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这次中期选举,肯塔基州的法律规定出现平票的时候,由掷硬币决定谁当选。
台湾法律也规定,地方公职选举如果出现平票,是用抽签来决定。
为什么不重新选举而是用运气来决定?
这么做既不公平也不合理啊。
美国这次中期选举,肯塔基州的法律规定出现平票的时候,由掷硬币决定谁当选。
台湾法律也规定,地方公职选举如果出现平票,是用抽签来决定。
为什么不重新选举而是用运气来决定?
这么做既不公平也不合理啊。
重新投票成本太高,而且选民意愿不会因为平票就有所改变,反而因为这次打平手下次更加支持己方候选人,重新选举平票的可能性非常大。抽签在这种情况下是公平且较为双方选民都接受的方法
如果任期够短,甚至全抽签制都是公平代表民意的,这是典型的概率统计的Central Limit Theorem, 也就是样本数大于30,我们有充足的理由相信样本平均值的分布符合正态分布。
重新投票成本怎么办?另外重新投票就会一定有变化?再另外运气本身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民主的投票已经是民意的结果,已经反映出民意。那么既然民意五五开,那么除了抽签这种方式以外没有更好的方法。除非你认为前面的投票的结果无法反映民意,否则你没有任何的理由要求重新投票。决定选举的是民意,不是投票。你想要重新投票,你必须给出正当的理由。
第二次投票的舆论压力是很大的。你可以想象一下,第一次投票明明已经出了结果。你如果说要第二次投票,那么其他人质问你,第一次投票已经出了民意的结果,现在你要进行第二次投票,意思是不是说第一次投票有问题?你是无法作答的。投票的人也会认为,明明我投票的时候已经表态了,为什么还要我再投一次,是不是想说我没有认真投票?进行第二次投票冲击是很大的,第二次投票意味着第一次投票有问题,等于向参与第一次投票的人宣战。所以不可能进行第二次投票。参选人只能面对同票的结果,用公民认为公平的方式解决。相反按照你的话来做,参选人认为抽签会输得不服气,要求重新投票。这样可能会被认为是对投票的人的侮辱,言下之意是投票的人没有好好地投票,他没有尊重投票的结果,他不认同现在投票的结果,高概率直接落选。
Tie-breaker是有必要的,但是抽签或者掷硬币容易被人说成是作弊,建议是地区选举出现平票是由地区行政长官进行tie breaking, 正如美国参议院平票时由美国副总统tie break.
因爲真的很少完全平票
客观地说,有一定规模的选举不可能出现平票的情况(比如总统、省长、市长、县长、国会议员、省议员的选举),只有县议员、区议员、居委会主任、村长这种小规模的选举才可能会出现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