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是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最多当八年。
总统在第一个四年任期内没有太多的时间做事情。第一年要熟悉政务、要对前任的政策进行取捨,第二年还要跑中期选举,最后一年要拼连任,所以总统第一个四年任期也只有两年多的时间可以认真处理国政。
如果成功连任,下一个四年还要面临一次中期选举。所以八年总统下来,实际能踏实做的事也只有五年多的时间。然而五年的时间,对于一个有宏大目标的总统是完全不够的。
取消总统连任次数的限制可能是更好的,连选得连任。议会制的总理就没有连任次数的限制,撒切尔、老特鲁多、默克尔、孟席斯都当了十几年总理。美国的罗斯福也当了十几年总统,当得非常好。
而且美国的总统在第二任,普遍比第一任更混更松懈。因为第一任有连任压力,第二任就没有了。但如果没有连任次数的限制,总统就一直有连任压力,逼迫总统必须一直认真做事。
美国的参议员和众议员都没有连任次数的限制,美国有很多当了二三十年的议员。既然议员没有任期限制,总统也没必要必须有任期限制。
即使取消总统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限制,现任总统如果不是非常出色,也几乎不可能做第三任。小布什即使2008年继续选,还是会输给奥巴马。马英九如果2016年继续选,还是会输给蔡英文。但如果是里根,他在1989年就可以连任当第三届。
但若取消总统连任次数的限制,就一定要让人民有直接罢免总统的权利,防止出现独裁者。
各位朋友怎么看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