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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国公知的水平不高,雷言雷语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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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西方文化是让你至今也难以理解或认同的?
@SuperMild #175793 再举几个更极端的例子,有一首歌可能有些人听过,就是lost rivers,这首歌大部分人听了以后都会觉得这就是一个女的在哭喊的声音,完全算不上是音乐。坦白说我也对这首歌欣赏无能,但是这首歌既然成功的发行了出去,说明这首歌肯定有人懂得欣赏,存在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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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国公知的水平不高,雷言雷语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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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法的前世今生:从地方到全球
@陈士杰 #175823 你没仔细看文章中讲过这个问题,日本的国籍政策属于第二类,也就是外国人要归化日本先要去本国的政府机构那里拿退籍证书,再到日本的移民归化机构那里归化为日本公民;但是如果日本公民在外国取得外国国籍。
“第14条强制在20岁至22岁选择国籍,第15条规定若逾期不选法务大臣可催告一个月内选择,再不选将失去日本国籍。然而第14条第2款订明,当事人选择日本国籍的方式,既可以放弃外国国籍,也可以根据日本户籍法作出保留日本国籍的声明,并不强制放弃外国国籍、也不禁止使用外国护照。而第16条只赋权法务大臣在选择日本国籍者担任外国公务员中仅限本国人担任的职务时,才能强制剥夺日本国籍,事实上是允许、“纵容”当事人不放弃日本国籍。因此,和强制剥夺新加坡国籍比起来,“选择日本国籍”的声明和美国归化时“完全放弃忠诚”的宣誓,只不过是“走形式”而已。”
为什么搞严厉的国籍审查没好处,因为站在中国政府角度,你认定他是中国公民,那么中国政府能对他做的事情就更多了,而如果你认定他是外国人,中国政府对他的管辖权就会缩小。这才是不排斥本国人归化外国后他的旧国籍的根本理由。
“中国不属于上述三类”
请解释为何中华民国(不管是大陆的民国,还是台湾的民国)不禁止双国籍。事实上,禁止多重国籍是stand out的,不是常例。而禁止持有本国籍和外国籍在本国以外国人身份从事任何事情,又是普遍规则(假如你有我国国籍,又有外国国籍,则你在我国管辖范围内,只会被视为我国公民,不承认你的外国公民身份)。没有哪个国家会承认持有本国籍和外国籍的人,是外国公民。这就反映了国籍权的扩大是有利于政府的管制范围的。就算是桂敏海事件,中国政府也是毫不客气的恢复了其中国国籍,这就彻底断掉了瑞典通过外交渠道向中国施压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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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美国被美国人歧视,和留在中国,哪个更好?
發言裡舉的兩面大概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覺得當『自己人』的奴隸和當『外人』的奴隸是兩碼事...
實事求是地說,確實去國外受到的所謂歧視和國內鐵拳比起來就是毛毛雨,不過要是進化到拿後者來合理化前者,『心甘情願』,那大約真就是支性不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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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红楼圈养十几名性奴 当地官员长期庇护
credibility: can not be verified
搜了一下,发现是今年1月财新的特稿《上海“小红楼”黑势力覆灭始末》,原帖(付费墙),更加详细。楼主转载为洗稿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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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基于性善论
这个实验是双向的,我想看看你究竟有什么高论,很可惜仍然较为肤浅。
还是那个问题,你眼中愚民和姨学家眼里的支那费拉民有什么区别,同一群烂泥扶不上墙的人为什么姨学家能得出支解全国小民主你就能得出精英独裁特别好?同样的前提假设,你们得出不同结论,这其中关键分歧点在哪里?
你在用人性的“善”“恶”来衡量制度的好坏,而不是这个制度设计的好坏。制度设计出了就是为了在人性无论是“善”还是“恶”的情况下都能有效运作。民主是一种政治制度,并不是相信人性善良。你说一种哲学思想一种文化也就罢了,民主何来善良论?
你相信管控,那么请论证一个政党如何有效地收集利用市场上的所有信息,也不受自身的bias影响。
我开始对民主制度产生严重怀疑,大约就是看了那部电影之后。
为什么台湾黑老大不能成自发秩序漂白呢?为什么你看了黑老大当政协不对威权独裁产生严重怀疑呢?双标过于明显。
特别是老共这种打黑,就是好秩序,就是治理社会的灵丹妙药。但是,老共这种打黑,至少要比所谓的民主法治更有效果,更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请用具体的社会犯罪率以及相关数据进行论证。观点廉价,亟待证明。再次标本,封号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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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红楼圈养十几名性奴 当地官员长期庇护
最震撼的是有一位都逃出來了,結果還能被硬生生地拽回去,這個在自由世界完全不敢想像的。這種被剝奪自由,不知道未來的感覺實在無法想像。我以前就上個中國義務教育地牢籠就快精神崩潰了;這裡有位還去美國留學過的,想像一下她在美利堅和教授討論liberal democracy, gender&Women studies, civil rights movement,然後到了支多瑪突然被拉進這種地方。體會過自由的人才有可能是最絕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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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权国家的笑话总是出奇相似——俄罗斯南非大使馆重新发明历史
苏联的红色法西斯一边反沙俄,一边声称继承沙俄的遗产
俄罗斯联邦的皇俄一边反苏,一边篡改历史维护给苏联开脱
有些东西实际上是一脉相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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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无不胜的习近平思想万岁 / JINPING2023 / 连任!连任!
重要岗位谁来做,在党代会开完就已经知道了,常委排名就能看出谁是主席、谁是总理、谁是委员长。
人大换届的时候,主要是看两高和内阁的人选,当然这就不那么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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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基于性善论
我现在要进行一个实验,就是要看看我这个账号能在该站生存多久,这是第二篇帖子。
之前有个谣言,不知真假,据说,是萨达姆临死前,对美国人说:你说我是独裁者,但是你们了解我的人民吗?果然,萨达姆、卡扎菲、阿萨德这些阿拉伯世界的强人被美国搞到之后产生出来类似伊斯兰国这种更加变态的组织。从侧面印证了这个说法:如果萨达姆真的是阎王,那么他手下的人民就是魔鬼。或者说也只有魔鬼才孕育出阎王。
之前有一派极端反华的公知有一种理论:中国就是盐碱地,不是共产党统治中国,而是中国孕育出共产党。国民党统治要比老共柔和很多,但是中国人把他们打跑了,甚至于现在在台湾,国民党混的也很惨。而中国人在满清以后蕴育出来的一个最稳定的组织就是老共,一个靠着战争得天下,杀人稳天下,人身控制治天下的集权组织。有趣的是,在台湾,取代国民党的也不是什么真正的民主政治,而是绿党操纵的民粹政治。
所以,很多人天天讲民主,讲民众通过民主制约政府。但是大家所说的那个“民”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呢?就是说你认为的民众,和我认为的民众是一个东西吗?
我认为的中国人,就是一群如果没人管着,就会翻天的愚众。有人说,老百姓里难免有几个傻子,但是我的观点相反:至少我认识的中国人里,包括我在内,没几个理性的聪明人。有些人确实比较理性,也比较聪明,但是他们都是没什么道德的人,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发了财,却没什么社会责任感,甚至他们发财的基础就是危害社会。真正发了财还对社会有奉献的人,我很少遇到过。当然这或许也是因为我生活的环境是这个国家的最底层,但是客观上我也真正了解底层社会到底是一群什么玩意儿构成的。简言之,这个群体里,好人有限。这个群体里绝大多人的生存方式就是吃人和被人吃。
故此我觉得我跟这个网站绝大多数人的分歧就是我信奉“性恶论”我不相信人性本质是善良,所以我也不相信什么民主。或许有人会说,都是共产党败坏了中国的风气,人民素质才如此低劣。。。真的如此吗?还是那句话,到底是老共造就了这种人民,还是这种人民产生了老共呢?我相信后者。
我相信的东西就是秩序和管控,当然,是不是老共这套秩序就是最好,什么样的管控才是好的管控,这是要讨论的。不过,对于现在主流的这些什么民主,人权,法治,我是不相信的,因为这些东西不过是西方人编造出来的另外一个共产主义神话而已。是唬人用的。这些理论和观点,既无法解释现实更没法预测未来,既解决不了任何现代中国社会面临的问题,反而会造成极大的混乱。
比如人权,或许这里很多人都认为,人权是用来保护人的,不过以我的见识,在现实中,人权往往是牛二用来讹诈杨志的护身符,很多流氓他们依仗的一个理论就是:有种你打死我。如果你不敢,我就祸害你。他们一条烂命,不在乎,死了就死了,但是你不行,你有家有业,有老婆有孩子。这种人在严打的时候直接就捆卡车上拉体育场毙了,但是现在不行,现在老共也开始讲法治和人权了。你最多拘留他,出来之后又是一条好汉。人家也不在乎,相反,蹲大狱还是他的资本。所以习总打黑,很大程度上是顺民意的。只不过他打的还不够狠,很多地方没除根。
我记得香港电影《古惑仔之猛龙过江》里就有这种情节,山鸡去台湾给一个黑老大当小弟,而这个黑老大居然参加台湾的地方选举。我不知道这个电影,是不是老共的驻港办事处投资拍的,这不是黑台湾的民主制度吗?但是后来一查,这居然是有原型的!台湾真有这事儿。。。我当时的感觉就是,如果日后老共真没了,大陆变成台湾这个样子,那老百姓真的就别活了。我开始对民主制度产生严重怀疑,大约就是看了那部电影之后。
当然我也不是说打黑,特别是老共这种打黑,就是好秩序,就是治理社会的灵丹妙药。但是,老共这种打黑,至少要比所谓的民主法治更有效果,更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至少要比黑帮选议员可爱的多。如果用刘仲敬的话说,黑帮也是自发秩序。但是我的常识告诉我,老共要比黑帮更可爱。
不过现在老共也有问题:很多事实上就是黑老大的人居然进了地方政协或者当了人大代表。如果老共在,他们都能渗透进去,如果老共不在了,那么他们是不是真的要去选市长了?可能还会有人说,正因为老共在他们才能当上人大代表,民主了这些人就。。。就怎么样呢?就被正法了?可能吗?人家没准摇身一变,变成自发秩序,直接漂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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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权国家的笑话总是出奇相似——俄罗斯南非大使馆重新发明历史
https://twitter.com/EmbassyofRussia/status/1465640339113455622 https://twitter.com/EmbassyofRussia/status/1465640339113455622
11月30日,在苏芬冬季战争的开战日,俄罗斯驻南非大使馆发推特称是芬兰和纳粹德国加强合作期间的领土争端造成了冬季战争,并宣称芬兰是纳粹德国的可靠的盟友。
然而,真实历史上芬兰是在冬季战争被苏联要求割地赔款之后才和纳粹德国拉近的关系。冬季战争完全是苏联为了一己私利针对一个和平的北欧民主国家发动的战争。
同样,俄罗斯南非大使馆的这条推特也遭遇了严重的翻车。节选其中的一部分:
Not only was it purely a Soviet invasion with the aim to conguer Finland, but Soviet Union also got absolutely humiliated by some farmer peasants with outdated weapons.
In 1939 it was the Soviet Union was in actual alliance with the Third Reich. Finland was not. You made an agreement with the Third Reich to attack Poland, the Baltics, and Finland.
It was not. Russia invaded Finland with the blessing of the nazi Reich, as stated in the Molotov-Ribbentrop pact.
It was the USSR that allied with Third Reich. Remember Molotov-Ribbentrob deal? USSR occupied Baltic countries and tried to do the same with Finland and lost. You divided Poland with the Third Reich too You should really learn history based on facts and not fic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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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就是一个骗局
很好的思路。民主是有缺陷的制度,这是无可否定的。
但专制的缺陷更大。你无法想象有这如此美丽建筑的城市里发生的一个个治理失效事件;这更是文明的倒退。
一个良好的城市治理制度必须具有的:
- 1 财产权,保护私有财产,人们为自己奋斗,人们自己先有钱了才能纳税
- 2 授权制,对治理者的专断型权力 是来自‘授权’的,人们纳税纳得开心
城市运营是要砸钱的,钱从哪来?税收。何为健康税收?如上两点是我的考虑。这样,在维持一个健康的城市运营成本的良性来源之后,才能对未来的城市运营与发展有资金保障,让人们对城市发展有信心。
民主国家对民主国家也会开战,或者说 ‘授权型国家和授权型国家也会开战’,参考 美国 vs 危地马拉 1954 。“授权型国家和授权型国家之间永远不会开战”的预设是错误的 —— 显然,A们当然可以授权A国国家机器去侵略B国的B们阿,这就是授权型机制。内政的民主制度不能保证你不被外敌侵略,内政 paid 的威慑值才能,而威慑值来自于两个方面:自身武力值 and 盟友,其中 盟友路子需要交保护费 还要看大佬心情 若保护费交得不够 大佬照样出卖小弟 参考波兰 时候到了而已 你民主也没用 照样出卖你 你只能是棋子或棋手: (在棋手眼中的一颗舍得出卖的棋子和一颗不舍得出卖的棋子 都不是棋手)因为你不可能既是棋子又是棋手,自身武力值发展路子需要自己发展武力值所必须的人才与科技和反间谍支持。
世界和平也是需要成本的 打仗是因为这个仗划算就打、不划算就不打。它和民主或专制的关系是零,因为民主和专制都可以授权打仗。自身武力值和盟友关系更能决定打仗还是不打仗,比如 你和美国是盟友,即使你专制,只要美国默许了(你和美国成交了)美国也不打你,你可以放心专制。这就叫盟友关系,参考沙特阿拉伯和美国石油价格 —— 可以预测的是一旦美国不再依赖汽油作为主要能源了,那么那时沙特阿拉伯这个独裁国家所在的中东必然发生战争。不是现在,是那时。而且这和沙特本身民主或独裁是零关系,时候到了而已。
世界和平其实很像棋子和棋手的关系,和棋子国家内政关系很低的。中国在韬光养晦的江时期采取的就是棋子策略:既没变成棋手、也没发生和平演变(2000s 各种专制铁腕迫害 一个都没少,可美国政府当时并不针对中国政府)。现在它变成棋手策略了,是全新玩法(2010s 至今早已被全球针对)。众所周知的是,在一个选手实力不太够的时候选择贸然进入新地图是有风险的,图什么呢?自己把自己树成靶子了,让别人打。他觉得有利可图所以在危险边缘试探。
2010年 中国人均 GDP 是美国 1/10 , 2020年 中国人均 GDP 是美国的 1/6 。甚至只要宣传一下这方面信息,人们立刻怀念起江时代韬光养晦阶段(在美国默许之下搞独裁并发展 GDP),人们立刻不想打台湾了:这都不需要中国变革当前的政治制度,回到江时代的中策就 OK 了:
上策:美国默许之下搞民主,中策:美国默许之下搞独裁,下策:美国反对之下搞独裁,下下策:美国默许之下搞民主(民粹)。从中策走到上策是很温和的 这是棋手棋子化,从下策走到下下策是很加速的 这是棋子棋手化。
民主对和平的促进为零,世界和平也未必需要民主的帮助。在和平视角之下,这里民主定义其实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为什么呢?即使是两个高度独裁国家 也可以实现和平,即使是两个高度民主国家 也可以破坏和平。即使都是高度民主的两个国家,只要他们觉得自己是棋手型国家,那么他们就是可以打仗的。英国与阿根廷的马岛战争,这是两个正经的三权分立的民主国家,都是通过人民授权打仗的。
美国盟友关系对和平的促进很大。只要你是美国盟友,那么你怎么独裁都没事,世界各国都不会找你麻烦。这样看来,美国还真是定海神针呢!英国的智慧在于它不会挑选一个美国盟友去打仗,独裁中国或民主中国也有此智慧。这在于‘智慧’本身,而不是中国本身的民主或独裁制度。即使是傻子也知道老虎屁股摸不得,故而这只能是故意在演戏:借民粹的坏处巩固独裁的合理性。只有我能镇得住这帮疯子,那么我独裁是不是就很合理?(姑且不论这帮疯子就是我煽动起来的)。进而,成为一个国际认可的独裁者,这是习的创新。习自立为疯子王是借助疯子角色在凭空做高习的身份。美国政府对此是如何应对的呢?可见的是在美国政府高官比如蓬佩奥的发言里都刻意增加了‘将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分开’方面的设计 —— 为了反对不合理独裁。至于中国未来是走向民主 or 走向合理独裁,这取决于美国何时见好就收:对于中国这种体量的国家,你民主了美国也不会放过你的。当你的国家的人口降低到4亿 美国可能就放过你了吗?英国与阿根廷的马岛战争却也恰好是两个人口相当的民主国家之间的战争。只要有利益争端,就不能泯灭战争的可能性,多么民主都没用的(发展民主水平、发展军事力量二者不能偏废,尤其当盟友都在偏废的时候。这就是美国所做的),再高民主程度无法泯灭战争可能性。故而,我认为战争和民主的联系本质上就是没联系,在这方面你可以说“民主能保障和平”这论断是一个骗局。
对于一个非五常国家而言,和美国(或五常任一国)的盟友关系能增加它的和平概率,它是站队问题,和此小国内政是否民主独裁的关系不大。当然如果你本身是一个独裁小国,你更倾向于谋求与中国盟友关系或与俄罗斯盟友关系,如果你是一个民主小国,你更倾向于谋求与美国盟友关系。选项在你。以沙特为例:五常不会强迫你站队,更不会强迫你民主:和美国闹掰之后,中俄都在向你招手。在未来,像沙特阿拉伯这种老牌独裁但能供石油的能源输出型国家,一旦被一个发现了低价新能源的美国踢开,中俄立刻张开怀抱欢迎它,它依旧能将“独裁且和平”进行到底。美国对沙特的民主 PUA 是没用的,反而是沙特给美国施加了现实扭曲力场,沙特凭借石油获得了‘美国默许之下搞独裁’的权利。
为什么沙特就能做到对民主的不迷信?要怪就怪你自己不是沙特吧。沙特的底气是能源,别国的底气又是什么呢。当然 台湾可以说美国对台湾十分忠诚,台湾自己的底气就是台湾地理位置,这就看美国认可不认可了。目前看来美国对台湾地理位置的重要性还是很认可的。 —— 但你要看清美国对你的忠诚度来自于哪,美国的认可是对地理位置的认可,而不是对民主制度的认可。
为什么沙特就能做到对民主的不迷信?因为沙特对沙特所获取的美国的忠诚度的来源已经看透了,而且有预案:一旦美国忠诚度因为美国自己的原因降低了,沙特还能凭借石油来获得中俄的忠诚度。对沙特而言,民主是骗局,独裁也是骗局,但石油不是骗局:一旦沙特变成贫油国或者地球人都不会再需要石油了,它将变成一个普通中东国家。 —— 在此之前,发展一些NB产业 让美国离不开你 才是重要的。
在将战争与和平、城市治理、意识形态三者分开聊的前提下:虽然将意识形态方面的东西抬得太高对换取和平是没有用的,但如上‘一个良好的城市治理制度必须具有的’条件是有用的。即使是一个独裁国家 为了更多的更健康的税收 也应以此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包括对后续发展军工科研并吸引经济军事盟友都是有必要的。
授权机制可以保证战争动员积极性:一个健康国家就应该有授权开战能力。首先,授权型国家有完整的授权机制 国民授权开战 国家机器才能开战 人们不会很蒙 人们自信自己为什么而战,这比独裁国家抓壮丁的民兵和看热闹心态的平民更好 - 如果我没同意你打 因为你没征求我的同意所以即使你打赢了也跟我没啥关系 如果你打输了平民自然就是赢方的带路党,所谓的‘谁赢跟谁’这个其实也是个很恶劣的特点:它把生活过成了刮刮乐抽奖,无论开奖开出了什么统治者 人们都要笑纳,是被动的 而非授权的,刮出一个维尼 也不知道退货,好像有什么把柄在他手上似的。其次,在战后老兵安置方面,授权型国家给予的福利都是切实可靠的,而不是发发奖章就完事的。独裁国家不存在授权的问题,输赢都和平民无关 如何安置老兵也都是 ... 没来个大清洗让笑纳就不错了。 —— 但是,即使城市治理水平很高、意识形态是民主也有授权机制的国家,也可能因为战争情况而有误判,参考 1950s 美国为了反间谍的麦卡锡主义。在 城市治理水平没错 意识形态也没错 的情况下,也可能给个人带来巨大损失,巨大到什么程度呢?钱学森。这就是我为什么选择将 战争与和平、城市治理、意识形态三者分开聊的原因:一个国家就是一个会犯错误的机体,再完美的国家它也随时可能愚蠢!没有任何东西能保证一个国家永不愚蠢,在这一点上 民主国家和独裁国家的愚级是很相似的,只要是一个在谋求自保的国家 就是愚蠢的:这是它为了它的自保而产生过激反应,这是正常的,自然界里很多生物就是这样,没有国家会为了显得英明而冒险放弃战争中的主动性。就像美国即使开除钱学森 它是不会觉得后悔的:“如果钱学森真的是间谍,那么驱除钱学森就是正确的;如果钱学森是冤枉的,那也无所谓 美国科学家多得是 不差这根葱。” 虽然这话若让钱学森听了他要气晕,但一个健康国家就该有这么做的底气:美国不为钱学森服务了,这是美国自己的决定;这不是钱学森的决定 识得唔识得呀。美国看到的不是钱学森的冤枉,美国看到的是间谍渗入政府机构的不确定后果 美国嘛 觉得自己若不除掉潜在间谍是对不起美国纳税人的,以人民的名义干掉你,这也是民主的一部分。 —— 当然,以人民的名义赔偿你 也是有可能的,这是只要是一个会承认自己错误的有钱国家就可以的。但下一次 在战争情况里 当第二个钱学森出现的时候,美国依然会驱逐他。美国作得起,且这是没有药的。
战争,可以改变很多事。只要一个国家有困顿于战争之中的可能性,那么一切就会为战胜而服务。个人命运会被反应过激的交战国改变 被判作间谍待遇,城市也会优先谋求自保而当俘虏: 为了保命 什么都敢卖给你,即使你是法西斯,一个城市是会和法西斯做交易而谋求保命的,这不正义可它正当:一个城市是不会因意识形态而壮烈地憋死自己的。它远远超出了意识形态的范畴,也非民主国or独裁国凭借各自优势可给出不同选项。为什么呢?因为是战争给了国家选项,而非国家给予战争选项。在战争面前,国家是没有选择的,是被动的。所以,只有战争才能克制战争 —- 城市治理水平本身和意识形态本身都是无法克制战争的。
相反,一个国家变成一台战争机器是一件必然发生的事情,如果民主阻止它的发生 那么这样的民主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民主国家才会发生战争,真正的民主国家才会发生真正的人民战争。从这一点来看,独裁国发动战争的概率非常有可能是低于民主国的,因为国王有真正的一票否决权。同样,民粹主义也只会出现在充分民主的国家里,在独裁国里是不会有真正强力的民粹主义的。有民主才有民粹,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民粹。就暴民质量而言,中国民粹型愤青和美国民粹型红脖,民粹质量都不一样。如果中国想发展民粹主义,得先民主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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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法的前世今生:从地方到全球
@陈士杰 #175817 如果要简单,承认双重国籍(或不处理双重国籍问题)更简单。既不用给分手费,也不用耗费警力去抓国籍未处理好的人。
我仍不理解严格处理双重国籍的必要性,不理解双重国籍的危害,文章中也没具体说这一点。
假设我们大方一点,不要纠结双重国籍问题:一个人不管如何获得中国国籍的,一旦获得,只要不犯罪、不主动注销就不取消他的国籍。如果他去外面,比如美国日本等等拿到了1个也好100个也好别国的国籍,那也不管,中国还是承认他是中国人,还是承认他的中国国籍。
这种大方的、简明的做法,有何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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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就是一个骗局
你说的这些都不是不民主的理由。民主国家也有文盲,也有深信阴谋论的人,民主国家也是精英治国。
你担心低素质者会集体作出糟糕的决定,你担心的其实是民粹主义,而不是民主。
专制政府恰恰会利用民粹的坏处,来蛊惑人们,不要相信民主。
政治参与是要锻炼的,欧美老百姓都锻炼了这么多年,还时不时冒出民粹,何况中国这么缺乏民主磨练的环境?正确的方法是让老百姓逐渐接触信息,逐渐参与民主活动,培养民主意识,而不是说老百姓都不行还是让专制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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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红楼圈养十几名性奴 当地官员长期庇护
粉红天天念叨爱泼斯坦,没想到本国光天化日下都能有更恶劣的案例。爱泼斯坦只能在加勒比海找个小岛藏着掖着,这直接是在大城市建立妓院+奴隶圈了。考虑到共党“一人一个女学生”、“八千湘女上天山”、文工团里的黑历史还有最近的彭帅事件,不难想象还有多少罪恶藏在黑暗处无法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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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淆入门】新品葱姨学小要理问答
看上去不像是好消息--上次斐济这么干是军事政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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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法的前世今生:从地方到全球
@陈士杰 #175817 那你首先要解决香港人和中国人的国籍是否相等的问题,我的建议是仿英国例,大陆人是Chinese Citizen, 港澳人是Chinese SAR citizen,台湾人是Chinese Overseas Citizen,海外华人不算citizen。
edit:
"中国不承认BNO国籍,因此也不承认BNO是护照"
中国不承认台湾人的中华民国籍,但是你从上海飞东京的时候出示绿皮的民国派司是可以作为旅行证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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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简字合并字表”与“繁简字同形字表” (来源:古音小镜网)
@奭麦郎 #175815 这倒是说到点子上了,郭沫若这种人没骨气又不是共党建国开始的,民国时候就是这样。所以中共用他的时候也不看重此人的忠诚度的。
不过说到谁独裁就反谁,我就想到了香港,上层是亲英亲中,下层是反英反中,不管是港英还是紫荆,香港都是一个典型的拉美化的特权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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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简字合并字表”与“繁简字同形字表” (来源:古音小镜网)
@史蒂芬 #175803 @消极 #175805 艾青艾未未父子是有朴素的自由思想的知识分子,谁独裁就反谁那种,而不是郭沫若那种舔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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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法的前世今生:从地方到全球
如果这篇文章讲的很好,那么中国的国籍法就有大毛病了。最典型的,就是应该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籍,澳门特别行政区籍,甚至还要给台湾人设立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外籍”以解决港澳台人和大陆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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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法的前世今生:从地方到全球
这篇文章讲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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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法的前世今生:从地方到全球
转载自 https://ambrosia.page/zh/3.html
2021-09-28
小粉红常说的一句话是:“他有外国护照就不是中国人了,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这是一句狭隘民族主义宣泄,但并不正确:国籍作为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远远不止这么简单。从欧洲大陆到美国,到海外诸殖民地,再到二战后步入开化的亚洲诸国——国籍定义与国籍法的形态伴随着各国的历史而变迁。作为一篇介绍性的文章,本文固然不能穷尽全球所有国家地区的国籍状况,但可选取若干代表性的国家地区来介绍其国籍法的形态。限于篇幅,本文将着重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香港、澳门的国籍法状况;迁台后的中华民国国籍法状况,将在其他文章中另外介绍。
与生俱来的标记
欧陆民族国家
国籍一词是汉语词汇,然而这个词却是近代才出现的。“籍”在中国古代主要用于表述户籍或籍贯。古代的交通非常不变,在人员往来稀少的情况下,人口生育绝大多数局限在国内;因此古代的国家都是民族国家。国籍的英语词汇是“nationality”,其词根为“nation”。从“nation”一词兼具“民族”“国家”两重含义[^1]可见一斑。因此,近代及以前欧洲大陆国家的国籍基本等同于民族属性。政体的不同会导致对国籍的形容有所不同,君主制政体会描述为臣民(subject),而共和制以及君主立宪制会描述为公民(citizen);中立的描述方法则是沿用nation一词,描述为国民(national)。
在父权社会的大背景下,新生儿一般继承父亲的国籍,只有在父亲不明(私生子)的情况下才能随母亲的国籍。1842年12月31日普鲁士国籍法[^2]第2条说:
男性普鲁士臣民的每名婚生子女自出生时即为普鲁士臣民,出生在外国者亦然。非婚生子女之身份随其母亲。
这种制度称为血统主义(jus sanguinis)。然而,并非所有国家都无条件的将国籍赋予本国人的后代。1791年法国宪法第2条第2段[^3]说:
下列人士是法国公民:(1)在法国出生、父亲为法国人;(2)在法国出生、父亲为在法国定居的外国人;(3)在外国出生、父亲为法国人、本人返回法国定居并作出公民宣誓;(4)在外国出生、其父亲或母亲是因宗教被驱逐出国的法国人、本人返回法国定居并作出公民宣誓。
可见法国国籍法中并不单纯按照血统赋予国籍。第(3)项为出生在外国的法国父系后代施加了条件,而第(2)项则是扩张了非本国父系后代按出生地取得国籍的途径。和上文的德国系统、下文的英国系统综合比较,法国系统可视为一个混合系统。
英伦的出生地主义
英格兰普通法认为:在国王(女王)陛下领土出生者,自婴儿时期就得到君主的庇荫,会自然对君主产生“感激的恩情”(debt of gratitude)从而产生“自然的忠诚”(natural allegiance[^4]。《1914年英国国籍与外国人身份法》[^5]将这些规定汇编为成文法,该法第一条开宗明义:
(1) 下列人士应被视为天生的英国臣民,即:
(a) 在陛下的领土和效忠范围内出生的任何人;
(b) 任何出生于陛下领土范围之外的人,其父亲在其本人出生时是英国臣民,并且满足以下任何条件——
(i) 他的父亲是在陛下效忠的范围内出生的;
(ii) 他的父亲是被授予入籍证书的人;
(iii) 他的父亲因领土的任何吞并而成为英国臣民;
(iv) 他的父亲在该人出生时正在为王室服务;或
(v) (略——笔者按);及
(c) 在英国船舶上出生的任何人,无论是否在外国领海:
这种制度称为出生地主义(jus soli)。很明显的对比是,此处血统是添赋在出生地主义上的额外扩张,是与出生地主义平行的新的国籍取得途经,而血统主义中的出生地则一般是限制,无法免除血统的要求。
最早从英国独立的英属北美殖民地(后来成为美利坚合众国)则继承了英格兰普通法中的国籍逻辑。不过,由于美国是急于建立自己法律系统的新国家,美国的成文化工作比英格兰要早。1789通过的美国宪法第1(8)条列举了国会的若干立法权,其中第四项是:
制定合众国全国统一的归化规则和破产法;
隔年通过的《1790年归化法案》[^6]中就定义了根据血统取得公民权:
……合众国公民的孩子,包括出生在海外的,或者出生在合众国范围以外的,将被视为天生的合众国公民。惟取得公民权的权利,不得被授予其父亲从未在合众国居住过的人。……
同样为出生地主义加海外出生者限制(父亲至少在本土居住一天)的模式。因美国继承了英格兰普通法中的天生公民(natural-born)概念,所以不必对境内出生儿童取得国籍作特别定义。但美国习惯法从来没有将部分人视作美国的一部分,例如奴隶和印第安部落人。内战结束后奴隶制被废除,国会通过《1866年民权法案》:
所有在美国出生且不受任何外国势力支配的人,除了未被征税的印第安人以外,均为合众国的公民。
并随后在1868年通过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以防止这一条款被宣布违宪:
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
随后出现的一个新的麻烦群体是华人劳工。1882年5月6日美国国会通过《排华法案》限制华人移民。移民局认为父母都是中国劳工者,虽然在美出生,但仍为中国公民,拒绝在加利福尼亚出生的华人劳工后代黄金德入境。黄主张自己是美国公民并提出司法复核,此案最终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即美国诉黄金德案[^7]。最高法院在此案中认为公民权条款应该根据英国普通法的角度来解读,确认“受其管辖”的含义为不是敌国或外交官的后代,遂确立了在美国出生的所有人均为美国公民,而不论其父母的身份。
殖民地的政策
采取血统主义的欧陆国家,其海外殖民地的国籍法从来都不是问题——一个刚果人无论如何不可能有比利时血统。然而对于英国的殖民地来说,随着“大英帝国”开疆扩土,英格兰的出生地主义遍布整个日不落帝国。国籍必然成为问题, 因为不论是君主制还是共和制,国籍都是“自己人”与生俱来的记号。这意味着一方面他们有义务对本国的君主(政府)保持忠诚,而另一方面君主(政府)也必须给他们庇护——居留权就是其中之一。《1948年英国国籍法》为整个“大英帝国”规定了一个公民身份:联合王国及其殖民地公民(CUKC, Citiz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Colonies)。这样规定的结果是,殖民地的公民,包括来自亚洲和非洲的非白人族群都能自由移居英国本土,这引起了本土人民的恐慌。
在这种情况下,《1962年英联邦移民法》对与本土没有联系的CUKC采取入境限制措施。《1971年移民法》正式引入了联合王国居留权(Right of abode in the United Kingdom)的概念,自此与英国本土没有关系(即不享有居留权)的英联邦公民,在移民管制方面与外国人无异。《1981年英国国籍法》是英国国籍里程碑式的改革,该法将原有的CUKC一分为三:
- 英国公民(BC, British Citizen),与英国本土相关者具此身份
- 英国属土公民(BDTC, British British Dependent Territory Citizen),与英国海外殖民地相关者具此身份
- 英国海外公民(BOC, British Overseas Citizen),原具有CUKC身份但不合资格取得BC或BDTC身份
另外,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该法也勾勒出两种特殊的身份情况[^8]:
- 英国臣民(BS, British Subject),1948年法之前是英国臣民,但1948年法实施后不是CUKC(不包括所属国独立)的情况
- 受英国保护人士(BPP, British Protected Person),没有取得任何国籍的汶莱裔BPP的后裔
此后,除少数涉及CUKC的特殊情况外,联合王国本土居留权和英国公民(BC)划上了等号。至于各海外殖民地,则共享一个英国属土公民(BDTC)身份,而与各殖民地的联系由各殖民地自行立法规定“本土人身份”(Belonger Status)和居留权。BDTC身份在《2002年英国海外领土法》下改名为“英国海外领土公民”(BOTC, British Overseas Territories citizen)。
在英国法律框架下,1997年7月1日起香港不再是英国属土。1985年,为批准联合声明并执行联合声明1984年12月19日关于香港居民国籍问题的备忘录[^9]:
凡根据联合王国实行的法律,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由于同香港的关系为英国属土公民者,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不再是英国属土公民,但将有资格保留某种适当地位,使其可继续使用联合王国政府签发的护照,而不赋予在联合王国的居留权。取得这种地位的人,必须为持有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以前签发的该种英国护照或包括在该种护照上的人,但在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或该日以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以前出生的有资格的人,可在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截止的期间内取得该种护照或包括在该种护照上。
英国议会通过《1985年香港法》并在其中正式设立英国国民(海外)国籍,英文为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 缩写为BN(O),实务上一般省略括号写作BNO。BNO与BC以外的任何国籍一样,确立了英国君主与当事人的忠诚关系。举例而言:当事人如攻击英女王,属犯下叛国罪;当事人可以取得载有BNO身份的英国护照;可在外国请求英国的领事保护。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当局)不承认这一身份,因此在中国境内(包括香港、澳门)时当事人主张英国领事保护,将被中国政府拒绝。另外,BNO是过渡性的国籍,无法传递给子女;1997年12月31日之后,任何人无法再取得BNO国籍。
因此,英国有六种国籍,而除了BC以外的国籍均不赋予本土居留权。请参见维基百科“英国国籍法”中文[^10]和英文[^11]的相关词条。
一份忠诚予几国
域内:取得、存续、丧失
在研究这一部分的问题之前,我们必须先总结一下第一部分的内容:
- 各国一般均有自己的国籍法律,规定了本国天生(natural-born)公民的范围;
- 国籍可能从父母处传承,也可能根据出生地取得;
- 国籍可以后天取得,这个过程称为“归化”(naturalisation)。
因此,有两类方法取得不止一个国籍:
- 先天:父亲的国籍国、母亲的国籍国、出生地国
- 后天:自愿归化加入外国国籍
因此,如果某些国家不希望公民保留先天的外国国籍,或者归化取得外国国籍,则必须采取法律措施。针对归化,一般规定当事人取得外国国籍后即丧失本国国籍。针对先天多重国籍的措施有两个。第一是缩小授予国籍的范围,可以通过立法将海外出生且具有外国国籍者者排除在天生公民的范围之外(任何情况下不会排除本国出生者,因为领土意味着主权)。以新加坡为例,新加坡的国籍法是其宪法[^12]的一部分,该法第122条第(2)(b)款规定:
- 根据血缘取得国籍 (1) ...... (2) 在新加坡以外出生者不得根据第(1)款取得新加坡国籍,除非—— (a) ......;及 (b) 他不会因其出生在该国而取得其出生地所在国的国籍......
第二是强迫选择,因未成年人没有足够的民事行为能力,这种强迫一般发生在其成年之后。在当事人选择其中一国国籍之后,有两种方式强迫其退出其他的国籍:倒计时条款和触发式条款。
该法第122(4)条是典型的“倒计时条款”:
凭借血统(by descent)成为新加坡公民的未成年人,在年满22岁时将不再是新加坡公民,除非在他年满22岁后的12个月内作出按附表二所列的退出和效忠誓言,并按照政府的要求放弃任何外国公民权或国籍。
这一条不适用于在新加坡出生的人,因为他们不是凭借血统而是凭借出生(by birth)取得国籍。但是第134和和第135条的“触发式条款”适用于所有公民,赋权政府剥夺任何自愿加入外国国籍或行使外国公民权利(例如申请护照或投票)者的新加坡国籍。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
- 国籍的取得、存续和丧失是一国的主权事务、国内法事务
- 在法治国家,国籍一经取得,非经法定程序不会丧失
域外:承认、主国籍规则、冲突解决规则
下一个问题是,如果一名人士根据英国法律合法取得英国国籍,又根据加拿大法律合法取得加拿大国籍,那么当事人的国籍状况应当如何描述?我们必须谨记先前提及过的两件事:第一,国籍是主权事务;第二,国籍关乎忠诚。因此,第一个结论可以自然的产生:任何国家都不会承认本国人对外国的忠诚。因此即便该国不反对该国人取得、保留外国国籍,该国也不可能在本国范围内承认他具有外国国籍。下面的规则被称为主国籍规则(Master Nationality Rule)[^13] :
被一个或多个外国政府承认具有该国国籍(如该种承认不引发丧失本国国籍的效果)的本国公民,本国政府有权在本国境内不承认其外国国籍,而视其为只具有本国国籍,禁止其主张、行使其外国国籍所带来的权利(例如寻求领事保护的权利)。另外,本国政府有权限制此类本国公民行使部分公民权,例如投票或担任公职。
主国籍规则是下面两个事实的综合反映:
- 承认某人是否具有本国国籍、允许或禁止本国人行使公民权,是主权行为,属于内政;
- 承认某人是否具有外国国籍也是主权行为,属于外交事务。
这一规则比较好理解。回到例子中,如果这名英国加拿大双重国籍者准备前往第三国旅行或居住,那么其国籍状态应当如何判断?取决于目的地国的国籍冲突解决规则,有三种情况:
锚定:让当事人选择一个国籍,使用该国籍的护照办理签证、入境、就业、购置地产等所有手续,而其具有的其他国籍视为不存在; 任择:对不同的事务允许当事人选择对其有利的不同国籍,如入境时可以选择免签天数较多的护照,而就业时可以选择另外一本有双边税务条约的护照,适用较低的所得税率; 禁制:禁止当事人使用其他国籍护照避开制裁;例如美国对伊朗公民施加旅行制裁,一名英国伊朗双重国籍者不能再使用英国护照以免签证计划入境美国。
和平时期的抉择:走形式还是动真格
关于多重国籍,我们根据政府的态度分为三类:
- 取得、行使外国籍对本国籍没有不利后果,俗称“允许双重国籍”
- 容许出生时的先天多重国籍,但禁止主动归化(否则取消本国籍),俗称“限制双重国籍”
- 设法禁制或剥夺先天多重国籍也禁止主动归化(否则取消本国籍),俗称“禁止双重国籍”
这里需要特别注明的是,就本国人取得或保留外国籍而言,没有国家承认双重国籍,也就是承认本国人既有本国籍又有外国籍,这违反主国籍规则。虽然这一说法经常见诸媒体,但“承认”一词具有明确的国际法含义,因此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同样造成误区的是美国的政策。外国人归化美国国籍时需要作出如下宣誓:
我谨此宣誓,我完全放弃我对以前所属任何外国亲王、君主、国家或主权之公民资格及忠诚;......绝无任何心智障碍、借口或保留;请上帝保佑我。
这份誓词听起来恩断义绝,但并没有消除外国国籍的效果。在主国籍规则下,一国固然有权要求其公民在本国法律意义下“放弃”且不行使外国国籍。以一名英国公民加入美国国籍的情况为例,若英国法律没有规定“向外国宣誓放弃对英国君主的忠诚”会导致不利后果,则加入美国国籍并不会丧失英国国籍。因为英国可以根据主权原则宣布:
英国政府不承认任何放弃对英国君主忠诚的行为,除非该等放弃是在英国政府(女王陛下政府)官员面前作出。因为对英国君主的忠诚,意味着受到英国君主的管辖(jurisdiction),解除这种管辖必须根据英国法律进行。
日本的国籍法[^14]同样是看上去像“禁止”但实际上只是“限制”。第14条强制在20岁至22岁选择国籍,第15条规定若逾期不选法务大臣可催告一个月内选择,再不选将失去日本国籍。然而第14条第2款订明,当事人选择日本国籍的方式,既可以放弃外国国籍,也可以根据日本户籍法作出保留日本国籍的声明,并不强制放弃外国国籍、也不禁止使用外国护照。而第16条只赋权法务大臣在选择日本国籍者担任外国公务员中仅限本国人担任的职务时,才能强制剥夺日本国籍,事实上是允许、“纵容”当事人不放弃日本国籍。因此,和强制剥夺新加坡国籍比起来,“选择日本国籍”的声明和美国归化时“完全放弃忠诚”的宣誓,只不过是“走形式”而已。
需要说明的是,英国海外殖民地中盎格鲁撒克逊人种占多数者,由于在独立期间有大量人士维持着与英国的传统关系,因此从一开始就没有禁止或限制双重国籍的条款。但是这些国家大多禁止具有双重国籍者担任公职。值得一提的是,英国本土反而不限制具有外国国籍者担任公职,英联邦公民如取得英国无限期居留许可(ILR, Indefinate Leave to Remain),就可享有选举权。
中国大陆:从极简到极繁
极简:清末民初
虽然清王朝的覆灭几乎已经是打定输数了,但1909年清廷政府依然颁布了《大清国籍条例》[^15],采用了父系绝对血统主义原则:
1.凡左列人等不论是否生于中国地方均属中国国籍︰ (1) 生而父为中国人者 (2) 生于父死后而父死时为中国人者 (3) 母为中国人而父无可考或无国籍者。
1911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元年即制定了国籍法;袁世凯政府在民国三年(1914年)作出修订(网络上无法找到修订条文——笔者按),而国民党政府在民国十八年(1929年)重新制定了条文[^16]。1929年法的最大特色是取消对双重国籍的限制,该法第十二条说:
自愿取得外国国籍者,经内政部之许可,得丧失中华民国国籍。......
另外,该法取消了1909年法中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须确保丧失本国国籍的规定。因此这部法律是全面允许双重国籍的法律。这部国籍法一直沿用,在国民政府迁台后亦然,直至民国八十九年(2000年)。
中共建政:国籍遇上意识形态挑战
1949年,中共在北京宣布建国。作为临时宪法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十七条规定:
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
因此中华民国的法律,包括1929年国籍法,均被废除。而北京当局的第一部国籍法是在1980年9月10日订立的。从1949到1980的31年间,北京当局均采用习惯和行政措施来处理国籍问题。此等习惯体现在北京与东南亚各国的双边文件中。最早的一份是1955年4月22日在万隆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17]。这份文件所确立的原则是:
- 具有两国国籍者必须在成年后两年内选择国籍,选择一种就不具有另一种;如不选择,则按条约规定的规则判定。
- 选择一国国籍者,如在国籍国境外固定居住,而又再次取得另一国国籍,则自动丧失原籍。
上述第一条是过渡性的,其目的在于解决历史性双重国籍。第二条原则是一种法理,称为“国籍替代”。国籍替代指的是:
当一个人将住所永久地从国籍国迁出,定居在外国且加入该外国的国籍时,原籍国按国际公法一般法理,承认该外国与该人有更密切关系,因此无须该人申请并获批,其与原籍国的关系即可自动解除。
这一条自然成为了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很可惜的是。虽然北京当局“毅然决然”地不承认双重国籍并迫使印尼华侨二选一,但此举并没有让印尼华侨免于意识形态和政治斗争。1965年,印尼发生“九三〇事件”,时任印尼总统兼总理的苏加诺由于政治立场倾向共产主义阵营,而被倾向西方的陆军战略后备部队司令苏哈托少将推翻,并随后在全国策动反共大屠杀;大量华人因为当时印度尼西亚共产党亲中国共产党的关系也惨遭处决。
改革开放:双重国籍卷土重来
文革结束之后,中共开始在经济政策上大幅度转型,公民被有条件允许出国。此时,跨国婚姻的数量开始增加,因此“先天双重国籍”的情况再次出现。水平的不足导致中共政府的国籍政策出现混乱。1979年1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互相建立领事关系和开设总领事馆的协议》附件“具体安排”第三条[^18]说:
两国政府同意便利自称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美利坚合众国国籍的人在两国间进行旅行。出境手续和证件应按照有关个人居住国的法律来处理。入境手续和证件应按照有关个人希望前往的国家的法律来处理。 凡持美国旅行证件并有中国入境签证的美国公民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他们被赋予该身份的有效期和在签证的有效期内将被中国有关当局视为美国国民,以保证他们能得到领事会见和保护。这些人应有权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而无需别的证件,不论他们是否也被看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这意味着中国政府放弃了“主国籍原则”。一名具有中国国籍者持美国护照申请中国签证入境,将获中国政府承认其美籍身份。这一错误持续了一年半。1980年9月17日中美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同日的照会(作为协议附件一)称:
两国政府同意给予自称同时具有美利坚合众国国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在两国间旅行的便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两国政府承认双重国籍。上述人员出境手续和证件将按照居住国的法律处理;入境手续和证件将按照前往国的法律处理。 凡持有派遣国旅行证件并办妥接受国入出境签证的派遣国国民进入接受国,在他们被赋与该身份的有效期内和签证的有效期内,将被接受国有关当局视为派遣国国民,以保证他们根据中美领事条约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得到派遣国领事的会见和保护。......一九七九年一月三十一日关于互相建立领事关系和开设总领事馆的协议的附件“具体安排”即行失效。
至此,主国籍规则方才得到恢复。中国政府的策略是,向没有双重国籍的公民签发“护照”,而向具有双重国籍的公民签发“旅行证”[^19],以示区别。持有旅行证的公民可以将旅行证与外国护照一并使用。在取消查验目的地签证政策[^20]实施之前,此类人士不必像护照持有人一样出示外国签证。然而,由于中共政权随意行政,旅行证持有人在境内落户未必能得到批准[^21];而落户后办理中国护照,又未必能在出入境时与外国护照一并使用以出入中国国境[^22],造成出入境管理、户籍管理的混乱。旅行证持有人年龄达十八岁后,驻外使领馆可能会不再签发旅行证[^23],逼迫当事人“选择国籍”。
“非法持用中国护照”与“非法持用外国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的“自动丧失”仅为法理规定。事实上,如当事人不申报自己取得外国国籍,则中国出入境机关无从查起。加入外籍的华人往往为了旅行、回国生活的方便,不愿注销中国护照。为了检查当事人是否加入外国国籍,驻外使领馆长期以来要求在驻外使领馆更换护照者出示签证、永久居留证等,以“自证清白”。这项政策直至2020年02月01日方才取消,改为当事人签署声明书[^24]。当事人在国内口岸出入境时,也会被检查是否持有外国签证(或居留证);这项措施迫使当事人中转第三地(典型中转地为香港)以避开真正目的地的签证检查,因为当事人入籍后只会持有目的地国护照,而不会再获发签证。这种策略在平时可行,但在旅行受限的状态下将立刻暴露。武汉爆发COVID-19而实施管制的期间,英国撤侨飞机因乘客中有人持有中英两国国籍而无法起飞[^25]——因为中国政府行使“主国籍规则”拒绝本国公民享有外国领事保护。
将国籍法第九条解释为取得外国国籍就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而忽略“定居外国”的条件,也是不正确的。1990年6月28日《公安部、外交部关于中国公民非法持用外国护照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
近来,各地陆续发现一些因私出国或到港澳的中国公民,出境后在外国或港澳取得外国护照......他们中多数是通过其在香港或国外的亲属代为办理的所谓“投资移民护照”......除退出中国国籍或定居在外国(必须持有足资证明其真正在外国定居的有关证件、证明,并在事实上定居外国),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人员外,我一律不承认中国公民所持有的外国护照......
因此。中国公民如果通过投资、捐款等方式取得外国护照,而没有实际定居在外国,则不会触发“国籍替代”,不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他们如欲丧失中国国籍,须“退出中国国籍”并获得批准。
总结
北京在国籍法上滞后的立法,最终依靠任意行政和侵犯人权来买单,造成法理、社会二重问题。然而,这仅仅是这部国籍法的“繁”,真正将这部法律送入深渊,造就全世界最复杂、最奇葩、最离谱的“极繁”国籍法的,是香港和澳门。
港澳凑热闹:一种国籍三套法律
“坏孩子”香港的国籍烂摊子
与英国的一套法律六种国籍截然相反,中共在民族主义的驱动下始终声称“香港(澳门)中国同胞都是中国公民”,而没有为他们设立另外一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中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26]。然而,香港人的国籍问题不是“换一部法律”就能得到解决,而是存在许多问题:
- 香港居民中并非只有华人,而有英国人、印度人、巴基斯坦人等各种非华裔;
- 某些香港居民凭借BDTC国籍具备与英国的联系,他们不希望在回归后丧失与英国的联系;
- 对回归恐惧的港人爆发了移民潮,大量香港人取得了其他英联邦国家的国籍(如加拿大、澳大利亚),而按照中国国籍法,他们都“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
在这样的背景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了国籍法的立法解释,即1996年5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28]。解释的大意是:
- 香港居民中,出生在中国领土(含香港)且有中国血统者,具有中国国籍;
- 不承认BDTC、BNO和居英权计划下的BC身份,这些身份不影响中国国籍,BNO护照持有者能否在外国使用该护照取决于外国政府的态度;
- 香港居民取得外国国籍不适用国籍法第九条,其中国国籍不会自动丧失,除非他们自己申报国籍变更(见下文);
- 港府入境事务处为在香港的国籍事务受理机关。
上文中的第3点并不明确,原文是这样写的:
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中国公民,可使用外国政府签发的有关证件去其他国家或地区旅行,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不得因持有上述证件而享有外国领事保护的权利。
原文为了保持“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姿态,用“在外国有居留权”和“外国政府签发的有关证件”分别代替了“具有外国国籍”和“外国护照”。2000年12月2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对“谢耀汉诉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上诉委员会及另一人案”[^28]宣判,确立了人大解释的含义为:
因香港的特殊情况,制定与《中国国籍法》不相同的及只适用于香港的变更国籍规则,避免持有外国护照的香港中国公民,因《中国国籍法》第9条的实施,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在新的规则下,香港中国公民只有在入境处申请变更国籍,获得批准后,才不再具有中国国籍。
个别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保护文宣对此作了确认[^30]。因香港实施普通法,这一判决在香港有判例法地位,但判决没有指出“香港中国公民”的涵义。而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在处理国籍事务时,并不区分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因此当前的政策为:香港政府不会将国籍法第九条适用于任何香港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
“好孩子”澳门:买大、买小、不开盖
澳门移交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葫芦画瓢,制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29],内容与香港版本基本相同,但多出一条:
凡具有中国血统但又具有葡萄牙血统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葡萄牙共和国国籍。确定其中一种国籍,即不具有另一种国籍。上述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选择国籍之前,享有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权利,但受国籍限制的权利除外。
这条规定与香港不同是因为双血统澳门居民获得的葡萄牙国籍与本土国籍没有区别,而且在移交澳门时,葡萄牙的国籍法已经改为绝对血统制。因此,澳门居民的葡萄牙籍并不会像BNO或一样是一个过渡性身份,而是可以代代相传的身份。简单规定不承认葡萄牙国籍,无法一劳永逸解决混血儿的国籍问题。因此,中国政府引入了1955年与印度尼西亚的那一套“国籍选择”。然而,澳门居民在选择“葡萄牙籍”后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但在选择“中国国籍”后并不会自动丧失葡萄牙国籍,而会比照香港居民那样适用“主国籍规则”,其葡萄牙国籍在中国境内不被承认。因此,与其说双血统澳门居民要在“中国籍与葡国籍”中二选一,不如说澳门居民要在“双重国籍与只有葡国籍”中二选一。
如果把国籍选择比喻成澳门赌场中的“骰子买大小”,那么澳门居民不仅可以买大、买小,还可以终身封赌台不开盖,即不作出选择。不作出选择的结果是,当事人将变成“薛定谔的澳门人”,其中国国籍介于不确定的状态。然而,北京当局无论是出于意识形态还是实务,都已经将当事人视为中国籍了。澳门居民即便没有选择国籍,也可以申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而回乡证持有人在内地,都被视为中国公民[^31]。
做几道题?
如果读者还没有看出这样的法律体制有多混乱,我们不妨做几道题:
- A是一名未选择国籍的澳门永久性居民,A在香港与葡萄牙人生下一名孩子X,X是否因满足“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而具有香港居留权?如果有(没有),而当事人之后选择了葡萄牙籍(中国籍),会产生什么结果?如果答案是“由X自己选择国籍”,香港并无选择国籍的机制,X是否必须回澳门选择国籍?为何香港居民身份会与澳门政府有关?
- 加辣版,接问题1“由X自己选择”;如果A的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是通过血缘获得的,因此不能把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传给不在澳门出生的X,请问X连澳门居民都不是,不适用国籍法澳门解释,如何“选择国籍”?
疲劳了?更厉害的还在后面。
- B是中国籍北京市民,其前往加拿大定居后提交了入籍申请,然后赴港读书从而成为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在其成为香港居民的期间其加拿大入籍申请被批准了,而后当事人返回加拿大定居,其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份失效了;此时当事人的法国籍女配偶(澳门非永久性居民)在澳门生下一名孩子;这名孩子是否满足“在澳门出生的中国公民”条件?
种种混乱,不胜枚举。所有混乱的最终来源,均为中国国籍法“强行把大陆、香港、澳门”三地居民视作同一种国籍。
关于中国国籍的常见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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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有外国护照就不是中国公民。
前半句是正确的,后半句是错误的。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效果是“不承认中国公民的外国国籍”。除非当事人满足国籍法第九条(国籍替代)的要求,或者自行申报国籍变更、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否则当事人仍然具有中国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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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护照是旅行证件,不是国籍身份。
BNO在英国法律下是毫无疑问的国籍身份。移民法的一般实践是,只有发给具国籍者的证件才叫“护照”,而承认护照就是承认国籍。中国不承认BNO国籍,因此也不承认BNO是护照;中英的谅解约定,中国不禁止BNO护照持有人使用该证件外出旅行。为抗议英国为BNO提供五年签证和入籍BC的途径,中国宣布英方先违反当年的谅解“不赋予在联合王国的居留权”,从而自2021年1月29日起不再承认这项谅解。
-
香港护照是“香港籍”,有香港护照,就不能有中国护照。
这是错误的。中国国籍法只定义了一种国籍。具有中国国籍兼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者,可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中国的《护照法》没有规定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者不能申请中国护照,但实务中只有当事人在内地有户籍或者是曾经领取过中国护照的海外华侨,才能申请和更新。出生时就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者,中国当局不向其签发中国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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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外国护照入境中国(香港)就被视为外国公民。
这是错误的。根据主国籍原则,只要当事人的中国公民身份没有依法注销,当事人依然是中国公民。然而,中国的出入境实务是用“证件管理”替代“人员管理”。如果用外国护照入境且移民管理机关没有查到当事人具有中国身份,则“持外国护照的人”和“持中国身份的人”会被错误地认为是两个人。目前中国已经实施外国护照首次入境登记指纹、人脸比对,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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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居民可以使用外国护照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入境中国;台湾居民(在台有户籍者)可以使用外国护照和台湾居民来往内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入境中国。
前半句是正确的,因为人大解释赋权港澳居民豁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后半句是不正确的,因为大陆并无规定台湾居民有同样的待遇(虽然台湾法律对中华民国国籍是这样规定的,但大陆没有义务承认)。各中国驻外使领馆在申请旅行证(没有回乡证和台胞证者在海外可申请这个证件入境大陆)的页面上明确表示“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台湾居民应持用外国护照向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32]。
是公民,又怎样?
大智立法,但专制政权最擅长的就是目无法纪。身为中国公民,本应有在整个国家居住的权利。然而,逃亡美国的杨建利,至今无法从驻美使领馆处更新中国护照[^33];而香港的民主派人士常年被拒绝签发回乡证[^34],因而不能入境大陆。如此种种,都证明在专制政权的眼中,国籍的确定性、国籍所带来的权利完全不重要。当权力成为唯一的角逐,国籍就变成中共官僚们完全不在乎的小事。因为事实上,中共国只有韭菜,没有公民。“公民”二字,或许是十四亿人对中国国籍最大的误区。
[1]: “nation”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辞典第七版中第一个义项为“a country considered as a group of people with the same language, culture and history, who live in a particular area under one government 国家;民族”。
[3]: The Constitution of 1791,系英译版,“条”在此处对应英译的“title”。
[4]: Blackstone, William. Commentaries on the Laws of England: A Facsimile of the First Edition of 1765--1769.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9, (1):357--58. 参见这份摘要的第2段
[5]: British Nationality and Status of Aliens Act 1914
[6]: H. R. 40, Naturalization Bill, March 4, 1790
[8]: Types of British nationality
[9]: 联合声明 双方交换的备忘录
[11]: [British nationality law](https://en.wikipedia.org /wiki/British_nationality_law)
[12]: Constitution of the Republic of Singapore
[13]: Master Nationality Rule
[16]: 國籍法 中華民國18年01月29日
[26]: 附件三 –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29]: 海外的香港中国公民如何获得领事保护:根据上述规定, 旅居海外的香港中国公民如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不直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9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 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 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 的规 定 。换句话说,当事人在依法定程序向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作出 “变更国籍”申报之前,中国法律仍承认其具有中国国籍。
[31]: 澳門居民申領《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須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澳門居民可以在澳門申請回鄉證:......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具有中葡血統尚未選擇中國國籍或葡萄牙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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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就是一个骗局
你不能指望普通民众去制作好的法律,因为他们没有这个能力,但是民众有能力做到的,是感受法律的结果,并作出评价。正如普通民众不会做汽车,但是会买汽车。精英专制必须配合以从平民来的对权力的审核,即使平民本身或许不会有任何权力。从这一点上看,你或许会喜欢古罗马的选举方式,最简化概括的话就是统治者的选举由精英极大主导,但是由平民选举的护民官可以否决统治者的行为,虽然护民官本身没有什么别的权力。
虽然从最根本上来说,为了避免精英的腐化,必须有一个筛选和替换精英的机制,而这只能在废除一个精英体制对政权的垄断权之后才能实现。这个的实行方法便是给予所有人最大程度的自治权和独立权,虽然在“开明专制”的时候不见得真的会有人去独立,独立也只会由别的精英发起,但是条件上的限制必须是所有人和随时,因为这样“开明专制”和“精英”才会获得有意义的定义,那便是“开明专制”就是没有很多人想独立的时期,“精英”就是有能力组织某一个地区独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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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就是一个骗局
本站就是开明专制的最佳典范,站长以文字和leetcode作为选拔标准。
民主是什么?民主实际上就是羊选举狼来管理羊。因为统治,就是需要资源的,而拥有资源的统治集团,统治的过程必然是不平等的。而民主,就是让被统治者拥有选举权,从而约束统治集团的行为,支持统治集团待民以宽,惩罚那些对民众刻薄的统治者。
所以民主的概念绝对不可泛化滥用,比如雇员就不能以民主为口号分掉雇主的财产,或者网站用户以民主为口号要求获得网站的管理权。因为雇主对雇员,网站拥有者对网站用户,是没有政府对人民的统治力的。我们只能要求雇主和网站拥有者遵守合约,但不能要求他们有义务接受雇员和用户的选举权制衡。 (相应的,制衡他们的是董事会等真正拥有股权的机构)
虽然开明专制听上去不错,但是世界范围内来说,开明专制是非常罕见的,而且也没有什么优越性(新加坡比瑞士好么?)。特别地,在国际政治的主要国家里,根本没有开明专制,只有三种:先进的民主国家,后进的民主国家,专制国家。专制国家就算富裕如海湾国家,也没有哪个精神沙特人敢说他们是开明专制的。说明开明专制(benevolent dictatorship)的优点基本上只存在于纸面。而在世界秩序乃至地区秩序的主要维持者来说,你能看到的只有先进民主(美日欧),后进民主(印度南非巴西),专制(中俄),根本没有所谓的开明专制,说明了开明专制在大尺度政治上的不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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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就是一个骗局
“民主就是一个骗局”所要反驳的是“民主是真相,民主是灯塔,民主是大救星”,然而似乎并没有人这么说,民主是人类社会演进到目前的社会制度之一。不是“真相”,更不可能是什么“骗局”。
简单点说,就是我在中国社会生活的经验是:绝大多数人连自己的事儿都管不好,一群人去超市买土豆都能因为排队问题干起来。
费拉洼地特性?您到底是推崇开明专制还是姨学家?
然后你让这些人参与国家管理,决定社会的走向和国家的未来,这不是扯淡吗? 所以我觉得,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发展和管理一定是精英说了算,而不是我爹我妈那种智商的人说了算。
投票并不是为了让民众“管理”国家,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是让民众“管理”国家,就算是陈士杰的公投至大也不是这么work的。民众投票就真正“管理”国家是你的误解,民主国家一样是开明精英在治理。
如果中国真民主了,那武统台湾可能就成为现实了
究竟发动一场战争是投票投出来的还是政府机关宣战的?能不能列举一个公投战争?那么现在不民主,武统台湾就没有现实性吗?如果要进一步论证,请先驳斥“民主和平论”。
简而言之你说的都是简中重复一万遍的观点,很质朴很诚实,但缺乏反思。移动标本,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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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用户报到帖】欢迎加入2047!
我觉得这个网站一个理念还是不错的:讨论未来的某种新秩序,要比砸烂谁或者成立个什么新的政治组织重要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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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就是一个骗局
这是我投石问路的一个帖子,假如下面都是骂我的,或者直接号被封了,那说明这个网站不适合我,咱们不是一路人,那么便互不相扰,就当我今天晚上浪费了几个小时。
好了,进入正题。
简单点说,就是我在中国社会生活的经验是:绝大多数人连自己的事儿都管不好,一群人去超市买土豆都能因为排队问题干起来。
然后你让这些人参与国家管理,决定社会的走向和国家的未来,这不是扯淡吗? 所以我觉得,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发展和管理一定是精英说了算,而不是我爹我妈那种智商的人说了算。
比如他们相信转基因是美国的阴谋,目的就是让中国人得癌症和绝育。他们深信不疑,我拿关于转基因的客观报道给他们看,他们说这些专家都是美国人的走狗。
好吧,如果假如有一天,中国人都有了投票权,我不知道这个国家有多少选民是他们这种智商的人。如果他们这种人也能参加选举投票,无疑是一种灾难。如果中国真民主了,那武统台湾可能就成为现实了。
我之前以为西方人的智力水平可能优于我们,不过根据我几年来翻墙所见来说,好像未必。所以现在大众民主制度在全世界范围内,应该说就是一个骗局。我比较认可的秩序就是开明专制,精英独裁。
这里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保证专制者真的是精英,而不是那种有八个大学学位的假大空。或者带有贵族血统的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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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驻华大使垂秀夫:中方的片面主张是不可接受的
日方的这个解释其实是有矛盾的,1就属于推卸责任,但是2又是要去承担责任,换句话说,安倍的讲话其实是和日本官方立场不矛盾的。
另外,安倍仍然是日本国会众议院山口県第4区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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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简字合并字表”与“繁简字同形字表” (来源:古音小镜网)
@消极 #175805 本来讨厌老蒋的,结果老毛在延安时期和文革那也破事(这一对比之下老蒋充其量只能算缺德小心眼了,老共的种种事情就恶劣的多了),不反还有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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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驻华大使垂秀夫:中方的片面主张是不可接受的
https://www.huffingtonpost.jp/entry/story_jp_61a81569e4b0451e5510c2d3
12月1日,前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参加了台湾民间智库举办的座谈会。安倍在会上指出,“台湾和日本未来面临的环境将是紧张的”。在随后发表了“台湾的紧急情况就是日本的紧急情况,就是日美同盟的紧急情况”的言论,引发了墙国的不满。
墙国同日表示“强烈不满,坚决反对”,华春莹会见了日本大使垂秀夫,坚决称日本没有资格和权利说台湾。但日本大使垂秀夫也对华春莹进行了反驳,并决定向东京报告抗议活动。
日本大使馆公开的三条反驳如下:
- 政府无法解释那些离开政府的人所做的每一个声明。
2、中国有必要了解日本对台湾周边局势有这样的想法。
3、中方的片面主张是不可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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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彭帅事件,WTA发表正式声明宣布暂停在中国举办的全部赛事
@奭麦郎 #175796 James是NBA很聪明的球员,对于任何得罪中国政府的事件(他都不予置评,可能因为他在中国的庞大市场经济利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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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简字合并字表”与“繁简字同形字表” (来源:古音小镜网)
@澎湖灣 #175802 当年老师说过一个典故:蒋海澄因为羞于和蒋介石同姓(指蒋对于日本的不抵抗政策),便把自己的名字下面画了一个❌(名字变成了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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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红楼圈养十几名性奴 当地官员长期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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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上海一大厦圈养十几名性奴,残忍手段令人咋舌】 2021伊始,随着一桩大案的尘埃落定,上海市杨浦区许昌路 632 号火了。这个地方很邪乎,不管是在公开发行的纸质地图、电子地图、淘宝可送达的区域列表上,你都找不到。它另有一个名字,叫做——小红楼。 小红楼坐落在黄浦江北侧,外表上看起来普普通通,甚至有些破旧,但实际上,在过去的许多年,这个地方曾经是一个叫赵富强的裁缝发迹的地方,也是数十位女性噩梦开始的地方。它充斥着金钱、暴力、淫乱、胁迫与罪恶,是用女性血泪建筑而成的无间地狱。至于这其中的细节,说出来恐怕都没人信。
小红楼是坊间的叫法,最早这里是杨浦区许昌路 632 号。2000年,刚到这里闯荡的赵富强还是一个小裁缝,为了最快地抓住最赚钱的行业,立足上海滩,他走了一条一本万利的捷径:皮肉生意。 时至今日,这个行业已经被各种好听的词汇所取代,运营也越来越“正规”,但赵富强依然延续了最古老的法则。 他最早推下海的“小姐”是自己的老婆,然后通过老婆结识了很多农村来的打工妹。在那个PUA还没有流行的年代,赵富强不厌其烦地向这些刚刚进城的少女们讲述自己的妻子如何“献身赚钱”,实现人生价值的故事。 对于不相信的,他会将她们强暴、殴打、拿裸照和视频威胁,甚至在她们的隐私部位刺上“赵富强专用”。然后把她们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积攒了一定数量的小姐,他又租了两个小门面,开了两间发廊,一个叫“旺盛美发店”,一个叫“双双美发店”。在这里,每次交易只需150元,小姐没有分成,全部上交。 在这样的低成本开支下,赵富强很快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彼时上海城市正迅速发展,投资商铺是有钱人的首选。赵富强也开始转入商铺租赁生意,他从就近的杨浦区门面房入手,靠着豢养的打手,没花一分钱,控制了杨浦区的1000多家门面房。 这样黑白通吃的买卖,赵富强在上海做了将近20年,可查的获利接近10亿。当然,这种勾搭不可能被司法所允许。2所以赵富强借用手下的小姐们,进行性贿赂,构建了庞大又复杂的保护网。3当然,达官贵人们是不可能进出发廊的。赵富强迫切的需要一个高端的“基地”。
2014年,赵富强买下了距离“旺盛美发店”和“双双美发店”不到两公里的杨浦区“许昌路632号”,铺上了红色的墙砖。并改名为创富大厦,成立了文化公司。他也摇身一变,成了一位在上海拥有1000多个商铺,创富大厦的控制人,《平安上海》栏目运营人等诸多头衔的成功商人。 此后,他频频邀请各级官员、名流在创富大厦里消费,然后拍下视频,以此威胁。 网上流传出的红楼内景。房间的装饰以素雅的白色浮雕,辅以银灰色装饰及软包皮质。墙上是暗金色软包,全房间以白色为底,亮金色线条及金色镶嵌为主要特色,凸显贵气。 通道的尽头,墙上挂有一幅长4米、高2米的油画喷绘,喷绘画面是,一位身材极佳的古装美女。 该巨幅美女喷绘所在的空间,是一个南北长约4米、东西宽约3米的接待厅。接待厅向北,是两扇深色桃木门,上嵌鎏金。 迈进桃木门,迎面而来的是几乎漆黑的会客厅。左右墙体,均以黑色大理石作外包围,内嵌横竖各6块白色装饰板,每块装饰板有鎏金细纹,装饰板中央,为方形凹陷的长方形鎏金色块。 小红楼6楼“1号套房”的卫生间吊顶,除了用“皇宫”二字来准确、简要转述其奢华程度外,很难找到第二个词来形容该卫生间的装修奢华程度。 天花板呈苍穹状弧形,上铺银灰色金属质地的垫底,上镶圆形或弧形的鎏金装饰物,再配黄铜件水晶吊灯,光线稍亮,就满屋金碧辉煌。除了装饰风格讨人喜欢,赵富强还留了三道暗门,以备顾客们的不时之需。 此外6楼的所有房间内的衣柜,均有几十件各式女性衣服,多以暴露的性感装为主,也有各类职业装用于角色扮演,以及一些胸罩、抹胸、束腰、丝袜。 穿过2号房间的暗道,空间豁然开朗,这是一个可容纳14人住宿的集体闺房,装修风格依旧为白底嵌金,配以紫色软包、灰色床帘,有恬淡、雅致和轻奢的味道。 闺房如此雅致、有格调,也彰显了他们所服务的客人的尊贵程度。当然,如此高端的居住环境,让原来那批已经老去的“小姐们”住,显然有些不合适,客人们也不会同意。赵富强急需招募一批年轻时尚受教育程度高的女性。
2017年初,赵富强在网上发布了招聘信息:招募上海徐汇、杨浦、虹口三个区连锁的“汇吃汇喝美食城”的运营专员,待遇丰厚。 在美国留过学的大学生陈倩通过招聘信息认识了赵富强,面试地点约在了创富大厦。大楼戒备森严,门口有退伍军人做保安,内部每个角落均布有摄像头,不同楼层不同房间都需要相应的门禁卡才能打开。 赵富强说这里隔三差五有政商界官员干部来访,安全最重要。陈倩打消了疑虑,但没想到,等陈倩入职后,她的工作变成了,对来访的客人陪吃陪喝陪睡。 陈倩想拒绝,却无处可逃:到处都是门禁和保安。直到2017年底,赵富强在一次强奸后,允许陈倩去银行领点补偿费,陈倩才找到机会拜托银行柜员报警。 在派出所,陈倩说了一大堆没有人会相信的话——赵富强在创富大厦圈养性奴、卖卵、为政府官员提供小姐。在治安全球最好的魔都上海居然还能存在如此大范围强奸圈养性奴和黑社会势力?在警察疑惑的当口,赵富强带着陈倩母亲赶到警局,最后以家庭纠纷的名义撤案。 “背叛者”陈倩的下场并不好,她被软禁在宿舍里,没收了手机。同样被关在宿舍的还有赵富强的“妻子”林某、舞蹈老师崔茜、为赵富强生下孩子的蒋某。因为逃跑,陈倩遭到了殴打,她向宿舍里的人求救,林某就拦住了想去解救她的人说,“你让他打,我们都挨过打,凭什么就她不能打”。 此前,林某刚刚因为自愿为赵富强剪了输卵管,被提拔成了主管。她在这群女人里,最有威信,也是其他人“学习的榜样”。被同样境遇的女人们暴打后,陈倩被送进了诊所,等待她的不是救治,而是取卵。 这是赵富强最新研究出的致富方法,既可以卖卵赚钱,又能用以后出生的孩子拴住她们。
诊所里的陈倩,因为连续十几天被强制注射催卵针,患上了严重的腹腔积水,永远失去了生育能力。在对陈倩“杀一儆百”后,赵富强趁势对新来的女孩们定了规矩:陪喝一壶酒奖励500元,能够陪领导唱歌的奖励600元,边唱边跳的奖励900元,陪睡一晚奖励7000元到1万元不等。她们的家属也要住在小红楼里,男性充当打手,女性充当保洁,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费。 此外,他指使林某在上海大连路开了一家名为“潇戈“的舞蹈学校,成为另一处性贿赂会所。而有上海户口的崔茜,则被“提拔”为经理人。 2017年,在这个舞蹈学校,崔茜被赵富强暴力取卵,患上了重度抑郁、焦虑症。赵富强则利用崔茜母亲赵敏爱女心切的心情,强迫其为私生子们报户口。因为拿到了上海户口,赵富强非常满意,对崔茜的看管也放松起来。 2017年底,崔茜趁机逃离了小红楼,但赵富强发现后,马上派人在大街小巷播放崔茜的裸照,扬言要把她关到江苏老家。正是赵富强的步步紧逼,让崔茜决定破釜沉舟。 2018年11月,崔茜母女向上海市纪委进行第一次举报,“控告赵富强强奸残害女性、使用钱色拉拢腐蚀干部”,但举报信没有引起重视。 2019年初,崔茜又向杨浦区公安局报案称被赵富强强奸,要求离婚,这才以“强奸案”立案。2019年3月,赵富强与崔茜的离婚诉讼开庭。 法庭上,赵富强态度嚣张,“全程低头摆弄手机”,据说,他已经通过“内部渠道”,打听了案件走向。而另一边,法庭上的崔茜也豁了出去,以微信群发的方式,再次举报赵富强长期行贿、嫖宿,并实名列举多位政府官员、国企干部和警务人员。当时,正值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到上海的前夕,赵富强的保护伞,终于撑不住了。 2019年3月24日,潇戈物业有限公司解散,小红楼的员工遣散干净。但此时,赵富强仍带着最后一丝侥幸心理,留在上海。直到5月15日杨浦区委政法委原书记卢焱把他拉到办公室告诉他,“快走吧,马上收网了”。 他才匆忙带着4名女伴逃回江苏老家,次日被捕。经过上海高院终审,赵富强被判死缓并限制减刑入狱,背后13名官员、国企干部落马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17年不等。 至此,这座由女人血泪铸造的无间地狱终于倒塌。赵富强万万没想到,他的倒台,竟然是自己严密控制的女人所一手策划的。 赵富强的案件被报道之后,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惊心动魄。确实,我们难以相信,这样的事情,居然发生在2020年。 更让人惊心的是,赵富强通过强奸、取卵等等手段,让这些女性生下了好几个孩子。这些孩子大部分没有户口,也没有经济来源,甚至无法上学。赵富强死有余辜,可是,孩子却是无辜的。他的罪,不是坐牢就能还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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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简字合并字表”与“繁简字同形字表” (来源:古音小镜网)
無意批評簡化字。大陸人民用以書寫現代白話毫無問題。許多字體亦是來自早期民間俗字並非生造。可惜的是一簡對多繁取消了機械轉換的可能性。繁簡轉換一來一去造成許多牛頭不對馬嘴。出現諸如「干隆皇帝」、「鬱達夫」強行替人改名換姓。而且這種混亂已經擴散到簡化字世界以外。
寂寞天寶後,園廬但蒿藜。
我裡百餘家,世亂各東西。(澎湖灣說:應該是「里」)
存者無消息,死者為塵泥。
賤子因陣敗,歸來尋舊蹊。
久行見空巷,日瘦氣慘淒,
但對狐與狸,豎毛怒我啼。
四鄰何所有,一二老寡妻。
宿鳥戀本枝,安辭且窮棲。
方春獨荷鋤,日暮還灌畦。
縣吏知我至,召令習鼓鞞。
雖從本州役,內顧無所攜。
近行止一身,遠去終轉迷,
家鄉既蕩盡,遠近理亦齊。
永痛長病母,五年委溝溪,
生我不得力,終身兩酸嘶,
人生無家別,何以為蒸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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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民主中国未来最大的敌人应该是
医生打官司要找律师,律师要收医生的钱;律师生病要找医生,医生要收律师的钱。
医生和律师是敌对关系吗?
民主中国与美国有商业竞争也有商业合作,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成为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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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用户报到帖】欢迎加入2047!
大家好,看yt上两岸对骂看得我头疼,转而用谷歌浏览器看新闻从而发现这个网站的。默默看了两天贴很想给一些帖子点赞所以才注册了账号。 很久没有感受过自由言论的感觉了,在yt上也是动不动被和谐,憋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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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彭帅事件,WTA发表正式声明宣布暂停在中国举办的全部赛事
@巴比伦花园 #175794 然而这次未提供任何的照片视频证据。
外界要求的是提供彭帅安全自由的切实证据,而且对其性侵指控进行切实可靠、公开透明的调查。
公关没有意义,反而让IOC和巴赫全被拖下了水。
《印度快报》在第一次通讯后公开发文批评巴赫“虚伪和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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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文件》快速入门
链接404 not fo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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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彭帅事件,WTA发表正式声明宣布暂停在中国举办的全部赛事
WTA的各位女士们,比NBA和IOC的爷们要硬气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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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用户报到帖】欢迎加入2047!
内容已删除内容已被作者本人或管理员删除。 如有疑问,请点击菜单按钮,查看管理日志以了解原因。 -
【投票】民主中国未来最大的敌人应该是
并且请您请你写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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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彭帅事件,WTA发表正式声明宣布暂停在中国举办的全部赛事
@dellalove #175778 已经在通过国际奥委会公关了,今天奥委会宣布又和彭帅打了视频电话,状态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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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西方文化是让你至今也难以理解或认同的?
我当然不会认为“有人說不喜歡周杰倫王菲就一定是無知”,我回看了我讲的事例,应该不会造成这种误会才对。
如果他说:我不爱听周杰伦,我不爱听流行乐。这当然是毫无问题的,我也不会说他任何不对。
但他表达的意思是:流行音乐那一套全是乱唱的,不是音乐,那些歌手的现场演唱也是不成样子,神态矫揉造作。
对此,我的评价是:对别人的专业或者自己不懂欣赏的事物毫无尊重,对自己的无知毫无谦虚。
我这评价不算强加价值观吧?
不喜欢或讨厌是自由的,但对别人的努力、对别人的价值全盘否定,就属于口出狂言了,应该受到反驳。
我认为“不喜欢”与“否定别人的价值”不能混为一谈,举个例子,我不爱吃辣、或者不爱吃肥肉,我说不喜欢,大家都会理解我,口味各异罢了。但如果我说:辣的东西或肥肉就不算食物,没有食用价值,那别人肯定要反驳我,我也活该被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