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动态 帖子 677 评论 4316 短评 57 收到的赞 送出的赞
  1.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中国民运与台湾主权

  2.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盧躍剛 - 趙紫陽傳:一位失敗改革家的一生 pdf下载

    @消极 #121161

    过奖过奖。

    司马辽太郎都远不及司马迁,我离司马迁还差十万八千里的N次方啊。

  3.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盧躍剛 - 趙紫陽傳:一位失敗改革家的一生 pdf下载

    这个PDF版没有上卷开头的几张照片。

  4.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盧躍剛 - 趙紫陽傳:一位失敗改革家的一生 pdf下载

    这本书我读过一遍,有一些错误。

    ①24页原文:赵临终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中组部部长曾庆红曾代表中央去医院看望

    接错:曾庆红于2002年10月卸任中组部部长,2002年11月出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所以曾庆红担任政治局常委期间并没有兼任中组部部长。当时曾庆红的正确头衔是政治局常委兼国家副主席。

    ②10页原文:右二为邓小平长女邓楠。

    纠错:邓楠不是邓小平长女,邓小平长女是邓林,邓楠是邓小平次女。

    ③13页原文:1986年4月,国务院副总理李鹏、水电部副部长兼三峡省筹备小组组长李伯宁

    纠错:1986年李伯宁不是现任的副部长,李伯宁在1984年卸任副部长。在1986年,他正确的头衔是水电部顾问。

    ④8页原文:1985年7月,赵紫阳视察辽宁省大连市,大连市金河区

    纠错:大连没有金河区,应该是金州区。

    ⑤169页原文:大计委的许可权与周恩来领导的国务院平行

    纠错:大计委存在的时候,还没有国务院。周恩来当时是政务院总理。

    ⑥787页原文:1980年初,田由四川省财政厅长调国务院任副秘书长

    纠错:田纪云是1981年出任国务院副秘书长,不是1980年。参考人民网田纪云简历。

    ⑦979页原文:1989年4月,政改室召开五四运动座谈会,全国人大政策研究室主任、邓小女儿邓榕与会发言

    纠错:邓榕是全国人大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不是主任。

    ⑧1039页原文:1979年1月访美,美国人给邓副总理以国家元首的礼遇,紧接着的对于越战争

    纠错:1979年邓小平访美,美国给邓小平的是政府首脑的礼遇,而不是国家元首。

    ⑨26页原文:第八次谈判在中南海,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常务副主任兼胡锦涛办公室主任令计划主持。

    纠错:胡锦涛办公室主任应该是陈世炬,而不是令计划。参考人民网陈世炬简历。

    ⑩1247页原文:北京市长陈希同签署《北京市政府令》,宣布20日十时起对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石景山区、海淀区、朝阳区实行戒严……

    纠错:此处遗漏丰台区

    ⑪第27页原文:一些老人如原国务院秘书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副组长杜星垣也托人带话给赵家子女

    纠错:杜星垣并不是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副组长,他是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秘书长。

    ⑫1053页原文:华国锋的出访则创造了一个记录,有史以来,中国第一位国家元首(皇帝)访问西方发达国家,一时轰动

    纠错:华国锋不是国家元首,当时的国家元首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

    ⑬14页原文:1987年11月,赵紫阳在江西考察……。右二为江西省委书记吴官正

    纠错:吴官正在1987年不是江西省委书记,当年他是江西省长。吴官正是在1995年出任省委书记的。

    ⑭787页原文:万的简历是,1952年从西南局调北京任建筑工业部副部长

    纠错:应该是建筑工程部而不是建筑工业部。

    ⑮1188页原文:《邓小平年谱》的出版时间是2004年,前一年中共十六大刚刚完成权力交接

    纠错:十六大是2002年召开的,不是文中的“前一年”(2003年)。

  5.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中国民运与台湾主权

    @消极 #121144 靠美国上台,也可能会对美国人反咬一口。毛泽东后来不也和苏联闹翻了吗?

  6.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中国民运与台湾主权

    中国民运和台独是毫不相关的两回事。

    中国民运即使成功了,也不等于中国民运政府会支持台独,会尊重台湾主权。

    历史上,美国多位总统都曾经通过对外战争来凝聚民意,帮助自己连任。

    未来中国的民选总统或者总理,也完全可能通过打台湾,搞大中国主义来凝聚民意,帮助选举。

    说的更绝一点,中国人民到时候很可能用选票决定要屠杀台北城。

    西方人主张的“民主国家没有战争”的理论,很可能未来毁在中国人手里。

    现在台独和民运合作,完全是因为“敌人的敌人都是朋友”而已。当民运在中国掌权了,也不等于他们就会允许台独。

  7.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答问题

    台独是否有很多人支持特朗普?为什么?

    @消极 #121101 可能是因为小布什骂陈水扁是troublemaker吧

  8.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陈士杰版宪政体制简述

    @维尼吃屎 #121014

    张三总理被国会倒阁了,然后总统提名李四,结果李四也没有被国会同意。

    那么只能解散国会重新大选了。

    在大选期间,由李四换下张三,出任代理总理,制止新国会产生新总理。

  9.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陈士杰版宪政体制简述

    @维尼吃屎 #121016 代理总理。

    国家不能一日无主啊,只是代理到国会重选为止。

  10.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陈士杰版宪政体制简述

    我设计的宪政体制大体如下:

    总统是虚位元首,总统由国会议员和省议员组成的全国大会选举产生。

    国会是公民直选产生,国会议长是议员互选产生。

    总理人选由总统在咨询议长、各党党鞭和部分议员的意见后向国会提名,然后国会过半数议员同意后出任。所以总理不一定是国会议员。

    内阁各部部长是总理向国会提名,然后国会过半数同意后出任。

    国会可以过半数议员罢免个别部长。

    国会可以过半数议员倒阁。倒阁需要过半数议员表决同意,然后在倒阁案成立之后,总统要在几天内陆续征求全部国会议员的意见,然后总统在十天之内提名一位总理继任人。如果总统提名的总理继任人获得国会过半数同意,那么总理就直接换人了。但如果没有获得国会过半数同意,那总统只能解散国会重新选举。国会被解散后,由总统提名的、但未获得国会过半数同意的总理继承人出任代总理。

    宪法法院大法官、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长、中央银行委员的产生方式和总理一样。但大法官和最高法院院长需要百分之六十的国会议员同意。

    然后一个人担任总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年,担任国会议员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年,担任议长的时间不得超过十年。

    大家对这套宪政体制有什么疑问和困惑请写出来,谢谢。

  11.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议会制为了保证行政的专业性,内阁成员必须是专业人士

    专业人士?你这话什么意思?

    意思是教育部长必须是老师出生?

    农业部长必须当过农民?

    这也不一定吧。

  12.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答问题

    中国历史上有哪些“起义”“造反”是不正义的?

    不好说是不是正义。

    古代的起义全都是狗咬狗,因为建立的都是专制政权。

    无非是换了一个皇帝的姓氏而已。

    当然,我可以说每个造反的人都是正义的。因为他们可以造反成功,就一定证明之前的政权已经坏透了。

    但每个掌权之后的前造反者,逐步也都变成不正义的了。

    这个问题,只能说是狗咬狗了。

  13.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答问题

    中国历史上有哪些“起义”“造反”是不正义的?

    @刘慈欣 #120907

    是的,孙中山和蒋介石都曾经赞美过洪秀全,毕竟敌人的敌人是朋友。

    不过中华民国如果完成民主化,人民也不一定会捧洪秀全了。

    现在中华民国的教科书都不提太平天国了,也就没有洪秀全的评价这回事了。

    其实洪秀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也是正面形象,人民英雄纪念碑就是金田起义的壁画。

  14.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陈士杰版宪法注释:议长任期限制

    @消极 #120886

    当然,不过副议长一般情况下和普通议员差异不大了。

    副议长还不如党鞭重要。

  15.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陈士杰版宪法注释:议长任期限制

    宪法原文:

    (二十五)公民累计担任国会议长、副议长的时间不得超过十年。

    大部分国家的国会议长都没有任期限制。

    虽然我写的宪法规定议员任期不得超过二十年,但如果有一个党政大老第一次做议员就当选议长(和游锡堃一样),然后当了二十年国会议长。二十年国会都是一个人主持,感觉不妥当。一个老油条的议长对总理的施政不利。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和副委员长都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限制,所以规定议长任期不得超过十年是不错的选择,也就是在议会不提前解散的情况下的两届。

    各位有什么想法请写出来,谢谢。

  16.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谈谈阴谋论

    @消极 #120840

    顺着吐槽一下索罗斯。他几年前娶了一个比自己女儿还小的女人当老婆,让我觉得很恶心。和杨振宁一样。

  17.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谈谈阴谋论

    陰謀論的本質是邏輯上都能圓過來,但是沒有任何證據。

    所以陰謀論無非是把小說劇本換成真名實姓的社會名人而已。

  18.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答问题

    民主的屠杀是正义的吗?

    @kill_ccp #101784

    民主的中国,能不能通过全民公投,合法武统台湾?

    民主的美国,能不能通过全民公投,合法核平中国?

    美国核平中国是不可能的,如果美国人用核弹把中国炸平,那么地球也就毁掉了。

    不过民主的中国是很可能打台湾的。美国总统会用战争来凝聚民意,赢得选举。那么以后的中国总理也完全可能靠战争来赚选票。最能赚到选票的,就是挑动民族主义,然后去打台湾。

    所以我给很多台湾人说过,中国民主化和台独没有关系,中国人民到时候完全可能用选票决定屠杀台北城。

  19.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陈士杰版宪法特征:设立特殊法案

    陈士杰版宪法原文:

    国籍、选举、罢免、公民投票等重要事务由特殊法律规定。特殊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由国家议会或者国家议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成员五分之三以上通过。

    把国籍、选务等重要事务放在特殊法案中,特殊法案的修改需要60%的议员同意。这就保障几乎只有跨党派才能修法。这种法律太重要了,如果一个过半席位的政党就能修改,可能在选举的时候出现“球员兼裁判”的情况。

    举个例子。罢免韩国瑜的时候,就有国民党的立委担心,民进党可能会在韩国瑜被罢免之后,再上修罢免门槛,让蓝营没法对绿营政治人物实施报复性的罢免。虽然民进党不能这么做,但是民进党完全有能力这么做。

    各位要什么想法请写出来。

  20.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赵小兰辞职,川普和共和党建制派彻底翻脸

  21.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像不像六四?

    @InspectorBen #120657

    选举是否公平,这是司法机关决定的问题,不是平民靠群众运动可以解决的问题。

    如果只要人民觉得不公就可以靠群众运动来解决,那么人民群众难道有权手撕辛普森?

  22.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像不像六四?

    天安门广场是公共场所,天安门广场不是国家的立法机关。

  23.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像不像六四?

    拜登是老百姓选的,邓小平是选的吗?

  24.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麦迪逊谈治国理政

    @食人大佐韦国清 #120644

    代议制要是不贴近民意,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选议员?我们恢复科举制算了,考入公务员系统,然后在官僚系统里面往上爬。选出来的议员不代表民意?那我们要他们干什么?

  25.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麦迪逊谈治国理政

    @食人大佐韦国清 #120644

    假设人民不要二十三条,人民就算不能公投,但是人民对政府很不满。

    到时候反对党也可以会推动倒阁,几年后的选举执政党也会大败。

    政府永远不能和民意对抗。既然如此,不管怎么直接给人民公投废约权,还可以减少政策的耗损和拖延,提升整个国家机构的效率。

  26.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麦迪逊谈治国理政

    @食人大佐韦国清 #120644

    中国过去三千年几乎都是独裁者,如果中国学习美国的那一套,总统分分钟变成皇帝啊。

    在大众民主的时代,在互联网时代,民粹政治不可能避免。

    如果为了防止民粹,那只能搞一个习近平当皇帝了。

  27.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陈士杰版宪法公投注解:公投和政府的决议

    宪法原文:

    国会有权撤销中央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国会可以撤销政府做的决策。比如蔡英文宣布开放美猪进口,那么立法院就可以否决掉蔡英文的决定。毕竟陈士杰版宪法是议会制的,政府的行政权来自于国会的授权,所以国会当然可以撤销政府的决议。

    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撤销议会和政府的决议的权利。

    陈士杰版宪法的精神就是公投最大,政府和议会必须服从公投的决定,所以人民用公投的方式否决议会和政府的决议是理所当然的。比如议会批准政府盖三峡大坝,人民不愿意,那就可以公投的方式否决掉。

    国会有权将重大争议性议案交付全体公民由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的权力。重大争议性议案的公民投票需经国会四分之三以上议员发起,并且提交宪法法院审议。宪法法院认定议案没有违反宪法之后,最终交由全体公民由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

    重大的国会议案,如果议员拿不定主意,或者不愿意背这么大的历史责任,那么就可以交给人民公投,让人民来决定。比如修建三峡大坝这种议案,如果百分之五十几的议员支持,百分之四十几的议员反对,支持者和反对者之间也没差几票,导致这些议员们心里都没谱。那么议员就可以发起公投,支持和反对的两派举行几场政策辩论会,最后交由全民公投决定。

    各位有什么想法请写出来,谢谢

  28.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麦迪逊谈治国理政

    @食人大佐韦国清 #120638

    中央银行是独立的,中央银行不是内阁的一部分。这就防止总理为了选举而乱发货币。

    民粹也总比独裁者好多了。

  29.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麦迪逊谈治国理政

    @食人大佐韦国清 #120638

    张三总理搞了二十三条,结果人民公投否决了二十三条。张三如果觉得没法做了,那就内阁总辞换总理嘛。

    卡梅伦就是公投脱欧后辞职的。

  30.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麦迪逊谈治国理政

    @食人大佐韦国清 #120638

    代议制当然是越接近民意越好啊。

    如果国会的决策不能和民意完全相符合,那我们选议员干什么?

    不如直接换成科举制,废除选举算了。

    所以国会议员当然是越贴近民意越好,而最能贴近民意的当然就是公投。

    古代之所以需要代议制,是因为古代信息闭塞,沟通困难,不可能全国人民公决某件事情,所以只能靠议员来代表民意。

    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信息流畅,西藏的信息并不比上海更闭塞,所以当然可以直接用公投来顶替代议制。

  31.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台湾太阳花学运可以占领立法院近一个月,难道台湾比美国更民主?

    国会议长有国会警察权。

    行政院长江宜桦当年也派出警察赶走学生,但是立法院长王金平不同意。

    王金平等于是用学生摆了马英九一道,马王积怨已久,王金平正好用学生恶心一下马英九。

    如果今天蓝营民众冲进游锡堃管理的立法院,游锡堃绝对会让警察进来赶走示威者。因为游锡堃和蔡英文没有矛盾。

  32.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陈士杰版宪法注解:议员设立任期限制

    @消极 #120612 参议员连任不得超过两届,众议员连任不得超过六届,都是十二年,这不会削弱国会吧。

  33.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如何评价徐思远?

  34.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陈士杰版宪法注解:议员设立任期限制

  35.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陈士杰版宪法注解:议员设立任期限制

    陈士杰版宪法并不是英国的西敏制。

    总理和部长只要国会过半数同意就可以上任,并不要求总理或者部长必须是议员。

    所以总理或者部长可以是议员,但也可以不是议员,并不是硬性要求。

    因为如果各部部长都必须是议员,组阁的范围就太窄了。

  36.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陈士杰版宪法注解:议员设立任期限制

    今天美国国会有一堆连任几十年的老屁股,一堆参议员都是连任到死才换人。

    其实西方国家有很多任期长到吓人的议员,比如丘吉尔当了六十四年英国下议院议员。

    国会几十年都是老面孔,都是老油条,对民主政治非常不好。尤其是议会制,一堆国会老油条会坑死老百姓。

    因此我设计的宪法增加了一条规定议员的任期:公民累计担任议员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年。

    为什么是二十年?因为中共最恋权的江泽民也只当了四届人大代表(4×5=20),所以二十年大概四届或者五届国会,这个任期对一个政客而言足够了。

    台湾民主化之后,任期超过二十年的立法委员也只有王金平、柯建铭、丁守中、李庆华、沈智慧等寥寥几个人。

    但由于陈士杰版宪法里面,总理不一定必须是国会议员。所以为了防止总理独裁,又单独加了一条“公民担任总理累计不得超过十五年”的条款。

    各位有什么想法请写出来,谢谢。

  37.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停止脑残粉行为,人人有责

    @刘慈欣 #120520 郭文贵诚信破产,跟着他走的不多。反而陈破空、文昭、江峰、唐浩、大宇的追随者一堆一堆的。

  38.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停止脑残粉行为,人人有责

    现在把拜登和中共划等号的是法轮功,然而华人政论YouTuber十之七八都和法轮功脱不了干系,所以就导致墙外华人键政圈大部分都是拥护川普的,甚至拥护到莫名其妙。

  39.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如何评价徐思远?

    @洛天依言和江泽民 #120451

    我们不恨中国文化、不恨汉字,我们只恨中国的统治者。

    金灿荣、胡锡进们也不恨美国文化、也不恨英语。不存在公开表示英语是垃圾的五毛。

  40.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如何评价徐思远?

    徐思远是极端逆向民族主义,基本上的论调就是“中国人做的饭不如白人拉的屎”、“白人放的屁都比中国人种的花更香”。

    这种论调实际上对墙内民众毫无说服力,甚至起到的都是反作用。

    如果观察者网想鼓吹一下民族主义,随便找一期徐思远的节目就是超级好的题材。这种节目本质上是给敌人(中共)送弹药。

    徐思远基本上和曹长青是一路的,就是极端右派,把美国左派和中国共产党划等号,认为支持民主党就是支持共产党。这一点上和刘仲敬不一样。

    刘仲敬好像就是想让各省独立,然后给各省编自己的语言和文字。

    刘仲敬最大的敌人是中国的统一,徐思远最大的敌人是中国的文化。

    讽刺的是,徐思远这么恨中国文化,却还天天用中文混饭吃。

  41.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麦迪逊谈治国理政

    @食人大佐韦国清 #120389

    民选议会不一定能代表人民,美国国会现在很多法案根本和民意不符。

    议员只是人民的代理人,人民太忙所以让这些议员代表人民议政,议员不应该是人民参政的唯一渠道,议会不应该垄断民意。

    公投的决定如果和议会的决定不一样,这不是公投的错,而是代议制没有“代”好。

    我设计的公投方面的法律如下:

    (十四)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制定法律或者修改现行法律的权利。

    (十五)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撤销现行法律的权利。

    (十六)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撤销议会和政府的决议的权利

    公投直接制定法律,法律绝对代表民意。这样就可以避免议会被财团绑架,议员不为人民服务而为资本家服务,资本家的游说集团影响立法。今天美国很多问题,就是由于国会太腐败,人民除了能投票之外就没办法牵制国会议员。立法权被国会那几百个议员垄断,导致很多利民法案被搁置,但很多害国害民的法案却都通过了。

    (十七)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罢免现任总理或者地方政府首长的权利。

    这也是避免独裁者的。如果总理做的太烂,国会又超级腐败,人民可以绕过国会直接罢免。

    总理是最高行政首长,如果只有国会可以控制行政权,容易出现“国会专政”。

    虽然总理是国会议员,总理的国会选区选民只要罢免总理的议员职务,总理自然就卸任了。然而如果总理对自己的选区照顾的很好,但导致全国其他地区的人民非常愤怒,人民可以直接公投罢免总理。

    (十八)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罢免发布特赦令的权利。

    这一条主要是照顾阿桑奇、斯诺登这种犯人。阿桑奇动了资本家和政客的奶酪,政客是不可能特赦他们的。但很多人民支持他们,所以人民可以通过公投的方式特赦这种犯人。

    (十九)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五四运动就是反对中日《二十一条》协定,学生上街游行,火烧赵家楼。但宪法这一条,直接赋予人民通过公投的方式废除政府和外国缔结条约的权利,以后再出现这种情况,中国人民不用上街游行了, 直接发动公投废除中国政府和外国签订的协定即可。

    (二十)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宣布结束战争状态的权利。

    美国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反越战运动是轰轰烈烈,甚至还闹出人命了(1970年肯特州立大学屠杀)。这条法律直接赋予人民宣战权。如果政府发动一场不得人心的战争,人民可以通过公投的方式结束战争,直接调回军队。

    (三) 宪法法院裁决议会或者公民投票制定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公投能做的事情就是立法、特赦、停战、倒阁、废约。后面的四项不存在违反宪法的问题,只有第一项才可能有违宪的嫌疑。因此公投成案之前,都需要宪法法院先审核不违反宪法,才能拿出来公投。

    (二十二)国会有权将重大争议性议案交付全体公民由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的权力。重大争议性议案的公民投票需经国会四分之三以上议员发起,并且提交宪法法院审议。宪法法院认定议案没有违反宪法之后,最终交由全体公民由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

    国会重大问题,如果国会议员不敢承担历史责任,可以复交全民公投,让人民来决定。比如中国盖三峡的议案,或者英国脱离欧盟这种议案。

  42.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麦迪逊谈治国理政

    @食人大佐韦国清 #120373

    所有的公投提案,都需要先提交给宪法法院,让大法官审核并不违反宪法,才能复交给全民公投,就可以解决“多数人的暴政”的问题。

  43.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ttt

    我会直接写:维克托先生你好。

  44.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删除

    @影人 #120227

    有一定道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纽伦堡军事法庭实际上都是胜利者对失败者的审判。

    轰炸东京的李将军说过,如果日军胜利了,他就是战犯了。

    只能说这个历史就是赢家的日记,本来也没有绝对的真实和正义。

  45.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删除

    关于南京大屠杀,我比较相信的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for the Far East Judgment)的第八章《常规战争罪》(Conventional War Crimes)的描述,下面是英文原文和我不专业的翻译版:

    As the Central China Expeditionary Force under command of MATSUI approached the city of Nanking in early December 1937, over one-half of its one million inhabitants and all but a few neutrals who remained behind to organize an International Safety Zone, fled from the city. the Chinese Army retreated, leaving approximately 50,000 troops behind to defend the city.As the Japanese forces stormed the South Gate on the night of 12 December 1937, most of the remaining 50,000 troops escaped through the North and West Gates of the city.

    Nearly all the Chinese soldiers had evacuated the city or had abandoned their arms and uniforms and sought refuge in the International Safety Zone, and all resistance had ceased as the Japanese Army entered the city on the morning of 13 December 1937.The Japanese soldiers swarmed over the city and committed various atrocities. According to one of the eyewitnesses, they were let loose like a barbarian horde to desecrate the city. It was said by eyewitnesses that the city appeared to have fallen into the hands of the Japanese as captured prey, that it had not merely been taken in organized warfare, and that the members of the victorious Japanese Army had set upon the prize to committee unlimited violence.

    Individual soldiers and small groups of two of three roamed over the city murdering, raping, looting, and burning. there was no discipline whatever. Many soldiers were drunk. Solders went through the streets indiscriminately killing Chinese men, women and children without apparent provocation or excuse until in places the streets and alleys were littered with the bodies of their victims. According to another witness, Chinese were hunted like rabbits, everyone seen to move was shot. At least 12,000 non-combatant Chinese men, women and children met their deaths in these indiscriminate killings during the first two or three days of the Japanese occupation of the city.

    There were many cases of rape. Death was a frequently penalty for the slightest resistance on the part of a civtion [sic] or the members of her family who sought to protect her. Even girls of tender years and old women were raped in large numbers throughout the city, and many cases of abnormal and sadistic behaviour in connection with these rapings occurred. Many women were killed after the act and their bodies mutilated. Approximately 20,000 cases of rape occurred within the city during the first month of the occupation.Japanese soldiers took from the people everything they desired. Soldiers were observed to stop unarmed civilians on the road, search them, and finding nothing of value then to shoot them. Very many residential and commercial properties were entered and looted. Looted stocks were carried away in trucks. After looting shops and warehouses, the Japanese soldiers frequently set fire to them.

    Taiping Road, the most important shopping street, and block after block of the commercial section of the city were destroyed by fire. Soldiers burned the homes of civilians for no apparent reason. Such burning appeared to follow a prescribed pattern after a few days and continued for six weeks. Approximately one-third of the city was thus destroyed.

    Organized and wholesale murder of male civilians was conducted with the apparent sanction of the commanders on the pretense that Chinese soldiers had removed their uniforms and were mingling with the population. Groups of Chinese civilians were formed, bound with their hands behind their backs, and marched outside the walls of the city where they were killed in groups by machine gun fire and with bayonets. More than 20,000 Chinese men of military age are known to have died in this fashion.

    The German Government was informed by its representative about "atrocities and criminal acts not of an individual but of an entire Army, namely, the Japanese," which Army, later in the Report, was qualified as a "bestial machinery."

    Those outside the city fared little better than those within. Practically the same situation existed in all the communities within 200 li (about 66 miles) of Nanking. The population had fled into the country-side in an attempt to escape from the Japanese soldiers. In places they had grouped themselves into fugitive camps. The Japanese captured many of these camps and visited upon the fugitives treatment similar to that accorded the inhabitants of Nanking.Of the civilians who had fled Nanking, over 57,000 were overtaken and interned. These were starved and tortured in captivity until a large number died. Many of the survivors were killed by machine gun fire and by bayoneting.Large parties of Chinese soldiers laid down their arms and surrendered outside Nanking; within 72 hours after their surrender, they were killed in groups by machine gun fire along the bank of the Yangtze River.Over 30,000 such prisoners of war were so killed. There was not even a pretence of trial of these prisoners so massacred.

    Estimates made at a later date indicate that the total number of civilians and prisoners of war murdered in Nanking and its vicinity during the first six weeks of the Japanese occupation was over 200,000. That these estimates are not exaggerated is borne out by the fact that burial societies and other organizations counted more than 155,000 bodies which they buried. They also reported that most of those were bound with their hands tied behind their backs. These figures do not take into account those persons whose bodies were destroyed by burning, or by throwing them into the Yangtze River, or otherwise disposed of by Japanese.

    Japanese Embassy officials entered the city of Nanking with the advance elements of the Army; and on 14 December, an official of the Embassy informed the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for the Nanking Safety ¸one that the "Army was determined to make it bad for Nanking, but that Embassy officials were going to try to moderate the action." The Embassy officials also informed the members of the Committee that at the time of the occupation of the city, no more than 17 military policemen were provided by the Army commanders to maintain order within the city. When it transpired that complaints to the Army officials did not have any result, those Japanese embassy officials suggested to the foreign missionaries that the latter should try and get publicity in Japan, so that the Japanese Government would be forced by public opinion to curb the Army.Dr. Bates testified that the terror was intense for two and one-half to three weeks, and was serious six to seven weeks following the fall of the city.

    Smythe, the Secretary of the Int. Committee for the Safety Zone, filed two protests a day for the first six weeks.

    MATSUI, who had remained in a rear area until 17 December, made a triumphal entry into the city on that day, and on 18 December held a religious service for the dead, after which he issued a statement in the course of which he said: "I extend much sympathy to millions of innocent people in the Kiangpei and Chekiang districts, who suffered the evils of war. Now the flag of the rising sun is floating high over Nanking, and the Imperial Way is shining in the southern parts of the Yangtze-Kiang. The dawn of the renaissance of the East is on the verge of offering itself. On this occasion, I hope for reconsideration of the situation by the 400 million people of China." MATSUI remained in the city for nearly a week.

    MUTO, then a colonel, had joined MATSUI's staff on 10 November 1937, and was with MATSUI during the drive on Nanking and participated in the triumphal entry and occupation of the city. Both he and MATSUI admit that they heard of the atrocities being committed in the city during their stay at rear headquarters after the fall of the city. MATSUI admits that he heard that foreign governments were protesting against the commission of these atrocities. No effective action was taken to remedy the situation. Evidence was given before the Tribunal by an eye witness, that while MATSUI was in Nanking on the 19th of December, the business section of the city was in flames. On that day, the witness counted fourteen fires in the principal business street zone. After the entry of MATSUI and MUTO into the city, the situation did not improve for weeks.

    Members of the Diplomatic Corps and Press and the Japanese Embassy in Nanking sent out reports detailing the atrocities being committed in and around Nanking. The Japanese Minister-at-Large to China, Ito, Nobofumi, was in Shanghai from September 1937 to February 1938. He received reports from the Japanese Embassy in Nanking and from members of the Diplomatic Corps and Press regarding the conduct of the Japanese troops and sent a resume of the reports to the Japanese Foreign Minister, HIROTA. These reports, as well as many others giving information of the atrocities committed at Nanking, which were forwarded by members of the Japanese diplomatic officials in China, were forwarded by HIROTA to the War Ministry of which UMEZU was Vice-Minister. They were discussed at Liaison Conferences, which were normally attended by the Prime Minister, War and Navy Ministers, Foreign Minister HIROTA, Finance Minister KAYA, and the Chiefs of the Army and Navy General Staffs.

    News reports of the atrocities were widespread. MInAMI, who was serving as Governor-General of Korea at the time, admits that he read these reports in the Press. Following these unfavorable reports and the pressure of public opinion aroused in nations all over the world, the Japanese GOvernment recalled MATSUI and approximately 80 of his officers, but took no action to punish any of them. MATSUI, after his return to Japan on 5 March 1938, was appointed a Cabinet Councillor and 0n 29 April 1940, was decorated by the Japanese Government for "meritorious services" in the China War. MATSUI, in explaining his recall, says that he was not replaced by HATA because of the atrocities committed by his troops at Nanking, but because he considered his work ended at Nanking and wished to retire from the Army. He was never punished.

    The barbarous behaviour of the Japanese Army cannot be excused as the acts of a soldiery which had temporarily gotten out of hand when at last a stubbornly defended position had capitulated -- rape, arson and murder continued to be committed on a large scale for at least six weeks after the city had been taken and for at least four weeks after MATSUI and MUTO had entered the city.The new Japanese garrison Commander at Nanking, General Amaya, on 5 February 1938, at the Japanese Embassy in Nanking, made a statement to the Foreign diplomatic corps criticizing the attitude of the foreigners who had been sending abroad reports of Japanese atrocities at Nanking and upbraiding them for encouraging anti-Japanese feeling. This statement by Amaya reflected the attitude of the Japanese Military toward foreigners in China, who were hostile to the Japanese policy of waging an unrestrained punitive war against the people of China.

    我不专业的翻译:

    1937年12月初,当松井石根指挥的华中派遣军接近南京时,南京百万市民的一半以上都离开了南京,只有组织国际安全区的中立国人士留在城内。国军大部队撤退了,留下大约5万名国军士兵保卫南京。1937年12月12日晚,当日军袭击南门时,剩下的五万名士兵中的大多数人,都通过北门和西门逃离了南京。几乎所有的国军都撤离了南京,或者已经丢盔弃甲,然后进入国际安全区寻求庇护。1937年12月13日早上,日军进入南京,国军所有的抵抗活动都没有了。 日军蜂拥而至,犯下了种种暴行。根据一名目击者的证言,日军被允许像野蛮人一样的糟蹋南京市。据目击者称,这座城市似乎已经落入日本人手中,成为俘虏。南京不仅被日本在战争中夺走,胜利的日军官兵已经定好了奖品,以策划无限的暴力行为。

    单独的士兵和三人一组的小团体在城市中漫无目的走,杀人、强奸、抢劫和纵火,日本兵没有任何纪律可言。许多士兵都喝醉了。日本士兵们走上街头,在没有明显挑衅或借口的情况下,不分青红皂白地杀害中国男人、女人和儿童,直到大街小巷到处都是受害者的尸体。根据另一位目击者的说法,中国人像兔子一样被追捕,所有看到移动的人都被枪杀了。在日本占领这座城市的头两三天里,至少有一万两千名没有武装的中国男人、女人和儿童在这些不分青红皂白的杀戮中丧生。 南京有很多强奸案。受害的女人或者他的家人如果要做任何反抗,都会被日本兵杀掉。即使是幼年女孩和老年妇女在全市也被大量强奸。强奸发生途中,也有很多虐待和变态的行为。许多妇女是先奸后杀,她们的尸体被肢解。在占领的第一个月里,该市境内发生了大约两万起强奸案。

    日本兵从市民手中夺走了他们想要的一切东西。有人看见,日本兵在路上拦截手无寸铁的平民,搜查他们,然后发现没有值钱的东西后,就开枪射杀他们。很多住宅和商店被闯入和洗劫。掠夺的物品被卡车运走了。在洗劫商店和仓库后,日本兵经常放火烧掉。

    最重要的太平路购物街和城市商业区的一个又一个街区被大火烧毁。日本兵无缘无故地烧毁了平民的房屋。几天后,这种纵火似乎是遵从命令,并持续了六周。大约三分之一的城市因此被摧毁。

    对男性平民的有组织的大规模谋杀,显然是在指挥官的批准下进行的,借口是有国军官兵脱下了军服,混入了人群中。成群结队的南京市民被双手绑在背后,游行到城墙外,在那里他们被机关枪和刺刀成群结队地杀害。据了解,已有两万多名可以服役的男人以这种方式被杀掉。

    德国政府驻华代表告知德国政府,“暴行和犯罪行为不是发生在个人身上,而是发生在整个军队,即日本人身上”,在报告的后面部分,军队被称为“兽性机器”。

    城外的情况并不比城内的好多少。事实上,在南京周围200里内的所有社区都存在同样的情况。人们逃到乡下,试图躲避日军,他们自动集结成避难的营地。日本人找到了许多这样的营地,并且像对待市民一样对待这些人。逃离南京的人中,有大概五万七千人被抓捕并且扣押,他们大部分人由于无法忍受饥饿和酷刑而死亡。活下来的人,被机枪和刺刀杀掉。

    大量国军缴械投降,在投降后的72小时,他们被机关枪在长江岸边集体被杀掉。大概有三万名战俘是这么被杀掉的,他们甚至没有任何审判就被屠杀掉了。根据后来的估计,在日军占领南京的六周后,在南京以及南京周边地区,被杀掉的市民和俘虏有二十万人。这些估计并不夸张,事实证明,丧葬行业和其他组织统计了他们埋葬的超过15.5万具尸体。他们还报告说,其中大多数人的手都被绑在背后。这些数字不包括那些毁尸灭迹、扔进长江或被日本兵以其他方式处理的尸体。

    日本使馆官员带着陆军先遣部队进入南京,12月14日,使馆官员给南京国际安全区说,“军队决意要对南京进行惩治,使馆官员将设法缓和局面”。使馆官员还告诉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的人,在占领该市时,军队指挥官提供的维持该市秩序的军警不超过17人。当日本使馆官员得知向陆军官员投诉没有结果时,便向外国传教士建议,外国传教士应设法让日本社会知道这件事情,以迫使日本政府在舆论的压力下遏制军队。贝德士博士作证说,恐怖活动持续了两周半到三周的时间,在城市陷落后的六到七周内表现得非常严重。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秘书长史迈士,在前六周每天提交两次抗议。

    一直待在大后方的松井石根,直到12月17日才凯旋进城,还在12月18日为死者举行哀悼的宗教仪式,并发表声明说:“我对江浙地区数以百万计遭受战争祸害的无辜人民深表同情。如今,南京上空高高飘扬着日本国的国旗,天皇之道在江南大地上闪耀。东方复兴的黎明即将到来。值此之际,我希望四亿中国人民重新思考”。松井在这座城市呆了将近一个星期。

    武藤章当时是一名上校,1937年11月10日成为松井的幕僚,和松井一起坐车去南京,并参与了胜利进入和占领这座城市。他和松井都承认,在城市沦陷后,他们在后方司令部逗留期间,听说了这座城市正在犯下的暴行。松井承认,他听说外国政府正在抗议犯下这些暴行,但是他没有采取有效的行动来补救这种情况。一位目击者在法庭上提供的证据表明,12月19日松井在南京时,这座城市的商业区着火了。那天,目击者数到了主要商业街地区发生了14起火灾。松井和武藤进城后,情况几个星期都没有改善。

    驻南京的外交使团和新闻界成员以及日本驻南京大使馆发出报告,详细描述了在南京及其周边地区发生的暴行。1937年9月至1938年2月,日本驻华公使伊藤信文在上海。他收到了日本驻南京大使馆以及外交使团成员和新闻界关于日军行为的报告,并将报告的简历寄给了日本外交大臣广田弘毅。这些报告,以及其他许多关于南京暴行的资料,都是由日本驻华外交官员转发的,外交大臣广田弘毅将这些报告转发给了由梅津美治郎担任副大臣的战争部。这些问题在政府联络会议上进行了讨论,这种联络会议通常由首相、战争和海军大臣、外交大臣广田弘毅、财务大臣贺屋兴宣以及陆军和海军的总参谋长出席。

    有关暴行的新闻报道甚嚣尘上。当时担任韩国总督的南次郎承认,他是在媒体上读到这些报道的。在这些不利的报道和世界各国舆论的压力下,日本政府召回了松井及其大约80名官员,但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加以惩罚。1938年3月5日松井回国后被任命为内阁参议,1940年4月29日被日本政府授予在中国战争中“立功”的勋章。松井在解释自己为什么被召回国时说,他被畑俊六取代并不是因为他的部队在南京犯下了暴行,而是因为他认为自己在南京的工作已经结束,希望从军队退役。他从未受到惩罚。

    日本兵的野蛮行为,不能被解释为,日军在遭到顽强抵抗后,士兵暂时失控的行为。因为在南京被占领后,大量的强奸、放火和屠杀,位置了至少六周,其中的六周是松井石根和武藤章已经人在南京。

    1938年2月5日,新任驻南京日军司令员天谷直次郎将军在日本驻南京大使馆向驻外使团发表谈话,批评向国外报告日本在南京暴行的外交官,斥责他们助长反日情绪。天谷的这一表态反映了日本军方对在华外国人的态度,这些外国人敌视日本兵对中国人民肆无忌惮地发动惩罚性战争的政策。

  46.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陈士杰版宪法注解:国会提前解散

    @维尼吃屎 #120199

    有類似的條款:

    国会过半数以上议员对总理进行罢免案,并且国会无法在罢免案通过的十日内过半数选举一位总理继任人的时候,现任总理应于罢免案通过的第十一日向总统提出辞职,并得同时呈请总统解散国会。总统应于总理辞职后十日内宣告解散国会。国会解散后,应于九十日内举行国会选举,其任期重新计算。

  47.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发表文章

    陈士杰版宪法注解:国会提前解散

    宪法原文:

    每届国会任期不得超过五年。

    国会任期超过四年后,总理有权要求总统解散国会。

    国会得经全体议员三分之一以上联署,对总理提出罢免案。罢免案提出七十二小时后,国会全体议员应该于四十八小时内投票表决。如经全体议员二分之一以上赞成,总统应该征求每一位国会议员的意见后,于十日内提名向国会提名总理继任人。如果总理继任人在国会获得过半数赞成票,总统应该免除现任总理的职务,然后任命总统继任人为现任总理。

    如果总理继任人在国会没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现任总理应该于罢免案通过的第十一日向总统提出辞职,并得同时呈请总统解散国会。总统应于总理辞职后十日内宣告解散国会。国会解散后,应于九十日内举行国会议员选举,其任期重新计算。国会解散期间,由上一任总理暂时代理总理职权,制止总统任命新任总理。

    世界各国国会任期几乎都是四年或者五年,当然也有特例,比如美国众议院是两年,新西兰众议院是三年。中国现在的人大是五年一届,所以规定成国会任期不得超过五年没有太大的问题。

    国会任期超过四年之后,总理随时有权解散国会。这算是给总理一个特权,也算是给立法权一个制衡行政权的机会。

    国会如果对现任总理不信任,但是选不出新总理,那就只能解散国会重新大选了。

    各位有什么想法请写出来,谢谢

  48.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昂山素季的子女为什么不加入缅甸国籍?

    @钦明方泽忘了密码 #120092

    缅甸的军权和财权都还在军政府手里(军队掌握大企业),而且军政府有四分之一议会当然席位,修宪也必须经过军方同意。

    昂山素季三个公职:国务资政、总统府幕僚长、外交部长。

    换句话说,民选政府能做的也就是外交、教育、公安这些没有那么重要的部门。

    今天的昂山素季有点类似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初的政务院总理周恩来。

    当时的周恩来领导的政务院管不了大事情,财权在高岗的国家计委手里,军权和党权在毛泽东那里。

    所以今天的缅甸,本质上还是军政府统治,昂山素季只是一个无实权的辅助者而已。