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我们鼓励“大义灭亲”,就容易出现文革一样的举报风气,亲人互相伤害却自以为正义,导致人人自危。
如果“帮亲不帮理”,又容易出现官场上互相包庇的局面,导致更多人的罪行被隐瞒,法律失去公正。
请问两者界限在哪里?在政治和生活中应该怎么做?
如果说我们鼓励“大义灭亲”,就容易出现文革一样的举报风气,亲人互相伤害却自以为正义,导致人人自危。
如果“帮亲不帮理”,又容易出现官场上互相包庇的局面,导致更多人的罪行被隐瞒,法律失去公正。
请问两者界限在哪里?在政治和生活中应该怎么做?
如果扔隔壁迷雾通论坛请金大大指点,多半告诉你要信基督教。那么不管是亲还是理,都在圣经的指导下有条不紊地占据着宇宙的不同空间,你就只要循道即可。
当然我不是基督徒,但是如上的回答给了我们一个思路,就是道德标准。先要有一个道德标准,才能回答如上的问题。比如我就是个人主义者,所以我的道德标准以最大化个人自由为己任。所以当亲人威胁我或者他人的个人自由的时候我就反对亲人,当社会道德威胁我或者他人的个人自由的时候我就反对社会道德,当法律威胁自由的时候我们就转入地下干违法的勾当。这就是在某种道德规范下的行为。
如果是自己的家人,当然是帮亲不帮理。
但如果只是同胞、同学、同事,当然是帮里不帮亲。
公共领域帮理不帮亲,私人领域帮亲不帮理。
不是帮理不帮亲,也不是帮亲不帮理。文革时候的那些都是歪理,这个比方并不好。大义灭亲这个说法也不好。我觉得这两个词语都多少反映了中国人非黑即白的思维习惯。
帮理并非就不能帮亲,帮亲也并非意味着不帮理。大义也可以不灭亲。前者没有必然的冲突关系,后者的假设成立也需要前提条件。这样混乱的因果关系和条件关系很容易被不守规矩,道德素质低下的人拿来做护身符。
通俗的话讲,帮理的同时也可以帮亲,如果你认为是明道正理并可以帮助亲戚摆脱困境,避免越陷越深的话,那么这种情况帮理就是帮亲。
如果你亲戚本身就是站理的一方但是遭遇了不公对待,那么这样帮理同样是帮亲。
如果亲戚本身不站理,你却因为私情有意偏袒,这是助长了亲戚的蛮横,长远的看不是既不帮亲又失了理(操守)吗。
(弘扬)大义也可以正(匡正)亲。 如果亲戚只是在私德上有亏,那么善意的提醒和建议,一样可以帮助到亲戚,不是大义正亲的体现吗?
如果亲戚在公共领域作奸犯科,那么自然有公共领域的法律惩处,何谈大义灭亲。即便是因为自家人揭发举报或者劝说自首,那么也是帮助亲属泥足深陷,哪来的灭亲之说?
大义灭亲只在一种情况下成立,那就是国家公权力丧失,无法维持法规和社会准则的时候家族成员执行家法。
文革时候是扭曲人们价值观和道德的时候,真的因为行为犯罪而被揭发批斗致死的没几个。多是民间公报私仇的情况。
我好像在哪里看到过,国外法律允许在诉讼的时候,证人可以拒绝做出对直系亲属不利的证词。
我觉得这个规则很好,这就是法律划下的底线,而且是个有人情味的底线。
除此之外,生活中爱怎样怎样,帮亲不帮理咋了,最多人家骂你,骂又咋了,不违法。你说官场上的庇护,那不是帮谁的问题,那是违法,违法了有法律去制裁他。如果你说不违法的前提下帮亲不帮理,比如一个办事员,一摞待处理资料,他把自己三姑的资料先抽出来处理,这其实也不违法吧?(法律不可能制定的这么详细吧)你除了骂一句,也没什么办法。
同样的,帮理不帮亲照样有人骂,你的亲朋首先要骂你,其次旁观者也可能骂你:这货对亲人都这么狠,不可深交————这是很多中国人的处事哲学,“做人要圆滑”。
所以我觉得纠结这个没必要,想怎么做怎么做,想想后果就行,违法肯定要承担后果,不违法要想想后果,比如政治人物如果帮亲太过,八成是要掉粉的(除了川普)
俺只会帮自己的政治派系(中国的民族主义者)
基于感情、伦理的“亲亲相隐”、“亲属回避”完全没有问题,这都是为了维护“家庭”这一社会基本共同体的稳定,其实也是普世价值的一部分,可谓是中西文明两大传统,甚至是全人类各大文明传统的不谋而合。只有暴政和极权才会鼓励亲属间相互举报。
但如果想在实际中证明该亲属是出于“人伦感情”而做出的决定。
那么就应该以该亲属是否得利(物质利益)为界
如果某人知道他爹贪污,没有举报,但也没有享受他爹的非得所得,而是正常坐公交、挤地铁,正常上班,没有问题,反而还应该值得表彰
但是他天天住豪宅开豪车拿着他爹给他的犯罪所得挥霍享受,那就属于“共犯”的一分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