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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第一案手記】“时代革命”含有港独的意思吗?

thphd  ·  2021年7月22日 2047前站长

原标题 【國安法第一案手記.1】唐英傑案「光復」與「革命」字義的學者論戰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國安法首案手記唐英傑法庭裏的學者之戰

李詠怡教授今日(7 月 9 日)首戰唐英傑法庭,她與稍後也會出場的李立峯教授共同撰寫了報告,對陣控方專家劉智鵬的證供。

在 Pearson correlation coefficient 裏,在眾人的打字聲裏,感覺好像回到佔中九子的法庭、李立峯作供的場景,將法庭變成社科堂。那不過是三年前,如今香港,巨輪輾過,連「學人串社科」也不久矣。

因為旗幟上一句「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唐英傑案件上升為煽動分裂國家的級別。學者對戰的背後,是與人權違背的罪名。

在一個能夠讓蘋果日報數日內停刊、讓過百名民主派區議員兩日內辭職的社會,選擇站出來為唐英傑一方做專家證人,面對的絕不是三年前的壓力,旁觀者心裏應該清楚。

李詠怡雖然一開始略顯緊張,但很快適應法庭節奏,配合劉偉聰大律師的提問,從多個層次逐項反駁劉智鵬,最後甚至指出控辯雙方都沒留意、控方所犯的一個錯處。

辯方邀請的專家證人之一李詠怡,她是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畢業於美國著名的雪城大學,政治科學是該校有口皆碑的強項學科。在與李立峯教授合寫的呈堂報告裏,李詠怡以政治科學的學術訓練,透過archives和研究資料,討論「光時」口號的起源和發展。 她首先解釋她與李立峯的分工。

李詠怡是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畢業於美國著名的雪城大學,政治科學是該校有口皆碑的強項學科。在這份報告,她透過 archives 和研究資料,討論「光時」口號的起源和發展,而李立峯作為傳播學學者,在香港社會運動研究有多項著作,因此主要負責研究 2019 年與「光時」口號發展有關的事件。另外她們也向彭麗君教授請教,用何種權威字典及文獻來理解口號。

這是一份集合三個學者的學識、跨學科的研究報告。

於是,李詠怡先利用權威字典(例如林語堂當代漢英詞典),解釋「光復」和「革命」的字面意思,光復是 recover regain,革命則通常意指用暴力改變政治制度,或者人們做事方式的重大改變。

在劉大狀的引導下,作供開始入肉:報告引用《元史:陳祖仁傳》,裏面一句:「自古人君,不幸遇艱虞多難之時,孰不欲奮發有為,成不世之功,以光復祖宗之業。」

2021 年 7 月 8 日,民主派初選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早前獲准保釋的劉偉聰抵達法院。 劉大狀讀得抑揚頓挫,他的聲音在法庭總像一股清泉,從不含糊微弱。他的黑袍也總是最一絲不苟,站起來的動態也是最講求台型,必須向後輕輕一撥袍子。他的雙手拇指上都塗了橙色的指甲油,是非常愛美之人。

他是辯護律師,同時也是一個被告。3 月份在 47 人案(民主派初選案),劉大狀坐上了犯人欄,他親自陳詞,說了句:我同法律工作之間已經有一個等號,我係 identify with 呢樣嘢。7 月 8 日,劉偉聰早上在唐英傑法庭裏繼續辯護工作,下午就到西九龍法院作為被告上庭。

李詠怡對劉智鵬的反擊很直接:這裡的「光復」顯然不是劉智鵬所說的,「恢復或取回落入敵人或異族手上的政權或國土」,陳祖仁作為元順帝的 advisor,不可能叫皇帝顛覆自己的政權。

光復不必然代表奪回失去的政權,另一證明是,2012 年到 2016年期間,香港發生各種「光復行動」,李詠怡指出,這是「光復」開始進入香港現代用語的時候,無論從語義學還是從歷史角度,這裡「光復」的意思,都是恢復公共空間的秩序。

劉智鵬早前說,這些光復行動,因為將內地人看成與香港不同的族群,因此夾雜了對中共的攻擊、及香港自治的意識。

「擺明唔係要『還我奶粉』咁簡單。」劉智鵬作供時曾說。

李詠怡就從社會科學解釋,族群可以被嚴格定義,例如按照血緣,但同時這也關於人們如何看待自己與其他社會群體的身分,是一種社會建構。

「一個國家可以有多個族群嗎?」劉大狀引導。

「可以。」

「當一個族群憎惡另一個族群,是否等於他們要顛覆政權?」

「不是。」李詠怡答。

行走至此,剩下要應對的,是梁天琦 2016 年在選舉活動裏的發言與「光時」的關係。梁天琦是「光時」口號創始者,如今身陷囹圄。

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中)昨日獲准以五千元保釋,但被禁止踏足涉案地點。 李詠怡論述,梁天琦當年是本民前成員,有理由相信他從 2012 到 2016 年的光復行動裏,獲得一些關於「光復」的想法。至於「時代革命」,李詠怡十分嚴謹,說梁天琦從未直接解釋過,唯一可以參考的內容,是他在競選活動的發言:

「⋯⋯但這不是關於世代的革命,而是時代的革命,是相信自由的人的時代,是我們的時代⋯⋯」

李詠怡綜合這些資料,得出結論:「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傳達的政治信息,是「恢復我們失落的舊有秩序,團結不同年齡熱愛自由的人,為關鍵的時刻帶來歷史性的改變。」

即使梁天琦無可爭議地在選舉活動裏發表支持香港獨立的言論,李詠怡說,在選舉活動裏,讓大家一齊喊口號、候選人發表演講,都是典型的活動,而口號不能直接等同於整個演講的意思。

劉智鵬曾引用警方一份報告,說從 2019 年 6 月 9 日到 2020 年 7 月 1 日,統計超過 2000 條影片裡,不同示威活動出現「光時」和「香港獨立」「香港人建國」等口號的次數,統計每當「光時」出現時,其他與港獨有關口號出現的次數,以此說明「光時」被叫喊,同香港獨立有直接關係。

嶺南大學協理副校長、歷史系教授劉智鵬,是控方邀請的專家證人。他在庭上供稱,理解「光時」口號需放入歷史語境,指「光復」一詞千年來意思不變,有從敵人手中奪回政權之意;而「光復香港」則指香港被敵人或外族佔據,該敵人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 李詠怡和李立峯想以彼邏輯、證彼之謬,他們用和警方報告同樣的數據分析方法,從連登收集貼文,做 content anaylsis,然後用計算相關系數(correlation coefficient)(係,快啲拎統計學出來睇⋯⋯)的方法,計算「光復香港」或者「時代革命」與「香港獨立」出現次數的相關性,結論是在統計學上並非重要相關。

為了有參照性,他們還計算了「五大訴求」與「香港獨立」相關性,得出的相關系數同「光時」與「港獨」的差不多(即相關性差不多),而「五大訴求」本身不是一個港獨的口號,可想而知,如果「光時」真的與港獨密切相關,系數應該更高。

關於數據分析,三位國安法法官又輪流問了多個問題,「統計貼文沒法看出他們支持還是反對口號?」「口號是出現在同一個貼文裏嗎?」「你只能計算關鍵詞,甚至無法呈現它們是否同時出現?」

陳嘉信法官半開玩笑:「至少警方報告有個好處,就係從畫面可以知道,揮舞旗幟的人一定係支持那個口號。」

法官們自己笑了起來。順帶一提,杜麗冰法官不知道「連登」是什麼。

李詠怡指出,其實做相關性分析,只能得出兩個口號同時出現的關係,卻不能得出它們之間的因果性關係,這就是她們的報告希望指出警方存在的問題 — 口號同時出現,用那種計數方法,並不能說明是「光時」引起了「港獨」。

首次對陣,李詠怡還發現了控辯雙方律師都沒發現的事情:原來,在控方負責謄寫的梁天琦演講 transcript 裏,梁天琦說「選票就係子彈,呢個係 Malcolm X 講嘅」,被聽成「呢個係咩 comix」;而劉智鵬正是以此為基礎,說梁天琦將選票作為武器,用選票來推翻政權。

李詠怡順下去批評劉智鵬理解語境錯誤,Malcolm X 在 1964 年說「Ballot or bullet (選票或子彈)」,是為了說服非裔選民出來投票,這是比喻手法,就好像時間就是金錢,不是說時間真的可以當錢使。

「Malcolm X 是分裂主義者嗎?」劉大狀優雅地問。

「不是。」李詠怡想了一想,答道。

Malcolm X 原是美國著名非裔民權運動家,被香港的律政司當成了「咩 comix」。劉智鵬就坐在律師席旁聽,口罩遮住了他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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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孙策2  

    时代革命这个词大体中性。但“光复香港”这个词就值得玩味了。

    既然香港要光复,那就是不认可现在林郑领导的港府的合法性,而现在林郑为首的港府的合法性又是北京授予的,既然想要光复香港,确实包涵了对北京授权的否定。

    当然,不认可林郑政府的合法性,也有三种解释:

    1认可林郑之前的梁振英政府董建华政府等等,只是不认可林郑政府。显然香港示威群众不是这个想法。

    2不认可北京有权授权任何人组建香港政府,无论是林郑还是其他人,只要是北京授权的都不行,这就又有两种可能:

    一是认为香港政府的组建不需要任何人授权,只要香港人决定就好,可历史上从来没有任何一个香港政府是完全由香港人单独自我决定的,既然之前就不存在,又怎么“光复”呢?

    二是认为1997年北京授权的香港政府不合法,认可英国殖民时期的港英政府。所以才用光复一词。

    综上所述,从字面理解的“光复香港”不是港独,而是英统派,主张香港重新成为大英帝国的一部分。

  2.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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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公孙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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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natasha 饭姐
    natasha  

    @公孙策2 #149368

    我建议您先读一下楼主的帖子。

    这是香港记者对国安法第一案——唐英杰光时旗案的法庭审理记录。法庭的焦点就集中在了”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到底是不是反对中国政府的政权上。

    控方当然是希望为光时口号定性为港独和反中,为整个镇压的合法性定下基调,但辩方当然是为了给被告脱罪,要证明光时口号不具有颠覆性。法庭辩论的重点,在于双方各自邀请了专家证人,从历史和社会学角度寻找光时的含义。信息量很大,需要好好看。

  5. 公孙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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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natasha 饭姐
    natasha  

    @公孙策2 #149371

    如果想了解更多有关控辩双方的研究方法和论点,请看这里 /t/13553/t/13586。 李詠怡是第一轮辩论的辩方专家证人,李立峰是第二轮的辩方专家证人。

    我再强调一点,要分清楚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

    请问对这个案子您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是什么?

  7. 公孙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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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natasha 饭姐
    nata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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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natasha #149379 颠覆等于反中?比如讨厌北佬水客捞佬之类的,构成对大陆人的歧视,但是不构成颠覆。

  10. 猫宅冻  

    光复确实可以理解成“从敌人手中夺回”的意思,但光复的香港并不一定是香港的政权,并不代表喊这个口号的人要推翻中共的代理人香港特区政府。所以辩方解释成“夺回我们原本的应有的自由的香港公共空间”这套逻辑是可行的。

    至于时代革命一词,大体中性。

    这一整个口号确实有不同的解读方向。但单凭一个口号要定分裂国家的罪,实在是过于牵强。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呢。

  11. thphd   2047前站长

    @公孙策2 #149310

    综上所述,从字面理解的“光复香港”不是港独,而是英统派,主张香港重新成为大英帝国的一部分。

    控辩双方均已表示“不能从字面理解”,您何苦再“从字面理解”呢


    @猫宅冻 #149392

    这一整个口号确实有不同的解读方向。但单凭一个口号要定分裂国家的罪,实在是过于牵强。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呢。

    首先,强烈推荐大家看 /t/13553/t/13586

    作为持大陆护照的围观看客,本来就没必要纠结这个口号代表什么意思——即便它代表港独又怎么样?倘若独立能得到自由,那但凡有脑子都会选独立,傻子才会选减少自由的选项。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香港人如果独立、脱离共产党管制,能否获得更多自由?

    然后我们再看这个庭审。控方指控的,实际上就是中国大陆的“寻衅滋事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这种涉及政治的罪名,按照大陆的惯例(参考本站“端点星案”),会先关押审讯一到两年,不让见自己律师,由当局强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变相剥夺律师权利)是家常便饭,保释也保不出来,庭审也不可能公开,不会允许记者旁听,庭审记录也不会允许在媒体上发表,判决书也要从裁判文书网上删除。基本上就是黑箱操作。

    结果在香港,同一个罪名,不仅公开庭审,还请了多名大学教授,认认真真一字一句去分析,你的口号到底是不是煽动颠覆,对控方的论点逐一反驳,法官全都是专业人士,认真倾听双方的解释,整个过程在媒体上完全公开。

    所以这个庭审,不管结果如何,都说明一个事实,那就是在香港,就算你触犯国安法,涉嫌煽动分裂国家,被警察抓起来,你都比在大陆自由(有充分的时间和机会为自己辩解)。这种建立在对每个人合法权利的尊重之上的自由,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追求的。如果独立能让香港保留这种自由,那我支持香港独立,你们可以打我了。

  12.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thphd #149432 “大家看好了,站长公然支持港独,大家有什么砖头都往他身上招呼,特别是皇汉们还有九头鸟同志,赶快砸死站长”

  13. natasha 饭姐
    natasha  

    @猫宅冻 #149392

    有关光复的意义,控方专家认为光复有夺回政权之义,这个意思自古以来从未变化。而辩方专家从元朝的文献中,找出元朝皇帝曾经说过:光复祖宗之业“。皇帝不可能推翻自己祖宗建立的政权,因此光复亦带有振兴和恢复秩序的意义。

    因此,光复并非只有单一的夺回政权的意思。

    此外,辩方专家还从社会统计学角度,对2600万条网络留言进行了分析,认为光复与独立关联不大。

    当然,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对于光复的解释,自己认为光复就是夺回政权也无可厚非。

    但在法庭上,辩方的意图在于为被告脱罪,立场是光复与颠覆政权无关。而且,这一案子牵扯到几十甚至上百被控违法国安法的人的前途,越能证明光复与颠覆政权无关越好。

    强烈建议您阅读 /t/13553/t/13586

  14. natasha 饭姐
    natasha  

    @消极 #149383

    颠覆等于反中?比如讨厌北佬水客捞佬之类的,构成对大陆人的歧视,但是不构成颠覆。

    这也是辩方的一个论点,但是不会诉诸“歧视”,而是恢复秩序。以前香港某些地区发起过“光复上水”和“光复屯门”的活动,目的是驱逐水客,恢复旧有秩序,这里就没有夺取上水或屯门政权的意思。

  15. 猫宅冻  

    @thphd #149432

    首先,为什么没必要纠结这个口号代表什么意思呢?虽然身为持大陆护照的过客,但是与我一样的很多人,无论是在大陆还是在香港还是在海外,同样热心于香港的命运与前途,即使是在将来可能有的那个民主化的中国,香港人同样是我们应该团结的同胞。

    其次,香港人获得自由,脱离共产党的管制,并非只有独立一条路可选,最简单的道路就在眼前:假设中国不在由共产党专政统治了呢?个人认为这并不比香港独立更难。换而言之,只要共产党一直在中国专政统治,香港就不可能独立。

    最后,香港目前来看,确实即使你涉嫌煽动分裂国家,被警察抓起来,都会比在大陆自由,但是未来呢,我并不对此乐观。这次庭审中,控方千方百计想往被告身上泼“分裂国家”的脏水就是一个很不好的开头。以后很难保证共产党控制下的港府会不会采取更野蛮粗暴的方式去解决同样类型的问题。这不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吗?

    @natasha #149450

    光复是可以指“从敌人手中夺回”,但夺回的一定是政权吗?当然也可以是辩方所言的“失落的舊有秩序”,即自由。我认为这个提法毫无问题,即使证明了港人反对现存秩序,乃至反对现有政府,那又怎样呢?即使支持推翻现有政府,也绝不能等同于“港独”。

    共产党极擅长在这种问题上偷换概念,如果告诉大陆人民,港人只是反对林郑政府,要求争取更多的自由,大部分大陆人民不会关心这种事情。但共产党提出了港人在“闹独立”,这才戳中了被民族主义洗脑的大陆人的G点。这也是我极力反对把“追求自由”跟“要求独立”混为一谈的原因。

    当然,您指的是“辩方的意图在于为被告脱罪,立场是光复与颠覆政权无关”,我认可辩方的思路。但我仍然对未来较为悲观,无论是“煽颠”还是“寻衅滋事”,都是独裁国家才有的口袋罪,这一套司法逻辑一旦由内地传至香港,我认为这个过程是不可逆的。我不看好辩方能成功,即使能成功,也多半只是回光返照,很可能像2019年区议会选举的成功一样,并无力阻止未来几年共产党对香港的进一步高压管控。

  16. 趙少康   中廣集團董事長

    周子瑜在韓國綜藝節目中揮舞中華民國國旗就變台獨藝人了。

    按照這個標準,我在台北市長競選的電視辯論中高喊「中華民國萬歲」就是十惡不赦的台獨分子了。

  17. thphd   2047前站长

    @猫宅冻 #149477

    以后很难保证共产党控制下的港府会不会采取更野蛮粗暴的方式去解决同样类型的问题。这不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吗?

    香港已死在本站是共识;未来必然更加野蛮粗暴,不管时代革命究竟是什么意思(虽说即便它不含有任何港独的意思,但通过凝聚民意共识,也对港独起到推波助澜作用);我只是拿两地司法程序作一个对比,瘦死的香港司法比马大。

    共产党极擅长在这种问题上偷换概念,如果告诉大陆人民,港人只是反对林郑政府,要求争取更多的自由,大部分大陆人民不会关心这种事情。但共产党提出了港人在“闹独立”,这才戳中了被民族主义洗脑的大陆人的G点。这也是我极力反对把“追求自由”跟“要求独立”混为一谈的原因。

    香港独立的旗帜在示威中出现过不止一次,所以即便示威者没有展示光时口号,党国也可以把香港示威洗成港独,来戳G点。大陆人作为一个整体,基本上是没有记忆的(感谢墙!),因而也是永远正确且没有耻感的。与其尝试避免戳大陆人G点(徒劳),还不如使劲猛戳大陆人G点效果好。道理如同男拳女拳均不能代替铁拳。

  18. 狼狼醬 耶渣
    狼狼醬   私信可以,但我保留你亂罵的時候公開私信的權利。不算好的基督徒,深信左右都是膠的港獨。

    香港人如果独立、脱离共产党管制,能否获得更多自由?

    不一定,但是潛在可能會提高。

  19. 猫宅冻  

    @thphd #149595

    我不太认可您后半段的看法,我并不认为大陆人可看作是一个“没有记忆的整体”,我也并不认为猛戳他们的G点会更有效果。

    港人在抗争中也喊出了be water的口号,我相信大部分港人也并不会勇武到要像站长口中所言的这样猛戳大陆人的G点吧。

  20. thphd   2047前站长

    @猫宅冻 #149706

    我并不认为大陆人可看作是一个“没有记忆的整体”

    大陆人无任何争议的共同记忆是什么?

    三年自然灾害 vs 三年政治运动?

    天安门反革命暴乱 vs 天安门民主示威?

    中英联合声明 vs 无效历史文件?

    无法形成共识的记忆不属于集体记忆。大时间尺度下,作为整体,大陆人约等于没有记忆。


    中国人是慕强的,戳G点当然不能只喊口号,还要有实质伤害。像捅死警察这个事情,只有一次所以维他奶辱华,但如果再多来几次,大陆肯定禁评,因为示范效应太强。

  21. 猫宅冻  

    @thphd #149710

    首先,在您所说的“大时间尺度下”,大陆人是否可作为一个整体?毕竟“大陆人”这一概念也不过只有短短几十年。这短短几十年间,生活在“中国大陆”的这一群人是否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文化内聚性和同一性呢?

    其次,您所言的“无争议的共同记忆”是假定“大陆人”已经是一个整体了,那么这个整体真的没有“无争议的共同记忆”,也就是您所说的“集体记忆”吗?倘若没有,他们又凭什么被称为一个整体呢?

    最后,我认为您对中国人贴的“慕强”的标签属实有点好笑,按这个逻辑,世界上大部分人都是慕强的,专政控制下的人们有其他选择吗?再说,因为“慕强”,所以像杀警、辱华这种“有实质性伤害”的行为能产生更好的“效果”?我实在不明白您所说的“效果”指的是什么,加速主义?我并不认为这和慕不慕强有什么关系。

  22. 林以默 家兔
    林以默  

    @猫宅冻 #149715 刺警当然没什么用,但刺警之后对行刺者的哀悼有用。在处处管紧的环境下,以当局视角而言无非就是哀悼者在说:“我或许并不认同刺警行为,但我肯定不会因为这事站在你们那边”。毕竟今天的香港虽然已死,但现在的香港人还是有足够的余地以这种方式表示自己不愿被共产党与建制派代表。

    而对于大陆的异见者,他们连这样表达的空间都没有。如果表示自己并不包括在官媒的“十四亿护旗手”之内,影响小的预防性约谈,影响大的便像岳昕和那位泼墨的女子一样被失踪。若是放任不管,实际上是对外默认了自己并没有那么多的人愿为其殉葬。因此对那些不敢、不愿、或无法行动的人而言,他在明面上是必然认同伟光正这一概念的(尽管他也许会像1984里温斯顿一样表示的并不明显)。在自己无法发声而对方的声音远比自己大时。无论自愿与否,他已经成了大洋国当中的一员。

  23. 猫宅冻  

    @首都卫队 #149724 希望香港能够保留这样的空间,也希望大陆的异见者们无论身在何地,何种身份,也能够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出对当局的不认同,就如您所说的,即使他仅仅是表面认同了当局的“伟光正”,那也已经成了“大洋国”的帮凶了。

  24. 翰墨远逸 无可奉告
    翰墨远逸   47已归,欢迎回家。共产主义溯源派/左/蛤丝/反轮/反分裂/V2EX新人用户/科技/网络安全/Tor/者也站长

    我认为这个口号的意思是让香港更为民主化,有一种反对共产主义集权的意思,但绝对不是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