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中国人,是没有骨气的。我们像虫子一样扭曲地活着,老人摔倒了不敢扶,房子烂尾了不敢闹,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却不敢投诉老板违反劳动法。每天一睁眼就开始劳作,夜深了才能够睡觉,但是挣来的钱却根本不够买房还债,只能劳作得加倍辛劳。天天唯一的盼望,就是头上的老爷们能够开开恩,把勒在自己脖子上的缰绳松一松,好睡个难得的安稳觉,明天起来继续劳作。互帮互助、勇于反抗、深谋远虑,这些基本的道德在我们身上荡然无存,只是麻木地不停工作。
有人说,这是你们支那人种劣等,你们支那文化的劣等嘛。我坚决反对!传统的东亚文化,以儒-法-道为主,不仅仅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也是日本、韩国、台湾、香港的传统文化。而且由于共产主义革命的缘故,上述四个国家地区传统文化的保存,要比中国完善的多。而这四个地方,恰恰是世界上极少数从发展中国家跃升为发达国家的案例。就算东亚文化略逊于新教文化,但相比于天主教、伊斯兰教、非洲的巫毒教等等,仍然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那么为什么中国人会变成现在这样?因为我们的司法不独立。司法不独立,导致法官们喜欢以怎么省事,怎么使自己利益最大化作为判决依据,而不是以公正,有利于社会作为判决依据。这也就导致,那些带头勇敢,带头善良的人,被当作出头鸟通通打死了。比如王浩法官说,“人不是你撞的,你为啥要扶?”从此,就没人敢在路上帮别人了;比如小区烂尾,几个业主带头上访,结果房子是修好了但是带头的业主被抓起来判了刑,那么就再也不会有人愿意起头了,所有人都只愿意龟缩在后面,想站好处。
归根结底,如果法律是人民的法律,法院是人民的法院,那么这种现象就不会发生。正如刚才我所说的两个例子,如果裁决方是由人民组成的陪审团,难道还会出这样的结果吗?想必是不会的,扶老人被讹的路人会被宣判无罪,带头闹事的业主或许会因扰乱治安被除以罚款,但绝不至于遭受牢狱之灾。
要想中国进步,就必须重新让中国人的品格高尚起来,像个人而不是虫子一样活着;而想要中国人的品格高尚起来,就必须要司法独立,让司法变成人民的司法,而不是法官、警察的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