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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第一案手記】李立峯作供變社科堂 法官們用力思考的臉 (转)

natasha 饭姐

「如果可以,請讓我用兩到三分鐘時間,解釋什麼是文本分析(content analysis)。」傳播學者李立峯這句說話,大概最捕捉到他今日在唐英傑案法庭作供的精神。

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即將上庭、為唐英傑一方做專家證人的消息,一直備受關注。李立峯過去在香港社會運動、媒體等議題的學術著述廣闊,亦常在主流媒體就時下政治、社會議題發表評論。他是香港電台《五夜講場》「學人串社科」的常任主持之一。

過去三個工作日,當港大政治系教授李詠怡作供時,已經有新傳學院的教師、職員、學生在不同時段前來,希望等候及支持李立峯出庭。

今日(7月13日)下午,控方對李詠怡持續近兩日的盤問終告結束,當李立峯被傳召上法庭,「光復」與「革命」兩個涉案詞語已經被辯論多日,攻防來回,氣氛膠著。控方原本保留挑戰李立峯專家證人資格的權利,今日卻宣布沒有異議。李立峯穿著黑色西裝,走上證人席,放下橘色布袋,手舉聖經宣誓,小小的證人台被三塊透明膠板圍著,狹窄的空間剛剛夠他坐下。

這並非他首次作為專家證人上庭。兩年多前,2018 年 12 月佔中九子案,李立峯曾被法庭接納為專家證人,他的研究報告被接納為呈堂證供,是香港首例。

當年李立峯花了不少時間向時任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解釋問卷調查、李斯特量表等社會科學入門內容,今天,他再次把法庭變為社科課堂,在短短一小時內,焦點小組(focus group)、文本分析量化和質性研究等社會科學術語充斥法庭的討論,李立峯就研究報告的相關概念,一一向三位國安法法官作簡明解釋,並帶出一個關鍵信息:一個詞彙的意思並非只有單一、真實的答案,而是人們在交談時創造出來的;他同時再次確認李詠怡作供時提及的結論:一個有效的口號,是開放的,會讓人們為它帶來不同意思。

李立峯以英文作答,說話語速較快,辯方負責主問的大律師劉偉聰、法官杜麗冰、控方周天行均先後要求他放慢語速,好讓大家能夠做記錄,他嘗試過,不過很快又恢復原狀。他在庭上說笑:「我的學生們也經常這樣批評我。」在他說話期間,記者席的打字聲急急響個不停。

李立峯表示,他與李詠怡合寫的報告,主要回答「光時」口號的意思、以及口號在社會運動中如何被使用的問題。為了回答這兩個問題,李詠怡作為政治科學家主力於政治理論,而李立峯作為傳播學學者則主力提供數據分析。

他們的報告,使用的研究方法均屬社科範疇,包括焦點小組訪談(focus group study)、文本分析(content analysis)、調查問卷(survey)、公眾話語分析(public dicourse analysis)等。 在辯方劉偉聰的主問下,李立峯首先解釋他與同事合作做、關於網路論壇「連登」貼文的文本分析。

「如果可以,請讓我用兩到三分鐘時間,解釋什麼是文本分析。」李立峯說。公眾席傳來輕輕的笑聲。這一句說話,成了隨後約一小時社科堂的開始。

他解釋,文本分析通常包含三個基本步驟:材料收集、數據生成、數據分析。 「第一,材料收集,例如如果我需要報紙的材料,就需要去圖書館。現在,我們面對的是一個網絡論壇,有成千上萬的留言,因此,我需要一個懂電腦科學的人,以電腦語言寫成程式,好讓電腦幫你下載所需要的內容。」

解釋得淺白,三個法官紛紛輕輕點起頭來。李立峯接著說,第二部數據生成,就需要為文本做編碼(coding),就像貼上標籤一樣,例如如果文章屬於《星島日報》,就標籤為數字「1」。由於從連登下載的貼文多如星數,因此同樣需要編寫電腦程式,讓電腦自動識別出帶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港獨」或者「香港獨立」,以及「五大訴求」的貼文,將貼文分別以不同數字標籤後,就獲得一個數據庫(data set)。

至於第三步,就是分析數據了。說到這裏,法官們聚精會神,不過旁邊的保安阿姨睡意來襲,腦袋搖搖晃晃。

劉偉聰繼續問,有 40 個受訪者的焦點小組訪談(focus group study),是如何做的。李立峯回答:「在我解釋之前,我想稍微說說焦點小組訪談的目的,在社科研究裏它究竟是什麼。」社科堂繼續展開。

李立峯說,在社會科學,有兩種基本的研究方法:質性研究和量化研究。在 2019 年的夏天,當社運爆發,他和同事們覺得應該要做一些研究,一開始他們先做了一些現場調查(on-site survey),使用量化研究的方法,不過,局限在於,數字無法說出意義,關於人們參與運動的想法。

因此,他們開始想做質性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而焦點小組訪談正是其中常用的方法:將不同的人聚集一齊,訪問,讓他們互相說話。如此,研究者可以從人們的對話當中,得出他們是如何理解事物,比如一個口號,或者一場運動。

李立峯以研究反修例運動為例子,解釋焦點小組訪談的四個步驟,又不時用手勢輔助解釋:

首先確定邀請什麼類型的人做訪談,例如他們要研究,運動支持者如何理解反修例運動,那麼,就邀請支持、參與運動的人。不止如此,訪談的人應該有多樣性,因此會尋找不同性別、年齡、職業的人。

確定之後,就是第二步,用電郵、個人人際網絡等,邀請受訪者,然後分組:一般情況下,會有一般組別,以及同質性高的組別。例如他們這個研究,將受訪者分為 3 個因組別,裏面有不同年齡、性別、職業的人,以及 4 個同質性高的組別:社工組、教師組、媒體組、年輕人組,後者是為了進一步做更多分析,因為社工、教師、記者等,較可能有各自獨特的參與運動的方式。

第三步,在組內問問題、讓參與受訪的人在各自組別內交談。這會由學者或者研究助理負責領導訪談,訪談的原則、內容,會由李立峯起草,再由研究者們一齊討論修改。至於最後一步,就是把訪談的內容聽寫成逐字稿,作為材料供研究、分析。

在如上堂一般的解釋的過程中,三位法官紛紛發問:

「怎樣將 40 個人分成 7 組?」

「做質性研究也不能完全拋棄數量的問題?否則如何有代表性呈現這麼多人口是如何思考?」

「怎麼確保受訪者講真話?」

問題接踵而來,李立峯一一拆解。

他先解釋,在社科研究確實也有傳統,例如做焦點小組訪談大概 7 個組別就可以,另外,這種訪談方法確實不是要給出數字上的發現,不過不同方法適合不同問題,視乎想要研究的問題是什麼。

進一步,他說之所以在與李詠怡的報告裡,用了一共 5 種研究方法,不只有焦點小組,還有量化研究的數據分析,結合一齊,從不同層面充分回答關於「光時」口號的意義和用法。

法官彭寶琴提出疑問:早前李詠怡教授提過,「有效的口號能讓人們帶入自己的理解」。如果這樣,這豈不是會影響一個只有 40 人的訪談研究的有效性? 這正好讓李立峯解釋,為何在理解政治口號時,焦點小組訪談是一個有效的方法。

李立峯說,「effective slogans invite people to bring their own meanings to the situation」是有名的社科學者 W Lance Bennett 在 2005 年提出的說法,要證明這個說法成立,用量化研究顯然非常困難:要問多少人?但使用焦點小組訪談,讓人們自己表達出,他們是如何理解那些口號的,你就會真的見到,人們會嘗試去理解那個口號,為口號帶來不同的意義。

法官陳嘉信又問:你怎樣保障人們會說真話?他同時有點不好意思地補充:「可能我這樣問很外行,這個問題可能好蠢。但例如美國大選,你要訪問人,有些人不好意思說自己其實想投票給誰,我就不點名哪個候選人了。」

李立峯馬上說,「這不是一個蠢問題,相反很值得回答。」他解釋,相比於假設在每個人頭腦當中只有唯一一個真實的意見,社會科學並不如此看待人類的思考。相反,社會科學認為,人們會視乎不同情況,例如面對不同的人、想要表現怎樣的自己,而說出不同的話。

因此,他並不是要獲得一個唯一的所謂「真實的意見(true opinion)」,因為並非只存在一種意見,意見是複雜的。而是要看人在與人相處的情況下,如何談論、理解某個問題,例如「光時」口號,而這正是真正會在公共領域傳播、互動的內容。

當討論進入人是否只有唯一真實的想法這個問題時,法庭到了一個需要不少頭腦思考的地步,三個法官都開始嘗試問出更深的問題,每當他們發問,他們自然地緊閉眼睛、皺起整張臉,是一副奮力思考的表情。

法官彭寶琴質疑道:我實在無法充分理解你的說法。如果焦點小組訪談不是要獲得真實的意見,所謂要獲得他們在有人相處時候所表達的內容,豈不是說明訪談的目的,並非獲得人們真實如何理解口號,而是他們在公共討論中如何表達他們自己?

「我嘗試回答你的問題,」李立峯說,「在人的頭腦中,一件事物並非只意味著一種意思,那就是他真實的意見、想法。所謂意義的生成(produciton of meaning),是一個不斷進行中的過程。就如我們現在在法庭討論,我們就是在嘗試為『焦點小組訪談』創造某種意義。」

「意義是複雜的,那就是為何我們需要讓人們彼此交談、討論,那就是焦點小組訪談的目的和價值所在。」

「當我說焦點小組訪談並非要給出真實意義(true meaning),我說的是,你根本不應該假設一切只有唯一真實的意義。意義是在人們說話時,由人們創造的。」最後一句話,李立峯特意重複了一遍。

法官陳嘉信也緊閉眼睛、皺起臉,用力思考地發問:這不是有危險嗎?人們真實所理解的意思,以及人們表達出來的意思可能有不同⋯⋯

李立峯:這不是危險,而是你要理解,人們對你有不同看法,並據此調整發言,這是一種調整(adjustment),而非說謊。

法官彭寶琴再進一步提問:從報告裡看到受訪者的回答,看起來,似乎你們直接問他們,「光時」口號意思是否香港獨立?

李立峯說,他們並沒有直接問受訪者「光時」是否港獨的意思,受訪者的答案裏關於「港獨」的內容,均是他們自發提及的。

他讀出一名受訪者的回答:

「一開始我覺得我不應該叫那個口號(指光時),因為我覺得它的意思是想要香港獨立。我甚至不會說『雨傘革命』,因為我覺得『革命』的意思是要推翻政權。但反修例運動正在逐漸變化,現在,運動是關於真普選,令香港變成一個和平、民主的地方,我逐漸開始叫『光時』口號,這口號代表團結香港人的一種精神,當我叫喊這個口號,我覺得自己與其他香港連結起來。」

讀畢,他說:「這甚至比研究一個口號意味什麼更為豐富。我們看到人們會隨著時間流動而改變他們對一些字眼的理解。」

法官杜麗冰也給出努力思考的閉眼皺臉樣子,這是她在之前這麼多天都沒出現過的表情。她說,讀了這些答案,接著彭寶琴法官的問題,她同樣覺得是發問者直接問了受訪者「光時」是否港獨的意思。

「很有趣。事實上,我們沒有這樣問。這就是為什麼焦點小組訪談這麼有價值(this is why focus group study is great)。」他稱讚這個研究方法,這令公眾席發出一些笑聲。

「回到那年 9 月,當你問人們這些問題,你甚至不需要直接問,因為那些問題已經在社會裡公開被討論,在那個環境,人們自然而然就開始談論那個問題。」

僅僅一小時,討論已經從基本社科研究方法,進入討論人對某事物的想法、理解是否只有唯一真實的答案。李立峯作供未完,明天待續。

文 | 楊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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