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人数不要超过七百人,超过七百人就很难高效开会。
英国下议院是世界上人数最多的民选议会,人数是650人。
中国人口14亿,如果只有650个议员,那么14亿÷650=215万,每个议员代表215万人。
中国有一百多个地级市的人口都不到215万,如果一个地级市连一个国会议员都没有,那么国会就完全不够代表性。
想让国会既有代表性又能高效开会,只能设立国会常委会,就和今天中国各级人大的常委会一样。
普通人民选举产生国会议员,然后国会议会每一个月去首都开会一次。由国会议员互选产生的常务委员会是常设机关,常委会每天都开会。
宪法法院大法官、最高法院大法官这些非常重要的职位,只能由国会任命,常委会没有权力任命如此重要的职位。
如果内阁总理空缺,常委会可以任命内阁代理总理。然后代理总理在下一次国会开会的时候,由国会再表决一次。如果表决通过,那么代理总理升任总理。如果表决没有通过,国会要再选举产生新总理。
国会一个月开会一次,大法官、法官即使出现职务空缺,也最多空缺一个月,不影响大局。
况且现在交通发达,即使是住在新疆的国会议员,也可以在24小时内坐飞机抵达北京。所以国会议员一个月来一次北京不是难事,况且国会也可以开网络的线上会议。
国会常委会和英国下议院一样是600–700人,因为超过700人就无法高效开会。
每位国会议员应该是代表30万人口,因为中国绝大部分地级市人口都30万人,30万人可以保证绝大部分地级市都有至少一位国会议员。
所以,14亿÷30万≈4700人,国会一共4700个议员。
4700÷800=5.8,因此大体上6位国会议员互选产生一位国会常委。
地方各级议会怎么办?
和国会议员同样的逻辑,地方议会的人数也不能太多,但又不能因为议员太少而丧失代表性。
加拿大澳洲这种千万级别人口的国家,每个国会议员代表大概十万人。
中原地区基本上没有区县的人口少于10万,所以每个省议员应该是10万人。
但省议会的人数也不要超过700人,超过700人就无法高效开会。
700×10万=7000万。
因此,人口超过7000万的省就必须设立常务委员会。省议会常委会和国会常委会一样,省议会一年开会两次,常委会全年运作。
常委会委员和省议会议员的人数比例依省的人口数目而定。
比如广东人口1.15亿,1.15亿÷10万=1150人。
1150÷700=1.6
所以大体上在广东,每三个省议员互选产生两位省议会常委。
市议会的人数大概是两万人。
台湾各县市议员大概就是每个代表两万人。
套用国会和省议会的逻辑,议员人数不要超过700人。
所以一座地级市的人口如果超过1400万人,就必须设立常委会。当然中国现在人口超过1400万的地级市是没有的,所以这个问题目前并不存在。
至于居委会和村委会这种基层组织,各省各市制定自己的规则就可以了,因地制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