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都快两年多了,除了一个讲美国宪法修正案的系列以外啥都没写成,这次再次开一个脑洞,在尽可能小的改变现状的前提下,重新设计美国政府。也就是不动框架,只动细节。
什么是美国政府的框架呢?“自由民主三权分立联邦共和总统制”在我看来是美国政府的框架。
自由,就是消极自由,就是Isaiah Berlin所谓的消极自由。所谓消极自由,就是不做某事的自由,积极自由,就是做某事的自由。积极自由 is not a right, but a privilege, 你有钱才能买飞机票,有驾驶资格才能开飞机,这是积极自由。消极自由就是因为例如你信amish那套东西,不读书,不打疫苗,那在政府那边权衡利弊之后决定不管amish,让他们在荒郊野外做土人。所以,没有特殊理由,不去主动干涉消极自由,是美国政府应该遵守的规则。
民主,就是普选,以及接近直选。美国因为有特殊的选举人团制度,总统做不到直选,但是可以接近直选,比如限制选举人团失信跑票,从而保证总统选举尽可能的代表民意,当然会还会出现那种赢得普选票却输大选的情况,不过这暂且算美国特色,不需要根除。另外,民主要求选举开放和竞争性,不允许某一个党派或政治势力通过控制选举委员会,随意dq候选人导致专制,典型如俄国普京和中国香港。因此民主制度需要多党和竞争性选举,哪怕是加州这样的深蓝州,也是两个民主党人竞选一个参议员席位。
三权分立,即立法司法行政三权相互独立且相互制衡,这个和总统制是有关的,但是不绝对。在议会制里,以英国为例,是典型的立法权独大。掌握立法权的议会,可以选举内阁总理,也可以选举最高法院大法官。因为议会制本身就来自于贵族议员聚集抗拒君主专制,典型如英国内战,议会组织议会军和国王加保王党开战,所以议会制里议会的权力是非常大的,即使是英国的国家元首,国王,在议会面前也是无计可施。半总统制里,以法国为例,是总统和国会都能向总理施加压力,总理是行政机构首脑,但是却面临两个方面压力,很容易导致总理无法调解总统和国会的矛盾而频繁倒阁。韩国虽然有总理,但是在现在的韩国宪法下,总理并非政府首脑,而是总统的第一副手,类似美国副总统。在总统制里,总统身兼国家元首和行政机关首脑,权力极大,如果立法权不能独立并制衡总统,很容易走向超级总统制并进行专制,类似拉美和非洲经常发生的那样。(类似藤森和皮诺切特这样的独裁者,权力比普京大得多) 三权独立的要点就是每个领域内的官员都不是另一个领域任命的,例如美国总统是选举人团选出,国会众议员是州内的选区选出,参议员是整州选出,法官是总统提名参议院通过,等于司法是行政立法双授权。而在成立之后,他们分开行事,例如总统四年制,众议员两年制,参议员六年制,大法官终身制。相互制衡,指司法可以判行政和立法无效,立法可以弹劾行政和司法,总统可以否决国会议案。当然总统拿法官没办法,没法开除他们。
联邦,既不是邦联也不是单一制,既要州权的相对独立性,又要联邦相对于州的超越性。联邦不能剥夺州的行政司法管辖权,州也不能否决联邦的决定。联邦可以规定一些各州必须遵守的法律,但是除此之外,不能直接插手州内事务;联邦要扩权,可以走管辖州际事务的路子,因为联邦制的存在,州际事务不是各州能决定的,只有联邦才能管辖跨州事务。另外就是美国立宪的时候决定的大小州规则,小州的声音不能被大州压制。当然这也是因为美国是一个大国,且是多中心的。开国时期纽约费城和弗吉尼亚争夺权力,后来是纽约费城芝加哥,现在是纽约洛杉矶硅谷,因为大州大省的影响力在全国范围内不够大。美国只有三亿人,但是一亿人的墨西哥和两亿人的巴西,就已经解决不了大都会如墨西哥城,圣保罗和里约热内卢的决策权可以主宰国务了。同样是联邦制,墨西哥甚至把“自由和主权”这个口号贴在州头上,但是又怎么样,墨西哥一亿人,两千多万在墨西哥城和周边的大都会区,纽约DC洛杉矶合体了谁挡得住?在这样的中心化国家,联邦制是解决不了中心过度集中的。巴西迁都之后两大都会的影响力也是一样强悍。美国能大致维持联邦制基本框架,让州权在大州的霸道和联邦政府的王道夹击下还有足够影响力,分散的人口结构功不可没。联邦制的精神就是,地方事情地方管,跨地事情中央管。
共和,不用多说,君主制的优势是传统,没有传统的国家搞不了君主制。美国的传统就是共和,那就只能共和了,君主制的优势看看就好,望梅止渴,不要意淫了。
在维持上述框架坚决不动的情况下,可以对美国联邦政府组织进行一些细节上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