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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撤侨时,允许本国公民带其外籍亲属是否合理?

陈士杰  ·  2023年3月31日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俄乌战争期间,中国驻乌克兰大使馆表示,在乌克兰的中国公民的外籍近亲属也可以参加中国的撤侨,也可以坐中国政府提供的撤侨巴士和撤侨包机。

但是这么做是否合理?凭什么要用中国公民的税金来保护一个外国人?

你如果说:公民有权利和自己的近亲属在一起,骨肉分离是侵犯人权。

那么按照这个逻辑,世界各国都应该规定本国公民的外籍配偶可以自动获得该国的永居权。但显然不是如此,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不一定能获得绿卡,甚至还可能被美国驻外使馆拒签。

因此,我认为应该规定:只有本国公民才有权利享有领事保护,本国公民的外国近亲属不应该有这种权利。

人做任何事情都要承担代价。比如一个人投资股票了,那么他就应该承担可能赔钱的代价;一个人出门行走,那么他就应该承担可能被车撞死的代价;所以当一个人选择和外国人结婚的时候,那他就应该承担未来可能骨肉分离的代价。

大家怎么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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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linda   rico y libre

    和外国人结婚是我国公民的人权,打击我国公民的外国配偶是对我国公民人权的侵犯。

  2. 陈士杰 回复 linda /p/200298

    撤侨不带外国人,这没有侵犯外国人的权利。

    毕竟去外国本来就不是人权。

    乌克兰人留在乌克兰反而是应该的,去外国不是人权。

  3. natasha 饭姐
    natasha 回复 陈士杰 /p/200301

    合理推论:

    人做任何事情都要承担代价。比如一个人投资股票了,那么他就应该承担可能赔钱的代价;一个人出门行走,那么他就应该承担可能被车撞死的代价;所以当中国民运反对共产党的时候,那他就应该承担被坦克轧死的代价。只有本国人可以得到外国使馆的保护,美国大使馆保护方励之是对美国人民的背叛,怎么能用美国人的税金保护中国人呢?

    恭喜陈士杰和中共党中央站在同一阵线。

  4. 陈士杰 回复 natasha /p/200302

    那是因为民运的一些行为有利于美国的国家利益啊。

    就像中共也让西哈努克在中国获得庇护一样。

    方励之可不是任何美国公民的亲属,只是因为他的行为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

  5. natasha 饭姐
    natasha 回复 陈士杰 /p/200303

    哇!这么说中国政府还不如美国人精明呢!

    一个中国人,老婆孩子都是乌克兰人,中国政府说,我只救你,不救你老婆孩子,他们死活与我无关。你说这个中国人会感谢中国政府吗?恨死了好吧!

    请问你,中国政府救自己的国民,利益点在哪里?当然是让本国国民对政府感激涕零,高唱赞歌,同时展现中国政府爱民如子的伟大形象嘛。让人家妻离子散,感激也没有了,赞歌也没有了,形象更是没有了,你觉得有什么利益?

    不过话说回来了,如果中国政府真要像你这么鼠目寸光,中国反而有救了,加起速来杠杠的。

    拜托一定要现在就回国从政,民运的未来靠你了。

  6. 陈士杰 回复 natasha /p/200304

    如果中国政府撤侨不允许带外籍亲属,那么亲属是外国人的中国公民肯定不高兴。

    但是如果中国政府撤侨允许带外籍亲属,那么很多没有外籍亲属的中国公民会不高兴,毕竟绝大部分中国公民可没有外国亲属。绝大部分中国人会认为,凭什么要用我们的税金来帮助外国人?

    “宁使一家哭不让一路哭”,宁可让少数几个有外籍亲属的中国公民不高兴,也不能让绝大部分没有外籍亲属的中国公民不高兴。

    况且撤侨不带外国人,这本来就不是侵犯人权,领事保护本来就是公民的专属权利。

  7. natasha 饭姐
    natasha 回复 陈士杰 /p/200305

    鼓掌!点赞!真是真知灼见!

    目测您可能不是太擅长考试,不过没关系,赶紧找关系托门路进入体制内,就凭您的才华,肯定一路高升,这加速起来,包子都要让贤啊!民运带路党,原来就是您!

  8. 夢月   むげつ

    梦月我总算发现了陈世杰大总统在思考制宪相关事宜时的一个特点,那就是他对于怎样改进国家内部的司法与行政体系,尽可能杜绝官员腐败之类的问题没什么兴趣,反倒是相当热衷于克扣掉诸如“撤离安置本国公民的外国亲属”时所需要的那几枚铜币,并且还不忘扯开嗓子喊几句“保护纳税人权益”。敢情在世杰先生的平行世界里,能够对一个泱泱大国构成致命损害或威胁的有:社会上存在太多过于大众化以至于难以辨认的姓名国家大力培养却没有在奥运会中获得金牌的叛国贼运动员以及妄图以“躲避战火饥寒”和“全家团圆”为借口而行非法偷渡之实的本国公民的外籍家属。

    显然,在陈太阳眼中,花点钱勉强维持一个符合21世纪基本人道关怀的国家和政府形象是毫无必要的,省下来的银两倒不如在沿海地带多修筑点岸防炮碉堡群,让一切企图要通过海路玷污染指我天朝上国的蛮夷偷渡客都去水里喂鲨鱼。

    以及,既然“一个人投资股票了,就应该承担可能赔钱的代价”,那么陈世杰骂郭老欺是祸国殃民的诈骗犯就显然是在给自己脸上贴金,是收了共产党黑钱的伪君子,毕竟他老人家自己早就有言在先了——“无利不起早”嘛。

  9. 幻月   げんげつ

    “一个人出门行走,那么他就应该承担可能被车撞死的代价。”

    这话不假,但也不代表我幻月在发现身边的行人有被车撞死的危险时冲着他大喊提醒一声,甚至伸手去帮他一把之类的行为有什么可以被嘲笑和批判的,更不意味着“在目睹了对方被车撞倒后却依旧无动于衷,既不拨打120也不为他提供现场协助”这件事是值得拿出来炫耀自夸的。

  10. 陈士杰 回复 夢月 /p/200326

    我没有说“运动员没有得金牌就是叛国”。

    我的意思是:本国运动员代表外国如果参加本国国家队也参加的国际赛事,这是叛国。

    你不要扭曲我的观点。

  11. 陈士杰 回复 幻月 /p/200327

    帮还是不帮都是个人选择,不帮的人也不应该被指责, 国家更没有义务去帮。

  12. dellalove 回复 陈士杰 /p/200328

    本国运动员在放弃了本国国籍之后代表外国参赛有问题吗

  13. 陈士杰 回复 dellalove /p/200329

    当然没问题啊。

    A国公民如果放弃了A国国籍,那以后就和A国无关了。

    我的主张就是不要当两面人。像谷爱凌这种,如果想代表中国参赛,那就退出美国国籍,当一个实实在在的中国人,而不是中美之间两头吃。

  14. 奭麦郎 岿然宽衣
    奭麦郎   满辗鲜衣八岿合艰萨逆疯金颐提酵甚瞻冰坡秩歼殊淆冯

    陈士杰又杠精附体了

  15. dellalove 回复 陈士杰 /p/200331

    谷爱凌有没有退出美国籍这个还是有争议的

    没必要当懂王

  16. 陈士杰 回复 dellalove /p/200332

    她自己都说她是Asian American了。她肯定没有退出美国国籍。

  17. 陈士杰 回复 奭麦郎 /p/200333

    哪里杠精了?

  18. Nemo  

    这些外籍亲属都属强国人民之财物、附属品,都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带几个家属咋的了,斤斤计较真小气

  19. 夢月 回复 陈士杰 /p/200339

    可不敢扭曲,梦月我愿尊您的原话为圣。


  20. 幻月 回复 陈士杰 /p/200340

    好嘞,您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反正能让自己舒坦了就行。

    共产党继续搞集权继续专政,陈世杰大总统继续做他自己的民粹帝国梦,双方井水不犯河水,都挺好。

  21. dellalove 回复 陈士杰 /p/200341

    她多少年前说的

  22. xuanlangt   https://www.mortarplant.com/

    这题就是抬杠吧?啥叫花纳税人的钱?啥时候花钱需要尔等同意了?带走国外配偶至少符合普世价值和基本道义吧

  23. 陈士杰 回复 夢月 /p/200344

    你要看我回复的帖子的内容,不要断章取义。

    “让国家丢失金牌”,显然指的是谷爱凌这种有能力获得金牌的运动员却不代表本国参加比赛。

    又不是每个运动员都有得金牌的能力,没有能力得金牌的运动员当然不应该被处罚。

  24. 陈士杰 回复 xuanlangt /p/200346

    拯救外国人并不是基本道义也不是普世价值。

    如果拯救外国人是基本道义,那么世界上就不应该存在国界和签证这种东西了。

  25. Ambrosia  

    结论

    我不想参与争吵,但我会提一提现实中的做法。

    https://www.gov.uk/guidance/how-to-deal-with-a-crisis-overseas#who-we-can-help-in-a-crisis

    Who we can help in a crisis

    In a crisis abroad we can usually provide help to:

    • British nationals
    • British nationals with another nationality: ‘dual nationals’ in certain situations, other people are eligible for help, including:
    • 【看这里】family members of British nationals travelling with them (spouse/partner and dependent children aged under 18 only – 【注意这里】we cannot usually help other family members)
    • Commonwealth nationals who do not have an embassy of their own

    理由

    在英国/欧盟法律下,家庭(仅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是一个基本单位。所以政府在保护你的同时应当保护你的家属(仅限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可以用这个逻辑来理解:政府会因为你是公民而保护你的财产,难道你的家属还不如你的财产?政府不会因为你的财产不是本国制造就不保护,当然也不会因为你的家属没有本国国籍就不保护。

    当然,如果有人认为中国公民如果购买了日本制造的车,中国政府就不应该保护的话,那算我上面的话都没说。

  26. Ambrosia 回复 陈士杰 /p/200350

    我觉得我还是吵一下吧,增加论坛活跃度。

    运动员叛国论

    这不是叛国。因为A国运动员参加的是“B国奥运会代表队”。A国奥运会代表队和B国奥运会代表队之间是两个民间组织之间的竞争关系,不涉及国际法意义上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不涉及国际法意义上人民对国家的效忠关系。

    参加一个不具有政府或军队性质的组织,绝对不可能构成叛国。当然,这肯定会让A国丢脸,所以国际奥委会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发生。不然A国人民不爽,明年它就不要从A国收经费了。多来几个案例,他就破产了。

    团聚权

    你如果说:公民有权利和自己的近亲属在一起,骨肉分离是侵犯人权。 那么按照这个逻辑,世界各国都应该规定本国公民的外籍配偶可以自动获得该国的永居权。但显然不是如此,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不一定能获得绿卡,甚至还可能被美国驻外使馆拒签。

    是的,和英国/欧盟相比,美国对人权的保护很差,对人权的侵犯很多。我当年写《法定的傲慢与偏见》的时候就这么说,恭喜您今天终于发现了。

    “可以自动获得”是不正确的。正确的行政法结论是"在不对公众利益产生不成比例地损害“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批准。例如如果这个中国公民自己都养不活自己,批准TA的配偶入境一定会造成社会负担,可以不批准。

    “权利”论

    因此,我认为应该规定:只有本国公民才有权利享有领事保护,本国公民的外国近亲属不应该有这种权利。

    我赞成,不应该在法律里给出这个权利(right)。但是请搞清楚权利和特权(privilege),外国近亲属没有权利要求,不代表中国政府一定不给。中国政府可以行使酌情权批出privilege。

    “后果自负”论

    人做任何事情都要承担代价。比如一个人投资股票了,那么他就应该承担可能赔钱的代价;一个人出门行走,那么他就应该承担可能被车撞死的代价;所以当一个人选择和外国人结婚的时候,那他就应该承担未来可能骨肉分离的代价。

    你怎么不说中国人出国的时候就要承担未来可能在国外被弄死的代价?整个领事保护制度都取消不好吗,节省点纳税人的钱。

  27. 陈士杰 回复 Ambrosia /p/200353

    财产是你的,老婆不是你的,老婆也是一个独立的人。

    不能把老婆和财产混为一谈。

  28. 陈士杰 回复 Ambrosia /p/200355

    奥运是以国家的名义进行的。

    奥运本质上是外交的延续。

    让本国丢失奖牌,让外国增加奖牌,这当然是软性叛国,应该抓起来判刑。

  29. 陈士杰 回复 Ambrosia /p/200356

    在二十一世纪,一个公民出国是很可能的事情,是大概率事件。

    但是一个公民和洋人结婚是小概率事件,没必要照顾一小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