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举棋不定。
我本来设计的是五年,因为现在的人民代表大会就是一届五年、两届十年的思维符合中国人的普遍心态。
后来我认为四年也有道理。因为我设计的宪法是四级政权,中央、省、市、区,我是想让人民每年都投票一次选一级政府,到时候每年选一个日子定为全民放假的选举日,可以就是六月四日。
这么做避免韩国瑜这种落跑市长。台湾之所以有落跑立委、落跑市长,是因为台湾的地方选举和中央选举相差两年,卸任市长必须等一年多才能选总统,一年多很可能导致热度散掉,这就是为什么有很多市长在第二任内甚至第一任内就去选总统。
但如果上一级政府的换届就在隔年,就不存在落跑去选举的事情了。市长在任期末尾就能盘算着能不能选省长,省长在任期后期就能盘算能不能进中央。
所以,大家觉得议会是四年还是五年好?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