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9BBS
-
<应用户要求管理员清空内容37>
请举例中国存在的诸多问题有哪些?泛泛而谈意义不大。
-
国内云服务厂商监控并删除用户的Shadowsocks服务
呃...怎么选择在国内的云上搭。结果预料之内吧。
-
没有语言环境的人如何提升英文写作能力?
花钱买培训
-
国内云服务厂商监控并删除用户的Shadowsocks服务
lx1 (25847)发表于 2019年10月20日 23时03分 星期日 来自部门 niming 写道 "最近参加活动购买京东云服务器,为了测试 sock5 装上了 Shadowsocks,在随即的两小时之后,收到了京东云的短信和电话。提醒并警告我,尽快删除服务器上的违规软件。此事实证明国内的云服务厂商是有能力且正在进行对用户服务器的内容监控的。"
来源:https://www.solidot.org/story?sid=62299
-
<应用户要求管理员清空内容37>
只有民主、理性、批判精神才能发展出科学和技术。 举个例子,化肥是近代科学的成果,让亩产从三四百斤变成800-1000斤以上。 所以化肥、先进农业是民主自由社会的发明,你敢说你不用了吗?如果中国保持清朝的制度有能力发明化肥吗? 西方的发明已经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头等问题,要命的问题(不要提袁隆平大忽悠) 然后中国人吃饱饭了就放下筷子骂娘
-
<应用户要求管理员清空内容37>
《给孩子看的西方政治学》 http://www.yilubbs.com/thread-104158-1-1.html 3 首先推荐这个作者的所有文章。 然后就是,这本书介绍了一个基本原理:孔多塞陪审团定理 解释了为什么“民主”的优越性和“民族性”无关。 也就是说,不存在什么“改进了国民素质才能实行民主”。
引用我在隔壁贴的一个文章。 先了解“民主”到底是什么,你就知道民主能解决什么问题了。
-
当我们说「这个民族就是这么烂」的时候我们到底在说什么
波普尔反对历史决定论的基础是基于知识影响历史发展,这一点实际上不充分不完备的理由。知识论起码分两类,一类是各学科的专门具体知识,另一类就是人文常识,专业具体知识变来变去,而人文常识是不变的。 只要承认人的文明史有其边界,那历史命运也就存在其必然性。 历史决定论也不是理论决定论,理论决定不了什么。 …… 这些东西一般不能谈多少,要思考是比较难的。
-
当我们说「这个民族就是这么烂」的时候我们到底在说什么
@edwinjjjj #21 民族的来源其实是以前的血缘种族,这些在现代也是被证明仍然存在极大影响的东西。如果去除血缘的影响,为什么还需要建立家庭?这整个就都有问题了。总之,古代的东西并不是错的,而是人的存在方式不同于现代。
-
当我们说「这个民族就是这么烂」的时候我们到底在说什么
http://admission.cuhk.edu.hk/sc/programmes/ANTHN.html
人类学是一门广阔的科目,上下古今,从史前到现代都涵盖在内。一般人心目中,人类学家都远赴不毛异域,研究当地土著的文化,不然就是在古代历史遗址翻土挖掘,找些古物。今天的人类学家研究的是各种各样的当代文化现象,例如消费者行为和虚拟世界内的人类活动。日常生活裏很多时候有不少题目都令人类学家感兴趣。
「人类学家研究不同文化系统的异同,尝试解开人类存在的本质,这需要与不同社会环境内的人一起生活和工作,包括了土著村落、宗教场所、露宿者之家,以至7-11,甚至重庆大厦。」人类学系主任麦高登教授说。
研究发现 https://www.ucl.ac.uk/why-we-post/chinese/discoveries 发现1 社交媒体不会让我们更有个人主义 发现2 对于一些人来说社交媒体不对做出教育损害 - 而是教育。 发现3 自拍有许多不同的类型 发现4 网上平等并不意味着离线平等 发现5 使用者创造了它的社交媒体,而不是平台的开发商 发现6 公众社交媒体是保守的。 发现7 过去我们谈话,现在我们谈照片 发现8 社交网络没有令全世界更相同 发现9 社交媒体促进社交商务而不是所有商业活动。 发现10 社交媒体为公共和私人群体创造了新的空间。 发现11 现在人们觉得社交媒体是他们生活的地方和沟通的工具 发现12 社交媒体可以对性别关系产生深远影响,有时更会通过使用伪造户口。 发现13 每个社交媒体平台会与有关的另类平台和媒体配合 发现14 模因已经成为网络生活的道德警察 发现15 我们倾向认为社交媒体对隐私构成威胁,但有时是可以增加的隐私。
-
当我们说「这个民族就是这么烂」的时候我们到底在说什么
@分支太多 #24 你很有哲学天赋(不是) 等我把《历史决定论的贫困》的导读部分整理一下 大神的论述和内在逻辑其实还是很厉害的,而且不仅仅适用于马教,很多东西都适用。 因为他是在最根本的地方,即“方法论”进行批判的,也就是说,别人指出的是“马教的结论错了”,而大神指出的是“你得出这个结论的方法就错了”。有些学说虽然摈弃了马教的结论,但却用了类似的思考方法,自然也是错误的。 不过今天太累了先去休息了。。。
-
<应用户要求管理员清空内容37>
内容已删除内容已被作者本人或管理员删除。 如有疑问,请点击菜单按钮,查看管理日志以了解原因。 -
大家能接受港台论坛不受限制的使用“支那”一词吗?
大家接受不接受共匪使用中国一词呢?
-
当我们说「这个民族就是这么烂」的时候我们到底在说什么
另外,有的社会学家也把统计学上的“趋势”当成“规律”。比如人口增长是趋势,但很可能过一段时间这个“趋势”就没有了。比如股票的涨跌,今天有上涨的“趋势”,但不代表股票上涨就是“规律”。
下一部分是【因果解释】。 “因果关系”这种东西我觉得哲学界有很多系统的论述了。。。我就默默偷个懒。
【例如,存在着“生产资料不断积累的趋势”(正如马克思所说的)。然而,在人口迅速减少的情况下,我们难以设想这个趋势会持续下去;而人口的迅速减少,又可能取决于非经济的情况,例如由于一项偶然的发明,或者可以设想,由于工业环境造成的直接生理(或生物化学)影响。的确,可能的情况是数不尽的。我们在研究趋势的真正条件时,为了能够探明这些可能性,就必须随时设想在什么条件下该趋势将会消失。然而这正是历史决定论者所不能做到的。他深信他所喜爱的趋势及使趋势消失的那些条件对他来说是不堪设想的。我们可以说,历史决定论的贫困是想象力的贫困。历史决定论者不断谴责一些人,说他们在他们的小天地里不能想象变化,但是,历史决定论者本人也缺乏想象力,因为他不能想象变化所依赖的条件也会发生变化。 】
总结一下就是,成为历史决定论者是因为对“规律”有着错误的逻辑概念。
下面一部分讲历史学部分。我也尽量用自己的话描述一下。 有些人认为历史的走向都是帝王将相决定的,就是所谓“英雄史观”。那么另外的史观呢?大神举了托尔斯泰的例子,他觉得历史是由平民推动的。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都是经济规律推动的。但这几种同样是不好的,因为这些都属于“历史决定论”。
【历史决定论错误地把这些解释当作理论,这是它的重大错误之一。比方说,把“历史”解释为阶级斗争的历史,或种族优势斗争的历史,或各种宗教观念的历史,或“开放”社会和“封闭”社会斗争的历史,或科学和工业的进步的历史,都是可以的。所有这些都是多少使人感兴趣的观点,而且其本身完全是无可非议的。然而,历史决定论并不这样说,它们没有看到必定有多种多样的解释,而且基本上具有同等程度的建议性和任意性(其中有些甚至可以特别富有成果——从某种重要性来看)。反之,他们却把历史解释当作学说或理论,断言“全部历史是阶级斗争的历史”等等。如果他们确实发现他们的观点是富有成果的, 并且许多事实都可以按此加以排列和解释,他们就错误地以为这是他们学说的证实甚至证明。】
解释:你可以写一部“三国时期帝王将相权谋斗争史”,也可以写一部“北宋末年农民战争史”。但是,这不代表任何东西。你不能宣称历史就是权谋斗争,或者农民起义,或者别的什么什么。这只是你选择解读历史的一个立场和一个方式,而不是“历史的本质”。马克思主义宣称“全部历史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问题就出在这里。
下一part:关于进步主义。 这段不想写了(喂),概括来说就是怀疑吧。所谓的社会进步主义到底靠不靠谱。
最后引用大神自己的总结:
【把这种易受攻击的思想作为大胆的和革命的思想而提出来,我认为这反而透露出一种不自觉的保守主义;对这种变化怀着如此热烈感情的人,说不定会吃惊地怀疑,它是不是矛盾情绪的唯一方面呢,是否有某种需要我们加以克服的同样巨大的内在阻力呢。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就说明他们何以带着宗教热情来宣称这种老掉牙的哲学是时髦因而伟大的科学革命。归根结底害怕变化的人正是历史决定论者。他们如此不能合理地对待批评,要别人如此听从他们的教导,难道不是由于害怕变化吗?的确,历史决定论者似乎因为丧失了一个不变的世界而希望获得补偿,从而倾向于相信变化是可以预见的,因为它受一个 不变规律支配。 】
-
当我们说「这个民族就是这么烂」的时候我们到底在说什么
有种常见的思维误区就是找历史规律或者人性规律,总以为找到这条规律跟人性就能看穿一切政治斗争跟社会变迁。这种东西也不是完全没用,但正确的方向应该是地图式的知识,西方叫the big picture,这就涉及情报搜集跟正确观念的理解了,近代当代史研究对获取全景图有帮助,但远非全部。
前者作为普遍规律,可以看作对人随机应变能力的提高。西方的中国文化专家其实也注意到中国人特别高看这种随机应变或者叫随性的能力,无论是书法、诗歌还是日常生活中对人的评价都特别羡慕那些看上去随机应变或者李白那样喝酒就出口成章的天才。
相反西方式穷举法跟系统化研究不被中国人重视,没人去羡慕一首诗反复改了100遍再发表的人,也没人去关注如何用电脑程序来写诗,后者需要大量的地图式研究去对诗歌分门别类。有地图的情况下,就算你随机应变能力平平,但成功的概率却会因为系统化的做事方法而大大提高。当然,这种刻意忽略系统化方法跟极权统治需要愚民来维持的因素直接相关。
-
到底是谁才是真正的中国的反对派
今天看到“中流青年”发了个po文爆料大外宣&金融掮客 shaun rein是叶家后代的第三任老公,本身内容not surprising。我忽然有了个想法,这些顶级权贵其实已经脱离了政治意识形态的束缚,他们不在乎谁或哪个党派统治这里,他们唯一在乎的是实际权力和控制的资产。他们已经达到了苏联末期的官僚心态阶段(如果制度阻止我贪婪,那就肢解制度) 这和我说的每个中国人都是两面人基本也接近。顶级家族把血统和魔爪伸向世界各个角落,和华尔街结盟。字面上他们根本没有动机和美国打贸易战。(和美国打,就是和华尔街打)所以,假设某一年党换了个假改革派做boss,搞了一堆民主化的外壳,但实质上还是寡头在统治这里。五百寡头或其他。 饭要一口一口吃? 我大胆猜测组织内已经有了两条路线的斗争: 1,战前的元老派,坚定的蓝金黄欧美金融巨头的执行者,经济上出卖中国的人;建国后的保守派,依旧相信军事扩张是有必要的,用第三世界再分配理论为人民币扩张做基础,企图构建新的中华共同体。 2,元老派,以劳动力和消费者市场为诱饵换取犹太金融资本的股份,争取你中有我,大家无法相互敌对;保守派,扶持西方的保守右翼代言人,和俄罗斯结盟,用民族主义做幌子,反globalist。
虽然写的有点重复,但从表面上看,习派其实没那么更接近血统至上论,他用了很多菜鸟。而元老家族手上的资产,他一毛都没抓到(除了安邦)。鉴于血统论在中国社会确实是主导思想,我大胆猜测,习派目前其实已经是i少数派。 那些掌管中国xx,中国xx等央企的人的背后都是元老。新经济寡头的背后是江派(精英论,江浙寡头) 这个国家,有真正的反对派吗?有哪个大企业敢说自己不属于这三个派系,不依附于某个派系。 绝大部分有影响力的经济实体都哟靠山。变天只是一瞬间的事情,我觉得他们瞬间给大家一个假民主议会都是有可能的。你老百姓选谁,都是利益代言人。没有哪一个派别(会)是老百姓的代言人。 中国最大的敌人其实中国人民。(哈哈!!!!!!)
-
垃圾分类,归类五毛级别以及对应方式
众多周知,五毛是一种危害极大的生物,它既可以恶心你,还可以污染你的思想,还可以操纵舆论,渗透破坏,那么面对这种生物,我们该如何应对就成了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因为如果我们无法有效应对,轻则环境乌烟瘴气,重则遭到渗透,分崩离析,我想这点对于任何一个有志向于与共产党斗争的集体或个人都是一样的,所以在此以我个人的理解,对五毛进行垃圾分类,并总结不同类型的五毛的处理方式及行为特征,如有疏漏或谬误,欢迎各位补充。
首先就是最常见的五毛类型,弱智 特征:满脸喷粪,基本上说出来的话不是仇恨就是辱骂及人身攻击,没有什么宣传能力,纯属挥散恶臭,虽无大害,但不及时处理能以很快的速度让环境乌烟瘴气起来。 威胁度:1星~负1星 正确处理方式:基本的言论审查,因为这种类型的五毛言论通常按国际标准均处于传播仇恨言论以及指向性骚扰的范围,在社交媒体上可以很轻松的举报封号,而对于一个BBS的话只要能做到基本的言论审查就可以杜绝。
然后是第二种稍微高级一些的品种,弱者 特征:虽然很明白自己在干什么,但会以一种很酸臭的语气表述自己的言论,不会像弱智型那样显得很无理,但基本内容不会和弱智型有太多的区别,危害要比弱智型高一些,因为这个品种看起来会显得温和一些,不及时处理环境一样会乌烟瘴气起来。 威胁度:2星 正确处理方式:更好的言论审查制度,在社交媒体当中通常对于这类五毛不会很符合传播仇恨言论及人身攻击的定义,但根据其行为模式,大多数情况下会适用于指向性骚扰这个类型的判断,封号依然是十分容易的,对于BBS来讲,在基本的言论审查之外,做到充分审查垃圾无内容信息即可治理。
第三种,思想 特征:此品种就是属于高级五毛了,通常会以一些思想来包装自己扭曲的观点,如果对于人文及哲学研究不够深入的话,很难以分辨,常用的内容举例来说有,真相论,专制发展改良论,新加坡万岁论,或者是发出一些看似正常的提问,如果你回答不出来,那么它就让你产生了混乱,而如果你回答出来了,它也不在乎。不及时处理的话短期内危害不大,长期有可能会导致凝聚力下降,内部混乱。 威胁度:3星 正确处理方式:限制进入门槛+完整的审查机制,在社交媒体当中在其不出现失误的前提下通常这种五毛是很少触碰违规线的,不过毕竟还是五毛,偶尔就是会触碰一下,依靠其失误举报依然可以保证封号,或者是刺激它一下,让它越线,不过相对来讲要麻烦一些,对于BBS来讲,设定一定的门槛,让其先做出一些其不想做的行为可以有效限制这种五毛的生存空间, 例如,先举报掉10个五毛账号才可以获得信任,如此。高级五毛处理中要注意的是必须要依靠制度解决而不是人来审查,简单来说这个制度就是让其混入的前提条件就是让它去干掉更多的低级五毛,这样即使其混入,也是具有代价的,并且完整的审查机制可以让它几次失误中前功尽弃。相比之下人来做如果不是水平很高都是很难说的清楚的,不过这类五毛数量相比以上两种已经不是很多了,总体也不是很难。
第四种,情报 特征:这种级别的五毛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间谍或特务了,所以它们的行动模式几乎和一个你看起来正常的集体内部人员毫无区别,从特征上分析已经十分之困难了,无法依靠其特征判断。其破坏程度和内容的细节也不一致,不过通常目标是瓦解。 威胁度:5星 正确处理方式:限制进入门槛+完整的审查机制+完整的行动思想纲领,顺便一提这种五毛不会在社交媒体上出现,即使出现基本也不可能被封号,所以不用管社交媒体了,至于BBS的话,如要保证言论自由,大家畅所欲言,又想从根本限制这种五毛的生存环境的话,那么就需要一套行动思想纲领,大家的言论自由在这个纲领下进行,如果超出或违反这个纲领就要被处理,这个是唯一的解决方式,但指定此纲领需要制定者有很深的哲学造诣,明确了解各种思想主义的真正价值与真正含义,没有过多的扭曲理解,总体来说是较为困难的。不过由于其最终目标是瓦解,所以可以通过把任何有可能导致集体瓦解的言论和行为列入重点监控列表,这样可以在其破坏不是非常严重时揪出。
-
秦晖:从南非看中国——低人权优势下的经济奇迹(2010)
“拉美化”还是“南非化”?
近年来国内外批评者在关于中国发展模式的“反思”中经常提到的负面比较对象是印度与拉美。大致而言,改革前中国人经常把经济落后的印度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恶果”,那时(1960-1970年代)拉美正处在经济高增长时期(所谓“巴西奇迹”、“墨西哥奇迹”),所以中国人不太提及。改革后,尤其在1990年代以专制“铁腕”掀起以市场化为目标的新一轮改革后,印度仍然常被用作反面“教训”,但却变成了“尼赫鲁社会主义”、“苏联式计划”的恶果,而被中国的“右派”们用以反证“民粹主义”之害。至于中国的“左派”,则越来越多地以“奇迹”已过、社会陷入危机的拉美为“教训”,用以批判“新自由主义”之恶,从而造出“谨防中国出现拉美化”、“中国落入拉美陷阱”等热门话题。
但中国的一些拉美研究专家并不赞成“拉美化”的说法。而更有趣的是:与“新自由主义”意味着资本对劳动的优势相反,很多“中资企业”(尤其是“大型国企”)一到拉美就感到那里的工农把资本“欺负”得够呛。拉美最大中资企业“首钢秘铁”抵制当地的劳工法,开除罢工工会成员,造就了“秘鲁工人英雄”胡安·坎查理,这个首钢眼中的“捣乱者”在工人支持下先当选议员,后成为秘鲁劳工部长,他的女儿则民主当选“首钢秘铁”所在的马尔科纳市市长。而“首钢秘铁”则被劳工运动“折腾”得七荤八素,国内传媒因此一片惊呼:“海外投资须防工会陷阱”!我们的国企老爷可算知道了什么叫“咱们工人有力量”!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拉美左派力量增长,这样的事或许不奇怪。可是“首钢秘铁”事件发生在1990年代藤森政府时期,那可是公认的“右派政府”啊。
拉美之外还有更生动的例子:过去我们的国企在乡村地区建厂开矿,“圈地拆迁”从来不由分说,成千上万的农民说赶走就赶走,哪里有谈判一说!但这些年“中资”在加蓬等国圈地,甚至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去采采挖挖,却遭到“西方传入的”环保和原住民权益NGO的抗议,中资习惯于通过“搞定”政府来解决问题,而在那里,被搞定了的官员也就袖手旁观而已,靠他们来弹压“刁民”,像在国内的定州、汕尾那样,则嘎嘎乎难哉。当然,在那些法治完备的国家,中资也学会了“循规蹈矩”。如中铝公司在澳大利亚开发奥卢昆铝土矿,虽然早已与澳大利亚政府达成协议并得到了后者的大力促成,但仍不得不花费一年半时间与当地一个只有千余人的土著部落谈判土地租用问题,因为澳洲政府已经把土地所有权归还了土著。中铝的“平等待人”在当地获得好评,可是在国内这个“好榜样”却不能宣传:国外的“工会陷阱”已经够让“中资”头疼了,如果“奥卢昆经验”传入国内,拥有“五千年文明”的中国农民也学会了像澳洲那个小小的“原始部落”那样大模大样地与政府支持的“大鳄”漫天要价,那还了得?!
于是如今人们发现:原来“中国奇迹”的主要奥秘在于铁腕之下谁也不能讨价还价,减少了中国经济学家所谓的“交易成本”,避免了“民主分家麻烦大,福利国家包袱多,工会吓跑投资者,农会赶走征地客”这种“民主困境”!
显然,这种情况下在中国扯什么“拉美化”纯属莫名其妙。而一位20年间多次到过南非的菲律宾籍国际NGO活动家却有个发现:当年的南非大城市很像今天的北京,而今天的南非大城市却很像马尼拉了!这个比较很有意思。
他讲的“当年南非”就是1990年代民主化以前种族隔离制度下的南非。这个南非当然不像拉美,但它与中国很像吗?
今天中国的“左派”喜欢大批“新自由主义”,而“右派”喜欢大批“福利国家”。可是当年的南非,虽然国际上自由主义者与社会主义者都把它骂得厉害,但后者从来没说南非之弊在于“新自由主义”--相反,倒是在种族隔离制度废除后,民主南非执政的非国大被一些极左派抨击为搞“新自由主义”。而前者更没有把南非看成“福利国家之弊”。尽管南非少数白人当时的确享有高福利,但谁都知道,占南非人口大多数的黑人尽管并不享有“自由竞争”,却与“福利”更无缘,他们的福利待遇比任何“新自由主义”国家都低!
-
如果2049bbs没有时间属性你能接受吗?
如果所有帖子和回复以及用户注册都看不到时间(包括日期),你能接受吗?
-
我也来了,大家都还好吗?
以后多多交流,加油。
-
由外國「小粉紅」的角度思考民主
和外國的中共支持者討論香港示威後產生的感慨,如有事實錯誤,還望指出。
隨著中國的經濟實力慢慢超越各個發達國家,越來越多人為中國的專制政治作辯論,批評外國勢力對中國的抹黑;這些人有許多是為人所自的受雇網絡評論員,以愛國為事業獲利的媒體主播,或稱五毛水軍;也有享受物質充裕的生活、真心熱愛所在的社會環境而主動聲援共產黨的小粉紅,和聲稱外國民主世界不如中國好,天天有槍擊死人、經濟發展放緩、隨時擔心極端宗教/政黨的恐怖襲擊、充斥對華人的歧視,出國後越覺自己愛中國穩定平安富裕的自干五。
這些人的意見反映了中國強烈的民族主義意識形態,他們相信一切對中國言論自由,人權狀態的批評都是外國勢力恐懼中國模式而作出的抹黑,在中國推動西式民主制度的嘗試只會被他們認為是西方的新殖民主義,一切的目的在於分裂中國,削弱中國的整體實力以維持目前的西方/美國霸權。這個理論的支持者提出很多證據去說明西方對中國的政治意識形態操控,以近日的香港示威而言,那些包括但不限於CIA在港安置的特務、美國以民主基金會的經濟援助暗中支持香港反動勢力、香港商人黎智英及前美國海軍Simon Chuck的神秘關係、抑或是香港青年領袖黃之鋒。這些身為(中國)香港人,以非官方的立場和美國政府官員交流對話,出席多個國際場合為香港事務發聲而無視中國政府的意願,討論香港的民主進程的政治行為,使許多中國的支持者認為「美帝亡中國之心不死」,因而怒斥黃之鋒等人「賣港/國賊」、「美國的爪牙」。畢竟,以歷史角度考慮,根據中英聯合聲明香港事務應由中英兩國負責,美國有什麼資格監督香港普選進程,對中國內部事務說三道四?個人認為儘管美國有把香港當作貿易戰的籌碼,但對追求民主的港人而言卻是可靠的盟友,當然對中共而言這自然是外部勢力干擾。個人感覺中共領導層真的有不少人真心相信這一套來逃避本身政權的不穩定。
受到中國國恥教育影響,牆內觀察上大部分中國人均認同該項論述,他們指責香港示威者是無法置業、妒忌內地進步及被西方宣傳機械洗腦的廢青;有些支持解放軍出兵止息平亂,有些支持中央政府冷處理,讓沒甜頭食的香港廢青在經濟崩潰後自行求饒。不論真相與否,政治層面上這種思想模式可以完全將一切動亂歸咎於外國勢力,而減少本地政府的責任,維持管治的正當性。目前中國社會物價上漲,經濟開始有衰退跡象,中共政府亦以貿易戰作為擋箭牌,然而實際情況如何,業內人士應最為情楚。
當然,他們會無視香港示威者的五大訴求均和香港獨立無關,香港的經濟和收入和內地一線城市看齊,以政府及警察為首的系統暴力如何壓迫及拘捕香港人以達到滅聲的目的;他們只看到示威者對建築物的破壞和對警察、付國豪的攻擊,或相信抹黑示威者的黑材料,因此支持警察止暴制亂。
牆外的西方社會而言,基於民主的傳統,以美國為首的大部份西方人士均支持香港示威者整體光譜和平的流水運動,美國更回應了部分香港示威者揮星條旗希望美國幫助香港的請求,通過並加辣香港民主及人權法案,使不尊重香港民主的官員受到制裁。然而,有一部分外國人士(外國粉紅?)和內地大部分民眾持相同看法。透過在社交媒體上的觀察,可以發現他們相信美國對香港事務的干涉是美式霸權(US hegemony)及帝國主義(imperialism)的體現,西方價值的民主制度根本不適合中國社會。強行要求中國符合西方價值觀是種族中心(ethnocentric),文化岐視(cultural racism)的新殖民主義(neocolonialism)、全球主義(globalism)的行為,一言以蔽之,就是西方、特別是親中陣營對「不要對中國事務說三道四」的詮釋。更甚者會認為一切有關中國的醜聞,包括新疆集中營、血汗工場、媒體審查、監控科技、政治間諜、藍金黃、甚至是六四事件也是西方主流媒體及政黨對中國的抹黑及誹謗。即使對中國無特別立場的人,也會認為民主世界同樣面對許多問題,每年有多位平民被警察槍殺的美國向香港提出援助根本是偽善、出於政治目的的炒作,因而暗自認同中國表達的立場。始終中國於近十年來取得多項的經濟成就:交通上中國貫穿全國的高鐵比不少歐洲國家的鐵路發達;經濟上中國目前的本地生產總值已經直迫美國,移動支付發展比世界領先;科技上中國的人工智慧及5g技術人材濟濟,有望開啟第四次5G工業革命;社會上鮮少見到大型民眾衝突及恐怖襲擊,高稅收下市民能享受到醫療保險、退休金等社會福利;外交上在一帶一路上和不少非洲國家合提供支援,幫助民眾脫貧。這些成就使部分西方人士認為,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能夠成為抱受經濟被大型企業壟斷而經濟疲弱、政府收入見頂、社會受不同極端派系撕裂的西方社會的新希望。若果他們見識道牆內被社會主義鐵拳制裁的民眾,種族岐視,城鄉差異,五毛大軍,官商勾結,造假詐騙層出不窮,維權人士被迫害的情況,這些外國人士會覺醒嗎?我的觀察是,中國的外藉留學生反而會認為這些都是謠言,只因他們和身邊的朋友完全沒有遇見過,歲月靜好。
當然這些中共政權的外國支持者相較於國內不懂翻牆的網民,有更多的信息源去了解中國國內的言論審查、無處不在的監察網絡及權貴官僚主義。然而,他們就像內地的大眾一樣,認為這些限制自由的手段能夠有效打擊恐怖份子,維持社會治安,何況世界各國政府企業也開始收集個人資料、引入監察網絡,五十步笑百步。對於權貴的專制,他們只道外國政商兩界同樣勾結,政治被財團淪為獲利的工具,使民生受惠的政策難以通過,極左極右的政派引起無止境的爭議;相比之下中共政權只許一種聲音,民眾只需跟隨黨的方向,自然發展的效率加速不少;加上習近平上任後宣傳打貪的信息,這些措施不但讓內地的小粉紅興高采烈,也讓外國自干五感動鼓舞。本質上,這些人或多或少都是法西斯(fascism)的支持者,因為對民主制度極端失望,不相信民主及自由有存在的道理,而轉向中共式的專制強人管治,轉頭指責西方不應強迫中國進行失敗的民主改革。不知道是中共外宣機械十分成功的原因,還是西方社會法西斯思想復興,在網絡的觀察上感到這些人有增加的趨勢。
美國霸權陰謀論只需要一些事實來暗示美國對國際政治的影響就能夠成立,因此受到他們的支持。有學者相信,美國在中東及亞洲引發戰爭及煽動顏色革命,以換取石油等經濟利益及鞏固地緣政治的影響力。從美國資助白頭盔,一個涉嫌援助極端組織、盜取器官、救援造假的人道組織一事,可推論出美國一直暗中支持反政府組織搞亂中東社會的發展。所有和美國有關的亞洲民主國家,如日本、南韓、台灣等,都失去了競爭力而面對經濟衰退。這套理論到底是是真是假、是反美勢力的偽造中傷還是真實的情況,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真心去相信,盡管這個問題在資訊爆炸、眾說紛紛的情況下幾乎是不可偽證的。
-
猪瘟怎么解决
我想吃猪肉TT
-
弱弱地问一句,这个地方允许聊天,灌水,八卦吗?
看到大家讨论得都很认真,长篇大论,引经据典,好像就我一个人一直在八卦聊天,有点不好意思。
我上网只是为了娱乐和放松,写paper太苦闷了,需要把脑子从完全理性和逻辑中抽出来,娱乐一下,聊聊天。和现实中的人还是有时候有所保留,要注意形象嘀... 北美和国内的几个论坛都有脾气非常大的人开骂和恶心人... 再加上注册ID发言太麻烦了...
2049蛮好,匿名,而且现在还没有太恶心的人,我可以有时候水水吗?先问一声主人比较好:)
-
到底是谁才是真正的中国的反对派
不是说不能讨论键政,只是缺乏根据和逻辑的口嗨只会浪费版面。
可以参考 https://2049bbs.xyz/t/1526
-
翻页能否优化?
对,懦夫司机说的这样也行。现在主要是翻页和不翻页的底部,太像了。也可以在翻页的底部加个标识
-
大家对香港的关注度有没有降低?
关注度的确降低了,以前会每天看新闻多留意下。现在看到新闻都不想看。
再有,再闹能闹成什么样?
-
弱弱地问一句,这个地方允许聊天,灌水,八卦吗?
以前在huaren网上聊天八卦,很开心的。后来mitbbs被机器人占领流量下降,一群猥琐账号没人吵架都跑到huaren骚扰,搞得乌烟瘴气... 受不了了...
-
弱弱地问一句,这个地方允许聊天,灌水,八卦吗?
@xyz #5 我觉得闲聊没问题啊哈哈 欢迎lz
-
弱弱地问一句,这个地方允许聊天,灌水,八卦吗?
楼主的行文太好辨认了... 敢问姑娘贵庚?
-
中国的赋税
这归功于贵匪的洗脑宣传,多数被洗脑的粉红还持续“国家养活了人民”这种观念,他们认为自己是受益者。 既然如此,根本就不会有自己纳税养活国家的想法。
-
如果2049bbs没有时间属性你能接受吗?
看不到时间的话,也许会难以判断帖子的即时性?
或许可以日期时间改为前后24小时内的一个随机值?
-
我也来了,大家都还好吗?
@懦夫斯基 #3 提拔陈敏尔
-
我也来了,大家都还好吗?
欢迎~
-
我也来了,大家都还好吗?
经典头像在哪里
-
<应用户要求管理员清空内容37>
@天神九頭鳥 #11 不扯太远,回到你原来的问题上。经济方面,民主确实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民主制度能解决的问题是人权,公正,自由。具体能解决的中国问题:司法不公,强拆,腐败,言论和文艺的压抑,等等。
-
<应用户要求管理员清空内容37>
@deleted #25 肉價漲成啥樣了?房價漲成啥樣了?補習費漲成啥樣了?藥費漲成啥樣了?失業率漲成啥樣了?街頭倒閉的店舖多成啥樣了?
-
<应用户要求管理员清空内容37>
@榴莲 刚才网站断线了。
-
<应用户要求管理员清空内容37>
@天神九頭鳥 #13 从实用角度出发很好,我特别喜欢姜文的让子弹飞其中的一些台词,比如 不许跪 又比如 我想站着又把钱给挣了。民主当然不是万能良药,就像吟诗作赋不能当饭吃一样,不过民众争取更多的知情权和建议监督权都没错,我记得这些宪法里都明确写着,真是可悲
-
<应用户要求管理员清空内容37>
@梅菲斯特 你想表达啥?拉美是进入中等收入陷阱了,大陆算是刚进入中等收入,GDP还在快速增长。发展结果告诉你中国很可能会摆脱中等收入陷阱。
欧美国际经济发达,本质是用高科技按换取低科技含量的劳动。大陆这么大的体量,想要摆脱中等收入陷阱,必须突破高科技产业。如果能把握住第四次工业革命契机,绝对能一举突破。看看现在大陆科技发展成果,新产业中每个行业基本都是全球前列,专利数量,核心期刊论文数量。所以,大陆跟拉美不一样。
-
<应用户要求管理员清空内容37>
对比一下中国和美国近一百多年的历史就能看出,美国这一百多年来,尽管两党一直都在内斗,但起码政权一直没倒,国家一直保持完整,而中国这一百多年来呢,国民党武力推翻清政府,共产党武力推翻国民党政府,而每次武力推翻政府的过程中伴随着的是什么呢?是外国势力的介入,是领土的分裂,想想以后呢,恐怕又是类似的结果。如果当年清政府能够真的搞君主立宪制,国共两党能真的搞多党制,会有后来不断的战争吗?
-
<应用户要求管理员清空内容37>
民主和专制的区别无非是在于,当发生冲突的时候,是靠数人头还是靠抡拳头来解决冲突。
民主社会相对于专制社会的优势无非是在于,在民主社会 ,如果这一届政府干得不好,那么民众可以用选票把政府赶下台,选举下一届政府,但是在专制社会,即使政府干得不好,要么民众制造暴乱,用武力推翻政府,要么政府一直执行错误的政策,直到国家灭亡。
但是你问民主制度能解决当下中国的哪些社会问题时,我觉得很难说,很多社会问题即使在民主制度下也不见得有好的解决办法,要不然欧美也不会过一段时间就发生经济危机了,但是欧美的优势在于,即使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最多也就是这一届政府下台,换另一个政府上台,然后下一个政府开始检讨政策,调整政策,但是调整之后的政策是否真的能解决问题呢?那又是一个未知数了,反正解决不了无法是政府下台,起码国家不会灭亡,不会四分五裂。
回到中国的问题上来,即使民主了,选举另一个政府上台,是否能解决中国的很多社会问题,那是个未知数。
-
秦晖:从南非看中国——低人权优势下的经济奇迹(2010)
中篇二:从南非看中国:“城里没有贫民窟”的“奇迹”
“城里没有贫民窟”的“奇迹”(1):南非的索韦托
有了“暂住证”,还有一个在哪里“暂住”的问题。一般地讲,工业化、城市化时期出现的大量都市“贫民”常常并不是像一些人讲的:都市原有居民出现“两极分化”、其中一些人“沦落到”贫民窟里。其实,各国城市化中形成的“贫民窟”通常都是由外来的新移民构成。从逻辑上讲,新移民的居住无非有这么几种可能:如果他们足够富裕,可以购买或租用一般商品房。如果他们是贫民,无力这样做,那么在“福利国家”里,他们可以向国家申请廉租公屋。而在“自由放任”国家,得不到住房福利的穷人可以得到“自由”来自己盖简陋的小屋,或者租用“廉租私屋”--这两者都被称为贫民窟。
而所谓“拉美化”,很重要的特征就是都市里有大片贫民窟。这受到广泛的批评。
但是,一般西方人批评贫民窟现象,是出于同情贫民,希望国家提供住房福利来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而绝不是主张把穷人赶走。他们也往往根本想不到还会有把穷人赶走的地方。所以看到某个地方没有“贫民窟”。他们就会认为那里没有“贫民”而啧啧称赞。
当然,南非不会得到这样的称赞,因为黑人与白人一望便知,南非的“白人城市”没有贫民窟,大家都知道是强行“清理”黑人(穷人)的结果。但是中国就没有这样“黑白分明”,于是有人说:中国这些年一方面有两亿农民进城,出现了空前规模的城市化,但却没有出现贫民窟,这是“举世无双的奇迹”!
但这些人却咽下了本应脱口而出的下一句话:那么,中国的进城农民住在哪里?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先看看南非的“流动工人”住在哪里。
按照当局的本意,“流动工人”应该是把家庭留在“黑人家园”,自己单身进城打工,打到30多岁青春耗尽,就回到“家园”自生自灭。因为南非强制实行黑人土地部落所有制,禁止黑人私有、买卖和处置部落分配给各家庭的“份地”,(说详下文)因此官方假定他们在“家园”是有“退路”的,城市无需操心他们青春榨干之后的归宿,只要禁止他们私搭乱建(illegalsquatting)就万事大吉。因此官方在“白人城市”的边缘设立了许多“集体宿舍区(dormitorytown)”或“集体宿舍院(dormitorycompound)”,并设立了宿舍区与工作地之间的通勤交通。在西方记者笔下,这些单身工人居住在“既像监狱,又像英国寄宿学校的环境中”。而白人城市则保持了“没有贫民窟”的美誉,显得到处是高楼大厦、绿地花园,建筑华丽、规划整齐、市容壮观、治安良好,看不到类似纽约的哈勒姆、芝加哥的罗伯特泰勒豪姆这样的穷人街区。约翰内斯堡、开普敦等大城市都号称“南半球最美丽的城市”。种族隔离的宣传家们对这种“有序的城市化”自鸣得意,经常对规劝他们解除隔离的各国(尤其是黑人众多的美国)大加挖苦,说是由于允许黑人涌进城市,底特律、芝加哥贫民窟很多,治安也不好,这证明美国的“无序城市化”是失败的。
尽管西方记者对白人城市外的这些黑人集体宿舍区评价恶劣,但平心而论,许多这些宿舍的条件不仅并不比我国一些城市的农民工集体“工棚”差,而且比许多南非黑人劳工自建的棚户区,至少建筑外观也好不少。加之棚户区往往通勤不便,集体宿舍区的通勤交通则比较发达。但是,南非黑人却普遍认为能够全家团聚在哪怕是棚户区的黑人劳工,其处境也比单身住集体宿舍的“流动工人”好。在种族隔离时代的末期,这两者甚至成为重要的社会分野:当时黑人劳工中比例较大、进城历史较长的科萨族劳工绝大部分是贫民区的安家住户,而进城历史较短的祖鲁族劳工则大多是集体宿舍区的单身劳工。南非政治过渡期约翰内斯堡等地区曾多次发生黑人劳工之间的惨烈流血冲突,尤其是科萨族与祖鲁族劳工的冲突,当时一般都说是“部族冲突”,并有白人挑拨与党派纠纷因素,但许多研究者都发现:其中矛盾更源于社会地位的差异。祖鲁族单身打工者感到科萨族安家户看不起他们。
集体宿舍与贫民区家庭户的区别首先在于前者无法建立家庭生活。南非黑人抗争时最突出的抗议标语就是这种制度“破坏家庭”、“毁灭儿童”非国大的一份出版物指出,他们“几乎是长久地与家庭分离”,而“对于年轻并且性行为活跃的夫妻而言,长期分居将导致家庭破裂”,许多打工者因此“从来没有形成过家庭”。这种制度造成了严重的人伦危机:“它使私生儿、重婚、卖淫、同性恋和酗酒泛滥;它破坏父母(对儿童)的监护,造成营养不良,结核病和性病。”在经济上,家庭分离和“候鸟”般的往返会增加生活费用,降低生活质量。同时,军营式的集体宿舍区不易形成商业,摊贩之类非正规就业机会少,除了在白人企业打工就别无谋生之路,甚至无处安身,这也进一步压低了劳工与企业讨价还价的可能,并使他们的收入比贫民区安家户更低。
这一切都使人们认为“集体宿舍”比“贫民窟”都不如。因此“流动工人”一直努力谋求安家住处。南非当局不会给他们提供廉租公屋,更不允许他们在“白人城市”里形成贫民区而打搅白人的安宁和破坏白人的审美情趣。于是在“清理”与反“清理”的长期较量之后,南非当局转而采取“城外城”的方式安置黑人家庭。其典型就是约翰内斯堡附近的“黑人城镇”索韦托。
大约从1910年前后起,约翰内斯堡地区的黑人劳工在各处建立的棚户或廉租私屋逐渐增多,与白人当局的“城管”措施也不断发生冲突。为了维护这个“南半球最美丽城市”的“形象”,当局在把约翰内斯堡地区黑人劳工安家的棚户都作为“违章建筑”予以强制清除的同时,于1930年在当时的约翰内斯堡西郊划出一个“西部区(WesternAreas)”允许黑人搭建棚户。
最初的“西部区”完全是白人当局意志的产物,只要愿意,白人还可以动用PISA法,“清理违建”、“废除贫民窟”而把这里的黑人也赶走。随着约翰内斯堡城区面积的迅速扩展,当初划出来的那片“西部区”在十多年后就成为白人城区发展的障碍。为了扩大城市、进入西部区圈地开发房地产,就要把黑人赶到更远的郊区。于是1945年,白人当局废除“西部区”,而在更远的西南郊建立“西南城区”来安置黑人劳工。这里离约翰内斯堡市中心约20公里,以北京比喻,相当于把黑人从“二环外”赶到了“四环外”。
西南城区即SouthWesternTownship,后来缩写为Soweto,即索韦托。当时对于Soweto这个缩写,许多黑人另有解释:索韦托就是SoWhereTo,“那么我们去哪儿呢?”显然,白人不准他们到别的地方。这就是千夫所指的南非特色“种族隔离型贫民区”的由来。显然,这种安排之所以为千夫所指,不在于这里允许黑人安家,而在于其他地方都不许黑人安家。我国有些舆论认为南非的罪恶就在于允许索韦托存在,意谓我们连索韦托这样的地方都不许有,反倒是很伟大。价值颠倒一至于斯!
其实索韦托最初也被当局划为“集体宿舍区”,但由于黑人坚持“私搭乱建”,白人对这块他们不住的地方也就不再“清理”了。后来又有人在这里盖了许多简易房租给黑人,于是索韦托逐渐发展为一个集体宿舍、自建棚户、廉租私屋三种居所混合的庞大贫民区,而且从种族隔离制度前期到后期,这三种居所依次成为索韦托居住类型的主体。即最初以集体宿舍为主,后来以自建棚户为主,最后以廉租私屋为主。
种族隔离时期索韦托的恶劣条件举世闻名。这里陋屋连片,一望无际,聚居人口到1980年代已达200万,远超过约翰内斯堡主城区。它的公共设施简陋,治安恶劣,社会动荡。不仅犯罪率奇高,而且是各种黑人抗争事件的发生地与黑人解放组织的“革命摇篮”。而与之紧邻的“白人城市”约翰内斯堡却因“没有贫民区”比欧美城市还漂亮,“天堂般的约翰内斯堡与地狱般的索韦托”形成鲜明对比。
种族隔离制度废除后,民主南非时期索韦托的南非本国劳工都得到了安家定居权利,集体宿舍现在基本只有外籍劳工居住。而自建棚户与简陋的廉租私屋逐步被新南非的福利性廉租公屋取代。同时新政府资助、鼓励黑人购房建房,黑人自有的正规住宅越来越多。由于民主化后市场竞争向黑人开放,过去普遍贫穷的黑人出现分化,黑人资产阶级兴起,中产社区与“富黑人”的豪宅也在索韦托出现。同时城市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电力、供水、通讯、医疗水平都明显提高,体育场馆与学校也大量出现。正如今天在那里一幅壁画所题:“SowetoUplifting(索韦托蒸蒸日上)!”今日索韦托已经从一个“隔离”中的纯粹贫民区逐步变成一个贫富混合居住的正常都市区。而“索韦托就是sowhereto”的说法如今也已有了新意:So,whereto?Soweto,ofcourse!“到哪里去呢?当然是索韦托!”
但是另一方面,约翰内斯堡在种族隔离制度废除后这些年却不再是那个“白人的天堂”了。随着黑人大量移居约翰内斯堡,过去针对他们的严厉“城管”取消,这里出现了贫民窟、流浪汉,脏乱差问题明显增加。更严重的是民主化以后这些年约翰内斯堡的治安状况可以说是每况愈下。有人说出这里现了“底特律现象”:由于治安恶化,市中心显出衰败,富人、大公司纷纷搬往郊区,那里出现了一大批豪华社区……。
这个城市现在比起种族隔离时期要更像“拉美”(据说拉美大城市的特征就是城里有大片的贫民区),但这并不是我们所讲的拉美化,因为拉美并没有走出种族隔离制度这一背景。它的问题是与发达的民主福利国家相比而言的。“拉美化”再坏,也不会有人羡慕南非过去的“有序城市化”。而南非如今出现的这些问题,应该说是种族隔离制度废除后的“阵痛”。南非在种族隔离时期城市里很干净,治安也很好,但这是以种族隔离为背景的。我提出一个概念,把这种状况叫做“前拉美化”,也就是说它是在没有迁徙自由背景下出现的特权性的“漂亮城市”,这种漂亮的背后是对黑人人权的剥夺,因此它比拉美更落后。而在种族隔离制度废除后的民主化时期南非虽然出现了暂时的城市治理困难,可以叫作“类拉美化”吧,但与“前拉美化”的“漂亮城市”相比还是进步了。今天南非社会的共识是,如今的城市治理困难只是进步过程中的问题,要解决这种问题,但绝不会再倒退回到“前拉美化”状态,尽管南非在那时曾经有非常漂亮而且“有序”的城市,但对于大多数人即黑人而言这并不是他们的城市,也不值得他们自豪。
实际上,早在民主化之前,随着种族隔离制度在南非的兴盛与衰落,当局对“贫民区”的态度已有变化。索韦托的出现与“西部区”一样是种族隔离制度剥夺了黑人迁徙居住自由的结果,因此受世人谴责。但是随着黑人维权运动的日益兴起,如果说50年前当局还可以把黑人从“二环外”驱赶到“四环外”,那么在此后的几十年中当局已经不能把他们再往远处赶了。到1980-1990年代之交,尽管约翰内斯堡城区又大为扩展,连同它的几个白人卫星城镇已经几乎把索韦托包围起来,但是黑人在索韦托的居住权已经无法剥夺,当局不能再把他们往“五环外”赶了。其实即使不从“开发房地产”或建设“美丽大都市”出发,仅就索韦托当时已成为黑人反抗组织活动中心这一点而言,那时的白人政权又何尝不想像当年废除“西部区”那样废除索韦托?只是他们做不到而已!
而今天中国还是可以做到的!关于这方面我们下面还要谈到。现在我们来回答:中国的“农民工”住在哪里?
“城里没有贫民窟”的“奇迹”(2):中国的“宿舍劳动体制”
穷人买(租)不起通常的商品房。这点大概全世界都一样。
而与南非一样,中国的城市政府是不会给这些“暂住”者提供廉租公屋或其他住房福利的。前些年一些城市以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的名义从农民那里强行圈地,却盖起大片穷人买不起、富人占便宜的“廉价豪宅”,即所谓“经济适用房”。有人居然还津津乐道说幸亏骗了穷人一把,“天通苑歪打正着没成巨型贫民窟”,他们说:“如果天通苑……真的像一些群众要求的那样建成全部都是80平米以下的小户型,全都卖给低收入的贫困户,建成几十万人的巨型贫民窟的话”就将产生什么什么问题。还有些人连一般商品房标准稍降、价格稍低也反对,说是“警惕中低价房区成为贫民区”!欺骗贫困户居然是“正着”,商品房价格让穷人买得起就值得“警惕”,还谈得到什么专门给穷人盖福利房?当然应该说,这些被骗的“贫困户”并不是农民工,因为政策清楚地讲这些“中低收入者”必须持有北京户口。换言之,“农民工”还没有被骗的资格,有关方面根本不屑于骗他们,因为他们本来就不该奢望什么福利的。
而“暂住”者要“私搭乱建”形成自己的陋屋,在中国和南非都比大多数民主国家更少可能。姚洋先生最近一再说穷人进城搞贫民窟就是侵犯产权。而“贫民窟”通常被说成是“资本主义的罪恶”,我国据说是没有这种罪恶的。那么按姚洋先生的说法,“资本主义”国家倒是放纵穷人“侵犯产权”的,而连《物权法》出台都千难万险最后还弄得含含糊糊的“社会主义”中国,反而在严禁穷人“侵犯产权”方面远远超过“资本主义”?
但应该承认,姚洋先生的说法对于许多民主国家还是有点影子:这些国家虽然也保护产权,但还顾及穷人的选票,没有把“产权的绝对性”置于穷人的生存之上,所以对穷人在“空地”上“私搭乱建”往往睁眼闭眼,就是禁止,也很难使出我们“城管”的那种铁腕。用学者的话说,“在那些国家当地政府对移民聚集和非法占地比较宽容”。而中国与民主化前的南非都不会把他们当“选民”看,所以南非对“进城黑人”与中国对“进城农民”就很不“宽容”了。于是这两国都有所谓“不拒绝'豪宅',但禁止'贫民窟'”的“美丽城市”政策。但是两相比较,南非毕竟还有索韦托这样的地方是允许棚户存在的,而中国连这个“空子”也没有。“我国城镇根本不允许流动人口聚集或自发搭建棚户”,因此“非正式的住所(如棚户)对中国流动人口而言是不可行的,这一情形与许多发展中国家不同”,与南非也略有区别。
福利性廉租公屋与自建简易房均不可能,余下的出路就只有:或者租住廉租私屋,或者放弃家庭生活,在集体宿舍“工棚”栖身。在南非,像索韦托这样的地方廉租私屋数量庞大,而且当局基本不去干预。“白人城市”中也有少量廉租私屋租给黑人,但处于不稳定状态,当局时常要“清理”。两者合计,使廉租私屋成为南非黑人劳工的主要居住方式。加上自建棚户,黑人劳工实际上多数都在城市建立了家庭生活。尽管当局设想他们应该当“候鸟”,实际上到种族隔离制度后期的1990年,大约翰内斯堡地区的黑人只有21%(如前所述,主要是进城未久的祖鲁族劳工)是集体宿舍居民。可以说,黑人在城市安家定居进程的发展,实际上是黑人维权运动取得的渐进成果。
而在中国,由于自建简易房完全不可能,也不存在像索韦托那样尽管被排斥到城郊、但毕竟得到当局承认的打工者聚居区,农民工能使用的廉租私屋,包括出租棚户,只能不稳定地存在于两类地区:一是被都市化了的前农村,二是郊区即所谓“城乡结合部”。但是这两类地区都没有取得索韦托那样的“合法性”,而是如同南非“白人城市”中的黑人租户那样不时面临被“清理”的命运。这就决定了中国农民工能够居住的廉租私屋比例也不可能像南非那样高,而成为“工棚客”的比率则高得多。
根据一些学者的统计:2000年北京57%流动人口是集体户,另一统计是:同年北京45.34%的“外来人口”居住于集体宿舍、工作场所与工棚,还有11.38%是“其他”(包括居无定所、投亲靠友、作为保姆住主人家乃至身处“收容所”等等),而只有39.59%是租房住,有0.69%购置了住房(可以想见,主要是外来人口中的“农民企业家”、“山西煤老板”之类),有3.10%自建房(主要是在郊区租农民土地自建简易房,如同分散化、非法化的“小索韦托”)。
在中国最大城市上海,2004年有53.5%的外来务工人员住集体宿舍和工棚,其余46.5%则主要是租房住,以租郊区农民私房为主。耐人寻味的是:上海规定私屋出租人均面积必须达到7平方米才“合法”,而“在本市有合法固定的居住场所”则是申请《上海市暂住证》的必要条件。但在上海市的上述打工租房者中,达不到这个“合法”标准的达46.8%。也就是说,在只有少部分农民工能够租房住的同时,这些人中的近半数的租房还属于“非法”。换言之,理论上他们都可能因为住得差而被驱逐--而不是因为住得差而获得帮助!
在其他国家,你住得差会引起同情(如果还不能给你福利,至少给你自由,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容忍你“侵犯产权”),而在中国与南非,你住得差会惹人讨厌--在南非会把你的家庭赶到索韦托,而在中国干脆连索韦托都“非法”,除了放弃家庭生活、在“集体宿舍”栖身,你还能去哪呢?(sowhereto?!--butnoSoweto.)所谓“中国没有贫民窟”的“奇迹”就是这样出现的。无怪乎人们疾呼:“对贫民窟的控制不应该以牺牲社会公正为代价”!
于是很自然地,南非大城市“没有贫民窟”,就有了城郊的索韦托,而中国大城市“没有贫民窟”也没有索韦托,就只有“集体宿舍”了。2007年6月,对本国贫民窟问题深有所感的一位印度记者问中国重庆市副市长:重庆会不会出现贫民窟?副市长答:我们“永远不会有贫民窟”。其最重要的理由就是:中国的农民习惯做“两栖人”,喜欢单身进城打工而把家庭留在农村,不像你们印度农民喜欢全家进城而且还要住在一起!其实如前所述,南非当局当初也是这样设想。无奈黑人不听话,到了后期除处境最差的少数祖鲁族劳工外,都在都市安家了。而中国的大多数“农民工”仍然像种族隔离后期这些祖鲁族劳工(乃至民主化之后的外籍劳工)一样,仍然处于“集体宿舍”劳工状态。
当然,中国与南非的“宿舍劳工”还是有某种区别,最大的不同是:南非的集体宿舍多数是政府统一建设或政府招商建设的“宿舍镇”与“宿舍院”,标准较为划一,距工作地较远,有专门规划的通勤交通。而中国的集体宿舍与工棚都由各雇主自行分散建立,也无统一标准。有的宿舍相当不错,但条件恶劣的工棚也比比皆是。由于是企业自建,离工作地较近,也无通勤服务。特别是中国打工者有一种糟糕的集体住宿方式,就是干脆无宿舍,在工作地点过夜:很多小企业特别是服务业商店、餐馆晚上打烊后,就让打工者睡在厅堂、工作间,建筑、装修工则睡在施工中的房屋内。这在南非是不许可的,当然主要并非出于人道考虑,而是南非的种族隔离立法规定黑人只能在“白人区”工作,不能在此生活,所以黑人劳工必须另有生活区。而在中国,除了一些乡镇为“引资”建了统一的集体宿舍出租给企业外,大城市中似乎只有打工者特别多的深圳,1990年代由政府专门招商建立了大规模的跨企业“外来人员安置区”。这种安置区模式很像南非的“宿舍镇”。而进入新世纪后安置区被取缔时曾遭遇居住者的抗议(见下章),足见他们的其他可能出路比这还不如。
中国学者任焰、潘毅曾把中国这种现象称为“宿舍劳动体制”。有趣的是该文以英文在国外发表时,“宿舍劳动”一词就是当初南非常用的DormitoryLabour,只是这种制度如今在南非已经远不如中国那么典型了。在南非,“贫民窟”的恶劣状况经常见于报道,可是集体宿舍由于记者免进,恶劣状况很少为人所知。在中国当然也如此。按潘毅等人的说法,“宿舍劳动体制”把工人置于军营式的管束中,对工人的控制从劳动过程延伸到日常生活,严密的“宿舍管理”纪律置工人于“福柯式的'全景敞式空间'”,没有任何个人隐私可藏。工棚有人把守,外人免进,内人白天工作自不待言,夜间必须限时归宿,也少有外出可能。应该说,今天中国大城市的“工棚”还是比过去进步了,像1990年代初深圳等地曾流行“拘禁式工棚”,发生过火灾时因工棚被锁、导致许多女工被烧死的惨剧。如今除了矿山与乡村工业时有“窑奴”新闻外,信息发达的大城市应该没有这种奴工式的工棚了。当然,潘毅等人也指出了“宿舍劳动体制”的另一面:由于工人聚居一处,容易造成集体抗争的条件。南非也同样如此。这大概也就是种族隔离制度后期当局对“流动工人”家居化趋势没有认真阻止的原因之一。但是由于中国对自主工会的严禁远甚于南非,所以当局对此似乎并不怎么担心。
而“工棚现象”给中国“农民工”造成的痛苦,则不亚于南非的“宿舍劳工”。恰恰就在副市长宣称农民喜欢做“两栖人”的重庆市,2007年的一项调查中有5%的男性民工坦承自己找过“小姐”。如果不是问自己,而是一般地问在长期离家状态下打工者会如何,则男性民工中21%答“找小姐”、18%答“整夜睡不着”、18%答“喝酒麻醉自己”、25%答“看黄色录像”或“讲黄色笑话”;女性民工中19%答“拼命干活发泄”、5%答“强忍着”。调查还显示,已婚夫妻打工而长期两地分居时,24%的男性、33%的女性“整夜睡不着”。39%的男性、55%的女性民工通过“给家里打电话”来度过漫漫长夜。调查报告指出“性压抑已经成了民工感情生活的一大痛楚。”许多犯罪都与此有关。
而更严重的是“两栖人”现象在乡村也造成了“留守”人口的灾难和社会伦理危机。2008年4月媒体报道了云南镇雄县某村一无赖竟轻易霸占村里10余名留守妇女,结果被赶回来的打工丈夫们私刑毒打致死的新闻。此人貌丑人穷,无权无势,而竟能如此,遂成新闻。那些更“出色”的人如果这样,还是新闻吗?近年来有关乡村急速“老龄化”、妇女自杀率畸高和家庭危机的资料已经不胜枚举。尤有甚者,中科院北京基因组司法物证鉴定中心2005年共做了3000例左右的亲子鉴定,其中非亲子比率达22.6%,而农村例子中非亲子率更是“有点惊人”,高达将近50%!这虽非一般性抽样,城乡各自的比例也并不反映社会现实,但城乡之间的比较,再联系关于近年来乡村家庭危机的报道,也可见问题之严重。
经济上“宿舍劳工”制度之弊也甚于南非。中国与南非都把“流动工人”视为“有退路”的人,不承认他们有失业问题,把他们视为优化城市经济的调节器和规避经济危机的减压阀:经济繁荣了就招他们来打工,萧条了就打发他们“返乡”,年轻力壮时出卖青春,年长体衰就让他们“归田”终老。国家既没有社会保障“负担”,他们在城里住在严格管束下的“军营”,又不会给上流社会“添乱”。不少人认为这是我们独具的“优势”。但是这种“优势”只有在他们保持“宿舍劳工”状态时才能实现。南非黑人劳工既然已经大部分家居化,这种“优势”自然就只有在中国保持得最典型。
果然在2008年经济危机发生后,中国出现大批“农民工”“返乡”之潮。在预先假定农民工可以把“回乡种田”作为“退路”的情况下,善后工作显得漫不经心:工人没有得到被解雇的事先通知,没有缓冲期,没有遣散费,甚至有的欠薪都未付。农民工的“社保”也宣告失效,他们如果不“退保”,预扣的工资就没了……。在正常情况下,我国的“宿舍劳工”同样比其他条件类似的租房民工处境更差,他们不仅无法有正常的家庭生活,而且也削弱了他们在劳务市场上的讨价还价能力:因为一离开企业就无处安身,他们事实上无法“待价而沽”、“择木而栖”,而只能在接受任何条件留在企业里和离城返乡二者间作出选择。
当然,无论南非还是中国,事实上“流动工人”家居化都是无法遏制的趋势。尤其是这种趋势具有自我强化的特点:只要初步的家居化生产了新一代人,他们就更不能忍受那种都市“贱民”的身份,因而会更加强烈地推动维权。中国在这方面只是比南非晚走一步而已。南非因为像索韦托那样的大型黑人聚居区是被官方承认的,国民教育体系也覆盖了这里。虽然财政投入无法与白人教育相比,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进行的是白人统治需要的“奴化教育”,但仍然培养出了种族隔离制度的掘墓人。正如南非左派学者海因.马雷指出的:“索韦托的孩子”普遍受过教育,比老人更不能接受种族隔离了,这是这个制度终于维持不下去的重要原因。
而中国公共财政对教育的投入不仅也存在着众所周知的城乡不平等,而且由于官方从不承认都市中的“暂住者”社区,“民工子弟”长期成为国民教育体系的死角。近年来这一情况虽有所改变,但“居住歧视”仍然导致了事实上的教育歧视:由于长期独生子女政策使都市户籍人口结构变化,为他们服务的中小学资源出现大量过剩,目前的政策倾向于利用这些过剩资源接纳“民工子弟”。但是这些学校距离民工居住的“分散索韦托”大都非常远,如果不允许民工就近居住,学校又不搬到“分散索韦托”附近,民工子弟仍然难以上学。更何况中国升学考试的户籍资格仍然森严。因此中国“民工子弟”受教育的问题如今仍比南非索韦托黑人受教育的问题严重得多,大体上相当于南非外籍劳工子女的受教育状况。
尽管如此,中国的“民工子弟”仍然在成长,而且与南非“索韦托的孩子”一样,将成为冲垮身份壁垒制度的重要因素。
-
秦晖:从南非看中国——低人权优势下的经济奇迹(2010)
几个“术语”的比较
那么当时的南非搞的是什么体制?我们可以看看那时学界和南非官方常用的几个术语:
1,“二元体制”(Dualism):学者常常用这个术语来称呼种族隔离时代南非对黑人与白人的不同待遇。而在中国,人们形容城里人与农民不同待遇的流行说法是“二元结构”。这个术语来源于发展经济学中的刘易斯(W.A.Lewis)模型和不发达社会学中的波耶克(J.H.Boeke)模型,曾被广泛用于许多发展中国家。但是,刘易斯等人讲的“二元”仅指城乡发达程度与社会结构的不同,并没有制度性歧视造成身份等级的意思。笔者10多年前就指出中国制度性歧视下的城乡差异与刘易斯、波耶克模型是完全不同的。一些有识之士也指出把制度性的“城乡壁垒”称为“城乡二元”有把制度性歧视混同于一般城乡差异之嫌。而南非官方学者同样用这个概念混同种族壁垒(隔离)与发展中国家常见的贫富差异,对此,也同样有人指出:种族隔离下的dualism并不是刘易斯所讲的那种概念,而是一种制度歧视。有趣的是,在经济起飞阶段,南非的“白黑二元”与我国的“城乡二元”的人口比例也相当近似,即都在1:4左右。
2,“流动工人”(migrantlabors):南非经济起飞的支柱制造业主要靠黑人劳工,当局要他们在城里只打工不安家,把户口留在“黑人家园”,因此给他们的官方称谓是“流动工人”--不称为“黑人劳工”也有掩盖种族歧视之效。而我国经济起飞的支柱制造业主要靠“农民工”,最近北京大学姚洋教授说这个称呼不好听,郑重建议改称“流动工人”。我指出这恰恰与南非对黑人劳工的称呼雷同,惹得他大为光火。其实我当然不认为他存心效法南非(他根本不知道南非有此称呼),但他恰恰想出这么个称呼,这是“英雄”所见略同?还是所据现实的相似?migrant一词有“移民”和“候鸟”、“往返迁移动物”二义,南非官方正是用的后一含义,即“都市中非移民的打工者”,“候鸟型工人”。按照南非种族隔离理论家W.W.埃塞伦的说法:他们进入城区“只是暂时性的,而且是出于经济原因。换言之,他们只是作为找工作的人。而不是作为移居者被允许进入的。”我们的“农民工”不也正是如此吗?他们不也有“候鸟”、“两栖人”之称吗?
3,“有序的城市化”(orderedurbanization):这个概念最初是南非一些医学界人士对黑人移居城市带来流行病和性病的问题提出的迁徙管制建议。但后这个概念来被无限引申,把一切“城市化弊病”如贫民窟、脏乱差、治安问题等等都归咎于黑人进城,从而对黑人厉行管制,并且成为种族隔离时期的重要“国策”。为此南非实行了一系列“关键控制措施”,如1951年通过的“防止违法擅占法(PISA)”等,黑人贫民区被视为“违法擅占”(illegalsquatting),当局经常以整顿市容、惩治“擅占”为名进行犁庭扫穴。而美国等民主国家允许黑人进城形成贫民窟则被南非官方文人斥责为“失败的、无序的城市化”。在“有序”名义下,经济繁荣时让黑人进城做苦力,遇到萧条就视其为“多余的人”而加以驱逐,黑人成了“'有序城市化'的牺牲品”。而在中国,类似的概念叫做“有序流动”。南非把打工者住的简陋棚屋叫做“违法擅占”,中国则叫做“违章建筑”,姚洋先生认为贫民区“侵犯产权”,这与南非说的illegalsquatting是一个意思。提出“有序流动”就是要禁止所谓“盲目流动”,对此赵树凯先生有个尖锐的批驳:“即便是盲目流动,难道农民就没有'盲目'的权利吗?流动既属于基本人权,……只要不是违法犯罪,'盲目流动'又有何不可?”南非进步人士对“有序城市化”也有类似批判。区别只在于:南非排斥“无序城市化”总拿美国的“贫民窟”做靶子,而中国批判“贫民窟”则喜欢拿印度、拉美做靶子。因为美国的贫民窟多黑人,而南非正是要排斥黑人。中国没有“黑白问题”,而且羡慕美国富裕,就拿更穷的印度来说事了。
这些“术语”的比较告诉我们什么?
两个“经济奇迹”
众所周知,中国改革开放后经济增长迅速,创造了“经济奇迹”。而如何解释这一“奇迹”则众说纷纭。对此,看看另一个“奇迹”是很有意思的。
许多中国人对南非的印象似乎只是金矿和布尔山羊,但其实南非早已是个以制造业为主的国家。如今有人说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工厂”,而小得多的南非早已有“非洲工厂”之称。该国自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制造业开始起飞,二战期间超过采矿业成为国家最大经济部门,1965年制造业产值更超过了采矿业与农业之和。使南非成为非洲唯一的真正工业化国家,以6%的人口占有全非洲三分之一以上的经济产值。南非的铁路与电话均占到全非洲的一半,发电量更占全非洲的57%,人均用电水平与英国相当。1991年南非人均收入据说“相当于匈牙利或丹麦的水平”。从综合经济指标GDP来看,南非1932年仅为4.66亿兰特,1940达到9.87亿兰特,1948年20.05亿兰特,1956年41.23亿兰特,1964年68.72亿兰特,1972年150.52亿兰特,到1980年已达592.00亿兰特。也就是说,南非国内总产值在1932-1972年的几十年间可谓持续高增长,平均7.3年翻一番。直到1970年代末减速,1982年首次出现负增长。总之,在相当长的时期“南非堪与当时经济发展速度为世界之最的日本相匹敌”,步入新兴工业化国家行列,被称为“非洲经济巨人”。
南非的经济“奇迹”还有两个堪与中国相比的特点:一是它的外向型特征,由于多数人口(南非的黑人,中国的农民)消费能力低下,南非与中国一样长期“内需”不足,利用外资、开辟“外需”是两国“奇迹”的共同特征。高速增长时期的南非,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双顺差”都领先于GDP而呈“超高速”增长:贸易顺差1950为1.43亿美元,1980年激增为74.30亿美元,以后才随“南非模式”的危机出现下降,到1992年降为53.48亿美元。资本项目顺差,1965年为2.15亿美元,1982年达23.66亿美元,17年里年均增长达15.2%,但种族隔离制度出现危机后就急剧下滑。1985年后出现了负数(资本外逃)。而此前,南非依靠“经济全球化加低人权优势”曾成为世界投资利润率最高的地方之一,1979年美国在南非投资的平均利润率达18%,而在发达国家投资平均利润率仅13%,在发展中国家也仅14%。1957-1972年间南非经济增长的40%得益于外资。中国也如此,典型的是: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在全球都是亏本的,甚至在印度的工厂也盈利不多,只有在中国是利润奇高。而麦当劳在美国的盈利水平也远不如在中国。于是1996年投入亚非拉的外资三分之一以上进了中国,1997年全球FDI只有5%进入中东欧民主转轨国家,但1990年代进入发展中国家与转轨国家的FDI总量,80%以上集中于20个国家,主要是中国。
二是南非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先于经济增长。由于“低人权优势”南非国家可以随意圈占黑人的土地,这是绝大多数民主国家做不到的。因此南非得以大量占地修建基础设施。如南非的人均汽车拥有量与发达国家相比并不算高,但其高速公路的建设却领先于多数发达国家,1980年代其里程一度仅次于美国、德国而居世界第三。这一点与中国目前的情况也很相似。中国居民有车率也不高,高速公路却已居世界第二。很多中国学者以此自豪地嘲笑印度说:由于印度国家在“征地拆迁”方面太无能,她想修建中国那样的高速公路网几乎绝无可能。
南非经济高速增长的原因何在?在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的一次讨论会上,我国南非研究专家杨立华教授批评了笔者关于南非高速原始积累和经济高增长的奥秘在于“全球化加低人权”的观点,坚持认为“低人权”从来都是经济发展的阻力。但是中国南非学的其他学者似乎不这么看。例如有人认为:
“种族主义制度为南非经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持续快速增长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这主要表现在:种族隔离制度为南非经济发展提供了带有强制性的廉价劳动力,并保证了白人农场主和企业主发展经济所需要的辽阔土地资源。”反过来,“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由此获得的经济实力使种族隔离制度得以存在和维持。”
“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种族隔离制度所保证的优裕条件吸引了大量国外资金、技术和移民,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发展和繁荣,从而对南非经济起了相当大的促进作用”。
种族隔离制度是“南非经济实力迅速增强的诸多原因”中的“至关重要的因素”。但是经济进一步发展就与种族隔离制度产生矛盾:流动劳工素质不易提高,绝大多数人贫困导致国内市场狭小,内需不足。而更重要的是:“对外经济活动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种传播西方人权主义思想的媒介,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南非人的种族观念,冲击着种族隔离制度的大堤”。
中国的情况是不是有点类似呢?中国奇迹的产生同样有“诸多原因”,但没有“农民工”(“带有歧视性的廉价劳动力”)和“圈地运动”(以强制手段取得“发展经济所需要的土地资源”)这两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这种“奇迹”能够存在吗?当然,上述关于“南非模式”的弊病与其最终结果的论述,相信也会使中国人浮想联翩吧!
“南非奇迹”固然主要是富了白人,但南非白人统治者经常以“南非黑人的生活水平高于这个大陆上任何地方(的黑人)”来为自己辩护。这种说法当然掩盖不了白人与黑人之间触目惊心的收入差距和经济不平等,更不能替经济之外当局剥夺黑人政治权利和其他基本公民权利的恶行遮羞。但仅就这句话本身而言,应该说也是事实。持续经济增长使得哪怕是在这种体制下受欺负的黑人,生活也是在提高的:纵向看,他们比以前要好,横向看,他们比周边那些黑人掌权的邻国,大众生活水平也高出一截。一个简单的事实是:南非多年来一直是周边各国,尤其是莫桑比克、马拉维、斯威士兰、莱索托、津巴布韦等国大量黑人劳工的打工地,其数量占这些国家劳动力的很大比重,甚至更远的坦桑尼亚与赞比亚也有在南非的打工者,这就像今天中国中西部贫困地区劳动力大量涌向沿海富裕地区的“民工潮”一样。尽管南非这些外籍黑人的待遇还不如南非本国黑人劳工,但显然他们在南非的收入要高于在本国,否则他们不会来。那么,南非本国黑人劳工的收入高于邻国黑人就更不用说了。这就像中国的“农民工”:纵向看,他们比以前要好,横向看,他们比留在农村的农民收入水平也高出一截。但是这能掩盖他们在城里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吗?
种族隔离时代,南非黑人占人口3/4,个人收入只占1/4。矿业工资中白人与黑人之比:1936年10.7;1960年17.5;1970年20.3;1974年12。横向比较,这个比值在1980年代采金业中是10-15;加工业10-12;原料工业4;1982年,南非全国白人雇员月均工资1073兰特,黑人雇员278兰特,两者之比为3.9:1;1987年白人1959兰特,黑人593,两者之比缩小至3.3:1,即黑人工资增长了113.31%,白人工资增长了82.57%,但黑白工资的绝对差距却由1982年的795兰特扩大为1987年的1366兰特。另一组数据显示:1980-1988年间,南非黑人劳工年均工资从2688兰特增加到9430兰特,白人工人年均工资则从11472兰特增长到32906兰特。即黑人工资增长了250.82%,白人工资增长186.84%,从相对增长率看黑人工资增长快于白人,9年间白人工资从黑人的4.27倍,缩小到3.50倍。但是从绝对量看,9年前白人年工资比黑人多8784兰特,9年后却多23476兰特,差距其实更大了。所有这些数据给人的总印象是:种族隔离前期,随着歧视的严重,白黑差距无论相对值还是绝对值都在扩大,其中相对值差距在1970年代初达到最高。此后由于黑人抗争与国际压力的作用,相对差距在逐渐缩小,但由于收入数额变大,绝对差距还在扩大。
而在中国,无论是城乡居民收入还是行业中“农民工”与“市民工”的实际收入差距,最近十多年里也在明显扩大,而且与南非的“黑白差距”相对率缩小、绝对量扩大不同的是:中国的上述两项收入差距无论是相对率还是绝对量都在扩大。也就是类似南非1970年代前的情况,而要比南非种族隔离制度晚期的情况更糟。
-
秦晖:从南非看中国——低人权优势下的经济奇迹(2010)
中篇三:南非与中国如何“清除贫民窟”
南非与中国如何“清除贫民窟”:索菲亚事件与深圳大“梳理”
早在19世纪,蒲鲁东所谓贫民窟是“资本主义的罪恶”的说法就曾遭到恩格斯的驳斥。恩格斯指出:穷人“一般总是住在恶劣的、拥挤的、不卫生的住宅中”,这“不是现代(按指资本主义)特有的现象;它甚至也不是现代无产阶级遭受的一种和以前一切被压迫阶级的痛苦不同的特有的痛苦;相反,它几乎是同等地伤害到一切时代的一切被压迫阶级”。显然,恩格斯并不认为“贫民窟”为“资本主义”所独有。
那么,“现代”即资本主义在住宅问题上真正独有的弊病是什么?那恰恰是为上流社会的需要而强拆“贫民窟”,使得城市主城区穷人“本来就很恶劣的居住条件”也被剥夺!请看恩格斯怎么说:“现代大城市的发展,使某些街区特别是市中心的地皮价值人为地提高起来,往往是大幅度地提高起来。原先建筑在这些地皮上的房屋……就被拆毁而改建别的房屋。首先遭到这种厄运的就是市中心的工人住宅,因为这些住宅的租价,甚至在住宅中挤得极满的时候,也永远不能超出或者最多也只能极缓慢地超出一定的最高限额。于是这些住宅就被拆毁,在原地兴建商店、货栈或公共建筑物。”“结果工人从市中心被排挤到市郊;工人住宅以及一般小住宅都变得稀少和昂贵,而且往往是根本找不到。因为在这种情形下,建造昂贵住宅为建筑业提供了更有利得多的投机场所”。
恩格斯以当时法国奥斯曼伯爵“清理贫民窟”建设“美丽巴黎”的“大拆迁”为例,痛斥说:“波拿巴主义曾以自己的欧斯曼为代表在巴黎大规模地利用这种趋势来欺诈勒索,中饱私囊。”但恩格斯说这种现象不仅在法国、而且在“现代”各国都很通行。这个结论却有点误差:事实上在民主政治下的市场经济中,典型的“奥斯曼现象”很难产生。也正因为此,在许多这类国家中,都市主城区一直存在着穷人社区(也就是南非白人嘲讽的“无序城市化”)。而法国的奥斯曼现象则是第二帝国“波拿巴主义”破坏了共和民主规则的结果。实际上就在法国也是特例。在第二帝国崩溃后,法国仍然在进行以协议拆迁为基础的城市改造,但再也没有出现过这种用铁腕手段对付穷人的“大拆迁”。
显然,这样“清理贫民窟”并不是“资本主义”的通例,而是在专制政治下搞“原始积累”的通例。在当代能够这样做的,也就是中国和民主化以前的南非最为典型。
如前所述,“流动工人”争取家居化,在南非和中国都是个难以遏制的潮流。而在没有福利房又买不起商品房的情况下,穷人的家居化无论是自建还是租住,自然都无法追求“高雅”。他们所住的自建棚户与廉租私屋通常都被视为“贫民窟”。近年来我国一些论者认识到在国家不提供住房保障的情况下“清理贫民窟”之不人道,又觉得“贫民窟”之称不好听,建议改称“平民区”、“和谐社区”乃至“待富区”。其实,“贫民窟”之称是不好听,但“贫民窟”(slum)这个词也绝无“侵犯产权”的意思。笔者曾指出:slum的原意是“背街小巷”,后来引申为贫民区时一般也是指合法的穷人家庭社区。联合国人居署(UN-HABITAT)把那些建筑密度高、没有自用自来水、没有卫生间的家庭户都算作“贫民窟”,如果按这个标准,2000年中国城镇户籍人口有多达39%属于“贫民窟住户”。而外来人口由于“家庭户”本身比例就小(集体宿舍即dormitory历来不算是贫民窟的),住在“贫民窟”的比例反而更低。而在一般国家,贫民窟这个称呼只能使人同情于贫民,并问责于政府促其施以援手。说是有损于“国家(应该说是官家)形象”容或有之,说是有损于贫民则纯属无稽--难道对他们犁庭扫穴、毁“窟”逐人反倒有利于他们?
而在南非与中国则相反,两国都不承认有什么“贫民窟”。却有所谓“违法擅占”(南非)和“违章建筑”(中国)的说法,其实都是像姚洋先生那样指责这些穷人“侵犯产权”。但是slum这个词如前所述,并无“违法擅占”与“违章建筑”之意。在英语中一般用另一个词称呼那些“非法占地私搭乱建”的棚户,即Squatter。姚洋先生与中国、南非两国当局显然是把那些他们想赶走的穷人贬成squatter,于是就有理由对其采用铁腕“城管”手段了。
但是正如上文所分析的,squatter之说如果在那些对穷人搭建房屋比较“宽容”的民主国家还有点儿来由,在中国与南非这样的国家,“穷人的圈地运动”、“开发商为穷人让路”这种被称为“拉美病”的现象根本不可能存在。事实上,这两国的连片(个别户另当别论)穷人居处,可以说是slum,但基本不可能有squatter。
在南非,索韦托的黑人聚居固然是当局认可的,就是在“白人城市”中那些遭到“清理”的很少几处黑人社区,如下文提到的约翰内斯堡市内的索菲亚镇和开普敦市内的第6区,实际上也是白人开发商建造的。以约翰内斯堡市中心以西约4英里的索菲亚为例,当地原来被安排为白人下层居民的居住区。一家房地产公司在此为“穷白人”盖了成片的低标准住宅。但是市政当局说这些住宅“不达标”,不配给白人住,拒绝提供市政服务。穷白人因此被安置到别处。房地产公司不愿受损,便把这些房子贱价卖(租)给了打工的黑人,由此形成了5万多人口的黑人贫民区。这无疑是名副其实的交易,与“擅占”毫不沾边。
而中国连“索韦托”都没有,更不可能出现“农民工”“擅占”的社区。他们如果不住集体宿舍而是自找住处,一般都是租房,从当年北京的“浙江村”、“河南村”到深圳的“安置区”,乃至各地都有的“城中村”,无一例外。中国的大城市实际上也存在着棚户区,尤其在所谓的“城乡结合部”往往还形成一些“棚户地带”,从建筑类型讲毫无疑问就是“贫民窟”。但即便这些棚户一般也是户籍居民盖的,外来打工者只是租用。有时户籍居民干脆只是出租地面,坐地收钱,让打工者自建棚户,那也是租用,而非“擅占”。像印度和拉美那样穷人占用“空地”盖房几年后就被视为“业主”这样的便宜事,哪里能落到南非与中国的这些“弱势群体”头上?
但是只要有权有势者说你“擅占”你就是“擅占”,说你“违章”你就是“违章”。所以在中国与过去的南非,要说“侵犯产权”的现象也多的很,但不是什么“贫民窟侵犯产权”,恰恰相反,是强拆贫民窟侵犯产权。我们可以看看两个案例:
上文所述的索菲亚黑人本来平安无事地住了许多年,1950年南非当局想要开发房地产了,就宣称要“清除贫民窟”。但因非国大的反抗,1953年拆迁计划才开始实施,把该地黑人赶到了距市区13英里的地方重新“安置”。由于黑人抗拒,拆迁阻力很大,时断时续一直相持了两年之久。直到1955年2月9日,政府出动数千警察实行强拆,非国大以“从我的尸体上跨过去”为口号发动抵制,又经几周的斗争后,政府终于得手。这一事件当时曾轰动国际舆论。人们纷纷谴责这种暴行。还出现了以此为题材的文学作品,如后来著名的南非进步电影《鼓》就是反映这次事件的。南非当局这次行动的理由就是索菲亚是个问题成堆的贫民窟。但是舆论认为,这并不能使政府的行为合法化。正如美国作家哈德尔斯敦指出的:“索非亚镇过去确实是一个贫民窟,在这儿居住过的人谁也不会否认这一点。但是改造贫民窟不能没收整个地区的财产。”而《纽约时报》在当局洋洋自得地宣布“胜利”后发表社论指出,官方的报道“就像是来自一个警察国家的报告,令人读了以后很不舒服。”索菲亚的废墟上后来建起了白人的社区,就名为Triomf(胜利),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图图大主教对此愤然说:这是“给我们伤口上撒一把盐。”
除索菲亚镇事件外,这种“清除贫民窟”的举动还有不少,如1960年代博塔政府以类似强制手段拆除了开普敦黑人打工者聚居的第六区。这类行为留下了持久的历史创伤,索菲亚旧址如今竖着题为《驱逐》的壁画,而开普敦第六区则立有纪念碑:“过往的诸君:请记住世代居住在第六区的数千人,他们只因肤色而被驱离家园;请记住圣马可教堂和这个社区,他们曾抵抗了对第六区的毁灭!”
而中国的“清理贫民窟”更是毫不留情,其清理的规模也是南非绝对无法相比的。1990年代北京清理“浙江村”、“河南村”和近年来清理“上访村”,乃至很多城市近年来对外来打工者集中的廉租私屋区即所谓“城中村”的清除,都可谓犁庭扫穴。仅深圳一地,最近几年就曾几次“开展规模空前的拆除违建行动”,仅2004年的一次,“官方消息称相当于搬走一座百万人口的中等城市”,号称“百万之众告别窝棚”。行动最壮观时“拆除量以日均5万余平方米的惊人速度向前推进。梳理所到之处,临时窝棚纷纷夷为平地,隐居其中的外来流动人员不得不四处迁移寻找出路。”市领导宣称:“我们不但要像梳子一样把这个城市的角落梳理一遍,甚至要做到用篦子的程度……”。清了“关里”,又清“关外”,拆之不足,还放火焚烧。号称“行政性纵火”!拆了窝棚还不算,严厉的“城管”剥夺了他们赖以为生的板车、秤杆,他们孩子上学的“民工子弟学校”也屡被查禁。
即便这样,市里还是有漏网的“贫民窟”存在。2007年笔者在当地的一处漂亮的商品房小区墙外就看到山坡上龙眼树中隐藏着一片“家无四壁”不蔽风雨的窝棚。一个主人告诉我他来自粤西廉江县,在本市谋生已20年,一家人被赶来赶去,最后来此栖身。这里不仅无电无水,连地址也没有,家乡人有事,得打电话给他在市里的亲戚,亲戚再走来转告。当我要拍摄他的窝棚时他显得有些害怕。我说如果这里的状况被报道,你们会得到帮助的。他说哪里,如果报道出去,我们一家又会被赶走而无家可归了……。
当地政府为这种做法找根据:
一说城里的“城中村”是slum,拆除应该有补偿,而城郊的棚户是squatter,拆了就拆了。其实两者都是说不通的。首先国际上一般所谓“擅占”是指未经许可,说市里规划没有的就是“擅占”,这范围未免太宽。其实外来户租建棚户大都是基层政府允许、签过合同并且缴纳租金的。如果说违法也是基层政府违法,为什么不惩罚他们而惩罚穷人租户?正如有学者质疑:棚户“违法”存在有的已达20年,过去不拆(那时要用这些苦力)就是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造成的后果只让租户承受合理吗?而且“城中村”用于出租也未必是市里规划的,它与城郊棚户建筑质量不同,租金迥异,租用手续却大都类似,何以前者是slum后者就成了squatter?其实,“城中村改造”的补偿也是针对房主而言,对“流动工人”租户一样是无条件驱逐的,就他们而言所受待遇又有什么两样?
二说原来允许,现在有新法规了,赶走他们就有根据了。但且不说以“红头文件”式的行政法规驱逐人是否合理,这类立法本来也只应禁止今后,不应追溯既往。
三说这种“梳理”只是打击了“违法出租”的房主,租户只是搬家而已。这更是牵强:前述南非驱逐的索菲亚黑人也绝大部分是租户,因此把他们赶走也就不算驱逐了吗?
四说“梳理”“外来人”得到了本地户籍居民的支持,那南非就更有道理了:“白人城市”驱逐黑人难道不是得到白人市民全力支持的?
“梳理”的理由只有一个是令人同情的:有官员说深圳对外来工实际上在全国是最宽容的,正因为如此才涌进来这么多人。而小小深圳不可能容纳全国的穷人。的确,全国都在驱赶穷人而只要求深圳容忍棚户,确实有失公平。但是,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其他地方也应当扩大容忍、从而减轻深圳的压力呢,还是连深圳这“唯一容忍地”都取消,全国一致地驱逐他们?
其实当地不仅“梳理”了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也赶走了大量“农民工”,甚至市里正式建立的专门安置打工者的“安置区”,也是说驱逐就驱逐。深圳当年大兴土木时大量使用“流动工人”,为了不让城里出现“贫民窟”就在当时的城外设置了几个“安置区”,容纳了大量的外来工,实际上也就是深圳的“索韦托”。它们不仅法律手续齐备,而且曾经被广泛宣传过。如“冬瓜岭安置区”,1992年“经福田区建设局、国土局批准,在福田区莲花山冬瓜岭地域新建暂住人员安置区”,官方报道称为成功解决打工者居住问题的“冬瓜岭模式”,号称“外来人的安乐窝”、“外劳的乐土”。全国各地还来人参观学习。然而,城市建好了,官府顿时翻脸,打工者就成了多余人。政府要在这里给官员盖“福利房”(为了官员的“福利”而把穷人扫地出门,这应该是最典型的“负福利”了。)于是1998年5月27日出台“深府(1998)101号”文件宣布:“福田区冬瓜岭安置区,划给市住宅局作为福利房建设用地”。当年8月18日,“五家职能部门在冬瓜岭安置区强制实施联合执法行动”,制服了抗议者后,“拆违”15万平方米,一举驱逐4万人。9月11日《深圳商报》头版头条就宣称:《没有拔不掉的“钉子”》!
与南非的做法相比,我国上述驱逐“流动劳工”的做法有几个特点:
第一,规模更大、手段更严厉。南非的索菲亚镇事件驱逐了几万人就骇人听闻,比起深圳一次“梳理”百万人简直太小家子气了!索菲亚驱逐持续数年才得手,而深圳仅4个月就大功告成;南非也就出动警察拉人,深圳还发明了“行政性纵火”!南非的被驱逐者嚷嚷得举世震惊,又是拍电影,又是纪念碑,而深圳正如评论者所言,毫无组织资源的被驱逐者出现了“百万人的失语”!
第二,驱逐范围没有限制。南非自从取消“西部区”建立索韦托,把黑人从“二环外”赶到“四环外”以后,基本就不再向外赶了。后来驱逐的索菲亚、第六区等地基本上都是在主城区。索韦托这样的“安置区”很少被触动。而深圳是从“城中村”到“安置区”,再到“关外”原来宝安县的农村,只要被开发商看上了,政府“卖地财政”打上它的主意了,立马就“梳理”你没商量。
第三,南非当局拆除索菲亚镇以后还是对这些黑人贫民进行了安置的,在“四环外”的草坪镇给他们新建了住房。而且据说他们在这里交的房租要比原来在索菲亚少。这当然不能掩盖这种驱逐造成的伤害:从“二环外”被赶到“四环外”,房租本来就不可能一样。而黑人的交通及生活成本都增加了,生活质量无疑也受影响。但是相比而言,中国的上述“梳理”行动却基本没有重新安置。有人公然表示,梳理行动就是要淘汰那些“不适宜于在深圳居住的人口”。据估计,三分之二的被驱逐者被迫离开了深圳,余下的进入了“游击战”状态。“一些人撤到月亮湾花园附近的山沟中、荔枝林里,以及被拆后的废墟上,又搭起了简易窝棚。”这些人的生存处境比索菲亚的被驱逐者不知悲惨多少!
第四,随意性更大。南非立法虽是恶法,毕竟很少朝令夕改。就像“通行证法”虽坏,持了通行证毕竟就不会抓你。但就像我们有了“三证”逢到“敏感时候”还是会被“收容”一样,在“拆除违建”问题上当局也是随心所欲,今天自己设立“安置区”,明天又说那是“违章建筑”,横竖都是他有理。
从来没有人认为“贫民窟”是令人羡慕的。南非黑人领袖曼德拉曾描述约翰内斯堡的一处黑人贫民区亚历山大:“那里的道路什么也没铺,脏乱不堪,饥饿、营养不良的儿童半裸着身子四处乱跑,空气中混合着浓浓的煤烟,几户人家共用一个水龙头,路边水塘里的死水散发着恶臭,由于根本没有电,亚历山大被认为是一座'黑暗城镇'。夜间步行回家非常危险,……邪恶暴力经常发生,生命在这里是廉价的,夜里经常发生动刀动枪的暴力事件。”
没有人会对这样的状况表示满意。但是连这样的穷人区也不放过而要驱逐之,难道不是更加残酷吗?因此面对白人当局的“清理贫民窟”,南非的黑人精英都非常强调黑人在贫民窟的居住权利,倡导他们的维权斗争:曼德拉就指出:“尽管亚历山大的生活像地狱,但这里也是个致富之地,作为南非为数不多的地区之一,非洲人可以在这里积累私有财产,经营自己的产业。在这里非洲人不必向白人城管当局磕头。亚历山大是一片希望的沃土,见证了我们的人民冲破约束,成为城市永久居住者的历程。为了让非洲人留在农村或在矿上打工,白人政府坚持认为黑人本质上就是农村人,不适合城市生活。亚历山大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它却戳穿了这种无耻的谎言。其居民来自各个非洲部落,完全适应城市的生活和政治意识。城市生活有利于抹掉部落之间、种族之间的隔阂。”
让我们也听听这些话吧!
中篇四:南非与中国的“二元土地制度”
只许官“圈”,不许民卖:南非与中国的“二元土地制度”
经济腾飞的要素一是人力二是土地。而对人的束缚与对土地的束缚通常二位一体。尽管笔者并不认为土地这种特殊资源可以确立所谓“百分之百的绝对私有权”,宪政民主国家在公民授权的基础上为公益目的、作为公共服务行为对土地权利实行一定程度的干预也是正常的。但是那里“群己权界”是明确的,民主体制使“公权”不会被“私用”,而自由体制下界属个人的那些“私权”(其中当然也包括在结社自由基础上形成“集体”以及退出“集体”的权利)也不会被没收。只有“低人权国家”会把管制土地当作“原始积累”的手段,对老百姓实行强制性的“被集体化”以适应“圈地运动”、“卖地财政”和“空手套白狼”的需要。
在这方面,南非土地制度中一直存在英国传统与布尔传统的冲突。17世纪布尔人在南非最初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名义下的租让农场制,即政府出面任意征用土著人土地后,按种族身份特权“租”给布尔农场主使用。这种制度完全无视黑人的土地权利,特别便于白人国家圈占黑人土地,它与当时的黑奴制并行,成为布尔人原始积累的主要手段。但是它也造成地权不明晰,妨碍自由资本主义的发展。
19世纪英国占领开普殖民地后,在推行废奴改革的同时也试图进行土地私有化改革。1813年就宣布废除任意圈地的混乱制度,国有土地不再按身份批租,而是在市场上公开拍卖,价高者得。拍卖后土地即为私产,可以自由交易。这种“以买卖代替征用”的私有化土改主要有利于拥有资本的英裔,但其只认货币不论身份的私有制逻辑如果延伸下去,则黑人也将有可能购置地产,而白人国家将不便强征。因此这一改革受到布尔人的强烈抵制,一直难以推行。1828年英国殖民当局又颁布“关于改善霍屯督人和开普其他自由有色人处境”的第50号法令,规定黑人可以自由迁徙,有权购买和拥有土地。这一举措更惹恼了布尔人,他们因此大量离开开普地区向北迁徙,并建立摆脱英国统治的两个布尔共和国,最终引发了布尔战争。
但是英国战胜后为安抚布尔人,却不再坚持自由化土改。因此后来南非实行的仍然主要是战前布尔人的制度。如1894年的格伦格雷法规定:黑人实行部落传统下的份地制,在主要的好地都被白人国家圈走的情况下,该法伪善地在余下的黑人地区实行“平均地权”,规定部落必须保证黑人家庭拥有份地,但每份不超过10英亩,一家不能拥有多份,份地不能买卖。禁止白人把土地租给黑人。
1910年南非联邦建立后,英国传统与布尔传统仍然在土地问题上博弈,并在争论中通过1913年、1936年两个土地法,最后形成了一种“二元的土地制度”:在“最终实现南非白人国家所有”的大框架下,一方面,白人社会内部基本上按英国传统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上的私有地权制度。另一方面对黑人却强化了部落集体下的家庭“份地”平均使用制,不仅取消了1813、1828年英国人土地私有化改革时许诺的黑人购买、拥有土地的权利,严格禁止黑白间的土地交易和租佃。白人农场主可以雇黑人劳工,但不能向黑人出租土地。在工业化与都市化过程中大量放弃了农牧业而转变成市民的白人,其土地可以流转给其他白人农场主,或流转给国家用于项目开发,但决不能流转给黑人。而在黑人内部,当局也只承认部落土地所有制,不承认黑人家庭的私有制,并以法律“限制个人对土地的权利”,“限制个人土著土地拥有量”。
同时,即便是对这些黑人部落区保有的土地,国家也可以随意征用来搞开发。使用份地却没有所有权的黑人家庭也好,白人国家安排的黑人家园自治机构也好,都不能对白人国家的意志说“不”。
这样一种土地制度中的“二元结构”给南非白人当局带来两方面的好处:
一方面当局得以用部落身份束缚黑人,即便黑人长期在城里打工,也得不到市民的权利,同时又以黑人都在其部落内拥有份地为理由,把所谓保障的责任推卸给黑人部落,否认国家对他们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责任。在所谓“有序城市化”的名义下,经济繁荣时让他们进城卖苦力,一旦遇到萧条就把他们视为城里“多余的人”,竭力把他们赶回家靠部落份地生活,以此一次次地把危机的打击转嫁到他们身上。
另一方面,白人国家以防止“黑人无地”为由伪善地维持黑人部落集体所有制,但国家却可以凌驾于“集体”之上,利用不承认黑人土地私有权的方便,任意廉价征地,把黑人从一块又一块的故土赶走。因此,南非一方面从来不存在所谓黑人内部“土地私有自由买卖”造成“土地兼并”的问题,但白人国家“兼并”黑人土地的问题却比任何“土地私有制”国家都严重。当1936年南非土地关系最终定型时,占总人口78%的黑人只有南非13%的土地,而不到18%的白人(含白人统治的“国家”)却拥有全国土地的87%。
这样的土地制度如果没有全球化的市场经济背景,也就与中世纪差不多,不会比自由化的土地制度更有优势。但在现代资本主义已经达到的水平下,资本与技术的全球流动却使南非成为当代世界上“圈地运动”的典型地区,除了后来的中国,大概全球没有哪个地方像南非那样,一旦哪个投资项目取得了政府的同意,就可以随意拿到土地、进行低成本征地拆迁、赶走原住民。可以任意划拨的廉价开发土地与任意驱使的黑人劳工成为南非在全球化背景下“招商引资”的两大“优势”。由于既没有“钉子户”,所谓的“交易费用”也很低,南非的城市化用地与基础设施用地都比民主国家阔绰很多。她的大城市美轮美奂,大规模基础设施的建设也令人印象深刻,乃至十分“超前”。如前所述:南非尽管白人普遍有车,但由于多数黑人贫困,全国平均私车拥有率与发达国家相比并不算高。但南非的高速公路建设在1960年代前后就迅速发展,到1980年代这个高速公路系统规模仅次于美国和德国居世界第三,比英、法、日等发达国家都多。
民主化以前南非的这种二元结构的土地关系,在今天世界上最为相似的大概就是“经济奇迹”年代的中国了。我国改革前靠“人民公社”这种“被集体化”进行“社会主义原始积累”,改革后农民可以退出土地集体经营,但仍然无法退出地权“集体所有”,这种“被集体化”因而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中又发挥了更大作用。目前中国土地制度最突出的特点是:“只许官圈,不许民卖”。官府可以任意圈占土地,而农民则不能处置他们的“份地”。尤其在涉及改变用途时更是如此。笔者指出这就导致了土地问题上的“尺蠖效应”:如果“保护耕地”之说得势,上面就会更加严禁农民自愿售地,但官府圈地仍然是想圈就圈;如果“无需保护”之说得势呢?那官府就会更加狂圈土地了,但农民却仍然不能自愿售地。南非的土地制度最基本的特征也是这样。只是他们的黑人相当于我们的农民,而他们的强制性“部落所有制”相当于我们的强制性“集体所有制”。
当然有人说,白人南非规定黑人必须保持“部落所有制”而不许私有土地是用心险恶,是要抢黑人的土地。而中国官府规定农民必须保持“集体所有制”而不许土地私有是出于好意,是怕农民不知惜地、胡乱买卖沦为“无地农民”。我曾指出对于这种说法最好的判断就是:假定你真的关心农民竟然胜过农民关心他自己,担心农民鼠目寸光可能会自断退路,我说农民没你想像的那么傻,也说不服你,那么好吧,你可以管制农民卖地,也就是“农民如果想卖,未必就可以卖”。但你能不能至少把地权归农实行一半,同意“农民如果不想卖,就可以不卖”呢?如果做不到这一条,遏制不住“圈地运动”,又何谈什么防止“无地农民”?假定你真的希望农民在涉地事务中增加“集体谈判能力”而害怕他们一盘散沙受人欺负,那更简单:为什么不允许他们自组农会?其实制度的逻辑要比那难以猜测的“用心”更重要。一种官府权力不受制约、而百姓权利不被承认的制度安排无论初衷多么良好,结果都是可想而知的。
这一点可以从南非“黑人家园”建设中汤姆林森土地改革的失败看得很清楚。事实上南非当局尽管搞“圈地运动”的铁腕十分了得,但为了维持“流动工人”制度、防止黑人“无序”地进入城市,他们也希望以一小块份地拴住黑人,而防止他们放弃土地,完全脱离“黑人家园”。为此,负责规划“黑人家园”建设的汤姆林森委员会于1950-60年代之交实行进一步强化土地管理的改革。除分流部分黑人在“家园”离土不离乡地就地进入“地方工业”外,务农黑人的土地要重新分配,而且规定用途,农用地不得放牧,牧用地不得种粮,更不得随意改作农牧以外之用。这不是也打着防止黑人“无地”的旗号吗?但是黑人并不领情,他们使用土地的自由被进一步约束,自觉受到损害,纷纷起来抗争,一时南非大有处于“农民起义”之势。终于使这一“改革”流产。
应该说,从黑人只有南非13%的土地这个比例看,南非白人圈占黑人土地的情况要比我国的“圈地运动”更严重。这无疑是300年种族压迫留下的最严重后果之一。南非民主化以后它仍然是个严重的后遗症,民主南非新政府为了解决土地问题仍然面临艰巨的任务。但我国改革后仅30年,实际上“圈地”的狂潮起来还是在1992年以后,至今不过十多年,而“失地农民”已多达7000多万。另据权威估计,这一数字到2020年将达到1亿人。显然其速度要比南非几百年的圈地快得多。南非早年掠夺黑人土地的规模大,主要是因为农业时代南非布尔人大农牧场的发展。中国则没有“市民农场”,国营农牧场也并非农业的主体,所以农业圈地以往并不发达,“圈地运动”主要以建设用地为主。但是近年来中国以“规模经营”、“现代农业”为名的强制圈地却势头极猛,上千、上万亩甚至十几万亩的中国式“布尔农场”纷纷崛起,多次酿成惊人新闻。如2001年江西的“蒋巷事件”一举圈地5万多亩,而1998年山东沾化“中澳合资金角农牧公司”一次圈地竟达15万亩之多。由于有权力后台,这些事件虽经民众抗议、媒体曝光,却无法解决。
进入工业化时代后南非农业圈地已渐停止,建设用地则由于南非过去圈占的“国有”空地尚多,在实行所谓“班图自治”后已不轻易向黑人部落土地伸手。而如今中国“征用”建设用地更要比南非随意得多,许多恶性事件,如定州事件、汕尾事件等都因此而发生。
我国的“失地农民”很难定义,近年来的“圈地”在很多地方是利用户籍制度宣布“镇改街、村改居,农民变市民,土地变国有”来实现的。农民被宣布为“市民”后即不再是“失地农民”,但实际上他们是否找到别的职业,完全是个未知数。所以农民失地的实际规模完全可能更大。国外有研究认为,考虑到失地农民与未失地农民中土地使用不均、农业内部“二田制”、“公司加农户”等“规模经营”的发展,综合计算,到1990年代,中国农民实际土地占有的吉尼系数就已达到0.41,明显高于日本与韩国。有人甚至认为1988年中国农地调整前的吉尼系数为0.50,调整后仍达0.47,达到了台湾、埃及与埃塞俄比亚的水平。现在的情况当然更严重。
而另一方面,所谓南非白人圈占了“全国土地的87%”其中是包括国有土地的。黑人保有的土地虽经掠夺,占国土比例不大,但其每户持有的份地绝对面积(约8英亩,即49亩)仍远远超过我国农民。而在部落份地制下,务农的“无地黑人”其实并不多,南非农村黑人与我国农民一样,面临的主要是土地不足,狭小份地下的农业比较经济效益极其低下,往往不足以糊口。
有些人认为,印度、拉美乃至菲律宾等第三世界诸国城里出现大规模贫民窟是由于他们实行农民土地私有制,土地自由买卖造成“两极分化”,使大量“无地农民”涌进城市。南非种族隔离时代的理论家,如下文还要提到的汤姆林森,也是以类似理由禁止黑人私有土地的。但南非、中国乃至上述各国的历史与现实并不支持这种说法。印度、拉美确实有土地集中、无地农民众多的问题。但这是历史上的强权掠夺所造成,并非“小农私有,土地买卖,两极分化”的结果。而且近几十年来这些国家虽然没有搞激进土改,但土地集中程度还是不断下降的。过去他们的“无地农民”比现在多得多,但城里贫民窟却远没有现在的规模。显然,只要农业比较效益低下,无论什么“所有制”下农民都会产生进城动力。而城里如果对他们不排斥,他们进入的门槛更低,进入人数也会更多。印度、拉美的问题在于:这时假如经济发展速度跟不上,农民进城后哪怕并不比他们进城前差,但只要其就业水平与收入不能很快提高,国家又无法提供足够的福利保障,贫民窟就会变成一种长期存在甚至日益严重的“城市病”。但是农民进城后生活并不能一下子赶上一般市民,因此会暂时栖身于“贫民窟”,这其实是城市化的普遍现象。种族隔离时期南非“白人城市”没有贫民窟,不是因为他们强制黑人搞“土地集体所有”取得成功,而是因为他们只许黑人住在索韦托那样的地方,而中国的城市“没有贫民窟”如果是因为“土地集体所有”,那些严酷不亚于南非的“收容”、“城管”、“暂住证”与“梳理”,难道都是吃素的?
-
秦晖:从南非看中国——低人权优势下的经济奇迹(2010)
注释:
- 江时学:《“拉美化”是伪命题》,《拉丁美洲研究》,2005年第1期。
- 朱晓雪. 王嘉徵:《首钢:秘鲁的血色黄昏》,《环球企业家》2004年9月总第102期。
- 盛立中:《学会同工会打交道中企海外扩张遭遇工人运动》,《南风窗》2004年10月18日。
- http://www.atns.net.au/agreement.asp?EntityID=3980;参见大松. 余芳倩:《中铝转型:国际化和多金属》,《国企》2007年11月号。
- 海因.马雷:《南非:变革的局限性--过渡的政治经济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序第5页
- 例如Callisto E.Madavo,Government Policy andEconomic DualisminSouth Africa.Canadian Journal ofAfricanStudies.V1(1971),pp.1932.O.P.E.Horwood,EconomicBalance,DualismandGrowth,With Applications for the South AfricaEconomy.The SouthAfrica Journal of Economics.September 1965.etc.
- 例如:论述中国“二元结构”的最权威著述之一,郭书田. 刘纯彬著《失衡的中国》(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就明确地说这个概念来自刘易斯。(见该书7页)
- 学界早有人指出波耶克对印尼的研究(J.H.Boeke,EconomicsandEconomic Policy of Dual Societiesas Exemplified byIndonesia.NewYork:Institute of PacificRelations,1953)最早提出这一概念,早于刘易斯。
- 《中国城乡关系中存在着所谓“二元结构”吗?》,初刊于1994年,收入秦晖:《天平集》,新华出版社1998年,222-239页
- 陈文龙:《城乡壁垒抑或城乡二元结构》,《战略与管理》2001年第一期。
- DavidL.McKee and WilliamH.Leahy,Urbanization,Dualism andDisparitiesinRegional EconomicDevelopment.LandEconomics,Vol.46,No.1(Feb.,1970),pp.82-85;W.Beinart andS.Dubow(ed.),Segregationand Apartheidin Twentieth-Century SouthAfrica.London:Routledge,1995.
- 姚洋:《“农民工”的称呼可以休矣!》,《南方周末》2008年8月7日
- 夏吉生主编:《南非种族关系探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128页,N.J.Rhoodie&H.J.Venter(ed.),Apartheid:A Social-HistoricalExposition of theOrigin and Department of the ApartheidIdea.Capeton1960,p.26。
- S.L.Kark,The Social Pathology of SyphilisinAfrican,SouthAfrica Medical Journal, 1949:23,pp.77-84
- E.Wickery,Grootboom's Legacy:Securing theRight to Access toAdequate Housing inSouth Africa?New York:Centerfor Human RightsandGlobalJustice,2004.P.8
- M.Bole-Richard,VictimesdelaPolitiqued'“UrbanisationOrdonnee”:Les“Surplus People”en AfriqueduSud.Le Monde,1-4-1987.
- 赵树凯:《农民流动三十年》,http://hi.baidu.com/qingsongqing/blog/item/6e4d30f70728d726720eec89.html
- 夏吉生主编:《南非种族关系探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196页。
-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第6卷,175页;葛佶主编:《简明非洲百科全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618页。
- SouthAfrica Foundation,SouhtAfrica1993.P.21.按:原文如此,笔者觉得匈牙利与丹麦似乎不是一个水平,但无论哪一个,在非洲应该都是“奇迹”了。
- B.R.米彻尔主编:《帕尔格雷夫世界历史统计,亚洲. 非洲和大洋洲卷(1750-1993)》,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1037. 1048页。按:这是以现价计,如果以不变价格计,1946年以前无数据,1946-1976的30年间年均增长达5.1%,也是相当高了。
- 夏吉生主编:《南非种族关系探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168-169页。
- B.R.米彻尔主编:《帕尔格雷夫世界历史统计,亚洲. 非洲和大洋洲卷(1750-1993)》,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1112页。
- 夏吉生主编:《南非种族关系探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188页,V.Pillay,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Alliesor Instrument ofApartheid.InGroundLevel,4:2(1980),p.61。
- 海因.马雷:《南非:变革的局限性--过渡的政治经济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200-201页
- http://www.unirule.org.cn/SecondWeb/DWContent.asp?DWID=411
- 夏吉生主编:《南非种族关系探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166-167页。
- 南非白人总统博塔就一再这样说,见J.Allen,Rabble-RouserforPeace:the Authorized Biography of Desmond Tutu.NewYork:LynnC.Franklin, 2006.p.6。
- 夏吉生主编:《南非种族关系探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180页。
- 夏吉生主编:《南非种族关系探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170页。
- 葛佶:《南非--富饶而多难的土地》,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170页。
- 张象主编:《彩虹之邦新南非》,当代世界出版社1998年,151页。
- 参见秦晖编译:《南非之魂曼德拉》,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98年,387页。
- 海因.马雷:《南非:变革的局限性--过渡的政治经济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1页,阿明序。
- 海因.马雷:《南非:变革的局限性--过渡的政治经济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3页
- 海因.马雷:《南非:变革的局限性--过渡的政治经济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序第5页
- 南非共后来在共产国际的指示下改变了政策,消除了种族主义倾向,并转变为支持黑人解放运动。
- 海因.马雷:《南非:变革的局限性--过渡的政治经济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24页
- 海因.马雷:《南非:变革的局限性--过渡的政治经济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8页。
- 姚先国:《两极分化:福音还是灾难?》,学苑出版社,1989年,38-39页。
- 笔者用“负福利”这一概念表示与民主福利国家相反的一种再分配机制,这种“福利”不是向弱势者. 而是向强势者倾斜,不是减少. 而是增加不平等,即比“零福利”或“自由放任”更不公平。见《著名学者秦晖:中国离福利国家还差十万八千里》,《南方都市报》2008年4月14日。
- 当然从另一方面说,保持与南非的经贸投资关系对种族隔离制度的作用也是两重性的,除了放纵之外,也还有潜在的改变作用。正如前引夏吉生先生所言:“对外经济活动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种传播西方人权主义思想的媒介”,它在潜移默化瓦解着种族隔离制度的大堤。
- J.Allen,Rabble-Rouser for Peace:theAuthorized Biography ofDesmond Tutu.New York:LynnC.Franklin,2006.p.188
- 夏吉生主编:《南非种族关系探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133页。
- J.Allen,Rabble-Rouser for Peace:theAuthorized Biography ofDesmond Tutu.New York:LynnC.Franklin,2006.pp.12-13
- H.Lever,South AfricanSociety,Johannesburg,1978.P.274.
- 纳尔逊.曼德拉:《漫漫自由路》,谭振学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年,238页。
- 纳尔逊.曼德拉:《漫漫自由路》,谭振学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年,141. 81-82页。
- H.Lever,SouthAfricanSociety,Johannesburg,1978.P.274.
- 纳尔逊.曼德拉:《漫漫自由路》,谭振学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年,155页。
- (苏)Г.М.莫伊谢耶娃:《南非共和国经济地理概述》,河南人民出版社1976年,272页。
- 秦晖:《我的“早稻田大学”》,载于张承志等著:《秋华与冬雪》,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08年,223-236页。
- 据考证用该词表述种族政策最早见于1943年,但只是偶尔一见,初时并未引起注意。1947年竞选时,马兰主持南非国民党提出种族政策报告,其中40多次用了apartheid一词,从此这一概念广为人知。参见夏吉生主编:《南非种族关系探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127页。
- 参见秦晖:《中国改革前旧体制下经济发展绩效刍议》,云南大学学报2005:2pp.54-68
- 夏吉生主编:《南非种族关系探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178页。
- 张象主编:《彩虹之邦新南非》,当代世界出版社1998年,10页。
- 秦晖:《思无涯,行有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年,10页。
- 夏吉生主编:《南非种族关系探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125页。
- Migrant Labour andSegregation.Inhttp://www.anc.org.za/books/triumphs_part1.html
- Migrant Labour andSegregation.Inhttp://www.anc.org.za/books/triumphs_part1.html
- Migrant Labour andSegregation.Inhttp://www.anc.org.za/books/triumphs_part1.html
- 我的家乡广西当时发生惨绝人寰的“环江事件”:环江县因“亩产13万斤”引发“反瞒产”的人祸,导致饿殍盈野,饥民纷纷“盲流”求活。而县官怕“卫星”露馅,派人四出强行“收容”,他的一句名言后来载诸史册:“抓不回来,打死算了!”可以说,当时就算真有什么自然灾害,国家就算无力救援,以中国之大,丰荒互见,如果不是以“收容”之名抓捕逃荒者不许其寻求活路,何至于饿死这么多人哪!
- 约翰.根室:《非洲内幕》,世界知识出版社1959年,599页。
- 张象主编:《彩虹之邦新南非》,当代世界出版社1998年,131页。
- 有些城市的“三证”是身份证. 暂住证. 务工证,还有其他叫法。
- http://dzh.mop.com/dwdzh/topic/readSub_1_7767739_0_0.html
- http://news.sina.com.cn/z/bjwailai
- http://finance.sina.com.cn/x/20020319/182057.html。所谓四费指:城市增容费. 劳动力调配费. 治安管理费和计划生育管理费。
- http://club.chinaren.com/113483346.html
- 葛佶:《南非--富饶而多难的土地》,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99页。
- 《南方都市报》,2003年5月27日
- 《南方都市报》,2003年5月27日
- http://www.zuoxuan.com/bbsZX/list-ly.asp?boardID=18&page=98
- http://www.zuoxuan.com/bbsZX/list-ly.asp?boardID=18&page=98
- http://dzh.mop.com/dwdzh/topic/readSub_1_7767739_0_0.html
- 这本来是因为通行证不发给家属,并非出于优待。但后来南非一些产业需要女工,黑人妇女在无证条件下乘机进城,被认为是“钻了空子”。
- 纳尔逊.曼德拉:《漫漫自由路》,谭振学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年,184页。
- 葛佶:《南非--富饶而多难的土地》,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98-99页。
- 海因.马雷:《南非:变革的局限性--过渡的政治经济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59页
- 《佛山市治安人员如此查暂住证?》,http://club.chinaren.com/13/113483346
- 夏吉生主编:《南非种族关系探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172页。
- 海因.马雷:《南非:变革的局限性--过渡的政治经济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53页
- MigrantLabourandSegregation.In http://www.anc.org.za/books/triumphs_part1.html
- http://www.southafricablog.co.za/archives/soweto-johannesburg/
- 索韦托的廉租屋许多是政府机构所盖,但并非福利,而是完全按市场原则收租的,因此性质与廉租私屋相同。
- http://www1.southafrica.net/Cultures/sv-SE/consumer.southafrica.net/Why+South+Africa/Best+of+SA/Experiences/Soweto.htm
- 周雪松:《天通苑“歪打正着”没成巨型贫民窟》,《中国经济时报》2005年10月12日。
- 周义兴:《警惕中低价房区成为贫民区》,《经济参考报》2005年10月17日。
- 最近这种情况开始有改变的迹象,政府开始重视面向穷人的“廉租房”(不是“经济适用房”)建设,但仍然只面向城市户籍人口。2008年建设部官员首次表示廉租房建设“最后”会考虑农民工,但“最后”是什么时候则全无解释,而且他仍然表示坚持清除贫民窟的政策,这就产生一个问题:如果住在贫民窟不是向国家要求福利的理由,而是被“清除”的理由,那么谁来申请廉租房?难道让那些住在豪宅的人来申请吗?
- 吴维平. 王汉生:《寄居大城市:京沪两地流动人口住房现状分析》,《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3期。
- 李坤民. 王诚庆. 胡跃龙:《中国城市:不拒绝“豪宅”但要避免“贫民窟”》,《中国经济导报》2002年7月6日。
- 蒋耒文. 庞丽华. 张志明:《中国城镇流动人口的住房状况研究》,《人口研究》29卷第4期(2005年7月)
- 吴维平. 王汉生:《寄居大城市:京沪两地流动人口住房现状分析》,《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3期。
- 蒋耒文. 庞丽华. 张志明:《中国城镇流动人口的住房状况研究》,《人口研究》29卷第4期(2005年7月)
- 段成荣. 王莹:《流动人口的居住问题》,《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
- 上海市房地局. 市总工会. 市房产科研院和市社科院联合课题组:《上海外来人员居住问题调查报告》,2004年9月。
- 蒋耒文. 庞丽华. 张志明:《中国城镇流动人口的住房状况研究》,《人口研究》29卷第4期(2005年7月)
- 《黄奇帆接受外媒采访:重庆将永远不会出现贫民窟》,《重庆晚报》2007年06月15日。
- 任焰. 潘毅:《宿舍劳动体制:劳动控制与抗争的另类空间》,《开放时代》2006年第3期。
- PUNNgai. C.Smith,Putting TransnationalLabour Processin ItsPlace:the Dormitory Labour RegimeinPost-socialistChina.Work,Employment andSociety,21:1(March2007)
- 《性压抑成民工心头痛5%男性民工找过“小姐”》,http://www.sudabbs.com/simple/index.php?t69204.html
- 《男子霸占村里10余名留守妇女被毒打致死》,《生活新报》2008年4月23日。
- 《新京报》2006,7,17日C07版转《北京晨报》报道:《中科院3000例亲子鉴定查出22.6%非亲生》
- 参见秦晖:《什么是农民工的“退路”?》,《经济观察报》2009年2月23日
- 海因.马雷:《南非:变革的局限性--过渡的政治经济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66页
- 恩格斯:《论住宅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一版第18卷,237. 239页
- 参见秦晖:《城市化与贫民权利》,(待刊)
- 最近的例子,见文贯中:《论降低城市化成本以提升内需的紧迫性》,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研讨会会议资料》,2007。他建议叫“平民区”,这个说法恐怕过于浪漫:如果“流动人口”才是平民,难道户籍人口就是权贵?如果两者实现了自由混居,还有“区”分的必要吗?如果没有实现,中国政府能公然划出“权贵区”与“平民区”吗?
- 蒋耒文. 庞丽华. 张志明:《中国城镇流动人口的住房状况研究》,《人口研究》29卷第4期(2005年7月)。
- 秦晖:《以强凌弱,于国何福?于民何利?》,《中国新闻周刊》2003年06月23日
- 纳尔逊.曼德拉:《漫漫自由路》,谭振学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年,130-140页。
- J.Allen,Rabble-Rouser for Peace:the Authorized Biography ofDesmondTutu. New York:Lynn C. Franklin,2006. p.58。
- J.Allen,Rabble-Rouser for Peace:the Authorized Biography ofDesmondTutu. New York:Lynn C. Franklin,2006. p.2。
- 《南方都市报》2004年4月13日
- 顾则徐:《火烧“违建”宣示了什么?》,《南方都市报》2007年9月4日
- 陈鸿奕:《暂住人员的安乐窝》,《深圳特区报》1993年4月28日。
- 乐山:《百万人的失语》,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8&PostID=542979
- 金城陈善哲:《深圳“梳理行动”:急速城市化的中国标本》,《21世纪经济报道》2004年8月9日。
- “违章建筑”的概念不是不能使用,但必须在尊重人权的前提下。笔者认为首先这“章”不能只是利益有关一方(例如想给自己的官员找地方盖豪宅的某衙门)下个“红头文件”就算,像扒房赶人. 甚至烧房抓人这样事关基本人权的事,怎么能不立法?而且立法过程也应该有各方参与,无论代议制还是听证制,都应该有“流动人口”的声音。其次,这“章”也应该合乎常人情理,至少要回答:如果不违这个“章”,“暂住者”能在哪里安身?最后,这“章”还应该有点严肃性,不能朝令夕改而且改了还追溯既往,不能我想用苦力就让你盖棚子算是“安置”,用完了你这棚子就算“违章”了,或者我没打这地的主意时不管你,我想用这地赚钱了就说你“违章”了。
- 纳尔逊.曼德拉:《漫漫自由路》,谭振学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年,64-65页。
- 李新烽:《南非土地制度研究》,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农业经济系博士论文,2000年,7-8页。
- 李新烽:《南非土地制度研究》,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农业经济系博士论文,2000年,28-31页。
- M.Bole-Richard,Victimes de la Politique d'“UrbanisationOrdonnee”:Les “Surplus People” en Afrique du Sud.LeMonde,1-4-1987.
- 李新烽:《南非土地制度研究》,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农业经济系博士论文,2000年,27页。
- 徐歌:《独闯非洲》,中国文联出版社2004年,106页。
- 秦晖:《什么是农民工的“退路”?》,《经济观察报》2009年2月23日。
- Govan Mbeki,South Africa:The Peasants'Revolt.Harmondsworth,UK:PenguinBooks,1964,此书网络版见非国大官方网站。
- 中国失地农民的规模一直没有准确的说法,前些年流行的几种说法在3000-6000万之间。最近于建嵘认为早在2002年失地农民的数量已达6630多万人,约占中国公民总数的5%;(于建嵘:《深入到失地农民中去》,《南方周末》,2005年7月14日)如果是这样,如今这个数字不可能低于7000万。
- 《民进中央:失地农民数量迅速扩大2020年将超1亿》,《中国青年报》,2009年03月14日。
- 据中央电视台2001年9月21日《今日说法》节目:“如此土地流转”报导。
- 《中华工商报》2009年8月10日,《大宗土地流转监管不能缺位》
- 如“蒋巷事件”在农民告状. 镇上出动警力“维持秩序”. 中央电视台等暴光此事后,11月间《中国民兵》杂志却推出重头通讯《挺进鄱阳湖》称:“广东省共产党员xxx跨越千里当农民,率领一支以民兵为主体的青年科技队伍挺进江西省鄱阳湖畔,租种南昌县蒋巷镇土地5万亩,……体现了农业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方向,引起了江西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云云。而山东沾化“中澳公司”圈地后外资竟无下文,官府在这种情况下居然又把土地转给另一家公司,并多次抓捕上访人员。事件迁延至今。
- 农口有专家告诉笔者:全国失地农民数字是根据全国征地总规模除以农民人均有地规模得出。但是很多农民并非全部土地被征,因此全部失地的农民会少于此数,而部分失地的农民则超过此数。但国际上所谓“无地农民”并非仅指完全无地者。只要余地不足以谋生都算,如果这样,则我国的“无地农民”已经为数惊人。
- Keith Griffin,Azizur Rahman Khan and AmyIckowitz,Poverty andthe Distribution of Land. University ofCalifornia,Riverside,2000. p.80.
- Azizur Rahman Khan and Carl Riskin,“Incomeand Inequality inChina:Composition,Distribution and Growth ofHousehold Income,1988 and1995,” in China Quarterly,No. 154,June1998
- L.E. Neame,The History of Apartheid,London,1962. P.119.
- 纳尔逊.曼德拉:《漫漫自由路》,谭振学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年,160页。
- Govan Mbeki,South Africa:The Peasants'Revolt.Harmondsworth,UK:Penguin Books,1964
- 夏吉生主编:《南非种族关系探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148-149页;宁骚:《试论南非班图斯坦制度》,《北京大学学报》1980年第1期,88页。
- 英国人在黑人区设立的议会1/4成员是白人,3/4是黑人,但议会是咨询性的,其决议要白人行政长官审查后才能生效。
- 纳尔逊.曼德拉:《漫漫自由路》,谭振学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年,155页。
- L.E. Neame,The History of Apartheid,London,1962. P.78.
- 夏吉生主编:《南非种族关系探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145页。
- 夏吉生主编:《南非种族关系探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146-148页。
- 夏吉生主编:《南非种族关系探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151页。
- 葛佶:《南非--富饶而多难的土地》,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107页。
- 1991年共约1685万人,见夏吉生主编:《南非种族关系探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36页。
- 所谓福利国家,其福利并非“皇恩浩荡”,而是民众责成政府履行的一种服务。有之民众无需感恩,无之民众可以问责,显然这样的国家只能是民主国家。
- 夏吉生主编:《南非种族关系探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162页。
- R.W. Fogel and S. Engerman,Time on the Cross:the EconomicsofAmerican Negro Slavery. Little Brown,1974; R. W.Fogel,WithoutContract or Consent. Norton,1989.
- 夏吉生主编:《南非种族关系探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201-208页。
- 参见秦晖:《全球化中的“中国因素”与世界未来》,《领导者》总20期,2008年2月。
- 以上跟贴见凯迪网络“猫眼看人”http://club2.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2825877。在60多个跟贴中有“丁小平特别局”. “灰色空间”. “duket”. “阿田”等几个网友都发表了类似意见。另外,正式为文批评笔者的法国华人宋鲁郑先生也有类似观点,他在提到本人指出南非民主化后的问题时就对南非变革极表不屑,认为“这样的民主”不如不要。见宋鲁郑:《中国经济奇迹的根源是“低人权成本”吗?--谈秦晖先生<南非:中国的前车之鉴>》,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1/1/395167.shtml
- 课题研发组:《城管执法操作实务》,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6年。这本培训教材关于“城管”抓小贩时出手要狠,“不能轻易放过”,要干得“干净利落”,“将所有力量全部使用上”,做到“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的说法在网上披露后引起舆情哗然。
- http://www.china-review.com/gao.asp?id=20942。
- H.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97页。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105页。
- 《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36卷,350页。
- 见《毛泽东选集》一卷本,人民出版社1968年,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