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natasha
人群散去,丹妮终于可以瘫在椅子上,抒一口气。肚子此时却咕噜噜响起来。
这座熟悉又陌生的城市里,夜深人愈静,便利店里没有几个人。是夹肉三明治呢?还是甜面包?还是买包泡面?丹妮认真地想着。
“程丹妮?“ 有人叫她。
丹妮一抬头。一个阴影挡住了头顶的日光灯管,丹妮眯眼仰头,看到一管笔挺的鼻子,小麦色的皮肤,丹凤眼,略有松弛的下颌提醒她,这个人有点年纪了——再有年纪也不过跟自己差不多——丹妮飞快地想着,他是谁————啊,是他?不可能,怎么会!
一秒钟的呆滞过后,丹妮叫出来:“邓辉!”
这人摊摊手,漾出好看的唇形和右侧的酒窝:“我现在住在这个区,今天加班完了,想先买点菜再回去,你呢,不是在X市吗?怎么会突然回来?“说罢,邓辉的目光滑到丹妮身前的吊牌上。
丹妮举起吊牌,又放下,右手在货架上胡乱抓了个面包:“我来这里出差,为了新书出版的事情。好多年没有回来了!街道都变了呢!”
邓辉:“对啊,我听说你现在做了编辑,帮着出版了好几本书,恭喜!我们有机会一定要好好叙叙旧。“
丹妮点点头,道别。
邓辉突然叫住她:“你一会儿有事吗?“听到否定的答案,邓辉问:”要不要去我家吃个便饭?“
丹妮有点惊讶。
邓辉赶紧解释:“我———我爱人也在家,我还有一个女儿,8岁了。我想介绍你们认识。“
丹妮放松下来,虽说有点奇怪,但是,她还是好奇邓辉的生活。于是她点头:“好的。”
邓辉也开心地笑了。丹妮一直很喜欢他脸上那个酒窝。高中的时候,她经常用原子笔的后端去戳那个酒窝。
“我给老婆打个电话,让她知道家里一会儿来客人。”邓辉稍微转了转身去拨打电话。丹妮心里一阵翻江倒海。
高中时候,他们曾经胡乱瞎叫老公老婆的。二十年沧海桑田,再看镜中之人,已换了容颜。
走路10分钟,就到了邓辉的家的小区。
电梯关门前一秒,突然三个壮硕的大妈带着大包小包冲进来,邓辉和丹妮被逼到墙角。两人的手臂隔着秋天的薄衫紧挨着。丹妮闻到一股力士香皂的味道。
高中时候,丹妮跟邓辉同桌,嫌他踢完足球一身臭气,丹妮送给过他一块力士香皂。
“这样我就可以抱你了,对吧?“十七岁的邓辉,高高瘦瘦,坏坏地笑着。
印象里,他抱过她两次。第一次文理分科,他们从同桌变成了不同班。那天他很不开心,俩人骑自行车也从并排变成了一前一后。到了她家门口,他突然抱住她。
我们一起加油,上同一所大学,好不好?他说。
她点头。他瘦削有力的手臂,让她有点透不过气。
第二次,是高考后。她升学,他复读。去南方的前一天,她跑去看他。他喝到有点醉,抱住她,让她等着,明年他一定考上。他的嘴唇摸索过来,含糊,急迫,滚烫。
新学期,新大学,她的圈子变了,而他又无法想象那是怎样的生活。他们开始隔着电话吵架。一次两次,越来越多。
到了第二年,她听说他在补习班里认识了一个姑娘。俩人一起上了本地的大学。
她研究生毕业,听说他结婚了。在岳父的帮助下,他进入了本地的事业单位。
大妈们早就散去,他们姿势未变。电梯到了13层。他先迈出去。
”到了。“他的手臂指门外左手边的公寓,一边掏出钥匙。一个粉红色的塑料心掉出来。
“我女儿给我做的。“邓辉不好意思地解释。
丹妮看着他的眉心。过去风发锐利的少年气已不再。他已经是一个爸爸了啊!
邓辉打开家门,叫了声:“我回来了!今天咱们有客人。”
丹妮提了一口气,捋了捋鬓角,笑着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