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国会一共一百个议员,然后每个议员都是选区选出来的,并且每个选区人口一样多,然后投票率百分之百,然后每个议会在各选区都是以51%当选的。
那么具有51%民意的国会再选出一个总理,然后总理的执政党只有51席位,所以这个总理有的民意就是51%×51%≈26%
如果是直选总统,然后投票率百分之百,如果这个总统有51%的得票率,那么总统就有51%的民意。
议会制好像把民意打折了啊,各位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假设国会一共一百个议员,然后每个议员都是选区选出来的,并且每个选区人口一样多,然后投票率百分之百,然后每个议会在各选区都是以51%当选的。
那么具有51%民意的国会再选出一个总理,然后总理的执政党只有51席位,所以这个总理有的民意就是51%×51%≈26%
如果是直选总统,然后投票率百分之百,如果这个总统有51%的得票率,那么总统就有51%的民意。
议会制好像把民意打折了啊,各位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假设国会一共一百个议员,然后每个议员都是选区选出来的,并且每个选区人口一样多,然后投票率百分之百,然后每个议会在各选区都是以51%当选的。
所以要搞比例代表制
假设国会一共一百个议员,然后每个议员都是选区选出来的,并且每个选区人口一样多,然后投票率百分之百,然后每个议会在各选区都是以51%当选的。
那么具有51%民意的国会再选出一个总理,然后总理的执政党只有51席位,所以这个总理有的民意就是51%×51%≈26%
我沿用你的一系列假设,然后继续假设:100个选区,每个选区100人;只有两党,每党在每个选区各推出一个议员候选人,每个选区议员都是51%当选;结果是A党51个议席,B党49个议席。然后选择总理,两党各出一个候选人,A党议员都投A党,B党议员都投B党;结果A党执政。假设民众也是完全看党派投票(也即投X党的议员=投X党的总理),这时候如果直选,A党候选人的得票是:
51x51 + 49x49 = 5002,也即50.02%的得票,依然拥有简单多数。
当然,在现实中,对议员的选择和对总统的选择并不完全关联;我们并不知道各个议员来源地区的民众如果有直选机会,会做出什么选择。
现实中每个选区的投票率不可能那么高,更不可能出现51%的这种险胜比例,更何况、为什么一定要假设一个两党制的国家,而不是多党制然后组联合政府的国家背景呢,联合政府的主要政党,支持率其实远远不足20%
有人总以为民主和独裁是对立的,其实不然,民粹主义就是民主式独裁,或者你也可以称为独裁式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