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发帖讨论海外侨民投票权的问题,我说海外侨民应该有选举权,但其中最重要的是如何判断一个中国护照持有者是否有外国籍。
我以已经入籍加拿大但依然保留中国护照的张三为例,他只要出入境中国海关的时候亮出他的中国护照,出入境加拿大的时候亮出加拿大护照,中国政府就彻底不知道他已经拥有加拿大国籍了。
有人说,张三从中国出境的时候,中国海关只要要求其展示自己赴加拿大的合法签证就行了。毕竟张三作为加拿大公民是不可能再用其中国护照申请加拿大签证的。这看起来挺有道理,但实际上只要张三从第三国转机一下就解决了这个问题。张三只要拿着自己的中国护照在日本驻中国使馆办日本签证,然后从北京飞到东京,再从东京转机到加拿大,这么操作就导致中国政府彻底不知道他有加拿大护照了。
也有人说,可以规定任何中国护照持有者入境中国的时候都必须展示自己的外国签证,毕竟张三作为加拿大公民不可能再用自己的中国护照办理加拿大签证。如果有人无法展示有效的外国签证,则对其进行搜身,如果搜出外国护照,立刻吊销其中国国籍。张三肯定要把自己的加拿大护照戴在身上,毕竟张三入境加拿大的时候要展示他的加拿大护照。但这么做也不一定有用,张三完全可以在飞往中国途中,把自己的加拿大护照给同飞机的朋友,让这位朋友带着他的加拿大护照进入中国海关,而自己的身上不携带自己的加拿大护照,这就可以躲过海关的搜身盘查。
因此,我能想到的办法只能是中国政府和承认双国籍的国家的移民管理机关合作,中国政府支付给该国一定费用,让该国的移民管理机关定期把加入该国国籍的中国人名单告诉中国驻该国使馆,这样中国政府就可以吊销这些加入外国籍者的中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