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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民主運動產業化之初步構想
民运圈烂事特别多,贪污腐败都是轻的,性丑闻也有一堆。
拉帮结派,和中南海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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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讨厌“第一夫人”这个职位
@Alexss #122422 说实话,我觉得外交场合,夫人就不应该出现。
外交是国务活动,夫人不是国家公职,根本没有资格出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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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讨厌“第一夫人”这个职位
普遍重视核心家庭的价值
选举选的是人,不是选的家庭。像美国加拿大的大选,候选人老婆孩子都出来站台,这我就很讨厌。刘仲敬的老婆是谁大家也不知道,但是姨粉一堆。
按照你的思维,议员夫人应该是“选区第一夫人”,议长夫人应该是“国会第一夫人”,所有当官的夫人都要叫“某某第一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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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讨厌“第一夫人”这个职位
包括现在川普的老婆出来讲话,我都很讨厌。
国家大事,夫人掺和什么?
youtu.be/zqELwK8NYTk -
我非常讨厌“第一夫人”这个职位
总统是国家领导人,国家领导人配偶的法律意义就是平民。
人民选的是总统,选的不是总统的老婆。
因此,第一夫人这个职位就很别扭。总统夫人就是总统夫人嘛,凭什么就是first lady了?
况且我也非常反对国家领导人出访外国的时候带着夫人。这是公私不分的行为。
出访是国家之间的行为,总统作为国家领导人出席是合适的。但总统的老婆只是平民,一个平民有什么资格走红毯?有什么资格出席国务场合?
所以我认为各国领导人出访或者接待外宾的时候,夫人都不应该参加。
各位有什么想法?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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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民主運動產業化之初步構想
吴弘达做过劳改纪念馆,然而至今也是半荒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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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题)为什么陈士杰不亲自示范,身体力行排华,立刻回到中国反共?
我所说的排华,不是让中国人不能来西方国家,只是不让中国人拿PR。
我不会申请加拿大的枫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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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题)为什么陈士杰不亲自示范,身体力行排华,立刻回到中国反共?
如果排华,我肯定就回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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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民主的方向可行吗?
新加坡的集选区制度,就是李光耀家族作弊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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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美国左人的woke叙事和右人的Qanon叙事
假如矮子兄当总理了,你想让我当外交部长,结果我没本事,没选上议员,就没法进国会了,除非去上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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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美国左人的woke叙事和右人的Qanon叙事
如果过分精英化,那容易形成独裁啊。这个问题你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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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支持《排华法案》
不懂你在说什么。
按照你的思维,美国大使馆不能给任何中国人拒签,只要拒签就是违反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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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题)各位的头像是什么意思?
拍这种艺术照,其实就是想用裸体来勾引男人的眼球。
但又豁不出去,一定要用手和腿把乳房和下体都遮盖住,玩这种欲擒故纵、空城计式的把戏。
这种名义上裸,实际上没有裸的照片,很多女星都拍过,我都很讨厌这种照片。
如果只是想展示身材,那就穿比基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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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支持《排华法案》
至于中国人的命运如何,下场怎样,从来没有人去考虑,一直都是空洞的承诺
不能移民美国又不是侵害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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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支持《排华法案》
中国总人口只占全世界的五分之一啊。
移民又不能只是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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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支持《排华法案》
①移民外国从来不是人权。如果每个人都有移民外国的人权,那么各国的主权都没有了。
②这和法治也没关系。如果美国必须接受世界各地的移民,那么美国的主权也就没有了。朝鲜人就不能移民美国。
③这不是强制。如果对共产党不满,没必要反抗,可以憋着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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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支持《排华法案》
迁徙自由不等于可以随便移民外国啊。
如果每个中国人都必须有移民美国的人权,那么美国的主权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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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上台后,中美会恢复被关闭的领事馆吗?
说实话,我觉得川普关中国领事馆是毫无意义的行为。
互关领事馆是小孩子打架,不是大国外交要做的事情。
所以我呼吁拜登上台之后,和习近平恢复彼此的领事馆。
当然,在原址恢复可能有点不好看。
所以可以在达拉斯设立一个新的中国领事馆,然后在重庆设立一个新的美国领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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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化以后,如何解决户口问题?
我是希望总统、内阁、国会依然留在北京,然后最高法院放在上海,宪法法院放在广州。
北京还是要留一个行政中心,因为南北差异已经很大了,如果首都再迁到南方去,北方就彻底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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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化以后,如何解决户口问题?
两千万人如果集体上街暴动,整个政府就垮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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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支持《排华法案》
其实都不用是明面的法律,总统给移民局一个潜规则的行政通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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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支持《排华法案》
我说的排华法案,只是不让中国人拿PR,并不是不让中国人入境。
中国人可以在美国旅游、留学、探亲、做生意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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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支持《排华法案》
反美的中国人,就算现在能移民美国,他们照样很爱中国。
自由派就算不能移民美国,他们依然会欣赏美国的制度。
所以你说的这一点,我觉得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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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支持《排华法案》
毛时代是西方的东西完全传不进来,民主制度什么样子中国人民都见不到。
如果现在搞《排华法案》,只是不让中国人在英美拿PR,但依然可以去英美留学、工作、旅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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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支持《排华法案》
@inferior #122172 况且如果海外华人很多人都拥护共产党,那就更不应该让他们移民啦。
西方人为什么要一堆仇恨自己的移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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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支持《排华法案》
@inferior #122172 海外华人其实大部分都是对共产党不满的,如果非常喜欢共产党,是不会移民的。只不过对共产党不满的华人不敢说自己反共,因为大家在中国都有亲属,如果在海外公开反共就拿不到中国签证了,海外华人都不想主动得罪共产党。
但是由于英美有言论自由,亲共也不会被抓。如果亲共的海外华人可以大声的讲自己爱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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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支持《排华法案》
《排华法案》的本质是不让中国人来美国。美国政府当然可以拒绝外国人(中国人)来美国。如果每个中国人都必须有入境美国的人权,那么美国就没有国家主权了。今天朝鲜人都没有机会移民美国,难道美国也侵犯了朝鲜的人权?所以《排华法案》是正常操作,没有侵犯人权。
《排华法案》有利于中国民运。华人在西方地位越高,共产党的统治就越稳固。因为反共的中国人,可以移民到西方来避难。但是如果有《排华法案》,反共的中国人只能留在国内。美日欧如果真的支持中国民运,应该通过《排华法案》,这样可以把所有反共的中国人都留在中国。这些反共的中国人,由于没有逃到国外的机会,所以只有在国内造反这一条路了。如果美日欧明天通过《排华法案》,中国国内的反共活动会立马增加十倍。
我看《走向共和》的时候,看到孙中山去美国侨社演讲的一段剧情,让我很有感受。孙文说的大意是:美国的每一段铁路,都有一个华工的尸骨,我们如果推翻满清,就可以回国享受民主共和的生活,就不用在美国受苦了。当时,所有反清的中国人,由于没有办法去美国避难,所有只能在国内造反。但今天反共的中国人,却可以去美国避难。能避难,就没人愿意造反。只有不能避难的时候,才逼着人去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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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士杰版宪法: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扩充版)
解散议会?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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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士杰版宪法: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扩充版)
不能。
不过公投可以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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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题)各位的头像是什么意思?
上一个太NSFW不得不换掉了。
说实话,我特别讨厌这样的裸照。
如果真豁出去了,就脱光后正面全裸出境。
如果豁不出去,那就别发这种虽然名义上是裸体,但遮蔽的比连体泳衣都严实的照片。
这种照片,给我的感觉就是在坑人,打着裸照的名义骗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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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士杰版宪法: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扩充版)
自诩是世界上公民权保障最多的宪法了。
各位有什么意见补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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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士杰版宪法: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扩充版)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公民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二)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非依法定程序,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不得对公民实施监禁、拘留、审讯和处罚。 公民因为涉嫌犯罪被逮捕拘禁的时候,其逮捕拘禁机关应将逮捕拘禁的原因,以书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的亲友,并最晚于二十四小时内移送管辖法院审问。 本人或者其本人指定的亲友也可以要求管辖法院,于二十四小时内向逮捕的机关提审。法院不可以拒绝此类要求,法院也不可以先命令逮捕拘禁的机关再一次检查。逮捕拘禁的机关不可以拒绝或者延迟法院的提审。 公民受到任何机关非法逮捕拘禁的时候,其本人或者亲友有权向法院要求追究,法院不可以拒绝此类追究,法院应该于二十四小时内向逮捕拘禁的机关追究此事,依法处理。 公民在拘留或者拘禁后被判无罪时,可依法律规定向国家请求赔偿。
(三)在中国受刑事控告的任何公民或者外国人,在未经获得辩护上所需的一切保证的公开审判而依法证实有罪以前,都必须被视为无罪。任何公民或者外国人的任何行为或者不行为,在其发生时依照法律不构成刑事罪的,不得被判为犯有刑事罪。刑罚不得重于犯罪时适用的法律规定。
(四)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五)公民有居住、迁徙和出入国境的自由。
(六)公民的国籍不得剥夺。公民有主动放弃中国国籍的权利。
(七)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八)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九)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十)公民有获取和发布信息的自由。
(十一)公民有秘密通讯的自由。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讯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
(十二)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十三)公民有权工作、自由选择职业、享受公正和合适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免于失业的保障。公民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每一个工作的公民,有权享受公正和合适的报酬,保证使其本人和家属有一个符合公民的尊严的生活条件,必要时并辅以其他方式的社会保障。公民有为维护其利益而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
(十四)公民有享有休息和闲暇的权利,包括工作时间有合理限制和定期给薪休假的权利。
(十五)公民有权享受为维持其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或者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政府提供的保障。未成年人和母亲有权享受特别照顾和协助。一切未成年人,无论婚生或者非婚生,都应享受同样的社会保护。
(十六)公民都有受免费的基础教育的权利。公立高等教育必须根据成绩而对全体公民平等开放。
(十七)公民有权自由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福利。公民对由于其所创作的任何科学、文学或美术作品而产生的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有享受保护的权利。
(十八)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各级议会议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十九)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罢免各级议会现任议员的权利。
(二十)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修改现行法律的权利。
(二十一)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制定法律的权利。
(二十二)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撤销现行法律的权利。
(二十三)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撤销议会和政府的决议的权利。
(二十四)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罢免现任总理或者地方各级政府首长的权利。
(二十五)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发布特赦令的权利。
(二十六)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结束战争的权利。
(二十七)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废除同外国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权利。
(二十八)每一位年满十八岁的公民在一次选举、罢免和公民投票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二十九)当公民参与公民投票的权利被国家机构非法剥夺的时候,公民有以任何方式反抗国家机构的权利。
(三十)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考试担任公务员的权利。
(三十一)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三十二)监狱在押罪犯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参与公民投票的权利。
(三十三)现役军人没有被选举权和参与公民投票的权利。军人退役后,十年内没有被选举权和担任公务员的权利。
(三十四)国家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亲属,优待军人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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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为什么把官职搞得这么复杂?
在中国,“相”这个官位只会用在君主国。
但在日本、韩国和朝鲜,就不一定是这样了。
日本人习惯把外国的部长称为“相”,即使那个国家是共和国。
比如日本媒体把外交部长王毅称之为“外相”。

朝鲜和韩国都长期被日本殖民,所以语言习惯上受到日本的影响很深。
斯大林当年是苏联部长会议主席,“部长会议主席”这个职务在南北韩的翻译都是“内阁首相”。
所以金日成的内阁首相职务,实际上就是朝鲜的部长会议主席。
当时朝鲜的国家元首应该是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国会议长),然后部长会议主席是政府首脑(等于西方国家的总理或者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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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对待洋人的中国名字的问题
去年年度傅高义死的时候,中国外交部表达哀悼的时候,用的就是“傅高义”这个中文名字,而不是他(Ezra Vogel)的音译名字“埃兹拉·沃格尔”。
但是去年王岐山祝贺贺锦丽当选总统的时候,用的却是“卡玛拉·哈里斯”,并没有用“贺锦丽”这个她本人承认的中文名字。
个人觉得,中共对自己绝对放心的洋人,就会比较亲切的用中文名字。但贺锦丽这种是敌是友比较模糊的洋人,就用英文的音译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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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题)各位的头像是什么意思?
人世间不存在“道德银行”。
一个救了一百个人的医生,如果杀了一个人,那这位医生就是杀人犯,就应该上绞刑架。不能因为这位医生救过一百个人,所以他就有资格杀一个人。
所以“几几开”是非常恶心的说法,如果任何人都几几开,那么泰德邦迪也不应该完全否定了,毕竟泰德邦迪一辈子做的所有的事情也不都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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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和大陆法哪个更适合中国?英美法是否比大陆法更好?
这个问题意义大不。
因为,全世界所有实行英美法的国家,都曾经被英美殖民过。比如新加坡、香港、南非、印度、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新西兰等。
中国没有被英美殖民过,所以根本不可能有英美法。
而且英美法不符合中国人的逻辑,中国从秦汉时期的“约法三章”,到后来的“大明律”、“大清律”,都是符合大陆法的逻辑的。
所以,中国永远没法搞英美法,甚至中国连陪审团都做不了。全世界比较良好运行陪审制的国家,基本上也都是英美殖民过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