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的简称可以直接说州长,但是在宪法以及法律文件上,应该写成州政府州长这种正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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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的一些逻辑性不如汉语
美国各省省长的英文全称是 Governor + 州名,比如Governor of Ohio就是俄亥俄州长。
但是中国各省省长的全称是 省名+省人民政府省长,比如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
所以,英语的官名的逻辑性是不如中文的。
洋人在各种公开场所都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说成Premier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洋人不习惯行政首长的全名是要加上行政机构的。其实国务院总理的全称是Premier of the State Council,而不仅仅是Premier。
因此我认为,美国各州州长的全名应该是 Governor of the State Government of 州名,比如
Andrew Cuomo的职位全称应该是 Governor of the State Government of New York,而不是简单地
Governor of New York.
放在加拿大也是一样。加拿大各省省长就是 Premier +省名,其实也应该改成
Premier of the Provincial Government of Ontar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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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兄弟 #140799 《少夫人达琳》就是堆砌起来的一坨垃圾
我有一个朋友有辛灏年的另一本小说叫《足球场上》,他说那本书更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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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催吐减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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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叫《丝之屋》,续写的福尔摩斯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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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习仲勋反对过六四屠杀吗
@消极 #140706 这样无所谓啊。美国政府还不能管理中国人的入籍申请吗?放今天就是移民局里面内部通告一下,所有中国人的入籍规划申请都驳回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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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习仲勋反对过六四屠杀吗
平等的保护?所以美国必须接受世界各国的人移民美国?美国的国家主权属于全人类吗?不懂你是什么意思。
讲白了,排华法案就是把美国拒签的潜规则公开阐述给社会大众而已。放在今天就是移民局内部通报一些,某国公民都给拒签,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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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习仲勋反对过六四屠杀吗
这不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所以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制定的法律对每个人都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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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习仲勋反对过六四屠杀吗
nor shall any State deprive any person of life, liberty, or property, without due process of law; nor deny to any person within its jurisdiction the equal protection of the laws.
这和排华法案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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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和“中华民族”都是应该被舍弃的假概念
@影人 #140668 其实我倒并不认为粉红分不清华人和中国人,反而很多粉红经常说没有中国国籍就不是中国人。
但反而是海外一些想两头吃的华人,成天说国籍不是什么事,混淆华人和中国人这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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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和“中华民族”都是应该被舍弃的假概念
主要是因为中国绝大部分人都是汉族以及和汉族没有显著区别的少数民族,所以导致很多人觉得汉族面孔就等于中国人。
如果中国有一亿维吾尔人,那么华人这个概念就自然的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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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和“中华民族”都是应该被舍弃的假概念
几年前我看到李显龙写的一篇文章谈中美关系,文章里面李总理就明确地说中国政府不要试图来统战东南亚华人,我们不是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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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和“中华民族”都是应该被舍弃的假概念
“中华民族”这个词是梁启超发明的,但这个词本来就非常荒唐。
如果“中华民族”是血缘概念,那么中国哈萨克族不是中华民族,但是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反而是中华民族,这显然是荒唐的。
如果“中华民族”是文化概念,那么不懂中文的哈萨克族不是中华民族,但加拿大演员大山是中华民族,这显然是荒唐的。
因此,“中华民族”在今天实际上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意思,那既然如此,中华民族这个假概念就要抛弃。
以此类推,“华人”也是莫名其妙的假概念。
因此我其实很反感“中华”这个概念,所以我写的宪法的国名没有“中华”二字,就直接叫“中国”。
Chinese American的正确翻译应该是“中国裔美国人”,而非“华裔美国人”。
现在各国在北京的大使馆都叫“某国驻华大使馆”,我认为都应该改成“某国驻中国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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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在youtube上都看什么呢?
主要看各智庫、各研究所的講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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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习仲勋反对过六四屠杀吗
美國政府如果不能決定誰能入籍美國,那麼美國的國家主權就沒有了。
換句話說,美國政府隨便驅逐任何一個境內的外國人都不是侵犯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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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习仲勋反对过六四屠杀吗
華人有百分之一的人口啊,眾議院就能影響至少2席。
排華法案是不讓中國人移民美國。如果美國政府連誰能移民美國都無法決定,那美國的主權何在啊?
每年都有成千上萬的中國人申請移民美國,難道沒有被批准的移民申請都是侵犯人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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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习仲勋反对过六四屠杀吗
奥巴马道歉是为了骗华人的选票。
美国政府不让中国人进入美国,你可以在道德上批判,但是法律上人家就没有错。
如果美国政府不能决定谁能移民美国,那么美国的国家主权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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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反对设立上议院?
美国不存在那种一个族群扎堆生活在一个州的情况。
美国各州的多数人口都是白人,美国不存在黑人或者拉丁裔占多数人口的州,但中国不是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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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反对设立上议院?
第一个原因就是,上议院不符合票票等值的原则。西藏的参议员和广东一样,这对广东人民的政治参与权是一种践踏。
另一个原因是,设立参议院的目的是大省不要欺负小省,国会立法可以照顾到新疆西藏这种小省的利益。但是,中国是一个中原和西部差异很大的国家,内地的语言和疆藏都不一样,而中国绝大部分省的主导民族都是汉族。因此即使完全复制美国的参议院制度,每个省搭配同样数目的参议员也无法避免汉人欺负少数民族的情况。 中国一共31个省,所以只要有16个省的参议员同意该法案就可以通过。中国汉族为主导民族的省份肯定超过16个,所以等于也是汉人同意了就能立法。因此,参议院其实根本无法起到保护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省份利益的目的。
大家什么想法请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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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写的宪法要设立顾问委员会?
gerrymandering不算腐败,因为公平就是大家普遍接受的不公平,所以这不算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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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写的宪法要设立顾问委员会?
是,就是这种东西吧。
总比总理搞一堆英文一句不会的驻欧美大使或者一堆狗屁不会的国企董事长要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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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写的宪法要设立顾问委员会?
这其实不是游说团体,这更类似于政坛失意者收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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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写的宪法要设立顾问委员会?
任何制度下都有政治酬庸。
在很多民主国家,由于没有什么闲职,所以总统总理经常把各国大使当政治酬庸来做,比如奥巴马让肯尼迪的女儿当驻日大使,川普之前任命的驻加拿大大使几乎天天请假。这些政治酬庸的大使外语一句不会,对出使国也不了解,去做大使完全就是找个官儿做,其实很恶心。
在这方面,其实可以参考今天共产党创建的政协制度。顾问委员会和政协一样,就是一堆失意政客和社会名人。
每个国会议员可以任命一位顾问委员会委员(不能任命自己的亲属),国会议长和内阁总理可以任命一百位顾问委员会委员。
顾问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是顾问委员会委员互选产生,顾问委员会主席享受副总理待遇,副主席享受部长待遇,普通的委员没工资没薪水就是荣誉职。
顾问委员会的任期和国会一样。
大家支持我的设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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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士杰版宪法增设内容:公投成立调查委员会
我们都知道,世界各国的都有调查委员会的制度。
比如肯尼迪被刺杀之后,约翰逊总统就成立了沃伦委员会来调查肯尼迪之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的时候,一切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
所以我设计的宪法中,也授予了国会成立调查委员会的权力。
但是,如果出现跨党派的丑闻,那么国会很可能会官官相护而不成立调查委员会。比如美国爱泼斯坦案由于牵扯太多的政要,所以根本没有成立委员会调查该事件。
因此,我设立了人民可以通过公投的方式要求总统组织调查委员会,调查委员会直接向总统报告工作。
大家都知道,我设计宪法里面,总统是无党派的虚位元首,总统完全可以是政治圈外的人担任,所以总统和政府体制是分割的。因此总统是比较可能在“政治沼泽”之外的人物。
宪法原文是这么写的:
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要求总统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的权利。
总统根据公民投票的决定,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的时候,一切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
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的公民投票,由全体有选举权的公民数量的百分之一联署提议,公告九十日之后,复交公民投票决定。参与公民投票的人数不得少于全体有选举权的公民数量的五分之一,公民投票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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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胡启立们的选择?
其实改革派除了赵紫阳之外,其他的人在六四之后都去当闲职了, 比如阎明复、芮杏文、吴学谦都没有和邓小平翻脸。
邓小平也给改革派在政治局里面留了一个田纪云,也没有把改革派赶尽杀绝。
所以胡启立这么做,我是觉得不舒服,但可以理解。其实乔石我也不觉得他是什么坏人,能保持中立也算是有点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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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袁隆平的消息让某些人暴露了本性,他们追求的根本不是民主自由而是继续在墙内当奴才
袁隆平得过沃尔夫奖,所以应该不至于什么成就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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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胡启立们的选择?
他六四之后,帮助一些胡赵旧部逃亡,最后导致自己上了政府内部的通缉令。
不过他毕竟是赵紫阳的儿子,中共对自己人的儿子还是留一手的。
他后来去法国避风头,在法国他认识了新加坡前副总理吴庆瑞,后来吴把他请到新加坡当政府的中国问题顾问。
大概零几年和中国政府谈判,最后胡温允许他回国,并且给他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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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胡启立们的选择?
赵二军是由于参与黄雀行动去营救别人。他如果不去救别人,共产党也不会去抓他。毕竟赵紫阳也算是自己人,只是不听话的自己人。赵紫阳葬礼贾庆林、贺国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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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温政权在降半旗的事情上违法
华国锋的总理职务是其主动请辞,然后赵紫阳接任。
赵紫阳的总理职务是其主动请辞,然后李鹏接任。
国旗法上也没有规定没有坐满任期的总理就不能降半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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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胡启立们的选择?
为了物质?政治局常委都当过的人,还在乎那个政协副主席给的副国级待遇?
为了子女?赵紫阳的子女也没有受到牵连啊。
为了历史评价?谁在乎那共产党的历史评价,老百姓认为他是英雄好汉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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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胡启立们的选择?
1989年六四镇压后,很多赵紫阳派系的改革派人士都被免职了,其中就包括政治局常委胡启立、书记处书记阎明复等人。
后来这些人都向党内的保守派检讨认错,然后被安排担任闲职了。
以胡启立为例,1989年他可是和李鹏平起平坐的政治局常委。因为同情学生和赵紫阳一样下台,然后他向党中央检讨认错,1991年出任机电部副部长,1993年出任电子工业部部长,成为李鹏总理的下属。1998年出任全国政协副主席,恢复“党和国家领导人”待遇,成为其曾经的手下李瑞环的副手。
1989年之后的胡启立,在官场上活的多憋屈啊。成为昔日政敌的下属。
我要是胡启立,我宁可不要那个毫无实权的全国政协副主席,就和赵紫阳一样和保守派死硬到底,大不了被软禁一辈子呗。
如果胡启立和赵紫阳一样扛到底,邓小平、江泽民、李鹏心里面也会觉得胡启立是硬汉,有骨气。老百姓也会认为胡启立有良知有骨气,是条汉子。
结果胡启立这么一做,没有人心里尊敬他了。邓小平和老百姓都会觉得胡启立是个怂货。
大家怎么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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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习仲勋反对过六四屠杀吗
排华法案不是暴政。
排华法案只是不让华人进入美国。如果每个华人都必须有资格进入美国,那么美国的主权就没有了。
因此,排华法案只是美国的对外政策而已,和侵犯人权没关系。当年交人头税去美国的华人,也都是自愿的,而不是被美军强行掳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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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温政权在降半旗的事情上违法
邓小平、乔石、万里、李鹏、杨尚昆也都不是死在公职上的,他们死的时候也没有担任任何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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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士杰版宪法的国家机构和中共、美国、台湾、德国的国家机构的对比
《陈士杰版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对比
总统=国家主席
国务院总理=国务院总理+军委主席
国家议会+宪法委员会=全国人大
国家顾问委员会=全国政协
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安全会议=国安部+联合参谋部情报局
《陈士杰版宪法》和《中华民国宪法》的对比
总统+国务院总理=总统+行政院长+考试院长
国家议会=立法院+监察院
宪法委员会=司法院大法官会议
最高法院=司法院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法务部=行政院法务部
中央银行=行政院中央银行
国家顾问委员会=总统府资政+国策顾问+战略顾问
国家安全会议=国家安全会议
《陈士杰版宪法》和《美国宪法》的对比
总统+国务院总理=总统
国家议会=参议院+众议院
宪法委员会=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法务部=联邦司法部
最高法院≈巡回上诉法院
国家顾问委员会=总统顾问
国家安全会议=美国情报体系
中央军委副主席=国防部长+参谋长联谊会议主席
中央银行=美联储
《陈士杰版宪法》和《德国基本法》的对比
总统=联邦总统
国务院总理=联邦总理+国防部长
国家议会=参议院+联邦议院
宪法委员会=联邦宪法法院
最高法院=联邦最高法院
检察院+国务院法务部≈联邦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
国家安全会议=联邦情报局+联邦宪法保卫局+联邦军情局
中央银行=联邦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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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温政权在降半旗的事情上违法
所以法律上明文规定国务院总理去世就要降半旗,并没有给任何迂回的空间(比如视情况而定之类的言语)。
所以赵紫阳和华国锋作为国务院总理,就必须给予降半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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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温政权在降半旗的事情上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第十五条 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举行国家公祭仪式或者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不幸事件造成特别重大伤亡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下半旗志哀,也可以在部分地区或者特定场所下半旗志哀。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决定。
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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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本外国出版的书你觉得应该翻译成中文?那种关于中国政治的禁书不算。
其实他比MLK走的更远。
如果没有他,MLK得不了诺贝尔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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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本外国出版的书你觉得应该翻译成中文?那种关于中国政治的禁书不算。
我认为马尔科姆X的自传可以翻译成中文,我读过一遍,觉得不错。
豆瓣上已经有很多人点评过这本书的英文原版了,甚至还有人留言对该书没有翻译成中文表达遗憾。
该书如果翻译成中文,买几万本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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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温政权在降半旗的事情上违法
近日墙内有人嚷嚷给袁隆平降半旗,我就查了一下中国的降半旗制度。
《中国国旗法》第十五条规定:当过国家主席、总理、人大委员长、政协主席、军委主席的人,去世的时候要降半旗。
赵紫阳和华国锋都是国务院前总理,他俩都是在胡温时期去世的。理论上应该给降半旗的,结果都没降半旗。胡锦涛和温家宝违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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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说,是不是即使是在发达国家,学者也很难保持所谓学术上的中立,常常出现立场先行?
客觀中立這個詞根本就是假概念。
連法官都有左右派之分,學者怎麼可能中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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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是否给袁隆平降半旗,谈我对降半旗这件事情的看法
金牌是国际上的面子,降半旗是自家人自娱自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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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国家更容易使国民产生“首都情结”?
北中国的经济中心是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