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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英国诗歌大赛冠军叶晋玮Eric Yip的获奖作品《摩擦音(Fricatives)》(转载)

natasha 饭姐

文/ 馮睎乾十三維度

叶晋玮《擦音》读后感(上)

在香港喇沙书院毕业,现于英国剑桥大学唸经济学的十九岁男生叶晋玮Eric Yip,凭一首英文诗《擦音》(Fricatives),从七千多名参赛诗人中脱颖而出,荣获英国诗歌大赛冠军,更是该奖项历来最年轻得主。昨天我读了那首诗,很喜欢,更佩服叶同学年纪轻轻,用第二语言写作竟有此等造诣,真不简单。

有读者来函要求我解释那首诗,甚至翻译一下。外国人有句老话,出自诗人Robert Frost:“诗就是翻译中丧失的东西(Poetry is what gets lost in translation)。”越好的诗越难翻译,而能够完整翻译的诗,通常都不值得译。叶晋玮的诗透过英语“擦音”,巧妙表达出他对语言、殖民和政治的看法,隐寓昨日的时局,寄託今天的离散,你只能用英语唸,才能体会箇中滋味。

诗无达诂,我也不敢自称“解释”什麽,只能谈谈我的理解和感受。单是那题目“Fricatives”,已可写千言万语。要看懂一首诗,你必须先搞清楚:为什麽好诗不能译?因为第一流的诗,其形式和内容、声音和意义,通常都紧紧相扣;一旦换成别的语言,改变它的声音,它就陷入“失语”状态了。

声音与意义的一致性,早在柏拉图对话录《克拉底鲁篇》(Cratylus)已有论及。柏拉图借苏格拉底的嘴巴说,希腊字母ῥῶ(拉丁化即R)常用于表达“运动”的字,因为唸 R 这字母时,舌头“少静多动 ( ἥκιστα μένουσαν, μάλιστα δὲ σειομένην)”。英国大诗人Alexander Pope也建议你写诗的时候,“务必音义相应(The sound must seem an echo to the sense)。”

那麽本身带有擦音的“Fricatives”,其音、义有何关係呢?所谓“擦音”,指两个发音器官彼此靠拢,形成狭窄通道,气流通过其间的时候,摩擦作响。英文的擦音有s、z、f、v、th等。怎样理解诗题的“Fricatives”?第一反应,你自然想到诗人想谈英文发音的困难,正如各大媒体都说:“得奖作品以港人难以克服的‘f’和‘th’发音为切入点。”但若Eric立意只是如此,这首诗就索然无味了。

我认为他写“擦音”,除了表面上讲香港人要努力调教舌头、适应外语,更是一个隐喻:所有逃离的人,不管是肉身上抑或精神上的逃离,都是一种“擦音”。“擦音”所带出的意义,与其说是外语的艰难,不如说是存在的坎坷。每一个海内外的香港人,如今都彷彿身处狭窄的通道内,挣扎前进,四面八方都是矛盾摩擦。说到底,我们都是“擦音”。

Eric诗题的一个字,已画龙点睛,敲出时代之音。

有了这层理解后,我们再品味他每一行诗的每一个字,味道就变得极有层次了。如果我逐字逐句解释,这篇专栏可能要写上十天,所以我只节录几个片段谈谈,算是抛砖引玉吧。以下是开首数行:

To speak English properly, Mrs Lee said, you must learn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ree and free. Three men

escaped from Alcatraz in a rubber raft and drowned

on their way to Angel Island. Hear the difference? Try

this: you fought your way into existence. Better.

Mrs Lee明显是一位香港英语老师。(我八卦,问喇沙一位老师,校内是否真的有个Mrs Lee?他答没有。)第一句没什麽花巧,但已表现出一种张力和讽刺:教你讲标准英语的人,似乎也不是以英语为母语。

这位老师提醒同学,“three”和“free”——两个俱带擦音的字——唸出来要有分别,然后举了一句例子:“三(Three)人乘坐橡皮筏逃离恶魔岛,在前往天使岛的途上淹死了。”Alcatraz Island是美国加州旧金山湾内一个岛,可译亚卡拉岛,那里曾设立联邦监狱,又叫恶魔岛。Angel Island(天使岛)也是位于加州旧金山湾,曾是军事要塞和移民中心。

表面上老师想说,若把“three”唸成“free”,意义就大不相同,也是“错”的。但机智的Eric其实在玩一个文字游戏:那些逃离恶魔岛的人,根本就是“free”的,只是这种理解不符合Mrs Lee的“标准”答案。至于恶魔岛和天使岛象徵什麽,聪明的你应该get到,也不需要我画公仔画出肠吧?

下一句“you fought your way into existence”,表面意思是“你搏斗而存在”,底下意思是“fought”不能用“thought”代替——你光想而不做,根本不能称为“存在”。

诗是比喻的游戏。现在回头想想“To speak English properly”这四个字,Eric表面上写学英语,但仅仅是写学英语吗?英语其实也是一个比喻而已。去了英国的香港人要讲英语,留在今日香港的香港人,则讲另一套“鬼话”。在海外是离散,留在家乡也一样是离散。

看懂吗?Eric借用英语课的情境,轻轻巧巧写几行诗,已蕴涵了无数香港人的集体回忆——由学“鬼话”的困难,到几年前的社会大事,以及Eric那一代人的价值观,统统压缩在五行诗中。这就是文学真正的“美”!


叶晋玮《擦音》读后感(下)

今天续谈我对Eric诗《擦音》的体会。必须再次强调,以下是我的个人解读,不一定代表作者想法。一首诗刊行后,便有它自己的生命,大家各自细读、诠释(当然你的解释最好有点根据),就可以令它的意义更丰富。

(…) Look

at this picture. Fresh yellow grains beaten

till their seeds spill. That’s threshing. That’s

submission. You must learn to submit

before you can learn.

诗中敍事者叫大家“看”(look)。看什麽?This picture。Picture此字小学生也懂得,表示图画,也可表示照片。姑且当作图画吧。新嫰(fresh)黄色的穀粒被打至种子四溅(是否跟港式粤语“爆seed”有关呢?),这是“打穀”(threshing)。这也是“服从”(submission)。Fresh,threshing和submission,三个字都有两个擦音如影随形。

打穀唤起你什麽记忆呢?是港英殖民时代,黄皮肤年轻中国人被打吗?也无不可,你可自行想像。只是溅出来(spill)的不是鲜血,而是种子(seeds)。打着打着,穀粒就从稻梗分离;打着打着,人在未能学习前,已然学懂服从。这麽说来,“服从”算是教育吗?

(…) You must be given

a voice before you can speak. Nobody wants to listen

to a spectacled boy with a Hong Kong accent.

你要获得一把声(voice),才能说话。什麽voice?在一个移英香港学生,也许voice是指一把能发出标准英语的嗓子。但在某个城市(就当是恶魔岛吧),voice显然指“发言权”。没有发言权,你还能够说什麽?无人想听一个操香港口音嘅四眼仔讲嘢。在英国没有,在恶魔岛更没有。

You will have to leave this city, these dark furrows

stuffed full with ancestral bones. Know

that death is thorough. You will speak of bruised bodies

skinnier than yours, force the pen past batons

and blood, call it fresh material for writing.

以上一段,应该比较容易引起香港人共鸣:“你将要离开这个城市,这些填满先人枯骨的暗沟。要知道死亡一地都係。你将谈及伤痕纍纍、比你瘦弱的身体,大力将笔端推过棍和血,称之为写作的鲜活题材。”

这几行一样充斥擦音字,如“furrows stuffed full”的f音连续重複,唸起来有种密密层层尸骨塞满一地的感觉。再留意那“pen past batons and blood”五字,连环发出p-p-b-b的音,砰—砰—嘭—嘭,像极了挥棍打人的声音。是什麽人打什麽人呢?你可自行想像。

再补充一点细节:那个fresh字,是呼应上文的thresh;“death is thorough”中的“thorough”(全然的),则与前面的“furrow”(沟)几乎同音,而在英国方言中,thorough有时也表示furrow。Eric要暗示的,似乎是死与暗沟的关係,我上面的中译无法表达此点。

(…) Now

they’re paying attention. You’re lucky enough

to care about how the tongue moves, the seven types

of fricatives, the articulatory function of teeth

sans survival.

“现在他们留心了”,你被聆听,你终于拥有voice。“你有幸能关心舌头如何移动”,留意“擦音的七种类型”(seven types of fricatives),以及“不留故习(sans survival)的牙齿的发音功能”。

擦音是否只有七种,我不肯定,但“seven types of fricatives”让我想起文学批评经典《歧义的七种类型》(Seven Types of Ambiguity)。Eric这样写,除了因为“seven”一字有两个擦音,或许也想说,你有閒情逸致留心这些“高雅”、“离地”(像《歧义的七种类型》)的东西,显然已“没有存活的烦恼”(sans survival)。

这个“sans survival”需要再解释一下:sans本是法文,解“without”(没有⋯⋯),尾s不发音,但此字进入英语后,尾s是发音的,是以“sans survival”两字合共有四个擦音。“survival”除了解为“存活”,亦可解“之前遗留下来的东西”,我认为这里是一语双关的,诗人用字十分巧妙。

诗中人的齿舌要讲外语(那个sans本身也是英文外来语,更加强了异乡语色彩),令人pay attention,就不能再保留故音,这是“sans survival”的另一层意思,是以我又译“不留故习”。

从这角度切入,更深一层的理解就是:当你真正学会新语言后,就不再是“倖存者”了——旧的自己已全然死去,death is thorough。所以“sans survival”两字是非常沉重的,兼具多维意义,不管是在那个你已离去的故城,抑或在不得不说外语的新地,“死亡”阴影均挥之不去。这行诗出自一个19岁男生的笔端,令人伤感。

(…) You will receive a good education

abroad and make your parents proud. You will take

a stranger’s cock in your mouth in the piss-slick stall

of that dingy Cantonese restaurant you love and taste

where you came from, what you were made of all along.

Put some work into it, he growls. C’mon, give me

some bite.

在“sans survival”之后,诗人若无其事说:“你会在海外受良好教育,让父母引以为荣。”继而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猛然跳出一个极端露骨,甚至需要家长指引的画面(以下内容请有心理准备):在你喜爱的那间“兜踎”粤菜馆,里头一个尿答答黏糊糊的厕格,你将陌生人的那话儿塞进嘴,品嚐那个你来自的地方,一直构成你的东西。那人吼道,给点力,come on,嚼一下。

香港一般家长可能说:该煨囉,Eric仔写诗唔係应该正正经经嘅咩,做乜“洒盐花”呀?其实古今中外的诗,情色语言司空见惯,由诗经到莎士比亚,例子数之不尽。我们要讨论的,是为什麽有这幕“四级”场面。

字面上,Eric是写诗中角色(当然不代表Eric)成长过程中的性体验,而这种体验也以服从为主。留意前一句,是落差甚大的“你会在海外接受良好教育,让父母引以为荣”——整段诗综合看,是比喻“光明”人生背后,仍有其“幽暗”面向。这种暗黑元素来自哪里呢?这是诗人希望读者思考的问题。

从另一角度看,“含X”当然是非常强大的政治隐喻。Eric身为喇沙仔,会讲粗口一点也不出奇,何况用这种大胆的意象,也非常贴题。全英诗歌大赛的其中一个评审David Constantine说:

An English-as-a-foreign-language speech lesson, the difficulty of fricatives, at once in the poem becomes an education into the struggle for existence. How hard life will be, the damage and the shame of it. This – including the sexual transactions there in the very etymology of the word – is what it will cost you to accommodate yourself, to survive.

我想解释一下“the sexual transactions there in the very etymology of the word”是什麽意思。“Fricative”是擦音,现在大家都明白了,但大概没多少人知道,它的拉丁文字根是“fricare”(摩擦),某些语境下可解作“打飞机”,如Juvenal写的“manu sua penem fricat sibi”(用手擦那话儿),也可解“fxxk”(性交,恕不举例了)。Eric在诗题已隐藏性暗示,这一点英国评审是看到的。

“含X”作为隐喻,其实也指一个人成长需要付出的代价。若你明白这个意思,非但不会认为这几句“咸湿”,只会更感心酸。

大家不妨想想,为什麽“含X”情景是在一间髒兮兮的粤菜馆发生。诗中人要上粤菜馆,也许为了缅怀那个他离开的城,所以粤菜馆就是故城的镜像。粤菜馆内的“你”,在“品嚐那个你来自的地方,一直构成你的东西”,这儿当然也是一语双关:那个“你来自的地方”或可表示阳具,或可表示“恶魔岛”的殖民宗主,诸如此类,随你喜欢。

Your mother visits one October, tells you

how everyone speaks differently here, more proper.

You smile, nod, bring her to your favourite restaurant,

order dim sum in English. They’re releasing

the students arrested five years ago. Just a tad more

soy sauce please, thank you. The television replays

yesterday on repeat. The teapots are refilled. You spoon

served rice into your mouth, this perfect rice.

Steamed, perfect, white.

以上是最后一段(本来没打算全诗解释,但有读者极力要求,就勉力尝试吧),英文其实很浅白。我觉得,只要你根据我前篇及本文以上内容顺理推敲,这段话已不难理解了。

那句“everyone speaks differently here, more proper.”“更标准”的既是英语,也是故城的语言。“白饭”压轴登场,当然不可能只讲吃饭,也不仅象徵白种人的白。“Steamed, perfect, white.”三个字,概括了饭粒、语言文化和人的变化。在“人”那方面来说,steamed,蒸过便“硬不起来”了,都变得软软的;perfect,即完善到不得了;white,即纯洁无瑕,清一色,更没有黑色。活在殖民地的人,都是Steamed, perfect, white。当然,我们也不要忘记steamed在俚语中尚有一个意思:愤怒。

我的解读大致如此,当然还可补充,但对于一篇专栏文章来说,已写得够长了。没有写出来的,大家各自细味就好。Eric或任何好的诗人,不论中外,总是话中有话的,如苏东坡所说:“赋诗必此诗,定非知诗人。”Eric那麽聪明,当然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我写以上的诗介,有些事情就不“剧透”,留待大家咀嚼。

总的来说,Eric此诗既隐喻了移民流散的艰难,同时也谈论了他念念不忘的城市,更隐隐结合个人成长史,花开三朶,各表一枝,堪称美妙的“三位一体”。香港有这样优秀的人才,是香港人的光荣。希望Eric继续努力,也不必为自己离乡而太内疚,因为今天所有香港人,不论寄居何方,都同样是只有眼前路,再无身后身了。

葉晉瑋接受BBC訪問,朗誦《擦音》的錄音, 朗誦由35:10左右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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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natasha 饭姐
    natasha  

    馮睎乾的解读非常有水准,但我觉得他还是太含蓄了。这首诗中的黄腔隐喻远远超过他指出来的那些。比如:

    Fresh yellow grains beaten

    till their seeds spill. That’s threshing.

    嫰黄的穀粒被打至种子四溅。

    ----这当然是打擦边球的黄腔啦!

  2. tinypaper  

    俺读下来,冒昧另起个名儿,【一个别扭蝙蝠人的呻吟/声音(pun intended)】。

    俺对此诗表达的情感没啥共鸣,只能说艺术角度来看此诗不错。诗歌本是语音和意义的游戏,将th- 和f- 混搭回到了诗歌语言游戏的本质,将各种意象混搭对比则具有蒙太奇式的效果。至于主题,文化殖民种族,戳洋大人G点,算是此诗对自己的反讽。

    @natasha #183639 此诗从头到尾都充满性隐喻。一个大隐喻就是把【弱势文化】学习【强势外语】和为人口交做了并列,两者都是get fucked in the mouth,本质是在讨论权力关系。

  3. natasha 饭姐
    natasha  

    @tinypaper #183642

    谢谢解读。

    洋大人当然也是看到了这些性明喻和暗喻,然后给他颁了奖。我对英国诗歌艺术的境界又多了一层尊重。

  4. libgen 图书馆革命
    libgen   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一个阅读诗歌的人要比不读诗歌的人更难被战胜。创造是一种拯救。创造拯救了创造者本身。

    谢谢分享,年少有为啊。

    娜娜喜欢哪位英国诗人?我想起有部电影《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休•格兰特主演),里面那首W.H.奥登的诗。

  5. natasha 饭姐
    natasha  

    @libgen #183699

    youtu.be/DDXWclpGhcg

    谢谢图书馆同学的分享,我还特意回去找了一下这个电影片段。原来这首诗是诗人写给同性恋人的,用在这个场景还满应景的。

    我对英国诗歌没什么研究,说出来恐怕要献丑。我觉得拜伦的韵律感很好,比如这首《When we two parted》。

    When we two parted

    In silence and tears,

    Half broken-hearted

    To sever for years,

    Pale grew thy cheek and cold,

    Colder thy kiss;

    Truly that hour foretold

    Sorrow to this.

  6. libgen 图书馆革命
    libgen   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一个阅读诗歌的人要比不读诗歌的人更难被战胜。创造是一种拯救。创造拯救了创造者本身。

    @natasha #183701 著名的《春逝》呀!尤其最后两句:

    If I should see you, after long years.

    若我会见到你,事隔经年。


    How should I greet, with tears, with silence.

    我该如何致意,以眼泪,以沉默。

  7. natasha 饭姐
    natas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