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有本质区别的。
排华法案和日裔集中营当时是代表多数人的意愿,你可以说这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
但六四屠杀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暴政,学生是代表多数人,邓小平是极少数一撮人。
这是有本质区别的。
排华法案和日裔集中营当时是代表多数人的意愿,你可以说这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
但六四屠杀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暴政,学生是代表多数人,邓小平是极少数一撮人。
外界一直在传播习仲勋在反对六四镇压的说法,其实是找不出事实根据的民间故事。近些年来一直被一炒再炒,就被炒成了寄希望于习近平反六四的依据。
六四事件镇压决策的许多内幕,邓小平等人至死都未留下文字或者影音记录,但我们外界仅凭已经得以公开的信息加之合乎逻辑的判断,至少应该相信当时的习仲勋根本没有可能参与党内决策层对学潮处理的讨论,无论习仲勋的内心是拥护镇压还是反对镇压。
当年中共决策层出现的关于反对镇压的声音,主要有两股。一股是张爱萍等七位老将军的声音,以“致戒严部队的公开信”形式公之与众;另一股是当时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委中以胡绩伟为代表,副委员长中以彭冲和叶飞(叶飞也是反对镇压的七位老将军之一)为代表,一度企图利用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力否决李鹏的戒严令,招致的后果是邓小平下令将计划回国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非常会议的万里软禁在上海。日后万里身边人士的回忆材料中已经有所透露,当时的邓小平通过杨尚昆将万里的专机在上海着陆的命令,传达给空军专机师并立刻转达给执行运送万里任务的机组,包括万里本人在内的所有代表团成员都是在回国的专机起飞之后,才被专机组长传达了不飞北京,在上海着陆的“军委命令”。万里事实上是被邓小平和杨尚昆下令用空军专机劫持到上海交到时任上海市委书记江泽民手上的。
至此,当时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中的民主健康力量,意欲利用法治的力量左右政局的努力宣告失败,而这个努力的过程自始至终都没有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副委员长习仲勋的参与。有案可查的到是六四镇压过后,和万里一起用慰问戒严部队的活动,来向邓小平表示屈服的同时,习仲勋也以第一副委员长身份率领其他十几位副委员长在慰问戒严部队的现场高调露面。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习仲勋当时率领的那十几位参与慰问戒严部队的副委员长中,也包括了在戒严前夜还公开表示支持学生的那几个民主党派的党魁,但在叶飞却没有跟随习仲勋露面。
当然,此时的习仲勋和万里一样,已经完全是言不由衷、身不由己,在慰问戒严部队的场合露面,并不代表着他们内心已经支持邓小平的镇压决策。但是在镇压之前,习仲勋在自己有资格能有所作为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里面,并没有及时发出自己的声音。包括《李鹏六四日记》披露给外界的相关内容,也证明当时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向中共中央递交,通知万里提前结束访问回国,并且由万里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紧急会议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动议的人不是时任第一副委员长习仲勋,而是排名在他习仲勋之后的副委员长彭冲。六四镇压之后,彭冲因此而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呈递了他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内部宣读过的书面检查。而当时由彭冲主持全国人大党组会议的事实,似乎也能够证明当时的习仲勋确实已经因病不能理政。
至于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之外的渠道表达对邓小平镇压决策的不满,对当时的习仲勋来说几乎没有可能。从一九八七年赵紫阳正式当选总书记的十三届一中全会开始,习仲勋先是在党内党外都没有任何职务,直到次年三月出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四、五个月时间里,他的全部政务活动就是被邀请列席了一次政治局会议,这在习仲勋网上纪念馆里是有年谱内容可以证明的。而到六四镇压前夜,本来就已经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所作所为愤怒到了极点的邓小平,怎么可能会听取在政治局和书记处内都已经没有位置的,区区一个人大副委员长的意见?当时的宋时轮和张爱萍老将军都是中顾委常委,按照当时的内部规定,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是和党内一线岗位的政治局委员同等待遇的,但即使如此,张爱萍、宋时轮等人也还是苦于其“真正的爱党爱军之情”无法上达,情急之下才采取了公开信的形式表达“人民军队绝不能向人民开枪”的紧急呼吁。
由此可见,习仲勋反对六四镇压找不到任何事实证据。而最早传播这则故事的人士,很可能是在基于对习仲勋早在一九八五年十月的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召开之前,趁自己还在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内有发言权的时候,鲜明反对过对学潮,并且采取强硬措施的事实基础上主观判断,他在六四镇压的决策过程中肯定会投邓小平的反对票,殊不知1989年习仲勋除了已经没有了就党内决策发表意见的资格和权利而外,自己对前台政治的兴趣也和自己的健康状况一样严重退化了。
(有改动)
作者是高新。高新是1989年天安门广场四君子之一,目前居住在美国,潜心研究中国政治。
并不是。
萨哈罗夫思想自由奖才能算“诺贝尔人权奖”。
诺贝尔和平奖的很多得主和人权无关。比如戈尔、基辛格、佐藤荣作。
看了这个题目,有的同志可能提出疑问:“你这个提法有根据吗?”回答:有根据,有大量史料为据。这是历史,是毛泽东的思想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请先看胡乔木为1944年7月4日《解放日报》写的题为《祝美国国庆日——自由民主的伟大斗争日》的社论:
今天是美国国庆日。1776年7月4日,美国人民在华盛顿,杰斐逊等民主主义伟大先驱的领导下,宣布了民族的独立。美国的独立是处于这样的历史条件:它不但代表美国的民族利益,而且代表美国的民主利益,代表美国要求自由的多数人民而与美国当时的保皇党——大地主、大商人、职业宗教家的集团相对立,这样,领导独立战争的华盛顿就不但完成了民族任务,同时也完成了政治上经济上的民主任务,而被选举为人类历史上破天荒第一次的民主共和国的第一个大总统了,同样,杰斐逊总统,不但是独立宣言的起草者,同时也是消灭大地主法案、思想自由法案、全民教育法案、禁止输入奴隶和限制奴隶法案的起草者。这个事实,就说明了美国独立运动的丰富历史内容,也就说明了美国为什么成为资本主义世界最典型的民主国,而且直到今天,也与社会主义的苏联成为民主世界的双璧。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这些社会主义的伟大思想家和行动家,对于美国的战斗民主主义及其在世界史上的进步作用,从来都是给予最高度评价的。美国的战斗民主主义有其光荣的历史传统,美国的独立不是唾手可得,是在八年的对外战争与更长期的对内斗争中完成的。列宁说,这是历史上“最伟大的,真正解放和真正革命的战争”之一;正因为如此,美国的民主派领袖杰斐逊和杰克逊,美国民主党的这两个创造者,在他们的斗争中甚至被他们的政敌指为“共产主义者”和“赤化分子”。美国穷木工的儿子林肯,他所领导的黑奴解放战争被马克思称为“开始了劳动阶级兴起的新时期”,而在实际上,他与马克思所领导的美国共产主义者和欧洲共产主义者也是合作的,他曾委任美国的共产主义者担任他的军官,这样,他就更有理由被当时的反动派指为“共产主义者”和“赤化分子”了,以至最后这些顽固分子竟然暗杀了他……
民主的美国已经有了它的同伴,孙中山的事业已经有了它的继承者,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民主的势力。我们共产党人现在所进行的工作乃是华盛顿、杰斐逊、林肯等早已在美国进行过了的工作,它一定会得到而且已经得到民主的美国的同情……
7月4日万岁!民主的美国万岁!
中国的独立战争和民主运动万岁!
打倒日本帝国主义!
(摘自《胡乔木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30—133页)
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毛主席8月底赴重庆和蒋介石谈判战后和平和建国问题。路透社记者甘贝尔向毛主席提出问题,甘贝尔问:中共对“自由民主的中国”的概念及界说为何?
毛主席答:“自由民主的中国”将是这样的一个国家,它的各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由普遍、平等、无记名的选举所产生,并向选举它的人民负责。它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与罗斯福的四大自由(按:四大自由指美国总统罗斯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提出的“言论和表达的自由”、“信仰上帝的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它将保证国家的独立、团结、统一及与各民主强国的合作。(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7、28页)
以上史料说明:当时身为毛主席政治秘书的胡乔木写的社论完全符合当时毛主席的思想,是对毛主席的思想的阐发。
中共中央南方局的《新华日报》也发表了多篇文章,赞颂美国的民主,如1943年7月4日,该报发表的社论《民主颂——献给美国的独立纪念日》。1944年7月4日,该报又发表社论《美国国庆日——自由民主的伟大斗争节日》,这篇社论的内容与《解放日报》发表的社论内容完全相同。可见这是党中央、毛主席发的统稿。
1945年4月13日,《新华日报》又发表社论《纪念杰斐逊先生》,该文赞扬这位《独立宣言》的起草者、《权利法案》的倡导者,“以对人民的无比的信心与坚决的态度,在这新世界上的新国家中奠定了民主政治的基础”。社论指出,“人有天赋的人权,人的自由与尊严,不该为不公正势力所侵犯和亵渎。人民是政府的主人而不是奴隶……这从十八世纪以来,应该早已经是全人类共知公认的常识”,“可是在今天还有人想用丑恶卑劣的方法来钳制人民的自由,剥夺人民的权利”,那么,我们“在今天这个民主先锋诞生的日子,就格外觉得自己的责任重大,也就格外觉得杰斐逊先生精神的崇高与伟大了。”
这篇文章不只是从制度方面来论证民主,而且从普世价值观方面来申明“人有天赋的人权”,“人民是政府的主人而不是奴隶”。这就更加珍贵了。
更值得指出的是:1946年7月4日《新华日报》发表社论《美国国庆》,该文大力谴责美帝国主义支援蒋政府打内战,干涉中国内政。社论强烈要求美国撤走驻华美军。但即使在这个时候,这篇文章一开头仍然肯定美国的《独立宣言》指出的“天赋人权”,“平等、自由、幸福的崇高思想”,肯定提出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的林肯。社论号召美国人民和民主力量发扬《独立宣言》的精神,改变美国现行的政策。并且坚定相信,在美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的声援下,中国人民一定能克服各种困难,建立一个独立、自由、民主和富强的国家。
有意思的是,毛主席不只是通过《解放日报》、《新华日报》等媒体发出争取民主自由的声音,而且亲自出马,多次和美国人赫尔利、谢伟思讨论民主。
1944年夏,日本败局已定,美国政府希望战后的中国,仍由蒋政府统治,但要他进行一些民主改革。美国总统派前陆军部长赫尔利少将于9月来华。在重庆时,赫尔利向中共领导人董必武等表示访问延安的意愿,然后于11月到延安,和毛泽东等多次商谈。赫尔利曾提出一个关于国共合作的草案,但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不满意,经过反复磋商,由毛泽东修改、补充定稿,由赫尔利代表美国总统签字,毛主席代表中共中央签字。该协定有五条,其中第一、二、四、五几条主旨为国共和抗日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合作,组成联合国民政府和联合军事委员会,共同努力,以迅速打败日本侵略者。
这五点协定由赫尔利带回重庆后,为蒋政府否决,未能施行,中共曾因此谴责赫尔利不守信义。虽然如此,这个协定的第三条,充分反映出毛主席当时对未来民主的新中国的政治制度的理念。如下:
“联合国民政府应拥护孙中山先生在中国建立民有民享民治之政府的原则。联合国民政府应实行用以促进进步与民主的政策,并确立正义、思想自由、出版自由、言论自由、集会结社自由、向政府请求平反冤抑的权利、人身自由与居住自由。联合国民政府亦应实行用以有效实现下列两项权利:即免除威胁的自由和免除贫困的自由之各项政策。”(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1893—1949》,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691页)
1944年夏,美国副总统华莱士来华。时任中缅印战区司令兼任蒋介石参谋长的美国将军史迪威要求华莱士向蒋介石交涉,蒋被迫同意由美方派人到延安。史委任当时号称“中国通”的美驻华大使馆二秘谢伟思为“美国军事观察小组”(组长包瑞德上校)的政治顾问。谢伟思在延安住近三个月,多次与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交谈。
在交谈中,毛主席表示中共坚持国共合作和反对分裂的立场,同时,也谈到对美国的民主的肯定和向往。毛主席说:“每一个在中国的美国士兵都应当成为民主的活广告。他应当对他遇到的每一个中国人谈论民主。美国官员应当对中国官员谈论民主。总之,中国人尊重你们美国人民主的理想。”
谢伟思说:“把我们军队当作一支政治宣传部队来使用是不允许的,我们没有像共产党政治部那样一类教育军队和指导这类工作的机构。”
毛主席说:“即使你们的美国士兵不作积极宣传,但只要他们出现并同中国人接触,就会产生好的影响。正因为这个缘故,我们欢迎他们在中国。国民党却不是这样,它需要把他们加以隔离,不让他们知道事情的真相。现在你们究竟有多少美国观察员在前线?我们乐于让你们的人到处走走。国民党却担心大量美国人在中国的影响,他们害怕美国人登陆仅次于他们害怕苏联参战。
“从相反的另一方面来看,有美国人在场也是好的。如果美国人分布得很广泛,他们对国民党就会产生一种约束作用,国民党要制造麻烦就更加困难。昆明是一例子,那个地方已经变成自由主义思想和学生自由活动的中心了,因为在这么多美国人的眼皮底下,国民党是不敢逮捕学生和把学生投入集中营的。拿这一点同西安相比,西安美国人非常少,特务就横行无阻。”
谢伟思及时地详尽地把毛主席的这类谈话内容向美国当局报告,并同意毛泽东提出的意见,建议美国支援中国抗日的武器,也应公平地分配一部分给中共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由于这些报告和建议,在20世纪50年代初,美国麦卡锡主义横行时,谢伟思受到迫害)。后来有人把谢伟思的报告翻译成中文,其中关于毛主席谈美国民主的部分,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等编的《党史通讯》1983年第20、21期发表。
抗日时期中共与美国关系的历史已成为中外学者们研究的热门课题。曾经和谢伟思、鲍大可、奥克森伯格等“中国通”以及史迪威后人有密切交往的金先宏先生写了一本题为《影响白宫对华决策的“中国通”—— 一位前外交官的采访手记》的书,于2003年1月在时事出版社出版。书中有关毛泽东与谢伟思谈话部分,引用了胡乔木写的1944年7月4日《解放日报》社论中的名句:“民主的美国已经有了它的同伴,孙中山的事业已经有了它的继承者,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民主的势力。我们共产党人现在所进行的工作,乃是华盛顿、杰斐逊、林肯等早已在美国进行了的工作,它一定会得到而且已经得到民主的美国的同情。”
作者金先宏先生据此说明:“毛泽东在抗战时期对美国的期望及对中美合作的憧憬不仅是形势的需要,也是长期的战略思考。”同样,我们也可以说,《解放日报》、《新华日报》所发表的赞颂美国的民主和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价值观的大量文章,其实也是对毛泽东当时的思想的宣传和阐发。这种宣传对大后方如昆明、成都、重庆各地的民主运动起过巨大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取得了最高领导的地位,取得了不少成就。但他大权独揽,发动了多次的政治运动,在经济上违反了他自己在《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等巨著中反复强调的允许包括个体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存在和发展的政策。政治上,他违反了当年主张并积极宣传的民主自由的思想,造成千百万冤假错案堆积如山,连开国元勋刘少奇、彭德怀、贺龙等都被整死。当年许多人响应毛主席的号召,为争取民主自由奋力拼搏,但建国后却被残酷迫害,许多人被摧残致死。
有人为毛泽东辩护,说他在抗战时期宣传美国的民主自由,只是为争取美援的一时策略。这种论调是十分荒谬的。如果是打仗,兵不厌诈,声东击西,设置疑阵,以迷惑敌人,引蛇出洞,以便聚而歼之,这是可以的,无可非议的;因此而打了胜仗的部队还应得到表扬。但这只限于战时对付敌人,而不应在国家政治经济体制的根本问题上。
粉碎四人帮以后,在讨论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稿时,1980年6月,邓小平说:“毛泽东同志的错误在于违反了他自己正确的东西。”(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思想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161页)同年8月,邓小平又说:“现在我们还是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来但是没有做好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邓小平思想年谱》第172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党在平反冤假错案方面,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主要由于政治体制改革严重滞后,我国社会今天仍存在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贪污腐败日益严重等重大问题。在抗战期间,毛主席曾大力倡导民主自由,但他在全国执政以后,就违反了自己正确的东西。现在我们应该重申天赋人权,人人生而自由平等的普世价值观,并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民主改革,把我国建成为一个高度民主的民富国强的伟大社会主义国家。
(本文原载于《炎黄春秋》,作者为李凌。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编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副总编,现已离休)
虽然能大致猜出你的意思。
我是一个比较保守顽固的人,不想要离家太远的人生。
我是想要那种小学、初中、高中、大学都在同一所城市,未来事业打拼也在同一所城市。如果这辈子有机会功成名就,也是在老家成功。
所以放在国内,也只有北上广深这种一线城市或者重庆、天津、南京、杭州这种二线强市有这种资格了。
放在加拿大,只有多伦多、温哥华、蒙特利尔、卡尔加里、渥太华、魁北克城了。
国务卿就是外交部长,美国国务卿到中国来,迎接他的是王毅可不是李克强。
国务卿到各国访问去,对应的就是外交部长。美国总统=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美国总统等于中国的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
美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所以美国的民主制度成为很多新兴民主国家效仿的对象。
但实际上,美式民主有很多漏洞,甚至在很多层面上都是大毒草,新兴民主国家如果学习美国,决定学一个死一个。
①联邦制是大毒草
联邦制是很垃圾的政治制度。省和中央的关系不清不楚,真出大事情,省政府和中央政府相互推诿。尤其是在美国,美国在很多事情上,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划分都是不清不楚的。以至于联邦政府需要成立十几个职权时常重叠的执法机构,来弥补中央和地方的权力真空。
如果中国是联邦制,北京的会计师不能去和河北工作,上海的律师不能去浙江工作,很多职业一辈子只能被栓死在一个省。
联邦制由于各省法律不同,像中国这种大案要案异地审判也不可能了。如果州长贪污,只能在本州审理。但由于州长在当地关系复杂,完全是地头蛇的存在,审判也不可能公平公正。
而且联邦制根本做不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如果中国是联邦制,汶川地震后,各省根本不会去救,只能让四川人自生自灭。美国这次防疫一塌糊涂,就是联邦制的结果,州和联邦互相推诿,牺牲的就是人民的性命。
要不就是各省独立,要不就是全国统一。这恶心的就是这种联邦制,不伦不类。
②总统制是大毒草。
美国是第一个使用总统制的国家。美国的总统和国会是分开选的,总统不能解散国会。所以当总统和国会不同党的时候,就会出现政府停摆。
由于美国是总统制,而且人民直接选总统看起来很爽。所以很多新兴民主国家(尤其是拉丁美洲)都是学习的美国的总统制。但事实证明,全世界所有实行总统制的国家,除美国之外,几乎都是无政府或者独裁者。
如下是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各位可以看一看,除美国之外,政局都不稳定:

议会制是选“how”,总统制是选“who”。议会制是选治国理念,总统制是选谁来治国。我们都知道,理念不会变,但人会变得。所以这就是总统制靠不住的原因。
③陪审团制度是大毒草
陪审团制度是违反人性的。人都是自私的,普通人不是雷锋,对别人的案子不管兴趣。
陪审制最大的硬伤,就是认为普通人有很强的社会责任心,普通人会对别人的案子尽心尽力。
但实际上,绝大部分普通人对别人的案子毫无兴趣。人们之所以当陪审员,都是因为当陪审员是公民义务而不得不去。在谷歌上搜索一下,就能查到无数的帖子询问如何合法的拒绝当陪审员。绝大部分人当陪审员都是糊弄事,都是对付一下就行了。
投票权和当陪审员是不一样的。选举权是权利,选举权不是义务,不去投票也没有惩罚。但是当陪审员是义务,如果拒绝当陪审员会被惩罚的。不关心政治的人可以不去投票,但是不关心案件的人也不得不去当陪审员。选举是处理和自己有关的事情。假设我是一个美国人,川普还是拜登当总统是影响我的未来的。但是陪审员处理别人的案子,别人的案子是否结果正义与我无关。
陪审团制度更类似于一个法官忽悠12个陪审员,给法官的错误判决找12个人背黑锅。
陪审团给出来的判决,其实也几乎不会超过法官的预期。况且陪审制导致司法效率极其低下,导致一些命案最后不得不控辩交易(Plea bargain)而草草结案,比如几年前的中国留学生章莹颖命案。
苏格拉底就是被投票投死的,所以司法这种东西,就应该让专业的法律人来做,平民尽量不要掺和。
④持枪权是大毒草
很多公知和反贼,都一直在鼓吹,持枪权可以反抗暴政,可以保卫民主。但实际上,这种说法完全就是鬼扯淡。
美国的民主和持枪权没有任何关系,全世界有很多民主国家的人民没有持枪权,但是那些国家的民主程度绝对不输给美国。
美国的持枪权只是在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有一个装备精良的民兵队伍对一个自由州很重要。其实宪法修正案的意思是说用民兵队伍来保障州的权利,根本就不是保障民权。
所以枪支反抗暴政是胡说八道。如果枪支就能反抗政府的迫害,那么1970年肯特州立大学的反战学生为什么不拿枪射杀俄亥俄州州长?1930年抚恤金的老兵,为什么不拿枪射杀胡佛总统?
反而美国的持枪权只会导致治安变得更差,枪支都是人民之间互相射,根本起不到维护民主的作用,反而给警察暴力找到了借口。
美国黑人人权的进步,也是靠政治间的博弈谈判出来的,而不是靠黑豹党拿着枪在大街上打砸抢得来的。
美国人之所以需要持枪,是因为美国的警察没有保护平民安全的义务,所以美国人不得不用枪支保卫自己。
很多反贼说:平民的持枪权对政权有威吓作用,这其实是完全荒谬的。如果示威者用枪来打警察或者士兵,统治者正好有理由,动用坦克、战机去镇压,把所有示威者都杀光。
如果八九民运发生在美国,美国总统根本不需要戒严,然后动用军队。直接派几个特务混进游行队伍,然后让那几个特务向国民警卫队和警察放两枪。然后国民警卫队和警察就可以拿着机枪向人群扫射了。未来上法庭之后,完全可以把责任推给基层的士兵,士兵们就可以说“有人向我们开枪,我们的生命受到了威胁,所以我们必须开枪自卫”。这种说辞,绝对会被判无罪。
这种事情美国政府干的多了。肯特州立大学屠杀,军队之所以开枪,理由就是听到学生那里有枪声,所以士兵为了自卫开始对学生扫射,最后杀了四个人。事后外界才知道,当时在学生堆中开枪的学生,是FBI的一个特务。
再比如并不出名的奥兰治堡屠杀,当时是美国警察向黑人示威学生扫射。警察的理由也是从学生堆里面听到枪声,最后警察统统无罪,被警察打死的三个黑人也算白死了。
美国现在每年有一千多人被警察打死,但杀人的警察几乎都无罪,警察的理由就是由于人人有枪,所以警察不把人打死,警察下一秒之内就可能被人打死。警察为了自保,所以开枪无罪。这其中,不知道有多少是警察的故意谋杀了。所以在美国,像中国打城管的小贩,估计早就被警察突突了。
当然我可以理解美国为什么有持枪权。因为美国早期西进运动的时候,白人可能会被野兽或者印第安人袭击,当时又没有警察,所以只能靠枪支自卫。
美国枪支暴力的事情无法解决,毕竟3亿支枪在民间,也不可能收回去了。
但中国并没有这种国情,所以中国以后绝对不能开放持枪权。持枪权就是大毒草,就是潘多拉的盒子。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美式民主的失败和短处,即使我们未来中国民主制度最好的借鉴。我们可以从美国那里学到很多很多。
@守法刁民 #101770 如果參議院議長才是副總統的主要職務,那你見過全民直選議長的嗎? 不如參議院選一個議員當議長不就好了?
不敢啊。諾貝爾和平獎的評委是挪威國會選的,挪威官方還是對中共比較忌憚的。
中國最應該獲獎的應該是魏京生主席。 台灣最應該獲獎的應該是施明德主席。
諾貝爾獎只發給個人或者組織,所以“香港人”根本沒有得獎資格。 不過可以發給黃之鋒或者黎智英個人。 我是希望能發獎給香港民運領袖,不過目前看起來不可能,劉曉波獲獎導致挪威被中共制裁很多年,挪威有點不敢了。
諾貝爾文學獎是垃圾。
托爾斯泰都沒有獲得過諾貝爾和平獎,你說他都沒有得獎,誰還有資格得獎啊。
高行健的書我看不下去,不知道他在寫什麼,完全莫名其妙的書。
至於莫言,也不過是矮中拔高,不過如此。
物理獎、化學獎、生物獎是自然科學類的,我也不是做這方面研究的,沒什麼可評論的。
就文學獎、和平獎而言,我個人希望和平獎是天安門母親,文學獎是余華或者廖亦武。
當然這是不可能的。
我有點擔心,以諾貝爾獎委員會左的嚇人的尿性,今年的和平獎很可能發給世界衛生組織。
美国总统是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最多当八年。
总统在第一个四年任期内没有太多的时间做事情。第一年要熟悉政务、要对前任的政策进行取捨,第二年还要跑中期选举,最后一年要拼连任,所以总统第一个四年任期也只有两年多的时间可以认真处理国政。
如果成功连任,下一个四年还要面临一次中期选举。所以八年总统下来,实际能踏实做的事也只有五年多的时间。然而五年的时间,对于一个有宏大目标的总统是完全不够的。
取消总统连任次数的限制可能是更好的,连选得连任。议会制的总理就没有连任次数的限制,撒切尔、老特鲁多、默克尔、孟席斯都当了十几年总理。美国的罗斯福也当了十几年总统,当得非常好。
而且美国的总统在第二任,普遍比第一任更混更松懈。因为第一任有连任压力,第二任就没有了。但如果没有连任次数的限制,总统就一直有连任压力,逼迫总统必须一直认真做事。
美国的参议员和众议员都没有连任次数的限制,美国有很多当了二三十年的议员。既然议员没有任期限制,总统也没必要必须有任期限制。
即使取消总统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限制,现任总统如果不是非常出色,也几乎不可能做第三任。小布什即使2008年继续选,还是会输给奥巴马。马英九如果2016年继续选,还是会输给蔡英文。但如果是里根,他在1989年就可以连任当第三届。
但若取消总统连任次数的限制,就一定要让人民有直接罢免总统的权利,防止出现独裁者。
各位朋友怎么看这件事情?
总统接待副总统,很别扭的。 不如国务卿去,然后外交部长接待国务卿。
可以让每个州选三个参议员,这样参议院就是单数了,不会有平票的情况。
至于副总统的出访功能,说实话意义不大。去中国这种国家,国家副主席是可以接待副总统的。但是欧洲大部分国家都没有副总统,副总统如果去出访,总理直接接待感觉太高了,副总理接待又感觉太低了,最后搞得不伦不类,非常别扭。
@守法刁民 #101721 中国一个14亿人的中央政府如果停摆,你可以想象多恐怖吗?中国几个周没有政府,这种财产损失十几万亿吧。
那就和韩国一样。韩国国务总理在宪法上并不是政府首脑,只是超级部长。 这种制度其实就是总统制。当总统和国会不同政党的时候,就会政府停摆。
@守法刁民 #101643 ①如果没有副总统,参议院可以选一位议长。如果出现平票的时候,可以让众议院议长投出那一张关键的选票。
②副总统是政府副首脑,政府副首脑来国会投一票其实并不合适。
③参议院是有临时议长的,所以很大程度上, 副总统作为议长的实权不大。副总统对参议院的影响远不如两党党团的leader。
④如果总统缺位,应该让众议院议长代理总统,然后几个月之内选出新总统。新总统的任期也是四年。
⑤副总统在外交上的作为也不大。因为很多国家都没有副总统,副总统出访外国其实没有直接对应职位来接待的。
@消极 #101711 其實也是有的。以台灣為例,台中顏清標,花蓮張榮味等。但台灣的地方派系所形成的政治家族,沒有美國這麼誇張,做不到六七十年都是一個家族,基本地方的家族勢力二三十年就會換一批。
@守法刁民 #101658 那這就不是議會制了,而不是半總統制了。法國的半總統制非常好,但最擔心的就是如果國會和總統不屬於同一個政黨,那就會出現左右共治,總統和總理不是一個政黨的,這非常彆扭。
左右共治是一件很别扭的事情。 你想一想,总统和总理是对立党派的人,国民党的总统搭配民进党的行政院长,多别扭啊。
@jargon #101634 我这里说的A国和B国,并不是指中国或者某某现实中的国家。 我只是代称两个国家,来讲这种现象。
国内法是有政府这种强力执法机构的,但是国际法又没有执法机构,联合国秘书长又没有调派军队的权力。
美国应该给议员设立任期限制。
众议员每届两年,连任不得超过六届,十二年。
参议员每届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十二年。
@jargon #101629 那是因為那幾個國家沒有核武器,是軟柿子。 金胖子、習近平都侵害人權,他倆為什麼啥事情都沒有?
@jargon #101625 我知道,但是我意思的宪政是有国界线的,美国宪法就不能套在加拿大。 至于国际法,国际法不是法,国际法没有约束力,不遵守也无所谓。
英美都有很多连任数十年的议员,为什么会有选民会几十年都把票投给同一个人?几十年都被一个人代表,不烦吗?
举几个例子:
美国民主党的约翰·丁格尔,担任60年的密西根州的联邦众议员。
美国民主党的罗伯特·伯德,担任58年的西维吉尼亚州的联邦参议员。
美国民主党的丹尼尔·井上,担任53年的夏威夷州联邦参议员。
一个议员当二十年以上就已经很长了,无法想象为什么会有连任五十多年的议员?
尤其是这些议员还是同一个选区的,这个选区的老百姓祖孙三代投给同一个人?
选区的选民是什么心理?
台湾民主化以后,担任二十年以上的立法委员很少很少。
任期超过三十年的立法委员,好像只有前立法院长王金平和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
①如果是历史仇恨呢?比如中日这种。
②如果恨的牙痒痒,最后这个公投通过了,并且获得七成以上赞成?
③民粹主义者也是民主选举产生的,民粹领导人也是选出来的啊。
请教一个政治学、哲学问题:
民主的屠杀是正义的吗?
举个例子:
A国和B国有世仇,A国拥有核武。
A国人民用公投的方式,决定给B国投掷一百枚核弹。
然后B国人就被A国的核弹杀光了。
请问A国对B国的群体屠杀,是正义的还是邪恶的?
很多情况下,总统和副总统的理念是不一样的,总统候选人挑选副总统是为了互补。
最明显的就是肯尼迪,肯尼迪的副总统约翰逊其实和他完全不是一路人。肯尼迪选约翰逊主要是为了安抚民主党内的其他派系。
今天台湾的副总统赖清德也是一个例子。赖清德和蔡英文在民进党总统初选可是竞争对手,完全就是两路人。结果他现在是蔡英文的副总统。如果蔡英文死了,赖清德就要接班。
所以我认为,副总统不应该接任总统。各国都应该废除副总统,如果总统死了,由国会议长或者第一部长代理总统。然后再三个月之内选出新总统,新总统的任期也是四年。
我主动不要脸的求官。
亲爱的站长博士,能让我当管理员吗?
谢谢!鞠躬!
@消极 #101447 议会制并没有固定的大选年。 我举一个例子,我们模拟如下的场景: 总理随时有权解散国会,国会议员任期最多五年,这届国会是2018年选出的,总理是民主党主席张三,张三所属政党有国会55%的席位。 张总理2020年防疫做的非常好,全国几乎无人死亡,张三民调满意度超级高,所以张三现在解散国会。然后重新选出来的新国会,民主党有75%的席位。 那么2020年民主党占据绝对多数的新国会,这届国会可以做到2025年(2020+5)。
所以如果总理随时有权解散国会,总理就会在他最牛的时候解散国会,反对党很难上台的。
@消极 #101445 我其实并不认同“总理有权解散国会”。 因为如果总理有随时解散国会的权力,那么总理绝对会选在自己政绩最好的时候解散国会,反对党是很难翻身的,可能会导致一党长期执政。
如果你是女生A,在这种情况下你会怎么做? 通过各种方式暗示男生咱俩没戏。如果对方死活不懂,实在不行就直说吧。
如果你是男生B,但拥有现在的阅历和洞察,在这种情况下你会怎么做? 我不会这么傻,知道女生对我没戏,强拧的瓜不甜,会忘记她。
作为旁观者,你认为在男生B可能的最坏和最好结局是什么? 最好的结局就是自知没趣离开,最坏的结局是殉情。
作为旁观者,你觉得男生B在自身阅历局限和那种莫名其妙关系转弯的局面下,应该怎么做? 自知没趣,最后离开呗。
@消极 #101397 并不是,日本首相就可以随时要求天皇解散国会。 英国在没有国会定期法之前,首相也可以随时要求女王解散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