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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移民问题长贴的感想

爱狗却养猫 饭丝

终于把七页的评论和回复看完了…………我犹豫了半天,还是想说一些话。 @natasha @陈士杰 @丁丁兄弟

一. 先试着归纳一下辩论双方的观点(如有理解错误请指出):

  1. a. 在广州非法居留的非洲人违反了移民法律,应该通过惩罚手段驱逐出境。b. 中国是种族较单一的非移民国家,移民会造成社会问题,接收移民必须非常严格。c. 中国政府应该专注对本国公民负责,为本国利益考虑,在国际上行事则不违反国际法即可,没有对他国公民的人道主义(或其他)义务。d. 违反了(国际公认的)法律必须惩罚。

  2. a. 对非法居留的移民不应该一刀切,而应该将其视作人类个体、以同理心为基础了解其具体情况。b. 制定执行恰当、开放性的移民政策可以促进经济和文化发展。c. 中国政府除对本国国民负责外亦对人类负有基本的人道主义责任,在国际上行事应遵守基本道德,例如不用欺诈豪夺等手段操控他国剥削他国国民,以及适当接收人道主义难民。d. 法律不代表对错,违法未必应该惩罚。

二. 我认为,辩论双方的某些分歧难以避免,因为:

  1. 对于“应该”做什么理解不同。一方强调法律义务(守序中立),一方强调道德义务(混乱善良)。这是主观判断问题,争论不出对错。

  2. 对于移民会造成什么效果,主要论据都来源于某地/某时的特殊经验,对于什么经验真正适用于中国的移民问题,无法达成共识。这点上我认为无论哪方都需要更多的事实和数据支持。

  3. 对于政府的责任义务理解不同。(不准确地归纳)一方本地主义,公民权高于人权;一方世界主义,人权高于公民权。这也是民主国家不同党派打破头都没争论出原委的问题,何况一个小论坛。

三. 另一方面我也认为,有些争论是可以避免的,例如:

  1. 指涉人身的争论。

  2. 我认为双方都出现了误解对方意思的情况。

  3. 某些重要概念在争论中被混淆,例如“应该”做什么——政府“应该”做什么,和个人“应该”做什么,是非常不同的两类问题。

四. 我个人的建议(也是对于我自己的提醒,因为我自己有时也会陷入事后想起觉得不值得的争论):

  1. 讨论时无需说服对方。论坛上的讨论也是对旁观者阐述某种观点。记住讨论的初衷,讲明白自己的观点才是“大道”,其他的都是绕远路。

  2. 讨论时尽量保持耐心。热烈讨论时难免会被误解,这时会很容易有情绪;但希望尽量不要情绪化发言(例如使用讽刺的口吻,或者对人不对事)。如果情绪上来了,STOP.

  3. 对话有一个小技巧是先复述自己理解的对方的意思,而非直接反驳。例如:“你的意思是不是,XXXX?如果是这样,我认为,XXXX。”另一个技巧是有情绪时,多说“我”,少说“你”。例如:“我不同意这种说法”“我不喜欢这样的辩论形式”,而非“你说得不对”“你在诡辩”。(另,这两个技巧在日常生活的对话中也很有用。)

  4. 我认为所谓求同存异,并不是大家要在观点立场上获得共识,而是尊重共同的规则,如对话的礼貌、辩论的规则。以此类推,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中,每个人可以有不同的政治利益和偏好,但共识是尊重宪法和立法程序。例如对于非法移民和移民政策的问题,若我们有生之年能看到中国民主化,则持有保守主义和开放主义观点的群体,自然可以在规则的框架下达到某种平衡和妥协。

最后,望万勿因言废人。异议者群体本来就不大,相聚不易。键政是灰色的,生活是彩色的,每位网友也是。无论在政治上是现实主义还是理想主义,we are much more than politics.我认为只要不故意伤害对方,就并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不妨碍我们真诚相处,即使偶有互相冒犯也能互相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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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猫宅冻  

    大概懂了点双方的观点。我觉得两方都有道理,只是立场不同。站在政府的立场上来看,陈士杰的观点确实没有问题,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必然都是先讲法理的,只是在法律中会赋予执法者一些自由裁量权,如何通过合理运用这种自由裁量权尽可能地为不同的执法对象创造一个相对公平和人性化的执法环境,这也是评价一个政府服务水平的很重要的一点。

    当然,在绝大多数国家,政府的管理职能先于服务,更多有人情味的态度和举措需要社会公众共同参与,需要NGO的帮助,希望未来的中国政府和中国公众能够明白这一点,这样才能避免“多数人的暴政”。

  2. libgen 图书馆革命
    libgen   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一个阅读诗歌的人要比不读诗歌的人更难被战胜。创造是一种拯救。创造拯救了创造者本身。

    @消极 #147827 确实确实。请教消老师,移民巴西有什么条件和好处?

  3. kill_ccp 主权在民
    kill_ccp   何辨邪正,何谓荣枯

    在隔壁某论坛,这个帖子100%会被转到争议对线区。

  4.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libgen #148156 第一个问题:不知道,生在巴西不需要移民。

    第二个问题,没好处,两百年前就没有葡籍了。

  5.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消极 #147612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行使下列权利:

    (一)修改宪法和法律;

    (二)制定法律;

    (三)撤销现行法律;

    (四)撤销议会和政府的决定;

    (五)罢免国务院总理和地方各级政府首长;

    (六)发布特赦令;

    (七)结束战争状态;

    (八)废除同外国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九)要求总统组织特定事件的调查委员会。

    公投只能做这几件事情,公投不能对外宣战的。 各省的公投只能罢免省长和推翻省议会的决议,但不能公投独立的。

  6.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消极 #147612 如果讲利益原则的话,美国政府确实没有能力把非法滞留的外国人都赶走,但中国政府有能力把在中国非法滞留的外国人都赶走的。

    毕竟所有在中国非法滞留的洋人不过就是几十万,公安部搞一个专案,几个月之内就能扫除干净。

    雇佣没有工作签证的洋人做工的中国老板,判刑入狱这不算不符合比例原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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