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民主国家的难民政策的前提是,认为我的国家,有义务,有责任,接受难民,是国家层面上的接收难民,而不是我私人接受难民,我自然没有义务把私人财产提供给国家的政策,除非国家要公款把我的房子买下来,但是这样,我家就变成了政府财产了
第二,我是合法的交税公民,政府用我的税收给难民提供房子,这是税务法律,如果我再把我自己的家里免费提供给难民住,这是慈善,慈善是自愿的,税收是必须的,既然税交了,那就没有多余的责任了,换句话说,我已经把我通过税收给难民提供了房屋,为什么说我还需要在多余的把自己家给难民住呢,因为难民已经住在了我的税金的屋子里,慈善我不做请问有什么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