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很好,实施困难,人权究竟是什么很难给出一个绝对的定义,比如死刑、堕胎这些都是非常出名的人权争议。
文中的思路是对的,可以试图一项一项添加到“私有财产”,先拿出来争议较小的,慢慢讨论,但是就文中的言论自由的例子来说,这个讨论都会充满争议,我们知道,凡是社会性的人,加入社群,势必要向社群让渡部分“天赋权利”,包括现在法律层面可以科学确定的财产权,也是让渡的结果(罚款、税收等),单就财产权而言,这都已是一个复杂的体系与不那么绝对(税收分级,税率“年年变”)回到言论自由,让渡到一个什么程度?这并不是一个可以量化的问题。甚至,究竟什么是言论自由,这就是一个不小的问题。如果言论自由是绝对的,那么简单一个例子:全网封杀川普,是否侵犯了川普的“绝对权利”?如果平台封杀是正当的,那么任何场合,某个场所的所有者都有权要求该产业上面的人类服从他的言论管制。如果平台封杀是不正当的,恐怖分子、种族歧视、各种仇恨言论是否自由?非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未成年人,这些权利如何界定?
感觉挺难的,但是观点是对的,如果权利不是绝对的,界定起来就会很困难,侵犯人权的人和组织只需打嘴炮就好了,这也就是人权机构、人权法院、人权卫士们头疼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