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世界各国的都有调查委员会的制度。
比如肯尼迪被刺杀之后,约翰逊总统就成立了沃伦委员会来调查肯尼迪之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的时候,一切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
所以我设计的宪法中,也授予了国会成立调查委员会的权力。
但是,如果出现跨党派的丑闻,那么国会很可能会官官相护而不成立调查委员会。比如美国爱泼斯坦案由于牵扯太多的政要,所以根本没有成立委员会调查该事件。
因此,我设立了人民可以通过公投的方式要求总统组织调查委员会,调查委员会直接向总统报告工作。
大家都知道,我设计宪法里面,总统是无党派的虚位元首,总统完全可以是政治圈外的人担任,所以总统和政府体制是分割的。因此总统是比较可能在“政治沼泽”之外的人物。
宪法原文是这么写的:
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要求总统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的权利。
总统根据公民投票的决定,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的时候,一切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
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的公民投票,由全体有选举权的公民数量的百分之一联署提议,公告九十日之后,复交公民投票决定。参与公民投票的人数不得少于全体有选举权的公民数量的五分之一,公民投票过半数同意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