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是华人世界唯一的民主政体,是亚洲民主自由的灯塔,台湾的民主化有很多值得中国人参考和醒思的地方。
①台湾这种半总统制是不稳定的制度。半总统制最大的问题就是,如果总统和国会不属于同一个政党的时候,就会出大麻烦。
半总统制下的总理的人事权,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总统任命总理,不需要国会同意(比如台湾);另一种情况是,总统任命总理,需要国会同意(比如法国)。
如果总统任命总理需要国会同意,那么总统只能让一个反对党的人来做自己的总理。当总统和总理不同党的时候,总统和总理之间绝对会内斗内耗,什么政务都推不动了。总统最终如果受不了了,只能解散国会、重新大选。
如果总统任命总理不需要国会同意,那么就会出现今天台湾的这种状况。行政院长(总理)沦为总统在立法委员(国会议员)和民意面前的挡箭牌。总统做错任何事情,都让行政院长来背黑锅,就会导致台湾的行政院长平均任期都不到两年,政策根本无法稳定的延续。台湾是让一个没有拍板权的行政院长,每天面对立法委员的盘问,真的掌握实权的总统却躲在幕后。行政院长有责无权,总统有权无责。整个国家乌烟瘴气。而且如果总统和国会不同党,总统想立的任何法案,立法委员们绝对否决,行政权和立法权就会无休止的碰撞下去,整个国家内斗内耗。中国民主化以后,不要实行半总统制。
议会制是最好的制度。因为在总统制和半总统制,如果当国会和总统不同党的时候,都会出现很大的问题(总统制还会出现政府停摆)。只有议会制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台湾如果实行的是议会制,很多宪政体制的问题都可以解决。
②二轮选举制度非常重要,必须保证当选者拥有过半的多数民意,总统、议员、省长、市长的选举都应该是两轮选举制。这一点应该和法国学习。如果没有候选人在第一轮投票中得到过半票数,则第一轮投票中得票最多的两名候选人可以进入第二轮投票,第二轮投票中得票较多的候选人则当选为总统。陈水扁2000年在蓝营的连战和宋楚瑜分裂的情况下,以39%的得票率就当选总统了。如果当时台湾是两轮选举制,陈水扁和宋楚瑜就会进入第二轮投票,连战的支持者肯定会转投宋楚瑜,就没有陈水扁总统了。
③国会议员要设立连任次数的限制。避免出现王金平、柯建铭这种三十年的老议员。议会制有一堆连任几十年的老议员,丘吉尔就当了六十五年的下议院议员。可以把国会议员的任期设立成连任不得超过五届,每届任期最长五年,一个议员最多只能做二十五年。
④不要试图做所谓的“全民总统”或者“全民总理”,民选的国家领导人只要讨好自己的选民就可以了。马英九就是为了当全民总统,经常和绿营妥协,最后里外不是人。一个社会,永远会有人毫无理由的反对你,不管你对他们多么好,他们也不会投给你一票。所以不要试图做“大联合政府”之类的所谓的“落实和解”,落实政党政治才是正路,执政的内阁就要用本党同志做部长。
⑤不要让公民直选行政首长。韩国瑜在一年之内高票当选,然后又被高票罢免,浪费好几亿新台币做选举和罢免,是在是效率低下,浪费税金。省长应该由省议会选出,市长由市议会选出,县长由县议会选出,公民无权直选行政首长。如果现任市长做的差,市议会就可以罢免现任市长,然后市议会选出新市长,这样就可以避免无意义的选举和罢免。
⑥反对党的第一任总统或者总理一定要照顾好这些民主前辈,为民主牺牲很大的前辈,一定要给人家一个实权官位,不要出现陈水扁和施明德那样,陈水扁害施明德做不上立法院长,施明德就联合蓝营发起红杉军倒扁来报复。如果当时陈水扁让施明德做行政院长,施明德也就会出来倒扁了,陈水扁政府也不至于在2006年以后摇摇欲坠。
⑦要避免“政治世袭化”。太多的政治家族对于民主的发展是不利的。避免政治的世袭化其实并不容易,因为当官的父母都希望给子女留下政治遗产。在法律上绝对不能明文禁止官二代参选议员的,因为这是反人权的。防止政治世袭化的唯一可行做法,就是在主流政党的党内通过条款,不优先提名官二代的候选人,而且这么做也可以保证政党的年轻化和亲民化,不会出现连胜文这种低能的官二代。
党内的条款可以是:
党内竞选公职的提名选举,如果候选人的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曾经担任其竞逐之公职,或者其竞选之公职层次至上级或者下级的职务,其民调结果直接减除10%。
比如我想要让该党提名我选省议员,但是我的父母或者岳父母曾经担任省议员、市议员或者国会议员,那么我的党内的民调就直接减除10%,多给平民子弟留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