
@falsehippo #179783 我的意思是,由于个人选择的存在,传统婚姻和现代契约关系之间没有了客观的谁更好谁更差,谁更平等谁是压迫,每个人都可以选择合适自己的,所以你也不用说在家妻子“没有工资”是个什么样的不好的事情。
@falsehippo #179778 我想说的是,你能提出的任何问题,都能由个人选择解决。
@falsehippo #179750 我在说“你不喜欢传统的婚姻,那么我欢迎你去做合同”的时候,不一定是在说你,我是在说所有不喜欢传统婚姻的人,这只是一种figure of speech
@IronStar21 #179737 国务院要求彻查有source吗
@ylkilpupuohe #179723 我知道这个规律。但是这种现象并不是基于物理事实的,只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政治秩序下的暂时产物。
Freedom dies in Canada today
@falsehippo #179699 所以我可以假设你已经读了 @NoStepOnSnek #179690 ?如果你不喜欢传统的婚姻,那么我欢迎你去做合同。但是,“不确定性和风险空间”带来的也是追求卓越的机会,这是我们某些人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