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认为国家是否应该立法禁止本国公民代表外国参加国际赛事?
《刑法》应该规定:公民代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参加本国国家队也参加的世界体育赛事,处三年以下、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像谷爱凌这种,应该抓起来判刑。除非她在代表中国队参赛之前先退出美国国籍。
国际体育赛事就是外交的延续,如果奥运会改成以个人身份参加,运动员领奖牌的时候不奏国歌、不升国旗,那么奥运的收视率估计不到今天的1%。
奥运今天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塑造民族主义的东西,都是一个塑造国民团结的东西。
因此体育赛事也是一种软性的国务行为,代表外国参赛属于半个叛国,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奥运会是以国家为单位参赛获奖的,不是像诺贝尔奖这种以个人身份获奖的。
因此,本国公民如果代表外国比赛,这就等于让本国失去了奖牌,就是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就应该被惩罚。
所以我觉得应该规定,本国公民不得代表外国参加本国国家队也参加的体育赛事。如果本国国家队不参加的体育赛事,本国公民是可以代表外国参加的。
套用谷爱凌的例子,如果美国制定了这种法律,那么谷爱凌应该在参加北京冬季奥运之前先退出美国国籍,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就可以了。
而《国籍法》也应该规定本国公民有权利退出本国国籍(但是通缉犯、有官司在身的人除外)。
奥运会是以国家为单位参赛获奖的,不是像诺贝尔奖这种以个人身份获奖的。
因此,本国公民如果代表外国比赛,这就等于让本国失去了奖牌,就是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就应该被惩罚。
所以我觉得应该规定,本国公民不得代表外国参加本国国家队也参加的体育赛事。如果本国国家队不参加的体育赛事,本国公民是可以代表外国参加的。
套用谷爱凌的例子,如果美国制定了这种法律,那么谷爱凌应该在参加北京冬季奥运之前先退出美国国籍,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就可以了。
而《国籍法》也应该规定本国公民有权利退出本国国籍(但是通缉犯、有官司在身的人除外)。
Rinshtar往事不堪回首,今后好好做人,弥补过错。 士杰怎么定义国际赛事?如果是以国家为单位的,我觉得可以惩罚。但如果是像昨天刚结束的英雄联盟S12,我觉得不行。
国际赛事当然是国家队的赛事,俱乐部赛随便玩。俱乐部都是国际化的,自然也不存在“代表国家”一说。
为什么说,“本国公民如果代表外国比赛,这就等于让本国失去了奖牌”?如果我是美国公民,我加入中国队参赛,美国队无法参赛?国家和国家之间不是分开的吗?不是每个国家都有队伍的资格,队伍成员自己招募的吗?那么双重国籍怎么算?如果是这样的话,是赛规有问题吧?凭什么对方招我的公民进场,就剥夺我的参赛资格呢?我在世界范围招募一支全球公民队,其他国家全部都不用参赛了?这根本不是改国家法律可以解决的问题吧?
就是奥运会、亚运会、世锦赛这种国家队会出场的比赛啊。
以谷爱凌为例,她代表中国对比赛,就意味着让美国丢了两块金牌和一块银牌。
我的意思是,A国公民如果参加奥运会,就必须代表A国参赛。
如果A国公民代表B国参加奥运会,那么A国公民回到A国的时候要坐牢的。
如果A国公民就是想代表B国参加奥运,那么这位A国公民应该退出A国国籍,加入B国国籍。
也就是说,国家公民加入其他国家队并不会影响本国的队伍参赛,对吧?也就是大家还是公平竞争的对吧?
“本国公民如果代表外国比赛,这就等于让本国失去了奖牌”,那么这个前提假设就不成立了。因为参赛并不一定拿奖。如果自己的运动员被其他国家挖角,并且拿奖的话,在某个程度上,证明这个国家不得人心。自己优秀的人才都不愿意去为自己国家拿奖,跑去其他国家拿奖,证明这个国家留不住优秀的人才。并且这种背叛的行为应该受到强烈的舆论谴责,对日后的发展不利。如果优秀的成员冒着这样大的风险仍然选择背叛自己的国家,那么这个国家应该好好反省自己的原因,反思自己是否亏待运动员,是否运动员无法在国内有更好的发展,而不是通过立法强迫他人忠诚。立法强迫他人忠诚只会更显得这个国家的无能。党员在中国发家致富跑去美国过好日子,这边美国起家跑去中国比赛过好日子,我觉得十分搞笑。
脑内小剧场,第二段:
“你知道吗,你老是跑到别家去,并且还把我们家小香给比下来,你知不知道这样让我们美府十分没有面子?”
“你们的小香不行关我什么事,还能怪我咯?”
“你还敢顶嘴?信不信你再去就不给饭你吃?看老爷把你逐出家门。”
“做人做成你这样,不死都没用了。”
那按照你的逻辑,任何国家都不需要维护国家安全了,任何国家都不能设立叛国罪了。
毕竟如果有人叛国了,他可以公开说:“我都去叛国了,说明咱们国家有问题嘛。国家不反思自己的国民为什么会当内奸,还好意思追究我叛国?”
真实叛国真实处罚,虚拟叛国虚拟处罚
比如俄国打乌克兰,如果有乌克兰人加入俄军或者卢顿两共和国民兵,乌克兰政府就以叛国罪论处
但是如果有乌克兰人在俄国从事科教文卫体育工作,就不视为叛国。但是因此他们不能接乌克兰国家的单子,除非当局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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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和国家安全有什么关系?体育赛事都算叛国?
你完全是疯狂的直升机。你首先从加入其他国家的队伍这点上升到失去奖牌。你还将国际赛事上升到国家面子,把国家面子上升到国务。还要上升到损害国家利益,再上升到危害国家安全?一个国际体育赛事还能危害国家安全???这是美国还是中国?这种恐吓国民的国家,干脆禁止参加奥运得了,不用参加奥运就不用烦恼危害国家安全这事了。你说的理由完全站不住脚。几面金牌还能危害国家安全?这金牌是核弹头?就那么一个国际体育赛事,不满意就不要拨款,这么简单的经济问题都要上升到政治层面?一个体育赛事就算全部拿金牌能证明什么?美国是怎么对外宣传吸纳世界人才的?现在搞立法防止人才流失这套?真的想成为世界笑柄吗?真的用立法这种方式证明自己失去人心,没有人才愿意为美国努力,美国的系统就是个笑话,之前宣传的内容都是吹的?好在真的美国人不会这样玩,不然美国真的要完,够癫。你首先假定优秀的人才不愿意为美国努力,所以会使美国失去金牌,这种想法会不会太失礼了?
主要是美国政府自己并不是很看重金牌,有就有,没有就拉倒。
担心其他国家招募自己培养的精英队伍是真的没有必要。如果其他国家招募了自己的精英,那么世界上面记得的也是自己的国家的精英夺冠,实际上是在面子添光。另一方面,如果其他国家招募他国的队员参赛,那样只会被认为是自己没有能力组队,所以才不得不去用其他国家的队伍,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在贬低自己。所以担心精英被挖角纯粹多余。
现代体育赛事本来就是国际外交的延续,运动员都是代表主权国家出场的。
让国家丢失金牌,就是危害公共利益,就是软性叛国。
其实不具有某个国家的国籍也是不能代表这个国家比赛的,这条法律只是明确规定那些加入外国国籍的本国运动员如果要代表外国比赛一定要先退出本国国籍。
佐藤琴子 现代体育赛事本来就是国际外交的延续,运动员都是代表主权国家出场的。
有非主权国家地区可以参赛的,比如香港。还有「独立参赛者」(IOA,Independent Olympic Athlete)这一机制,运动员可以不用代表任何主权国家即可参赛。
奥林匹克的精神本来就是以transnational为最高目标,您一直死咬着国家啊、叛国啊这些字眼,唯恐人们不知道您没有奥林匹克精神。中共没有,你比中共还中共。
让国家丢失金牌,就是危害公共利益,就是软性叛国。
问题是金牌就是薛定谔的金牌,就算一个运动员水平再差,只要在比赛前,理论上他都有得金牌的可能。万一没拿金牌,难道就叛国了不成。就算是头号种子选手,也有失水准的时候,没拿到金牌,难道就叛国了?这都哪跟哪。
再说美国政府美国民众都不觉得谷爱凌叛国,也不觉得她危害了公众利益,顶多是两边恰饭让人不齿而已,没那么罪大恶极。皇帝都不急,太监急什么。
两边恰饭这种事情完全可以通过经济手段解决。前面有用户说的好,经济手段能搞定的,何必要动用刑法。
IOA都是其本国政府没有派出国家代表团。
不存在本国有国家代表团,但是还有本国公民以IOA的名义参赛的。
大家看奥运,都是因为运动员代表的是每个国家而不是个人。如果奥运完全是个人的比赛,运动员都不携带国旗,那就没人看了。
现代奥运本来就是国际外交的延续,代表他国比赛就是软性叛国。
谁告诉你美国人不在乎谷爱凌代表中国的?骂谷爱凌的还少吗?
立法需要依据,依据都站不住脚还怎么立法?毫无依据地生出一条法律?还要补刀说这条法律影响很小?那么这条通过后,以后立法都不需要依据了?单是毫无依据地生出一条法律这点已经足够爆破整个系统,是货真价实的危害国家安全。
还有私有公共这是从一开始就定好的,奥林匹克从一开始就不吃政治这套。如果禁止某个国家参赛,还能算是国际宣战不成?什么叫做国家利益,搞清楚纳税人是谁,国家是谁的利益,不要以为政府出钱就是公共了。美国政府花的都不过是美国人的钱,美国人自己花美国人的钱怎么自己危害自己的公共利益了?集体里面的个体有什么事不会影响集体的利益?现在我们每呼一口二氧化碳都是在增加全球温室效应。温室效应不严重?这可是真的全球大事。那么大呼一口二氧化碳就是明确的危害全球利益了对不对?就是软性叛球了?你将集体利益和公共利益混肴了。
中共常年底线浮动界限模糊,不区分公私(不按程序做),只用影响来说事(拿结果来说事),只要把结果往死里吹大,什么事都由中共说了算。因为结果在未来是未知的,是有变数的,用结果来说事,爱怎么吹怎么吹。什么都关系到中国利益危害国家安全,玻璃碎一地。我连挖角是不可能发生的事都分析了,你还能咬死会丢金牌?只有中国才会这样执着金牌吧,谷爱凌拿金牌不是在增加中国负面形象吗?一个学生自己考不出好成绩,于是找人代考,考出全场最高分。这难道不是个笑话吗?世界不盲,不会只认金牌,看到这样代考拿奖,其他人都会赞扬美国优秀,说中国不行。只有中国人会感到自豪认为了不起,所以中国人老是喜欢考试作弊,吹高考影响一生,严重的形式主义。你完全是将这套思维延续到了美国金牌上面。
登山探險 我再补充一点,奥运精神强调的是比赛的过程,而不是比赛的结果。用金牌来说事搞政治化,根本是在侮辱奥运。谁敢这样做,我保证他会被奥运ban掉。
新增: 诚然,奥运已经成为世界瞩目的事件,也有国家为了取得奥运场地拼命,甚至也有人认为奥运是影响国家的大事。但是切记不要忘记奥运精神,也不要忘记参与的目的。国家在奥运中展示自己最好的一面,然而金牌和胜利并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更重要的是参与奥运这个过程中的表现,包括赛前的准备,运动员自身的努力训练,国家对运动员的帮助,对待他人的态度,这些都会被纳入考量。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公平公正的竞争中表现出最好的一面,这才是表现自我最好的方式。
倘若美国的队伍已经优秀到足以让其他国家挖角,那么这是美国的荣耀。其他国家愿意将自己的名额让出来给美国人参加,这是对美国极大的肯定。假如全世界都招募美国人参加奥运,那么美国的队伍即使落败,美国也能得到至高的荣誉。美国人包揽全场,这无疑是最好的表现。前提是其他国家愿意将自己珍贵的名额让出来。
可以想象一下,如果美国用这种招募其他国家公民或者队伍参加比赛,究竟是什么样的光景。美国不用自己的人,带着一支全球联合队参赛。首先美国的运动员名额减少,本国运动员首先会提出抗议。外界会认为,美国真的为了赢不择手段,完全不相信自己的国家成员,自己的国家都不爱自己的成员。即使把全球优胜队伍都纳入美国,包揽全部金牌,也只会让美国颜面尽失。
担心队员被挖角,无疑是担心“走在街上如果每个人都往我身上塞钱,我这不会被钱压死?应该立法禁止街上的人向我塞钱”一样可笑。国家的表现有很多,即使成绩不佳也可以让世界看到自己努力奋斗不屈不挠的精神,也可以展现自己的风度热情,每个地方都能拥有他的特色,世界不会羞辱失败者。如果只将金牌作为唯一标准,那么目光未免太短浅,无法应对世界如此激烈的竞争。
体育竞技不是侵略战争,无论手段多么肮脏,只要赢了就拥有一切,胜利者能够消灭反对者,甚至修改历史。在体育竞技用这种方式表现自我,只会失去朋友。
美国事实上就是在挖全世界人才进他家啊,只是这种挖不同于中国请谷爱凌这种纯佣兵性质的挖,人家是正儿八经把人才整合进美国的体系内的,不像怪零这种打一枪就跑了。
我就这么简单地回复您吧:
如果奥运会改成以个人身份参加,运动员领奖牌的时候不奏国歌、不升国旗,您觉得还有人看奥运吗?
我觉得奥运会的收视率估计都不到今天的百分之一。
奥运今天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塑造民族主义的东西,都是一个塑造国民团结的东西。
那是苏联和东德的观点罢了。事实上在美国,看奥运的就是看三大球的零头,倒不是美国人没有民族主义(美国爱国主义浓度经常爆表),纯粹就是大部分奥运项目对美国普通人没有吸引力。
卷毛 谷老师代言的体育品牌要不要也禁封一下?
这就是谷老师的现实扭曲力场里:你看到周围人都在顺着谷老师的意思做,仿佛都已经被谷老师洗脑了一样。
(大家都接受了,就你蹦老高。大家不觉得这个力场存在,而你的感觉敏锐。大家长这么大第一次听说你的说法。)
为了对抗谷老师的现实扭曲力场,按照你的意愿, 你最好直接对于谷老师参加的比赛 你率领你的代表队都退赛,以表势不两立。这是你的权限里你能做到的,对谷老师势力范围给予狠狠还击。
这是双重国籍的锅吧。或者说你反对双重国籍?
我反对双国籍。
但由于世界各国的内政部人口资料库不是联网的,所以只能默许部分人持有双国籍。
但是我认为具有外国国籍的国民不得做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
我是觉得谷爱凌回美国应该坐牢。
除非她在加入中国国家队之前退出了美国国籍。
这样倒是逻辑上自洽。
另一个问题,因为你一直提到叛国:大多数人不能选国籍,退出一国加入另一国不像买东西还能退货,多半是一辈子都锁死了出生国国籍。那么强迫忠诚是否合理?
世界各国都有叛国罪,毕竟每个人在获得自身利益的时候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地,但是成年人是可以选择自己的移民目的地。
所以在A国出生的人不忠于A国,其正当性和合理性是超过从外国移民到A国但不忠于A国的。
毕竟前者是完全随机的,后者是个人选择的。
从外国移民到A国的人应该比在A国出生的人更爱A国。
因此,我呼吁世界各国都应该立法规定,如果移民归化者触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应该罪加一等、从重处罚。
运动员拿不到金牌就算叛国,在陈士杰大总统的国家里,触犯国家安全比在朝鲜还容易。
我什么时候说过运动员拿不到金牌就是叛国?
我说的是:本国公民如果代表外国参加本国国家队也参加的国际赛事,这是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判刑。
如果本国公民想代表外国参加奥运,那应该先退出本国国籍。
我从来没有奥运会是运动员个人赛的意思吧?美国队展示的是美国,中国队展示的是中国,这没有问题吧?组织能力也是能力,从队员组织上就能够看出一个国家的能力,本来国家在奥运展现的就是对体育的贡献程度,不是看金牌数。譬如中国队全是美国人,这不是证明中国体育无能只能代赛吗?你分清楚国家面子比拼的是什么。比拼的是让各地自由地组织人员,通过观察各地的管理能力,来看各地的文明程度及综合能力。更重要的是整个过程,从准备到参加到结果。如果你是老板,你请员工是看员工的分数还是看员工的综合能力?如果员工优秀到全世界都请他帮手,这点不是让他疯狂加分?而且国家是国家,民族是民族,为什么你将国家和民族混为一谈呢?不要这样偷换概念,从来都没有美国这一个民族。你提到的点都不成立的。你这种金牌至上主义实际上丢光了国家的面子。就拿实例来说,谷爱凌没让中国增添多少光,倒是舆论让中国丢了不少面子,提高了美国的地位。如果其他国家愿意效仿的话,请尽情效仿。首先美国自己就不会做故意招人来比赛的傻事。还有你以为各国分开比试是为了搞各国自闭团结?用国来作为单位是为了进行各国综合能力的竞争,不是塑造民族主义。比拼的是谁才是最优秀最值得学习的对象。
补充:而且你说的,“奥运今天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塑造民族主义的东西,都是一个塑造国民团结的东西。”,这完全是诬蔑奥运。比起奥运金牌,我认为你更需要考虑能否参加奥运的问题,无法参加就没有这种烦恼了。
那是因为美国足够强大, 不缺这两块金牌。
如果是马来西亚这种体育弱国,唯一的夺金希望李宗伟代表外国去比赛了,大马人民肯定非常愤怒的,这种法律就可能会出台。
简直笑死,大马?大马和中国不是差不多的国家吗?正如你所说的,大马是体育弱国。这就是你所说的国家面子。定下这种法律不单在自证自己很弱,还证明成员还对自己不忠。证明自己不值得忠诚,只能靠硬的。准备成为世界笑柄吧,不单体育不行,器量也不行,谁还愿意当你盟友。不过一想,有中国保底当盟友不用怕。
补充:可能我表达的不够清晰,法律是最后的手段。用这种理由立这条法,意味着所有其他方法都无法奏效。无论任何方法都无法留住成员,也就是说这个地方烂透了。我想即使是中国也不至于傻到立这条法。
lindarico y libre 选择大于改变 机会大于努力 认知决定财富 什么小山智丽
我只有一句话,哟西!
那按照你的逻辑,纳粹在德国、法国是深入人心的,不靠法律镇压纳粹就无法避免纳粹崛起是吗?
登山探險 赛事是赛事,外交是外交。体育是体育,国务是国务。两者完全不沾边。
我在分析这种思维模式。正常的思维模式是A归A,B归B,A不能是B,B不能是A。但是这种思维模式以A和B有关联为由,用B来取代A,通过将A类事物转属B类事物的方式,将A类事物转入B类事物的系统,使A类事物脱离A类事物自己的系统,使A类事物脱离原有秩序,实现由B系统控制A类事物的目的。
典型的通过模糊边界,将一强说二,硬塞道理。只要界线不清晰,什么都能说得通。
到头来,你最后的遮羞布是“国际体育赛事就是外交延续”,只要粉碎这个基论,你的全部理论都会崩塌。国家体育赛事和外交根本是两回事,哪怕国际体育赛事影响再大也不属于外交。体育赛事和外交从一开始就已经明确定好了。行为是行为,结果是结果,不能通过结果去反证行为。这是基本中的基本,否则即是违反秩序。从一开始定好的事,只要不进行修改,那么赛事仍然是赛事,外交仍然是外交。除非公开宣布奥运会属于外交,否则奥运会和外交没有任何关系。不要将国家政体带入竞技赛场。这么喜欢外交的话,自己办一个外交运动会,由各国总统进行比赛。你能够说奥运会在国际对国家有很大影响力,但是不能将其说成外交。影响大归影响大,只要这还没列入公共事务,这也不会是公共利益。私有和公共的界限是分明的。除非将体育列入公共事务。国家可以组建专属于国家的队伍,但是个人是个人,国家是国家,国家无法干预个人。 至于能否将奥运列入公共事务,再进一步禁止公民加入其他国家的队伍。我认为是可以的,只是并不是基于你提出的理由,也不是用你这种方式,再怎么说也不可能动用刑法。不过以其他国家让出珍贵的参赛名额给自己为前提,这脸皮得有多厚。
原本我说体育竞技不是侵略战争,结果你还真的把体育竞技和纳粹拉上关系了?参加奥运都能纳粹崛起是吧?你究竟要侮辱奥运到什么程度才满足?你认为你这套逻辑能进奥运吗?场都进不了就别担心奖牌了。你国家要面子,奥运就不要面子了是不是?面子是给别人看的,需要的是他人的看法,不是你认为面子就是面子了。
这个陈世杰偏激得要死,典型我认为xx就应该是xx ,偷换概念玩的很6。都不用跟他理论,最近美帝退役飞行员被判刑不是最好例子么,按照他叛国的说法,美帝早就抓谷回去坐牢了,可谷还不是活蹦乱跳的?体育不参合政治,这种常识都不清楚还理论干什么呢
登山探險 我写个小剧场给你看看。让你看看其他人的观感。
“我们家运动员给其他家参赛,导致我们家失去奖牌,所以我们应该禁止我们家运动员给其他家参赛。”
或许这个家的人觉得很有道理,但是外面是怎么看法?其他家怎么看?
“他家厉害了,他全家都是王牌,每个都是拿奖的。”
“是啊,他家真的厉害了,我们把名额让出来给他,增加他人员出场人数,还我们脸上贴金了。”
“人家大名人就是不一样,不小心注意点怎么行呢?所以人家要立法呀。”
“哎哟哟,好恐怖哟,还立法了?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啦,还是不是你们老是剽视他家大名人,人家有点防范意识总归是好的。”
“哦哦哦,原来如此,这还真的不得了。那么你能够转告他们家吗?除非他家跪着,不然我们都不会让他的人在我们这边出场。”
“喂喂喂,这样大言不惭,不后悔啊?没有大名人,不怕丢金牌吗?搞不好你还得跪着求他家大名人来呢?”
“那可要不得,快快快,还没转过去吧。收回收回,损失大名人可真的伤不起啊。还是你机灵提醒我。”
“可不是嘛,态度放尊重点,日常多拍点马屁,以后对大名人有什么请求也容易啊。”
“没错没错,那么你去转告他们,就说我们对借用了他们尊贵的王牌,导致他们失去金牌这件事十分抱歉。以后我们会好好注意的,希望对方大人有大量,不要和我们这些小人计较。”
孙先树 我认为国家应该立法禁止本国政府代表公民参加国际赛事。同时我认为,国家应立法禁止一切未经本国公民授权的外交活动,除了派出“国家队”参与比赛,还包括签订条约、对外宣战等等。
因为小共同体的权利来自于个人让渡,大共同体的权力来自于掠夺。出国参加国际比赛,是任何自由国民的基本权利。体育运动是体育运动员进行的,不是国家进行的。国家既不能跑,也不能跳。
像谷爱凌这种,问题出在古代奥林匹克运动是城邦间的竞技,近代民族主义者借尸还魂,把体育竞技搞成国家间的竞技,用肮脏的民族主义来刺激各国以夺冠为目的选拔运动员,从而根本上背离了运动释放个人潜力,解放身心的初衷。
而国际奥委会坚持国家才能派出代表队的同时,又自己打脸自己,为谷爱凌这种国籍变来变去的运动员开后门,显示出奥运会的腐败和虚伪。
不论是足球赛,马拉松,还是网球公开赛等各种商业化成功、关注度很高的专门赛事,荣耀都是属于个人,属于参赛团队的,背后代表的国家,商业品牌,政治团体,最多算一个赞助商,只能在运动服上打个LOGO而已。这种体育比赛才能在当代生存。像奥运会这种烧钱赚吆喝的赛事,赞助、转播迟早要撤光。到时候就让习近平普京马克龙金正恩自己上去代表国家玩去吧。
如果奥运会改成以个人身份参加,运动员领奖牌的时候不奏国歌、不升国旗,您觉得还有人看奥运吗?
我觉得奥运会的收视率估计都不到今天的百分之一。
奥运今天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塑造民族主义的东西,都是一个塑造国民团结的东西。
因此,背弃自己的国家,代表外国比赛,就属于叛国行为。
奥运拥有他本来的性质,至于其他人要将奥运看成什么是其他人的自由。
任何事物都有好坏两面。刀可以用来切菜也可以用来杀人,杀人可以用来保护国家也可以用来侵略屠杀。对于流氓国家,他一定要搞大一统塑造民族主义,有什么是不能塑造民族主义呢?即使全世界都不这样看,他都能够横着说,就硬屈。还有的人,他本身戴着有色眼镜,一个民族主义的疯子看什么都是民族主义。但是这些都不能成为普遍的代表。
首先奥运自己本身的目的不是塑造民族主义和塑造国民团结。这点你可以直接从奥运方了解。其次现今有哪个国家是用奥运塑造民族主义和塑造国民团结?希望你可以将他们指出来,只要经过证实,这些将会成为奥运禁赛名单,这将会成为你对奥运的贡献。如果你连一个名都说不出来,又或者无法证实,那么你就是诬蔑。首先中国会冲过来追究你的责任。有些事即使心里这样想,也不敢真的说出来。心里打些邪恶的小算盘是自己的事,真的明目张胆的话就是挑战法律了。
所以,奥运在现今世界各国,都不是塑造民族主义,都不是塑造国民团结的东西。能够凝聚国民团结和塑造国民团结是两回事,请不要将附带结果说成行为目的。只要你的依据是假的,那么你在虚假依据上面的推论全部都是错的。你可以将奥运用来塑造成民族主义,但是奥运会饶过你吗?
混肴概念这招的确很能骗中国人,但是在民主法治社会的人,是不会吃这套的,不知道还有什么是我遗漏的?旧的竞争是抢夺他人增强自己,新的竞争是维护他人共同进步。共同进步这才是现在国家的面子,如果还停留在自私自利的旧思想竞争只会被世界淘汰。
奭麦郎满辗鲜衣八岿合艰萨逆疯金颐提酵甚瞻冰坡秩歼殊淆冯 什么暴论?过几天世界杯开赛了,到时候要不要看看这些运动员们有多少是生在A国却为B国出战的?
如果奥运会改成以个人身份参加,运动员领奖牌的时候不奏国歌、不升国旗,就没人看了吗?
哪个网球公开赛或者商业球赛、足球俱乐部联赛是奏国歌才有人看?
奥运会沽名钓誉久了,才让人产生幻觉而已。就算是谷爱凌的粉丝,也有相当一部分是看她滑雪的,不是看她唱国歌的。奥运会这个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在于运动员的表现,国家作为赞助商总喜欢喧宾夺主,就像主席台上那些傻了吧唧的政客领导人,总以为观众在为自己欢呼鼓掌。
如果奥运会不奏国歌、不升国旗,肯定也有很多体育爱好者会看,但收视率肯定会低很多,只是一个小圈子的事情,不可能成为社会性的话题。
欧冠?
要注意, 利用奥运会金牌来进行政治宣传, 前提恰好是必须表面上宣扬 "奥运精神只讲体育, 不讲政治".
如果你立法了, 就是把底下的东西翻出来了, 你表面上大声高呼 "奥运会是政治活动", 反而会使奥运会金牌再也无法拉拢人心, 金牌得主也会失去人们的尊敬.
搞政治, 不能表里如一, 要分清面子与里子. 你喜欢搞政治, 但缺乏政治智慧.
你想想:
A. 这个金牌得主, 他本可以去美国拿高十倍的收入, 但他却自愿为祖国争光, 他不看钱, 他爱国, 这样宣传就很合理, 很有效.
B. 这个金牌得主, 他没得选, 法律规定他只能为代表本国, 谁知道他心里怎么想的, 奥运会嘛, 官方已经宣布是政治活动, 金牌得主未必爱这项体育运动, 他只是个政客而已. 这样还怎么搞政治宣传?
因此, 立法是下下策.
这部分fifa就有严格的规定,关于跨国籍踢球有很详细的条款,没有必要各国自己制定
xuanlangthttps://www.mortarplant.com/ 反正个人感觉归化运动员就属于不要脸的范围了,归化个体育素人成为优秀运动员可以,归化现成的运动员就是扯淡,这能代表恁国实力?至多就是财力的显现,和体育不相关
假设一个法国公民代表西班牙队参加世界杯,那么他回到法国后应该被判刑。
但假设一个中国公民代表西班牙队参加世界杯,那么他回到中国后不应被判刑,因为中国队没有参加世界杯。
为什么要用运动员进行政治宣传?
运动员就是一种赚钱的职业,没必要推崇他们爱国。
而且运动员也不是没得选。假设今天美国政府每年给马龙10个亿,让他代表美国队打球,他也可以去,但前提是要把中国国籍放弃了,否则只要入境中国就要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