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加拿大、澳洲、新西兰、日本、新加坡这种议会制国家,宪法只规定国会任期不得超过五年或四年,但没有规定国会任期的下限。所以理论上,一届议会的任期是可以只有几个月甚至只有几天的。
像加拿大就出现过2019年当选,2021年就被解散的国会,任期只有两年,两年就选举一次很劳民伤财。
我觉得在宪法上应该规定每一届国会任期不得超过五年也不得少于三年,避免频繁的劳民伤财的选举。
大家同意我的主张吗?
谢谢!
英国、加拿大、澳洲、新西兰、日本、新加坡这种议会制国家,宪法只规定国会任期不得超过五年或四年,但没有规定国会任期的下限。所以理论上,一届议会的任期是可以只有几个月甚至只有几天的。
像加拿大就出现过2019年当选,2021年就被解散的国会,任期只有两年,两年就选举一次很劳民伤财。
我觉得在宪法上应该规定每一届国会任期不得超过五年也不得少于三年,避免频繁的劳民伤财的选举。
大家同意我的主张吗?
谢谢!
不同意
議會的優勢在於平衡才可以穩定,强制穩定的不平衡會造成主流黨派快速集權,有違議會制初衷
至於勞民傷財...錢能買到的自由,是這世界上最廉價的自由
议会制不适合设立任期下限,如果产生不了多数派,就应该解散议会重新大选,否则长期少数派执政会损坏民主宪政的基础。总统制和半总统制无此问题。
EDIT:你可以这样理解这个问题,在总统制和半总统制里面,总统的授权是任期制的,也就是选举人授权一个任期给总统,那么即使选举人后来不再支持总统,总统的任期仍然是有效的。而国会议员的任期也是一样,即使选区的人后悔选了这个议员代表他们选区,议员的任期仍然有效。但是议会制的内阁,并不是选举人授权的,而是议员们选出的,内阁并没有固定任期,议员们反对就可以不信任动议倒阁。
我认为无论如何都要避免任期少于两年的国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