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上台之后,经常批评官员的腐败问题,还亲自带队打了很多老虎,很多人以此为例,认为习近平令中国官场更加清廉,对国家的发展是好事。
在说我的看法之前,先定义一个概念。
权力的变现,分为公开的和私下的。比如说中国政府公开跟巴基斯坦签一带一路,就是将中国政府的公权力,公开地变现为送给巴基斯坦的利益。如果中国政府偷偷把核技术送给朝鲜,那就是将中国政府的公权力,私下地变现为送给朝鲜的利益。
送钱给巴基斯坦,其他国家不会那么在意(除了印度),所以可以公开地送。但是送核技术给朝鲜,全世界都要谴责,所以要私下地、偷偷地送。
其中的逻辑很简单:公开行使权力,由于要考虑大家的感受,所以人们通常不会做违反道德的、损人利己的事情。而私下行驶权力、避开他人目光,就不用考虑大家的感受,于是几乎所有人都会做出更加利己的行为,其中自然也包括不道德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腐败。
所以**要避免腐败,就要让权力变现的过程公开透明化。政府做事不能遮遮掩掩,因为遮掩的地方一定会有腐败。**前段时间我读了拦截社的那篇文章,文章谈到新疆的大规模监控问题。如果政府对人民实行监控的政策,为什么这种政策不是公开透明的,而要让国外媒体通过泄密的档案来分析呢?这种秘密的政策,导致执行过程中出现了非常严重的腐败,甚至发生了执法者利用手中权力敲诈当地居民的情况。
而且,Steenberg说,警察经常会吓唬人们放弃他们的智能手机。他们谎称手机有宗教内容,问这手机是不是他们的,知道他们不敢承认。"他们会说,'不,那不是我的手机,不,我没有把手机带到这里来,'"Steenberg说。按照他的说法,警察会将手机扣下,事后卖掉赚钱。
那么习近平的反腐,究竟有没有让权力变现的过程公开透明化呢?从一些侧面就能看出来。
跟体制内还有一点联系的朋友可能知道,最近几年体制内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申报个人(及家属)名下的财产。不再是简单地填个数字,而是名下所有值钱的东西大大小小都要写出来,谁敢瞒报谁就下岗。很多领导干部年末最烦的一件事情,就是财产申报。
2015年的一篇文章写到:
《史上最严官员个人财产申报:股票代码也要填写》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自1995年启动以来,已经施行了20年。今年以来,这个制度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不仅申报范围扩大,申报事项大幅细化,瞒报误报也面临着更严厉的惩处。
申报扩围:延伸到科级
此前,在全国层面,个人事项报告目前仅限于副处级以上。2010年5月,中组部《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出台,明确要求副处级以上官员每年向组织报告包括家庭婚姻、收入等在内的14类个人事项。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人数达150万名。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今年以来,在全国十余个省市,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已扩大至科级。这十余个省市包括北京、安徽、贵州、海南、青海、新疆、江西、江苏、广西、甘肃、陕西等。
以北京为例,据北京市委组织部消息,目前北京一些县区执行的科级干部申报,严格程度不亚于县处级干部,除了本人工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以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资产和经营情况,也对因私出国(境)、子女婚姻、配偶及子女的从业、移居国外境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有要求。
**问题是,官员财产申报,是向上级申报,而不是向社会公开。**在胡温时期,这个问题是可以公开讨论的。
以下内容节选自百度百科:
2011年2月27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再次专程来到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访谈室,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联合专访,同海内外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这已经是温总理第三次同海内外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在回答网友问题时,温总理说,从长远看,我们还是应该实行政府领导人财产公开制度。 [3]
2012年11月9日是上海代表团开放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十八大代表、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表示,要逐步实行财产公开制度。在制度上建立一套完备的、便于群众监督的办法,才是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最有效的途径。对于是否会带头公开财产的问题,俞正声表示,只要中央决定,自己很容易公开,“因为我没有多少财产”。无独有偶,同一天,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回答有关官员财产申报的问题时表示,广东也在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我们会继续探索。 [4]
2012年,呼吁官员公示其家庭财产的社会情绪已经接近一个临界点。2012年一系列大学生申请官员工资公开的行动,无疑正是此种情绪的一种曲线释放。
2012年4月13日,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雷闯通过特快专递向国家烟草局、卫生部等53个中央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要求申请公开53位部长(局长)在2011年的全年工资总额及工资的各项具体金额。
40个中央部门回复了雷闯,但无一公开官员工资。大多数部门给出的理由是,该部门部长(局长)工资薪金方面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定义的政府信息。
陕西省安监局长杨达才、福建省交通厅长李德金、兰州市长袁占亭因戴“名表”而被网友“揪住”。三峡大学学生刘艳峰、重庆工商大学学生杨璠、四川大学学生张孝欢随即跟进申请公开这些官员的收入情形。但这些学生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要么被回复不属于该单位信息公开范围,要么干脆埋头不理。
事实上,我国财产申报制度的历史已为时不短,自动议肇始至今已有25年时间。而社会各界热议的重点也不在官员财产的申报,而在于向社会大众公示。
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要研究是否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1994年《财产申报法》被正式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但未能进入实际立法程序。1995年4月30日,中办与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第一次明确提出对中国官员的收入实行申报。2010年6月,两办再次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但是,这些规定中,均没有提及财产公开。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反腐专家林喆表示,已推行多年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因为欠缺审查机制,更没有问责,“官员在纸上填完了,组织部门密封起来,就锁到柜子里去了”。
第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已经连续7次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建立官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的建议,中纪委、监察部给他的答复也只是从“正在积极开展工作”,到“适时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再到“结合实际对制度设计进行了研究论证,并已经着手起草建议稿”。至于这一建议稿何时递交全国人大,《财产申报》法何时纳入立法规划则从未出现在答复的表述中。
然而2013年习近平主政之后,官员财产公开就没人敢提了,虽然对官员申报的要求一直在提高,但是公开变得越来越困难。2019年RFI的一篇报道,把这个变化讲得很清楚:
中国“两会”前夕,一批常年在京上访的民众近日再度要求“官员公布私人财产”。沉寂一段时间的这一社会普遍诉求再度浮现。但美国之音引据维权网援引中国官媒环球时报的话说,中国不适宜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因为一旦施行这个全世界通行的廉政建设制度,即公开现在这些官员的财产,中国就会发生动乱。
据美国之音报道,“两会”前呼吁官员公布私人财产的呼声再起。春节过后不久,年度“两会”就将登场。春节长假最后一天,坚持在京上访的一批访民,2月10日在北京南站,拉起写有“强烈要求官员公开私人财产”的红色横幅,并上传网络。维权网公布了举横幅者的姓名和电话,他们来自东北、华北、西南以及西北等多个省区。
据报道说,美国之音采访了这次街头行动一位参与者的家属廖先生,在回答为什么不为个案举牌鸣冤,而要提出社会大诉求的时候,他表示:“不受他们(地方官员)打压,怎么能到北京来上访?大家都说,这是大家的事,我们个人也是有诉求的,对吧?大家的事情办不好,个人的事情也没有法解决。你看,底下腐败的那个样字,我们上访都十四、五年了。就国家整个事情来说,(我们的个案)看来也不算是大事了,真的都是小事了。实际上政府部门的腐败现象太严重了,那讲起我们个人的事情也是很惨的。”
廖先生说,他的妻子“2005年因为上访被劳教一年,2015年又因经常在网上呼吁,被判了两年半,去年春天才出来。”不过,他说,这次春节南站拉横幅,要求官员公布私人财产事件。由于刚刚发生,当局目前还没有找上门来问罪。
参加拉横幅的一男士对美国之音表示:“由于这些党政官员为了个人的利益,不择手段,贪、腐败,所以我们要求,官员公布自己的私人财产,公布他们的财产来自合法(渠道),还是来自非法(渠道)。”
据维权网说,政府官员公开财产,是每一个法治国家都遵循的规则,这种规则远比空喊“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百倍!西方国家今天的廉洁,就得益于官员财产公开、纳税人都可以核查。中国曾有人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官员财产公开,但是反对者超过百分之九十,所以至今“两会”对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从未进行表决。
换言之,经过习近平的一番操作,官员的财产对老百姓更不透明,同时对习近平更透明了。
前面讲过,如果官员对老百姓透明,它就会倾向于避免做那些对不起老百姓的事情。现在官员对习近平透明,它就会倾向于避免做对不起习近平的事情。
官员无法反抗,是因为中纪委是一个凌驾在中国法律之上的组织,它们对党员干部的各种强制措施,都是不需要法院、公安部门批准的。有人说,纪委是党的部门,纪委的这种做法只是根据党的纪律、只针对党员。但在中国,想当大官就必须入党,所以这种破坏法治的做法,实际上是针对所有官员的。法律连官员都保护不了,又怎么保护老百姓呢?习近平的反腐,不仅没有把腐败打下去,还破坏了法治,被誉为倒车帝实至名归。
在习近平的带领下,广大党员干部越来越不讲法治、越来越不把人民群众看在眼里,同时越来越讲政治、越来越把习总书记的名字挂在嘴上,是近几年来中国普通人的共同感受。
这种权力的集中、绝对化,只会导致腐败的集中、绝对化,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不可能减少腐败。十年前老百姓还可以在网上曝光腐败,现在闭网锁国、言论控制越来越紧张,老百姓曝光腐败越来越难。最后就成了“只许维尼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越反腐权力越集中,越集中权力越腐败。
所以习近平的反腐,看上去是在整治腐败,实际上是搞个人集权,助长了整个社会的腐败,是对国家和民族的犯罪。最富戏剧性的例子是,由于习近平治下的政府越来越腐败,反共人士只花了6000元人民币,就从公安那里买到了习近平全家的户籍,完美诠释了什么叫自作自受。
与其被这种只讲政治、不讲法治的所谓“反腐”折腾,我倒宁可中国更“腐败”一点。什么公款吃喝、收受礼物、把家人送到国外去,全都应该合法。让每个官员都能享受特权,比只让一个官员享受特权,恐怕对民主、法治的促进作用还大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