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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点星事件】第72天:做法律援助,怎么搞得像做贼一样?

爱狗却养猫 饭丝

来源:陈纯一 twitter.com/tansunit

20200628, #端点星 案最新进展:

#陈玫 第二次被指派的律师身份确定:北京中洲律师事务所,南波,邢琦。他们今天致电我母亲,说明:**1. 陈玫指定律师和我母亲联系;2. 案由是陈玫与人建立网站,发布违法和虚假信息;3. 七月中下旬可能会被起诉。**他们拒绝告诉手机号码,只是用律所座机通话。

北京中洲律师事务所座机电话:010-58732363, 010-58732092. 该律师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3号盈都大厦C座3号公寓11层。该律所网站:http://bjzhongzhou.com

家母身体不好,且不善普通话表达。她要求律师与我联系,但律师拒绝与我联系。他们知道和我联系会很麻烦,就欺负家母这个老实人。

最可笑的还不是这些,而是他们给律所网站动了手脚。第一批北京致诚所的律师,被我查到许多资料,差点揭发到他们的国际客户那里去。第二批官派律师担心被我揭发,干脆把邢琦律师的资料从网站上删了。太可笑了!

Google Cache显示:6月26日的时候,中洲所网站上还有邢琦的资料,但6月28日就没了!如果你在Google中搜索「邢琦律师」,第一条结果就是中洲所网站对 #邢琦 的介绍,指向这个页面 http://bjzhongzhou.com/TeamInner/49.html。这个页面现在完全白(图一)。当你使用Google Cache去查看,就能看到未删之前的结果(图二)。(后续补充:我看错了 Google Cache 的时间,目前 Google Cache 抓取的是4月26号的页面。不过这位推友6月24号确实在中洲律所的网站上看到过邢琦的资料,我当天也看到过。那么,他的资料就是过去几天才被删除的。)

6月24日就有网友查出,中洲所只有少数律师具有刑事案件辩护经验,邢琦即是其一。果然就派了邢琦来。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毕业。

致诚所代理阶段,我担心他们篡改网站信息,所以就用 #wget 把致诚所整站下载到了本地。但我当时也只是以防万一,没想到中洲所真的篡改了网站信息。这小动作,长见识了!

面对这么荒诞可笑的操作,我此刻只想仰天大笑!隔着互联网,隔着屏幕,和北京警方、北京律师上演攻防大战,太他妈刺激了!以举国之力迫害手无寸铁之人还嫌不够,还要玩弄这种小动作,哈哈哈哈!

昨天有位前辈律师发消息给我,说我逼退第一批官派律师的做法,会给很多良心犯家属一个操作模板。现在看来,良心犯家属是否已经学会我的模板尚不可知,但警方及其帮凶的应对策略却是很快出现了。真的好可笑啊,共产党有枪有炮有核弹,还要动用这种卑鄙手段,写进历史也能流传千古了!

#陈玫 和 #蔡伟 ,因为建立网站对抗404而被抓捕迫害。官方给他们强行指派的律师,担心被我检索资料来揭发,竟然主动把律师的资料给404了!还有比这更他妈讽刺的事吗?要不,中洲所你们干脆把自己的官方网站下线算了?免得被我搜索到更多资料。

监控Twitter言论的人,请给北京中洲律师事务所带话:你们有本事就不要只删除 #邢琦 的资料,而是把律所官网完全下线。按照你们的思路,这样一来我就什么都查不到了。

提醒你们,我已经把你们的官网完整下载到本地,我有你们每一个合伙人的信息,我可以一个一个去查。其中有些人还是美国执业律师呢!如果你们想完全从网上消除资料,最好也把法律文书库里所有包含中洲所的案件判决书都删除,最好把Google服务器上所有东西都删除。都2020年了,还玩这种小把戏,我原来真的太高看北京警察和这些走狗律师了。

在微信平台发了一篇短文,介绍了北京中洲律所主动删除律师资料的事儿。阅读还不足1000,发布不过两三个小时,就遭毒手。

很好,既然你们爱删东西,不如我们这么玩吧?

  1. 中洲所最好把自己的官网完全下线。

  2. 我会在墙外给你们做一个镜像站。

  3. 镜像站会包括现在官网的所有内容,还会包括你们强行介入 #陈玫 案件的详细介绍。

  4. 镜像站会有中英双语版本,给你们的国际同行和国际客户看到。

就这么玩吧~如何?

有朋友如此评论官方给 #陈玫 的指派律师:

「做法律援助,怎么搞得像做贼一样?」

是啊!为了陷害那些对抗404审查的人,律所需要先把自己的律师资料给404了。还真是:欲练神功,必先自宫!

大家来认识一下, #端点星 案 #陈玫 第二次被指派的两名律师:北京中洲律师事务所,邢琦(图一)、南波(图二)。1. 邢琦,业务特长:刑法,执业不足2年。2. 南波,业务特长:民法、合同法、劳动与社保,执业7年多。而我为陈玫聘请的梁小军律师 ,业务特长:刑法,执业20年。

这些官派律师,口口声声说什么,我弟弟知道家属为他聘请了律师,但他仍然要自己申请法律援助。我弟弟不疯不傻,放着一位执业20年、擅长刑事辩护的律师不要,为什么要申请你们这种野鸡法律援助律师?你们要么执业时间太短,要么根本不善刑案辩护,凭什么让人相信你们?

第一批官派律师被我逼退,马上又来第二批,他们是 #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 的 #邢琦 和 #南波 。邢琦执业不足两年,南波不擅长刑事案件辩护,就这么俩,非得说是我弟弟 #陈玫 自己申请的法律援助。为什么他不需要具有20年执业经验、擅长刑事案件辩护的梁小军律师,而要申请你们俩?

熬夜写好了给 #中洲所 的公开信。天亮之后再试着联系一下,如果仍然躲躲藏藏,我就继续发公开信。估计北京网警已经守在电脑前准备删除,所以拜托各位,愿意在墙内帮我接力转发公开信的话,请私信联系,谢谢!

#陈玫 被抓以来这七十天,我每天都过得紧紧张张。唉,当然得紧张,他们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更紧张更害怕!此时此刻,我竟已回想不起四月底是怎么过的,好像过了许久许久。

中国的现实魔幻到什么程度呢?面对那些不太熟悉中国现状的外国记者,我常常不知如何向他们讲述正在发生的事。比如人家要强行指派律师,而我又用各种手段逼退律师,人家再强派一批律师上阵,还要把律师的资料从官网删了…这样的事情,你让老外怎么能理解啊?

对中洲律所来说,这不过是一件普通的法律援助案件,可接可不接,可做可不做,你们并不会有太大损失。但对于我的家庭而言,#陈玫 能否得到公正对待,能否得到有力辩护,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陈玫是一介无名小人物,但中洲所是将近30年的大所。你们真要为了这个案件,把30年的声誉赔进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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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爱狗却养猫 饭丝
    爱狗却养猫  

    @小火车车 #16 现在已经可以看到的一点是,陈家家属这边硬起来,让律所的律师有所忌惮,所以才有致诚律所退出、中洲律所的老资格律师推给小律师的事,这是因为这些律所和律师不少和国际上有合作,他们在乎自己的形象。所以首先,硬起来对于官派律师是有用的。

    从公检法来说,公安方面知道网警部门所有人的名字;同时对于直接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和法官,是可以知道其姓名的。直接制裁很难,但是“举报”的话,美国有相关的人权法案,欧洲国家很多也正在审核准备通过人权法案,如果名字被记档,出国什么的都会有麻烦;陈的哥哥在美国,而且似乎在媒体还有些关系,以目前此案的国际媒体关注度来看,相关人员被记上一笔不是不可能。再例如,某某的小孩在美国,如果有人向FBI举报某某和恐怖组织、迫害人权组织有关系,可能对美国安全造成威胁,警察是真会来查的;就算没有结果,也够人喝一壶。这种事,说个不恰当的俗语,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真被惦记上了,恨麻烦的。所以从公检法的角度上来讲,理性的选择是不要把事情做绝。陈蔡又没有吃他们家的大米……

    全身而退,我也觉得不可能。我觉得这件事情的关键,还在“上面的意思”上。陈家选择“硬”的路,有赌博的成分。有可能,上面不是很在乎,下面松松手,判得轻些;也有可能,上面就杠上了,要让人看到who is the boss,然后就指示下面往严了判(最高七年)。这两种结果在实际的案例中其实都出现过。

    我觉得目前来说比较“欣慰”(?)的一点,是罪名仍然是寻衅滋事,而不是煽动颠覆。不像是要(在明面上)往某cong上扯的样子。

    不过我在想如果这件事真的被国际媒体大规模报道了、关注了,举世皆知了,那岂不是更要从严处理了?要不然以后都照着这个前车之鉴学?

    不是所有的异议者都有能力让国际媒体大规模报道关注的,就像不是任何异议者的家人都有能走的关系一样。软的路和硬的路都是“前车之鉴”,但是这些路只有一部分人能走。如果能走“软”路,当然那样比较好,风险低;如果走“硬”的路,就是我前面说的,有一定的赌博性质。最好的情况,是一个人能软硬皆施,有关系,有舆论关注,搞出再大动静、树了再多的敌人也就是罚钱(例如艾未未……)。最坏的情况,是一个人静悄悄地被抓,没有任何媒体关注,又没有关系,这得到的可能就是最坏的结果,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判案者的怜悯,他一无所有。

  2. natasha 饭姐
    natasha  

    @小火车车 #9

    也许你是对的。

    不过,世界上还是有理想主义者的。

    他们也知道搞端点星是“作死”。

    其实你上这个2049,某种程度也是作死。

    但是你还是上来了。

    他们还是做了端点星。

    31年前一个骑自行车的眼镜仔说,这是我的职责。

    无非是一个使命感。

    人无理想,跟咸鱼有什么区别。

  3. 小火车车  

    @natasha #5 可是就算这个律所和律师因为外部压力退却了又能如何呢,换一批会有不同吗。真正管事的看到当事人方面是这种态度只会加大对陈枚的处理决心和力度,到头来对案子有啥好处呢。

    这种时候除了找关系运作运作没别的路可走了吧,但找到能管到这件事对定的关系恐怕有难度。其实从全局来看,这种没背景的最优解是一开始不要去作死,到了这一步其实就是死局了。

  4. natasha 饭姐
    natasha  

    @小火车车 #11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你怎么知道理想主义者稀罕“成功”和“掌权”呢?你觉得他们稀罕“被天下笑”吗?“天下”你不得先定义一下吗?你凭什么认为理想主义者以结果为导向呢?你凭什么认为“以成败论英雄”是普天下的唯一标准呢?

    这事说不出谁对谁错,我们三观不同,仅此而已。

  5. 小火车车  

    @natasha #10 以前叫狂生,现在叫理想主义者/自由派,可这种人历史上有多少成功的了呢,有多少能掌权的呢,有多少能善终的呢。到最后大多是不自量力、为天下笑,能成事的能笑得最后的往往不是认死理的吧。

    理想没毛病,但使命感和理想不是一个东西吧。兵法有云:将有五危,必死、必生、忿速、廉洁、爱民。使命感说好听了叫大道,说不好听不就是自己给自己加上了羁绊与障碍吗。

  6. 小火车车  

    @natasha #12 没毛病,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用自己的价值观去评价。

  7. 小火车车  

    @爱狗却养猫 #14 第一部分我同意,要是有点背景这不是什么大事,我之前有个同学其实情况挺类似的。

    可是这个硬起来如何能增大筹码我没懂。你自己也说了不可能让家属找到律师上场,至于什么涉案人员的声誉,现在我也没看到有人爆出具体是谁在管这个案子,就算知道了,靠谁来制裁?怎么制裁?制裁哪一个?把整个公安局、律师所全制裁了?靠国际媒体和联合国?联合国好像现在还在忙撇清自己车震的事吧?国际媒体和联合国哪有一点利益使然的原因来对这件事努力啊?又哪有这个能力啊。

    别的不说,如果这个陈某的被证实是某cong的创始人之一,那就凭这个,全身而退就没可能了。不过最后一段我也认同,家属的选择,是人家的事,我们有什么观点也只是观点而已。

  8. 爱狗却养猫 饭丝
    爱狗却养猫  

    @小火车车 #9

    真正管事的看到当事人方面是这种态度只会加大对陈枚的处理决心和力度,到头来对案子有啥好处呢。

    对“直接管事”的人,陈和蔡是所谓“犯了国法”,和公检法的人本身又没有私怨。如果您是有权力直接处理他们的人,手略松一松或略紧一紧都能交差;家属告诉您,如果您搞得太过分,要在国际上搞坏您的名声,让您以后出国说不定都有影响。这种情况下,您加大处理力度,对您有什么好呢?

    至于“真正管事的”上面的人,我觉得对于陈家的动作恐怕是不耐烦关注过问的(当然我不能肯定这一点)。他们看来,小人物真的翻不起什么浪花。对这些人来说,他们也未必相信陈和蔡搞的小网站真能造成什么危害。

  9. 爱狗却养猫 饭丝
    爱狗却养猫  

    @小火车车 #9 有一点您也许意识到了,这个案子,其实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正常的法律案件,而是一个政治事件。如果蔡伟和陈玫家庭有背景,他们写个检讨就出来了。但是他们没有。家属要是有关系——或者说,有大过了此案政治分量的关系,私下早就能和蔡陈联系上了。但是从目前的状况来看,他们没有。

    所以,这个案子什么性质,怎么判,其实有关部门早就想好了。但是“法制”的面子还是要的,面子上的程序还是要走的;所以指派官派律师,中间不会出波折,搞出什么二审三审甚至追加上诉违规执法取证之类的事情。总之,政治任务,速战速决,大家都好交差。

    在这种情况下,官派律师,就是走程序的工具,他们能做的非常有限。作为家属,能做的事情更加有限。有几个选择:第一,请求、贿赂官派律师,让他们尽力为志愿者辩护;但是这种性质的案件,官派律师最多也就是同情一下,多传几句无关紧要的话罢了。第二,索性和官派律师闹翻,如果让他们有所忌惮(例如拿他们国际上的声誉威胁)也能达到前述的效果;而如果能闹得他们退出,有关部门一时找不到人,只能让家属的律师上场,那就是意外之喜(当然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很小)。同时,可以告诉办案人员,过得去就行了,不要太过分;家属是硬茬子,如果太过分他们会把涉案人员的声誉都破坏掉,毕竟,这个案子已经得到了国际媒体甚至联合国的关注。

    在这种事情上,公检法是要完成任务,家属是尽量想加大自己的筹码;软和硬两条路,必然要选一条。一条选不了就另外一条。

    蔡的家属的选择我不知道,但是陈的家属是选择了“硬”这条路。作为旁观者,就顺着这种思路走呗。

  10. 小火车车  

    @爱狗却养猫 #15 或许吧,这就看他自己的命了。

    不过我在想如果这件事真的被国际媒体大规模报道了、关注了,举世皆知了,那岂不是更要从严处理了?要不然以后都照着这个前车之鉴学?

  11. 爱狗却养猫 饭丝
    爱狗却养猫  

    近来墙内流行举报言论。我们没有那么Low,不举报言论,只举报行为。协助侵犯人权的律所和律师,记下来,国际人权组织,各国相关机构,依法举报~

  12. 爱狗却养猫 饭丝
    爱狗却养猫  

    有一个细节。在第68天(https://2049bbs.xyz/t/5812),指定的中洲律所两位律师之一是赵志军(另一位不知名)。赵在某个网页上显示曾任律所主任,且代理过快播涉嫌传播淫秽牟利案件。现在赵不见了,正式上任的是南波、邢琦两位年轻律师,是为什么呢?莫非是赵前辈觉得这事棘手,所以把两个“后浪”推出去“锻炼”吗?这可不大够意思哦。

  13. 小火车车  

    怎么说呢,感觉看不懂这位陈纯的目的是什么,是想要逞一时之快让这家律所难堪呢,还是想帮他的家人出来?如果是前者,他的行为还说得通的,如果是后者,那这个文章、语气和行为怕是只会让他的这位家人被判的更多吧,不也正好做实了这家子的反动倾向吗

    说到底,让律所难堪能如何呢?让这个律所退出又能如何?找不到下一批律师律所?或者说没有律师这案子不能判了这人不能关了?都是可以的嘛。有和律所斗智斗勇的时间不如想想别的路子(但看他对他母亲的描述估计难度还是有些大的),或者干脆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反正都到这一步了,没有整你的决心一开始就不会抓你。靠外部关注解决问题?比之前某位“刘”姓和平奖获得者关注度如何?人家还不是关到死。

  14. 小火车车  

    看起来这种文章像是帮倒忙,不过或许他有更大的计划吧。

  15. natasha 饭姐
    natasha  

    @小火车车 #4 @小火车车 #3

    恰恰相反。我认为陈纯一的思路是正确的。

    首先,你说“交代问题争取从宽”,你怎么知道交代了所谓的“问题”就能被宽大处理?如果对方可以被信任,又何必阻挠家属见当事人并硬塞法援律师?又何况,言论自由何时成了“问题”?

    其次,不靠外部关注,难道要靠内部良心发现?第一批法援律师如果不是有外部压力,难道会自动退出?刘晓波不受关注,难道就不会被关死了吗?鱼肉在案板上乖乖躺好,就不会被宰了吗?要指责的不应该是家属的呼吁和曝光,而是对方的无耻吧!

    第三,如果你有更好的点子,就提出来,头脑风暴一下,不要指责家属的努力。

  16. electron8964  

    @natasha #5

    事实证明有些律师还要一点面子,退出了官派律师, 某些人比起来倒是更显得毫无廉耻

  17. natasha 饭姐
    natasha  

    @electron8964 #6

    应该不是要面子,是身上猫腻太多,怕被挖出来,得不偿失......

  18. natasha 饭姐
    natasha  

    @小火车车 #19 @爱狗却养猫 #14

    关于“软”“硬”这件事,让我想起香港理大包围的时候,曾鈺成进入理大救走一个名叫“朱媛”的孩子,警察无人阻拦,应该上上下下都打好招呼了。这应该就是有高层关系走了“软路”,但有几个人能动用得起曾鈺成这种级别呢?

    这种“软”路的级别,陈玫和蔡伟家肯定是没有的。端点星案在警方和司法部门百般刁难的情况下,硬路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不硬起来,就是坐以待毙。硬,好歹能搏一把。

  19. 爱狗却养猫 饭丝
  20. 小火车车  

    @爱狗却养猫 #18 “以目前此案的国际媒体关注度来看,相关人员被记上一笔不是不可能。再例如,某某的小孩在美国,如果有人向FBI举报某某和恐怖组织、迫害人权组织有关系,可能对美国安全造成威胁,警察是真会来查的” 这段感觉有些想当然,说实话没感觉这个案子关注度很高,而且就算国内的法官检察官判了,就扯会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实在是有些牵强,被记上一笔也像是天方夜谭。

    尽量大事化小 小事化无呗。诚然,上边的关注程度也很重要吧。还是看他的造化

  21. 爱狗却养猫 饭丝
    爱狗却养猫  

    @小火车车 #19 那一段,关于记上一笔,您说牵强是有道理的;既然是响应家属号召走“硬”的路线,说得夸张一点嘛。不过也不是没有根据。实际某个人的名字会不会上黑名单,依赖于很多条件,例如具体的事情;举报人是谁;被举报的人是谁;举报的国家这方面的法规惯例等。陈家有主流媒体报道可以做case,这是他们的优势。仅就美国来说,确实有相关的人权法律和举报流程,限制与人权侵犯组织有关人员的入境活动等,但是目前运用得还不那么多。所以如果真的举报,结果怎么样,难说。但是举报上去了,名字会被记入档案是肯定的(不一定上黑名单),以后说不定就拿出来搞你。

    至于FBI举报,我还真没有夸张。比如某个人在美国,有个仇人盯着他向各种机构举报其与恐怖组织有关系、有军方背景、是间谍、有暴恐计划、甚至搞儿童色情,等等,总之美国法律care什么就举报什么,警察是真会来查的,就算什么都没查出来也真的很烦。我身边有个美国人就被仇人这样搞过,他还不确定是谁在搞他,后来索性搬家了……

    尽量大事化小 小事化无呗。诚然,上边的关注程度也很重要吧。还是看他的造化

    我也希望如此。尽人事,听上命了。

  22. 小火车车  

    @natasha #20 这个其实我上边讨论该不该以成败论英雄就想说了,不管理想是什么,都得尽量站在高处,要不然什么理想也都实现不了。从这个角度来说,成败就是可以论英雄的。

  23. 小火车车  

    @爱狗却养猫 #21 明白你的意思了,按你这么说夸张些确实没毛病。不过举报那个问题,比如在美国的各种举报情况和条件,感觉还是情况有些不同的,不过这不重要,就不展开讨论了。

  24. kagome  

    @小火车车 #24 看到你打了那么多段忍不住出来发言了。很欣赏你的发言,其实你跟rbc很相似,,极端理智者的感觉。

    现在既然陈的家属要选择硬的,我想这个站他的朋友和支持者们也会配合这条路。

    有句话你讲得很到位,现在就看陈蔡的造化了。

  25. kagome  
  26. 小火车车  

    @kagome #25 受宠若惊😂,其实不谈立场,这个论坛比我在各方面知识渊博的多了去了,我的立场想来也不是这里提倡的。

    不知道我算不算理中客,我也不了解理中客的定义,但我的人生目标是做个彻底的类似psychopath的人,现在在向那个方向努力。因为接触过好多佛教和基督教的东西,都没能被感化,所以有些轻视,又发现好多崇拜身边的大神和历史上的人都有psychopath的感觉和特质,便很希望自己也能像他们一样。但还是有些担心自己的先天基因达不到那个要求,所以希望在后天上靠努力和知识尽量弥补一下。

  27. 爱狗却养猫 饭丝
    爱狗却养猫  

    @小火车车 #31 我感觉100%没有empathy的人也是很少的。基因无法改变;情感也不是理智所能完全控制,最多是能有意地强化某种思维和行为方式罢了。要不要坚守绝对自利主义的决策逻辑,在什么领域采取这种方式,采取到什么程度,像您说的,是个取舍问题。

    各种行为方式都有收益,也有代价。能看清楚和接受自己选择的收益和代价,以及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就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事。

  28. 爱狗却养猫 饭丝
    爱狗却养猫  

    @kagome #25 火车同学和rbc相似的地方是理性的思考方式,其他方面其实不太像。一个类似于商人,一个类似于科学家。

  29. 爱狗却养猫 饭丝
    爱狗却养猫  

    @小火车车 #27 psychopath和宗教没太大关系,和理性也是两回事。无神论或是理性主义不代表psychopath,信教、冲动的psychopath也不少。

    您要是决心要让自己完全脱离empathy,可能要认识到,psychopath的特质对于一个人的亲密关系和与子女的关系(如果您打算要孩子的话)是非常有影响的。当然如果您觉得家庭关系也纯然是利益,那就无所谓了。

  30. 小火车车  

    @爱狗却养猫 #29 所以其实我也在权衡,一来感觉没那个基因,二来的确像你说的需要有取舍。但这个世界上想要得到一些优势,不就得有一些牺牲和付出吗。我想的是最理想的状态是能达到一个我能接受的平衡点。

  31. 小火车车  

    @爱狗却养猫 #29 目前这个阶段我考虑的还是怎么样让自己得到更多的优势。所以还是在结合观察的我觉得算是成功人士的特质然后努力呗

  32. natasha 饭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