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给几个入籍宣誓词的例子。
美国的入籍宣誓词是:
我宣誓:绝对并完全放弃此前作为外国臣民或公民对任何外国君主、统治者、国家或主权的忠诚及效忠;我将支持及保护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和法律、对抗国内外所有的敌人。我将真诚地效忠美国。当法律要求时我愿为保卫美国拿起武器加入美军;当法律要求时我会加入美军从事非战斗性服务;当法律要求时我会在政府领导下为国家从事重要工作。我在此诚信宣誓,绝无任何心智障碍、借口或保留。上帝保佑我。
英国入籍宣誓:
我(姓名)(以上帝的名义)庄严宣誓:在成为英国公民之际,我将根据法律忠实地效忠于国王查尔斯三世陛下以及其后嗣和继任者。
新西兰入籍宣誓:
我(姓名)庄严并真诚宣誓:我将根据法律忠实地效忠新西兰国王查尔斯三世陛下、他的后嗣和继任者;我将切实遵守新西兰的法律,履行作为新西兰公民的责任。
新加坡入籍宣誓:
我(姓名)庄严宣誓:我将忠实效忠新加坡共和国,我将遵守法律,做一个新加坡真实、忠诚、守信的公民。帮助我吧,上帝。
这些宣誓词无一例外的都有要求归化者对国家或者君主效忠的语句。
但一个人是否忠诚,这是一个唯心的东西。你不是别人肚子里面的蛔虫,你怎么可能知道别人心里是怎么想的?
况且一个归化移民即使把对国家或君主的不忠诚宣之于口,也不会被剥夺国籍的。
比如一个移民归化新西兰的人公开说查尔斯国王是傻逼,其实他也不会被吊销新西兰国籍。
既然如此入籍宣誓词应该改为:我自愿加入某国国籍,定当遵守某国的法律,履行某国公民的义务。
毕竟一个人是否守法,这是可以明确判断的。但是否忠诚,这是一个道德层面的东西。具有法律效力的宣誓不要把道德层面的东西写进入。
大家同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